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建筑退线
建筑退线规定
建筑退线规定建筑退线规定为了确保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一套建筑退线规定是非常必要的。
以下是建筑退线规定的主要内容。
一、退线的定义1. 建筑退线是指建筑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并获得使用许可证的情况下,由消费者要求退还已支付的款项。
二、退线责任的划分1. 建筑施工方应承担主要退线责任。
如果因为施工方的过失或延误导致建筑项目无法按时完成,施工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退还消费者已支付的款项。
2. 若建筑项目延期是因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政府政策等,建筑施工方可申请延期,但需提前通知消费者,并按照约定进行赔偿或退还款项。
三、退线的程序1. 消费者有权利提出建筑退线申请,并填写相应的退线申请表,注明退线的原因和要求退还的款项。
2. 建筑施工方应在收到退线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如果施工方同意退线,应按照合同约定退还消费者已支付的款项,并与消费者对相关退款事宜进行协商。
3. 如果建筑施工方不同意退线,消费者可向相关部门投诉,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和材料。
相关部门将组织调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退款方式1. 建筑退款可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进行。
双方应提供真实和有效的账号和身份信息。
2. 建筑施工方应尽快退还消费者已支付的款项,并在退款后提供相应的退款证明。
五、退线后的责任1. 若建筑项目经过退线后再继续施工,建筑施工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加速施工,并补偿因延期所带来的相关费用。
2. 如果消费者选择更换建筑施工方,建筑施工方应协助消费者将相关文件和材料交接给新的施工方,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六、消费者应履行的义务1. 消费者在提出退线申请前,应与建筑施工方进行充分协商,并尽量解决问题,以维护双方的合作关系。
2. 消费者应提供真实和准确的建筑施工信息,如图纸、资金支付证明等,以便建筑施工方能够按时完成建筑项目。
七、争议解决1. 若在建筑退线过程中,双方出现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建筑退让红线的规定
建筑退让红线的规定
《建筑物退让红线的规定》
建筑物退让红线是指建筑物可以在红线范围内建造,但不能超出红线范围,在红线范围内建造的建筑物都应该遵守一定的规定。
首先,在建造建筑物时,应该尊重现有的地形地貌,不要破坏原有的自然环境,特别是不要把红线范围内的水体、森林、草地等涉及到建筑物中。
其次,建筑物应该符合环保要求,可以采用绿色建筑材料,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同时,建筑物应该符合国家安全要求,在建筑物的设计、建造过程中要注意安全,确保建筑物的安全使用。
此外,在建筑物的建设过程中,应该加强管理,遵守当地的建筑规范,不能有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同时,建设者应该在红线范围内完成建设任务,不得超出红线范围。
总之,建筑物退让红线的规定是为了维护当地的建筑环境,确保建筑物的安全使用,提高建筑物的环保程度,所有建筑物的建设者应该遵守这些规定,对建筑物的建设和使用负责,保护当地的自然环境。
(完整版)建筑退让道路红线距离规定[1]
(一)建筑退让道路红线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14 的规定。
表14 建筑退离城市道路红线距离(二)城市道路交叉口四周的建筑红线退让道路规划红线距离,原则上按表14 规定较宽道路数据控制(以交叉口道路规划红线圆曲线切点连线为基准线起算)。
已批规划或特殊地块则尊重历史,按原规定控制。
(三)城市主、次干道上附带商业用途裙楼的高层建筑退让城市道路红线在满足表14 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裙房按表14所列值加5米计;高层主体部分退缩起点为10米,高度每增加一层(高层建筑指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或其它民用建筑高度≥24米的民用建筑),增加退缩0.3米。
(四)广清大道与清远大道两侧建筑退缩距离原则上需满足本条第(一)、(二)、(三)项退让城市主干道的要求,已批规划或因道路建设时置换土地的地块仍按原规定的以道路控制线控制,无需增加退缩.(五)新建影剧院、游乐场、体育馆、展览馆、大型商场(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集中式商场)等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多、低层建筑(含高层建筑裙房),其临城市道路的主要出入口后退城市道路红线不小于20 米后,同时增设集散广场,并留出临时停车或回车场地,其增加的退让距离,按规模大小个案确定。
第二十条建筑退让城市高架路、立交、高速公路(一)沿城市高架道路两侧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建筑,其沿高架道路主线边缘线后退距离不得小于35米;其沿高架道路匝道边缘线后退距离不得小于25米.(二)建筑物相邻城市立交,建筑退让立交匝道边缘线的距离应不少于30米。
交叉口设有立交控制线的,建筑退让立交控制线:多层、低层建筑不少于6米,中高层建筑不少于9米,高层建筑主体不少于13米,并应符合消防、抗震、安全等相关要求。
