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劳动纪律管理的通知》

《关于强化劳动纪律管理的通知》
《关于强化劳动纪律管理的通知》

《关于强化劳动纪律管理的通知》公司各单位:

在近期炼化板块组织的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抽查中,暴露出部分炼化企业存在干部值班不到位、违反劳动纪律、队伍管理松懈等突出问题,这些问题在公司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当前,公司正处于含硫原油加工配套主要装置开工和生产挖潜增效的关键时期,各单位要认清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保持严格管理的高压态势,毫不松懈地强化劳动纪律管理、狠抓队伍作风,促进开工投产和生产经营安全、环保、平稳、高效。具体要求如下:

一、严格干部值班,严肃劳动纪律

建立公司、部门两级干部值班和劳动纪律检查制度,通过层层组织内部抽查和暗访,集中整治干部值班不到位、值班记录不全、操作岗位夜间睡岗、不按时巡检等问题。对严重违章违纪行为,按照规章制度严肃处理,并进行通报和曝光,促进队伍作风转变。

二、加强教育引导,狠抓责任落实

充分利用专题会、交接班会等多种途径,加强安全生产形势教育,增强员工的危机感和紧迫感;加强遵章守纪教育,提高员工的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各单位作为本单位员工管理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狠抓责任落实,加强劳动纪律监督检查,加大考核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三、严格考核奖惩,杜绝违纪行为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和工作纪律的,根据股份公司相关规定并参照兄弟企业做法,严格考核奖惩。

1.对公司检查发现一般违反劳动纪律的(指上班期间打盹、玩手机、打游戏、吃零食、未按时巡检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视问题性质和严重程度按照2~5分/人次对部门进行考核,同时按照考核部门分值的3倍对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考核扣分,并在公司进行通报。

2.对炼化板块检查发现一般违反劳动纪律的,加重处罚,当事人待岗半年,待岗期间只发基本工资,同时扣所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1个月奖金。

3.对发现脱岗、睡岗、酒后上岗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的规定进行处罚。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劳动纪律对于炼厂安全平稳生产的极端重要性,细化内部劳动纪律考核管理制度,强化员工劳动纪律管理,促进员工养成良好习惯,加快培养一支作风扎实、纪律严明的员工队伍。

附件1:关于强化现场管理狠抓队伍作风的通知(油炼化[xx]52号)

附件2: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

人事处

xx年8月27日

第二篇:关于强化劳动纪律的通知关于强化劳动纪律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近期发现个别员工纪律松散,迟到、早退现象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特制定本制度通知如下:

一、凡是实行上、下班打卡的员工,自三月三日起必须打卡,未打卡者应及时向考勤管理人员说明情况,否则按旷工处理;

二、按要求应打卡者,如卡丢失或卡消磁者,及时说明原因并到二楼陈艺文处补办新卡;

三、工作时间外出,没有请假条,并不执行打卡制度者罚款100元,同时对举报者给予奖励;

四、中午出、入厂必须打卡,不打卡者按迟到、早退处理,罚款20元;

五、车间一线员工,上、下班必须按公司规定时间进厂、离厂,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因工序衔接临时安排工作时间的需车间主管批准;

六、员工请事假,按照请假程序填写请假条,未经主管领导批准者,按旷工处理。

东港市辽成机械有限公司

办公室

xx年四月八日

第三篇:

为强化劳动纪律管理劳动纪律

为强化劳动纪律管理,增强员工劳动纪律性,特制定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一、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溜岗,不睡岗,违者每次

罚当事人20元;

2、上班必须按公司规定正确穿戴工作服,且不得穿戴工作服出入车间,违者每次罚50元;

3、禁止员工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200元;

4、上班时间禁止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20元。

违反以上规定除处罚当事人外同时对违纪者的直接上级按处罚金额的50%进行处罚。迟到、早退、脱岗、窜岗、睡岗30分钟以上者当天(班)一律按旷工处理。

5、员工在工作日中间原则上不饮酒,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分管领导同意)饮酒后原则上应不再上班。违者可给予批评或处以50元/次的经济处罚。

6、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对当事人处以100元/人次的罚款,情节较严重、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旷工违纪者,旷工期间考勤不计,另旷工1天扣发三日工资。如全月旷工累计达3天及以上者,扣发当月10天工资及全部奖金,并处留厂查看处分,连续旷工7天或全年累计达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除名处理,旷工7天扣罚一月工资。

8、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视情节扣发当月的全额工资或全部未发工资,并予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9、对危害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破坏企业生产工作秩序和

