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头座检验规范
GU10灯泡检验标准
GU10灯泡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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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I-010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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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of 3
抽样 参照GB/T 2828.1-2003 一般检验水平II级水准和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 标准 AQL值为:Cri:0.01;Maj:2.5;Min:4.0
检验 项目
检验要求/标准
检验依据 缺陷等级 工具
GB/T 2423.1
GB/T 2423.2-
2008
Cri
高低温测试 箱
FP001-05A
GU10塑胶座2不是白色,色差明显.
GU10塑胶座2的灯头尺寸不符合要求.
GU10塑胶座2、PC管不符合650℃灼热丝测试的要求. 物 料 散热器、铝面圈未进行喷砂阳极氧化银色处理、有刮手批锋. 核 对 透镜未磨砂(出光投影与样品对比,差异明显).
色板
SQM的测试 报告
SQM的测试 报告
Maj
色卡 目视
/
Cri
验 光色电参数测试:
光通量、色温、显示指数、光效;功率因数、总功率(公差±15%)不符合技术规格 技术规格书 Maj
书的要求.
目视
暗室 目视 徒手
积分球
照度、配光曲线测试不符合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技术规格书 Maj 分布光度计
透镜歪斜、松动,与铝面圈之间有明显间隙.
比对样品
Maj
目视
散热器与铝面圈、GU10塑胶座2之间有明显的间隙.
比对样品 Maj
目视
GU10灯泡表面刮花长度大于5mm、刮伤铝材或GU10塑胶座2.
比对样品
Maj
游标卡尺
GU10灯泡尺寸、规格不符合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灯头进料检验规范
目视/卡尺/千分尺 (10PCS/LOT)
3
信赖性测试
MA
盐雾试验机 (5PCS/LOT) 目视/塞规 (5PCS/LOT)
4
组装/实配
MA
5
包装/标识 2.不可有短装、混料、包装破损、包装脏污等不良现象。
来料单据/ 图纸/承认书
MI
目视
制作:
审核:
批准:
图纸/样板 /承认书
MA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目视/点规菲林片
MA 图纸/承认书 CR 图纸/承认书 /信赖性测试 规范 图纸/承认书
2
结构/尺寸 2.灯头样式符合图纸/承认书要求规格。 1.盐雾实验: 5%浓度NaCl溶液,PH6.5-7.2,箱内温度35±2℃,湿度85%以上; 测试时间:12H(客户或承认书另有要求的以承认书为准); 用清水冲洗掉表面溶液后不可有镀层起层、脱落丶变色等现象。 1.灯头安装松紧度适中,易安装,不可出现无法拧进现象。 灯头与塑壳配合松紧合适,无明显缝隙; 1.根据来料单据/图纸/承认书核对来料包装方式、数量,确认来料标示清楚丶完整;
检验依据
缺陷类别
检验方法/工具
1
外观
4.钉帽无松动丶锈斑丶残缺丶翘起现象; 5.不可有明显毛边或披锋,不可刺伤人体;毛边有手感,长度大于2mm,不可接受。 6.目视表面无脏污丶黑点丶杂质;面积大于0.5mm²,无法擦掉,不可接受; 7.对比样板进行颜色检查,颜色以样板为基准。 1.按照图纸/承认书标注尺寸要求,进行尺寸检查;
WNVKWANG制作
灯头进料检验规范
文件编号 版次 页次 日期 A0 Page 1/1 抽样标准 GB/T2828.1-2012 正常检验 一次抽样 一般检验水平Ⅱ级 CR:0.15 MA:1.0 MI:2.5 NO. 变更 履历 变更日期 变更内容
普通灯具安装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3
灯具的固定
(1)灯具质量大于3kg时,应固定在螺栓或预埋吊钩上。
(2)软线吊灯,灯具质量在0.5kg及以下时,采用软电线自身吊装;大于
0.5kg的灯具采用吊链,且软电线编叉在吊链内,使电线不受力。
(3)灯具固定牢固、可靠,不使用木楔。每个灯具至少有2个固定用螺钉或螺栓;当绝缘台直径在75mm及以下时,采用1个螺钉或螺栓固定
普通灯具安装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1检查数量:
主控项目
D第1项、第3项〜第6项:抽查10%,少于10套时全数检查。
2)第2项:全数检查。
一般项目
3)第1项、第2项、第4项、第7项:抽查10%,少于10套时全数检查。
4)第3项、第5项、第6项:全数检查。
