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物流中心和综保区对比表
综合保税区与保税物流中心的区别
设立条件
1、物流中心仓储面积,东部地区不低于10万平方米,中西部地区不低于5万平方米; 2、符合海关对物流中心的监管规划建设要求; 3、选址在靠近海港、空港、陆路交通枢纽及内陆国际物流需求量较大,交通便利,设有海关机构且便于海关集中监管的地方; 4、经省级人民政府确认,符合地方经济发展总体布局,满足加工贸易发展对保税物流的需求; 5、建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提供供海关查阅数据的终端设备,并按照海关规定的认证方式和数据标准,通过“电子口岸”平台与海关联网,以便海关在统一平台上与国税、外汇管理等部门实现数据交换及信息共享; 6、设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安全隔离设施、视频监控系统等监管、办公设施。
保税种类对比0815
不低于5000万
300万以上
主要功能
进出口加工、国际贸易、保税仓储商品展示等功能
保税仓储;国际物流配送;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检验检测;进出口贸易和转口贸易;商品展示;物流信息处理;口岸;入物流中心出口退税。
货物保税仓储以及一般类存放
优惠政策
享有“免证、免税、保税”政策,实行“境内关外”运作方式,同时享有相关税收、外贸、外汇政策
保税仓库是保税制度中应用最广泛的一种形式是指经海关批准设立的专门存放保税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的仓审批级别国务院批准成立并通过国家相关部委验收经省级人民政府确认海关总署批准向当地海关提出申请并由上级海关批占地面积通常不低于3平方公里不低于10万平方米中西部地区不低于面积最低为2000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300万以上主要功能进出口加工国际贸易保税仓储商品展示等功能保税仓储
保税仓库是保税制度中应用最广泛的一种形式,是指经海关批准设立的专门存放保税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的仓库。
审批级别
国务院批准成立,并通过国家相关部委验收
经省级人民政府确认,海关总署批准
向当地海关提出申请,并由上级海关批准
占地面积
通常不低于3平方公里
不低于10万平方米,中西部地区不低于5万平方米
面积最低为2000平方米
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以及保税仓库的对比
名称
对比项目
综合保税区
保税物流中心
保税仓库
基本概念
综合保税区和保税港区一样,是我国目前开放层次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简化的特殊开放区域。
保税物流中心是指封闭的海关监管区域,并且具备口岸功能。分A型和B型两种。A型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企业法人经营、专门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监管场所。B型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集中监管场所。
自贸区、综保区、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分别是什么
自贸区、自贸试验区、保税区、保税港区如何区分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区简称自贸区,传统的自贸区是Free Trade Area(英文简称FTA),指两个以上的国家根据WTO相关规则签署自由贸易协定所形成的区域,不仅包括货物贸易自由化,还涉及服务贸易、投资、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化等更多领域的相互承诺,是一个国家实施多双边合作战略的手段。
自贸区的生产、贸易和投资活动适用的关税、审批和管理政策灵活。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区就是FTA类型。
另一种自贸区是Free Trade Zone,(英文简称FTZ),指某一国或地区在己方境内划出一个特定区域,单方自主给予特殊优惠税收和监管政策。
中国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自由贸易区是指在我国境内关外设立的,以优惠税收和海关特殊监管政策为主要手段,以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为主要目的的多功能经济性特区。
中国自由贸易区是政府全力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重要举动,其核心是营造一个符合国际惯例的,对内外资的投资都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际商业环境。
2013年9月27日,国务院批复成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我国首个自由贸易园区,同时也是我国第一批设在境内关外的自贸区。
2013年9月至2019年8月,中国已经分多批次批准了18个自贸试验区,已经初步形成了“1+3+7+1+6”的基本格局,形成了东西南北中协调、陆海统筹的开放态势,推动形成了我国新一轮全面开放格局。
图片来源:广西日报保税区:保税区又称保税仓库区,是一国海关设置的或经海关批准注册、受海关监督和管理的可以较长时间存储商品的区域。
中国最早是没有保税区的,货物过关入境是需要缴税的,直至1990年,上海外高桥有了中国的第一个保税区。
运入保税区的货物可以进行储存、改装、分类、混合、展览,以及加工制造。
外国货物可以在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自由进出,但如果要进入关境就需交纳关税了。
在自贸试验区出现之前,保税区就是境内最开放的地方。