(三) 距高速公路50米范围内,除停车场、加油站等服务设施外,不得布置任何建筑物。
第二十一条建筑退让轨道交通控制线、铁路交通控制线城市轨道交通主要包括轻轨与地铁,根据轨道所处位置,有地下轨道、地面轨道和高架轨道三种形式。
建筑红线退让规定
建筑红线退让规定建筑红线退让规定是指在城市规划与建设活动中,为了保障公共利益和城市景观的需要,规划和设定的建筑红线之外,对于建筑物的一定范围内进行退让的一项法规。
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和营造城市的人居环境,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并提升城市的形象和品质。
建筑红线退让规定可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规定了建筑红线的设置标准。
建筑红线是城市规划中划定的不同用地界限,用于规范建设活动,包括建筑物、道路、道路补偿带等。
规定了建筑红线的宽度和界限,以保证不同功能用地间的合理布局和相互独立,避免因建筑物过度集中而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和城市功能区域的混乱。
其次,规定了建筑红线退让的范围和条件。
建筑红线退让的范围通常是以距红线一定距离的区域内,退让条件一般可依据建筑物的高度、体量和功能等因素而定。
一般来说,建筑物越高、越大,需要退让的范围就越大。
退让的条件也可以根据城市规划的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以保证城市整体的空间和景观效果。
再次,规定了建筑红线退让的方式和方式。
建筑红线退让可以通过不同方式来实施,如对建筑物体量的限制、设置景观绿化带、增加绿地和公共空间等。
这些措施可以在保证建筑物功能的同时,有效地提升城市的绿化率和景观品质,给居民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最后,规定了建筑红线退让的管理和监督机制。
建筑红线退让规定需要有相关的管理和监督机制来确保其有效执行和实施。
这可以通过相关部门的规范管理和监督,以及对建筑红线退让情况的定期检查和评估来实现。
同时,也可以通过公众的参与和监督,促进建筑红线退让的公正和透明。
总的来说,建筑红线退让规定是城市规划和建设中的一项重要法规,它的实施有助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升城市的品质和形象,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并满足公众对美好城市生活的需求。
因此,建筑红线退让规定应当得到严格的执行和监督,以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居民的福祉。
建筑退线标准
建筑退线标准嘿,朋友们!今天咱来聊聊建筑退线标准这事儿。
你说这建筑退线标准像不像给房子画的一个保护圈呀?就好比咱人跟人之间也得有点距离,不能贴得太近,不然多别扭呀!房子也一样,得有自己的小空间。
你想想看,要是没有这个标准,那房子都紧挨在一起,窗户对着窗户,那多尴尬呀!你在这边吃饭,对面能看得一清二楚,一点隐私都没啦!而且呀,万一发生点火灾啥的,消防车都开不进来,那不就麻烦大啦!建筑退线标准可重要着呢!它能让街道看起来更整齐、更宽敞。
就像排队一样,大家都站在自己该站的位置,多整齐呀!这样走在路上心情都好。
要是都乱建,那路都被堵得死死的,咱出门都不方便。
咱国家对这个标准可是有严格规定的哦!可不是随便说说的。
这就好比一场游戏,得有规则,大家才能玩得开心、玩得公平嘛。
开发商们就得按照这个标准来建房子,不能乱来。
比如说,在商业区,那退线就得宽一些,不然那么多人来来往往,多拥挤呀!在住宅区呢,也得保证居民有足够的安静和舒适的空间呀。
这就好像给不同的地方穿上合适的衣服,得合身才行。
而且哦,这建筑退线标准还会影响到房子的采光和通风呢!要是退线不够,那房子就像被挤在角落里,阳光都照不进来,那多阴暗潮湿呀!咱住得能舒服吗?肯定不行呀!还有啊,这也是为了保护那些历史建筑和文化遗产呢!要是随便建,把那些老祖宗留下来的宝贝都给挡住了,那多可惜呀!这就像我们要保护自己家里的传家宝一样,得好好珍惜。
所以呀,大家可别小瞧了这建筑退线标准。
它就像一个默默守护我们生活的小天使,虽然平时可能不太注意到它,但它却一直在那里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呢!咱老百姓买房子的时候也得注意这个标准哦!别光看房子里面怎么样,也得看看房子周围的环境,看看是不是符合退线标准。
这样以后住进去才会更舒心、更安心呀!总之呢,建筑退线标准可真是个大宝贝呀!它让我们的城市更有序、更美好、更宜居。
咱可得好好重视它,让它为我们的生活保驾护航!原创不易,请尊重原创,谢谢!。
建筑后退红线标准
规定建筑物应距离城市道路或用地红线的程度多层一般不小于退让5m,高层退让不小于10M从建设部门获悉,今后,沿道路两侧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应当按照规定后退道路红线。
其中,沿城市主、次干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应当不小于15米。
按照要求,今后,沿城市快速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应当不小于20米;沿城市主、次干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应当不小于15米;沿城市支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应当不小于10米;沿建制镇主要道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应当不小于8米;沿建制镇一般道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应当不小于5米;在道路交叉口的建筑,其后退距离还应当满足道路交通安全视距要求。
此外,因城市规划调整导致道路红线变更,使道路红线两侧规划建筑物退让距离难以满足有关要求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适当调整退让距离。
