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物流》案例分析复习资料
国际物流案例分析
1.1997年,我国WK外贸公司向香港出口罐头一批共500箱,按照CIF HONGKONG向保险公司投保一切险。
但是因为海运提单上只写明进口商的名称,没有详细注明其地址,货物抵达香港后,船公司无法通知进口商来货场提货,又未与WK公司的货运代理联系,自行决定将该批货物运回起运港天津新港。
在运回途中因为轮船渗水,有229箱罐头受到海水浸泡。
货物运回新港后,WHHK公司没有将货物卸下,只是在海运提单上补写进口商详细地址后,又运回香港。
进口商提货后发现罐头已经生锈,所以只提取了未生锈的271箱罐头,其余的罐头又运回新港。
WK外贸公司发现货物有锈蚀后,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提起索赔,要求赔偿229箱货物的锈损。
保险公司经过调查发现,生锈发生在第二航次,而不是第一航次。
投保人未对第二航次投保,不属于承保范围,于是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请问: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拒绝赔偿,为什么?保险公司拒绝理陪是正当的。
原因如下:(1)保险事故不属于保险单的承保范围,本案中被保险人只对货物运输的第一航次投了保险,但是货物是在由香港至新港的第二航次中发生了风险损失的,即使该项损失属于一切险的承保范围,保险人对此也不予负责。
(2)被保险人在提出保险索赔时明显违反了"诚信原则"。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索赔明知是不属于投保范围的航次造成的损失,其目的是想利用保险人的疏忽将货物损失转嫁给保险人,这违反了"诚实信义"的原则,保险人有权拒绝陪付。
2.我出口公司A向新加坡公司B以CIF新加坡条件出口一批土特产品,B公司又将该批货物转卖给马来西亚公司C。
货到新加坡后,B公司发现货物的质量有问题,但B公司仍将原货转销至马来西亚。
其后,B公司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限内凭马来西亚商检机构签发的检验证书,向A公司提出退货要求。
请问:(1)A公司应如何处理?为什么?(2)如果马来西亚公司发现货物有严重问题,转向B公司要求索赔,B应如何处理?A公司应拒绝退货要求。
国际物流课后复习题答案
国际物流课后复习题答案### 国际物流课后复习题答案#### 一、选择题1. 国际物流是指跨越国界的物流活动,其主要特点是(A)。
A. 跨国性B. 单一性C. 封闭性D. 局限性2. 以下哪项不是国际物流的组成部分?(C)A. 运输B. 仓储C. 制造D. 配送3. 国际物流中,货物运输方式不包括(D)。
A. 海运B. 空运C. 陆运D. 邮件4. 国际物流中,风险管理的主要目的是(B)。
A. 降低成本B. 减少风险C. 提高效率D. 增加利润5. 国际物流中,供应链管理的关键在于(A)。
A. 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的整合B. 货物的快速运输C. 成本的最小化D. 服务的个性化#### 二、简答题1. 简述国际物流与国内物流的主要区别。
国际物流与国内物流的主要区别在于其跨国性,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法规、关税政策、运输方式和风险管理等方面。
国际物流需要考虑货物的进出口清关、国际运输合同、货物保险以及跨国贸易的合规性等问题。
2. 国际物流中,为什么需要进行风险管理?国际物流中进行风险管理是为了识别、评估和控制可能影响物流活动的各种风险,包括政治风险、经济风险、汇率风险、运输风险等。
通过有效的风险管理,可以减少损失,保障供应链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3. 描述国际物流中的供应链管理的重要性。
供应链管理在国际物流中至关重要,它涉及到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交付给最终用户的整个流程。
有效的供应链管理可以提高物流效率,降低成本,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并提升客户满意度。
#### 三、案例分析题案例:某跨国公司需要从中国进口一批电子产品到美国,考虑到运输成本和时间,公司决定采用海运方式。
请分析在此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挑战及应对策略。
挑战:- 运输时间长,可能导致库存积压或缺货。
- 海运受天气影响大,可能造成货物延迟或损坏。
- 需要处理复杂的进出口清关手续。
- 跨国贸易可能面临的政治和经济风险。
应对策略:- 优化库存管理,采用先进的库存预测和控制方法。
国际物流基础知识及案例分析
案例3:南京王家湾物流中心(WLC)全球物流服务流程一体化组员:李姣(2008152114)宋香荣(2008152140)谭桂丽(2008152141)一.案例背景国际物流基础知识1,定义。
2,特点。
3,种类。
4,主要业务。
5,现状、问题、发展趋势。
详细介绍:定义:组织商品在国际间的合理流动,也就是发生在不同国家之间的物流。
特点:物流渠道长;环境复杂;标准化要求高;风险性;多种运输方式组合。
种类:(一)根据商品在国与国之间的流向:进口物流、出口物流(二)根据商品流动的关税区域分类:国家之间的物流、经济区域之间的物流(三)根据跨国运送的商品特性分类:国际军火物流、国际商品物流、国际邮品物流、国际捐助或救助物资物流、国际展品物流、废弃物物流等。
(四)根据国际物流服务提供商的不同:国际货运代理、国际船务代理、无船承运人、报关行、国际物流公司、仓储和配送公司等。
主要业务:国际货物的采购国际货物的包装国际货物的流通加工国际货物的装卸搬运国际货物的仓储现状:随着改革开放和对外贸易的发展,我国国际物流业也有了一定的发展,但由于传统体制的影响,基础设施的不完善,管理技术水平以及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落后,我国物流业的综合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制造企业与物流企业战略合作。
大型领袖企业实现供应链管理。
外资物流企业不断进入。
国际物流发展中遇到的问题:物流基础设施“瓶颈”制约现象突出。
粗放经营的格局尚未根本改变。
物流企业信息化程度仍然不高。
功能单一,缺乏特色。
物流专业人才缺乏,并不断流失。
物流发展的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
