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议事规则
党支部议事规则制度 党支部的议事规则集合17篇
党支部议事规则制度党支部的议事规则集合17篇【篇一】党支部议事规则制度党支部的议事规则一、重大事项范围1.决定本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传达上级重要会议、文件、决定和指示精神,并结合本系统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方案、措施。
2.研究决定本单位有关改革、发展、稳定方面的重大问题;审定以党支部名义部署的重要工作、上报的重要文件等。
3.研究决定本单位全局性的重大工作部署、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要点。
4.研究决定本单位资产处置,重大的投资和工程项目。
5.研究决定本单位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重大事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及调整等问题。
6.研究本单位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的情况和干部运用管理监督奖惩方面的重大问题。
7.研究本单位纪律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事项。
8.单位党支部成员按分工在特殊情况下对重大事项处理后需向党支部报告的问题。
9.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议事决策程序及要求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按下列程序及要求进行:1.确定议题。
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不得搞临时动议,会议议题由党支部成员提出,报请书记或书记委托的成员确定。
提交会议讨论决策的议题,应先进行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可行性方案,并广泛征求意见,必要时先组织充分论证,然后在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进行通气协调,最后由书记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题。
2.会议准备。
会议议题及日期确定后,必须由有关科室准备详细的会议材料,会议通知和会议议题一般应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应到会人员。
3.会议讨论。
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因故不能主持的,可由书记委托其他成员主持。
会议讨论实行一事一议,讨论前先由责任科室汇报有关情况,然后安排足够的实践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
4.会议决定。
在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讨论的情况下形成统一意见,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党组织议事规则与程序
党组织议事规则一、议事范围1.沟通、学习和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重要会议精神和上级指示,制定和实施计划和具体措施。
2.讨论和确定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以及教学、研究、管理和服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研究制定学校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维护稳定、反腐倡廉工作计划和措施。
4.决定干部任免,研究确定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和后备干部队伍规划建设方案,制定人才工作重要政策。
5.审议批准党员发展和党内重要表彰,研究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办法。
6.研究制定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发展规划措施。
7.研究决定学校重要规章制度和政策的制定和重大调整,批准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主要工作报告;研究重要的请愿问题。
8.研究确定学校内部组织结构和人员编制,批准与师资队伍建设、学科与专业发展、社会服务等有关的重要事项。
9.审议批准重要校级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向上级组织推荐综合表彰。
10.批准学校年度财政预算和收入分配计划、大额资金的贷款和使用、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产业发展政策、国内外重要合作交流项目。
11.批准学校用地、房屋和其他教育设施等重要资源和资产的管理和处置计划。
12.其他需要党委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议事形式坚持民主集中原则,党组织讨论的形式不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党员代表大会那样正式。
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以随时召开。
三、议事内容党支部根据职责分工,对党组织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提出初步意见,将会议提交讨论和决定。
对于关系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首先征求干部和员工的意见按照法定程序和有关要求向党员大会或干部职工代表大会提出意见会过去的。
四、议事要求1.党员会议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由书记主持。
秘书临时缺席或者因其他原因缺席时,可以委托副秘书主持。
2.党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参加。
讨论研究工作时,可以邀请行政领导成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邀请上级党组织领导参加。
3.在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之前,应当告知参加会议的人员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程。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章制度范文(精选10篇)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章制度范文(精选10篇)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章制度篇1一、议事决策范围1、讨论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各项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完成上级党组织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措施;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的措施。
2、讨论制定工作规划、计划。