高层建筑计算高度大于60米时,主楼退让道路红线:临支道后退不小于3米;临次干道后退不小于5米;临主干道后退不小于7米新建影剧院、游乐场、体育馆、展览馆、大型商场、星级旅馆等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建筑,其面临城市道路的主要入口,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城市规划要求确定,但不得小于8米。
第四章建筑物退让第二十一条沿建筑用地边界和沿城市道路、公路、河(渠)道、铁路两侧以及电力线路、文物、绿地保护区范围内的建筑物,其退让距离除符合消防、防汛、交通、安全要求外,并同时符合本章规定。
第二十二条沿建筑用地边界建筑物,其离界距离按以下规定控制,但离界距离小于消防要求时,应按消防要求控制。
(一)相邻建筑双方各自从用地界线起计算离界距离,离界距离不小于下列表1所列值。
表1:建筑朝向层数及离界距离建筑类别文、教、卫建筑居住建筑与其他非居住建筑山墙退界建筑物规最小距离(米)建筑物规定间距倍数最小距离(米)山墙宽度≤13(18)南北朝向一--八层0.60 9 0.55 8 4八层以上0.60 18 0.55 15 9东西朝向一--八层0.60 4 0.55 4 4八层以上0.60 10 0.55 9 9(二)界外为住宅建筑,除须满足表1离界距离规定外,须同时满足第三章的有关规定要求.、、(三)界外为公共绿地的,各类建筑的最小离界距离为5米。
关于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建筑退线控制思考
在对建筑退线进行 控制 的时候 , 要严格注意对 绿化的布置 , 布置的时
候, 要 保 障 绿 化 布 置 的 统 一性 和 有 序 性 , 尽 可 能 的保 障 绿 化 景 观 的 连 续 性 ,
街 道 的通 风 、 采光, 防 止 建 筑 物 对 城 市 街 道 造 成 太 多 的压 迫 感 , 以此 保 证 日
就根本上来说建筑退线范围在城市外部空间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其对城市外部空间的布置起到着重要的作用城市规划主要针对的对象就是城市外部空间以及城市内部空间从而这一点上来会说要想保障城市规划的质量和效果就需要对建筑退线进行合理的控制以满足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进一步的提升城市规划的整体形象
科 学 论 坛
带的附近 , 这样可 以提 升步行街道通行 舒适度 , 同时在视觉上也 可以拓宽 步行通道 的空间。而在对车道 以及相应 的停车 区域进行布置 的时候, 要保 障两者与建筑相邻 , 并 且 利 用 绿 化 带对 其 进 行 有 效 的 遮 挡 , 这 样 做 可 以起 到 美 化 的 作 用 。而 在对 绿 化 带 进 行 设 计 的过 程 中 , 要注 意 在 沿 街 道 的 位 置
科学嵩
关于城市规划 管理 技术规定 的建筑退线控制思考
海 瑞
( 哈尔滨市江北城市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摘
要: 城市规划主要是针对城市 中的各项设施进行合理 的配置 , 从而提 升城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市的整体形象 。而在城 市规划的过程中 , 需要借用 到各种 管理技术, 在
相关的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中, 建 筑 退 线 控 制 是 其 中 的重 点 内容 , 在 不 同 的城 市 中 , 建 筑 退 线 控 制 也 会 有 所 不 同 。本文 就 主要 对 城 市 规 划 管 理 技 术 规 定 的 建 筑 退 线 控 制 进 行 了简 要 的思 考 和 分 析 , 仅 供 同行 交 流 。
建筑退让道路红线距离规定[1]
(一)建筑退让道路红线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14 的规定。
表14 建筑退离城市道路红线距离(二)城市道路交叉口四周的建筑红线退让道路规划红线距离,原则上按表14 规定较宽道路数据控制(以交叉口道路规划红线圆曲线切点连线为基准线起算)。
已批规划或特殊地块则尊重历史,按原规定控制。
(三)城市主、次干道上附带商业用途裙楼的高层建筑退让城市道路红线在满足表14 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裙房按表14所列值加5米计;高层主体部分退缩起点为10米,高度每增加一层(高层建筑指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或其它民用建筑高度≥24米的民用建筑),增加退缩0.3米。
(四)广清大道与清远大道两侧建筑退缩距离原则上需满足本条第(一)、(二)、(三)项退让城市主干道的要求,已批规划或因道路建设时置换土地的地块仍按原规定的以道路控制线控制,无需增加退缩。
(五)新建影剧院、游乐场、体育馆、展览馆、大型商场(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集中式商场)等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多、低层建筑(含高层建筑裙房),其临城市道路的主要出入口后退城市道路红线不小于20 米后,同时增设集散广场,并留出临时停车或回车场地,其增加的退让距离,按规模大小个案确定。
第二十条建筑退让城市高架路、立交、高速公路(一)沿城市高架道路两侧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建筑,其沿高架道路主线边缘线后退距离不得小于35米;其沿高架道路匝道边缘线后退距离不得小于25米。
(二)建筑物相邻城市立交,建筑退让立交匝道边缘线的距离应不少于30米。
交叉口设有立交控制线的,建筑退让立交控制线:多层、低层建筑不少于6米,中高层建筑不少于9米,高层建筑主体不少于13米,并应符合消防、抗震、安全等相关要求。
(三)距高速公路50米范围内,除停车场、加油站等服务设施外,不得布置任何建筑物。
第二十一条建筑退让轨道交通控制线、铁路交通控制线城市轨道交通主要包括轻轨与地铁,根据轨道所处位置,有地下轨道、地面轨道和高架轨道三种形式。