发展趋势:1、国际物流系统更加集成化2,国际物流管理更加网络化3,国际物流标准更加统一化4,国际物流配送更加精细化5,国际物流园区更加便利化6,国际物流运输更加现代化最新国际物流讯息:全球最大型疏浚船作业由比利时国际疏浚公司拥有的全球最大型疏浚船日前已抵达巴拿马运河太平洋。
这艘全球最大型自走式重载绞吸式控泥船全长124米,预期按工程需要,将航道挖深至15.5米。
国际物流案例分析网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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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供应链的角度概括成航技与普维之间的关系(可用示意图)(6分)
答:普维负责成航技的原材料采购工作,然后运送到成都加工。
2.请归纳成航技所生产产品的特点(包括产品需求特点)(6分)
答:其产品主要特点有价值很高,重量比较重,但产品所占体积不大,以金属制品为主。
主要产品有销盘、火焰筒、环件组件。
成航技的产品销量最多的是火焰筒,年需求量约达1500个,其次是销盘,年需求量为1000个,环件组件的年需求量也有400个。
3.从普维与成航技供应链特点中归纳出航空供应链的特点(6分)
答:航空供应链的特点主要有:产品质量要求高。
飞机的发动机要有极高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因此能满足这些质量要求的原材料供应商很有限,这些供应商可能只集中在少数地区。
如本案例中,原材料供应商只集中在欧洲和美洲,所以本案例中的供应链就必须增加一层,既原材料必须先从欧洲或北美的供应商运到成都。
来自原材料和产品的特点。
零部件在日常修理和检测中需求是不稳定的。
修理部门经常先预定可能需要的零件,等到问题查清后就有可能取消订单。
这增加了零部件供应的复杂性。
国际物流课程考试案例分析
第一章1. 1996年10月,原告Z公司委托被告美商Y公司将一批机翼壁板由美国长滩运至中国上海。
实际承运人M公司签发给被告的提单上载明“货装舱面,风险和费用由托运人承担”。
而被告向原告签发的自己抬头的提单上则无此项记载,同时签单处表明被告代理实际承运人M公司签单。
货抵上海港后,商检结果确认部分货物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坏及水湿。
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赔偿货损68.2万美元,并承担诉讼费。
被告辩称,其身份是货运代理人,不应承担承运人的义务。
原告遭受货损系由其未购买足够保险而产生,且货损发生与货装甲板无因果关系,据此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问题:根据提单,如何区别货运代理人和货物承运人?答:(1)一般来说,提单上用于确认承运人身份的记载有三处:提单抬头、提单签单章以及提单背面的“承运人识别条款”,对于提单背面的“承运人识别条款”,鉴于有可能使承运人有机会规避最低限度的义务,因而否认其效力是大势所趋,故审判实践中一般根据前两者来认定,且尤以签单章为先。
本案中提单上的签证单表明被告是作为实际承运人的代理而代签提单,但提单抬头是被告本身的。
法院不可能凭其在提单上的单方表述即认定其代理身份。
如果被告欲主张自己为货代,则必须证明两点:证明其与实际承运人之间存在代理签单协议证明实际承运人在该分提单签发时是合法存在的。
而本案被告没有完成对上述内容的举证。
鉴于被告是有资格在美国签发提单的运输行,出具自己抬头的提单,并且还收取了部分运费差价,且其未对代理签单的身份进行举证,因此最终被认定为契约承运人。
(2)本案被告所签发的提单经美国商业登记注册,其系统操作过程,完全符合契约承运人的操作方式,而原告与实际承运人并未发生任何法律关系,故被告身份应为契约承运人,承运人在舱面装载货物,应当同托运人达成协议,违规装载舱面货至损的,承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原告投保与否不影响承运人义务的担当。
当然,该案判决并不妨碍被告向实际过错方行驶追偿权利。
国际物流复习资料
国际物流复习资料一、国际物流的概念与特点国际物流,简单来说,就是在不同国家之间进行的货物和服务的流动。
它涵盖了从原材料采购、生产、运输、仓储、配送,一直到最终消费者手中的整个供应链流程。
国际物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1、复杂性: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政策、文化、货币、语言等多种因素,需要处理复杂的贸易手续和文件。
2、风险性:面临政治风险、经济波动、自然灾难等多种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物流延误、货物损失等问题。
3、长距离运输:货物往往需要跨越千山万水,运输时间长,对运输方式和包装要求高。
4、高标准要求:国际物流需要满足不同国家的质量标准、环保要求和安全规定。
二、国际物流的主要运输方式1、海洋运输海洋运输是国际物流中最主要的运输方式,具有运量大、成本低的优点。
适合运输大宗货物,如煤炭、石油、矿石、粮食等。
但运输速度较慢,受天气和海洋环境影响较大。
2、航空运输航空运输速度快,适合运输高价值、时效性强的货物,如电子产品、鲜货等。
但运输成本高,运量相对较小。
3、铁路运输铁路运输在大陆国家之间的货物运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其运输能力较大,速度较快,受自然条件影响较小。
4、公路运输公路运输灵活性强,适合短途运输和门到门服务。
但运输量有限,长途运输成本较高。
5、管道运输主要用于运输液体和气体货物,如石油、天然气等。
具有连续性强、损耗小、成本低的特点。
三、国际物流中的包装与仓储1、包装在国际物流中,包装不仅要保护货物不受损害,还要符合不同国家的包装标准和环保要求。
对于易碎、易腐、危险品等特殊货物,需要采用专门的包装材料和技术。
2、仓储仓储是国际物流中的重要环节,包括货物的储存、保管、装卸、搬运等活动。
在选择仓储地点时,需要考虑地理位置、交通便利性、仓库设施等因素。
同时,要做好库存管理,确保货物的及时供应和库存的合理控制。
四、国际物流中的报关与报检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进出境运输工具的负责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货物、物品或运输工具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海关事务的过程。
