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批准实施《广东省地下水保护与利用规划》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地方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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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家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报请审定〈广东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的请示》(粤水水保〔2016〕110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广东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因地制宜、综合防治、注重实效的原则,充分发挥水土保持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三、通过《规划》的实施,到2020年初步实现全面预防保护,全省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000平方公里,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900万吨;到2030年,全面建立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保持综合防治体系,全省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28万平方公里,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2000万吨。
四、要以全省水土保持区划为依据,全面实施预防保护措施,加大江河源头区和重要水源地预防保护力度;以小流域为单元加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和其他水土流失严重区的综合治理,对崩岗等侵蚀沟道和水土流失严重的坡地进行重点整治。
五、要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加大水土保持监测体系的建设与运行维护,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科技水平,不断提高水土流失防治效果。
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公众水土保持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六、各地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完善政策措施,切实推进本区域水土保持工作。
地下水污染状况及防治对策
74区域治理DETECTION作者简介:黄文浩,生于1988年,本科,工程师,研究方向为环境保护。
地下水污染状况及防治对策梅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黄文浩摘要: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本文详细阐述了地下水资源及污染状况,提出了地下水污染的四种路径,以及污染防治的原则,并从技术、工程和政策三个方面,提出了地下水污染防治的具体对策措施,以期为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提供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地下水;水污染防治;环境污染中图分类号:X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4595(2021)01-0074-0002地下水构成了水资源体系的重要内容,成为工业、城市、农业、居民用水的重要水源。
尤其是在北方干旱或半干旱区域,无论是城市用水,还是工业用水、农业用水,其来源主要是地下水。
据统计,在全国660多个城市中,有2/3左右的城市饮用水主要来自地下水,全国的1/3人口饮用水主要来自地下水。
地下水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至关重要。
但地下水也有其特点,即地下水自净能力弱,一旦出现污染,处理不当,难以在短时间内恢复,也势必会给周边生态环境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和影响。
此外,地下水是饮用水的主要来源,地下水污染势必会直接影响市民健康。
通过地下水污染状况的调查、研究和分析,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广东省于2020年11月27日审议通过了《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该部法规详细规定了相关主体方在地下水污染防治方面的监管职责,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为地下水污染防治提供有力保障。
一、地下水资源及污染状况(一)地下水资源现状地下水(groundwater)是指赋存于地面之下岩石空隙中的水,特指埋藏于地表水以下的重力水。
我国地下水储藏丰富,根据地下水资源分布情况来看,从可开采量占比分析:平原地下水储藏最为丰富,平原地下水可开采量约占整个地下水储藏量的48%,为1700亿立方米/年。
其次是基岩山区地下水,可开采量占整个地下水储藏量的28%左右,为970亿立方米/年;再次是岩溶区地下水,该部分地下水约占全部地下水储藏量的26.7%,为870亿立方米/年。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地质矿产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地质矿产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5.01.26•【字号】粤府办[1995]19号•【施行日期】1995.0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地质矿产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粤府办[1995]19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广东省地质矿产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一九九五年一月二十六日广东省地质矿产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和<广东省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发[1994]11号),地质矿产局由地质矿产部领导改由省人民政府直接领导。
一、职能转变强化矿产资源、矿产开发监督和地质环境保护等社会管理职能,完善地质勘查的行业管理,加强执法监督措施和手段。
实行政企、政事分开,弱化对原所属地勘单位的直接管理,将部门管理转变为行业管理。
二、主要职责地质矿产局是省人民政府主管全省矿产资源、地质环境和地质勘查行业的职能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拟订地矿工作改革与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地矿法规体系,指导市、县地矿行政管理工作。
(二)管理矿产资源。
编制矿产资源规划。
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合理分配矿产资源,管理采矿登记发证工作,组织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
