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汉江安康至白河航运建设工程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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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江河干流白土岭水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江河干流白土岭水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江河干流白土岭水电站项目
核准的批复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陕发改新能源[2010]24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01.11
【实施日期】2010.01.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江河干流白土岭水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
(陕发改新能源〔2010〕24号)
安康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申请镇坪县白土岭水电站建设项目核准的请示》(安发改工业〔2009〕661号)收悉。

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合理开发利用南江河干流水能资源,增加陕南地区电力供应,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同意建设南江河干流白土岭水电站工程。

项目单位为镇坪县桂花水能有限公司。

二、白土岭水电站总装机容量4.9万千瓦,年均发电量16800万千瓦时。

工程由挡水建筑物、泄洪建筑物、发电引水系统、发电厂房及电站接入系统组成。


水坝为混凝土双曲拱坝,总长128.6米,坝高69米。

水库正常蓄水位787米,死水位770米,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2261万立方米。

三、工程建设应本着节约和集约用地原则,按项目设计要求从严控制用地面积。

水库淹没影响及枢纽工程占地涉及镇坪县。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白河县2010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白河县2010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白河县2010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法规类别】扶贫救灾救济【发文字号】陕发改代赈[2009]526号【发布部门】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日期】2009.05.06【实施日期】2009.05.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白河县2010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陕发改代赈〔2009〕526号)安康市发展改革委:安发改代赈[2008]537号文收悉。

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市白河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储备项目的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搬迁规模及安置方式同意对白河县中厂镇石梯村等5个乡镇12个村214户、1000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并采取小集中和插花等方式安置。

二、主要工程建设规模1、住房建设。

新建搬迁群众住宅214户、20000平方米,户均93平方米,人均20平方米。

2、道路工程。

改造道路6公里,新建20延米桥梁3座。

其中:中厂镇石梯村改造道路2公里;茅坪镇茅坪、田湾2个村改造道路1公里、20延米桥梁1座;四新乡彭家村改造道路1公里,20延米桥梁1座;卡子镇友爱村改造道路1公里;桃园乡石龙村改造道路1公里,20延米桥梁1座。

3、供水工程。

中厂镇石梯村水源工程1处,新建管道3公里。

4、基本农田建设。

改造农田500亩。

其中:中厂镇石梯村60亩,四新乡彭家村120亩,卡子镇友爱村200亩,桃园乡联合村120亩。

5、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茅坪镇枣树新打机井6眼。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概算总投资984万元。

其中:群众住房建设700万元,道路工程161万元,供水工程13万元,基本农田建设88万元,小型农田水利工程22万元。

所需资金由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试点资金补助500万元,市、县级配套资金100万元,其余资金由搬迁群众自筹及投劳解决。

其中国家补助资金中,用于群众住房建设300万元,道路工程118万元,供水工程9万元,基本农田建设57万元,小型农田水利工程16万元。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紫阳港汉江公路大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陕发改基础[2010]698号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紫阳港汉江公路大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陕发改基础[2010]698号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紫阳港汉江公路大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正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紫阳港汉江公路大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陕发改基础〔2010〕698号)安康市发展改革委:报来《关于上报紫阳港汉江大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安发改工业〔2009〕11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经审查,现就工程可行性研究的内容批复如下:一、为拓展紫阳县的城市发展空间,改善县城段的汉江南北两岸交通条件,促进县域经济和旅游业发展,同意建设紫阳汉江公路大桥。

二、同意项目起自汉江北岸紫阳广场东侧(接省道310),向南跨越汉江后,止于南岸紫阳变电站北侧(接岚皋至紫阳公路)。

路线全长约365米,其中桥长约315米,桥头引线长约50米。

三、该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40公里/小时,桥梁及路基宽度采用12米;桥涵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Ⅱ级。

其它各项主要技术指标按现行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四、本项目估算投资按3800万元进行控制,资金来源为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分年安排2000万元,其余资金由紫阳县政府筹措解决。

项目建设总工期为两年。

五、考虑到本项目所处库区常年水位较高的特殊情况,初步设计阶段要进一步比选确定桥型设计方案。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按照有关规定利用公开招标形式确定。

