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c jt097-2010 汽车塑料件、橡胶件和热塑性弹性体件的材料标识和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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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胶零件材质标识

塑胶零件材质标识

塑胶零件材质标识
塑胶零件的材质标识通常使用标准的塑料标识码(Plastic Identification Code),也称为塑料回收编码。

这是一个用于识别不同塑料材料的编码系统,由数字和字母组成。

以下是常见的塑料材料标识码及其含义:
1. PETE或PET(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一种常见的透明塑料,常用于制造瓶子、容器和纤维。

可回收。

2. HDPE(高密度聚乙烯):一种耐用、坚硬的塑料,常用于制造瓶子、容器、管道和桶。

可回收。

3. PVC(聚氯乙烯):一种耐用的塑料,常用于制造管道、电线绝缘和地板材料。

可回收,但回收过程需要特殊处理。

4. LDPE(低密度聚乙烯):一种柔软、可延展的塑料,常用于制造薄膜、塑料袋和包装材料。

可回收。

5. PP(聚丙烯):一种具有良好耐热性和耐化学性的塑料,常用于制造容器、盖子、汽车零件和纤维。

可回收。

6. PS(聚苯乙烯):一种易于加工和绝缘的塑料,常用于制造泡沫杯、包装材料和电子产品外壳。

可回收。

7. Others(其他):用于标识其他无法归类的塑料材料,如PC(聚碳酸酯)、ABS(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等。

可回收或不可回收,具体取决于材料类型。

这些标识码通常位于塑胶零件的底部或侧面,以便识别材料类
型和进行回收分类。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国家可能有不同的标识系统和要求,因此具体的标识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

汽车零部件永久性标识规定

汽车零部件永久性标识规定

汽车零部件永久性标识规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汽车零部件上标示永久性标识的分类,塑料件、橡胶件及热塑性弹性体、复合材料部件和金属、电器件永久性标识的范围、要求、位置及出口车型海外认证零部件标识的特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新开发的汽车零部件,在产车型和已开发车型零部件按照原规定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QC/T 797-2008 汽车塑料件、橡胶件和热塑性弹性体件的材料标识和标记3 术语和定义3.1 黑匣子件:由川汽负责布置及外形的周边条件设计,并提出产品的功能要求和技术状态描述。

由供应商承担内部结构设计,并对产品设计结果负责,3D数模、2D图纸、产品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试验要求、功能要求等技术资料需得到川汽的书面确认。

供应商负责产品生产所需的工装模具、检具以及其它生产和物流器具的开发,并提供最终的符合要求的产品。

3.2 灰匣子件:由川汽负责布置及外形的周边条件设计,并提出产品功能要求和技术状态描述。

由川汽与供应商共同承担内部结构设计,并对产品设计结果负责,供应商的3D数模、2D图纸、产品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试验要求、功能要求等技术资料需得到川汽的书面确认。

供应商负责产品生产所需的工装模具、检具以及其它生产和物流器具的开发,并提供最终的符合要求的产品。

设计确认后,川汽可根据装配要求与供应商修改零部件的外形装配结构。

3.3 白匣子件:由川汽负责进行设计,并对产品设计结果负责。

川汽负责向供应商提供设计结果,包括所有3D数模、2D图纸、产品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试验要求、功能要求等技术资料,供应商进行产品生产所需的工装模具、检具以及其它生产和物流器具的开发,并提供最终的符合要求的产品。

3.4 可回收利用标识:用于标识汽车部件可以回收利用的标识,其包含构成部件材料的相关信息。

4 永久性标识分类永久性标识的标记分以下两类:a)塑料件、橡胶件及热塑性弹性体、复合材料部件;b)金属、电器件。

5 塑料件、橡胶件及热塑性弹性体、复合材料部件永久性标识5.1 一般性塑料件5.1.1 标识的构成重量≥100g的塑料件应有标志标识。

执行欧盟ELV法规零部件合规流程

执行欧盟ELV法规零部件合规流程

1、目的本文目的在于定义执行欧盟ELV 法规零部件合规流程。

所有执行欧盟ELV 法规零部件必须符合2000/53/EC 报废汽车指令。

本文旨在指导用户达成ELV 合规。

其他与ELV 相关的指令如REACH1907/2006/EC 和RRR2005/64/EC 应予以作为参考。

2、适用范围本文的范围将包含SMC 各功能块职责、零部件合规流程、部件检测、IMDS 递交和进行PPAP 要求等。

3、定义以下缩写将在本文中使用到 IMDS – 国际材料数据系统 MDS – 材料数据表单 ELV – 报废汽车 DRE –设计发布工程师 SQE – 供应商质量工程师 PPAP – 产品零件认可程序 SOR – 需求综述 RRR – 可再回收利用率 GADSL – 全球汽车申报物质清单 DQS – 数据质量标准 EU – 欧盟EDX – 能量分散X 射线仪 ICP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4、责任本流程将涉及以下功能块。

