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批改质量评价表
注:综合评价赋分为A、B、C三九制。即A+、A、A-;B+、B、B-;C+、C、C-。A为95分、B为80分、C为65分,+与-均5分。
综合评价内容从作业收取与批改比例,批改是否按时完成,认真细致程度,重点批改内容是否符合教者要求等四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