治安的行为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发挥应有的作用,给企业造成损失者,经调查核实后,视情节给予扣款、调离岗位、降级、降职处分。属专职工作人员失职者,从重或加重处罚。

10、员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根据其情节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11、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在员工中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其作出警告、罚款、降级降职、开除的处分,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12、以上未列及的可参照公司其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国家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公司给予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30元处理:

1、员工出厂,除正常下班时间以外必须持有出门证(出门证需注明出厂时间和返回时间同时门岗要做好登记);无出门证出厂门卫值班人员有权拒绝进出厂或报公司处理;

2、着装得体,禁止穿拖鞋上班(包括无跟凉鞋);不合着装要求的,值班人员有权拒绝入内,班组不得安排生产作业;

3、员工车辆(自行车、摩托车、汽车)不按公司指定区域乱停、乱放的;

4、不允许迟到/早退;员工上班前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工作时间;未到休息时间提前离开岗位的视同早退;

5、上班期间,员工个人来客来访一律在门卫室接待;工作时间

内非业务需要,禁止工作时间用手机上网玩游戏;

6、不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的;

7、不按规定确定产品状态标识或者自行改动状态标识,造成生产混乱的;

8、未经许可,非对应职能人员进入公司的重要场合,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的。重要的场合例如:食堂后厨、仓库、生产车间等。

9、工作期间溜岗、串岗、离岗超过10分钟至30分钟内的视为迟到;

10、工作期间,消极怠工,吃零食,打闹嬉戏或进行娱乐活动,大声喧哗干扰他人工作等的。

11、没有健康的卫生习惯,破坏公司环境卫生的;

12、不爱护公物,浪费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损失轻微的;

13、员工不按规定做好日常的机器、设备的保养工作的;

14、操作机器、设备时,不遵守技术操作规程的;

15、设备、设施、工具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员工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处理,不及时告知班组长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盲目操作的;

16、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不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造成公司损失的;

17、在生产、仓库等禁止吸烟区吸烟的,造成损失的并根据损失大小给予处分;

18、下班时不整理作业现场,不搞好工作场地卫生,不关好门、

窗、灯具的;

存在以下行为的,公司给予记过一次、罚款50元内处理:

1、警告达到二次的;

2、不经批准,擅自休假造成旷工的(矿工除扣发工资外,可视情节根据规定进行处罚);

3、在考勤上弄虚作假的;

4、不酒后上岗;

5、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不违章指挥,不违章蛮干;

7、不打架斗殴,不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

8、不聚众赌博;

9、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10、不起哄滋事;

11、不准在员工中散布及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

12、不准组织工人停工和存在某种抗议的情况出现。

二、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警告,记过,降(职)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等)以及经济处罚(处罚同上):

1、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

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3、玩忽职守,违反安全规定,或者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章施工等造成事故的,或使职工生命和身体健康受到伤害和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

4、工作不负责任,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5、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特别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三、处分的目的。严明纪律,规范管理。

四、处分的原则。依据事实,惩责相当。

五、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职)级,辞退,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依据奖惩规定给予一次性经济处罚。

六、处分条件

1、不执行上级的命令和指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2、消极怠工,无故不参加学习、工作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3、无故旷工或者逾假不归,时间较短、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时间较长、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

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4、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5、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起哄滋事、聚众赌博等妨碍正常生产工作秩序,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6、打架斗殴或者聚众闹事,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7、在员工中散布及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或组织职工停工和抗议,在公司造成极坏影响的,直接给予开除处分;

8、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造成责任事故或者其他损失,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9、违反公司保密规定,造成失密或者泄密,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10、工作失职,造成公司财物丢失、产品质量严重下降或产品损毁,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11、盗窃、诈骗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

重的,给予降职(级),辞退处分;情节较重在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开除处分;

12、其他方面违反纪律,其性质、情节同上列违纪行为相当的,分别给予警告至除名处分。

七、对职工给予辞退和开除处分,须经主管副总经理以上级别参加的会议讨论通过或报副总经理级以上领导审批。

八、对于受到撤职处分的职工,同时降低其工资级别。

九、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会议讨论通过或宣布。

十、职工受到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者被除名,公司应当书面通知本人,并且记入本人档案。对受处分者应当说服教育,热情帮助,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歧视、侮辱。

第四篇:关于强化门卫及劳动纪律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强化门卫及劳动纪律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分厂、车间、部室及广大员工:

为挑战严峻纺织形势,倡导企业文化,塑造团队管理形象,提高企业执行力,保障企业安全稳定发展,决定进一步强化门卫及劳动纪律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严格落实胸卡佩戴制度