请据此抓紧开展工程地质勘察和初步设计等相关前期工作。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结束——。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紫阳港汉江公路大桥初步设计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紫阳港汉江公路大桥初步设计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紫阳港汉江公路大桥初步设计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12.24•【字号】陕发改基础[2010]2125号•【施行日期】2010.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紫阳港汉江公路大桥初步设计的批复(陕发改基础〔2010〕2125号)安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上报紫阳港汉江大桥初步设计方案的请示》(安发改工业〔2010〕28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经研究,现就紫阳港汉江公路大桥初步设计批复如下:一、建设规模及桥位。

路线起于汉江北岸紫阳广场东侧(与省道310相接),向南跨越汉江后止于南岸(与规划道路相接),全长356.488米,其中桥梁长344米,桥头引线长12.488米。

同步改造北桥头省道310路段170米。

同意初步设计推荐的桥位及桥头引线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阶段要结合横断面、排水等进一步优化纵断面设计。

二、技术标准。

同意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桥梁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Ⅱ级。

考虑到该桥址位于城区,混合交通量大,同意引线路基宽度采用12米,桥梁全宽采用13米,桥梁净宽采用12米,其余各项主要技术指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执行。

三、路基路面。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采用的桥头引线及省道310改建段路基宽度和横断面组成。

路基及桥头填料采用透水性填料,防护、排水等构造物采用C20片石混凝土结构。

四、桥梁。

原则同意主桥采用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桥方案,桥跨布置为(66+120+66)米,下部结构采用薄壁空心墩、桩基础;引桥上部结构采用2×20米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下部结构桥墩采用桩柱式墩、桩基础,桥台采用重力式台、扩大基础。

五、交叉工程。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采用的路线平面交叉设计方案,两岸桥头平交口应增设信号灯以利于交通组织和通行安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水利厅关于下达丹江口库区及上游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水利厅关于下达丹江口库区及上游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水利厅关于下达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水库水坝管理【发文字号】陕发改投资[2013]1444号【发布部门】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水利厅【发布日期】2013.10.17【实施日期】2013.10.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水利厅关于下达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13〕1444号)汉中、安康、商洛市发展改革委、水利(水务)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下达水土保持工程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3〕1140号)精神,经研究,现将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下达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投资计划48613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8890万元(汉中市13550万元、安康市13550万元、商洛市11790万元),地方配套投资9723万元。

具体项目和投资安排详见附表。

二、各市要尽快转发下达投资计划,抓紧落实配套投资,并将计划下达情况和配套资金落实情况报省发展改革委和水利厅核备。

三、请按照省上批准的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抓紧组织实施。

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2011年7月修订)和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印发的《关于改进水土保持项目投资管理方式的通知》(陕发改农经[2010]563号)的要求,切实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效益。

四、本次投资计划执行及项目建设情况实行季报制度,请按规定及时向省级有关部门报送相关信息。

附件: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水利厅2013年10月17日附件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单位:万元年计划建设内容全省合计小计113201 43468 48613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15平方公里,坡改梯、造林、封育等。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循环经济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发改环资[2010]1778号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循环经济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发改环资[2010]1778号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循环经济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循环经济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发改环资〔2010〕1778号)各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2006年,我委印发了《关于做好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的意见》(陕发改环资〔2006〕1370号),确定了省级第一批24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

经过几年的试点实践,初步建立了具有地方特色的以企业为主体、以园区为窗口、企业间及产业间有机耦合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思想上重视不够。

有些部门和企业对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工作不够积极主动。

二是措施不得力。

目前,还有部分试点单位尚未编制实施方案,试点工作没有全面展开,致使试点工作滞后,未能达到示范和带动作用,影响了全省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的开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意见》(陕政办发〔2010〕 83号),推动全省循环经济试点工作,规范试点单位的管理,结合我省实际,现就下一步试点的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明确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减少废弃物排放为目标,全面贯彻“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分层推进,加大试点示范的工作力度,培育壮大循环经济规模,推动全省循环经济工作深入开展。