(三)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开发。
参与审核企业开办矿山的立项报告,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督管理,协调处理重大采矿权属纠纷。
(四)监督管理地质环境及其开发利用。
编制地质环境保护、监测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计划,组织协调重大地质灾害的整治工作;为重大建设项目、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经济开发规划提供有关地质审查意见。
广东地下水保护与利用规划
广东省地下水保护与利用规划广东省水利厅二〇一一年一月目录一、地下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状况 (4)(一)地下水资源状况 (4)(二)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6)(三)地下水开采诱发的生态环境问题 (13)(四)地下水超采状况 (17)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18)(一)指导思想 (18)(二)基本原则 (18)(三)主要目标 (20)三、地下水利用总量控制方案 (21)(一)规划地下水开采控制量 (21)(二)未超采区开采方案 (22)(二)超采区压采方案 (30)四、地下水开发利用与保护修复措施 (32)(一)地下水开发利用工程 (32)(二)地下水保护工程 (34)(三)地下水治理与修复工程 (35)(四)地下水监测体系建设 (36)五、重大工程项目 (37)(一)地下水监控工程 (37)(二)地下水源替代工程 (40)(三)地下水修复工程 (41)六、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42)(一)加强地下水保护与利用规划实施管理,确保规划目标任务的实现 (42)(二)加强地下水资源法制建设,严格执法检查和监督 (42)(三)加强地下水资源开采管理和超采区的压采管理 (43)(四)强化执行地下水功能区管理制度 (43)(五)加强基础研究和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保护水资源氛围 (44)(六)构建保障规划实施的投入机制 (44)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地下水资源利用、保护与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按照水利部《关于做好全国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办规计函 [2007]409 号)要求,编制《广东省地下水保护与利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水利部颁发的《全国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技术大纲》为依据,按照地下水保护优先原则,在广东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成果和省人民政府2009 年批复同意实施的《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基础上,以地下水功能区为单元,评价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制定地下水保护与利用方案,提出地下水治理、保护与管理措施。
广东省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及特点
广东省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及特点刘画眉;黄武平;黄东;张政;岑栋浩【摘要】Based on the special census about groundwater wells in the First Census for Water in Guangdong Province, and approaching from obtaining the quantity and exploitation and purpose of groundwater wells by sweeping survey one by one, the distribution diagram of the quantity of wells and exploitation has been drawn, and then distribution characteristics and main uses of groundwater wells in Guangdong can be analyzed.At last,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groundwater resources of Guangdong can be briefly evaluated, and some suggestions is proposed for protecting and rational exploitation the resources.%在广东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地下水取水井专项普查的基础上,通过地毯式逐井调查获取地下水取水井数量、开采量和取水用途,绘制取水井数量和开采量分布图,进而分析广东省地下水取水井区域分布特点及取水主要用途等,对广东省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进行概要评价,对地下水资源保护与合理开采提出建议。
【期刊名称】《广东水利水电》【年(卷),期】2014(000)012【总页数】4页(P64-67)【关键词】水利普查;地下水;取水井数量;开采量;取水用途【作者】刘画眉;黄武平;黄东;张政;岑栋浩【作者单位】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广东省水动力学应用研究重点实验室,广东广州 510635;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广东省水动力学应用研究重点实验室,广东广州 510635;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广东省水动力学应用研究重点实验室,广东广州 510635;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广东省水动力学应用研究重点实验室,广东广州 510635;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广东省水动力学应用研究重点实验室,广东广州 510635【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TV211+1.1地下水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水量稳定,水质好,是农业灌溉、工矿和城市供水的重要水源之一。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26•【字号】粤府办[2011]89号•【施行日期】2011.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1〕89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水利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广东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粤发〔2011〕9号)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我省水资源节约保护工作,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全省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突出抓好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