2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普通灯具安装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4
钢管吊灯灯杆检查
当钢管做灯杆时,钢管内径不应小于10mm,钢管厚度不应小于1.5mm
观察、钢尺检查
5
灯具的绝缘材料及耐火检查
固定灯具带电部件的绝缘材料以及提供防触电保护的绝缘材料应耐燃烧和防明火
观察检查
6
灯具的安装高度和使用电压等级
当设计无要求时,灯具的安装高度和使用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引向每个灯具的导线线芯最小截面积
应符合现行标准的规定
观察检查
2
灯具的外形、灯头及其接线
(1)灯具及配件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涂层剥落和灯罩破裂等缺陷。
(2)软线吊灯的软线两端做保护扣,两端芯线搪锡;当装升降器时,套塑料软管,采用安全灯头。
(3)除敞开式灯具外,其他各类灯具灯泡容量在IOOW及以上者均采用瓷质灯头。
灯头检验标准
灯头检验标准1.目的Purpose对于灯头的缺陷进行分类,并统一标准。
To define cap defect category and align criteria.2.分类及说明A类--致命缺陷:关键尺寸不合格和影响到使用者安全的缺陷。
B类--严重缺陷:影响功能和外观让普通消费者较难接受的缺陷。
C类--轻微缺陷:不影响功能,对于外观,普通消费者能够接受的缺陷。
A --- Critical defect: Major parameter out of spec, or safety defect.B --- Major: Impact function or big cosmetic defectC --- Minor: Not function related or small cosmetic defect3.适用范围及接收水准适用于IQC,生产部门,OQA外观检查和判定。
致命缺陷:零缺陷管理严重缺陷:一般水平Ⅱ,AQL0.65轻微缺陷:一般水平Ⅱ,AQL2.5Be used during IQC, Production line and OQA inspection and check.Critical defect: 0 acceptanceMajor defect: Normal Class II, AQL 0.65Minor defect: Normal Class II, AQL 2.5A类-1:无法通过IEC标准规止规,防意外接触规。
Could not pass IEC Not-Go and Contact-Making gauge.A类-2:规格错Wrong cap with packing labelB类-1:除止规和防意外接触规以外的灯头尺寸不符合IEC及图纸要求。
Other IEC gauges.B类-2:黑玻璃破裂。
Glass BrokenCriteria: a)裂缝:直径D<2.5mm, 最多两条且间距不小于15mm;b)破裂/掉块:破裂/掉块面积不允许超过1.5mm2。
E27灯头检验规范
一、E27灯头通规 7006-27B-1
目的:检验成品灯上灯头螺纹最大尺寸。
检验:当成品灯上的灯头完全旋入量规内时,灯头中心触点应与X面共面或凸出X面。
二、E27灯头止规 7006-28A-1
目的:检验成品灯头上E27灯头螺纹最小外径。
检验:当量规套在成品灯(灯头向上)的灯头螺纹上时,灯头中心触点不应凸出X面,检验仅利用量规的自身重量进行。
三、E27灯头尺寸S1 max和S1min.
检验:当成品灯的灯头完全插入量规时,柱塞的W面应与X面共面或者凸出X面,但不应凸出Y面。
四、E27灯头接触性能规 7006-50-1
目的:检验灯在有关灯座中接触性能的尺寸。
检验:如果灯插入量规时,W面可与V面共面或者凸出V面,则可认为灯的形状和灯座的配合是合格的。
灯头、灯座及检验其安全性和互换性的量规 第4部分:导则及一般信息》GB
灯头、灯座及检验其安全性和互换性的量规第4部分:导则及一般信息GB/T21098-2007/IEC60061-4:2004灯头、灯座及检验其安全性和互换性的量规第4部分:导则及一般信息Lamp caps and holders together with gauges for the control of safety and interchangeability-Part4: Guidelines and general information目次前言1灯头、灯座的型号命名方法2新型同型号灯头(灯端)/灯座的附加安全要求3同型号的灯头/灯座的不扩大原则4成品灯上灯头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5多功能转接器6灯头在灯座中的固定方法7灯座/连接件8 IEC60061中的量规9 IEC60061中量规的推荐公差10灯头参数表中的术语“焊料”11带E27和E14灯头的灯的匹配/安全系统12 E14的匹配中标称直径小于22 mm的灯玻颈13带G5和G13灯头的管型荧光灯的尺寸系统14组合式荧光灯座和启动器座前言本标准等同采用IEC60061-4:2004《灯头、灯座及检验其互换性和安全性的量规第4部分:导则及一般信息》(英文版)。
本标准等同翻译IEC60061-4:2004。
