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的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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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的最新规定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
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由作者给大家带来的试用期的最新规定5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试用期的最新规定1
一、目的
为规范员工试用期转正考核流程,确保员工转正考核工作规范、有效、有章可循,特制订本制度。
二、试用期及转正流程
(略)
三、试用期限
1、集团职员试用期1-3个整月;集团主管级及以上、各直营店主管级及以上员工试用期2-4个整月。
优秀者经个人申请批准通过可提前转正,不合格者可延期转正。
2、直营店员工实习期不低于一个月,自月初1号算起:
①能独立操作本岗位流程;
②当月全勤、无迟到、旷工、请假及打架斗殴行为;
③熟悉基本的制度(岗位工作标准、业务知识、考勤制度、企业文化、行为规范等);
3、试用期结束不能达到工作要求者,部门负责人可延长其试用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4、特殊人才需经董事长批准方可转正。
四、新员工试用期管理
1、试用期间执行本岗位固定工资标准,但绩效工资减半,转正考
核合格者,执行本岗位的工资标准,考核不合格,试用期顺延。
2、所有人员在试用期内均要制定绩效考核目标并进行月度绩效考核,试用期内每月度的绩效考核成绩不列入月薪资核算,但绩效成绩纳
入转正考评依据。
五、试用期员工转正条件
1、集团公司及各店经理级及以上级别人员转正须符合以下条件直
接上级方可申请转正:
①入职培训考核合格;
②轮岗考核合格;
③岗位技能达标(实习期能独立顶岗);
④下属及上级(无下属的只需上级评定)能力评定(管理能力、工作
能力)达标;
⑤考勤迟到低于2次、无旷工、病事假不超过1周。
否则,转正
后不执行顺延至无以上违规现象;
2、直营店主管级以上转正须符合以下条件直接上级方可申请转正:
六、试用期员工转正考核流程
A、试用期月度考核指标核算
由人力资源部协助部门制定月度考核表,部门负责人月度进行考
核成绩核算,考核成绩作为其转正考评依据。
B、360度评价及个别方谈的组织与实施
集团职员及直营店经理级及以上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测评,直营店主管级及以下人员由直营店组织实施测评,调查人员包括被评价
人的上级(1-2人)、平级(4-6人)、下级(4-6人)及客户(4-6人)。
下属
人数不足规定数额时,按实际人员进行,《360度评价问卷》见附表。
C 、任职规划答辩的.组织与实施(仅针对集团职员及直营店经理级及以上人员)
1、试用期人员在试用结束前需完成《转正工作总结及下步工作规划》,要求必须以word形式呈交,总结与规划需提交直接上级及部门中心总监予以审核,最后报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现场述职报告,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2、述职报告与答辩参与人由当事人的直接上级及部门中心总监与员工代表,及集团人力经理、行政人力总监共同组成,支持率与认同度低于60%者,该候选人按否决处理。
七、评价结果认定及审批
A、综合评价结果计算方法:
(1)集团职员及直营店经理级及以上人员:
评价得分=试用期月度绩效平均得分__50%+总结及规划答辩评价得分__30%+360度评价得分__20%
(2)直营店主管级及以下人员:
评价得分=试用期月度绩效平均得分__60%+360度评价得分__40%
B、考核结果应用:
低于60分者解除劳动合同,大于等于60分,低于70分,延长试用期2个月,大于等于70分者方可按期转正。
C、试用期转正批准权限:
1、前厅(厨房)经理及店长转正申请由运营总监审核,人力中心总监复核,总经理批准,人力部薪酬福利专员办理转正手续;
2、集团职员转正申请由部门经理审核,人力经理复核,中心总监批准,人力部薪酬福利专员办理转正手续;
3、部门经理(含主管级)转正申请由中心总监审核,人力经理、人力中心总监复核,总经理批准,人力部薪酬福利专员办理转正手续;
4、总监级转正申请由人力中心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人力部薪酬福利专员办理转正手续;
5、中心无总监时人事权由行政总监代签;
D、转正批准流程
人力部根据人员转正既定时间节点提前7天通知相关人员→本人按转正既定时间提前5天填写《转正申请表》(见附表五)及实习总结、师傅转正鉴定提交至直接上级→直接上级提前3天提交整套转正资料(转正申请表、转正
人员实习总结、师傅鉴定、上级鉴定)至人力部→人力部审核完毕批准后在微信群上表示祝贺→每月2日统一下发任命通知→任命通知下发一周内由培训专员对接转正人员的上级为其举办转正仪式。
备注:人员转正要先向被服务人员调查是否能转正,符合转正条件且调查及考核通过后方可按转正程序签批完毕后于每月2日下发转正通知。
E 、转正仪式
集团由人力部薪酬福利专员负责组织;直营店人员由酒店人力专员组织,并负责在微信群上祝贺及通报。
试用期的最新规定2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的转正程序,做到既有章可循又保证转正考核流程的良好实施,特制订此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人事处负责公司人员的转正手续的办理、审核并通知财务对转正人员做出薪资待遇标准的调整。
3.2 相关部门负责新入职人员试用期间对其进行在岗培训及转正
人员的初步审核。
4、管理内容及要求
4.1员工转正主要分为:新入职转正、提前转正、延迟转正。
4.2新入职员工试用期规定:
4.2.1 经理及以上级别人员的试用期原则上为1个月,如需提前
转正的须报总经理批准方可。
4.2.2 车间主任(含)及以上级别的试用期原则上为1—3个月,如
需提前转正的须报总经理批准方可。
4.2.3班长及技能人员的试用期为1—3个月。
4.2.4员工试用期为3—6个月。
4.3转正要求及考察重点:
4.3.1工作纪律: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试用期内未受任何处分;
4.3.2工作绩效:按时、保质完成当月的工作计划及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4.3.3专业能力:依据本身的专业知识,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提出自己的专业建议并予以实施;
4.3.4对公司认知度:工作态度认真,团结同事,与同事关系融洽,对公司的企业文化高度认同;
4.3.5发展潜力:对工作中的失误能自我反省,并主动向其他同事学习以弥补自己的不足。
4.4转正程序:
4.4.1符合转正条件的员工需提前一周到人事处领取《员工转正申请表》并认真填写,报于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全面了解试用期
内员工工作情况及需求,如实评价员工的个人鉴定,指出员工的缺点与
不足,并提出改善建议并签署是否同意转正的意见。
4.4.2转正材料签批后转人事处,由人事处审核并提交符合规定的转正人员信息给财务部以调整员工薪资用。
4.5提前转正及延迟转正的相关规定:
4.5.1员工提前转正的相关规定:
4.5.2在试用期间因突出贡献而记小功(含)以上人员;
4.5.3试用期间表现异常突出,能迅速融入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设性建议并实施;
4.5.4其他经领导推荐或认定的情形。
4.6员工延迟转正的相关规定:
4.6.1延长转正、定级时间,试用期最长不可超过六个月;
4.6.2新招人员在试用期间,请假在一周以上者,应推迟一月转正;
4.6.3试用期满,经考核达不到转正、定级条件的,可适当延长试
用时间,延长期满仍达不到标准者,予以辞退;
4.6.4新招人员若符合岗位要求标准,但在工作过程中客观原因或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延迟1—3个月转正或辞退。
5、其他
5.1试用期间,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方可转正;
5.2试用期间,员工病事假一周以上及迟到早退达5次以上者,不予转正;
5.3新入职员工须完成岗前培训之后才能转正。
6、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试用期的最新规定3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第一条完善现有的考评体系,明确公司的价值导向,不断增强公
司的整体核心力。
第二条通过对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沟通,帮助他们尽快了解公司,
明确岗位需求,融入公司文化,并为决定新员工的去留及转正定级提供
依据。
二、定义
第三条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规定的一个阶段的试用时间。
在此期间用人单位进一步考察被录用的员工是否真正符合聘用条件,能否适应公司要求及工作需要。
同样,劳动者也可以进一步了解用人单
位的工作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时所提供的情况,自己能否适合或胜任所承
担的工作,从而决定是否继续保持劳动关系。
试用期一般为1—X个月,最长不超过X个月(含培训时间)。
三、适用范围
第四条本考核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入职员工。
第五条新员工的职业道德、文化素质、职业潜力由人力资源部考核,新员工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入职部门考核。
部门经理以上人员
的业务技能、业务素质由总经理考核。
四、考核原则
第六条事实求是原则:考核要以日常管理中的观察、记录为基础,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强调以数据和事实说话。
第七条区别对待原则:相对于正式员工的绩效改进考核而言,对
于试用期员工的考评是综合考评,需要对其任职状况,劳动态度和工作
时效做全面的评价。
第八条考、评结合原则: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日常的月度考核、试用期结束的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价,
力求客观、公正、全面。
第九条效率优先原则:对于考核结果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
明显不适应工作需求、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员工要及时按规定终
止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
管理者未按公司规定而随意辞退员工或者符
合公司辞退条件而未及时提出辞退建议,致使造成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考核以重能力、重潜力,业绩为辅助考核条件,考核标准
尽可能量化。
第二章考核形式、周期及内容
五、考核周期、形式
第十一条试用期员工的考核分月度考核(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试
用期结束的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三种形式。
月度考核每月进行一次,试用期结束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原则上在试用期结束时通过
笔试、答辩等方法进行。
第十二条考核期限根据岗位性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至六个月,
特殊情况下亦可缩短,但至少应有一个月考核期(如果试用期为一个月的,考核采取试用期结束评议与个人试用期总结报告的形式操作)。
六、考核内容
第十三条试用期员工月度考核要素为工作态度、作业能力、工作
绩效三大项。
第十四条试用期结束考核结合岗位要求,全面考评员工试用期间
的任职资格:品德、素质、能力、绩效、经验。