现制定以下方案: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省水利工作会议和中发〔2011〕1号文、粤发〔2011〕9号文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核心任务,把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主线,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等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体系和监控体系。
严格执行水资源管理责任制,逐步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指导原则。
--民生优先,人水和谐。
坚持以人为本,以建设现代化民生水利为目标,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资源问题。
广东省地下水功能规划(全文)
富水性及开采条件、地下水水质状况、生态环境系统类型及其保护
6
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
的目的要求、地下水开发利用状况、区域水资源配置对地下水开发 利用的需求、国家对地下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及保护的总体部署等。 2.2.1 开发区
开发区指地下水补给、赋存和开采条件良好,地下水水质满足 开发利用的要求,当前及规划期内(2030 年,下同)地下水以开发 利用为主且在多年平均采补平衡条件下不会引发生态与环境恶化现 象的区域。开发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地下水二级功能区
名称
代码
名称
代码
集中式供水水源区
P
开发区 1
分散式开发利用区
Q
生态脆弱区
R
保护区 2
地质灾害易发区
S
地下水水源涵养区
T
不宜开采区
U
保留区 3
储备区
V
应急水源区
W Βιβλιοθήκη 2.2 浅层地下水功能区划 地下水功能区划分的主要条件包括:地下水补给条件、含水层
④现状或规划期内,日供水量不小于1万m3的地下水集中式供水 水源地。
2.分散式开发利用区指现状或规划期内以分散的方式供给农村 生活、农田灌溉和小型乡镇工业用水的地下水赋存区域,地下水开 采方式为分散型或者季节性开采。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全省水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问题的若干意见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全省水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问题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2.22•【字号】粤府[2008]13号•【施行日期】2008.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全省水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问题的若干意见(粤府〔2008〕13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优化水资源配置,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就做好统筹全省水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统筹全省水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1.水资源是人类社会的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
广东省是水资源大省,但在水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全省人均占有本地水资源量为2100立方米,低于全国人均2200立方米的水资源占有量;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配置不尽合理,供需矛盾和局部洪涝、干旱灾害日趋突出;部分地区水污染恶化趋势未得到有效遏制,生态恢复与生态建设力度不够;水资源利用效率总体偏低,管理体制和机制不能完全适应统筹水资源需要等。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合理配置、利用、保护和节约水资源,统筹城乡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2.主要目标。
到2010年,基本建立全省城乡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初步实现水资源综合利用与人口、环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至2020年,全省城乡供水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实现以生态安全、社会安全和经济安全以及人水和谐为主要标志的水利现代化,基本实现全省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生态安全目标。
到2010年,省内主要河道内生态需水量保证率达到80%;主要江河国控和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其中山区达到90%以上;全省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其中山区达到98%,保持主要水资源地水质不低于Ш类;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达到90%以上;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以上,其中山区达到50%以上;湿地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84.9万公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水资源综合规划的批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水资源综合规划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21•【字号】粤府函[2011]265号•【施行日期】2011.09.