国际货运代理案例分析题
国际货运代理案例分析题第一篇:国际货运代理案例分析题案例分析题: 1.货主A公司向作为无船承运人的B货运代理公司订舱出运20个出口集装箱,B公司接受委托承运后签发了提单,又以自己的名义将其中10个集装箱交由C航运公司运输,将另外10个集装箱交由D航运公司运输。
D航运公司的船舶在运输途中遇强风,部分装在甲板上的集装箱因绑扎不牢而落入海中灭失。
收货人持B公司签发的B/L提货时发现少了3个集装箱,收货人向B公司索赔,B公司拒赔,从而引发诉讼。
请分析:(1)B公司和D航运公司是否应对收货人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2)D航运公司对集装箱落海灭失是否适用免责条款?为什么?答:(1)针对此票集装箱运输,B、D两家公司分别扮演了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的角色。
收货人可根据其所持有的提单向其承运人B 提出索赔,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63条之规定,在本案下,他也可向D公司提出索赔。
(2)D公司不能享受免责。
因为根据案例描述,集装箱落海是由于绑扎不牢造成的。
尽管途中遇强风,但绑扎货物应视为承运人的基本管货义务之一,承运人未尽到管货义务,应承担相应责任。
2.一票航空运输的精密设备,从新加坡到延吉市,货运单号999-89783444。
货物价值6万美元,声明价值6万美元。
货运单上注明Airport of departure: Singapore;Airport of destination: YanJi,货物重20公斤。
货物从新加坡运往长春机场,再使用卡车运输运至延吉市。
由于在长春至延吉的高速公路上发生车祸,精密设备受到损坏,相关检验部门对受损精密设备进行估价,其残值为2.4万美元。
请分析:(1)航空公司是否应赔偿?理由是什么?(2)如果赔偿,应赔偿多少?为什么?答:(1)应当赔偿。
由于空运单中承运人的责任期间为新加坡至延吉,所以长春至延吉的公路运输仍属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2)根据《蒙特利尔公约》的有关规定,国际航空运输的国际航班的国内段同样适用公约,而非国内航空法。
国际物流复习题有答案
国际物流复习题有答案一、选择题1. 国际物流是指:A. 国内运输B. 跨国界的货物运输C. 仅指海运D. 仅指空运答案:B2. 以下哪个不是国际物流的主要运输方式?A. 海运B. 空运C. 铁路运输D. 邮政运输答案:D3. 国际物流中,货物运输的保险通常由谁负责?A. 卖方B. 买方C. 运输公司D. 保险公司答案:B4. 国际贸易术语中,CIF代表的含义是:A. 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B. 免费交货C. 边境交货D. 工厂交货答案:A5. 国际物流中,哪个术语表示货物在卖方工厂交货?A. FOBB. EXWC. DDPD. DAP答案:B二、填空题6. 国际物流的三大支柱是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
答案:运输、仓储、信息处理7. 国际物流中的“门到门”服务指的是从________到________的全程服务。
答案:发货人的门,收货人的门8. 国际物流中,货物的跟踪系统通常使用________技术来实现。
答案:RFID(射频识别)9. 国际物流中,货物的报关通常需要提供________和________。
答案:商业发票、装箱单10. 国际物流的风险管理中,常用的风险转移方式包括________和________。
答案:保险、合同条款三、简答题11. 简述国际物流与国内物流的主要区别。
答案:国际物流涉及跨国界的货物运输,需要处理不同国家的法律法规、关税、货币汇率等问题,而国内物流则主要在单一国家内进行,受到的法律和行政约束较少。
12. 描述国际物流中常见的几种货物运输方式及其特点。
答案:海运具有运输量大、成本低的特点,但运输时间较长;空运速度快,适合急需货物,但成本较高;铁路运输适合大宗货物,成本和速度介于海运和空运之间;公路运输灵活,适合短途和小批量货物。
四、论述题13. 论述国际物流中的风险管理策略。
答案:国际物流中的风险管理策略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转移。
国际物流考试复习材料
国际物流考试复习材料第一篇:国际物流考试复习材料名词解释:1.国际物流:国际物流是跨越不同国家(地区)之间的物流活动。
2.国际贸易:是指世界各国(地区)之间的商品以及服务和技术交换活动,包括出口和进口两个方面。
3.代理:是指代理人按照委托人的授权,代表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而委托人直接负责由此产生的权利与义务的贸易方式。
4.招标:是指招标人(买方)发出招标通知,说明拟采购的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及其他条件,邀请投标人(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投标的行为。
5.投标:是指投标人(卖方)应招标人(买方)的邀请,按照招标的要求和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递价,争取中标的行为。
6.贸易术语:又称贸易条件或价格术语,它是用一个简短的概念或三个字母的缩写来说明价格的构成和买卖双方在货物交接过程中有关手续、费用和风险的责任划分。
7.托收:是指由接到委托指示的银行办理金融单据和/或商业单据以便取得承兑或付款,或凭付款交出商业单据,或凭其他条件交出单据。
8.信用证:又称信用状,是出证人以自身名义开立的一种信用文件,就广义而言,它是指由银行或其他人应客户请求做出的一项书面保证,按此保证,出证人承诺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条件下,兑付汇票或偿付其他付款要求。
9.班轮公司:是指运用自己拥有或者自己经营的船舶,提供国际港口之间班轮运输服务,并依据法律规定设立的船舶运输企业。
10.无船承运人:也称无船公共承运人,是指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的货载,签发自己的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向托运人收取运费,通过班轮运输公司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并依据法律设定设立的提供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服务的企业。
