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青铜峡市水务局从渠首灌域向西干渠、唐徕渠、跃进渠灌域调配用水指标事宜的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青铜峡市水务局从渠首灌域向西干渠、唐徕渠、跃进渠灌域调配用水指标事宜
的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公布日期】2023.11.13
•【字号】宁水函发〔2023〕153号
•【施行日期】2023.11.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
正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青铜峡市水务局从渠首灌域向西干渠、唐徕渠、跃进渠灌域调配用水指标事宜的函
宁水函发〔2023〕153号青铜峡市水务局:
《关于渠首灌域向西干渠、唐徕渠、跃进渠灌域调配用水指标的请示》(青水发〔2023〕143号)已收悉。为保障西干渠、唐徕渠、跃进渠灌域冬灌用水,现就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从青铜峡市渠首灌域夏秋灌结余用水指标1036.98万立方米中,调剂至西干渠灌域冬灌干渠直开口用水指标100万立方米,调剂至唐徕渠灌域150万立方米,调剂至跃进渠灌域100万立方米。
二、你局应积极对接自治区水调中心、渠首管理处、西干渠管理处、唐徕渠管理处、宁西供水公司,及时调整相关渠道直开口冬灌用水指标。
三、西干渠、唐徕渠、跃进渠应严格落实调整后各直开口用水指标,确保各直
开口用水总量控制在指标范围内。此外,青铜峡市西干渠、跃进渠灌域夏秋灌时已调剂冬灌指标的直开口不纳入本次分配范围内。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