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水资源综合规划的批复(粤府函〔2011〕265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局、气象局: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关于上报〈广东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报批稿)〉的请示》(粤发改农经〔2011〕120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广东省水资源综合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新时期的治水方针,按照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和省水利工作会议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统筹兼顾、综合管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通过水资源的合理开发、高效利用、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综合治理和科学管理,确保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实现我省水资源与人口、经济、环境、生态的协调发展,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三、通过实施《规划》,到2020年,全省万元GDP用水量比2005年下降50%左右,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达0.65以上;全省水功能区水质基本达标,主要江河国控和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98%,城乡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8%;城市和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分别达到100%和90%,基本实现水利现代化。
到2030年,全省万元GDP用水量比2005年下降80%左右,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达0.70以上;全省水功能区水质全部达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实现水资源与环境生态的良性循环。
四、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广东省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及特点
广 东 水 利 水 电
GUANGD ONG WA T ER R ES 0URC E S AND HYDR OP OW E R
N0 .1 2
De e .2 0 1 4
广东省地下水开发 利用现状及特点
刘 画眉 ,黄 武平 ,黄 东 ,张 政 ,岑 栋 浩
粤东 潮汕 平原 等地 。
根据 《 广东 省地 下 水保 护与 利 用规 划 》( 2 0 1 1年 ) ,
广东 省 多 年 平 均 ( 1 9 8 0 -2 0 0 0年 ) 浅 层 地 下 水 资 源 量
山 、深圳 、东莞 等市 取水井 数量 较少 ,均在万 眼 以下 。
从 全省 地下 水取 水 井 地 区分 布 特 点来 看 ,取水 井 数 量较 多 的是广 东两 翼 及 山 区 ,珠 江 三 角 洲 地 区取 水
4 5 0亿 m ,其 中 山丘 区 4 0 6亿 m。 ,平 原 区 4 6 . 4亿 m ,
山丘 区与平原 区之 间 的重复计 算 量 为 2 . 6亿 m 。珠 江 三角 洲平 原 、潮汕 平 原及 粤西 雷 州 半 岛 等 三大 区多 年 平均 浅层 地下 水 资 源 量 分 别 为 1 7 . 6亿 m 。 、6 . 5亿 n l
富 ,则地下 水开 采较 少 ,取水 井少 。
和2 1 . 0亿 m 。全 省 多年平 均浅 层地 下水 可开 采量
4 1 1 . 4亿 m ,其 中 山丘 区浅 层 地 下 水 可 开 采 量 3 8 0 . 5 亿m ,平 原 区浅层 地下 水 可 开采 量 3 0 . 9亿 m 。 。深 层 ( 含 中层 ) 地 下 水 开 发 利 用 主要 分 布 在 雷 州 半 岛 地 区 , 且 开采 规模较 大 ,开 发 利 用 历 史较 长 。雷 州半 岛深 层
广东省湛江市地市地下水开发利用保护规划
第二章湛江市城市地下水概况第一节自然地理概况湛江市位于雷州半岛东北部,地理坐标:东经110º07'00"~110º38'19",北纬20º50'00"~21º27'00",市区行政区划包括霞山、赤坎、坡头、麻章及东海岛经济开发试验区。
陆地面积1460km²(图1)。
湛江市是广东省西部经济、交通、文化中心。
湛江港是我国八大港口之一,是我国大西南主要出海口,随着我国开发大西南经济战略的实施,湛江市在我国的位置显得更加重要,随着湛江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以港口为依托的“大港口、大工业、大市场、大发展”的发展战略逐步实施,湛江市的经济正在高速持续向前发展。
一.地形地貌湛江市城市以台地、平原地形为主,北东及中部平岭一带地势较高,向南、东南至沿海逐渐降低。
西北高阳、志满一带为火山岩台地,标高20~100m,最高点高阳笔架岭为176.7m;东部龙头一带为基岩台地,标高20~50m,最高点龙头笔架岭100.4m;中部平岭及东海岛西部以侵蚀~剥蚀台地为主,地形切割强烈,高差较大,标高20~100m。
三岭山、牛母岭最高分别为142.1m,108.7m;麻章、太平、东海岛西部为冲洪积平原或海蚀阶地,地形平摊开阔,标高20~40m;南三岛及河谷低地为堆积平原,标高一般小于20m;硇洲岛中部高,向四周降低,中部最高点灯塔处标高为82.5m,沿海岸带标高5~10m。
海岸低地及海漫滩标高一般小于5m。
二.水文与气象(一)水文1. 河流流入湛江市的河流多为源近流短的季节性小溪流,较大的河流有:城月河:发源于遂溪县大塘,集水面积345km²,河长37km,坡降0.33%;通明河:发源于雷州市客路镇东坡村,集水面积225km²,河长26km,坡降0、64%。
此外,还有旧县河、北月河、南柳河、文保河、北桥河等季节小溪。
2. 湖泊、水库湖光湖:位于市郊湖光镇,为一破火山口,积水成湖,东西长2km、南北宽1.8km,面积约3.75km²,水深10~15m,最深达32m,总库容3055万m³。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23.11.28•【字号】粤水规范字〔2023〕3号•【施行日期】202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水利(水务)局,厅直属(直管)各单位:为加强对水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保障水工程建设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的要求,我厅制定了《广东省水利厅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水利厅2023年11月28日广东省水利厅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审查权限及范围第三章申请、受理及审查程序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水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保障水工程建设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江河、湖泊上新建、扩建以及改建并调整原有功能的水工程,《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明确由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负责办理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除外。
本细则所称水工程,是指水库、拦河闸坝、引(调、提)水工程、堤防、水电站(含航运水电枢纽工程)等在江河、湖泊上开发、利用、控制、调配和保护水资源的各类工程。
第三条水工程未取得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第二章审查权限及范围第四条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实行分级管理。