综合保税区(综保区)与保税物流中心(保税物流园区)的区别
综合保税区(综保区)与保税物流中心(保税
物流园区)的区别
综合保税区(综保区)和保税物流中心(保税物流园区)是我
国两种不同类型的经济特区,它们在功能和管理上有一些不同之处。
1.功能区别:
综合保税区(综保区):综合保税区是指国家批准设立的,按
照一定区域范围划定的特殊经济区域,主要用于进出口商品的监管
和加工贸易。
在综保区内,企业可以享受一系列的税收和贸易便利
政策,从而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竞争力。
保税物流中心(保税物流园区):保税物流中心是指国家批准
设立的,专门用于货物进出口、仓储、配送、加工和其他相关物流
服务的特殊区域。
保税物流中心提供高效的物流服务,可以满足企
业在进出口、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需求。
2.管理区别:
综合保税区(综保区):综合保税区的管理属于海关管理,企
业在综保区内需遵守海关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同时,综保区内的企
业需要按照海关的规定进行备案和登记。
保税物流中心(保税物流园区):保税物流中心由保税物流专属企业管理,并受到海关的监管。
企业在保税物流中心内的经营活动也需要遵守海关的相关规定。
综合保税区(综保区)和保税物流中心(保税物流园区)在功能和管理上有一些区别,但都是为了促进进出口贸易和提供便利的物流服务。
企业在选择发展方式时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发展目标进行选择。
保税区和物流园区的区别
保税区、物流园区的区别1、保税区——保持税率保税区是经国务院批准的,由海关监管的,按国际惯例运作的有中国特色的自由贸易区,区内实行关税减免和其他税收的优惠政策,是发展以转口贸易、保税仓储、出口加工等外向型经济为导向的特殊经济区域。
2、保税物流园区——提前退税保税物流园区(以下简称园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保税区规划面积或者毗邻保税区的特定港区内设立的、专门发展现代国际物流业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在进出口税收方面,国内货物进入园区视同出口,办理报关手续,实行出口退税政策;货物一旦从国内到园区,出口商即有权申请退税,改变了现行的“离境退税”方式,这是园区最吸引加工贸易的政策。
园区货物内销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货物按实际状态征税;在园区内部或在园区和境外之间进行的贸易,可免税,也无需进出口许可证。
3、保税区与保税物流园区的区别:1)报关送货问题:保税区先送货后报关;保税物流园区先报关后送货,可赢得相对充裕的备货时间。
2)退税时间问题:保税区是“离境退税”;保税物流园区则是“入园退税”,缩短时间,提前退税保税区与物流园区本没有太大的区别,但有两个较大的区别的地方:一是物流园区实行入区退税,即货物入园区就可以在海关打印退税联; 而在保税区则是实行离境退税,即货物要实际离境后,才能打印退税联,常见的就是福田保税区的"兜圈"动作,就是货物入了保税区仓库后,利用中港车到香港兜一圈.二是物流园区进出货物品名及商品编码必须一致; 而福田保税区特有功能就是可以改换商品编码,由于两个企业备案的商品编码可能不一样,所以在转厂的时候,常利用福田保税区来操作.世上没有一件工作不辛苦,没有一处人事不复杂。
不要随意发脾气,谁都不欠你的。
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与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区别
3、由总署或委托直属海关向物流中心经营企业核发证 请示》文件完成 9 部委会签后,正式上报国务院。
书并颁发标牌。
5、国务院批复请示。国务院研究同意后作出《关于同意设立××综合保税区的批复》。
6、综合保税区获批设立后,进入规划与建设方案实施阶段。
7、综合保税区建成后,由海关总署会同国家有关部委组成国务院联合验收组对综合保
8、 供瞧样订货的展览品、样品;
8、经海关批准的其她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9、 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货物。
设立条件 1、物流中心仓储面积,东部地区不低于 10 万平方米, 尚未出台设立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审批标准的相关文件。基本同出口加工区,在申
中西部地区不低于 5 万平方米;
请面积上有所区别,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面积为 3-10 平方公里,出口加工区面积不
3、外商暂存货物;
4、 外商暂存货物;
4、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
5、 供应国际航行船舶与航空器的物料、燃料、维修用零配件;
5、供应国际航行船舶与航空器的物料、维修用零部件; 6、 进口寄售货物;
6、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
7、 进境检测、维修货物及其零配件;
7、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
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与保税物流中心 B 型的区别
税区的隔离设施、卡口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进行验收。 8、联合验收组与省政府签署验收纪要,海关总署将向综合保税区管委会颁发验收合格 证书。
综合综合保保税税区区保税与港区保与税保税物物流流中心中B 心型的的区别区别
项目
保税物流中心(B 型)
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