3、研究确定党支部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等。
4、研究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
5、研究有关全单位利益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
6、研究决定党组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
7、其它需要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二、议事决策的程序-1、党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成员提出。
无议题不开,紧急情况随时召开。
2、会议议题由党支部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
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
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
3、党支部书记根据议题适时主持召开党支部会议,非紧急情况不搞临时会议。
党支部书记较长时间离开机关,党支部会议由受委托的成员主持,会后向党支部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
4、会议议题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研究的问题需要有关人员参加时,有关人员届时列席会议。
5、党组会讨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
讨论决定干部问题,会前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支部成员沟通。
6、党支部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部党支部成员到会。
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7、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8、党支部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进行。
9、对应由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支部会时,党支部书记可与有关成员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支部会报告。
10、提交党支部会议研究的议题,有关科室会前要做好准备,并经主管党支部成员审核把关后方可提交,为党支部决策提供真实可靠依据。
2024中小学校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精选)
2024中小学校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精选)目录一、议事原则 (2)二、议事决策范围 (2)(一)学校党的建设重要事项 (2)(二)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 (3)(三)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事项 (4)(四)人才工作的重要事项 (5)(六)需要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5)三、议事决策原则和程序 (5)四、议定事项执行与监督 (8)五、附则 (9)一、议事原则(一)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学校得到切实贯彻落实。
(二)坚持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学校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织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二、议事决策范围(一)学校党的建设重要事项1.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重要措施;2.执行同级党员大会决议决定的重大举措;3.学校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重要事项;4.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事项;5.学生德育、教职工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的重要事项;6.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事项;7.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事项;8.加强对学校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代会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加强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管理的重要事项。
(二)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项1.学校章程、总体发展规划、综合改革发展方案和学校重要改革措施、重要工作计划、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2.学校内部组织机构和人员岗位的设置与调整;3.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情况的审定,大额度支出和预算追加,重大捐赠,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4.各级各类重点建设项目、对外交流与合作重要项目、重要设备和大宗物资采购或购买服务、重大基本建设和大额度基建修缮项目等学校重大项目设立和安排方案;5.学校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无形资产授权使用方案;6.校级以上重大表彰推荐,校级重大表彰事项;7.学校安全稳定重要事项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工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支部成员到会方可召开会议。
四、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会前协调。支部书记负责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作会前协调,并与有关方面通气协商,征求意见,调查研究, 确定议题。
2、准备材料。确定提交会议研究的问题,并准备规范性上会材料,包括议案和论证材料。
3、提前通知。提交会议研究和议题及材料由办公室汇总、打印,在会议召开前3天送达参会人员。
7、形成纪要。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事项要形成会议纪要,由支部书记审定后印发。
8、落实执行。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根据会议决议和领导分工,应抓紧贯彻落实,支部书记负责执行情况的监 督检查。
9、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和会议表决的,领导班子成员可临时处置,事后应 及时报告。
五、会议需形成规范的会议记录,任何人不得更改会议记录,与会人员会后有权查阅会议记录。
