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能可与Xtrata世纪并购案徐静

合集下载

并购法律规制案例(3篇)

并购法律规制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并购已成为企业扩张和提升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然而,并购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复杂多样,如何确保并购的合法性、合规性,成为企业并购成功的关键。

本文以A公司收购B公司为例,分析并购过程中的法律规制,旨在为我国企业提供借鉴和参考。

二、案例背景A公司是一家成立于1990年的国内知名企业,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过多年的发展,A公司已成为该领域的领军企业。

为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品牌影响力,A公司决定收购B公司,B公司是一家成立于1985年的香港上市公司,主要从事通讯设备研发、生产和销售。

三、并购过程1. 尽职调查A公司在决定收购B公司之前,进行了全面的尽职调查。

调查内容包括B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法律诉讼、知识产权等。

通过尽职调查,A公司了解到B公司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如专利侵权、合同纠纷等。

2. 签订并购协议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并购协议。

协议内容包括收购价格、支付方式、交割条件、竞业禁止条款等。

为降低法律风险,A公司在协议中加入了相应的条款,如要求B公司提供无瑕疵的承诺、提供担保等。

3. 反垄断审查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A公司收购B公司属于垄断协议,需经过国家反垄断机构的审查。

A公司积极配合反垄断审查,提供了相关材料,最终顺利通过了审查。

4. 股东会、董事会审议A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收购B公司的议案。

股东会、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注了法律风险、收购价格、支付方式等问题。

5. 交割在完成反垄断审查、股东会、董事会审议后,A公司与B公司完成了交割。

A公司支付了收购价款,取得了B公司的控制权。

四、并购法律规制分析1. 尽职调查尽职调查是并购过程中重要的法律环节,有助于识别和降低并购风险。

A公司在并购过程中,对B公司进行了全面的尽职调查,有效降低了法律风险。

2. 签订并购协议并购协议是并购过程中重要的法律文件,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

跨国并购成功案例分析_跨国并购经典案例

跨国并购成功案例分析_跨国并购经典案例

跨国并购成功案例分析_跨国并购经典案例跨国并购是当代企业国际拓展的重要形式,也是近年来国际直接投资流动的最主要形式之一。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我国企业规模的不断壮大,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开始把跨国并购作为对外直接投资、开拓国际市场的新策略。

以下是店铺分享给大家的关于中国企业跨国成功并购案例分析,欢迎大家前来阅读!中国企业跨国成功并购案例分析篇12014年11月12日,锦江国际和美国喜达屋集团联合公布:双方就喜达屋资本出售卢浮集团和子公司卢浮酒店集团100%股权签署相关协议。

经此一役,锦江国际旗下酒店将超过2800家,34万间客房分布全球52个国家和地区,并由此跻身全球酒店排名前8位。

卢浮酒店集团成立于1976年,是欧洲和法国第二大连锁酒店集团,其100%股权由喜达屋资本通过旗下私募股权基金持有,截至2014年6月,卢浮酒店集团布局全球46个国家,拥有、管理和特许经营1115家酒店,91154间客房。

6大酒店品牌覆盖1—5星级,在欧洲的核心市场具高知名度,位于全球领先地位。

锦江国际与其谈判完成后,向旗下经营酒店的上市公司锦江股份发函征询是否作为收购方参与该项目。

锦江股份决定收购并在上市公司履行完成法定程序后即与喜达屋签署了《股份购买协议》。

2015年1月14日,停牌两个多月的锦江股份发布公告,拟以百亿人民币巨资收购卢浮集团100%股权,以期拓展国际化战略。

这是国内酒店业最大一笔海外并购,也是中国证监会于2014年四季度放开上市公司现金并购政策以来,交易金额最大的一起并购案例。

1月30日,锦江股份股东大会以高达99%的赞成率高票通过此项并购案。

锦江股份的战略投资者弘毅投资当日表示,基于对有限服务型酒店行业的看好以及对锦江股份和收购标的管理团队的高度肯定,弘毅投资认可本次收购,并将在未来发展中积极履行股东职责。

“品牌管理协同和客源优势带来看点,通过跨国收购分享出境游市场蛋糕。

预计此次收购有望增厚锦江股份2015年净利润1350万—3800万欧元,按照最新汇率计算,可以增厚公司净利润0.96亿—2.71亿元人民币。

法律_并购案例(3篇)

法律_并购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A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知名的高新技术企业。

经过多年的发展,A公司已经形成了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但在某些领域,如新材料研发,仍存在短板。