建筑方案退红线多少米
建筑方案退红线多少米建筑方案退红线多少米?建筑方案退红线的问题是在建筑规划和设计中常见的一个考量因素。
在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方面,红线是指规定的建筑界限线,表示允许建筑物的最远边界限。
建筑方案退红线意味着建筑物的边界会向内移动一定的距离,以达到规定的建筑界限线。
在一项建筑工程中,建筑方案退红线的具体数值通常是根据城市规划法规和建筑设计需求来确定的。
根据城市的规划和土地用途要求,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建筑有着不同的红线退让要求。
在城市住宅区域中,一般的红线要求是在建筑物的四周退让5米到10米的范围。
这样设计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建筑物与周围的道路、其他建筑物和绿化带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以达到良好的居住环境和城市美观的目标。
然而,在不同的城市和特定的建筑规划要求下,红线退让的具体数值可能会有所不同。
在一些特殊的土地用途场所,例如商业区、工业区或者特定的景观区,红线退让的要求可能会更加严格。
这是因为这些区域的建筑物与周边环境的关系更加复杂,需要更多的空间来保持良好的交通流动、安全和环境品质。
要确定建筑方案退红线多少米,需要进行详细的规划和设计,并根据当地的土地利用政策和建筑规范进行具体的测量和计算。
此外,还需要考虑到建筑物的类型、高度、用途、开敞的空间需求以及周围环境的特点等因素。
总结来说,在建筑方案设计过程中,建筑师和规划师需要综合考虑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法规和建筑设计需求,根据具体条件来确定建筑方案退红线的具体数值。
这需要考虑到城市的整体规划目标、建筑物与周围环境的关系、交通流动等多个因素,以确保建筑物的合理布局和良好的居住环境。
因此,建筑方案退红线的具体数值的决定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需要进行详细的规划和设计才能得出准确的答案。
建筑退线要求规范
建筑退线要求规范
建筑退线是指建筑不能贴着红线建造,必须后退一段距离,且需要根据各种不同的要求进行退让。
将退让后的建筑允建位置画出来,就是建筑退让线。
建筑后退线一般指的是建筑后退道路红线。
建筑后退道路红线是规定建筑物应距离城市道路或用地红线的程度,一般多层退让至少5m,高层退让至少10M。
从规划(建设)部门获悉,今后,沿道路两侧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应当按照规定后退道路红线。
按照要求,今后,沿城市快速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至少20米;沿城市主、次干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至少15米;沿城市支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至少10米;沿建制镇主要道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至少8米;沿建制镇一般道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至少5米;在道路交叉口的建筑,其后退距离还应当满足道路交通安全视距要求。
建筑后退红线标准
规定建筑物应距离城市道路或用地红线的程度多层一般不小于退让5m,高层退让不小于10M从建设部门获悉,今后,沿道路两侧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应当按照规定后退道路红线。
其中,沿城市主、次干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应当不小于15米。
按照要求,今后,沿城市快速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应当不小于20米;沿城市主、次干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应当不小于15米;沿城市支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应当不小于10米;沿建制镇主要道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应当不小于8米;沿建制镇一般道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应当不小于5米;在道路交叉口的建筑,其后退距离还应当满足道路交通安全视距要求。
此外,因城市规划调整导致道路红线变更,使道路红线两侧规划建筑物退让距离难以满足有关要求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适当调整退让距离。
高层建筑计算高度大于60米时,主楼退让道路红线:临支道后退不小于3米;临次干道后退不小于5米;临主干道后退不小于7米新建影剧院、游乐场、体育馆、展览馆、大型商场、星级旅馆等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建筑,其面临城市道路的主要入口,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城市规划要求确定,但不得小于8米。
第四章建筑物退让第二十一条沿建筑用地边界和沿城市道路、公路、河(渠)道、铁路两侧以及电力线路、文物、绿地保护区范围内的建筑物,其退让距离除符合消防、防汛、交通、安全要求外,并同时符合本章规定。
第二十二条沿建筑用地边界建筑物,其离界距离按以下规定控制,但离界距离小于消防要求时,应按消防要求控制。
(一)相邻建筑双方各自从用地界线起计算离界距离,离界距离不小于下列表1所列值。