下列范围内的水工程,由省水利厅负责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审查签署和监督管理:(一)鉴江干流及河口:从信宜文昌水陂起,经高州、化州、吴川,至鉴江供水枢纽闸坝的干流河道;鉴江供水枢纽闸坝下至出海口河道。
广东省人民政府授权发布全省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告-
广东省人民政府授权发布全省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告正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授权发布全省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告水土保持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为了防治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特划定我省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和重点治理区,由省人民政府授权,现予通告,并于通告之日起施行。
一、重点预防保护主要指北江和东江上游地区,包括韶关和清远市管辖的所有县(市、区);广州的从化市;惠州的龙门县;河源的和平、连平、东源、龙川县。
土地面积5.38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5052平方公里。
本区以保护现有植被为重点,禁止乱开滥垦和对林木的无序采伐,同时做好局部水土流失的治理工作。
二、重点监督区主要指珠江三角洲及南部沿海地区,包括深圳、珠海、汕头、佛山、东莞、中山、江门、阳江、揭阳、汕尾市管辖的所有县(市、区);以及广州的增城、花都、番禺市、惠州的惠阳市、博罗县;湛江的徐闻县、遂溪县、吴川市、雷州市;潮州的潮安县;肇庆的高要市。
茂名的茂南区、电白县,云浮的云城、云安县矿区,列为重点监督点。
土地总面积6.92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4021平方公里。
本区在做好局部地区水土流治理的同时,重点做好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因修路、采石、房地产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三、重点治理区主要指梅州、河源、云浮、茂名市管辖的所有县(市、区);肇庆的广宁县、封开县、怀集县、四会市、德庆县;以及惠州的惠东县,湛江的廉江市,潮州的饶平县。
韶关的南雄市、始兴县,清远的连州市,汕尾的陆丰县,湛江的雷州市,揭阳的惠来县、普宁市,汕头的南澳县列为重点治理点。
广东省城市供水管理规定
广东省城市供水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5】号一九九八年一月十八日)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供水管理,保障城市生活和生产用水需要,根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城市供水,是指城市公共设施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
凡在本省从事城市供水工作和供水管理工作,使用城市供水的用户,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城市供水应当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的原则,合理开发和利用水资源,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城市供水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内城市供水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第五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制定有利于城市供水发展的政策,鼓励城市供水的科学技术研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推广先进技术和设备,保障城市供水的科学技术水平不断提高。
第六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和流域或者区域水资源综合规划,制定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供水发展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规划制定供水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用水单位开展水平衡测试,合理评价用水水平,制定城市用水定额、行业综合用水定额和单项用水定额,对城市用水实行定额管理。
第七条凡需取用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必须先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方可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部门申请取水许可。
严禁超计划取用地下水。
在地下水已经超采的地区,应当采取保护措施,防止地面沉降。
取用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缴纳水资源费。
第八条新建、扩建、改建城市供水工程,按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批后,方可进行建设。
10万立方米/日以上(含10万立方米/日)规模或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供水工程,必须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10万立方米/日以下规模或投资额5000万元以下的供水工程,由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广东地下水规划
《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划定了我省地下水开发利用红线,是 指导我省地下水管理的基础平台,与业经省政府批准的《广东省地 表水功能区划》相配套,是我省实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的重要基础 依据。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是地下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的 重要基础依据,是开展地下水取水许可和建设项目开采地下水水资 源论证等工作的基础依据,是地下水合理开发、有效保护和管理的 科学依据,是实现我省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的重要保障。
2 地下水功能区划分体系
2.1 地下水功能区划分体系 地下水功能保留区 3 类,主要
5
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
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用水和生态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体现国家对地下
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总体部署。在地下水一级功能区的框
架内,根据地下水资源的主导功能,再划分为 8 类地下水二级功能