B公司,成立于1995年,专注于新材料研发和制造,拥有多项核心技术,是国内新材料领域的领军企业。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A公司意识到,要想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就必须进行战略扩张。

经过深思熟虑,A公司决定收购B公司,以期在材料领域实现突破,提升整体竞争力。

二、并购过程1. 前期调研在决定收购B公司之前,A公司对B公司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B公司基本情况:公司规模、主营业务、市场份额、财务状况等。

(2)B公司核心技术:研发团队、研发成果、专利技术等。

(3)行业分析:新材料行业发展趋势、竞争对手情况、政策环境等。

2. 初步洽谈A公司与B公司进行了初步洽谈,就收购意向、收购价格、股权结构等关键问题进行了沟通。

双方初步达成一致,决定进行下一步的尽职调查。

3. 尽职调查A公司聘请了专业的法律、财务和行业顾问团队,对B公司进行了全面的尽职调查。

调查内容包括:(1)法律尽职调查:公司股权结构、历史沿革、诉讼仲裁、知识产权等。

(2)财务尽职调查:公司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

(3)行业尽职调查: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销售渠道、客户满意度等。

4. 签订并购协议经过尽职调查,A公司对B公司的情况有了更为全面的了解。

双方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签订了并购协议。

协议内容包括:(1)收购价格:A公司以每股10元的价格收购B公司全部股份。

(2)股权结构:收购完成后,A公司持有B公司60%的股份。

(3)交割条件:B公司需在协议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交割。

5. 并购交割在协议签订后,A公司按照约定支付了收购款项,并完成了B公司的资产交割。

至此,A公司正式成为B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并购效果1. 技术提升通过收购B公司,A公司获得了B公司在新材料领域的核心技术,提升了自身的技术研发能力。

2016海外并购案例

2016海外并购案例

2016海外并购案例【篇一:2016海外并购案例】新浪财经讯 2017年1月6日,由中国并购公会、全球并购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2016年“中国十大并购”评选结果在北京国际金融博物馆下午茶活动上正式发布。

中国并购公会会长尉立东、中国并购公会副会长张士学、中国并购公会常务理事张晓森等出席此次发布活动。

此次发布结果与历届评选结果一样,将正式长期铭刻在上海的并购博物馆内。

中国并购公会会长尉立东发布“2016中国十大并购人物”中国并购公会副会长张士学发布“2016中国十大并购事件”“中国十大并购”评选活动自2000年起已连续成功举办了十六年,评选将中国并购领域的年度风云人物和极具震撼力的焦点、热点事件几乎全部网罗其中,评选结果以及其展现的并购行业发展趋势备受业界和海内外经济界所关注。

经过多年的积累和沉淀,“中国十大并购”评选的权威性得到业界广泛尊重,对中国并购市场逐渐走向规范、成熟,对中国企业的全球化进程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李嘉诚、柳传志、任正非、宁高宁、杨元庆、马云、王建宙、衣锡群、唐双宁、马化腾、刘强东、王健林、陈锋、李彦宏、姜建清、雷军、郭广昌等曾荣登十大并购人物。

本届评选自2016年12月初正式启动,秉持往届公平、公信、公正的原则,经过社会征集、组委会投票评选等程序,根据开创性、责任感、影响力、推动力、阳光并购等一级指标以及创新精神、社会责任、行业发展、社会影响、价值创造等二级指标,从专业角度进行权威评判,最终遴选出“2016中国十大并购人物”和“2016中国十大并购事件”。

2016中国十大并购人物(按姓氏笔画排序)1.马云阿里巴巴集团创始人百胜餐饮集团宣布,与春华资本集团及蚂蚁金融服务集团达成协议,二者共同向百胜中国投资,该项投资将与百胜餐饮集团与百胜中国的分拆同步进行。

之后,百胜中国将从2016年11月1日开始以独立公司身份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代码为“yumc”,马云旗下生态圈的又一重笔。

并购控股股东案例

并购控股股东案例

并购控股股东案例
以下是一些知名的并购控股股东案例:
1. 阿里巴巴控股云计算公司华联瑞信(Aliyun):2011年,阿里巴巴集团通过收购一家中国互联网安全公司华联瑞信,并将其改为阿里巴巴控股的云计算子公司华联瑞信。

2. 腾讯控股Supercell:2016年,腾讯控股以86亿美元的价格收购了芬兰游戏开发商Supercell的84.3%股份。

这笔交易使腾讯成为了Supercell的控股股东。

3. 中国联通控股泰国真纳通公司(True Corp):2014年,中国联通以26亿美元的价格收购了泰国电信公司True Corp的28.57%股份,成为了该公司的控股股东。