为便于使用,本标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a)“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标准”;b)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c)删除IEC60061-4:2004的前言;d)增加了章标题。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QB2218—1996《灯头、灯座的型号命名方法》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晨辉照明有限公司、北京电光源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国松、陆光明、赵秀荣、杨小平、江姗。
本标准首次发布。
灯头、灯座及检验其安全性和互换性的量规第4部分:导则及一般信息1灯头、灯座的型号命名方法续表1续表2续表32新型同型号灯头(灯端)/灯座的附加安全要求3同型号的灯头/灯座的不扩大原则4成口灯上灯头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续表1续表2续表3续表45多功能转接器续表16灯头在灯座中的固定方法7灯座/连接件8 ICE60061中的量规续表1续表29 IEC60061中量规的推荐公差续表1续表2续表310灯头参数表中的术语“焊料”11带E27和E14灯头的灯的匹配/安全系统续表1续表2续表3续表4续表5续表6续表7续表812 E14的匹配中标称直径小于22mm的灯破颈续表113带G5和G13灯头的管型荧光灯的尺寸系统续表1续表214 组合式荧光灯座和启动器座【发布日期】20070905 【实施日期】20080501。
灯头检验作业指导书
1.目的:为了使我司所有外购的灯头符合UL安规和我司灯具所需要求.2.适用范围:适用于东莞爱思丽灯饰有限公司灯头的检验测试活动。
3.权责:IQC负责对我司进料之检验依据标准进行品质检验是否符合要求.4. 检验相关工具和仪器:卡尺,卷尺,耐压测试机,万用表5.检验依据要点:5.1 针对我公司对所有灯头是否符合UL安规及相关安规认证,核对开关上的UL编码是否与工厂提供的UL证书的上的编号是否相同,UL编号和证书有没有过期.5.2按《抽样检验管理规定》抽检样品,相关样品需要在不同的包装箱内拿取样品进行确认与测试。
5.3灯头上所描述字体的清晰度,电压,耐温度数,型号,以及UL认证的描述一致。
5.4依据我司的工程图纸和BOM相关资料进行检验,(针对我司的规格型号:E26电木,E26陶瓷,GU24,G24Q-3, GU10,T5.T6,T8等)外观一致为合格。
5.4 灯头的螺牙:使用扭转配合的螺牙是否顺畅,紧固后符合要求,螺牙整齐规范为合格。
5.5导通点亮测试:在灯头接线两端,接出电线与插座使用万用表对其灯座段触点与插座输出确认导通性,必要时可以在灯座上使用13-60W的光源确认符合性。
5.6安全性能测试:使用耐压测试机器在灯座2端施加AC4000V高压,5mA漏电流 5秒,其过程无飞狐或者超漏为合格。
6. 参考文件6.1 ASL-WIPG-009-A0《抽样检验管理规定》6.2 ASL-QP-1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6.3 ASL-QP-12《纠正预防措施管理程序》7. 记录表单7.1 ASL-QRPG-007-A0《IQC进料检验报告》7.2 ASL-QRPG-019-A0《品质异常处理单》7.3 ASL-QRPG-006-A0《纠正及预防措施报告》A SL-WIPG-023-A0 灯头检验作业指导书第1页。
E27瓷灯头检验规范
√
试装配
试验灯炮
√
8
灯泡与灯座组装好后,实验指不得接触到灯头外圈、瓷灯座螺圈。
用实验指试接触灯头外圈
实验指
√
9
性能
GB 17935-2007
在瓷体与接线铜柱头L/N极施加高压2500V.1秒,应不击穿、不闪络。
测试
耐压仪
√
n=3
Ac=0
10
螺圈与瓷体配合应紧固、无松动、不脱落。
手检
√
n=3
Ac=0
11
E27
1.检验条件:
温度:
相对湿度:
距离:人眼与产品表面的距离为
时间:检测量面和其它不超过
位置:检视面与桌面成
照明:
2.检验规范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依据
质量要求
检验方法
检验设备/仪器
缺陷判定
备注
致命
重要
轻微
1
外观
企业标准要求
瓷体标志齐全:额定电压、额定电流、认证标志、L/N标志明确、清晰。
视检
√
2
瓷体光洁,无裂纹、缺损,构件齐全,金属件无锈蚀。
视检
√
3
瓷灯座螺圈镀镍均匀,无毛刺;压槽处与瓷体配合紧密,无开裂。
视检
√
4
弹簧舌片镀镍均匀、形状圆整,无毛刺、飞边,装配紧固,位置居中。
视检
√
5
结构尺寸
GB 1406.4-2008
技术图纸
样品
尺寸符合样பைடு நூலகம்要求。
测
游标卡尺
√
6
螺纹清晰,旋入无阻滞,与灯头配合良好;紧固螺钉无松动。
E26灯头来料检验标准
⑸、按Ac=0,Re=1(严重)进行判定。
金属件检验标准3
表3:
标准尺寸
尺寸符号未装于灯上的灯头ຫໍສະໝຸດ 成品灯上的灯头Min.