材料工程 – 材料工程师 产品工程 – 设计发布工程师 采购部 – 采购员质保部 – 供应商质量工程师 工程支持部 – 法规工程师 – 系统维护工程师 试验认证部 – 认证工程师 – 试验工程师4.1 DRE负责所发SOR中包含ELV指令相关信息,协同采购部门告知供应商ELV指令的需求,按项目进度要求供应商提交MDS表单并审核批准,确保零部件材料以及材料标识合规,并将可疑零部件反馈给试验工程师进行抽查检测。

4.2 采购部负责要求供应商签署ELV合规承诺书并履行ELV合规义务,协同产品工程师告知供应商ELV指令需求,推动ELV相关工作的开展。

4.3材料工程师负责对DRE的MDS表单审核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计算和平衡整车有害物质总量和RRR结果,并根据数据报告与DRE共同确定整改零件及方案。

4.4 SQE负责审核PPAP中包含已被DRE批准的供应商零部件MDS表单,且零部件材料标识符合SMTC-90007要求;并负责进行SOP生产零部件ELV合规抽查,确保SOP生产件与ESO 工程样件一致性。

汽车零部件永久性标识规定

汽车零部件永久性标识规定

汽车零部件永久性标识规定————————————————————————————————作者: ————————————————————————————————日期:ﻩ汽车零部件永久性标识规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汽车零部件上标示永久性标识的分类,塑料件、橡胶件及热塑性弹性体、复合材料部件和金属、电器件永久性标识的范围、要求、位置及出口车型海外认证零部件标识的特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新开发的汽车零部件,在产车型和已开发车型零部件按照原规定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QC/T797-2008 汽车塑料件、橡胶件和热塑性弹性体件的材料标识和标记3 术语和定义3.1黑匣子件:由川汽负责布置及外形的周边条件设计,并提出产品的功能要求和技术状态描述。

由供应商承担内部结构设计,并对产品设计结果负责,3D数模、2D图纸、产品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试验要求、功能要求等技术资料需得到川汽的书面确认。

供应商负责产品生产所需的工装模具、检具以及其它生产和物流器具的开发,并提供最终的符合要求的产品。

3.2灰匣子件:由川汽负责布置及外形的周边条件设计,并提出产品功能要求和技术状态描述。

由川汽与供应商共同承担内部结构设计,并对产品设计结果负责,供应商的3D数模、2D图纸、产品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试验要求、功能要求等技术资料需得到川汽的书面确认。

供应商负责产品生产所需的工装模具、检具以及其它生产和物流器具的开发,并提供最终的符合要求的产品。

设计确认后,川汽可根据装配要求与供应商修改零部件的外形装配结构。

3.3 白匣子件:由川汽负责进行设计,并对产品设计结果负责。

川汽负责向供应商提供设计结果,包括所有3D数模、2D图纸、产品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试验要求、功能要求等技术资料,供应商进行产品生产所需的工装模具、检具以及其它生产和物流器具的开发,并提供最终的符合要求的产品。

3.4可回收利用标识:用于标识汽车部件可以回收利用的标识,其包含构成部件材料的相关信息。

全车密封条技术要求

全车密封条技术要求

全车胶条技术和质量要求一、技术要求1密封条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并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2密封条工作温度为 -40 ℃~80 ℃。

3材料要求3.1 密封条用材料类别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密封条用材料类别4、橡胶密封条胶料性能按此标准执行5、外观质量按照以下要求执行6、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6.1密实胶密封条尺寸公差6.1.1密实胶密封条截面尺寸公差密实胶密封条截面尺寸公差按此表进行,其中装配尺寸公差按E2级,非装配尺寸公差按E3级规定;密实胶密封条截面尺寸公差(单位:mm)6.1.2密实胶密封条长度尺寸公差实心橡胶密封条长度尺寸公差按此表进行,其中接角、接头产品按L1级。

密实胶密封条长度公差(单位:mm)6.2海绵橡胶密封条尺寸公差6.2.1海绵橡胶密封条截面尺寸公差,安装尺寸按G1执行,非安装尺寸依照G3执行。

海绵橡胶截面尺寸公差(单位:mm)6.2.3海绵橡胶接角的长度公差。

)6.3海绵类密封条的尼龙扣钉孔距偏差按±1.5mm,排气孔距偏差按±10mm。

6.4密封条冲孔、冲槽、端头冲切尺寸偏差按GB/T 3672.1表7中EC2级的规定。

7、成品性能要求7.1橡胶密封条成品性能8. 供方提供的产品需要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a) 禁限用有害物质:标准符合Q/CC JT098-2008《汽车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中关于铅、镉、汞、六价铬、PBB、PBDE的限值要求。