依据 《中华人民共与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 型)的暂行 《中华人民共与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自 2007 年 10 月起施行。
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保税物流中心、保税物流园区、保税区、保税港区之间的区别
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保税物流中心、保税物流园区、保税区、保税港区之间的区别珠海园区:既可以从事保税加工,又可以从事保税物流,还可以从事国际贸易;保税仓库: 功能单一,仓储,而且只能存放进境货物。
A(加工贸易进口货物;B(转口货物;C(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油料、物料和维修用零部件;D(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E(外商进境暂存货物;F(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
G(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进境货物。
出口监管仓库: 只有仓储,主要用于存放出口货物。
(1)一般贸易出口货物;(2)加工贸易出口货物;(3)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转入的出口货物;(4)其他已办结海关出口手续的货物。
出口配送仓库还可以存放为拼装出口货物而进口的货物保税物流中心: 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功能的叠加。
即可放进口货物也可以放出口货物。
存放货物的范围可开展的业务不得开展的业务 A、国内出口货物; A(商业零售; B、转口货物和国际中转货物; A(保税存储进出口货物及其他B(生产和加工制造; C、外商暂存货物; 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 C(维修、翻新和拆解; D、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 B(对所存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D(存储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以及E、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维加工和增值服务; 危害公共安全、公共卫生或者健康、修用零部件; C(全球采购和国际分拔、配送; 公共道德或者秩序和国家限制进出F、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 D(转口贸易和国际中转业务; 口货物;G、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 E(经海关批准的其他国际物流E(存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能享H、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业务。
受保税政策的货物; 物。
F(其他与物流中心无关的业务。
1、物流中心与境外之间的进出货物的报关属于中心内企业进口自用的办公用品、交通运输工具、生活消费品等,以及物流中心开展综合物流服务所需进口的机器、装卸设备、管理设备等,按照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和税收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保税区,物流园区,保税港区,出口加工区比较
政策对比(加工区,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综合保税区等)出口加工区又称加工出口区。
狭义指某一国家或地区为利用外资,发展出口导向工业,扩大对外贸易,以实现开拓国际市场、发展外向型经济的目标,专为制造、加工、装配出口商品而开辟的特殊区域,其产品的全部或大部供出口。
广义还包括自由贸易区、工业自由区、投资促成区和对外开放区等。
有单类产品出口加工区和多类产品出口加工区之分。
后者除加工轻纺工业品外,还加工生产电子、钢铁、机械、化工等产品。
出口加工区由自由贸易区发展而来。
加工区内,鼓励和准许外商投资于产品具有国际市场竞争能力的加工企业,并提供多种方便和给予关税等优惠待遇,如企业可免税或减税进口加工制造所需的设备、原料辅料、元件、半制品和零配件;生产的产品可免税或减税全部出口;对企业课以较低的国内捐税,并规定投产后在一定年限内完全免征或减征;所获利润可自由汇出国外;向企业提供完善的基础设施,以及收费低廉的水、电及仓库设施等。
其作用可归结为:①吸引了大量外资,为促进技术引进和产品产量、质量的提高,加速产品的升级换代创造了条件;②扩大出口,增加了外汇收入。
通常利用进口原材料和元件的典型装配式工业,外汇收入可占出口额的30~40%;③增加了就业机会,缓解了所在国和地区的大量失业问题;④提高了生产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了各类人才的成长;⑤通过内联和技术、人才的扩散,带动和促进国内其它地区经济的发展。
出口加工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
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不得进、出出口加工区。
出口加工区外禁止开展的加工贸易业务也不得在出口加工区内开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规定出口加工区内不得开展拆解、翻新业务。