表1:建筑朝向层数及离界距离建筑类别文、教、卫建筑居住建筑与其他非居住建筑山墙退界建筑物规最小距离(米)建筑物规定间距倍数最小距离(米)山墙宽度≤13(18)南北朝向一--八层0.6090.5584八层以上0.60180.55159东西朝向一--八层0.6040.5544八层以上0.60100.5599(二)界外为住宅建筑,除须满足表1离界距离规定外,须同时满足第三章的有关规定要求.、、(三)界外为公共绿地的,各类建筑的最小离界距离为5米。
建筑后退红线标准
规定建筑物应距离城市道路或用地红线的程度多层一般不小于退让5m,高层退让不小于10M从建设部门获悉,今后,沿道路两侧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应当按照规定后退道路红线。
其中,沿城市主、次干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应当不小于15米。
按照要求,今后,沿城市快速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应当不小于20米;沿城市主、次干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应当不小于15米;沿城市支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应当不小于10米;沿建制镇主要道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应当不小于8米;沿建制镇一般道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应当不小于5米;在道路交叉口的建筑,其后退距离还应当满足道路交通安全视距要求。
此外,因城市规划调整导致道路红线变更,使道路红线两侧规划建筑物退让距离难以满足有关要求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适当调整退让距离。
高层建筑计算高度大于60米时,主楼退让道路红线:临支道后退不小于3米;临次干道后退不小于5米;临主干道后退不小于7米新建影剧院、游乐场、体育馆、展览馆、大型商场、星级旅馆等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建筑,其面临城市道路的主要入口,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城市规划要求确定,但不得小于8米。
第四章??建筑物退让第二十一条沿建筑用地边界和沿城市道路、公路、河(渠)道、铁路两侧以及电力线路、文物、绿地保护区范围内的建筑物,其退让距离除符合消防、防汛、交通、安全要求外,并同时符合本章规定。
第二十二条沿建筑用地边界建筑物,其离界距离按以下规定控制,但离界距离小于消防要求时,应按消防要求控制。
??(一)相邻建筑双方各自从用地界线起计算离界距离,离界距离不小于下列表1所列值。
? ?? ?? ? 表1:建筑朝向层数及离界距离建筑类别文、教、卫建筑居住建筑与其他非居住建筑山墙退界建筑物规最小距离(米)建筑物规定间距倍数最小距离(米)山墙宽度≤13(18)南北朝向一--八层 9 8 4八层以上 18 15 9东西朝向一--八层 4 4 4八层以上 10 9 9(二)界外为住宅建筑,除须满足表1离界距离规定外,须同时满足第三章的有关规定要求.、、(三)界外为公共绿地的,各类建筑的最小离界距离为5米。
建筑退红线规范
建筑退红线规范建筑退红线规范是指在建设项目完成后,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将建筑物与红线之间的差距进行调整和整治的过程。
以下是关于建筑退红线规范的1000字解释。
建筑退红线规范是为了保证城市建设与管理的有序进行,保护公共利益,维护城市形象,提高居住环境和市民生活品质。
红线是指在城市规划中规定的建筑用地线或建筑边界线。
首先,建筑退红线规范需要符合城市规划和建设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对建筑物的高度、布局、容积率和建筑面积等方面都有一定的规定和限制,这些规定是为了保证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市民的居住质量,建筑退红线规范需要保证符合这些规定和限制。
其次,建筑退红线规范需要进行前期调查和研究。
在进行建筑退红线规范的工作之前,需要对建筑物和红线之间的差距进行测量和调查,了解具体的情况和差距大小,这样才能制定合理的整治方案和措施。
然后,建筑退红线规范需要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标准。
对于建筑物与红线之间的差距,应该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标准,明确整治的要求和程序。
政府部门应该指导和协调相关的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流程。
建筑退红线规范要实施整治工作。
根据调查和测量结果,对建筑物与红线之间的差距进行整治。
具体的整治工作包括建筑物的拆除、移位或修改等。
整治工作应该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确保按照政策和标准进行整治,保证质量和效果。
建筑退红线规范还需要进行监督和检查。
在整治工作完成后,应该进行相关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整治的质量和效果。
对于整治不符合规范的建筑物,应该进行重新整治,直到符合相关要求为止。
最后,建筑退红线规范要加强宣传和培训。
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对建筑退红线规范的宣传,提高公众对该规范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市民的履行规范意识。
同时,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规范的有效实施。
总之,建筑退红线规范是建设项目完成后对建筑物与红线之间差距进行调整和整治的过程,是保证城市建设与管理有序进行的重要环节。
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规范-9页文档资料
