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塔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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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格式塔心理学

一、格式塔心理学的历史背景

(一)社会历史背景

格式塔心理学的整体观点有其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格式塔心理学发端于20世纪初的德国,当时德意志帝国迅速崛起,妄图征服世界,称霸全球,使世界各国都臣服于德意志帝国的整体。在这种社会历史条件下,德国的政治、经济以及文化科学等方面都倾向于整体的研究,心理学也不例外。1894年狄尔泰在《叙述和分析心理学》中,提倡从研究经验着的整体出发,反抗艾宾浩斯的分析心理学;1906年斯特恩在《人与物》中,也强调人格的整体性,反对传统的元素主义心理学。格式塔心理学不过是在这种总的社会历史的思潮下,在心理学里产生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二)哲学背景

格式塔心理学的产生受到德国哲学家康德的先验论和胡塞尔的现象学理论的影响。格式塔心理学把现象学作为它的理论基础,并以现象学的实验来研究心理现象。格式塔心理学也受到马赫的中立要素观点,怀特海的新实在论观点和L.摩尔根的突创进化论的影响。

(三)格式塔心理学也受当时自然科学重视整体研究的趋势的影响。

物理学的场的理论不但影响到生物学,对格式塔心理学更有直接的影响。1875年马克斯韦尔提出了电磁场理论,认为场不是个别物质分子引力和斥力的总和,而是一个全新的结构;并且指出,如果不参照整个场力,就无法确定个别物质分子活动的结果。在这一思想影响下,苛勒在《静止和固定状态中的物理格式塔》(1920)一书中,采取了物理学的场论,认为脑也是具有场的特性的物理系统,从而论证知觉与人脑活动是同型的。

(四)格式塔心理学的先驱

物理学家马赫提出形式元素说,他在《感觉的分析》一书中,把感觉当作一切科学研究的对象,并认为物理学所处理的声、光、温度的世界,也就是心理学所对待的声、光、温度的世界;同时他也注意到了一些关系的问题。在马赫和布伦塔诺的意动心理学影响下,厄棱费尔提出"形质"学说,把不能用一般的感觉所能说明的经验性质,称之为形质;他认为形质不是感觉的简单的凑合,而是感觉成分属于另一种组织形式的新的性质。这些对格式塔心理学理论的形成都有重要的影响。

二、惠太海默和格式塔心理学的建立

格式塔心理学的倡导者有惠太海默、苛勒和考夫卡,其中惠太海默是格式塔心理学最初的倡导者。

(一)似动现象的实验

20世纪初叶,心理学对视见运动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当时的心理学家认为视见运动必带有一组感觉,但惠太海默认为运动是一种可以认识的现象,不能把它看作感觉的集合。为了研究这个问题,1910年惠太海默发现了研究视见运动的一种新方法,苛勒和考夫卡也参与了这一实验。实验的结果表明,运动是一种现象,它是一个整体或完形,而不是感觉的一束。惠太海默把这种现象称为似动现象,或Ф(读作phi)现象。

惠太海默用可以控制不同时间间隔的速示器来呈现两条角度不同的光亮的直线,先后投射到黑色的背景上。他发现,如果两条直线的呈现时间之间有一最适宜的时间间隔(如60毫秒左右),那么被试实际看到的光线是从一处向另一处移动。这意味着,当物体并没有实际的物理运动时,运动知觉也会产生,这种现象就被称作"似动现象"。

(二)惠太海默对于似动现象的解释和格式塔心理学的建立

以前心理学家对运动知觉的解释,比如眼球运动说,后象混合说以及认为运动知觉是在感觉的基础上通过某种综合作用的产物这一学说,都无法解释似动现象,所以惠太海默提出了自己新的解释。

惠太海默认为似动现象说明运动知觉在机能上与静止的光亮知觉不同,它是一种新的现象,是一个整体,不是以孤立的二线所可解释的,即它是一个格式塔。格式塔所具有性质不存在于它的部分之中,而存在于整体之中。似动现象的关键即在于两个刺激在时间上发生了一种动的交互作用。