出口加工区的政策对加工区与境外之间进出货物的监管一、加工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由货主或其代理人根据加工区管理委员会的批件,填写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向主管海关备案。
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与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区别
综合保税区与保税物流中心的区别项目保税物流中心 (B 型 )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 B 型)的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自 2007年 10 月起施行。
行管理办法》,自 2005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概念是由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物流企业进入并从事保设立在内陆地区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区域称为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是指经国务院税仓储物流业务的封闭海关集中监管场所,是若干个 A批准,设立在国家对外开放口岸港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具有口岸、物流、型的聚集。
加工等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保税港区与综合保税区的主要区别在于:保税港区一般临港而建,可以实施区港一体化;综合保税区一般通过“区港联动”来加强与水港、空港的对接,实现其港口作业功能。
审批机构海关总署国务院主体企业法人政府功能与业1、仓储;1、仓储;2、出口加工;3、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务2、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4、进出口贸易包括转口贸易;3、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5、国际中转;4、转口贸易;6、检测维修;5、国际中转;7、商品展示;6、经海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8、经海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可存储货1、国内出口货物 ; 1.保税港区企业为开展业务所需的货物及其包装物料;物2、转口货物和国际中转货物 ; 2.加工贸易进口货物;3.转口贸易货物;3、外商暂存货物 ; 4.外商暂存货物;4、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 ; 5.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燃料、维修用零配件;5、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维修用零部件 ; 6.进口寄售货物;6、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7.进境检测、维修货物及其零配件;7、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8.供看样订货的展览品、样品;8、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9.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货物。
设立条件1、物流中心仓储面积,东部地区不低于 10万平方米,尚未出台设立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审批标准的相关文件。
综合保税区与保税物流中心的区别
要区别在于:保税港区一般临港而建,可以实施区港一体
化;综合保税区一般通过“区港联动”来加强与水港、空
港的对接,实现其港口作业功能。
海关总署
国务院
企业
法人政府
1、仓储;2、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 1、仓储;2、出口加工;3、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4、
务;3、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4、转 进出口贸易包括转口贸易;5、国际中转;6、检测维修;
设立条件
航空器的物料、维修用零部件; 6、供维 修用零配件;6. 进口寄售货物;7. 进境检测、维修货物 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 7、未 及其零配件;8. 供看样订货的展览品、样品;9. 未办结 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 8、 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货物。 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 物。 1、物流中心仓储面积,东部地区不低于 尚未出台设立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审批标准的相关文 10 万平方米,中西部地区不低于 5 万平 件。基本同出口加工区,在申请面积上有所区别,保税港 方米; 2、符合海关对物流中心的监管规 区(综合保税区)面积为 3-10 平方公里,出口加工区面 划建设要求; 3、选址在靠近海港、空港、 积不得超过 3 平方公里。设立审批程序同出口加工区。1、 陆路交通枢纽及内陆国际物流需求量较 原则上设在国家级开发区内,同一开发区内只能设立 1 大,交通便利,设有海关机构且便于海 个综合保税区。