汽车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详细检测方法依照IEC 62321、DIN3314执行。

试验周期为:“不定期抽检”。

b)针对内饰非金属件气味散发性应符合Q/CC JT001-2009《汽车内饰材料气味散发性试验方法和限值》中4级要求。

9、出厂检验9.1外观质量、成品长度检验:出厂前按GB/T2828.1-2003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取AQL为1.5和一般检验水平Ⅱ随机抽样进行检验。

如检验不合格,退回生产部门逐根检查。

SMTC 90001 汽车零部件产品标识的一般规定(090421)

SMTC 90001 汽车零部件产品标识的一般规定(090421)

上汽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企业技术标准 Enterprise Technical Standard of SAIC Motor Technical CenterSMTCSMTC 90001-2009(V2)代替 SMC 90001-2006汽车零部件产品标识的一般规定General rule for identification markingmethod of auto parts2009-04-21 发布/Issue 2009-04-22 实施/Implementation上汽股份技术中心技术标准化委员会 Technical Standardization Committee of SAIC Motor Technical Center 发布Issue前 言为确保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公司设计开发的汽车零部件产品的可追溯性,使得零部件的标识易于识别和辨认,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SMC 90001-2006《汽车零部件产品标识的一般规定 》的修订,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代替SMC 90001-2006。

本标准与SMC 90001-2006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要求”一章的内容分解为“基本要求”和“具体要求”,使本标准的操作性更强;—— 增加了“4 图样标注”的内容;—— 对文本的前后次序和结构进行了调整。

本标准由基础分标委提出。

本标准由SMTC技术标准化委员会批准。

本标准由工程支持部规范管理科负责标准化审核和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部门:工程支持部、车身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建良、柳博雅、肖菁。

本标准于2006年03月30日首次批准发布,2006年04月01日实施。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SMC 90001-2006。

汽车零部件产品标识的一般规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零部件产品标识的基本要求、具体要求、图样标注和示例。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公司设计开发的、需进行一般标识的汽车零部件产品。

汽车零部件永久性标识规定

汽车零部件永久性标识规定
图 3 标识构成 7 标识要求 7.1 标识应完整、正确、清晰和牢固。在零部件的寿命期内标识均应完好、清楚可辨。 7.2 标识形成的方式可分为铸造、模压、雕刻、喷涂或印刷、激光打印、不易损坏的粘性标签等(图 1 和 图 2 的外框线可省略)。无论以何种方法标示标识时,不应影响其被标识件的功能和质量。 7.3 可根据零部件的大小,按比例缩放标识,但“GEELY”字母高度不得小于 5mm。 7.4 当零部件因表面积大小限制无法将标识全部标示出来时,可采取如下方式:
标志由吉利企业标志英文字母 GEELY、产品型号、供应商代码、件号(同图样号)、批次号等五部分构 成。见示意图图 3。
5
Q/JL J100003-2009 a) “吉利企业标志 GEELY”按照 5.1.2.1 的规定; b) “产品型号”按照 5.1.2.2 的规定; c) “供应商代码”按照 5.1.2.3 的规定; d) “件号”(同图样号)按照 5.1.2.4 的规定; e) “批次号”由 6 位数组成,其中前 4 位数为年和月份的代号(如:2009 年 2 月份用“0902”表示;
>PVC,PUR,ABS<
主要成分应在前边
在聚合物的缩写代号后 加连字符,然后是符号 “P”后接圆括号,内为 增塑剂的缩写代号。 在聚合物的缩写代号后 加一个连字符,然后是符 号“FR”后接圆括号,内 为阻燃剂的代号。 在部件上单独标上每个 部件的英文名称和材料 的种类。 由面料向基材依次标示, 中间采用逗号隔开。主要 成分的材料符号下用下 划线标明。
注:图中“产品型号”仅为位置标志,其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图 1 标识 A 部分构成 5.1.1.2 B 部分的构成
B 部分由回收利用标识符号及材料标识两部分构成,见示意图图 2。