工作目标:充分发挥试点单位“先行探索、典型示范、以点带面、以线促面”的引导和示范作用,抓好企业、园区及社会三个层面试点,扶持培育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园区和市县,探索出我省不同行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模式,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部分项目2010年省级预算内基建资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部分项目2010年省级预算内基建资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部分项目2010年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预算管理【发文字号】陕发改投资[2010]1508号【发布部门】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日期】2010.09.13【实施日期】2010.09.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部分项目2010年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10〕1508号)各有关单位:为加快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新城大院改造工程等项目建设,经研究,现下达部分项目2010年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投资计划1.4855亿元(具体项目详见附件)。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请各单位认真做好项目管理,切实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要求,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科学组织施工,加快项目建设。

2、本次下达投资计划中,商南县发改局“十二五”规划编制和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及商洛市、宝鸡市等7个市发改委重大项目前期费550万元从我委陕发改投资〔2010〕571号文件“长期事项”中列支;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1000万元从“公共建设项目”中列支;新城大院改造工程、省政府3号小区基础设施建设、黄帝陵祭祀大院维修工程等16个项目13305万元从“省级续建项目”中列支。

请省财政厅相应成立预算和拨款。

附件:部分项目2010年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投资计划表二○一○年九月十三日附件:部分项目2010年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投资计划表单位:万元备注合计14855一、长期事项5501、商洛市商南县发改局“十二五”规划编制及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0“十二五”规划编制,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商洛市发改委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2、宝鸡市宝鸡市发改委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3、汉中市汉中市发改委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4、渭南市渭南市发改委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5、西安市西安市发改委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6、铜川市铜川市发改委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7、咸阳市咸阳市发改委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8、陕西省外贷办招商引资设施经费100招商引资二、公共建设项目1000省气象局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1000建成三、省级续建项目133051、新城大院改造工程29002号楼2450万元、42号区域维修改造450万元2、省政府3号小区基础设施建设1800配套设施(供水300、排水300万元、供电1200万元)建设3、延安市黄帝陵祭祀大院维修工程1000补助(安排完)4、司法厅陕西省劳教局西安戒毒康复中心400建设5、陕西宾馆13号院落地改造项目2000。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汉江白河(夹河)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汉江白河(夹河)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汉江白河(夹河)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
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
【法规类别】移民与其他人员安置
【发文字号】陕政函[2011]120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1.06.24
【实施日期】2011.06.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汉江白河(夹河)水电工程建设
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
(陕政函〔2011〕120号)
安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审批汉江白河(夹河)水电站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请示》(安政字〔2011〕8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委托陕西汉江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并经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林业厅、省文物局、西安铁路局等部门审查通过的《陕西省汉江白河(夹河)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以下简称《规划大纲》)。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0年第一批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0年第一批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0年第一批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6.03•【字号】陕发改投资[2010]693号•【施行日期】2010.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0年第一批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10〕693号)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汉中、安康、商洛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农业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下达2010年第一批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0〕795号)精神,经研究,现将2010年第一批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下达的农村沼气计划包括农村户用沼气、大中型沼气工程以及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3类项目,总投资35698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5500万元,地方配套1852万元(省级926万元,市县926万元;省级配套投资计划另文下达),自筹18346万元。

计划在阎良、临潼等19个县(区、市)建设户用沼气23430户,在西安、宝鸡等10个市(区)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59个,在临潼、长安等18个县(区、市)建设小型沼气工程161个,在周至、凤县等5个县建设联户沼气工程96个(具体项目详见附件)。

二、抓紧项目前期工作。

大中型沼气工程要依据可研报告批复编报初步设计,户用沼气、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依据本通知编制实施方案,由市农业局、市发改委联合上报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审批。

所有项目在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批复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要加大资金监管力度,中央投资和地方资金要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