六、对会议未做出决议的事项以及不宜公开的内容,参加会议人员均应保守秘密。否则,要给予严肃批评或纪 律处分。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金龙饭店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一、坚持重大问题必须由党支部班子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和要求,集体 讨论研究,并以会议表决形式做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 二、本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所指的重大问题为: 1、重大工作部署和上级党委的重要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 2、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改革方案的审定; 3、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以及宣传思想工作等方面重大问题的处理和决定; 4、干部职工的考核、录用、推荐、任免、奖惩、学习培训等问题; 5、单位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机构的设置和调整; 6、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与调整; 7、向上级请示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 8、重大突发性事件和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 9、上级党委交办的重要事项或其它重大问题。 三、会议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党支部成员到会,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必须到会;讨论干 部职
党组织议事规则
党支部议事制度
1、党支部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党支部委员要按照分工,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
2、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主持。
3、党支部委员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根据议题需要,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列席。
4、党支部委员会议的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其他委员拟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应事先与党支部书记沟通。
5、党支部委员会议召开的日期、议题及有关事项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与会人员要按会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发言准备。
6、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范围:从工作实际出发,研究制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事项的具体措施、意见;讨论决定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讨论、检查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情况;讨论决定向上级党委的请示、报告、总结等重要事宜。
7、党支部会议决定重大问题,要经过充分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形成的决议必须有应到会半数以上的委员赞同。
8、会议要做好记录,决议形成后按照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会议研究具有保密性的内容,与会同志要严守机密。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范文八篇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范文八篇1.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本党支部为了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作用,确保党的决策权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权威,制定了一系列议事规定和决策程序,以保证每个党员的权利得到充分体现。
(一)会议召开1. 会议安排应提前公示时间、地点、议题和参会人员。
2. 会议应准时开始,如有迟到者,应在开会前向大家道歉,并及时弥补工作。
(二)议事程序1. 会议应遵循议事程序和秩序,保证充分讨论。
2. 在会议上提出的问题,应当认真记录并迅速汇报处理结果。
3. 重要议题应由书记在会上宣读决策结果,并通知有关方面执行。
(三)投票程序1. 在有争议的问题上,应当通过投票表决确定。
2. 参加投票的党员应当认真听取不同意见,以提高决策质量。
2.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为促进党支部的发展和壮大,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得到正确贯彻,本党支部制定了以下议事规程和决策程序:(一)会议召开1. 每次会议之前需事先通知与之有关的所有党员。
2. 如有重要议题需要讨论,应提前通告,方便大家对有关问题进行思考和研究。
(二)议事程序1. 会议按照议事程序进行讨论,重要议题应当提前通告。
2. 党员发言应该有条理、清晰,特别是发言内容要与议题直接相关。
3. 战线发言应当客观、理性,引导其他党员进行合理有效的讨论。
(三)决策程序1. 重要议题应当通过投票来决定。
2. 议事记录应当精确详细,以便于核实和追溯。
3.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为加强党支部内部讨论,提高组织性、纪律性,本党支部制定了如下议事规定和决策程序:(一)会议召开1. 每次会议之前应通知所有党员,并说明会议议程和具体要求。
2. 如需调整会议时间,应当提前通告,方便大家准备。
(二)议事程序1. 会议应按议事程序进行,并集中说明各项议题。
2. 党员发言应遵守顺序、严谨、准确等原则。
3. 在书记主持的情况下,要确保发言人、决策者的权利得到保障。
(三)决策程序1. 议题应当经过商议和形成意见,再进行投票决策。
党组织议事规则
党组织议事规则
党组织议事规则非常重要,因为这涉及到党组织的决策和管理。
以下是几项具体规则:
首先,对于“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严格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和民主决策。
这些事项包括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
其次,基层党组织成员应积极参与和维护集体领导,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畅所欲言,求真务实。
这就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三,委员之间应开诚布公、坦诚相见,互相支持,密切合作,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在党组织的决议形成后,委员应自觉、模范地贯彻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反映,但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反对。