CAMDS填报指南

CAMDS填报指南
3
中国汽车材料数据系统(CAMDS)数据填报指南 创建材料 MDS 需要的信息:
ID/版本 当新材料被创建时将由系统生成,用于识别这种材料。
创建企业 由系统自动生成。
材料名称 必填项。材料名称必须能够准确定义材料,材料名称不能是商品名。 若存在公开标准,材料名称必须与公开标准中的名称相同。如: 对于金属材料(使用材料牌号); ¾ 钢铁—与 GB、ISO、JIS 等标准相符,如:45; ¾ 铝合金—与 GB、ISO、JIS 等标准相符,如:ZL104; ¾ 铜合金—与 GB、ISO 等标准相符,如:H62。 对于塑料(使用缩写代号)—ISO 1043 或 GB/T 1844 见(CAMDS 04),如:PE-LD; 对于橡胶—ISO 1629 或 GB/T 5576(见 CAMDS 05),如:ACM; 对于热塑性弹性体材料—ISO 18064 或 GB/T 22027(见 CAMDS 05),如:TPA-ES。 若在公开的标准中没有命名则按照下述方法描述: 粘合层(如用于胶粘剂),如:折边胶、点焊密封胶等; 脱脂剂(如用于皮革),如:脂肪醇类的非离子表面活性剂; 层压复合材料(如用于纺织品的层压薄片),如:座椅面料; 底漆/面漆(如用于油漆),如:聚酯树脂面漆。
表 1:半成品部件子节点质量百分比范围 质量百分比:X%~Y% 最大限度 M=Y%-X%
0<X≤100
M≤20%
例如:某材料在半成品部件中用量为 20%,选择 X%~Y%的质量百分比变化范围表示其在半成 品部件中质量,可以表示为 10%~28%。
注:半成品子节点的比例范围超过允许范围,系统显示“警告”。
质量百分比:X%~Y% 最大限度 M=Y%-X%
0<X≤100
M≤20%

长城汽车ELV要求

长城汽车ELV要求

ELV法规
国际法规科
0312-2197381
检测
CTI 检测相关问题的
SGS
解答
CTI SGS
相应分中心电话
24
联系我们
长城公司ELV项目组的组织机构为:
管理决策组 组长:黄勇 齐元波、任宏亮、郑春红、王超、赵国 庆、李书利、杨红新
项目总监:王雨川
技术专家:杨洁
认证组长 李军勇
体系、法规及标准组长 赵津爽
>PVC–P(DBP)<
聚合物的缩略语后面加连字符“–”,再加上“FR”,在 括号内标注阻燃剂代号
>PA66–(GF25+MD15)FR(52)<
18
一 任务要求 三
标识
• 对规定范围内的塑料、橡胶、 热塑弹性体进行材料标识。




上 饰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9
标识
一 任务要求 三
物质名称 铅(Pb) 汞(Hg) 镉(Cd) 六价铬 (Cr6+) 多溴联苯(PBB) 多溴二苯醚(PBDE)
限值
适用范围
900ppm 900ppm 汽车中所有部件及材料,
豁免清单2005/673/EC规 90ppm 定的特殊情况除外。
900ppm
900ppm 汽车中所有非金属部件及 900ppm 材料。
MCC项目经理 张勇
拆解组长 冯双生
综合保证组 杜学功
系统管理 徐长利/吕战峰
数据准备 温结成

密封条技术条件

密封条技术条件

汽车全车密封条技术要求目录1、密封条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并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3)2、密封条工作温度为-40 ℃~80 ℃。

(3)3、材料要求 (3)4、橡胶密封条胶料性能按此标准执 (4)5、外观质量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4)6 海绵橡胶接角的长度公差。

(5)7 成品性能要求 (6)8. 供方提供的产品需要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7)9、出厂检验 (7)10、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10)11、质量保证 (11)一、技术要求1、密封条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并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2、密封条工作温度为 -40 ℃~80 ℃。

3、材料要求密封条用材料类别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密封条用材料类别4、橡胶密封条胶料性能按此标准执5、外观质量按照以下要求执行密实胶密封条外观质量海绵胶密封条外观质量6 海绵橡胶接角的长度公差。

海绵橡胶接角部分长度公差(单位:mm)6.1海绵类密封条的尼龙扣钉孔距偏差按±1.5mm,排气孔距偏差按±10mm。

6.2密封条冲孔、冲槽、端头冲切尺寸偏差按GB/T 3672.1表7中EC2级的规定。

7 成品性能要求7.1橡胶密封条成品性能橡胶密封条成品性能8. 供方提供的产品需要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a) 禁限用有害物质:标准符合Q/CC JT098-2008《汽车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中关于铅、镉、汞、六价铬、PBB、PBDE的限值要求。

汽车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详细检测方法依照IEC 62321、DIN3314执行。

试验周期为:“不定期抽检”。

b)针对内饰非金属件气味散发性应符合Q/CC JT001-2009《汽车内饰材料气味散发性试验方法和限值》中4级要求。

9、出厂检验9.1外观质量、成品长度检验:出厂前按GB/T2828.1-2003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取AQL为1.5和一般检验水平Ⅱ随机抽样进行检验。

长安汽车内外饰用聚丙烯材料技术规范

长安汽车内外饰用聚丙烯材料技术规范

汽车内外饰用聚丙烯材料技术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用于汽车注塑零件的聚丙烯材料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轿车注塑零件所使用的聚丙烯材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引用标准参见以下标准的最新版本。