凡员工出入生产区必须按规定规范佩戴胸卡,未佩戴胸卡不得出入生产区大门。对未佩戴胸卡的上下班人员,在门岗专用登记表上登记签字确认后,统一在最后时点集中准入(出)。

二、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联系登记》、员工班中外出《工间出入证》、《哺乳证》制度

1、外来人员按公司《会客制度》执行,凭《会客单》出入。

2、员工班中外出执行《工间出入证》、《哺乳证》制度,车间员工班中外出必须持由车间主任、调度或分厂值班干部签批的《工间出入证》方可出厂,部室人员由部长签批;主任(主管、部长)以上的人员外出必须持分厂厂长(战线领导)签批的《工间出入证》方可外出;《哺乳证》由党群部计生办审批,持《哺乳证》人员外出时必须在专用登记表上签字。

3、下班和乘坐班车的员工,必须自觉接受保卫值班人员检查;凡持手提包、挎包(背包)的员工,必须自觉主动将包打开,接受检查。

三、对违纪人员的考核

1、凡未佩戴胸卡的人员,除每周在生产调度会议上公布外,保卫部每周统计汇总分报公司领导,并纳入对单位领导(主任、部长)、分厂厂长、战线领导的当月绩效考核。

2、对无视厂规、态度蛮横、不听劝阻、胡搅蛮缠,或污辱、谩骂保卫值班人员的,一经查证属实,按相关规定从严处理;情节严重的,除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外,上报上级部门给予治安处罚。

四、胸卡办理

为给员工提供高效快捷服务,杜绝假胸卡,公司决定简化胸卡办理流程,且原则上不单对员工个人办理。凡办理胸卡的员工,由所在

车间指定专人负责直接到保卫部办理。公司对新办胸卡执行内部密码编号制,对假冒胸卡进行查处,对私自制作、转借胸卡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五、本通知自xx年9月14日执行。

南阳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xx年九月九日

第五篇:关于强化劳动纪律管理的通知关于强化公司规章制度管理的通知

强化公司规章制度管理是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运行、满足客户需求、维护公

司和员工利益的最基本的制度保障,随意迟到、早退、旷工、擅自离开工作岗

位、不服从生产调度、打架、赌博、盗窃公司财产都属于严重违规行为,必将

严重冲击公司的健康环境,必须坚决给以制止。特公布以下通知:

1.每天上班迟到或早退5-10分钟,每次扣款10元;>10分≤15分钟每次扣

款20元;>15分≤20分钟每次扣款30元;>20分≤25分钟每次扣款40元;

>25分钟每次扣款50元;每个月迟到或早退累计≥3次的,每次扣款60元;

每年迟到或早退累计≥15次的,取消年终奖金。

2.弄虚作假替别人或请别人打卡的员工,第一次各扣款50元;第二次各扣款

100元;第三次按严重违规辞退论处。

3.无批假无故不上班的行为(员工突患急性病、意外事故、家庭成员紧急事情

除外)属于旷工。旷工每天扣款100元;连续旷工4天按自动离职论处;每年

累计旷工3天,取消年终奖金;每年累计旷工12天,按严重违规辞退论处。

4.员工已经接到生产任务通知,明知生产任务紧迫,无误旷工,已经构成完全

丧失作为一个员工的基本责任,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扣款500元,并

按严重违规辞退论处。

5.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5-10分钟时间每次扣款10元;>10分≤15分

钟每次扣款20元;>15分≤20分钟每次扣款30元;>20分≤25分钟每次扣

款40元;>25分钟以上每次扣款50元;每个月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累计≥3次

的,每次扣款60元;每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累计≥15次的,取消年终奖金。

6.为了确保实现生产计划及客户交货时间,满足客户的需要,必须严格实施生

产计划管理及急单预案管理,在生产调度过程中,各工序作业人员必须服从生

产调度安排,拒绝安排影响完成生产计划,第一次扣款100元;第二次调整工

作岗位;若拒绝调整工作岗位的按不能适应公司工作需要辞退论处。

7.坚决禁止员工由于工作产生意见问题发生打架事件,经确认首先动手打人的

一方按开除论处;打架事态严重的报案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处理。

8.员工盗窃公司财产或他人钱财,经报案调查确认后立即开除。

9.员工聚众赌博或参加六合彩等赌博活动,经调查确认后立即开除。

以上通知自xx年3月1日生效并实施,与公司《员工手册》有相抵触的

相关条文以本通知为准。发现违规行为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调查确认,并按本通

知规定公布处理结果。请公司全体员工共同遵守。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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