最后,党组织成员应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对会议决定的内容,凡属应保密的,不得向外泄露。
如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后果,将按照党内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
这就体现了严格遵守保密原则的重要性。
党组议事规则
党组议事规则党组议事规则为加强和改进编办党组的集体领导,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特制定本规则,遵循《中国章程》、《党内监督条例》、《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一、议事范围1.重大事项决策: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全区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定,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等重大问题,本单位财务年度决算、预算的申报和调整,其它需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2.重要人事变动:单位机构设置、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及中层干部岗位调整、推荐、任免等人事变动事项,本单位机关及所属单位人员的调进和调出,推荐干部人选,对本单位干部职工违反党纪政纪的干部职工的处理意见。
3.重大项目安排:办公设备(指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处置,组织开展大型活动资金的安排意见,单位办公用房、附属设施的修缮与改造。
4.大额资金使用:指办理某一事项或单一公务,经常性支出3000元以上的资金使用。
二、议事原则党组会议由区编办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组成,综合科派人列席会议。
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三、会议准备1.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随时召开。
党组会议的议题,由党组书记确定,或由其他成员提出报党组书记审定后,列为正式议题,不搞临时动议。
党组会由党组书记主持,专人作会议记录。
2.党组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每位成员,会议的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
3.凡已确定提交党组会讨论的议题,有关成员和相关科室要事先充分准备,提出明确意见,必要时还须有两个方案供党组决策时参考。
四、议事的决策1.党组会议要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特别重大问题和干部的任免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
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事先向书记请假,请假人对会议讨论问题的意见,可在会前以书面形式表达。
并及时向全体党员和相关人员通报决定内容和实施情况,以便监督和检查决定的执行情况。
党组织议事规则
党组织议事规则为充分发挥党组织集体领导作用,保证议事的民主化、程序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党组织的决策水平和工作效能,根据《中国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会议组织(1)党委、总支会议一般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召集,必要时可召开扩大会议。
(2)表决事宜的党组织会议必须有超过半数以上的委员出席才可召开。
(3)因议题需要,列席会议的人员由主持会议的书记确定。
会议列席人员,有发言权,但无表决权。
(4)党组织会议,必须有专人作记录,记录要完整、准确,会后由书记审核并签字。
第二条议事内容(1)围绕街道工委中心工作,结合本部门主要工作和基层党建工作实际,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所属基层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和决策。
(2)听取基层问题的汇报,并进行研究和决定。
(3)讨论通过向上级党构造及有关部门上报的重要叨教和报告。
(4)讨论研究本系统、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实绩目标及通过组织发展计划,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吸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党组织的改选、委员的调整增补和不合格党员的处置等。
(5)研究其它需要提交党构造会议核定的重要问题。
第三条议事程序(1)党组织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员,对提交会议的议题进行认真讨论,发言力求简短,观点明确。
(2)有关支部向党委、总支会议汇报工作时,应由主要负责人汇报,发言简要明确,并提供必要的背景材料和回答委员们的提问。
(3)参加会议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表明态度。
在此基础上,由主持人结合讨论情况,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出决定和决议。
重大问题进行表决,获得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方可通过。
如遇重要议题发生争执,正反意见人数接近时,应暂缓做出决定或决议,待取得意见基本一致后,再讨论表决或请示上级党组织指示或决定。
第四条会议纪律(1)委员和指定的列席人员要准时参加会议,因病或因事不能参加者,要向主持会议的书记或副书记请假。
党支部议事规则制度集合6篇
党支部议事规则制度集合6篇1. 党支部议事规则制度(1)议事时间:党支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支部会议,时间一般在周末或晚上;(2)议事内容:党支部会议的议事内容应该从党的方针政策、党的群众路线、理论学习、检察工作、宣传工作等方面展开;(3)议事程序:党支部会议应该按照程序进行,包括主持人指定议题、提交议题、发言、讨论、表决等等;(4)表决方式:党支部会议表决一般使用手举或者投票的方式,表决过程应该公开透明,发言不得超过规定时间,不得有人打断发言、干扰会议等不当行为。
2. 党支部议事规则制度(1)议事时间:党支部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党支部会议,时间应该提前公布,以方便党员参加;(2)议事内容:党支部会议议事内容应该与党的章程、政治路线、中心工作等紧密联系;(3)议事程序:党支部会议应该按照程序进行,应该注意时间控制,发言内容应该针对议题进行,不得无关议题,严禁个人攻击、谩骂等不适当言论;(4)表决方式:党支部会议表决一般使用无记名投票或者有记名表决的方式,表决结果严格按照程序执行,确保会议的合法性。
