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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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GF-1999-020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自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工程,但不包

括外墙幕墙工程、雨篷及钢结构工程、电梯工程、通风及空调工程、

弱电工程、消防工程及精装修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曰(以开工令为准)

交工日期:年月曰(具备部分精装修队伍进场条件),月日

完成所承包范围的所有分项工程。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四、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暂定人民币仟佰万元(以工程结算为准)

¥:约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

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 款及

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时间:_年_月_日

合同订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约定自双方 签字、盖章 后生效。

鉴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机关: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本合同通用条款,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

发包人:(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 编: 承包人:(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 编:

理局1999年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 —0201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同通用条款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若争议涉及到“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包人与承包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补充协议、保证书、承诺书等具有合同性质的文件”的内容时,它具有优先解释的效力。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使用语言为汉语。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国家、省、市、县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执行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省、市、县有关规定。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执行合同通用条款。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共提供六套(含返还

壹套竣工图),开工前7天一次性提供。

4.2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不得将本图纸用于本工程施工以外的任何其它用途。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 职务:总监理工程师

5.2发包人委托的职权:在本合同的范围内,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以及发包人的合理要求对本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进行全面监理及项目内部各方面关系的协调(详见发包人与监理单位所签订的委托合同)。

5.3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工程设计变更、工期延长以及索赔事项。

6、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6.1姓名:______________ 职务:业主代表

职权:按照本合同,代表发包人行使各项职能。发包人工程师可委派自己的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都应提前5天通知承包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需换人时,应在新任人员到达岗位后3天内通知对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6.2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职权:无

7、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姓名:_____________ 职务: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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