①补给条件良好,多年平均地下水可开采模数不小于2 万m3/a.km2 ; ②地下水赋存及开采条件良好,单井出水量不小于 10m3/h; ③地下水矿化度不大于 1g/L; ④地下水水质能够满足相应用水户的水质要求; ⑤多年平均采补平衡条件下,一定规模的地下水开发利用不引起 生态与环境问题; ⑥现状与规划期内具有一定的开发利用规模。 按地下水开采方式,地下水资源量、开采强度、供水潜力和水质 等条件,开发区划分为集中式供水水源区和分散式开发利用区 2 类 二级功能区。 1.集中式供水水源区指现状或规划期内供给生活饮用或工业生 产用水为主的地下水集中式供水水源地。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划分 为集中式供水水源区:
广东省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概况
广东省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概况(江火荣) 时间:2001-08-07 14:39:04 来源:《水问题论坛》2001-2放大缩小打印广东省地下水资源开采程度还不高,1997年现状年总供水量441亿m3中地下水供水量21.64亿m3,仅占5%。
全省大多数地区不开采地下水,仅在平原区中的湛江市和广州市的广花地区较多开采地下水。
开采地下水较多的一些地区,由于过量开采,引发了一系列环境地质问题。
广东省虽然地表径流比较丰富,但时空分布不均匀,地下水资源作为地表水资源的补充,应合理开发利用。
1 地下水开发利用及超采状况1.1 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广东省1997年地下水开采量为21.64亿m3,其中中、深层水为4.65亿m3地下水开采量占可开采量的5%。
地个水开采量中农田灌溉、林牧渔业、城镇工业、农村工业、城镇生活、农村生活用水总量分别为3.03亿m3、0.66亿m3、3.15亿m3、2.08亿m3、2.21亿m3、10.51亿m3。
现状年地下水开采量详见表1、表2[1]。
全省地下水开采集中在湛江市的雷州半岛地区、广州市的广花地区,属平原地区。
山丘区开采很少,只有韶关的韶关市、马坝地区及清远的英德等地开采较多。
全省共有地下水开采集中的水源地23个,其中湛江市8个,广花盆地15个。
这些水源地及上述山丘区的韶关、马坝、英德等地有较多用水大户,这些自来水厂、矿山及大的工厂开采地下水的机井往往是包括中深层的,日出水量一般有几千吨,甚至过万吨,如湛江十大自来水厂,日取地下水量约20万m3,机井80眼,湛江发电厂,目前日取水量约1万m3,湛江化工厂,日取水量约1.6万m3。
韶关钢铁厂历史上最高日取水量15304m3,红工矿务局日取地下水量13357m3,英德玻纤厂日取水8297m3等等。
广花地区则有较多的地下水开采集中的水源地,虽没有上述那么大的用水大户,但水源地都是以镇为核心,连同人口集中的郊区农村,开采量也是很大的,如江村水源地日开采量43749.8吨,新华水源地15150吨,肖岗水源地11583.3吨等。
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印发)09.21
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广东省水利厅二○○九年八月前言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广东省地下水资源管理,合理开发、有效保护地下水资源,保障地下水供水安全、生态与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有关规定,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地下水功能区划定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05]386号)部署,经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广东省水利厅委托广东省水文局和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共同编制了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
依据水利部《全国地下水功能区划分技术大纲》要求,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主要定位为浅层地下水,但考虑到湛江市主要以开采深层地下水为主,因此结合《广东省地下水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增划了湛江市深层地下水功能区。
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以水利部《全国地下水功能区划分技术大纲》为依据,以水文地质单元为基础,结合区域地下水主导功能,划分地下水功能区,制定各功能区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目标。
地下水功能区划分为一级区和二级区。
其中,一级功能区划分为开发区、保护区、保留区三类,主要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用水和生态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体现国家对地下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总体部署;在一级功能区的框架内,根据地下水的主导功能,划分为集中式供水水源区、分散式开发利用区、生态脆弱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地下水水源涵养区、不宜开采区、储备区和应急水源区共8类地下水二级功能区。
地下水二级功能区主要协调地区之间、用水部门之间和不同地下水功能之间的关系。
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成果共划分236个地下水功能区。
其中浅层地下水功能区228个,包括62个分散式开发利用区、1个生态脆弱区、31个地质灾害易发区、90个地下水水源涵养区、20个不宜开采区、13个储备区和11个应急水源区;深层地下水功能区8个,包括5个集中式供水水源区,1个分散式开发利用区及2个地下水水源涵养区。
针对每个功能区,明确了相应的水量、水位和水质保护目标。
2009年5月18日,广东省水利厅以《关于报请批准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的请示》(粤水资源〔2009〕9号),将业经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并征求全省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以及省国土资源厅、建设厅、农业厅、环保局、地质局等有关部门意见后编制的《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上报省政府。
广州市地下水保护和修复行动方案
广州市地下水保护和修复行动方案一、总体思路坚持保护优先的总体方针,加大对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和监管力度,边调查边治理,综合防治,着力解决地下水污染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地下水这一后备水源的环境安全。
健全法规标准,完善政策措施,逐步建成以防为主的地下水污染防治体系,保障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通过实施地下水保护和修复行动方案,到2020年底,确保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全面提升,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理和防范,污染趋势基本遏制。
三、主要任务(一)制定完善地下水保护政策和规划1、制定完善地下水法律法规。