第十五条个人试用期的总结报告主要是个人在试用期间的.应知
应会,个人的自我规划与职业生涯规划。
第十六条具体的实施办法及考核表格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具体情况
设置;考核、评议结束后人力资源部依据相关情况,汇集相关部门逐一
对考核员工进行绩效面谈。
第三章考核的准备及结果应用
七、考核信息准备
第十七条人力资源部门、用人部门综合各方面收集到的考核信息,客观公正的评价员工,信息来源一般有以下几种
1、用人部门记录员工工作过程中的关键行为或事件;
2、员工的培训记录;
3、员工定期工作总结及日常汇报材料;
4、同一团队成员的评价意见或证明材料;
5、相关部门或个人的反馈意见或证明材料;
6、用人部门与员工沟通过程中积累的有关信息。
八、考核结果
第十八条无论是月度考核、试用期结束评议还是综合评定,其考
核结果都包括评语和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两部分。
第十九条考核等级的定义如下
1、优秀(90分以上):相对于试用期员工而言,各方面都表现突出,尤其是工作绩效方面,远远超出对试用期员工的要求;
2、良好(80—90分):各方面超出对试用期员工的目标要求;
3、合格(60---80分):达到或基本达到对试用期员工的基本要求;
4、不合格(60分以下):达不到对试用期员工的基本要求。
第二十条考核成绩达到合格者,即时转为正式员工。
成绩在60
分以下者,结束试用期,解除关系(辞退)。
第二十一条正式录用的员工考核结果记入档案。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以前的规章、制度、
规定与本管理办法有抵触的地方,以本办法为准,没有抵触的继续遵照
执行。
试用期的最新规定4
一、目的:
为了规范新入职员工的试用期管理,使新员工能够尽快地融入公
司和岗位,熟悉工作环境、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管理制度,便于公司
吸引、留住、培育人才,为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中的试用期员工,是指通过招聘,包括外部招聘和内部竞聘,新入职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包括中高层管理人员。
三、试用期限:
3.1所有新入职的员工,都要进行试用考察,通过试用,对员工的适岗能力和素质进行考核。
3.2员工的试用期,是指员工从通过入职培训考核之日起,至转为公司正式员工之日止,称为员工的试用期。
3.3员工在接受入职培训期间以及试用期,此期间的工资,按照全额工资80%发放,根据员工出勤情况核发。
3.4员工的试用期限,根据岗位职级的不同而不同,具体规定为:
(1)对于外招、内聘职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4个月。
(2)对于中高层管理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5个月,最长不超过6
个月。
(3)对于见习员工试用期最长可达6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四、提前转正:
爱国传承超越
4.1在规定的试用期内,员工可以填写《提前转正申请表》,申请提前结束试用期。
对于员工提出的提前转正申请,其上级领导和人力资
源部需根据员工的具体工作表现,逐级严格审核,最后提报总裁审批。
4.2人力资源部在审核时,要求员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提前转正:
(1) 公司规章制度培训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
(2) 岗位工作规范培训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
(3) 岗位工作技能素质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
(4) 试用期内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发生。
4.3为严格规范试用期,对于提前转正,人力资源部特作如下限定:
(1)内聘员工试用期不得低于2个月;
(2)部门职员试用期不得低于2个月;
(3)中高层管理人员试用期不得低于3个月。
五、试用期的培训:
5.1 同一批入职的新员工人数超过5人的,由人力资源组织,进
行集中的培训;低于5人的,可以单独做简单的入职培训,然后在一个
月内,在人力资源的组织下,集中做一次入职培训。
5.2 新员工的试用期培训,按照《创二代实业有限公司员工试用
期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实施。
部门应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共同做好
新员工的培训工作。
5.3入职培训期间,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培训教材的发放、保管、回收,以及培训考试工作。
六、新员工转正:
6.1新员工转正由员工自己申请,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经上级领导审核通过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6.2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试用期的培训考核成绩,综合部门对员工在实际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对公司和岗位适应状况,以及员工是否遵守公司的制度和规范等表现,对新员工的转正申请进行
审核,审核通过后报总裁审批。
6.3如有必要,人力资源部将对新员工的转正薪资进行调整,与部门领导和员工沟通后,提交总裁审核。
6.4 对于因各种原因没有通过转正审核的员工,可以根据情况,
填写《员工试用期延长申请表》,在原岗位继续试用,但最长不得超过
规定期限,否则辞退。
七、新员工的试用期考核;
7.1 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考核,主要是考核员工在实际工作中表现
出来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以及与公司文化的融合和认同程度,依据