要积极协调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

要合理确定市、县各级投资比例和数额,应由市级承担的配套责任不得转移给县。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陕西省2006年水土保持项目中央预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陕西省2006年水土保持项目中央预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陕西省2006年水土保持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债券国债管理专项资金管理预算管理
【发文字号】陕发改投资[2006]1025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6.09.29
【实施日期】2006.09.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陕西省2006年水土保持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
债)投资计划的通知
(陕发改投资〔2006〕1025号)
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延安、榆林、商洛市发展改革委、水利(水务)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下达2006年水土保持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126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06年水土保持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200万元,其中铜川市15万元,宝鸡市15万元,咸阳市45万元,渭南市30万元,延安市35万元,榆林市25万元,商洛市35万元。

具体项目投资安排和建设任务详见附表。

请接此通知后,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附
后),以及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暂行规定》,尽快编制完成工程初步设计,由各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水利(水务)局审批后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1、陕西省2006年水土保持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投资计划表
2、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略)
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附件1:
陕西省2006年水土保持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投资计划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08年淤地坝试点工程中央预算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08年淤地坝试点工程中央预算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08年淤地坝试点工程中
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预算管理
【发文字号】陕发改投资[2008]1724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8.11.26
【实施日期】2008.11.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08年淤地坝试点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陕发改投资〔2008〕1724号)
有关市发展改革委、水利(水务)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0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8]65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08年淤地坝试点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4800万元,其中西安市245万元,咸阳市497万元,渭南市230万元,铜川市215万元,延安市933万元,榆林市2680万元,具体项目投资安排详见附表。

接此通知后,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和水利部《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年度计划任务顺利完成。

附件:
1、陕西省2008年地坝试点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总表
2、陕西省2008年淤地坝试点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1:
陕西省2008年淤地坝试点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总表
单位:万元。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汉江湿地白河段保护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汉江湿地白河段保护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汉江湿地白河段保护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3.25•【字号】陕发改规划[2009]353号•【施行日期】2009.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汉江湿地白河段保护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陕发改规划〔2009〕353号)安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白河县汉江湿地保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安发改农经[2008]591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地点位于白河县境内的汉江湿地,其中人工辅助自然重建湿地植被项目建设地点在城关镇的公路村、清风村、向荣村,中厂镇的同心村、宽坪村、大坪村、石梯村、新厂村和顺利村;湿地封育隔离网设在中厂镇的大坪村、石梯村;湿地保护监测站宿办用房建设地点为中厂镇宽坪村。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建设湿地保护监测站1处,建筑面积230平方米;人工辅助自然重建湿地植被面积40公顷(其中,乔木10公顷,草本植物30公顷),湿地封育隔离网1000米,宣传门2座,宣传碑4座,指示牌17座,购置必要的办公和监测设备。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83.18万元。

其中:省秦岭保护专项资金58.00万元,占总投资的70%;白河县野生动物保护站配套25.18万元,占总投资的30%。

四、项目建设工期:建设期限为1年,即2008年11月-2009年11月。

五、项目建设单位:白河县野生动物保护站。

请抓紧工程建设,尽早发挥效益。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汉江安康至白河航运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汉江安康至白河航运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汉江安康至白河航运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法规类别】水上运输【发文字号】陕交函[2012]13号【发布部门】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日期】2012.01.09【实施日期】2012.01.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汉江安康至白河航运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陕交函〔2012〕13号)厅航运管理局:你局《关于审批汉江安康至白河航运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的请示》(陕交航字〔2011〕33号)及随文上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预算均收悉,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汉江安康至白河航运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陕发改基础〔2010〕1814号),省厅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了审查,你局组织设计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对施工图设计进行了优化调整,经审核,原则同意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现批复如下:一、建设规模汉江安康至白河航运建设工程起点为安康火石岩电站坝下,沿汉江向东经在建的旬阳、蜀河、白河三个水电梯级枢纽,止于汉江陕鄂交界白河县下卡子村,与湖北省航道相接,全长164公里。

新建安康、旬阳、蜀河、白河4个可靠泊500吨级船舶标准中心港区,新建小北门、老君观、石梯、早阳、吕河镇左岸、吕河右岸、构元左岸、构元右岸、棕溪左岸、棕溪右岸、蜀河镇、仙河左岸、仙河右岸、兰滩上游、兰滩乡下游、搅拌厂、冷水镇、麻虎乡、牛角等19个码头,改建安康水西门、白河客运2座码头。