11.关境:通常是指适用于同一海关法或实行同一关税制度的领域。
12.通关:是指进出境的运输工具的负责人、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物品的所有人向海关申请办理进出口货物的进出口手续,海关对其呈交的单证和申请进出口的货物依法进行审核、查验、增缴税费,批准进口或出口的全过程。
国际物流复习资料(1)
国际物流案例从天津港运往汉堡/不来梅/伦敦港毛巾一批计300箱,每箱重量为60kg,每箱体积为0.1立方米。
查费率表得知该货物的计费标准为W/M 6级,该航线的基本费率为每吨120美元,另有港口附加费每吨14美元,选卸港附加费按基本运费增收30%,燃油附加费按基本运费增收15%。
求该批货物的总运费是多少美元。
W/M,W=60kg=0.06t M=0.1立方米W<M,应按M计收总运费=[基本运费*(1+附加费率)*运费吨+附加费]*数量=[120*(1+30%+15%)*0.1+0.1*14]*300=[120*1.45*0.1+1.4]*300=(17.4+1.4)*300=5640美元某化工公司从上海出口一批半危险化工品至泰国曼谷(BANGKOK),该批货物的净重为20000千克,货物包装重量是1800千克。
每件货物的包装尺码为80×55×50 厘米,共100件,请计算货物的总运费。
(17级货物W/M 运费率41美元)解:W=(20000+1800)/100=218kg=0.218tM=80*55*50=220000平方厘米=0.220平方米W<M,应按M计收总运费=基本运费**运费吨*数量=41*0.22*100=902美元答:货物的总运费为902美元。
另参考:综合计算题四、案例分析题:1,日本A商在我国某地采取定牌来料加工某电器产品,成品返销日本市场。
日本B商控告A商冒用其品牌,事后查明B商的牌子在日本和我国均办理过商标注册。
在上述情况下,A 商应承担什么责任?我国厂家有何教训?答:这是一宗侵犯商标案件。
日本A商冒充日本B商的商标,已构成侵权行为。
B商有权向法庭起诉,依法追究A商的责任。
我国厂家在接受定牌生产时,应注意严格审查定牌的商标是否属于当事人合法所有,并在定牌生产协议中明确规定:“如商标涉及工业产权,由买方负全部责任”。
本例中,如果B商在我国起诉,加工企业将受到中国法律的干预或制裁。
国际物流案例分析
国际物流案例分析国际物流是指跨越国界,通过多种运输方式,将货物从一国运输到另一国的物流活动。
它涉及国际贸易、运输、保险、报关、仓储等多个环节,是全球供应链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以下是对一个国际物流案例的分析。
案例背景:某中国制造企业计划将一批机械设备出口到巴西。
这批设备包括大型机械部件和精密仪器,总重量约50吨,体积庞大,对运输条件有较高要求。
企业选择与一家国际物流公司合作,以确保货物安全、准时到达目的地。
物流方案设计:1. 货物准备:首先,企业对机械设备进行了严格的质量检查和包装,确保在长途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同时,根据巴西的进口规定,准备了相应的商业发票、装箱单、原产地证明等文件。
2. 运输方式选择:考虑到货物的重量和体积,以及运输成本和时间效率,物流公司建议采用海运结合陆运的方式。
货物将通过集装箱海运至巴西的港口,然后通过陆路运输至最终目的地。
3. 报关与清关:物流公司协助企业完成了货物的出口报关手续,并提前与巴西的合作伙伴沟通,确保进口清关流程的顺利进行。
4. 货物跟踪:为了确保货物的安全,物流公司提供了实时的货物跟踪服务,企业可以通过物流公司的系统随时查看货物的位置和状态。
5. 风险管理:物流公司为货物投保了运输保险,以应对可能发生的货物损失或损坏的风险。
物流执行:1. 货物装箱:在工厂内,机械设备被仔细地装入集装箱,并进行了加固处理,以防止在运输过程中的移动或碰撞。
2. 货物运输:货物通过卡车运输至中国港口,并在港口完成装船。
海运过程中,物流公司定期检查货物状态,确保集装箱的密封性和安全性。
3. 货物到达:货物抵达巴西港口后,物流公司协助完成清关手续,并安排陆路运输至最终目的地。
4. 货物交付:在目的地,物流公司与收货方协调,确保货物的顺利交付,并在交付后进行货物状态的最终确认。
案例分析:1. 成功因素:本案例中,物流方案的设计充分考虑了货物的特性和运输需求,选择了最合适的运输方式。
同时,物流公司的专业服务和风险管理措施,确保了货物的安全和准时交付。
国际物流案例分析资料
案例一某年3月,A(卖方)与B(买方)签订了以FOB术语成交的2000吨甜菜籽销售合同,装运期不迟于8月20日。
A方于15日将货物运到港口。
码头工人16日下午开始作业装船(当天未装完),17日上午由于第九号台风影响,装卸工人作业时,突降阵雨,持续5分钟左右。
由于来不及关闭舱盖和采取其它防雨措施,使得108吨货物全部淋湿。
当时A、B都在现场,考虑到运输途中淋湿部分可能霉变。
在没有考虑由谁承担风险情况下,将淋湿部分全部扒舱,19日全部装船完毕。
A方认为此108吨货在下雨时,已越过船舷,风险已经转移给买方,货损由买方承担。
但买方和船方均认为只收到1892吨货物,拒不签发2000吨货物的提单。
A方几经交涉,毫无结果。
此时船已抵达目的港,无法提货,且货轮滞港费用极大。
考虑此种情况B公司电告船方签发2000吨货物提单。
问:此案例中采用何术语比FOB更优?术语FOB是以越过船舷为界来区分风险分界点的,因为,在本案例中A方提出的理由有一定依据,但是船舷是一个不确定的空间概念,因为我们认为在FOB术语下应以装船完毕为风险转移点更适合,所以B和船方的理由也是成立的。
在这种情况下,A、B方如果要更好的规避风险,应选用术语FAS更优。
因为FAS可以更早、更明确的转移风险。
案例二某年H公司与英国D公司签订一份出口轻工产品的CIF合同。
合同中订立两项特殊条款:(1)当年10月由中国上海港运至英国某港口,D公司须于当年8月底前将有关信用证开到H公司,H公司则保证运载船只不迟于12月1日前抵达目的港。
(2)如果载运船只迟于12月1日前抵达目的港,D公司可以撤销合同,如届时货款已收妥,则须将所收货款如是退回D公司。
合同签订后,H公司在清理合同过程中对该合同CIF性质发生异议。
一种意见认为该合同虽然订有两项特殊条件,但仍属CIF合同;另一种意见相反。
请问:你支持哪一种意见,原因是为什么?案例2应支持后一种意见,即该合同已不是CIF合同。
国际物流 复习资料
第一章国际物流概述国际物流含义:由于国际分工的日益细化和专业化,任何国家都不能包揽一切专业分工,因而必须要有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