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规范篇一:建筑后退红线标准规定建筑物应距离城市道路或用地红线的程度多层一般不小于退让5m,高层退让不小于10M从建设部门获悉,今后,沿道路两侧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应当按照规定后退道路红线。
其中,沿城市主、次干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应当不小于15米。
按照要求,今后,沿城市快速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应当不小于20米;沿城市主、次干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应当不小于15米;沿城市支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应当不小于10米;沿建制镇主要道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应当不小于8米;沿建制镇一般道路的各类建筑,后退距离应当不小于5米;在道路交叉口的建筑,其后退距离还应当满足道路交通安全视距要求。
此外,因城市规划调整导致道路红线变更,使道路红线两侧规划建筑物退让距离难以满足有关要求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适当调整退让距离。
高层建筑计算高度大于60米时,主楼退让道路红线:临支道后退不小于3米;临次干道后退不小于5米;临主干道后退不小于7米新建影剧院、游乐场、体育馆、展览馆、大型商场、星级旅馆等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建筑,其面临城市道路的主要入口,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城市规划要求确定,但不得小于8米。
第四章建筑物退让第二十一条沿建筑用地边界和沿城市道路、公路、河(渠)道、铁路两侧以及电力线路、文物、绿地保护区范围内的建筑物,其退让距离除符合消防、防汛、交通、安全要求外,并同时符合本章规定。
第二十二条沿建筑用地边界建筑物,其离界距离按以下规定控制,但离界距离小于消防要求时,应按消防要求控制。
(一)相邻建筑双方各自从用地界线起计算离界距离,离界距离不小于下列表1所列值。
表1:建筑朝向层数及离界距离建筑类别文、教、卫建筑居住建筑与其他非居住建筑山墙退界建筑物规最小距离(米)建筑物规定间距倍数最小距离(米)山墙宽度≤13(18)南北朝向一--八层 0.60 9 0.55 8 4 八层以上 0.60 18 0.55 15 9 东西朝向一--八层 0.60 4 0.55 4 4 八层以上 0.60 10 0.55 9 9(二)界外为住宅建筑,除须满足表1离界距离规定外,须同时满足第三章的有关规定要求.、、(三)界外为公共绿地的,各类建筑的最小离界距离为5米。
建筑退让道路红线距离规定
(一)建筑退让道路红线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14 的规定。
--(二)表14 建筑退离城市道路红线距离(二)城市道路交叉口四周的建筑红线退让道路规划红线距离,原则上按表14 规定较宽道路数据控制(以交叉口道路规划红线圆曲线切点连线为基准线起算)。
已批规划或特殊地块则尊重历史,按原规定控制。
(三)城市主、次干道上附带商业用途裙楼的高层建筑退让城市道路红线在满足表14 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裙房按表14所列值加5米计;高层主体部分退缩起点为10米,高度每增加一层(高层建筑指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或其它民用建筑高度≥24米的民用建筑),增加退缩0.3米。
(四)广清大道与清远大道两侧建筑退缩距离原则上需满足本条第(一)、(二)、(三)项退让城市主干道的要求,已批规划或因道路建设时置换土地的地块仍按原规定的以道路控制线控制,无需增加退缩。
(五)新建影剧院、游乐场、体育馆、展览馆、大型商场(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集中式商场)等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多、低层建筑(含高层建筑裙房),其临城市道路的主要出入口后退城市道路红线不小于20 米后,同时增设集散广场,并留出临时停车或回车场地,其增加的退让距离,按规模大小个案确定。
第二十条建筑退让城市高架路、立交、高速公路(一)沿城市高架道路两侧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建筑,其沿高架道路主线边缘线后退距离不得小于35米;其沿高架道路匝道边缘线后退距离不得小于25米。
(二)建筑物相邻城市立交,建筑退让立交匝道边缘线的距离应不少于30米。
交叉口设有立交控制线的,建筑退让立交控制线:多层、低层建筑不少于6米,中高层建筑不少于9米,高层建筑主体不少于13米,并应符合消防、抗震、安全等相关要求。
(三)距高速公路50米范围内,除停车场、加油站等服务设施外,不得布置任何建筑物。
第二十一条建筑退让轨道交通控制线、铁路交通控制线城市轨道交通主要包括轻轨与地铁,根据轨道所处位置,有地下轨道、地面轨道和高架轨道三种形式。
建筑退线安全要求
建筑退线安全要求建筑退线是指建筑物的外墙与它所在地的最近公共道路或相邻建筑物的距离。
对退线的要求不同于不同类型的建筑,但无论是何种类型的建筑物,退线安全永远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建筑退线安全要求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一、建筑物的类型不同类型的建筑物对退线的安全要求各不相同。
例如,工厂、化工厂、储存危险品的仓库等危险性大的建筑物需要更大的退线。
但是,一般的住宅和商业建筑物不需要太大的退线。
二、建筑物的高度建筑物的高度也是影响建筑退线安全要求的重要因素之一。
一般来说,建筑物越高,退线就应该越大。
这是因为高层建筑的窗户、阳台等部分与地面之间的距离越大,工人维修和消防救援的难度也会越大。