其中旬阳库区小北门码头、吕河镇左岸码头,蜀河库区构元左岸码头、棕溪右岸码头、兰滩上游码头,白河库区冷水镇码头、麻虎乡码头、牛角码头为航道维护专用码头。

重点整治汉江安白段旬阳、蜀河、白河、孤山枢纽回水变动区的航道;采取整治建筑物综合治理水墨沟滩、三岔河滩、红龙滩、大王滩等滩险;对不满足航深和航宽的11处浅滩段进行疏浚,疏浚长度7971米;对安康、旬阳、蜀河、白河中心港池进行基建性疏浚作业;对白河库区、孤山库区5处碍航礁石进行炸礁施工作业。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2010年重点水利工程省级资金安排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2010年重点水利工程省级资金安排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2010年重点水利工程省级资金安排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10.10.08•【字号】陕发改农经[2010]1584号•【施行日期】2010.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2010年重点水利工程省级资金安排意见的通知(陕发改农经〔2010〕1584号)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水利(水务)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水务局:根据姚引良副省长9月2日主持召开的会议精神,为统筹安排好各类水利建设资金,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经研究,现就2010年重点水利工程省级资金安排意见通知如下:一、根据全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和原定筹资方案,按照保重点、保续建、保配套以及建设程序完备、兼顾地方平衡的原则,2010年省级水利建设资金共安排29个水利项目,其中续建项目8个、新开工项目5个以及其他项目16个,主要用于骨干水源工程、农村饮水工程和农业灌溉设施建设,具体项目资金安排情况详见附表。

项目投资计划和资金预算另行专项下达。

二、有关地市和项目单位要根据以上资金安排,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完善项目前期工作审批程序,切实抓好今年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结合各类建设项目实际进度和投资需要,按规定程序做好投资计划和资金申报工作,足额落实好本级地方配套资金。

三、有关市和项目单位要严格遵循项目建设程序,按照批准的工程建设方案和设计概算组织实施,严禁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变更建设内容和设计方案,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以及工程质量监督、工程验收等建设管理制度,严禁挤占、挪用项目建设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使用扩大内需中央资金的项目,同时要严格执行中央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0年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0年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省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0年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省级配套投资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陕发改投资[2010]858号【发布部门】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日期】2010.07.12【实施日期】2010.07.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0年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省级配套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10〕858号)有关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为加快2010年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经研究,现下达2010年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4823万元,其中西安市1090万元、铜川市52万元、宝鸡市629万元、咸阳市426万元、渭南市809万元、汉中市279万元、安康市329万元、商洛市272万元、榆林市881万元、杨凌示范区56万元。

本次下达的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专项用于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关于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0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10〕684号)安排的项目省级配套,具体项目和投资安排按我委陕发改投资〔2010〕684号文件执行。