Max.
Min.
Max.
C
3.25
—
3.25
—
H
9.14
11.56
9.14
11.56
L
15.24
17.01
15.24
17.01
T
19.56
金属件检验标准
3、E26金属灯头(铜)
⑴、外观:
A、灯头外表的镀层应均匀、光亮和牢固,不得有起皮和发花等现象,内表面的镀层不得有露底及锈蚀的现象;
B、灯头表面应洁净,不得有杂色、铜绿、油泥、镀液痕迹或较重的水迹斑;
C、灯头的铁壳体不应有皱纹、缺损和明显的变形;
D、灯头的绝缘体不应有影响机械强度和电性能的裂纹和缺损。纹斑不明显不可超过2mm,
缺损裂缝不可超过1mm
2、尺寸:①、口径(内、外)、高度等尺寸如下图所示及表3,
②、必须符合量规(通、止)要求;旋出量规时,灯头旋两圈不应掉落。
⑶、电气强度:
灯头的接触片与壳体间在正常气候条件下(25℃±10℃,湿度45—75%)下应能承受1500VAC/1分钟(1800VAC/1秒)抗电强度测试,不得有放电、击穿现象。
—
—
—
T1
—
—
19.56
—
d
26.05
26.34
26.05
26.41
d1
—
24.66
—
24.72
r
1.191
1.191
灯头检验标准
编号:QC—CL—DT001 版本:02
修定日期:20121105 外观要求
双头灯灯头
1.灯头包装完整,应有防止刮伤的防护措施
2.灯头表面无脏物或其它异物附着
3.外表应无腐蚀、无涂覆层脱落起泡、生锈现象
4.表面无明显刮伤、裂痕和毛刺、变形现象
5.喷漆应均匀覆盖,不能有未覆盖到的地方,且符合颜色要求
6.灯头直径为13.7mm,厚度为60mm,引出线长32cm
7.灯头电镀部位不可有发黑等不良现象
8.灯头与灯箱配套安装松紧度适中,较易安装,螺杆螺纹应正常,不可出现螺母无法拧了
现象
9.灯头玻璃应清澈透明,不可有杂物,且中心位应有聚光点
10.灯板固定螺丝不能有掉落松动形象
BF—103用瓷灯头
1.灯头包装应有防止破裂的防护措施
2.灯头引出线为一条黑色与一条白色阻燃线
3.引出线有效可用长度不小于13cm
4.灯头为圆柱形,外径为35mm,内径为30mm,加保护胶罩后为44mm
5.为螺口灯头,该项用螺纹灯具进装配检测,不可有松动接触不良现象
6.引出线与铝制灯头之间连接应良好,不可有不通与接触不良现象
7.固定孔应为直径4mm
8.灯头内接触金属部分,LN间不可有短路
铁灯头检验水平S-4 AQL CR=1.5 MAJ=4.0 MIN=6.5
瓷灯头检验水平S-4 AQL CR=0.65 MAJ=1.5 MIN=4.0。
螺口灯头通用检验规范
灯座螺口圈螺纹有效长度应满一圈半以上,螺纹高度不得小于7mm
B
灯座螺口圈的内径尺寸mm,;
B
灯座内触点弹片厚度要求不低于,检查引线末端根据资料要求是否需加锡;灯壳厚度不低于
B
与绝缘垫片配合正确,垫片尺寸
B
灯头螺丝孔大小需满足要求
B
3.
耐压测试及防触电保护
耐压测试仪
测试方法:施加于灯头两极间,历时3~5S的交流,漏电流设定1mA,无超漏飞弧现象。
相应标准配件
内控标准
要求触点弹片和导线的铆接稳固、无松动(端子外接型,不能有影响连接 平方毫米导线,要求连接10次,不能引起端子及固定螺丝打滑等异样导致接触不良故障)
产品接受标准以装配为主,用标准灯头进行试装触点弹性强,能够保证互换性;
按抽样计划进行抽取样品
B
11.
耐久性实验
调压器
电脑加速老练试验仪
B
8
.试摔
卷尺
内控标准
灯座耐碰撞,下落高度10cm 10次不应引起灯座严重破裂;
B
9.
阻燃
实验
灼热丝测试仪
针对热塑性材料,对加热到650℃的镍络灼热丝对部件进行试验,样品的任何火焰或燃烧特在灼热丝离开后的30S内熄灭,落下的燃烧物或融化物不应使水平铺在样品下200mm±5mm单层薄纸着火
B
10.