惠太海默也试图用某些中枢机制的机能来解释似动现象,提出了大脑交互历程说,认为似动现象是由于视觉皮层的不同区域接受了不同位置的光线刺激,因而在皮层的不同区域之间,产生了电流的动力的交互作用。但是罗克和埃本霍尔茨的实验证明这种解释不正确。

从似动现象出发,惠太海默认为在一切心理现象中,整体不是元素的总合,不可分析为元素,它先于元素,并决定部分。格式塔心理学的整体说便以此为出发点。1912年,惠太海默发表了论文《关于运动知觉的实验研究》,标志着格式塔心理学的建立。

三、格式塔心理学的体系

"格式塔"的涵义:格式塔(gestalt)意为形式或图形,广义的说,意为形态或要义,它是与冯特的内容心理学相对立的。中文译为"完形"。格式塔不是指孤立不变的现象,而是指通体相关的完整的现象。完整的现象具有它本身的完整的特性,它既不能割裂成简单的元素,同时它的特性又不包含于任何元素之内。

苛勒认为格式塔一词有两种涵义:一种是指事物所具有的一般属性,在这种涵义中,格式塔即形式;另一种涵义是指具体的个别的特殊的实体,形式只是它的属性之一。依据这种传统,格式塔说便是以格式塔为分离的整体。

考夫卡指出:假使有一种经验的现象,他的每一成分都牵连到其他成分;而且每一成分之所以有其特性,即因为它和其他部分具有关系,这种现象便称为格式塔。

惠太海默指出,格式塔理论的基本公式可表述如下:整体不决定于其个别的元素,而局部过程却决定于整体的内在特性。

(一)格式塔心理学研究的对象

1、苛勒的直接经验

格式塔心理学也以行为为心理学的对象,但在实质上并不否认意识。苛勒用"经验"为意识的同义词。苛勒用心理学和物理学相比较,认为物理学家研究物理现象,心理学家研究心理现象,都离不开直接经验。但物理学仅仅处理客观经验,而心理学要兼行处理主观经验;所以物理学可以采用客观的研究法和量的测量,而心理学则须满足于质的研究和推测。因此研究行为要以客观经验和主观经验互相印证,而华生的行为主义则根本否定了意识或经验。

2、考夫卡的行为环境

考夫卡认为心理学的对象除行为外,还有所谓的心理物理场。这个心理物理场含有自我和环境的两极性,而这两极的每一部分都各有它自己的结构。考夫卡又把环境分为地理环境和行为环境,地理环境就是现实的环境,行为环境是意想中的环境。他认为行为产生于行为环境,受行为环境的影响。

(二)格式塔心理学的同型论

格式塔心理学认为心理现象是完整的格式塔,是完形,不能被人为的区分为元素。惠太海默认为感觉元素不是自然而然观察到的现象,而是人为的抽象的产物。格式塔心理学家认为,自然而然经验到的现象都自成一个格式塔,这个格式塔是一个通体相关的有组织的整体,它不是部分之和,而部分也不含有整体的特性。格式塔不仅是一个有组织的整体,并且本身含有一定的意义,可以不受以前经验的影响。

格式塔心理学家认为,物理现象和生理现象都有同样格式塔的性质,因而它们都是同型的。既然物理现象与心理现象、生理现象与心理现象是同型的,那么它们之间就有着相对等的关系。比如,我们的空间知觉、时间知觉都是和大脑皮层内的同样过程相对等的。

格式塔心理学家把他们解决心物和心身关系的这种理论称为同型论。这种理论否定了心理是客观现实的反映,心理是脑的机能,并且带有浓厚的思辨和推论的性质,它实际上不过是身心平行论的翻版。

(三)格式塔心理学的研究方法

格式塔心理学家主张采用直接观察法,即不破坏自然经验的内省法。他们以直接经验为研究的对象,而直接经验是自然而然观察到的完整的现象,所以他们主张采取自然的观察法,而这种观察离不开直接经验,因而他们也并不否定内省法,只是反对人为的分析的内省法,认为这种人为分析有损于自然经验的完整。

格式塔心理学家也采用控制一定条件而自然进行观察的现象论实验法,比如鲁宾的两可图形的研究。他们认为经验是很难用数量来计算的,所以心理学不宜在年轻时期立即作量的研究,而只能对经验进行质的分析,并且量的研究也需要直接经验的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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