此项资金从我委陕发改投资〔2010〕571号文“中央投资项目省级配套”中列支。

请省财政厅相应成立预算并拨款。

附件:2010年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省级配套投资计划表二○一○年七月十二日附件:2010年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省级配套投资计划表年投资已下达 中央资金 本次下达 省预算内基建资金全 省 1315 49973.6 38580.0 4823.0 6570.6 一西安市63 8756.7 6296.0 1090.0 1370.7 (一) 长安区 19 1492.3 1158.0 156.0 178.3 (二) 周至县 15 1527.4 1151.0 171.0 205.4 (三) 户 县 5 1648.6 1165.0 215.0 268.6 (四) 临潼区 9 1309.7 1049.0 131.0 129.7 (五) 高陵县 2 798.5 581.0 109.0 108.5 (六) 灞桥区 6 710.5 483.0 113.0 114.5 (七) 蓝田县 7 1269.7 709.0 195.0 365.7 二铜川市14 567.5 453.0 52.0 62.5 (一) 宜君县 4 86.970.06.0 10.9 (二) 王益区 3 297.7 238.0 30.0 29.7 (三) 印台区 6 147.1 117.0 12.0 18.1 (四) 耀州区 1 35.828.04.0 3.8三 宝鸡市70 5633.2 4285.0 629.0 719.2 (一) 金台区1670.0 540.067.063.0(二)渭滨区 1 48.0 39.0 5.0 4.0 (三)陈仓区9 693.7 509.0 92.0 92.7 (四)凤翔县7 449.8 361.0 44.0 44.8 (五)岐山县13 1006.9 806.0 99.0 101.9 (六)扶风县 4 895.9 548.0 134.0 213.9 (七)眉县8 449.2 360.0 45.0 44.2 (八)千阳县 6 272.9 218.0 27.0 27.9 (九)陇县 4 640.2 498.0 70.0 72.2 (十)麟游县10 390.2 312.0 39.0 39.2 (十凤县 3 60.8 49.0 3.0 8.8 一)(十太白县 4 55.6 45.0 4.0 6.6 二)四咸阳市41。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渭河防洪治理工程2010年地方政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渭河防洪治理工程2010年地方政府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渭河防洪治理工程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省级配套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法规类别】地方债务【发文字号】陕发改投资[2010]1848号【发布部门】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日期】2010.11.10【实施日期】2010.11.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渭河防洪治理工程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省级配套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10〕1848号)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市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为促进渭河防洪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经研究,现下达2010地方政府债券省级配套资金2500万元,其中西安市411万元,宝鸡市427万元,咸阳市336万元,渭南市380万元,省水利厅(省江河局)946万元,具体项目和投资安排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安排的地方政府债券省级资金专项用于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关于下达渭洛河下游治理工程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10]1847号)、《关于下达渭河中游防洪治理工程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10]1846号)安排的中央投资项目配套。

省级配套资金要专款专用,优先保证用于建筑安装、材料设备购置等工程直接费用,严禁挪作它用。

二、请你们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其余配套资金,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工作,确保投资使用效益。

此项资金从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中列支,请省财政厅相应成立预算并拨款。

附件:渭河防洪治理工程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省级配套投资计划表(第二批)二○一○年十一月十日附件:渭河防洪治理工程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省级配套投资计划表(第二批)单位:万元渭南市380省水利厅(省江河局)946一渭洛河下游治理工程1450已下达2010年投资计划系陕发改投资[2010]1847号文件下达西安市124。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水污染防治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编制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水污染防治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编制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水污染防治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编制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7.20•【字号】陕发改规划[2010]911号•【施行日期】2010.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水污染防治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编制工作的通知(陕发改规划〔2010〕911号)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关于做好2011年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中央投资计划草案编报工作的通知》要求,请你们认真做好2011年水污染治理项目中央投资计划草案编报工作。

具体要求是:一、项目申报原则(一)申报的项目类型主要是《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内的污水处理、管网和垃圾处理项目。

(二)上报的新开工项目必须已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并能做到投资计划一经确定,就能立即组织实施;对于2010年完工的项目,不得申报2011年中央投资计划。

(三)项目要完成概算审核批复。

二、项目审查内容你委要按照项目申报原则,认真组织筛选项目,加强项目材料的审查,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此外,对于你委审批的项目,由我委会同建设、环保等部门组织召开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会,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对项目材料的规范性、完备性和项目建设规模、投资的合理性进行审查。

我委将会同建设、环保等部门出具正式审查意见(后附论证会专家名单),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

三、申报所附材料(一)新开工和续建项目均需提供的材料:1、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包括单位名称、总资产、资产负债率、年销售收入、利润和环保从业人员数等)。

2、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建设背景和建设规模、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技术工艺和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

3、申请补助中央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需填报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如果不采用招标,招标范围为部分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的,项目审批单位需出具文件说明原因,并附相关文件依据)。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白河县中心粮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白河县中心粮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白河县中心粮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5.14•【字号】陕发改经贸〔2012〕483号•【施行日期】2012.05.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粮食市场管理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白河县中心粮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安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上报白河县中心粮库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安发改经贸〔2011〕882号)收悉。

