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目标计划和质量保证预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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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目标计划和质量保证预控措施

一、质量目标计划:

以ISO9002质量标准为核心,建立项目部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质量体系要素和职能分配,明确质量体系各部门和施工生产各环节的质量职责,使施工中涉及质量保证体系的要素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工程质量目标:

确保工程质量一次交验分部分项合格率达100%。达优质结构奖。

施工方针:

针对本工程量较大、工期紧、质量要求高的特点,加强过程管理,努力做好协调工作,围绕满足合同工期,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的目的采取各种技术措施,严格监督、检查、验收各工序施工质量,自觉接受甲方、监理、设计、质检站等单位的监督、检查,顺利实现施工的预期目标。

二、质量保证预控措施:

1、质量保证体系:(后附图)

施工现场严格按照三体系的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文件进行操作,健全质量管理保证体系,严格依照勘察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精心施工,并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检查。

2、质量监督体系:(后附图)

由质检站负责质量监督评定,由建设单位工地代表、监理工程师、设计院工地代表、施工单位组成质量监督体系,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和评定。

3、工程技术质量体系控制网络图:(后附图)

4、技术保证:

(1)项目部应根据本工程特点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项目质量计划》,明确项目的质量目标、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职责、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方法和检验试验的方法,用以指导项目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

(2)组织施工技术人员和施工班组,认真学习和熟悉图纸、施工规程规范和标准,了解施工应达到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3)施工前,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对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尤其是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安装要求,交底要求有文字说明,也要有图示,以便于班组施工。5、人员保证:

调入本项目部的劳动力、专业生产技术工人由公司选调,管工,焊工、电工、起重工、机操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殊工种安全操作证,专业工种必须持有上岗技术能等级证,普工应有建筑安装工地务工经历、配合技工作业的基本技能和安全生产常识。

6、施工机具保证:

所有施工机具在进场前应进行维护、保养并经技术试验合格。在用的机械设备应支持定人、定机、定岗位的专人责任制和机械操作人员持证上山岗制,做好设备的例行保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7、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保证:

(1)项目部所有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均须按照《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程序》的要求进行管理,按规定采购、核定、校准、使用、维护和保管,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以便能作为证实工程质量符合指定要求的可靠依据。

(2)项目部应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建立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台帐和检定计划,按时送

检。当发现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处在未校准状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送检,对已测的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定,确定是否重新检测及范围。

8、材料设备保证:

(1)项目物资管理部门应对所有提供与工程质量有关的物资分供方的质量保证能力,按《分供方评定控制程序》进行初步评价,由项目经理审批后,建立项目部合格分供方名单,应把合格分供方作为供货来源。

(2)材料设备部门应按照《进货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的规定,组织对进货物资(包括甲供材料设备)进行检验和试验,保证未经检验,或未验证合格的材料设备不投入使用和加工。

9、施工过程控制:

(1)(工长)应按技术规范和工艺标准(或工法)对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和质量控制点,应编制关键工序作业指导书(或工艺卡),并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监控。

(2)施工班组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规程规范和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精心施工,消灭质量通病,保证每个分项合格,观感美观。

(3)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自检、专检、交接检”制度,开展“三工序”活动,即“检查上工序,保证本工序,服务下工序”,严把质量关,把存在的问题及时消灭在施工的过程中。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经过仔细检查,做好记录,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证认可。

(4)对焊接、大型设备吊装,耐压试验等特殊过程,必须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技术方案,配置使用合适的制造安装机具,在满足施工要求的环境条件下,由持证上岗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施工中对主要参数和过程进行监控。

(5)项目部应建立月、季质量检查制度由主管质量的项目部领导组织,对工程质量进行

监督检查,对查出的质量问题填写“整改通知单”,通知有关人员限期整改,整改后由质检员确认。

10、检验和试验控制:

(1)(工长)或质检员根据检验和试验项目及施工过程,负责及时组织施工过程中的检验和试验,(工长)、班组长及质检员分别做好相关记录,以作为检验标识和质量记录。

(2)施工过程(工序)在施工班组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方能转入下道工序进行交接检查,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又未经修正的工序,不得转入下道工序。

(3)重要施工过程、部位或停止点(如压力试验、灌水试验、隐蔽工程、电气缘试验及接地电阻试验、单机试运转、系统调试等)均需在项目部自检合格后,通知监理监理师检查,认可后,方可继续施工。

(4)现场施工的一般过程试验,由(工长)组织实施,项目部质检员和监理工程师参加;需要无损检测、电气等项目的试验时,由项目部调试中心组织实施。所有试验都应填写试验记录,并有质检员、监理工程师签字。

(5)随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完成,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进行质量检验评定。

(6)按合同规定的工程项目完成后,项目部组织自检,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业主申报竣工验收,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11、不合格品的控制:

(1)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发现材料设备(包括甲材料)、工序或产品不合格时,应立即向(工长)报告,(工长)确认后填写不合格报告,通知项目部技术、质检、材料部门和负责人(如甲供材料设备不合格,还应通知业主供货部门和技术部门),对不合格品进行鉴别,经鉴定的不合格材料应隔离堆放并悬挂不合格标签,对不合格过程,应悬挂不合格工序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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