GB 1033 塑料密度和相对密度实验方法GB 9342 塑料洛氏硬度试验方法GB/T 1040.1 塑料拉伸性能的测定第1部分总则GB/T 1040.2 塑料拉伸性能的测定第2部份:模塑和挤塑塑料的实验条件GB/T 1634.1 塑料负荷变形温度的测定第1部分:通用试验方法GB/T 1634.2 塑料负荷变形温度的测定第2部分:塑料、硬橡胶和长纤维增强复合材料GB/T 1843 塑料悬臂梁冲击试验方法GB/T 2918 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GB/T 3682 热塑性塑料熔体质量流动速率和熔体体积流动速率的测定GB/T 9341 塑料弯曲性能试验方法QC/T 797 汽车塑料件、橡胶件和热塑性弹性体件的材料标识和标记SAE J2412 汽车内饰件加速老化实验:可控辐照度氙弧灯SAE J2527 汽车外饰材料加速老化实验标准:可控辐照度氙弧灯ISO 6452 橡胶、塑料或织物-汽车内饰材料雾化特性测定方法SY-HB-14 长安汽车禁限用物质的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VS-01.00-T-14012-A1-2014 内饰零部件材料VOC试验规范3.分类本规范涉及的材料类型及标识方法如表1所示:表1 材料分类及标识4.技术要求材料性能指标应满足附表要求。

材料的典型应用参见附表。

5.试验方法5.1 一般试验条件所有的试样注塑完成后应放置至少48h后才能进行测试,而且测试前应在GB/T 2918所规定的标准环境((23±2)℃和(50±5)%的相对湿度)下放置24小时以上,并在该环境下进行测试,另有指定测试条件的除外。

5.2 试验方法5.2.1 密度按GB 1033,方法A进行实验。

5.2.2 熔体流动速率按GB/T 3682进行实验,实验温度230℃,负荷2.16Kg。

SMTC 90007 汽车塑料件、橡胶件和热塑性弹性体件的材料标识与标记(080624)(修改)

SMTC 90007 汽车塑料件、橡胶件和热塑性弹性体件的材料标识与标记(080624)(修改)
>UP-(MD50+GF25)< 或 >UP-(MD+GF)75<
增塑剂
含有增塑剂的制品,其标识方法是在聚合物的缩略语(缩写代号)后面加连字符,然后再加上符号“P”,随后在圆括号内标注增塑剂缩略语(缩写代号)。
增塑剂缩略语(缩写代号)应符合GB/T1844.3的规定。

含有增塑剂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的聚氯乙烯(PVC),应标注为:
>NBR<
56
氢化丁腈橡胶
>HNBR<
57
聚胺酯胶
>AU<
58
氯丁二烯橡胶
>CR<
59
烯丙甘油醚橡胶
>GECO<
60
表氯醇-乙烯氧化橡胶
>ECO<
61
表氯醇橡胶
>CO<
62
海普隆
>CSM<
63
氯化聚乙烯
>CM<
64
硅橡胶
>VMQ<
65
丙烯酸橡胶
>ACM<
66
氟橡胶
>FPM<
67
氟硅氧烷橡胶
>FVMQ<
>P/E+EPDM<
47
天然橡胶
>NR<
48
异丁烯-异戊二烯橡胶
>IIR<
48
丁苯橡胶
>SBR<
50
三元乙丙橡胶
>EPDM<
表A.1(续)
序号
材料名称
标识
51
异戊二烯橡胶
>IR<
52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汽车座椅总成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汽车座椅总成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汽车座椅总成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座椅总成绿色评价的评价要求、生命周期评价报告编制方法和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M1类机动车。

1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 8410 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GB/T 15089-2016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19515 道路车辆可再利用率和可回收利用率计算方法GB/T 23331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4040 环境管理生命周期评价原则与框架GB/T 24044 环境管理生命周期评价要求与指南GB/T 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 30512 汽车禁用物质要求GB/T 32150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GB/T 32161 生态设计产品评价通则GB/T 32162 生态设计产品标识QC/T 47-2013 汽车座椅术语QC/T 797 汽车塑料件、橡胶件和热塑性弹性体件的材料标识和标记T/CMIF 12-2016 汽车零部件及材料的气味评价规范T/CAS 281-2017 车内非金属材料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测试方法和分级指标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绿色设计green-design按照全生命周期的理念,在产品设计开发阶段系统考虑原材料选用、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处理等各个环节对资源环境造成的影响,力求产品在全生命周期中最大限度降低资源消耗、尽可能少用或不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原材料,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从而实现环境保护的活动。