4. 贝恩资本控股康尼派克(CANpack):2020年,全球私募股权公司贝恩资本以15亿美元的价格收购了波兰包装制造商康尼派克55%的股份,成为了该公司的控股股东。

这些案例展示了大型公司通过收购控股股东来扩大业务领域或增加市场份额的策略。

宁波远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上诉案

宁波远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上诉案

宁波远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上诉案【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专利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裁决【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0.26【案件字号】(2020)最高法知行终4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徐卓斌雷艳珍邓卓【审理法官】徐卓斌雷艳珍邓卓【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宁波远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知识产权局;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烨晶科技有限公司【当事人】宁波远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知识产权局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烨晶科技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孙某张某【当事人-公司】宁波远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知识产权局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烨晶科技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郑永胜北京易聚律师事务所;徐静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刘伟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毛琎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郑永胜北京易聚律师事务所徐静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刘伟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毛琎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郑永胜徐静刘伟毛琎【代理律所】北京易聚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最高人民法院【原告】宁波远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烨晶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本院观点】本案的争议焦点问题是:1.本专利是否违反专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2.原审是否存在程序错误。

第一,关于“沿所述组合式换热器的轴向延伸”,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本专利原说明书附图1,结合附图2-6,以及说明书关于附图的说明,可以直接、毫无疑义地确定,本专利附图1中进料分管31和出料分管33沿垂直于纸面布置,即沿所述组合式换热器的轴向延伸。

进料总管、进料分管、出料总管、出料分管的位置设置由其所要实现的功能和所要起到的作用所决定,空间大小对进料总管、进料分管、出料总管、出料分管的位置设置不会必然产生影响,因此宁波远东公司的上述主张不能成立。

杠杆并购案例

杠杆并购案例

杠杆并购案例杠杆并购是指公司通过借款等方式,利用少量自有资金,大规模收购其他公司的股权或资产的行为。

这种并购方式在当今商业世界中越来越常见,因为它可以带来巨大的收益,但同时也伴随着高风险。

下面我们将通过一个实际的案例来了解杠杆并购的具体情况。

2015年,美国医疗器械制造商康卡斯特(假名)决定以杠杆并购的方式收购一家竞争对手公司。

康卡斯特自身实力雄厚,但是想要扩大市场份额,需要进行大规模的收购。

由于资金有限,康卡斯特决定采取杠杆并购的方式,通过借款来完成这笔交易。

在进行杠杆并购之前,康卡斯特进行了大量的尽职调查工作。

他们对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市场地位、产品线、管理团队等方方面面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以确保收购能够带来预期的收益。

同时,康卡斯特也与多家银行进行了谈判,最终达成了一笔巨额的贷款协议。

在收购完成后,康卡斯特迅速整合了两家公司的资源。

他们优化了生产线,整合了销售渠道,优化了人员结构,使得新公司能够更加高效地运营。

同时,康卡斯特也通过自身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渠道,帮助新公司快速打开市场,取得了良好的业绩。

然而,杠杆并购也伴随着高风险。

在收购完成后不久,医疗器械行业出现了一些变化,市场需求有所下降,新公司的业绩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与此同时,康卡斯特所借的巨额贷款也给公司带来了较大的压力,利息支出占用了大量的现金流,导致公司资金链紧张。

为了化解这一风险,康卡斯特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他们优化了公司的财务结构,通过降低成本、增加营收等方式来提升盈利能力,以应对利息支出的压力。

同时,康卡斯特也加大了对新公司的支持力度,帮助其度过了难关。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杠杆并购的利与弊。

虽然杠杆并购可以带来巨大的收益,但是也伴随着高风险。

在进行杠杆并购时,公司需要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确保收购能够带来预期的收益。

同时,公司还需要做好风险应对的准备,以应对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

总的来说,杠杆并购是一种高风险高收益的并购方式,对于有一定实力和经验的公司来说,可以是一个快速扩张市场份额的好机会。

2022中国并购案例

2022中国并购案例

2022中国并购案例篇一:2022年度浙商海外并购十大案例2022年度浙商海外并购十大案例近年来,随着民营企业高速发展,企业综合素质得以稳步提升,也使企业海外并购意愿逐渐增强。

2022年度,民营企业聚集大省--浙江省民营企业在国际并购中扮演着积极而又重要的角色。

日前,中国企业国际并购高峰论坛发布“浙商2022年度海外并购十大案例”。

案例一:吉利收购沃尔沃中国发展最快的汽车制造商之一-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吉利控股集团)于中国杭州/瑞典哥德堡2022年8月2日宣布,完成对福特汽车公司旗下沃尔沃轿车公司的全部股权收购。