三、建筑物的离地高度建筑物的离地高度也是建筑退线安全要求的关键因素之一。
建筑物离地越高,就越需要更大的退线。
这是因为离地高度越高,风力越大,楼体的自身重量和落叶等气象因素的影响就越大,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也越大。
四、退线的宽度退线的宽度也是建筑退线安全要求的重要因素之一。
退线宽度越大,退线内部障碍物就越少,通行管道、消防水带和附属建筑物对退线的影响也会更小,从而减小由于退线不足而引发的安全隐患。
五、建筑物的耐火性建筑物的耐火性是建筑退线安全要求的一个重要方面。
建筑退线所要求的空间,必须满足一定的耐火能力。
建筑物在火灾时会向退线内部蔓延,而切断燃烧的传播和烟气的扩散非常关键。
六、建筑物的地质环境建筑物的地质环境也是建筑退线安全要求的一大考虑因素。
建筑物建在不同的地质环境中,得到的反应和影响都是不同的,所以在建筑物的退线面积和安全要求方面应该考虑到相关的地质因素。
总之,建筑退线安全要求是建筑设计时必须重视的问题。
各种建筑类型和地理环境下,退线的大小和退线面积往往变得十分繁杂,要求更加严格。
建筑师或行政部门在考虑和决定建筑物的退线时,一定要综合各种现实因素的影响确定建筑物的退线安全要求。
建筑退让道路红线距离规定
建筑退让道路红线距离规定(⼀)建筑退让道路红线的最⼩距离应符合表14 的规定。
表14 建筑退离城市道路红线距离(⼆)城市道路交叉⼝四周的建筑红线退让道路规划红线距离,原则上按表14 规定较宽道路数据控制(以交叉⼝道路规划红线圆曲线切点连线为基准线起算)。
已批规划或特殊地块则尊重历史,按原规定控制。
(三)城市主、次⼲道上附带商业⽤途裙楼的⾼层建筑退让城市道路红线在满⾜表14 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裙房按表14所列值加5⽶计;⾼层主体部分退缩起点为10⽶,⾼度每增加⼀层(⾼层建筑指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或其它民⽤建筑⾼度≥24⽶的民⽤建筑),增加退缩0.3⽶。
(四)⼴清⼤道与⼤道两侧建筑退缩距离原则上需满⾜本条第(⼀)、(⼆)、(三)项退让城市主⼲道的要求,已批规划或因道路建设时置换⼟地的地块仍按原规定的以道路控制线控制,⽆需增加退缩。
(五)新建影剧院、游乐场、体育馆、展览馆、⼤型商场(建筑⾯积⼤于3000平⽅⽶的集中式商场)等有⼤量⼈流车流集散的多、低层建筑(含⾼层建筑裙房),其临城市道路的主要出⼊⼝后退城市道路红线不⼩于20 ⽶后,同时增设集散⼴场,并留出临时停车或回车场地,其增加的退让距离,按规模⼤⼩个案确定。
第⼆⼗条建筑退让城市⾼架路、⽴交、⾼速公路(⼀)沿城市⾼架道路两侧新建、改建、扩建的居住建筑,其沿⾼架道路主线边缘线后退距离不得⼩于35⽶;其沿⾼架道路匝道边缘线后退距离不得⼩于25⽶。
(⼆)建筑物相邻城市⽴交,建筑退让⽴交匝道边缘线的距离应不少于30⽶。
交叉⼝设有⽴交控制线的,建筑退让⽴交控制线:多层、低层建筑不少于6⽶,中⾼层建筑不少于9⽶,⾼层建筑主体不少于13⽶,并应符合消防、抗震、安全等相关要求。
(三)距⾼速公路50⽶围,除停车场、加油站等服务设施外,不得布置任何建筑物。
第⼆⼗⼀条建筑退让轨道交通控制线、铁路交通控制线城市轨道交通主要包括轻轨与地铁,根据轨道所处位置,有地下轨道、地⾯轨道和⾼架轨道三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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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建筑物的退让控制
8.3.1
除建设用地范围内连接市政管网的管线以外,建筑物正投影外缘不 得逾越用地退后红
线。
8.3.2 在有城市设计要求的重要商业街区底层设置连续骑楼空间的商业建 筑,在满足交通要
求前提下可零退线。
8.3.3 建筑物独立地下室外墙面的退后红线距离,应满足消防、地下管线 布置、人防疏散、
基坑支护和基础施工等技术要求的前提。
沿轨道交通线两侧新建的建筑应符合轨道交通线建设的相关规定和
8.4.1
开面宽不宜大于 90 米。
建筑高度大于 54 米的高层建筑,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不宜大于 80
8.5.1
道路外墙面计; 裙房按表 4.1.4 所列值加 5 米计,但裙房层数不得超过三层, 高 度不得超过
24 米,裙房超过三层或高度超过 24 米时按高层标准退让。
8.5.2 临宽度在 15米以下的步行街或风貌街, 临街建筑规划要求修建骑楼, 如骑楼部分
人行道净宽度不小于 3 米,净高不低于 3.6 米时,可不退道路红线。
8.5.3 建筑退让道路红线除满足上述规定外,还须满足城市绿地和市政工
程管线规划确定的沿道路控制宽度规定,若两者不一致时,则按最宽退让。
8.5.4
按本标准最低要求建筑退让道路红线部分可以与建设用地同时设计 和建设,但须遵守
以下规定:
用地内除规划允许建设绿化小品外,不得作停车场、不得修建围墙、门房以 及任何其它建筑物、 构筑物, 如需临道路布置停车位, 应在该道路整体规划设计 的基础上建设, 且不计入配建停车位指标。
满足规定退让要求后, 主动增加退让 道路红线的,纳入有关指标平衡。
8.3.4 要求。
建筑物的面宽控制
建筑高度大于 18 米且小于或等于 54 米的高层建筑,其最大连续展
8.4
8.4.2 米。
公共开放空间规划
高层建筑带有裙房的退让距离:高层部分的退让距离按高层建筑临
8.5
8.5.5道路交叉口处当道路局部放宽时,建筑退让道路红线按原道路等级确定。
8.5.6重要道路交叉口处建筑退让道路红线,由规划管理部门依据城市设计及交通规划、详细规划等另行确定。
8.5.7建筑物半地下室、台阶、花池、化粪池、临道路边围墙、大门等退让道路红线满足4.4.1要求。
8.5.8临时建筑退让道路红线的距离与永久性建筑退让道路红线的距离相同。
8.5.9 30 米以上道路沿街面不得设开敝式阳台。
9.居住建筑控制
9.1 建筑间距、退让
9.1.1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
防灾和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并应符合表9.1.5规定。