3. 党支部议事规则制度(1)议事时间: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支部会议,时间应该提前公布,以方便党员参加;(2)议事内容:党支部会议内容应该紧密联系党的中央工作,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推进群众工作、宣传工作、组织工作等方面的工作;(3)议事程序:党支部会议应该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议题应该由主持人安排,发言、讨论应该紧密围绕议题展开;(4)表决方式:党支部会议表决应该通过举手、无记名投票和有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结果应该公开并严格执行。
4. 党支部议事规则制度(1)议事时间:党支部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支部会议,时间应该提前安排,以方便党员参加;(2)议事内容:党支部会议议事内容应该与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群众工作、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紧密联系;(3)议事程序:党支部会议应该按照程序进行,发言应该严格控制时间,确保所有党员都有机会参与发言;(4)表决方式:党支部会议表决应该由主持人宣布,可以采取无记名投票、有记名投票和手举等方式,表决结果应该公开并严格执行,同时记录在党组织档案中。
【制度】党支部议事规则(全文)
【制度】党支部议事规则(全文)【模板一:正式规范风格】党支部议事规则(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党支部的议事活动,提高党内事务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党支部的议事活动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党员的权利,保障党员在党内发表意见和表达立场的自由。
第三条党支部议事活动应当符合党的工作大局和党组织的要求,维护党的团结和稳定。
第二章议事准备第四条党支部议事活动应提前进行充分准备。
第五条党支部书记应当组织成员制定议程,确定会议时间、地点和参会人员,并及时通知各位党员。
第六条党支部应为议事活动准备相关文件资料,并确保在会议之前向参会人员发放。
第七条党支部议事活动的发起者应当提前向党组织报告,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三章会议程序第八条党支部主席主持党支部议事活动,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党支部议事活动应遵循“先听取汇报,再发表意见”的原则。
第十条参会人员按照发言顺序依次发言,应遵守互相尊重、合理表达、简明扼要的原则。
第十一条党支部主席有权对发言内容进行适度限定,确保会议的效率和纪律。
第四章决议和执行第十二条党支部在会议中形成的决议应当记录并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核。
第十三条全体参会人员应当共同签署通过的决议,以作为决议的执行依据。
第十四条党支部主席有责任监督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党组织汇报。
第十五条决议的执行应当按照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党组织的要求,确保决议的贯彻落实。
第五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民主集中制原则:指党内民主和党的集中统一的有机结合,是党内政治生活的本质特征。
2、党的工作大局:指党中央确定的党的工作的总体策略和目标。
3、党组织:指党的各级组织。
【附件】无【法律名词及注释】无【模板二:活泼轻松风格】党支部议事规则(全文)第一章规则制定的目的本规则的制定旨在规范党支部的议事活动,促进党内事务的高效处理,并保障党员的参与权和发言权。
第二章办公秩序第一条党支部的议事活动需遵循民主原则和党的工作要求。
第二条党支部的会议需事先做好准备工作,保证参会人员的知情权和发言权。
党支部议事规则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方法一〉召开会议前,应事先通知到会人员,并告知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
二〉会议应由主持人主持,记录员记录,每位与会人员都应发表意见,表明态度,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出决定。
对于重要议题发生争执,应暂缓做出决议或决定,会后进一步酝酿,在取得基本一致后,再讨论表决。
三〉对于重要事项,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进行表决。
获得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才能有效。
四〉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党员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在没有重新做出新的决议的情况下,必须无条件按照决议坚决执行。
四、民主决策的监督一〉对于决策失误或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应及时纠正,追究责任。
二〉对于决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支部书记应承担责任,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
三〉对于民主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定期进行考核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制度。
一、对于重大事项的决策,相关股室需要按照规定提出决策方案,然后由分管领导审查后提交支委会议决定。
二、对于重要的人事任免,办公室需要按照干部管理和《条例》的有关规定提出决策方案,然后由分管领导审查后提交支委会议决定,并按照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办理。
三、对于重大项目的决定,相关股室需要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决策方案,然后由分管领导审查后提交支委会议决定。
四、对于大额资金的使用,计财股需要按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提出决策方案,然后由分管领导审查后提交支委会议决定。
一、支委会决策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总支委员参加决策方可生效。
二、决策可以采用口头、举手、记名和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党支部的选举制度主要指选举支部委员会和上级会的代表,是如何保证体现党员意志的原则、程序、方法和各种有关规定。
党支部是否有完善的、能够体现党员意志的选举制度,是衡量党支部民主生活是否健全的根本标志。
因此,必须严肃认真实行选举制和表决制,具体规定如下:1.选举必须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2.候选人名单要由支部委员会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使之具有尽可能广泛的群众基础;3.实行差额选举;4.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更换候选人或者按照自己意愿选举任何人的权利;5.支部委员会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6.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必须以表决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解决。
党支部议事规则