10年3月28日,吉利签署股权收购协议,将以18亿美元的价格收购沃尔沃轿车公司,其中2亿美元以票据方式支付,其余以现金方式支付。

由于沃尔沃轿车公司总部位于瑞典,又是福特汽车的全资子公司,因此吉利收购沃尔沃要通过欧盟和美国的审批。

7月6日,欧盟通过了对吉利收购沃尔沃轿车项目的反垄断审查;在此之前,该交易通过了美国政府的相关审查;7月26日,我国商务部也正式批复核准了这一收购项目。

鉴于海外营业收入超过30%就可以被认定为跨国公司,而目前沃尔沃轿车海外营收远高于吉利,因此,随着这场收购的尘埃落定,吉利成为我国第一家汽车跨国公司。

案例二:复星集团收购地中海俱乐部7.1%股权国内民营企业复星集团与法国地中海俱乐部集团13日联合发布公告称,复星已收购地中海俱乐部7.1%股权,从而成为该企业最大的战略投资者之一。

地中海俱乐部1950年成立于法国,是一站式旅游度假村概念的创始者,并于1966年在巴黎上市。

目前,地中海俱乐部在40个国家和地区拥有80个度假村,提供高品质的一站式度假体验,年收入逾13亿欧元。

2022年,地中海俱乐部制定了未来5年的发展规划,中国在其中占据了重要地位。

双方战略伙伴关系建立后,地中海俱乐部的目标是到2022年在中国开设5家地中海俱乐部度假村。

案例三:浙江龙盛并购德司达7月20日,浙江龙盛集团发布关于新加坡KIRI控股有限公司收购德司达全球业务进展情况的公告,宣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桦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桦盛公司”)出资2200万欧元认购了新加坡KIRI控股有限公司向桦盛公司定向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债券有效转股期为5年。

并购法律博弈案例分享(3篇)

并购法律博弈案例分享(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开始走出国门,进行海外并购。

在这个过程中,法律问题成为了企业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以中国某知名互联网企业收购海外初创公司为例,分享并购法律博弈的过程。

二、案例概述1.收购方:中国某知名互联网企业(以下简称“收购方”)2.被收购方:某海外初创公司(以下简称“被收购方”)3.交易金额:1亿美元4.收购目的:被收购方拥有先进的技术研发能力和市场前景,收购方希望通过此次并购,拓展海外市场,提升自身技术实力。

三、并购法律博弈过程1.尽职调查在并购过程中,尽职调查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收购方对被收购方进行了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公司基本情况:包括公司成立时间、经营范围、组织架构、主要股东等。

(2)财务状况:包括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3)法律风险:包括公司是否存在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是否存在知识产权、劳动争议等法律风险。

(4)合同风险:包括公司签订的主要合同、协议等是否存在潜在风险。

2.合同谈判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收购方与被收购方进行了深入的合同谈判。

以下是谈判过程中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1)收购价格:双方就收购价格进行了多次协商,最终达成一致。

(2)股权比例:收购方希望获得被收购方一定比例的股权,以实现对公司的控制。

(3)交割条件:双方就交割时间、交割地点、交割方式等进行了协商。

(4)保密条款:双方就保密事项、保密期限、违约责任等进行了约定。

(5)知识产权归属:双方就技术研发成果、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归属进行了约定。

3.尽职调查报告的修改在尽职调查过程中,收购方发现被收购方存在一些潜在的法律风险,如知识产权纠纷、劳动争议等。

针对这些问题,双方对尽职调查报告进行了修改,并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补充:(1)知识产权:双方就知识产权的归属、使用、许可等问题进行了明确约定。

(2)劳动争议:双方就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赔偿标准等问题进行了约定。

上海检察发布上海金融检察十周年典型案例

上海检察发布上海金融检察十周年典型案例

上海检察发布上海金融检察十周年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分类】其他正文以专业化打造金融检察上海样本上海金融检察十周年(附典型案例)黄某某等人操纵证券市场案市检察院第一分院第三检察部主任、上海检察机关证券期货专业化办案团队核心成员顾佳案件特色近年来,以“市值管理”为名,利用信息优势操纵证券市场的案件屡有发生。

本案就是一起“牛散”勾结上市公司大股东利用信息优势操纵证券市场的典型案例,司法机关积极主动作为,对其依法查处,并判处大额罚金,体现了司法机关维护证券市场稳定发展、依法从严打击证券犯罪的决心和力度,具有很强的警示意义。