2、加工贸易年进出口总值一般应达到 1 关集中监管的地方; 4、经省级人民政府 亿美元以上。3、加工贸易年进出口总值低于 10 亿美元的 确认,符合地方经济发展总体布局,满 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只设立 1 个综合保税区。4、 足加工贸易发展对保税物流的需求; 5、 加工贸易年进出口总位超过 10 亿美元的省(自治区、直辖 建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 市),可增设综合保税区。5、东部各省(直辖市)的综合保 统,提供供海关查阅数据的终端设备, 税区封关运作后加工贸易年进出口总值达到或超过 5000 并按照海关规定的认证方式和数据标 万美元的;中部各省综合保税区封关运作后加工贸易年进 准,通过“电子口岸”平台与海关联网, 出口总值达到或超过 2000 万美元的;西部各省(自治区、 以便海关在统一平台上与国税、外汇管 直辖市)综合保税区封关运作后加工贸易年进出口总值达 理等部门实现数据交换及信息共享; 6、 到或超过 1000 万美元的,方可申请在该省(自治区、直辖
综合保税区(自贸港区)与保税物流中心(国际贸易园区)的区别
综合保税区(自贸港区)与保税物流中心(国际贸易园区)的区别综合保税区和保税物流中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虽然它们都与贸易和物流有关,但在功能和定位上存在明显的差异。
综合保税区(自贸港区)综合保税区,又称自贸港区,是一种政府批准设立的特殊区域,旨在促进国际贸易和投资自由化。
其主要特点如下:1. 法律规范:综合保税区在设立和经营上受到专门的法律法规保护和管理,其规定明确了关于进出口、税收、关税等方面的特殊政策。
2. 自贸政策:综合保税区享受特殊的自由贸易政策,包括减免关税、优惠税收、简化贸易流程等。
这有利于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并发展国际贸易。
3. 创新驱动:综合保税区注重创新和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吸引国内外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机构进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升级。
4. 自由金融:综合保税区具有自由资本流动和金融创新的特点,有助于吸引全球金融机构和资本进入,提升国际金融服务水平。
保税物流中心(国际贸易园区)保税物流中心,又称国际贸易园区,是指设立在港口、机场等地的供货物存储、分拣、加工、配送等物流服务的专门区域。
其主要特点如下:1. 物流功能:保税物流中心主要提供物流服务,包括货物的存储、加工、配送等环节。
它们通常位于交通便利的地理位置,以方便货物的进出和分发。
2. 关务服务:保税物流中心提供一站式的关务服务,包括报关、清关、退税等,以便顺利完成进出口货物的流通。
3. 供应链管理:保税物流中心致力于提供高效的供应链管理,确保货物能够及时、安全地递送给客户,降低物流成本和提高效率。
4. 保税功能:保税物流中心可以提供保税仓储服务,允许货物在存储期间免缴关税和增值税,提供更灵活的供应链管理。
综合保税区和保税物流中心在性质和功能上存在差异。
综合保税区更注重自贸政策、金融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旨在吸引外商投资和促进贸易自由化;而保税物流中心则更专注于物流服务和供应链管理,提供一站式的关务服务和保税仓储功能。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对比
(1)区外进入区内供区内企业使用的国产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及建造基础设施、加工企业和行政管理部门生产、办公用房所需合理的数量物资
进区货物必须待实际离境后才能办理出口退税
(1)区外进入区内供企业开展业务的国产货物及其包装物料;(2)区外进入区内供区内行政管理机构及其经营主体、企业使用的国产基建物资、机器、装卸设备、管理设备
(1)(2)同出口加工区;(3)区内企业和行政管理机构自用合理数量的管理设备、办公用品及其所需的维修零配件
(1)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设备、物资等;(2)区内企业为开展业务所需的机器、装卸设备、仓储设施、管理设备及其维修用消耗品、零配件及工具;(3)园区行政管理机构及其经营主体和园区企业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
批复权限
国务院批准,省人民政府报批,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国务院批准
国务院批准,在保税区规划面积或毗邻保税区的特定港区内
海关总署批复
海关总署批复
国务院批准,省人民政府报批,设在口岸港区及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
直属海关
直属海关
现状
现已批准设立56个
首个:1990上海外高桥保税区;现共有16个
首个:2003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现共有8个
(3)(4)(5)(9)(10)同保税物流园区;
其他: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
(3)(4)(5)(9)(10)同保税物流园区;
其他: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
同保税物流园区
(2)(3)(4)(5)(9)(10)同保税物流园区;
其他: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
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政策功能分析对比
保税物流中心A、B型区别
保税物流中心(B型)和保税物流园区的区别保税物流中心(B型)和保税物流园区两者只差2个字,起初我也经常混淆,一度认为是一回事,网上有混淆视听者,有板有眼的找到资料(国税发…2004‟150号),说此文件中规定,两者名字统一为保税物流中心(B型),但我仔细查询文件后,文中并未有此项说明。