随之而来的国际间的商品、物资的流动便形成了国际物流。
国际物流的实质是根据国际分工协作的原则,依照国际惯例,利用国际化的物流网络、物流设施和物流技术,通过国际管理,实现货物在国际间的流动与交换,以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和世界资源的优化配置。
特点:①国际物流的市场开阔。
国际物流是跨国界的物流活动,市场开阔。
②国际物流的国际性。
国际物流的物流系统涉及多个国家,系统的地理范围大。
③国际物流的复杂性。
国际物流的复杂性包括国际物流通信系统设置的复杂性、法规环境的差异性和商业现状的差异性等。
④国际物流的高风险性。
物流本身的功能要素和系统与外界的沟通就已经很复杂了,而国际物流又在这一复杂系统上增加了不同国家的因素,这不仅导致了地域和空间的广阔,而且还使所涉及的内外因素更多,所需时间更长。
这些因素带来的直接后果是难度和复杂性的增加,即风险更大。
⑤国际物流以远洋运输为主,多种运输方式结合。
与国内物流相比,国际物流以远洋运输为主,并由多种运输方式组合。
国际物流与国际贸易的关系:⑴国际物流是开展国际贸易的必要条件。
世界范围的社会化大生产必然引起国际分工,任何国家都不能够包揽一切生产活动,而需要国际间的合作。
国际间的商品和劳务流动是由商流和物流组成的,前者由国际交易机构按照国际惯例进行,后者由物流企业按各个国家的生产和市场结构完成。
为了克服它们之间的矛盾,就要开展与国际贸易相适应的国际物流。
只有物流工作做好了,才能将国外客户需要的商品适时、按质、按量、低成本地送到,从而提高本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促进对外贸易。
⑵国际贸易的发展促进国际物流发展,并不断提出新的要求。
世界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国际政治格局的风云变幻,使国际贸易不断表现出一些新的趋势和特点,从而也在不断对国际物流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总之,国际物流必须不断适应国际贸易结构和商品流通形式的变革,向国际物流合理化的方向发展。
《国际物流》案例分析复习
2.UPS是一家大型的国际快递公司,它除了自身拥有几百架货物运 是一家大型的国际快递公司, 是一家大型的国际快递公司 输飞机之外, 了几百架货物运输飞机, 输飞机之外,还租用 了几百架货物运输飞机,每天运输量达 1000多件。UPS在今世界建立了 多个航空运 输的中转中心, 多件。 在今世界建立了10多个航空运 输的中转中心, 多件 在今世界建立了 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几万个快递中心。 在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几万个快递中心。UPS公司的员工 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几万个快递中心 公司的员工 十万。年营业额可达到几百亿美元, 达到几 十万。年营业额可达到几百亿美元,在世界快递公司 中享有较高的声誉。 从事信函、 中享有较高的声誉。 UPS公司是 公司是 从事信函、文件及包裹快速 传递业务的公司。 传递业务的公司。它在世界各国和地区均取得了进出的航空 在中国,它建立了许多快递中心。 权。在中国,它建立了许多快递中心。公司充分利用高科技手 做到迅速安全, 流服务内容广泛,形象完美。( 。(1) 段,做到迅速安全,是物 流服务内容广泛,形象完美。( ) 为什么说UPS是一家国际物流企业,与一般运输物 是一家国际物流企业, 为什么说 是一家国际物流企业 流企业有 什么不同;( ;(2)开办攻击快递物流企业是否有风险, 什么不同;( )开办攻击快递物流企业是否有风险,风险表现 在哪些方面;( ;(3) 在各地开设快递业务与当地地理环境、 在哪些方面;( ) UPS在各地开设快递业务与当地地理环境、 在各地开设快递业务与当地地理环境 风俗习惯、消费观念、收入是否有关;( )UPS是否需要建立 风俗习惯、消费观念、收入是否有关;(4) 是否需要建立 ;( 许多仓库;( ;(5)描述一下国际快递物流企业的发展前景。 许多仓库;( )描述一下国际快递物流企业的发展前景。
国际物流课程考试案例分析
第一章1. 1996年10月,原告Z公司委托被告美商Y公司将一批机翼壁板由美国长滩运至中国上海。
实际承运人M公司签发给被告的提单上载明“货装舱面,风险和费用由托运人承担”。
而被告向原告签发的自己抬头的提单上则无此项记载,同时签单处表明被告代理实际承运人M公司签单。
货抵上海港后,商检结果确认部分货物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坏及水湿。
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赔偿货损68.2万美元,并承担诉讼费。
被告辩称,其身份是货运代理人,不应承担承运人的义务。
原告遭受货损系由其未购买足够保险而产生,且货损发生与货装甲板无因果关系,据此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问题:根据提单,如何区别货运代理人和货物承运人?答:(1)一般来说,提单上用于确认承运人身份的记载有三处:提单抬头、提单签单章以及提单背面的“承运人识别条款”,对于提单背面的“承运人识别条款”,鉴于有可能使承运人有机会规避最低限度的义务,因而否认其效力是大势所趋,故审判实践中一般根据前两者来认定,且尤以签单章为先。
本案中提单上的签证单表明被告是作为实际承运人的代理而代签提单,但提单抬头是被告本身的。
法院不可能凭其在提单上的单方表述即认定其代理身份。
如果被告欲主张自己为货代,则必须证明两点:证明其与实际承运人之间存在代理签单协议证明实际承运人在该分提单签发时是合法存在的。
而本案被告没有完成对上述内容的举证。
鉴于被告是有资格在美国签发提单的运输行,出具自己抬头的提单,并且还收取了部分运费差价,且其未对代理签单的身份进行举证,因此最终被认定为契约承运人。
(2)本案被告所签发的提单经美国商业登记注册,其系统操作过程,完全符合契约承运人的操作方式,而原告与实际承运人并未发生任何法律关系,故被告身份应为契约承运人,承运人在舱面装载货物,应当同托运人达成协议,违规装载舱面货至损的,承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原告投保与否不影响承运人义务的担当。
当然,该案判决并不妨碍被告向实际过错方行驶追偿权利。
国际物流案例八篇及答案
国际物流案例八则(一)某轮船从天津新港驶向美国纽约,在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下令向船舱内灌水,火很快被扑灭。
