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老经济适用房可直接上市交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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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老经济适用房可直接上市交易了!
?文/赵华夏经适房与限价房都是为了“迎合”中低收入家
庭而“诞生”,对于这两类特殊的住房,北京市相关部门一直
以来都有较为严格的制度,特别是购买后再上市出售的,都不是房主说想出售就出售,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现如今,出售经适房、限价房的“门槛”越来越低。新的惠民政策是,
老经适房上市可以直接交易啦!这就意味着,天通苑、回龙观等这一批老经适房,政府放弃了回购的权利,不再需要开具证明,可以直接上市交易。
经适房对于2008年4月11日之前的老经适房,再上市可以直接交易,不再需要由区县住保部门出具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意见》。一、北京经适房的分类1老经适房北
京的经适房是从1998年开始建设的,那时的经适房面积较大,很多户型上百平米,而且审核分配也不严格。2008年4月之前购买的经适房划分为老经适房。2新经适房2007年,北京实行了新的经适房制度,严格规定了经适房的套型面积、销售对象、申请审核、后期管理等政策。对于已购经适房的再上市交易,2008年4月之后购买的经适房划分为新经适房。无论是老房还是新房,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其户口所在区县住保部门都可优先回购。
二、经适房上市的转变1老经济房以前1原则上未满5年不
得上市。2未满5年需上市的由区县住保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按原价购买。3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4老房满5年后上市交易的,则按上市成交价的1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今后1可直接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管部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2区县住保部门不再出具《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意见》。
2新经济房以前1满5年后上市,可需根据原购房时的价格和出售时同地段类似商品房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2满5年后上市,政府有优先回购的权利。3满5年后上市,区县住保部门按照规定出具《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意见》。
今后1满5年后上市,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区县住保部门可优先回购。区县无力回购的,可由市保障房建设投资中心实施回购。2满5年后上市,区县住保部门仍要按照规定出具《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意见》。3对于购买未满5年的经适房也可上市了,申请政府回购的,区县住保部门无力回购的,也可由市保障房中心实施回购。回购的价格根据原购房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
三、经适房申请条件
限价房5年的时间说短不短,说长不长。2014年8月份,一直没有获得“转让证”的北京限价商品房终于可以转让出售
了。北京市在2009年交付入住的首批限价房,已经可以再
上市销售了,部分心急的房主也已悄然将自家5年前摇号购买的限价房挂牌销售。一、限价房再上市补差价按计税价算(1)限价商品房在取得房屋所有证或契税完税满5年后才
可上市交易,并按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指导价与限价房购买价格之差的35%向政府上缴土地收益以及20%的个人
所得税。也就是说,这些挂牌限价房要向政府缴纳55%的增值收益。(2)在北京公布限价商品住房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之前,购房家庭缴纳房屋契税后,是按照税务部门核定的计税价格与原购房价格之差的35%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目前,大部分二手房交易时申报计税的价格都是最低计税价,因此实际执行中,限价房交易时也将按照最低计税价算土地收益。
二、限价房申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