2.2 绿色设计产品green-design product符合绿色设计理念和评价要求的产品。

QCT 797-2008 汽车塑料件、橡胶件和热塑性弹性体件的材料标识和标记

QCT 797-2008 汽车塑料件、橡胶件和热塑性弹性体件的材料标识和标记
34 热 塑 性 弹 性 体 制 品 t h e r m o p h setl⒗a s t o m e r p r o d u c t
由热塑性 弹性体材料制成 的、可 以使用 的制成 品。
4 符号和缩略语
在 GB/T18zI0。 1、GB/T18狃
.z
义的符号和缩略语均适用于
这种符号或缩略语来 自某 国
GB“刀 合成橡胶牌号规定 GB/T317笼1 语术工作 词汇 第 1部分 :理论与应用 ‘o1∝3-4 料塑 符号与缩略语 第 四部分 :阻燃剂 E01sO⒍热塑性弹性体 符号与缩略语
3 术语和定义
以下术语与定义和 GB/T3⒛5G、B/T 本标准 。
3,1
sGsB%“刀、、Is018标0准⒍中的术语 和定义均适用 于
GB/T181狃 塑料及树脂缩 写代 号 第 1部分 :基础 聚合物及其特征性 能 (GB/T118—狃
1995,IS01043-1:1987,NEQ)
G B / T 1 8 2狃 塑 料 及 树 脂 缩 写 代 号 第 2 部 分 : 填充 及 增 强 材 料 ( G B / T 1 82佴—1 9 9 5 , E 0
示例 5:用热塑性聚烯烃弹性体材料 (TPC汽,车)保的险杠 ,应标注为 :
)TPCl(
5.2 识标方法 塑料件、橡胶件和热塑性弹性体件的标识应采用以下方式之一完成 : a) 设在计成型模具时 ,采用恰当的符号模塑成型 ; b) 取采聚合物的浮雕成型、烙印成型 ;
c) 他其的清晰且永久性的标识方法 ,如:激光标识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 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 日期 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 有 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 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 ,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 的各 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 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 日期 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

汽车零部件永久性标识规定

汽车零部件永久性标识规定

汽车零部件永久性标识规定1 围本标准规定了在汽车零部件上标示永久性标识的分类,塑料件、橡胶件及热塑性弹性体、复合材料部件和金属、电器件永久性标识的围、要求、位置及出口车型海外认证零部件标识的特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新开发的汽车零部件,在产车型和已开发车型零部件按照原规定执行。

2 规性引用文件QC/T 797-2008 汽车塑料件、橡胶件和热塑性弹性体件的材料标识和标记3 术语和定义3.1 黑匣子件:由川汽负责布置及外形的边条件设计,并提出产品的功能要求和技术状态描述。

由供应商承担部结构设计,并对产品设计结果负责,3D数模、2D图纸、产品标准和技术规要求、试验要求、功能要求等技术资料需得到川汽的书面确认。

供应商负责产品生产所需的工装模具、检具以及其它生产和物流器具的开发,并提供最终的符合要求的产品。

3.2 灰匣子件:由川汽负责布置及外形的边条件设计,并提出产品功能要求和技术状态描述。

由川汽与供应商共同承担部结构设计,并对产品设计结果负责,供应商的3D数模、2D图纸、产品标准和技术规要求、试验要求、功能要求等技术资料需得到川汽的书面确认。

供应商负责产品生产所需的工装模具、检具以及其它生产和物流器具的开发,并提供最终的符合要求的产品。

设计确认后,川汽可根据装配要求与供应商修改零部件的外形装配结构。

3.3 白匣子件:由川汽负责进行设计,并对产品设计结果负责。

川汽负责向供应商提供设计结果,包括所有3D数模、2D图纸、产品标准或技术规要求、试验要求、功能要求等技术资料,供应商进行产品生产所需的工装模具、检具以及其它生产和物流器具的开发,并提供最终的符合要求的产品。

3.4 可回收利用标识:用于标识汽车部件可以回收利用的标识,其包含构成部件材料的相关信息。

4 永久性标识分类永久性标识的标记分以下两类:a)塑料件、橡胶件及热塑性弹性体、复合材料部件;b)金属、电器件。

5 塑料件、橡胶件及热塑性弹性体、复合材料部件永久性标识5.1 一般性塑料件5.1.1 标识的构成重量≥100g的塑料件应有标志标识。

汽车用零件的材料标识汇总.doc

汽车用零件的材料标识汇总.doc

1.材质MARKING方法1.1① , ② : 参考2.7项1.2材质MARKING的位置及方法1.2.1标识应放在零件装在车上或零件完全独立的状态下都显而易见的地方。

1.2.2可以分解成多个部分的零件应最大限度分离成最小单元,并在每小单元都做上标识。

1.2.3INSTRUMENT PANEL, DOOR TRIM PANEL, HEAD & REAR COMBINATION LAMP等较难分离的复合零件,应把各小零件的名称在SYMBOL前标注,并在容易识别的位置做标识。