船长发现造成如下损失:(1)500箱货物被烧毁;(2)800箱货物被水浇湿;(3)部分甲板被烧坏;问:从损失的性质来看,上述三项损失属何种海损?为什么?答:(1)属于单独海损。
因为是火灾造成的,并不是为了解决全体货物造成的损失。
(2)属于共同海损,由于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采取的措施。
(3)属于单独海损。
因为是火灾造成的,并不是为了解决全体货物造成的损失。
(二)某公司以CIF术语出口一批化肥,装运前按照合同的规定投保水渍险,货物装妥后开船。
船舶起航后不久在海上遭受暴风雨,海水涌入舱内,致使部分化肥遭受水渍,损失价值达800美元。
数日后,又发现部分化肥包装袋破裂,估计损失达1000美元。
问损失应谁来承担?为什么?答:(1)海水涌入舱内,致使部分化肥遭受水渍,损失价值达800美元。
这个风险由买方承担(风险转移地点在越过船舷)。
由于买了水渍险,可以承保由于自然灾害(暴风雨导致海水涌入)带来的部分损失(部分化肥遭受水渍),所以这个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
(2)数日后,又发现部分化肥包装袋破裂,因为在化肥遭受水渍当天改货物并没有遭受水渍,而是后来航行期间由于货物前期遭受水渍导致影响到没有遭受水渍货物,导致了受热受潮,最后包装破裂。
而包装破裂(以及受热受潮险)不在水渍险范围内,属于一般附加险,需要加买。
因此,这个损失由买方自己承担。
(尽管卖方买的保险,但是货物所有权的转移的同时保险受益人同时转移)。
(三)我出口公司按CIF出口草编制品,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合同中规定采用信用证方式支付。
我出口公司在规定的期限装船完毕后取得提单,在中国银行议付了款项。
事后,出口公司收到客户来电,称:装货的轮船在海上失火,货物全部烧毁,客户要求我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索赔,否则要求我公司退回全部货款。
《国际物流》案例分析复习资料
《国际物流》案例分析专项复习资料一、采用CFR术语成交时,须注意装船通知的问题。
知识点:在采用CFR术语时,货物装船后卖方必须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以便买方办理投保手续。
根据一般的国际贸易惯例规定:如果卖方未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使买方未能办理货物保险,那么,货物在海运途中的风险被视为卖方负担。
也就是说,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或灭失,由于卖方未发出通知而使买方漏保,那么卖方就不能以风险在船舷转移为由免除责任。
二、采用CIF术语时,须注意象征性交货的问题。
知识点:在象征性交货方式下(即采用CIF 术语时),卖方是凭单交货,买方是凭单付款,只要卖方如期向买方提交了合同规定的全套合格单据(名称、内容和分数相符的单据),即使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坏或灭失,买方也必须履行付款义务。
但如果卖方提交的单据不符合要求,即使货物完好无损地运至目的地,买方仍有权拒付货款。
三、关于合同性质问题知识点: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使用了CIF 术语,但同时又约定“以货物到达目的港作为支付货款的前提条件”。
结果货物在中途遇到海难,没有按合同的规定到达目的港。
买方拒绝支付货款,双方引起诉讼。
法官审理后认为,按此条件签订的合同不是装运合同,而是到达合同,因此判定卖方没有履行其交货义务,买方有权拒绝付款。
四、关于商品数量的问题知识点: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按约定的数量交付货物是卖方的一项基本义务。
如卖方交货数量大于约定的数量,买方可以拒收多交的部分,也可以收取多交部分中的一部分或全部,但应按合同价格付款。
如卖方交货数量少于约定的数量,卖方应在规定的交货期届满前补交,但不得使买方遭受不合理的不便或承担不合理的开支,即使如此,买方也有保留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五、关于分批装运的问题知识点:①分批装运是指一笔成交的货物分若干批次装运。
但一笔成交的货物,在不同时间和地点分别装在同一航次、同一条船上,即使分别签发了若干不同内容的提单,也不能按分批装运论处,因为该笔成交的货物时同时到达目的港。
国际物流复习文档
案例四我国A公司与某国B公司于2001年10月20日签订购买52500吨化肥的CFR合同。
A公司开出信用证规定,装船期限为2002年1月1日至1月 10日,由于B公司租来运货的“顺风号”轮在开往某外国港口途中遇到飓风,结果装至2002年1月20日才完成。
承运人在取得B公司出具的保函的情况下签发了与信用证条款—致的提单。
“顺风号”轮于1月21日驶离装运港。
A公司为这批货物投保了水渍险。
2002年1月30日“顺风号”轮途经巴拿马运河时起火,造成部分化肥烧毁。
船长在命令救火过程中又造成部分化肥湿毁。
由于船在装货港口的延迟,使该船到达目的地时正遇上了化肥价格下跌.A公司在出售余下的化肥时价格不得不大幅度下降,给A公司造成很大损失。
请根据上述事例,回答以下问题:问题:(1)途中烧毁的化肥损失属什么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2)途中湿毁的化肥损失属什么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3)A公司可否向承运人追偿由于化肥价格下跌造成的损失?为什么? 回答:(1)属单独海损,应由保险公司承担损失。
途中烧毁的化肥属于单独海损,依CFR术语,风险由A公司即买方承担;而A公司购买了水渍险,赔偿范围包含单独海损,因此由保险公司承担。
(2)属共同海损,应由A公司与船公司分别承担。
因船舶和货物遭到了共同危险,船长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又合理地造成了化肥的湿毁。
(3)可以。
因为承运人迟延装船,又倒签提单,须对迟延交付负责。
案例五国外一家贸易公司与我国某进出口公司订立合同,购买小麦500吨。
合同规定,2012 年1月20日前开出信用证,2月5日前装船。
1月28日买方开来信用证,有效期至2月10日。
由于卖方按期装船发生困难,故电请买方将装船期延至2月17 日并将信用证有效期延长至2月20日,买方回电表示同意,但未通知开证银行。
2月17日货物装船后,卖方到银行议付时,遭到拒绝。