的是岗位对员工的能力素质要求。
7.2 员工的试用期考核,主要采用定性主观评价和量化业绩指标的方式,由用人部门、人力资源部共同负责。
具体考核内容,详见《员工试用期考核表》。
7.3 员工如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向上级领导、人力资源部逐级申诉,直至分管领导。
对于特殊岗位的员工,如有必要,则实行特殊的考核方式,报总裁审批后实施。
7.4 新员工的试用期考核,实行月度考核。
除公司考核外,新员工每个月需提交一份工作总结,与《员工试用期考核表》一同存档。
八、试用期待遇:
8.1原则上,试用期员工的工资为转正后岗位工资的80%。
对于重要、关键的岗位或者是中高层管理人员,试用期工资实行延期支付的方式。
8.2还没有取得毕业证,在公司内顶岗实习的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统称为实习生,工作期间统称为实习期,实习期间不核发工资,但是可以给予实习补助,具体数额另行规定。
对于虽然还没有毕业的,但是实际全职工作的应届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的,则不再有实习期,而直接转入试用期。
8.3 应届毕业生毕业前在公司实习的时间,毕业后实习期可以转换为试用期。
如实习期达到或者超过试用期时间,则不再重新计算试用期,可以直接申请转正。
如实习期不足规定的试用期限,则必须补足试用期限后方可转正。
8.4 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原则上不享受公司的节假福利。
如有特殊情况,则特殊处理,由人力资源部报总裁审批后实施。
九、试用期员工的辞退、辞职:
9.1 员工在试用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停止试用,予
以辞退:
(1)违反职业道德、有损公司形象和集体利益;
(2)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3)能力素质达不到岗位要求;
(4)没有通过培训考核最低要求;
(5)试用期考核不达标的。
9.2 试用期内员工提出辞职的,需提前7天填写《离职申请单》,交上级领导、人力资源部逐级审核通过后,办理离职手续,具体按照公
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9.3试用期内员工离职若不按照正规离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者按照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执行,违规着视情况严重者予
以辞退。
9.4 没有通过公司试用期考核,被公司辞退的员工,工资中的差
额部分,原则上不予以返还。
十、附则
试用期的最新规定5
部长(不含)以下新员工的试用期管理按下列步骤进行:
(1) 外聘新员工入职当日应签订劳动合同;
(1) 新员工所在部门部长(或其授权人)为新入职员工确定试用期
培训计划和目标;
(2) 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后,由人力资源部和部长(或其授权人)分
别与其谈话,评价新员工的工作业绩,并给予指导,了解新员工需要的
支持;
(3) 新员工在转正日的前一周,应填写《试用人员转正申请表》
中个人总结部分,部长同新员工做转正面谈,填写《试用人员转正申请表》中员工评价、岗位建议、待遇建议部分;
(4) 部长向人力资源部提交《试用人员转正申请表》,由人力资
源部进行审核,人力资源部可在必要时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
(5) 人力资源部填写《试用人员转正申请表》,呈交新员工所在
部门的直接上级审批;
(6) 如果转正申请得到批准,人力资源部向该员工发转正通知,
抄送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并同转正员工进行转正面谈;如果转正申请
未得到批准,由人力资源部安排辞退手续,对于内部招聘新员工,人力
资源部可建议返回原部门工作。
部长及部长以上新员工的试用期管理按下列步骤进行:
(1) 外聘新员工入职当日由人力资源部为新员工安排一小时左右
的入职培训,同时签订劳动合同;
(7) 总裁(或其授权人)为新入职员工确定试用期培训计划和目标;
(8) 在新员工入职一个月后,由总裁(或其授权人)与其谈话,评
价新员工的工作业绩,并给予指导,了解新员工需要的支持;
(9) 新员工在转正日的前一周,应填写《试用人员转正申请表》
中个人总结部分,交人力资源部审核,由总裁同新员工进行转正面谈,
对新员工进行评价,审批《试用人员转正申请表》,并确定新员工的岗
位和待遇;
(10) 如果转正申请得到批准,人力资源部向该新员工发转正通知,抄送总裁;如果转正申请未得到批准,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延长试用期、
调职或办理辞退手续。
试用期的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及员工聘用部门共同负责培训、考查。
在试用期内,公司或员工如需解除劳动合同,应参照劳动合同相关条款规定,并妥善完成工作交接。
试用期员工应提供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学历、职称及其他应聘时列举的资格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供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复印件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如果新员工提供的资料存在虚假、误导等问题,人力资源部可向员工聘用部门通报,同时解除同该员工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纪律及劳动纪律,并且接受严格的考察措施。
1、本制度的拟定和修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经总裁批准后执行。
2、本制度解释权属人力资源部。
试用期的最新规定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