党组织议事规则党支部议事制度是发扬党内民主,组织党员对重大问题进行党内专题讨论的一种形式,它包括党员议事和党支部委员会议事两个方面:一、议事原则1、党支部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按照党章特别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2、党支部委员会议事由支部书记召集,党员大会议事由党支部召集,会议须由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参加方可进行。
3、所议事项属于管理区其他组织职权范围内的,应吸收有关组织负责人参加。
4、在讨论决定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必须先征求意见后再讨论决定。
5、凡经过讨论作出的决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
个人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或者向上级党委反映,但在行动上必须无条件服从,并积极执行。
二、议事范围(一)由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的事项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交办的具体工作;2、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的计划安排3、管理区其他组织换届改选实施方案;工会、团支部、民兵等群团组织负责人的培养、推荐,管理人员的提名推荐及合作社人员的提名推荐;4、文明村、新农村的建设、巩固和发展计划;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有关重大问题;5、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议题;6、管理区其他组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或其他需要有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的事项。
(二)由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1、党支部任期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2、确定非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以及对党员作出处理决定;3、政治思想教育及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组织实施方案;4、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的议题。
包括管理区重要事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情以及职工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
5、其他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三、议事决定的实施1、凡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由专人负责,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关人员必须及时反映,积极慎重地解决好,如不能解决,须向支部分管领导和支部书记汇报。
2、支部分管领导要及时了解会议决定的实施情况,并将实施情况向党员通报。
党组议事规则及程序
党组议事规则及程序 CKBOOD was revised in the early morning of December 17, 2020.党组议事规则及程序为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完善和健全集体领导制度,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充分发挥党组的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一章基本原则第一条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第二条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组管党治党责任。
第三条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组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
第四条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凡属党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
第五条坚持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本单位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本单位领导班子的决定。
第二章议事范围第六条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下属党支部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第七条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
第八条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
第九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第十条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第十一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第十二条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议事制度第十三条党组议事决策一般采用党组会议形式。
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第十四条党组会议由党组成员组成,由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
党组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党组成员召集并主持。
党组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不得研究决定人事调配事项。
第十五条党组会议须有过半数党组成员出席方可召开,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成员出席。
第十六条召开党组会议可以请不是党组成员的领导班子成员列席。
会议召集人可以根据议题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党组织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解析
党组织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议事规则1、坚持维护中央权威和维护全局的原则。
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正确处理地方与企业、上级与下级、全局与局部、当前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街道党工委的决定。
2、坚持解放思想与实事求事的原则。
企业党委会讨论决定问题,要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