根据《陕西省粮油仓储设施建设规划(2010—2020年)》、《陕西省粮油仓储设施建设规划(2010—2020年)实施方案》和《陕西省粮油仓储设施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参考省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的评审意见,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现批复如下:一、建设场址同意项目选址于白河县构扒镇高庄村,建设用地14.74亩。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同意建设粮库总仓容1.0万吨。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平房仓2栋(48m×24m);器材库1栋,建筑面积175平方米;办公楼1栋(四层),建筑面积612平方米;门卫、地磅房及食堂建筑面积77平方米;消防水池1座,容积300m3及水泵房(含药品库)、箱式变配电站等设施。

三、粮食储藏工艺同意工艺设计,具体如下:1、粮食出入库以汽车散、包粮运输为主。

2、粮食品种主要为小麦,平均储存年限均为3年。

3、库区配置1条生产作业线,作业能力为50t/h。

4、通风采用一机二道布置方式,包括机械送风系统和机械排风系统。

机械送风系统由地上笼通风道及移动式风机组成,机械排风系统由通风窗和固定式轴流风机组成。

5、储粮采用磷化氢环流熏蒸技术。

熏蒸系统与通风系统共用仓底通风管道。

6、同意设置粮情监测及自控系统。

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安全储粮工艺设计。

四、总平面及建筑结构同意根据周边环境及交通运输、工艺操作要求,将库区划为东、西两个部分。

东侧布设门房、地磅房、食堂、器材库和晒场,西侧布设箱式变配电站、办公楼、2栋平房仓、消防水池和水泵房(含药品库)。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汉江白河(夹河)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汉江白河(夹河)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汉江白河(夹河)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24•【字号】陕政函[2011]120号•【施行日期】2011.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优抚安置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汉江白河(夹河)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陕政函〔2011〕120号)安康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审批汉江白河(夹河)水电站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请示》(安政字〔2011〕8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你市委托陕西汉江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并经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林业厅、省文物局、西安铁路局等部门审查通过的《陕西省汉江白河(夹河)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以下简称《规划大纲》)。

二、同意《规划大纲》确定的移民安置人口。

汉江白河(夹河)水电工程水库正常蓄水位19373米,建设征地涉及白河县麻虎乡、冷水镇和旬阳县仙河乡、蜀河镇、兰滩乡等5个乡(镇)的16个行政村。

至规划水平年2013年,农村搬迁安置移民2113人,生产安置移民1206人;城集镇搬迁安置移民407人。

三、同意《规划大纲》提出的移民安置方案。

对需要搬迁安置的2520名移民,采取集中安置为主,分散安置和自主安置为辅的方式予以安置。

在尊重移民意愿的基础上,在白河县麻虎乡康银村麻虎沟,冷水镇十里村拖板沟、月镇村月镇、星义村老公路、星义村刘家沟、冷水镇老街、洞子村及沙滩村沿河路边,旬阳县蜀河镇郭家坪规划建设8个移民安置点。

四、同意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并结合新农村发展确定的农村移民安置标准,即:人均耕园地不少于0.7亩,人均建设用地60平方米,人均日用水定额150升,户均用电负荷2千瓦时,居民点内部巷路车行道宽度3.5米。

五、同意蜀河、麻虎集镇迁建总体规划以及采用的技术标准,即:人均建设用地80平方米,人均日用水定额200升,户均用电负荷2千瓦时,巷路车行道宽度3.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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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汉江安康至白河航运建设工程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预算管理
【发文字号】陕发改投资[2010]1558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09.27
【实施日期】2010.09.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汉江安康至白河航运建设工程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
计划的通知
(陕发改投资〔2010〕1558号)
省交通运输厅:
为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投资〔2010〕2179号文下达了长江干线及其主要支流高等级航道建设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现将该计划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下达我省汉江航运工程投资计划396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960万元,配套投资2000万元,专项用于汉江安康至白河航运建设工程。

请你厅根据本次下达的计划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细化建设方案,落实配套资金,抓好项目组织实施,尽快
形成实物工作量。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9〕16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附件:汉江安康至白河航运建设工程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
汉江安康至白河航运建设工程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单位:万元
性质建设规模开工年份建成年份投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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