(参考1.4项)标识应放在是车辆的报废阶段因磨损、毁坏、污染等原因也容易识别的适当位置。

1.2.4零件的材质MARKING应在模具上刻好,如不能在模具上完成,则使用印刷、SEAL粘贴, STAMP, 粘贴TAG等方法。

1.2.5如要把零件号码、制造公司、制造日期等一起标识,尽量和SYMBOL一起标识。

1.3材质MARKING的大小注1) 以SPI(The Society of the Plastics Industry) Coding system为准。

1.3.2文字的厚度文字的厚度为整个大小的10%。

1.3.3刻印的深度阳角或阴角的深度为0.5mm。

1.3.4如零件的体积较大,则最大可以为标准大小的5倍。

1.4SYMBOL注) ① , ② : 参考SPI Coding system③ , ④ : 高分子材料⑤ , ⑥ : 填充材料及增强材料ⓐ , ⓑ , ⓒ : 含量比(%)⑦ : 铁或非金属材料⑧ : 难燃剂的种类代码ⓢ : 表面材质记号2.材质的记号及说明2.1热可塑性及热硬化性塑料树脂的例(参考表1)2.2单一材料的材质标识(参考表2)2.3商标、聚合体的例(参考表3.)2.4橡胶材料的例(参考表4. )2.5填充材料及增强材料的记号(参考表5.)例) GLASS FIBER的情况 : GFMINERAL POWDER的情况 : MDTALC POWDER的情况 : TD2.6难燃剂的记号(参考表6. )2.7RESERVOIR类的例(参考表7. )3.其他3.1上述内容是指一般情况下常用的标识和含义, 根据不同的主机厂可能会有所不同。

qcc jt097-2010 汽车塑料件、橡胶件和热塑性弹性体件的材料标识和标记

qcc jt097-2010  汽车塑料件、橡胶件和热塑性弹性体件的材料标识和标记
Q/CC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CC JT097—2010
代替:Q/CC JT097-2008
汽车塑料件、橡胶件和热塑性弹性体件的 材料标识和标记
Material identification and marking of automotive plastic,rubber and thermoplastic elastomer parts
I
目次
Q/CC JT097-2010
前 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符号和缩略语 ........................................................................ 2 5 标识符的技术要求 .................................................................... 2 6 材料标识及其他信息的表示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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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66–(GF25+MD15)FR(52)< 或者 >PA66–(GF+MD)40 FR(52)<
1 按质量大小顺序输入 2 如果含量相同,则按字母表顺序输入
3 阻燃剂代号 5.1.7 复合零件
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组分的制品,其中某些组分不易看见,按照 5.1.1 规定多层材料,按由外到内 的顺序逐层标记,还应用逗号将这些材料的符号隔开,而且其主要质量组分的材料应在材料符号下用下 划线标明。
示例 1:
复合材料> PC + PBT < 聚碳酸酯与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的混合物(合金)
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
共混符号
聚碳酸酯
示例 2: 共聚材料> E / VAC <
乙烯/醋酸乙烯酯共聚物 (共聚物)
醋酸乙烯酯
共聚符号
乙烯 5.1.5 含增塑剂的材料
含有增塑剂的材料,其标识方法是在聚合物的缩略语(所写代号)后面加连字符,然后再加上符号。 示例 :含有增塑剂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的聚氯乙烯(PVC),应标注为:
>PVC – P(DBP)<
增塑剂符号
聚合物材料符号 5.1.6 含阻燃剂的材料
含有阻燃剂的合成材料,当阻燃剂含量超过 1%质量时才需标识。方法是在聚合物的缩略语后面的加 连字符,然后再加上“FR”,随后在圆括号内标注 GB/T 1844.3-2008 定义的阻燃剂代号。
示例:对于含有 15%质量比的矿物粉末(MD)和 25%质量比的玻璃纤维(GF)的聚酰胺 66(PA66) 添加红磷(编号:52)为阻燃剂,应标注为:
I
目次
Q/CC JT097-2010
前 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符号和缩略语 ................................................................................................................... 2 6 材料标识及其他信息的表示 ............................................................ 5
III
Q/CC JT097-2010
汽车塑料件、橡胶件和热塑性弹性体件的材料标识和标记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长城汽车塑料件、橡胶件和热塑性弹性体件的材料标识与标记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质量超过100克的汽车塑料件、质量超过200克的橡胶件和热塑性弹性体件的材料标识 与标记,但不适于汽车轮胎的标识与标记。质量小于本标准规定的制品,可以参照本标准执行。
II
Q/CC JT097-2010
前言
本标准编制采用ISO 11469:2000《塑料—塑料制品的标识与标记》。本标准与ISO 11469:2000 的主要差异为:引用了相应的国家标准,重新定义了本标准的使用范围。
本标准依据Q/CC JT097-2008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标准进行了调整。 本标准与Q/CC JT097-2008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本标准对第 5 章标识符的技术要求进行了调整。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究院提出。 本标准由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究院标准化科归口。 本标准由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究院法规认证部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聪兰、崔文兵、赵津爽。
Q/CC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CC JT097—2010
代替:Q/CC JT097-2008
汽车塑料件、橡胶件和热塑性弹性体件的 材料标识和标记
Material identification and marking of automotive plastic,rubber and thermoplastic elastomer parts
>PA-(GF25+MD15)<