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集思广益,集中多数同志的意见,形成切合实际的科学决策。
3、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发挥党委会的作用。
4、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凡是重大问题都要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由企业党委集体决定。
决策程序1、会议议题。
由党委副书记负责汇集提交研究的事项议题。
2、会议准备。
议题材料由党委副书记准备。
会议资料事前送至与会人员手中。
3、会议通知。
会议通知由党委副书记在会议召开前两天发出。
4、会议时间。
企业党委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全年不少于12次。
5、会议主持。
会议一般由党委书记主持,书记因事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党委副书记主持。
6、参会人员。
党委全体成员出席。
是党员的副主任必须列席。
7、会议决定。
在党委会讨论、决定事项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主持人宣布正式决定。
如遇重大分歧,一般应督缓决定。
8、会议记录。
党委会由党委副书记负责记录。
应写明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请假人员、记录人员、每项议题讨论、表决情况及最后决定意见和形成决定的依据和理由,并将会议记录、相关材料存档。
9、议决事项督查。
由书记或副书记进行督查,并在下次党委会上汇报督查情况。
党组织议事规则
党组织议事规则为进一步贯彻和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内容1、制定和贯彻落实各级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定。
2、本级班子组织、思想、作风及制度建设中的重要事项。
3、本单位全局性、政策性的重大事项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干部的培养、教育、调整和任免意见。
5、确定纳新对象,接收新党员,对党员做出奖惩决定;开展对党委(总支、支部)委员、党员干部的述职考评、民主评议;研究党委(总支、支部)的换届事宜,选举产生新一届(总支、支部)委员会或各级党代表。
6、讨论规模较大数额资金的使用和财产处置。
7、讨论班子自身建设方面的事项,审定班子成员的分工及调整。
8、其他需要研究的事项。
二、议事程序1、确定议题。
议事前应协调沟通,征求班子成员的意见,然后确定议题,提出可行性方案,做好会议准备。
2、会议通知。
要提前通知应到会人员。
参会范围要本着扩大知情权、参与权的原则,尽量扩大参会人员范围。
3、会议讨论。
议事会议由基层党组织主要领导主持,参会人员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并表明态度。
主持人科学集中讨论意见,提请会议表决。
未到会参会人员的意见可用书面的形式在会上表达。
4、会议表决。
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
5、作出决策。
根据表决结果,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场宣布决策议题通过或者否决。
6、会议记录。
做好会议记录。
7、议事公开。
凡提交议事的各类议题(不含需要保密的事项),原则上通过党务公开栏、文件等形式对党员群众公开。
三、议事纪律1、参加议事会人员原则上为基层党组织的(总支、支部)委员。
2、议事会原则上每半个月召开一次,遇到重大紧急事项需及时研究的,可随时召开。
3、议事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总支、支部)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对重大事件做出处理决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总支、支部)委员到会方能举行。
党支部会议议事规则九篇
党支部会议议事规则九篇一、会议召开1.1 支部委员会在每季度或重要情况下召开党支部会议;1.2 召开会议前,支委会需要制定会议议程并通知与会党员及党员代表;1.3 对于不可抗力因素而无法召开会议的情况,支委会需要及时通知参会党员并延期召开会议。
二、会议议程2.1 会议议题应该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展开,与支部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任务密切相关;2.2 支委会需要向参会党员提供详细的会议议程,确保会议顺利进行;2.3 可以让党员参与制定议程,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会议主持3.1 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担任会议主持,控制议程进程,维护会议秩序;3.2 会议主持需确保参会者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倾听广大党员的声音,充分沟通;3.3 如果会议时间较长,主持人需要为党员提供合适的休息时间,确保党员的身体和精神健康。
四、会议记录4.1 支委会需要指定一名党员担任会议记录员,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及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4.2 记录员需要准确且详细地记录会议内容,确保重要讨论点得到充分记录;4.3 会议记录应及时整理并分发给所有党员,以确保他们可以查看会议记录及时获取信息。
五、会议决策5.1 党支部会议需要形成采取行动的最终决策,确保支部的工作计划得到实施;5.2 决策需要参考党的有关法规、规定及有关政策。
尊重广大党员的意见,吸取民主集中制的优秀实践;5.3 每个党员都需要阐明其意见和建议,对于会议决策不满意的党员提供党内政治协商制度进行处理。
六、会议评估6.1 在会议结束后,支委会需要对本次会议进行评估,以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6.2 支委会需要收集党员对本次会议的反馈并据此优化下一步的会议工作;6.3 评估报告要向党员公开,以便充分发挥会议的积极作用。
七、会议纪律7.1 参会党员需要按时参加会议,迟到者需向支委会做出解释,并接受相应的惩罚;7.2 支持党内民主原则,党员需要尊重他人的意见,在讨论中不得攻击和谩骂其他人;7.3 党员和会议主持人需保持准确和恰当的语气和语气态度,避免语言暴力和情感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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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议事规则
1、党总支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总支委员要按照分工,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
2、党总支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会议由党总支书记召集、主持。
3、党总支委员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根据议题需要,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列席。