后又查询不少资料,得知两者之间无论从定义上,还是从主体、功能上都有很大的区别,以下做出简要分析:一、保税物流中心的定义保税物流中心又分为A、B两种类型。
保税物流中心A 型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企业法人经营、专门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监管场所。
上海日报先锋株式会社保税物流中心即是。
保税物流中心B型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集中监管场所。
相较而言,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层次更高,海关按照出口加工区监管模式实施区域化和网络化的封闭管理,并实行24小时工作制度。
苏州工业园保税物流中心、长沙金霞保税物流中心和国家即将批准的天津空港保税物流中心均为B型。
保税物流中心具有保税仓储、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国际物流配送、进出口贸易、国际中转和转口贸易、物流信息处理和口岸等功能。
企业可直接在保税物流中心所在地主管海关报关;境内货物进入保税物流中心视同出口,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并在进入中心环节退税;境外货物进入保税物流中心,海关给予保税;保税物流中心货物销售境内时,企业可以按出保税物流中心的实际贸易方式向海关办理进口报关手续;保税物流中心内的货物可在保税物流中心企业之间,保税物流中心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和其他保税物流中心等海关监管区域、场所之间进行自由转移和跨关区报关提取等。
二、保税物流中心(B型)与保税物流园区的区别保税物流中心(B型)与保税物流园区无论是在海关监管上,还是在实际运营中,均存在本质不同。
1、性质界定不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4号)(以下简称“《物流园区管理办法》”),保税物流中心(A、B型)与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及其他保税监管场所均为经批准设立的保税监管场所;而保税物流园区是指专门发展现代国际物流业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各类海关区域的区别完稿
项目
海关监管场所
保税仓库
保税物流中心
综合保税区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场所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 171 号 ),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署令第133号),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申请企业符合法定条件的,直属海关应当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批准设立监管场所决定书》
2.申请企业应当自海关制发《批准设立决定书》之日起1年内向直属海关申请验收,直属海关根据《设置标准》规定的条件对监管场所进行验收。
3.监管场所验收合格后,经直属海关注册登记并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场所注册登记证书》后,可以投入运营,《注册登记证书》自制发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
1、由直属海关先期提出审核意见
2、由总署会同税务总局、外汇管理局等部门或者委托被授权的机构按照《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核验收通过
3、由总署或委托直属海关向物流中心经营企业核发证书并颁发标牌。
1、理论研究,可行性论证。
2、市政府向省政府上报申报材料。
3、省政府向国务院上报请示。
4、国务院批转各部委阅办。海关总署综合各部委意见形成《关于设立××保税区的请示》文件完成9部委会签后,正式上报国务院。
10、综保区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之间的货物交易、流转不征收进出口环节和国内流通环节的有关税收
可储存货物
1、接受海关查验的进出口、过境、转运、通关货物;
2、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货物。
1、加工贸易进口货物;
2、转口货物;
3、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油料、物料和维修用零部件;
4、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
第三章保税物流园区与保税区比对
☆供应国际船舶与航空器物料、维修用零部件
☆进口寄售货物
☆进境检、修货物及零配件
☆看样订货的展览品、样品
☆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货物
☆经海关批准其他进境货物
3.下列货物名免税
★园区内基建设备、物资
★固区企业为开展业务所需机器、设备、设施及维修用消耗品、零配件及工具
★园区行政机构、经营主体、企业自用办公品
运往区外︹
视为进口︺
1.一般进口货物→进入国内市场→交证,交税
2.加工贸易保税货物→用于加工贸易→提供手册、保税
3.特定减免税货物→特定企业、用途、地区→提供“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相应许可证、免税
注:跨关区配送、或跨关区到园区提取货物→可在园区主管海关办申报手续也可以办理进口转关
区外货物运入园区︹
区外展示,比照暂时进口货物