简要案情2015年初,被告人、上市公司S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公司”)实际控股人何某某、麦某某(另案处理)为出售所持全部S公司股权,同被告人黄某某、文某某商定后,由黄某某、文某某及黄某某推荐的被告人蒋某某,以不低于人民币38亿元的总价分步溢价收购。

并且何某某、麦某某配合黄某某、文某某控制S公司发布“定向增发”“高送转”等利好公告以拉升股价。

同时,黄某某、文某某基于上述信息优势,通过本人或其控制的他人账户,在二级市场连续买卖S公司股票。

通过协议转让及二级市场买卖S公司股价股票,黄某某、文某某、蒋某某分别非法获利14.9亿余元、15.5亿余元、20.6亿余元(均含浮盈);何某某、麦某某等人以协议转让方式高位套现共38.46亿余元,何某某、麦某某分别非法获利1.85亿余元。

2018年5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被告人黄某某等5人犯操纵证券市场罪提起公诉。

2018年12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5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至有期徒刑二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5亿元至1000万元不等。

被告人上诉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经验做法积极主动作为,依法认定操纵犯罪。

与大多数证券案件系由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查处后移送司法机关不同,本案是由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线索后,依法自行侦查,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法律模拟并购案例分析题(3篇)

法律模拟并购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A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高端机械设备的生产与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轨道交通、新能源等领域。

经过多年的发展,A公司已成为国内该行业的领军企业,拥有先进的技术、完善的销售网络和稳定的客户群体。

某B公司,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环保技术的研发与应用,专注于大气污染治理和水资源保护。

B公司拥有一支专业的研发团队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其研发的环保技术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2023年,A公司为了扩大业务范围,提高市场竞争力,决定收购B公司。

经过多轮谈判,双方达成初步收购协议,约定A公司以每股20元的价格收购B公司全部股份,总交易额为5亿元。

同时,双方约定了以下条款:1. 收购完成后,B公司将成为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 B公司的研发团队、知识产权等核心资产将全部归A公司所有;3. 收购完成后,A公司将整合B公司的环保技术,将其应用于自身产品中,提升产品竞争力;4. 收购完成后,B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将担任A公司环保事业部总经理。

二、案例分析1. 收购协议的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收购协议属于合同范畴,其效力受合同法调整。

本案中,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收购协议符合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原则等。

因此,收购协议合法有效。

2. 股份收购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重大事项,应当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本案中,A公司收购B公司全部股份,属于公司合并的重大事项,应当经A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涉及证券交易的重大事项,还应当依法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3. 知识产权的归属本案中,B公司的研发团队和知识产权是B公司的核心资产,其归属问题直接关系到A公司收购B公司的目的和效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法律规定,知识产权的归属原则上是归权利人所有。

世纪鼎利内幕交易案

世纪鼎利内幕交易案

复盘世纪鼎利内幕交易26 第278期 从2014年5月31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到当年11月26日获得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之后,珠海世纪鼎利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鼎利”)对上海智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翔信息”)100%股权的收购,终于靴子落地。

然而,如果不是在2016年9月13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出的一纸《刑事判决书》以及2017年3月21日证监会开出的一纸《行政出处罚决定书(沈枕)》,这桩资产重组也许会像很多上市公司一样,只是企业经营中一件最平常不过的事。

这桩“丑闻”的涉及者,既有并购方世纪鼎利的关键人物及其利益关联方,也有被并购方智翔信息的关键人物及其利益关联方。

世纪鼎利对智翔信息实施并购,是上市公司对非上市公司的并购,而且被并购方的业务成为并购方的第二个主营业务。

这类重大资产重组在酝酿期间,所有的涉及者、参与者,原本应该就“内幕信息”对外保持封闭和缄默,然而一旦无论是有意或者无意对外进行泄露,一定会有人趁机牟利,从而破坏证券市场的公平和秩序。

成于中国移动先了解世纪鼎利、智翔信息分别是什么样的公司,彼此如何会走到一起?先看世纪鼎利。

前身系珠海世纪鼎利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由叶滨、王耘、陈勇、曹继东及李燕萍5人于2001年10月共同出资组建,当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

至2005年1月16日之前,再经三轮以未分配利润按股东原出资比例转增资本,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200万元。