>PA-(GF+MD)40<
1 按质量大小顺序输入 2 如果含量相同,则按字母表顺序输入 5.1.4 共混材料和共聚材料 复合材料产品标记时,应在左右两个箭头号“>”和“<”之间使用恰当的材料符号(按质量大小降 序排列)来表示,中间用一个或多个加号“+”隔开。做共聚物材料产品标记时,应在左右两个箭头号“>” 和“<”之间使用恰当的材料符号(按质量大小降序排列)来表示,中间用一个或多个斜线“/”号隔开。
>EPDM,CSM<
灯具的材料标识标注在主体上,材料标识前面标明部件名称。
NR 和 SBR 的混合材料制品,主要材料在前 多层材料胶管,按由内到外的顺序逐层标记,以 EPDM 为内 层,CSM 为外层
>TPO<
单一的 TPO 热塑性弹性体材料
5.1.2 单一材料产品 单一材料产品标记时,应在左右两个箭头号“>” 和“<”之间使用恰当的材料符号进行表示。示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237.1-2000 术语工作 词汇 第一部分:理论与应用 ○a GB/T 1844.1-2008 塑料 符号和缩略语 第1部分:基础聚合物及其特征性能 ○b GB/T 1844.2-2008 塑料 符号和缩略语 第2部分:填充及增强塑料 ○b GB/T 1844.3-2008 塑料 符号和缩略语 第3部分:增塑剂 ○b GB/T 2035-2008 塑料术语及其定义 ○a GB/T 5576-1997 橡胶和胶乳 命名法 ○a GB/T 5577-2008 合成橡胶牌号规范 ○a QC/T 797-2008 汽车塑料件、橡胶件和热塑性弹性体件的材料标识和标记 2005/64/EC 机动车辆的再使用性、再利用性和回收利用性(2009/1/EC) 2003/138/EC 依据2000/53/EC建立车辆零部件及材料编码标准 ISO 11469:2000 塑料—塑料制品的标识与标记 ISO 18064:2003 热塑性弹性体-符号与缩略语
示例 1:多层油箱 > HEPE, PA6 <
不易见材料
加下划线表示主要材料标记符号
3
示例 2: 仪表盘 > PVC , PUR , ABS – GF 25 <
Q/CC JT097-2010
加下划线表示骨架主要材料标记符号
层材料隔开符号
中间层,不易见材料
表皮层
5.1.8 组合件
类似灯具等由多个零部件构成的组合件,由于灯罩、反光面存在标识困难或标识不易见等问题,应
>HDPE,PA6< >PVC,PUR,ABS<
多层材料,按由外到内的顺序逐层标记,并用逗号将几种材料 隔开,主要质量组分的材料,应在材料符号下用下划线标明。
组合件 (灯具)
橡胶和弹性体材料
Lens >PC< Bezel >PBT< Ref >BMC< Housing >PP-T30< >NR+SBR<
3 术语和定义
以下术语与定义和GB/T 2035-2008、GB/T 5576-1997、GB/T5577-2008、ISO 18064:2003 标注中的 术语和定义均适用于本标准。 3.1
缩略语 abbreviated term 任何具有与GB/T 15237.1中的相同术语中的简称。 3.2 塑料制品 Plastic Product 由塑料材料制成的、可以使用的制成品。 3.3 橡胶制品 Rubber product 由橡胶材料制成的、可以使用的制成品。 3.4 热塑性弹性体制品 thermoplastic elatomer product 由热塑性弹性体材料制成的、可以使用的制成品。 3.5 材料标识符号 Materials lable 由塑料或橡胶的材料符号与箭头号(> • <)组成的一组符号。 例如,表1中:塑料材料:PP;橡胶材料:NR。
>PP–GF30<
30%玻纤增强的 PP;30%玻纤增强的 EPDM(POE)改性 PP
>PA6–(GF25+TD15)< 或 >PA6-(GF+TD)40<
25%玻纤增强、15%滑石粉粉末填充的 PA6
共混材料
共聚材料 含增塑剂材料 含阻燃剂的材料 复合零件 (多组分复合)
>PC+PBT< >CR+NBR< >PC+ABS-GF15< >PP/PE< >E/VAC< >PVC–P(DBP)<
突出主要的材料成份,并按照 5.1.1 的格式规定进行标注,在不影响外观品质的情况下,在可见部位集
2
Q/CC JT097-2010
标注为:
> PA66 – GF 30 <
填充/增强材料的含量(质量%)
填充/增强材料的材料标识符号
基体与填充物/增强物的区别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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