依据国家和广东省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广州市地下水管理条例。
依据划定的广州市禁采区和限采区,制定广州市禁采区、限采区管理办法。
研究相关配套措施,制定实施办法。
2020年底前完成相关任务。
2、编制地下水相关规划。
依据《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和《广东省地下水保护与利用规划》,结合本市实际,2020年底前编制实施广州市地下水保护与利用规划。
3、抓紧建立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制度。
按照本市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有关规划,明确各区地下水开发利用总量控制指标和水位控制目标,制定年度地下水开采计划。
2020年底前,编制广州市地下水取水总量与水位控制方案。
4、严控地下水超采。
在地面沉降、地裂缝、岩溶塌陷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发利用地下水,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严格控制开采深层承压水,地热水、矿泉水开发应严格实行取水额许可和采矿许可。
编制地面沉降区、海水入侵区等区域地下水压采方案,对全市地下水利用现状开展评估。
2020年底前关闭未经批准的生产或商用水井。
2020年底前,编制实施广州市地下水取水许可管理方案。
2020年底前,编制实施广州市地面沉降区综合防治方案。
5、加大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力度。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9号),完成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调整工作。
广东 地下水标准
广东地下水标准一、地下水质量广东地区的地下水质量应符合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的要求。
根据该标准,地下水质量应分为五类,从Ⅰ类到Ⅴ类,其中Ⅰ类水质最好,Ⅴ类水质最差。
为了保证地下水质量,应加强地下水污染源的监管和控制,防止地下水受到有害物质的污染。
二、地下水水位广东省内的地下水水位应符合《广东省地下水保护与利用规划》的要求。
该规划规定了各地市的地下水水位控制标准,以保证地下水的可持续利用。
对于超采地区,应采取限制取水措施,逐步恢复地下水水位。
三、地下水取用在广东省内取用地下水,应按照《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未取得取水许可前不得取用地下水。
对于大规模取用地下水的项目,应进行水资源论证,确保取水不会对当地的水资源造成不良影响。
四、地下水监测广东省内的地下水监测工作应由各级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监测内容应包括地下水水位、水质、开采量等指标,及时掌握地下水动态变化情况,为地下水的保护和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五、地下水保护为保护广东省内的地下水资源,各级政府应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对于严重超采地区,应采取禁采或限采措施,防止地下水资源的枯竭。
同时,应加强地下水水源地的保护,确保供水安全。
六、地下水污染防治防治地下水污染是广东省的重要任务之一。
各级政府应加强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等污染源的监管,防止污水渗入地下。
对于已经受到污染的地区,应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源,恢复地下水质量。
七、地下水管理广东省内的地下水管理工作应由各级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应建立健全的地下水管理制度,规范取水、用水行为,加强执法力度,确保地下水的可持续利用。
同时,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地下水管理工作。
八、地下水利用与调配在保证供水安全的前提下,广东省内应充分利用地下水资源。
各级政府应根据当地的水资源条件和用水需求,合理调配供水水源,提高供水效率。
同时,应加强节水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节水意识,减少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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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以水利部《全国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技术大纲》为依据,坚持地下水保护优先、合理开发的原则,以省政府2009年批复的《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为基本单元,对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进行了分析评价,划定了地下水超采区,编制了地下水保护与利用方案,明确了地下水超采区控制和治理目标任务,提出了地下水保护、利用与治理修复等综合保障措施。《规划》划定湛江市区的硇洲岛、霞山区和赤坎区为全省三个地下水超采区,是地下水资源治理保护的重点区域,也是执行地下水超采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依据。
本站讯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日前水利厅印发了《广东省地下水保护与利用规划》(粤水资源函〔2011〕377号,以下简称《规划》),要求全省各市、县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全面加强广东省地下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严格执行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制度以及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论证制度,加强地下水功能区水位、水质管理,遏制地下水超采,促进全省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同时要求湛江市应按照规划划定的三个超采区(湛江市霞山区、赤坎区和硇洲岛)要求,切实做好超采区地下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实现地下水的采补平衡,改善地下水生态环境。
《规划》的实施,划定了广东省地下水开发利用的红线,为依法审批地下水取水许可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提供重要的科学依据,为开展地下水保护、开发利用、治理修复和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对进一步保障全省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实现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意义。与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相配套,是广东省实行最严格的地下水资源管理的重要基础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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