5.行政机构、经营主体、园内企业的机器、设备、办公品要到区外检、修的要申请;60天内运回,特殊情况,在期满前10日内申请延期30天;
零配件、附件一并运回
换国产零配件的,需退税的申请后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
6.区外进入区入因质量、规格型号不符,原状返还更换的,1年内向主管海关申办退换手续;更换货物进区,免证、免税、不签退税联
◆进料加工制成品中含境内料件,按境外料件原进口价为为基础确定;原价不能确定的,按申报同时、相同或类似进口价为基础
◆来料加工制成品中含境内料件,按申报同时、相同或类似货物的进口价为基础
◆边角料与副产品按内销价格
3.加工贸易货物→用于加工贸易→提供“加工贸易登记手册”或“加工贸易电子账册“
4.特定减免税货物→特定减免税企业→提供“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交证,免进口税
深圳各保税区现状对比表
福田积税区与机场保税物流中心的区域、位置、功能的不同,决定了两个区域未来的发展方向和定位都不一样。福田保税区最核心的优势是毗邻香港,作为内地与香港之间往来最便捷的监 管区域(距离香港机场码头1小时车程),福田保税区可利用香港在物流业里的重要地位,快速的将货物送达全球任何区域;福田保税区低于香港的作业成本,也将作为香港物流业向内地转移的 第一站,承接大量国际化物流企业的进驻。短期内,福田保税区仍会以现代物流业和高科技代工业为主,但福田保税区所处的位置位于深圳市区与香港河套地区交汇处,预计将会往商业及自由
深圳各保税区现状对比
序号 1 对比项目 区域位置 福田保税区 机场保税物流中心 盐田保税区 毗邻香港,一号通道直接相连,距 距离深圳机场2KM,蛇口码头25KM,距离 位于盐田港港区内,盐田港为中国四大皆 离香港机场码头、深圳机场码头约 深圳盐田码头、香港码头、香港机场约 空储集装箱大港 30KM 60-70KM距离 距离广深高速入口200米,出区即可 距离广深高速入口4KM、毗邻107国道、 进入高速,距离皇岗口岸3KM,珠三 盐田港建有全长24公里的平盐疏港铁路与 宝安大道,交通状况良好,珠三角主要 角主要生产加工基地1.5小时车程, 京广、京九铁路大动脉连通 生产加工基地1小时覆盖 交通便利 1.35平方公里 未知 0.11平方公里 总仓储面积4.5万平方米 0.95平方公里 仓库面积3万平方米;堆场面积50万平方 米;集装箱堆场20万平方米 前海湾保税港区 位于深圳港西部港区,與媽灣港區5、6、7號泊位 相連,而且鄰近蛇口集裝箱碼頭及赤灣集裝箱碼 頭,地理位置優越 位于穗深港西道大通道的核心地带,拥有海港、 空港、西部通道等交通区位优势。前海地区为深 圳宝安区与南山区的接合部,同时处于穗深港走 廊的中间点,也是穗深港走廊与深圳主市区的交 叉部位。而在从深圳大铲湾港区到蛇口半岛港区 再到香港葵涌港区的连线中,前海也处于中枢位 置 规划控制面积3.71209平方公里 未知
2023年国内外保税物流区域的比较分析
3.保税物流区功能持续升级保税物流区域功能不断优化。随着政策的推动和落地,保税物流区域的功能越来越完善,从最初的简单加工制造,逐渐发展成为集仓储、分拨、加工贸易、跨境电商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保税区域。
保税物流区域比较分析
一、国内外保税物流区域概述
保税物流区域,或称保税区,是设在海港或空港的一种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在中国,保税区指的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设立,专门用于从事国际贸易进出口货物储存、加工、装配和贸易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这些区域内的货物在海关监督下进行储存、加工和贸易活动,通常享受低税率、缓税和免税等优惠。
2.国内保税物流区域建设进展对比建设情况对比:国内保税物流区域的建设数量和规模相比国外有较大差距。截至202年底,我国共有30家国家级保税物流中心,而美国则有超过200个物流园区,欧盟有近150个保税物流区。虽然国内保税物流区域规模仍需进一步扩大,但取得的进展也说明了政府对该领域的重视程度。
3.中国保税物流区域进出口总额增长强劲,美国欧盟进出口总额庞大进出口数据对比:据统计,截至202年,我国保税物流区域的进出口总额已达到X亿元。其中,X%的进出口货物集中在上海自贸区等几个重点保税物流区域。与之相比,美国的进出口总额达到Y亿美元,欧盟的进出口总额为Z亿欧元。尽管国内保税物流区域的规模仍需提升,但进出口业务增长势头强劲。
3.国内外保税物流区域的主要运营模式比较
02
国外保税区域概述
Overview of Foreign Bonded Are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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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直属海关先期提出审核意见 2、由总署会同税务总局、外汇管 理局等部门或者委托被授权的机构 按照《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核验收 申报流程 通过 3、由总署或委托直属海关向物流 中心经营企业核发证书并颁发标牌 。
苏州工业园区保税物流中心;苏州 高新保税物流中心;南京龙潭保税 物流中心;北京空港保税物流中 心;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物流 中心;上海西北物流园区保税物流 中心;东莞保税物流中心;中山保 税物流中心;广州空港保税物流中 心;江阴保税物流中心;太仓保税 物流中心;杭州保税物流中心;青 岛保税物流中心;日照保税物流中 心;厦门火炬(翔安)保税物流中 现有区域 心;营口港保税物流中心;西安保 税物流中心;成都保税物流中心; 长沙金霞保税物流中心;南昌保税 物流中心;山西方略保税物流中 心;武汉东西湖保税物流中心;南 宁保税物流中心;沈阳保税物流中 心;宁波栎社保税物流中心;连云 港保税物流中心;深圳机场保税物 流中心;河南保税物流中心;北京 亦庄保税物流中心;淄博保税物流 中心。合计30个
1. 2. 3. 4. 5. 6. 7. 8. 9.