9.1.2建筑间距是建筑物外墙皮之间的最近距离。
9.1.3建筑高度:
(1)平顶房屋建筑高度,按室外地坪至建筑女儿墙高度计算。
(2)坡顶房屋建筑高度,按室外地坪至建筑屋檐和屋脊的平均高度计算。
(3 )屋顶上的附属物,如电梯间、楼梯间、水箱、烟囱等,其总面积不超过屋顶面积的25%且高度不超过4米的不计入高度之内。
▲ 9.1.4 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表9.1.4规定。
住宅建筑日照标准表9.1.4
注:住宅建筑从居住最低层窗台面计起。
9.1.5 居住建筑间距的限值根据建筑高度分别规定。
本规定将居住建筑按
高度划分为以下类型:
低层 指居住建筑3层及3层以下,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11米;
指居住建筑4层至6层,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20米;
住宅建筑最小间距(m )
表
注:、为南面建筑物高度,从架空层以上计起。
2、南北向是指方位角W 15°。
3、南北向方位角> 15°时,按日照分析确定住宅建筑最小间距。
4、高层建筑与其它层建筑 山墙间距不少9米。
9.1.6位于城市新区的 两相邻居住建筑间距除满足表 9.1.5的规定外,当
北侧建筑高于南侧建筑时,其间距按南侧建筑应取间距值加上建筑高度差的 0.2
倍取值。
旧区及建城区5000 rf 以下用地的仍按表9.1.5执行。
(1)
(3) 中高层
指居住建筑7层至9层,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30米;
(4) 高层——指居住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
9.1.7 集体宿舍按表9.1.5 应取值的0.9 倍计,且不得小于6 米。
9.1.8 非居住的其他民用建筑处于居住建筑北面且正面相邻时,如北侧建筑高于南侧建筑,按9.1.6 条执行,处于其它方位时,视其为居住建筑退让。
9.1.9居住建筑间距的计算:
9.1.10居住建筑挑出檐口、梯间、厨房、厕所等时,如梯间挑出不大于1.3 米,厨房、厕所挑出不大于0.9 米,且不大于该建筑面宽1/3 时,挑出部分可不计入间距范围;如阳台宽度超过本身建筑面宽的二分之一或挑出长度大于米时,其间距应另外加阳台挑出平
1.5 均长度的一半计算。
9.1.11位于新区居住建筑山墙宽度如大于18 米或有居室窗户且仅靠该窗
户采光时,视其山墙面为主立面,其间距按主朝向间距要求控制;位于旧区或建成区居住建筑不论山墙宽度多少,仍按最小间距执行。
9.1.12北侧居住建筑底层如作为停车库、商铺或全部架空时,其与南侧建筑的间距可减去北侧建筑底层层高。
9.1.13 新区、旧区及建城区山墙间距应满足最低消防间距的要求。
9.1.14 住宅建筑设置天井时,尽量采用开口天井,不宜采用内天井。
10 非居住建筑控制
10.1.1本条款适用于民用非居住建筑,但当工业、仓储、交通运输类及其
他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时,其间距应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0.1.2商业建筑相互之间以及其他非居住建筑相互之间最小间距不得小
于防火间距。
10.1.3办公建筑相互之间、办公建筑与商业建筑之间、办公建筑与工业建
筑之间的间距为相同情况下居住建筑间距的0.8 倍。
10.1.4非居住建筑与居住建筑之间的间距按居住建筑与居住建筑之间间
距取值。
10.1.5 商业及办公建筑退让用地红线距离,如其相邻地块为非商业、办公 建筑时,
视其为居住建筑与居住建筑的退让方法相同。
10.1.6 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住宿楼、幼儿园、托儿所生活用房和大、
中、小学教学楼等与相邻建筑的最小间距应符合下表规定。
10.2 其它非居住建筑之间的间距:
10.2.1 高层非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建筑间距不宜少于较高建筑高度的 0.3倍,且最小间距不应小于18米。
高层非居住建筑与多层非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的最小间距不应小于 10.2.2 13米;
10.2.3
多层非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的最小间距不应小于 10 米;
10.2.4 低层非居住建筑与高、多、低层非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的间距按消
防间距的规定控制,但最小间距不应小于 6米;
10.2.5以其他形式布置的非居住建筑的间距,按消防间距的规定控制。
10.3建筑退让相邻建筑地块用地界线
10.3.1
建筑退让用地界线距离,除满足消防、地下管线、交通安全、市政 设施、
绿化等方面要求外,还须符合本规范的要求。
10.3.2 建筑退让距离要满足各种退让要求。
10.3.3 建筑退让用地界线距离应不少于按自身高度计算与相邻地块建筑
之间应取间距的一半。
10.3.4 山墙之间建筑退让用地界线距离按退让规定各退一半,并需满足防
地下室外墙退让用地红线(道路红线)的距离须满足管线要求及技
建筑退让道路红线(指建[构]筑物临道路一侧的外墙面距道路红线
的距离)应符合表10.4.1的规定。
表
注:、――路宽
10.4.2 高层建筑退让城市道路红线;
10.4.2.1 高层建筑(指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或其它民用建筑高 度》24米的民用建筑)外墙面临道路时退让道路红线的最小距离,除必须符合 表10.4.2.1的规定外,同时还必须符合表10.4.2.1的规定。
表 10.4.2.1
备注:、表中――表示建筑外墙面距道路红线的最小距离。
H ――表示建筑高度。
2、临街住宅带两层商铺或其它非居住建筑时,
视其为其它民用建筑。
火规范要求。
术安全要求。
10.4 建筑退让道路红线
10.3.5
1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