问题:(1)银行是否有权拒付货款?力什么?(2)作为卖方,应当如何处理此事?回答:(1)银行有权拒绝议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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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物流》案例分析专项复习资料一、采用CFR术语成交时,须注意装船通知的问题。
知识点:在采用CFR术语时,货物装船后卖方必须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以便买方办理投保手续。
根据一般的国际贸易惯例规定:如果卖方未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使买方未能办理货物保险,那么,货物在海运途中的风险被视为卖方负担。
也就是说,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或灭失,由于卖方未发出通知而使买方漏保,那么卖方就不能以风险在船舷转移为由免除责任。
二、采用CIF术语时,须注意象征性交货的问题。
知识点:在象征性交货方式下(即采用CIF 术语时),卖方是凭单交货,买方是凭单付款,只要卖方如期向买方提交了合同规定的全套合格单据(名称、内容和分数相符的单据),即使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坏或灭失,买方也必须履行付款义务。
但如果卖方提交的单据不符合要求,即使货物完好无损地运至目的地,买方仍有权拒付货款。
三、关于合同性质问题知识点: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使用了CIF 术语,但同时又约定“以货物到达目的港作为支付货款的前提条件”。
结果货物在中途遇到海难,没有按合同的规定到达目的港。
买方拒绝支付货款,双方引起诉讼。
法官审理后认为,按此条件签订的合同不是装运合同,而是到达合同,因此判定卖方没有履行其交货义务,买方有权拒绝付款。
四、关于商品数量的问题知识点: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按约定的数量交付货物是卖方的一项基本义务。
如卖方交货数量大于约定的数量,买方可以拒收多交的部分,也可以收取多交部分中的一部分或全部,但应按合同价格付款。
如卖方交货数量少于约定的数量,卖方应在规定的交货期届满前补交,但不得使买方遭受不合理的不便或承担不合理的开支,即使如此,买方也有保留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五、关于分批装运的问题知识点:①分批装运是指一笔成交的货物分若干批次装运。
但一笔成交的货物,在不同时间和地点分别装在同一航次、同一条船上,即使分别签发了若干不同内容的提单,也不能按分批装运论处,因为该笔成交的货物时同时到达目的港。
②《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允许分批装运。
③《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如信用证规定在指定时期内分批装运,其中任何一批未按批装运,信用证对该批和以后各批货物均告失效,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
六、保险公司除外责任知识点:①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②属于发货人的责任所引起的损失;③在保险责任开始承担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少所造成的损失;④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⑤战争险条款和罢工险条款所规定的责任及其除外责任。
七、关于在远期付款交单项下,进口商凭信托收据借取单据的问题知识点:在远期付款交单条件下,代收行对于资信较好的进口人,允许进口人凭信托收据借取货运单据,先行提货。
这是代收行自己向进口人提供的信用便利,与出口人无关。
代收行借出单据后,汇票到期不能收回货款,则代收行应对委托人负全部责任。
八、信用证虽以贸易合同为基础,但信用证一经开立就成为独立于合同以外的另一种契约。
开证银行只受信用证的约束而与该合同完全无关。
九、关于检验的规定相关知识:①在装运港检验:买卖双方若按此条件成交时,卖方对运输途中品质的变化和重量的短少,均可不负责任;而买方对货物品质和重量也无权向卖方提出异议。
②目的港检验:买卖双方按此条件成交时,卖方对运输途中的品质变化和重量短少,实际承担了责任,因此买方对到货品质和重量有权向卖方提出异议。
③装运地检验和目的地复验:按此做法,装运地的商检机构检验货物后出具检验证明,作为卖方议付货款的凭证之一,但不作为最后依据。
货到目的地后,由双方约定的检验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复验货物,并出具复验证明,复验中如发现交货品质、重量或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而责任属于卖方时,买方可凭复验证明向卖方提出索赔。
十、关于仲裁的规定相关知识:①在采用仲裁协议时,约束双方当事人只能以仲裁方式解决其争议,且不得向法院起诉。
②排除法院对有关案件的管辖权。
如果一方违背仲裁协议,自行向法院起诉,另一方可根据仲裁协议要求法院不予受理,并将争议案件退交仲裁庭裁断。
③使仲裁机构取得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
十一、发盘的撤销与撤回相关知识:(1)在发盘生效之前发盘人可随时撤回或修改其内容,但撤回通知或更改其内容的通知必须在受盘人收到发盘之前或同时送达受盘人。
发盘一旦生效,只能撤销不能撤回。
(2)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在发盘已送达受盘人,即发盘已经生效,但受盘人尚未表示接受之前这一段时间,只要发盘人及时将撤销通知送达受盘人,仍可将其发盘撤销。
如一旦受盘人发出接受通知,则发盘人无权撤销该发盘。
(3)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并不是所有的发盘都是可撤销的,下列两种情况下的发盘一旦生效则不得撤销:①在发盘中规定了有效期,或以其他方式表示该发盘是不可撤销的;②受盘人有理由信赖该发盘是不可撤销的,并本着对该发盘的信赖采取了行动。
十二、关于接受的问题。