到了2007年3月,创始股东叶滨将其所持有5.12%的股权分别转让给股东王耘、陈勇、曹继东及李燕萍。

为了保留和延揽新的高管成员,又在当年9月,股东叶滨将其持有9.88%的股权分别转让给朱王庚、喻大发、叶蓉、白绍江、曹雪山、王周元、陆元会、曹继东、陈红等人,与此同时,原股东王耘、陈勇和李燕萍也让渡了部分股权给新的高管团队,其中王耘出让4.39%的股权给陈红、陈春雄、李同柱、刘雨松、陆金红、张帆、杜红波;陈勇出让0.15%股权给杜红波;李燕萍出让0.10%股权给杜红波。

京东方,“第一海外并购案”的反思

京东方,“第一海外并购案”的反思

京东方,“第一海外并购案”的反思
封慧
【期刊名称】《电子经理世界》
【年(卷),期】2006(000)012
【摘要】2003年1月,京东方宣布以3.8亿美元的价格收购了韩国现代显示技术株式会社(HYDIS)拥有的TFT-LCD(薄膜晶体管彩色液晶显示器件)业务。

这是当时我国金额最大的一宗高科技产业海外收购,被视为国内高科技产业“第一海外并购案”。

【总页数】4页(P45-48)
【作者】封慧
【作者单位】日发控股集团(上海)投资发展部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426.63
【相关文献】
1.我国银行业海外并购战略分析--以中国工商银行的系列海外并购案为例 [J], 时欣欣
2.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特征、问题及对策研究——基于141起海外并购案例 [J], 李自杰;李毅;曹保林
3.京东方:"第一海外并购案"的反思 [J], 封慧
4.海外并购支付与融资方式选择:风险承担视角\r——基于双汇国际与中联重科海外并购案的比较 [J], 李井林;戴宛霖;阳镇
5.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绩效评价
——基于A股上市公司的海外并购案例 [J], 关慧明;刘力钢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企业并购重组与资本运作

企业并购重组与资本运作

私募融资机构 PE 融资
融资金额
一般为全部收购全额的 无特别限制,常附股期限 融资价格
不超过 2 年
一般不超过 4 年
1
年期信托融资综合成 本为 10% ~ 12%
股权融资减少控股股东的 分红收益;债券融资要求
回报率一般超过 20%
融资效率 全部流程需 1 个月以上 全部流程需 3 个月以上
3
项目并购风险控制
3.1 企业投资与并购的一般程序
Step 7
Step 6
投资服务与管理
Step 5
投资决策
Step 4
交易设计与投资报告
Step
商务谈判
Step 2 3 尽职调查
Step 1
初步分析项目价值
BP 、项目接 洽
企业目前资金缺乏,但也并不是都可以去投资的,因此,前期
筛选就显得非常重要。通常需要企业先将融资商业计划发来,
1.2 三大创新引领影响并购与资本趋势
全面创新
全链创新
全球创新
基本理论:地缘科技学、技术创新理论 基本方法:科技外交 动因:全球性问题 主要构成:全球创新中心、全球创新网络、全球创新体系 核心要素:土地、资本、技术、人才、标准、专利、科研
机构、国际组织等创新资源 内涵:全球眼光、全球视野、全球思维、全球胸怀 举措:全球布局、全球组织、全球战略
2.3 澳洲并购基金架构
GP: 嘉富诚 基石 LP: 上市公司 优先级 LP
出资 1%
出资 30%
出资 69%
国外 并购 标的 A\B
股权 转让
嘉富诚 - 上市公司 国际并购基金
规模: 5 亿元人民币
上市公司 定向增发 上市公司 份额转让

并购重组法律案例(3篇)

并购重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A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知名的电子产品制造商。

B公司,成立于1998年,专注于计算机软件的研发和销售,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

由于市场竞争加剧,A公司希望通过并购B公司,整合资源,提升市场竞争力。

2018年,A公司决定收购B公司全部股权。

双方经过多轮谈判,最终达成一致,A公司以人民币5亿元的价格收购B公司100%的股权。

并购重组完成后,A公司将B公司纳入旗下,进一步拓展了业务领域。

二、案件争议1. 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在并购重组过程中,A公司与B公司对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产生了争议。

A公司认为,根据B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市场估值,5亿元的价格是合理的。

而B公司则认为,其拥有的知识产权和市场份额远未得到充分体现,5亿元的价格偏低。

2. 员工安置问题并购重组后,B公司的员工安置问题成为双方关注的焦点。

A公司提出,B公司员工可以按照原工资待遇继续工作,同时提供一定的培训机会,帮助员工适应新的工作环境。

B公司员工则担心,并购后可能会被裁员或者待遇降低。

3. 知识产权归属问题B公司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并购重组后,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