实装
第9、11项测试时机:
1.更换供应商,首批进货
2.变更材质或更改制作工艺.结构改良
3.正常进货为半年随机抽取样本测试一次
精心搜集整理,只为你的需要
一、目的:为确保外购灯头座质量符合本公司产品要求,特制定检验和判定标准。
二、引用标准:参照国家标准及企业标准制定。
灯座、灯头检验标准
色泽不均匀,有粉末、裂痕、破损现象。
√
灯座弹片及五金件要求无松动、倾斜、与灯头接触良好,弹片及五金件无锈迹,材料厚度及规格符合要求。
操作/
目视
有松动、倾斜,与灯头接触不良。
√
导线表面光滑、无划伤、脏污,穿过的部件无锐棱、毛刺现象。
目视
导线表面粗糙、有划伤、脏污,穿过的部件有锐棱、毛刺现象。
√
灯头螺纹口圈表面应洁净、光亮,不能有折皱、裂纹、毛刺和明显的变形,其他金属零件表面也不能有毛刺,表面清净。
灯头螺纹口圈表面不洁净、光亮,有折皱、裂纹、毛刺和明显的变形,其他金属零件表面也有毛刺,表面清净。
√
塑料灯座:无气泡、裂纹、毛刺现象。
有气泡、裂纹、毛刺现象。
√
陶瓷灯座:色泽均匀,无粉末、裂痕、破损。
极性标志,方向一致,不能有极性反向现象。
目视
操作
极性反向。
√
6
耐热
阻燃
高温测试无任何变异,防火PC(120℃)、PBT(180℃)、ABS(80℃)、PE(60℃)、PVC(100℃)。
试验
有变形、耐温性差。
材料不阻燃。
√
用明火点燃,移去火源后,塑胶的明火应立即熄灭,是阻燃材料。
7
老化
试验
按国家标准要求对灯头进行老化试验,在常温下放置2H后对其功能无影响。
试验
有不亮灯,闪烁现象/
√
8
耐压
测试
1.8KV·5mA·1分钟,无漏电、击穿、飞弧现象。
耐压测试仪
有漏电、击穿现象。
√
备注
本检验标准未尽项目,需检验时可参照行业标准、国标或工程技术文件要求。当检验标准的检验项目在技术要求中未作规定时,可不作检验要求。
E27灯头检验作业指导书
QEWI-PE-QC-48
E27灯头检验
承认
作成
版本
A0
生效日期
2017年7月27日
பைடு நூலகம்页码
1/1
作业指导书
1.目的
为保证E27灯头质量做到有据可依,有证可查,使其满足我们产品的特性。
2.范围
适用于E27灯头相关检验。
3.职责
IQC负责该部件的进料检验和验证,IPQC负责该部品制造过程的检验和验证。
5.1《环境关联化学物质管理规定》
5.2《IQC检验报告》
5.3《巡检记录表》
4.2.2内部焊接点靠近顶部位置的螺纹糟内,最远离顶部位置不得超过第二道螺纹槽
4.2.3焊锡厚度在0.5-2.0mm之间;
4.2.4焊点能承受20N的拉力,且导通性能良好;
4.2.5焊点外观看起来有光亮感,不允许有橘子皮、层叠等不良现象;
4.2.6把所检测到的数据和结果记录到《巡检记录表》中。
5.支持文件、表格
4.内容
4.1进料检验
4.1.1尺寸检验如图:
4.1.2用5%的盐水,在室温条件下做试验,48小时后,表面无锈迹或腐蚀;
4.1.3与E27灯头套试装,相互配检合格;
4.1.4验证该部品是否符合《环境关联化学物质管理规定》;
4.1.5把所测得的数据和结果记录到《IQC检验报告》中。
4.2制程检验
4.2.1顶部焊接区域至少占铜片面积的90%;
灯头进料检验规范
√
表面不可有生锈、变形现象。
表面有生锈现象(点或面) 变形影响到组装。
√
不可有明显异色S≧2.0mm2或膜层脱落现象。
不符合规格要求。
√
尺寸
尺寸超出公差范围影响组装或电性能 测量灯头之尺寸且在规格书和图纸规定的范围内。
尺寸超出公差范围但不影响12H(镀锌8H)后应符合要
包装
物料标识清楚,标签上所写内容应送检单上内容相 物料标识不清,有涂改,且内容与送检单
符。
上不符。
包装箱应能有效地保护物料在运输过程中不致于损 坏。
外箱变形、破损、脏污。
防潮性良好。
不防潮,导致物料受损。
6.相关文件: 《灯头物料承认书》 《IQC检验作业规范》
√ √ √
7.记录: 《进料检验报告》
缺点描述
判定
CR MA MI
高温试验
在300℃下保持5分钟后,镀层应无脱落、剥离或起 泡现象。
实验后出现起泡、镀层脱落、剥离现象。
√
灯座的带电部位与非带电部位或两电极间应能承受
介电强度 AC4000V/3mA/60S电压,无击穿或损伤现象(承认 过程中出现拉弧、击穿或产品受损现象 √
书另有要求的以承认书要求为准)
文件名称
灯头进料检验规范