保税港区企业为开展业务所需的货物及其包装物料; 加工贸易进口货物; 转口贸易货物; 外商暂存货物; 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燃料、维修用零配件; 进口寄售货物; 进境检测、维修货物及其零配件; 供看样订货的展览品、样品; 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货物。
淮安综合保税区、盐城综合保税区、无锡高新区综合保税区、济南 综合保税区、沈阳综合保税区、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潍坊综合保 税区、成都综合保税区、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天津滨海新区综 合保税区、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海南海口综合保税区、广西凭祥 综合保税区、黑龙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 、江苏昆山综合保税区、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广州白云机场综合 保税区、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保税区、西安综合保税区、 西安高新综合保税区、银川综合保税区、河南新郑综合保税区和新 疆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山西太原武宿综合 保税区。合计26个
1、物流中心仓储面积,东部地区不 低于10万平方米,中西部地区不低 于5万平方米; 2、符合海关对物流中心的监管规 划建设要求; 3、选址在靠近海港、空港、陆路 交通枢纽及内陆国际物流需求量较 大,交通便利,设有海关机构且便 于海关集中监管的地方; 4、经省级人民政府确认,符合地 设立条件 方经济发展总体布局,满足加工贸 易发展对保税物流的需求; 5、建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计算 机管理系统,提供供海关查阅数据 的终端设备,并按照海关规定的认 证方式和数据标准,通过“电子口 岸”平台与海关联网,以便海关在 统一平台上与国税、外汇管理等部 门实现数据交换及信息共享; 6、设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安全 隔离设施、视频监控系统等监管、 办公设施。
项目
保税物流中心(B型)
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
2年。确有正当理由的,经主管海 货物存储期 关同意可以予以延期,除特殊情况 无限制 限 外,延期不得超过1年。 1、理论研究,可行性论证。 2、市政府向省政府上报申报材料。 3、省政府向国务院上报请示。 4、国务院批转各部委阅办。海关总署综合各部委意见形成《关于 设立××保税区的请示》文件完成9部委会签后,正式上报国务院 。 5、国务院批复请示。国务院研究同意后作出《关于同意设立×× 综合保税区的批复》 6、综合保税区获批设立后,进入规划和建设方案实施阶段 7、综合保税区建成后,由海关总署会同国家有关部委组成国务院 联合验收组对综合保税区的隔离设施、卡口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进 行验收 8、联合验收组与省政府签署验收纪要,海关总署将向综合保税区 管委会颁发验收合格证书。
概念Βιβλιοθήκη 审批机构 海关总署 主体 企业法人 1、仓储 2、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 3、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 功能与业务 4、转口贸易 5、国际中转 6、经海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1、国内出口货物; 2、转口货物和国际中转货物; 3、外商暂存货物; 4、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 5、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 物料、维修用零部件; 可存储货物 6、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 零配件; 7、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进 口货物; 8、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 手续的货物。
尚未出台设立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审批标准的相关文件。基本 同出口加工区,在申请面积上有所区别,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 面积为3-10平方公里,出口加工区面积不得超过3平方公里。设立 审批程序同出口加工区。 1、原则上设在国家级开发区内,同一开发区内只能设立1个综合保 税区。 2、加工贸易年进出口总值一般应达到1亿美元以上。 3、加工贸易年进出口总值低于10亿美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原则上只设立1个综合保税区。 4、加工贸易年进出口总位超过10亿美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可增设综合保税区。 5、东部各省(直辖市)的综合保税区封关运作后加工贸易年进出口 总值达到或超过5000万美元的;中部各省综合保税区封关运作后加 工贸易年进出口总值达到或超过2000万美元的;西部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综合保税区封关运作后加工贸易年进出口总值达到或超 过1000万美元的,方可申请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增设综合保税 区或扩大原有面积。 6、综合保税区如申请扩大面积,须区内已摆满项目、基础设施及 配套建设发展用地己得到充分利用,且扩大的面积为不大于3平方 公里。 7、综合保税区须自批准之日起2年内建设完毕并申请验收。如1年 内未启动建设,由海关总署商有关部门书面提请有关省(自治区、 直辖市)予以注意。之后1年内仍未有进展的,由海关总署会同有关 部门报请国务院予以撤销。 8、综合保税区封关运作后3年内仍无投资项目,或虽有投资项目, 但加工贸易年进出口总值低于100万美元的,由海关总署会同有关 部门书面提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予以注意。之后1年仍达不 到要求的,由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门报请国务院予以撒销。
综合保税区与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功能对比
项目
依据
保税物流中心(B型)
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自2007年10月起 中心(B型)的暂行管理办法》, 施行。 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是由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物流 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 的封闭海关集中监管场所,是若干 个A型的聚集。 设立在内陆地区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区域称为综合保税区,保税港 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国家对外开放口岸港区和与之相连的 特定区域内,具有口岸、物流、加工等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保税港区与综合保税区的主要区别在于:保税港区一般临港而建, 可以实施区港一体化;综合保税区一般通过“区港联动”来加强与 水港、空港的对接,实现其港口作业功能。 国务院 政府 1、仓储 2、出口加工 3、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 4、进出口贸易包括转口贸易 5、国际中转 6、检测维修 7、商品展示 8、经海关批准的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