A公司认为,收购完成后,B公司的知识产权应归A公司所有。

而B公司则认为,知识产权是其核心竞争力,不应无偿转让。

三、案件处理1. 股权转让价格为了解决股权转让价格的争议,A公司和B公司聘请了专业的评估机构对B公司进行了评估。

评估结果显示,B公司的市场价值约为4.5亿元。

在此基础上,双方最终同意以5亿元的价格进行股权转让。

2. 员工安置针对员工安置问题,A公司与B公司协商制定了详细的员工安置方案。

方案包括:1)为B公司员工提供与原工资待遇相当的薪酬;2)为员工提供培训机会,帮助其适应新的工作环境;3)对于愿意继续在A公司工作的员工,提供一定的晋升空间。

3. 知识产权归属关于知识产权归属问题,A公司和B公司达成共识:B公司的知识产权在并购重组后归A公司所有,但A公司承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B公司相应的知识产权使用费。

南孚电池购并案例资料

南孚电池购并案例资料

南孚电池购并案例资料目录南孚电池购并案例资料 (1)031111摩根士丹利退出南孚电池终被竞争对手吉列吞食 (3)031210鲸吞南孚 (6)050307南孚命运的启示:透视股权频变的背后的意义 (11)050508南孚股变之惑 (14)050513那一场“国退洋进”的资本游戏 (20)051025海外基金收割中国本土企业是助推器还是榨取者 (23)051031吉列入主南孚一个民族品牌的湮灭? (31)051031雾锁前途:南孚启示录 (35)051205南孚电池股权变更背后 (37)060118外企并购中国企业的背后 (40)060327当前外商对华投资动向、问题及建议 (47)060328并购市场是否狼来了么 (51)060405触目惊心:外资“蚕食”国企四大秘笈 (56)060422我国完善引资政策的建议出炉 (58)031111摩根士丹利退出南孚电池终被竞争对手吉列吞食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2003-11-11 编辑:张晋近20年的风云变幻,使得南孚电池的能量消耗不少。

其间民资进入、外资涌进,也改变不了终被竞争对手吞食的命运,即使援手的是摩根士丹利。

“我们其实一直担心他们把我们卖给国外电池公司(美国吉列)。

”南孚电池的一位高层说道,不过,这个南孚高管们最担心的事情眼下还是成为了现实。

8月11日,生产“Mach3”剃须刀和金霸王(Duracell)电池等消费产品的美国吉列(Gillette)公司宣布,已经买下中国电池生产商南孚电池的多数股权,吉列没有透露交易的具体条款,但吉列表示,这笔交易将使其今年的盈利“略有”增加———南孚年销售额超过8000万美元,其电池在超过300万个零售点出售。

“现在仍是敏感时期。

”11月初,身为南孚电池总经理的丁曦明先生,坚持不肯透露半点风声。

据了解,吉列以大约1亿美元的代价,从摩根士丹利、鼎晖投资、新加坡政府投资等公司手中买走了香港中国电池公司的全部股权,后者持有南孚电池72%的股份。

嘉能可:上市之后是否能延续传奇

嘉能可:上市之后是否能延续传奇

嘉能可:上市之后是否能延续传奇
杨晓菲
【期刊名称】《世界有色金属》
【年(卷),期】2011(000)005
【摘要】@@ 2008年圣诞节前夕,面对全球金融危机的侵袭,加丹加矿业被迫答应了嘉能可公司提出的条件,只有这样才能挽救公司于破产的威胁.
【总页数】2页(P64-65)
【作者】杨晓菲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股权激励终止是否能够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基于沪深A股上市公司的研究[J], 于永阔;邵立凤
2.相关多样性是否能促进企业创新——来自上市公司的证据 [J], 睢博;张万里
3.生猪期货上市在即是否能解“猪周期”? [J],
4.上市公司嘉欣丝绸的前世今生--与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徐鸿面对面[J], 张会巍;李启正;友穆
5.乐嘉新书《FPA性格色彩入门-跟乐嘉色眼识人》上市 [J], 韩阳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私募股权投资的技术并购价值增长60%

私募股权投资的技术并购价值增长60%

私募股权投资的技术并购价值增长60%
佚名
【期刊名称】《《投资与合作》》
【年(卷),期】2011(000)009
【摘要】2011年第二季度,私募股权在技术上的投资大幅增长。

根据安永发布的最新报告《全球技术并购升级》,2011年第二季度共有777项技术并购交易,交易价值达到521亿美元,较去年同期的628项交易(交易价值为308亿美元)相比,交易额几乎翻了一番。