文件编号: 版本:A 版次:00 页码:第 页 ,共 页 制订部门:品质部
制订/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1.目的: 明确灯头来料品质验收标准,规范检验动作,使检验、判定标准达到一致性
2. 范围: 适用于我司所有PCB板类来料检验
3.检验条件: 3.1 照明条件:日光灯600~800LUX; 3.2 目光与被测物距离:30~45CM; 3.3 灯光与被测物距离:100CM以內; 3.4 检查角度:以垂直正视为准±45度; 3.5 耐压仪、盐雾测试箱、卡尺等
GU陶瓷灯座检验指导书
制
表
:
审核:
3.导通测试,用插好电源的 GU10 灯座卡住端齿不能自动脱落,并安装上 GU10 光源试 装亮灯导通,灯亮时导通测试为合格。
注意:GU10 表面外观要干净整洁、不能有破损、字体凹印要清晰(GU10 YX509L YUANXIN 2/250 T250),要符合“CDF”、“VDE”证书、材料要环保、符合安规。
适用机型:GU10 陶瓷灯座 检验依据:工程规格书
XXX 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IQC 检验指导
文件编码: 编写日期:2010-3-9
1.尺寸:28 ㎜ X17 ㎜ GU10 陶瓷(米白色),插线式灯座,用卡尺测量螺丝孔距要与 灯座支架孔对称。(公差范围±1 ㎜)
2.3S、电流 0.5mA,GU10 灯座插上 两条电源线然后用高压笔在 GU10 陶瓷灯头的整体表面测试、不能有漏电报警。
灯头检验标准
供货商提供 供货商提供 供货商提供
每半年一份 每年一份 每批次进货一份
1
目测
按GB/T2828.1-2003的一次抽样 方案N-II AQL=1.0
2 3
4
压力仪Βιβλιοθήκη 每批10个C=05
耐压仪
S-3
C=0
6 7 8
盐雾实验:按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盐雾试验标准要求试验,每 种材质半年一次,由供应商提供试验报告。 RoHS:要求厂家提供详细的拆分RoHS报告。 材质确认:供方提供的材质证明,应与技术要求的材质(材质型 号、生产厂家、UL号等)符合,并对该材质进行封样保存。 表1 灯头型号 E14 E26 E27 B22 压力(N) 80 100 100 100
1、 目的
作为灯头检验标准。
2.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灯头的进料和重新报检的物料检验。
3.内容
检验与功能测试项目 / 特殊注意事项 壳体外观:a) 壳体外表面色泽均匀、光亮,不得有生锈起皮、缺 损、明显的变形等现象,镀层不得有鼓泡、染色、锈斑、镀层脱 落、较重的水迹等缺陷。 b) 壳体内表面镀层不应有露底和锈蚀; c)绝缘体:玻璃体不能有明显破裂,缺损等;绝缘塑料不能有注 塑不满,杂色点等不良; d)灯头焊片不应氧化,锈蚀; 铜帽外观: 表面镀镍层完好,不变形。 尺寸:符合技术图纸要求的尺寸;使用IEC61-3规定的量规检验其 尺寸; 灯头与塑壳配合无明显缝隙,最大不得超过0.3mm。 压力:灯头的绝缘体与金属壳体应连接牢固,应能承受表1规定的 压力而不变形或损坏。 绝缘介电强度: 焊好中线和侧线的灯头应能承受以下耐压要求: i. 在常温、常湿条件下,测灯头的接触片之间,接触片和壳体之 间的绝缘介电强度,要求:E12、E14、B15、B22应承受50Hz, 1500V交流电压1分钟(漏电流设置为1mA),不出现击穿或打火现 象为合格。 ii. 在常温、常湿条件下,测灯头的接触片和壳体之间的绝缘介 电强度,要求:E26、E27、E40应承受50Hz,2500V交流电压1分钟 (漏电流设置为1mA)不出现击穿或打火现象为合格。 量规/塞规/卡尺 S-4 C=0 检测量具 / 方法 抽样方案
照明灯具质量检验标准
照明灯具质量检验标准照明灯具质量检验标准1.宗旨:为了规范企业内部品质程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损耗,节约成本,实现企业内部全员品管化,创就企业品质品牌形象。
2.范围:本规定适合企业生产加工及相关联部门。
3.定义:4.具体内容:4.1五金4.1.1开料4.1.1.1开料所用了物料其材质,规格必须与要求相符。