4、党总支委员会议的议题,由党总支书记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其他委员拟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应事先与党总支书记沟通。
5、党总支委员会议召开的日期、议题及有关事项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与会人员要按会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发言准备。
6、党总支委员会议事范围:从办公室工作实际出发,研究制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办公室重大决策事项的具体措施、意见;讨论决定办公室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讨论、检查办公室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情况;讨论决定向机关党工委的请示、报告、总结等重要事宜。
7、党总支会议决定重大问题,要经过充分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形成的决议必须有应到会半数以上的委员赞同。
8、会议要做好记录,决议形成后按照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会议研究具有保密性的内容,与会同志要严守机密。
民主决策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民主,坚持集体领导,做到民主决策,建立科学、民主的工作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发挥群众参政议政作用,调动职工积极性、创造性,共同管理单位事务,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增强决策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推进我局工作规范化,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决策原则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根本的领导制度。
政府部门实行民主决策,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部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保证部门决策准确、科学的重要前提。
要充分发挥民主,坚持小数服从多数、局部服从大局,坚决反对“一言堂”和“家长制”作风。
决策形成后,局领导、各股室要坚决予以拥护、执行。
(二)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原则。
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策权。
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了解实情、征求意见、寻求对策,坚持实事求是,说实话、想实招,立足实际,形成科学决策。
(三)坚持依靠群众、依靠社会的原则。
决策过程中,充分听取广大职工群众、离退休干部和其他部门的意见,重视发挥信息咨询机构和专家、学者的参谋作用,集思广益,形成决策。
要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抓决策的执行。
二、议事决策的范围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和镇委重要指示、决策的实施意见和措施。
(二)我局工作计划、发展规划和各项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
(三)本局规章制度,重大工作事项的组织实施;
(四)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干部综合考核、奖惩,先进个人推荐。
(六)组织市政府的重大活动,出台重大行政措施、重要的改革方案和政策,确定重要的奖惩事项。
(七)局机关内设机构的设立、撤并和职能调整。
(八)研究处理局属各单位上报的重要请示事项。
(九)需要提交市委、市政府的重大事项,报送市委、市政府的请示、报告、工作总结等有关材料。
(十)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策的重要事项。
三、民主决策和议事办事规则
局长、副局长和纪检组长组成决策机构,共同研究决定单位重大事项,对单位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不得以个人意见代表“三人小组”意见。
(一)领导班子会研究的事项范围
1、单位发展计划和建设规划;
2、向上级请示、报告的事项、工作总结;
3、工作变动和人员调整;
4、重要改革措施;
5、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
6、有关重要规章制度和奖惩规定;
7、干部考核及推先选优;
8、单位预决算;
9、一次性一万元以上的经费支出;
10、需要领导班子会研究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领导班子会的决策程序
需要提交领导班子会研究决定的事项,由局长召集领导班子会,研究决定有关议题。
研究议题时,领导班子成员应充分发表意见,表明自己的看法和主张,局长综合班子成员的意见,最后形成决定。
对某个问题意见不一致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不同意见可以保留。
领导班子会形成的意见代表集体意见,不是个人意见,班子成员应维护会议决定,保留意见的成员不得在群众中发表保留意见的言论。
在会议决定未形成文件或未在会议上公布前,不得在群众中公布会议内容。
研究决定问题一般采取个别酝酿、征求意见、会议决定的程序,召开会议应认真作好记录,不得以个别酝酿代替会议决定。
领导班子会原则上不得缺席。
局长外出期间,副局长和纪检组长研究处理某些重要问题时,事先应尽量与局长取得联系,向局长汇报情况;副局长、纪检组长因故不能到会时,能推迟的就推迟召开;不能推迟的,事后应将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尽可能向缺席成员通报。
(三)局务会研究的事项范围
1、对一些工作作出安排,布置任务;
2、工作汇报、通报;协调处理单位内部工作;
3、学习传达上级会议、文件精神:
4、应在局务会上研究的其他重要问题。
参加人员: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
每次召开局务会,到会人数不能少于4人。
(四)职工会议
1、向全局职工传达贯彻上级会议、有关文件和政策精神;
2、政治学习;
3、通报有关事项;
4、为完成某项全局性的工作任务进行号召动员;
5、应在职工会议上通报或通过的其他事项。
召开职工会议表决通过某一重要事项时,应有80%以上的人员参加,且到会人员中赞成比例达到80%以上,通过的事项才视为有效。
四、、监督检查
(一)领导干部应顾全大局,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利益,不拿原则作交易,不徇私舞弊。
模范执行集体决议。
(二)集体的决议、决定,必须坚决执行,任何个人无权改变。
如执行中出现新情况,须修正决议、决定内容时,必须提交领导班子会或局务会复议,再重新决定。
(三)党政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每位领导干部都必须自我检查执行集体决议的情况。
对执行决议不坚决或不落实的个别班子成员,党政主要负责人有责任给予提醒注意,批评教育。
(四)对严重违反集体决议、决定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党纪、政纪甚至法律责任。
(五)党政班子领导成员要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和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