【总页数】1页(P15-1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30.91
【相关文献】
1.基于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的私募股权投资项目风险评估——以3个私募股权投资项目为例 [J], 滕颖;何雪霜;倪得兵
2.私募股权投资风险识别与风险控制
——基于G私募股权投资公司的案例 [J], 眭立
3.私募股权投资风险识别与风险控制——基于G私募股权投资公司的案例 [J], 眭立
4.私募股权投资企业常见典型税务处理分析
——以被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扶持上市的H集团为例 [J], 吴新文
5.《私募股权投资的2.0时代——新三板的机遇与发展》论坛:私募股权投资2.0时代开启投资新三板正当时 [J], 赵予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外资并购中企业家处于弱势

外资并购中企业家处于弱势

外资并购中企业家处于弱势
王玥
【期刊名称】《商界:评论》
【年(卷),期】2006()8
【摘要】现阶段,外资并购国内公司的政策环境明显放松。

面对外资的理性和能力.中国企业家的选择将直接关乎中国经济的命运。

但客观地说.我们的企业家在很大程度上还处于劣势。

【总页数】1页(P95-95)
【作者】王玥
【作者单位】凯洛格管理咨询公司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72.91
【相关文献】
1.在国企改革中女职工总体处于弱势的原因探析 [J], 许万莲
2.企业家狱中维权——关注企业家垮台后的命运——企业家是弱势群体? [J], 唐凯林
3.市场人气低迷处于弱势格局 [J], 云飞扬
4.处于"弱势"的标准,如何为建设核强国助力? [J], 刘乔
5.企业家与资本家是有区别的——从王志东辞职新浪看处于资本控制下的企业家处境 [J], 荆林波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三集:童话婚姻
经过不懈努力,嘉能可与Xstrata于今年2月份宣布达成 900亿美元并购协议,等待股东大会批准。
新企业将成为全球第四大矿业集团, 控制全球约30%的动力煤国际贸易量。 集团将成为全球最大的动力煤、锌和 铅生产商,并跻身前五大铜和镍生产 商之列。 掀起行业整合潮。
第四集:门当户对
结束篇:
市场此刻尚未宣布这笔交易的死刑。但最初促成这笔交 易的两位银行家,前花旗的Michael Klein和前摩根大通的Ian Hannam显然有很多工作需要做。
嘉能可与Xtrata 世纪并购案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从纯爱到宫斗
前言
这就像是看着一对相恋十年 的情侣终于举行了婚礼,然而 最后却以一场唇枪舌剑的离婚 告终。这真让人震惊。
---市场消息人士
第一集:青梅竹马
嘉能可与Xstrata分别是全球大宗 商品的贸易巨头和矿业巨头,两家企 业渊源深厚。
嘉能可持有Xstrata 34%的股 份,是其最大股东。 两家公司总部都设在瑞士, 且相距仅数公里。 两家企业的掌舵人也颇具渊 源。
第五集:居中调停
嘉能可重新向Xstrata提出了更高的报价,即每3.05股嘉能可股 票换1股Xstrata股票。还修改了交易的其他条款,这掀起了新的 波澜
前英国首相布 莱尔安排调停
第六集:互相指责
嘉能可的新报价和方案显然惹怒了很多人,他们开始互相指责。 Xstrata的管理层,指责Glasenberg撕 下了此前虚假的“面具”,“露出了 真正的目的”。 卡塔尔方面也很生气,表示对 Glasenberg计划成为新公司CEO的安 排并不知情。 另一人士也表示嘉能可与卡塔尔方面 其实已达成关于新CEO的协议
尽管良好的公关将这场交易描绘成平等的合并,但嘉能可股东 需要斯特拉塔的迫切程度,超过了后者需要前者的程度。
嘉能可坚持原报价,多次表示不会调 高报价 嘉能可盈利波动较大,价值难衡量。 Xstrata的许多股东都对嘉能可给出的 交易对价不满。 Xstrata矿产商的股票去交换贸易商的 股票,有些股东对此并不乐意。 收购必须得到Xstrata 75%的股东同 意且嘉能可无权投票。
第二集:一见倾心
过去5年里,嘉能可CEO Glasenberg一直力 促与Xstrata合并,Glasenberg甚至愿意为此 让出合并后新公司的主席,CEO和CFO的职 位给Xstrata作为交易对价的一部分。 Glasenberg非常清楚嘉能可需要Xstrata,他 认为这个交易将为嘉能可打下牢固的基础, 使其从一家交易商变为世界最大的矿山拥有 者之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