相关知识:(1)接受的实质是对发盘表示同意。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受盘人对发盘表示接受既可以通过口头或书面向发盘人发表声明的方式接受,也可以通过其他实际行动表示接受。
沉默或不行为本身,并不等于接受,如果受盘人收到发盘后,不采取任何行动对发盘作出反应,而只是保持缄默,则不能认为是对发盘的接受。
但是如果沉默或不行为是与其他因素结合在一起,足以使对方确信沉默或不行为是同意的一种表示,即可构成接受。
(2)一项有效的接受必须是同意发盘所提出的交易条件,只接受发盘中的部分内容,或对发盘条件提出实质性的修改或提出有条件的接受,均不能构成接受,而只能视作还盘。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受盘人对货物的价格、付款、品质、数量、交货时间与地点、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的办法等条件提出添加或更改,均作为实质性变更发盘条件。
如果受盘人在表示接受时,对发盘内容提出某些非实质性的添加、限制和更改(如要求增加重量单、装箱单、原产地证明或某些单据的份数等),除非发盘人在不过分延迟的时间内表示反对期间的差异外,仍可构成有效的接受,从而使合同得以成立。
十三、关于逾期接受的问题相关知识:逾期接受是否有效,关键要看发盘人如何表态。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只要发盘人毫不延迟地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受盘人,认为该项逾期接受可以有效,愿意承受逾期接受的约束,合同仍可于接受通知送达发盘人时成立。
如果发盘人对逾期接受表示拒绝或不立即向受盘人发出上述通知,则该项逾期的接受无效,合同不能成立。
(2)如果载有逾期接受的信件或其他书面文件显示,依照当时寄发情况,只要传递正常,它本来是能够及时送达发盘人的,则此项逾期接受应当有效,合同于接受通知送达发盘人时成立,除非发盘人毫不延迟地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受盘人,认为其发盘因逾期接受而失效。
十四、关于索赔。
相关知识:(1)短少——卖方。
货物包装良好,但经开箱检验,将实际货物与装箱单核对,却发现货物短少。
(2)短卸——承运人。
运输工具到达目的地后,所卸货物的件数与提单或运单所列明的数量不符。
(3)短失——承运人或保险公司。
发票、装箱单和提单等单证均证明货物已经全部装到运输工具上,或已交承运人,但货到后发现货物短少。
(4)包装破损导致货物散失——卖方、承运人或保险公司。
货物到达目的港或目的地后,发现包装已经破裂,货物散失,而提单中没有注明。
(5)品质规格与合同不符——卖方或保险公司。
所交货物的全部或部分,经商检部门检验后认为品质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
十五、采用FOB术语时,注意代办租船订舱的问题。
相关知识:在采用FOB术语成交时,如果买卖双方约定,由卖方代办租船订舱,其风险和费用由买方承担,如果卖方租不到船,买方不得以此为借口向卖方索赔。
案例[1]:我某公司以FOB条件出口一批冻鸡。
合同签订后接到买方来电,称租船较为困难委托我方代为租船,有关费用由买方负担。
为了方便合同履行,我方接受了对方的要求。
但时至装运期我方在规定装运港无法租到合适的船,且买方又不同意改变装运港。
因此,到装运期满时货仍未装船,买方因销售旺季即将结束便来函以我方未按期租船履行交货义务为由撤销合同。
试问,我方应如何处理?案例分析:我方应拒绝买方撤销合同的无理要求。
按FOB条件成交的合同,按常规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
卖方可以接受买方的委托代为租船订舱,但卖方不承担租不到船的责任。
就本案例来讲,因卖方代为租船没有租到,买方又不同意改变装运港,因此,卖方不承担因租不到船而延误装运的责任,买方也不能因此要求撤销合同。
案例[2]:我某出口公司与匈牙利商人订立了一份出口水果合同,支付方式为货到验收后付款。
但货到经买方验收后发现水果总重量缺少10%,而且每个水果的重量也低于合同规定,匈商既拒绝付款,也拒绝提货。
后来水果全部腐烂,匈海关向中方收取仓储费和处理水果费用5万美元。
我出口公司陷于被动。
案例分析:商品的数量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不可缺少的主要条件之一。
按照某些国家的法律规定,卖方交货数量必须与合同规定相符,否则,买方有权提出索赔,甚至拒收货物。
此案中显然我方陷于被动,但仍可据理力争,挽回损失。
首先应查明短重是属于正常途耗还是我方违约没有交足合同规定数量,如属我方违约,则应分清是属于根本性违约还是非根本性违约一。
如不属根本性违约,匈方无权退货和拒付货款,只能要求减价或赔偿损失;如属根本性违约,匈方可退货,但应妥善保管货物,对鲜活商品可代为转售,尽量减轻损失。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 86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如果买方已收到货物,但打算行使合同或本公约任何权利,把货物退回,他必须按情况采取合理措施,以保全货物,他有权保有这些货物,直至卖方把他所付的合理费用偿还给他为止”。
而匈方未尽到妥善保管和减轻损失的义务,须对此承担责任。
因此,我公司可与匈牙利商人就商品的损失及支出的费用进行交涉尽可能挽回损失。
案例[3]:我方出口手表到印度,按 FCA Shanghai Airport签约。
交货期8月。
出口企业8月31日将该手表运到上海虹桥机场并由航空公司收货开具航空运单。
我方即电传印度发出装运通知。
9月2日手表抵达孟买,将到货通知连同发票和航空运单送交孟买XX银行。
该银行即通知印商提货、付款,但印商以延迟交货为由拒绝。
案例分析:FCA(FREE CARRIER)“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只要将货物在指定的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了出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
此案例中没有指明承运货物的航空公司是否为买方所指定的,但即便买方没有指定,卖方也可按惯例指定航空公司运输,只要卖方在约定的时间内(8月31日前,包括8月31日)将货交承运人,卖方即完成交货,买方需按约付费,所谓的延迟交货不成立,卖方应立即支付所有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