4.1.1.2开料必须依照图纸,样品或技术规定之规格操作。
4.1.1.3开料员在操作时必须经品管首检确认后方可批量生产。
4.1.1.4在开料过程中,开料员每隔一段时间必须时所开物料进行自检。
4.1.1.5品管员必须定时对物料进行抽检,检测时必须保持所开物料在可接受之公差内。
(一般50M/M以上为±2M/M)4.1.1.6开料所出产品切面须手滑,手摸不可有凹不平,周边毛刺,披锋不可有刮手之现象,不可有变形之现象。
4.1.1.7开料员在操作中必须做到对产品的轻拿轻放。
操作中任意掷,扔,造成产品碰撞痕或严重的划伤痕。
(此为严重不良)4.1.2冲压4.1.2.1规格,尺寸需符合订单要求,依据图纸,样板生产,尺寸误差必须在公差范围之内,规格尺寸有误则为严重缺陷。
4.1.2.2外规:a,冲压表面不可有挡伸痕(在距视线0.3M处不可明显可见)否则视为不合格.b,冲压件周边不可有缺边现象,但在不影响整灯组装之外观结构时视为可接收。
c,毛边,披锋用手感觉不可有明显的刮手现象,或对人体造成伤害,此缺陷可视为主要缺陷,有轻微刮手,在不影响组装,人体安全时可视为次要缺陷。
d,冲压变形,视变形程度及零件组装位置判定,若变形位置为零件主要面或外露面则视为不可接收,若在次要面或非外露面变形程度小(在距视线0.3M为不可见)则可接收.4.1.2.3操作员在冲压过程中必须对产品进行自检,以杜绝不良品的批量生产(因模具移位等),并及时通知技术人员和品管员,若因此造成严重后果,操作员须负主要责任.4.1.2.4品管员在产品报产时须确认首检核对图纸样品,报产后须定时巡回检测,并告知操作员目前产品之实情,当品管员发现产品有不良须查明原因并告知技术人员或上级主管人员。
灯头座检验规范
1目的
明确灯头灯座来料品质验收标准,规范检验动作,使检验、判定标准达到一致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司E系列的灯座类来料检验。
3检验条件
3.1照明条件:日光灯600〜800LUX
3.2目光与被测物距离:30〜45CM
3.3灯光与被测物距离:100CMZ内;
3.4检查角度:以垂直正视为准士45度;
3.5检查员视力:双眼视力(包括戴上眼镜)1.0以上,且视觉正常,不可有色盲,斜视、散光等; 4参照标准
依照MIL-STD-105EII 级单次正常抽样标准CR=(£常抽样Ac/Re:0/1);MA=1.0;MI=2.5
依照MIL-STD-105EII级单次S-2特殊抽样标准.AQL:2.5抽样
5检验内容
备注:
a)规范中常规检验项目:为来料时必须检验项目;
b)规范中确认检验项目:为新开发或产品变更时必须检验项目;且除新开发、产品变更检验外,每年进行一至两次确认检验,每次抽样3至5PCS (可参考供应商提供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6相关文件
《灯座物料承认书》
7记录
《灯座进料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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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主题灯头检验规范
版
本
修订内容修订日期修订者A/0 新发行2019-8-7 杨月贵
部
门
会
签
分
发
份
数
文件发行章批
准
审
核
制
订
文件主题灯头检验规范
1 目的
明确灯头灯座来料品质验收标准,规范检验动作,使检验、判定标准达到一致性。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司E系列的灯座类来料检验。
3 检验条件
3.1照明条件:日光灯600~800LUX;
3.2目光与被测物距离:30~45CM;
3.3灯光与被测物距离:100CM以內;
3.4 检查角度:以垂直正视为准±45度;
3.5检查员视力:双眼视力(包括戴上眼镜)1.0以上,且视觉正常,不可有色盲,斜视、散光等;
4 参照标准
依照MIL-STD-105EⅡ级单次正常抽样标准CR=(正常抽样Ac/Re:0/1);MA=1.0;MI=2.5
依照MIL-STD-105EⅡ级单次S-2 特殊抽样标准. AQL:2.5抽样
5 检验内容
检验项目检验
方法
检验标准不良描述
检验类型检验
水平
不良
判定
常规确认AQL
外观目
视
物料标识清楚,标签上所写内容应与入库
单上内容相符;
物料标识不清,有涂改,
且内容与入库单上不符;
√
正常
Ⅱ级
单次
1.5
包装箱应能有效地保护物料在运输过程
中不致于损坏;
外箱变形、破损引起物料
受损;
√ 1.5认证符合对应厂家样品和NVC 3C认证
清单要求;
认证与样品不一致或不符
合清单要求;
√
Ac/Re
:0/1丝印或模印内容正确,字迹清晰无漏印、
断印现象;
丝印(模印)模糊不清、字
迹残缺或内容不符;
√
正常
Ⅱ级
单次
0.65
灯座整体完整无损、色泽一致、无缺角破
边或杂色
有异色或破损现象√ 1.5剥线、浸锡或打端子应与样品或承认书要
求一致且金属部位不可有氧化现象
尾部处理与要求不符或金
属部位有氧化现象
√0.65带电部位和非带电部位的材质与样品或
承认书要求一致
材质与要求不符√正常
Ⅱ级
单次
0.65
灯座的各装配牙纹应顺畅
牙纹有披锋、歪斜或与对
应物料不匹配影响组装
√ 1.0
文件主题灯头检验规范
检验项目检验
方法
检验标准不良描述
检验类型检验
水平
不良
判定
常规确认AQL
外观目视灯座与对应光源组装后偏斜不可超出3
度
灯座与对应光源组装后偏
斜超出要求
√
S-2
单次
2.5 灯座被解剖后其内部结构应与样品或承
认书要求一致
解剖后其内部结构与要求
不一致
√
S-2
单次
2.5
尺寸卡尺尺寸必须符合对应厂家承认书要求或符
合封样、图纸要求。
尺寸不符合设计图纸、封
样要求
√
S-2
单次
2.5
量规
量
规、
通止
规
用与相应被测灯座一致型号的通止规、接
触规进行测试,符合相关接触性的要求。
不符合相关要求√
S-2
单次
2.5
试装配套
光源
灯座与配套光源试装不松动;铆接至少3
个点
试装松动,铆接少于3个
点
√
S-2
单次
2.5
介电强度耐压
仪
灯座的带电部位与非带电部位或两电极
间应能承受AC1800V 3mA/60S电压,无击
穿或拉弧现象(承认书另有要求的以承认
书要求为准)
过程中出现拉弧、击穿或
产品受损现象
√
正常
Ⅱ级
单次
Ac/Re
:0/1
引线
耐温试验烤箱
引线在标识温度或承认书要求温度下贮
存48H表面应无开裂、变形,弯曲后不能
出现断开现象(此项只针对带引线的灯
座;无明确要求的PVC 80℃,硅胶 150℃,
铁弗龙 180℃)
高温48H后,出现露芯、
线皮严重变形或弯曲后出
现断开现
√
/ /
盐雾试验盐雾
试验
机
产品在盐雾试验机内放置12H(镀锌8H)
后应符合要求:
1、用清水冲洗掉表面的溶液,表面锈迹
用白布可擦掉;在14cm2内蚀点0.5mm2<S
≤1 mm2接收3点,S≤0.5mm2接收5点;
2、清洗后在14cm2内起泡、起皱面积:S
≤2mm2接收1点,0.7 mm2<S≤1.5 mm2接
收3点, S≤0.7mm2接受4点,S≤0.5mm2
接受5点
3、用清水冲洗掉表面的溶液后表面不可
有镀层起层、脱落且颜色不可有哑光现象
实验后产品超出要求范围
区
√
S-2
单次
2.5
文件主题灯头检验规范
检验项目检验
方法
检验标准不良描述
检验类型检验
水平
不良
判定
常规确认AQL
耐热试验烘烤
箱
将试验灯头完全拧入灯头;然后垂直向上
放入温度为1/2灯座所标记温度值T的烤
箱内;在1H内将温度升高至T+10℃,试
验时间48H;试验后灯座不应有妨碍其继
续使用的变化:
1、防触电性能降低
2、电接触点松动
3、破裂、膨胀或收缩
4、密封化合物外溢
灯座有妨碍其继续使用的
变化
√
S-2
单次
2.5
弹簧材质烤箱
灯座内弹簧材质应为铜(承认书另有规定
的以承认书为准),且在灯座最高工作温
度的条件下3H后其长度变化不得低于原
尺寸的90%
在要求条件下失去弹性√
S-2
单次
2.5
备注:
a) 规范中常规检验项目:为来料时必须检验项目;
b) 规范中确认检验项目:为新开发或产品变更时必须检验项目;且除新开发、产品变更检验外,每
年进行一至两次确认检验,每次抽样3至5PCS。
(可参考供应商提供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6 相关文件
《灯座物料承认书》
7 记录
《灯座进料检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