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移转网上申请填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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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移转网上申请填写要求
重要提示:
违反要求的,由申请人承担一切后果。

•申请人应当按规定填写各项内容。

填写应使用国家公布的中文简化汉字、英文或阿拉伯数字,不得使用其他任何文字或字符,不
得使用自造字。

英文或阿拉伯数字应当采用半角输入法。

•国内地址应包括省(自治区)、市(自治州)、区、街道门牌号码,或者省(自治区)、市(自治州)、县(自治县)、镇
(乡)、街道门牌号码,或者直辖市、区、街道门牌号码。

外国地
址应当用中、英文详细描述,注明国别、市(县、州)、街道门牌
号码。

•此要求中指出的填写项目后未标记代理人填写的,商标申请人及代理人均需填写。

•注有红色“ * ”的字段是必须填写的。

•请勿将要填写的内容粘贴至输入框中。

•要求上传的材料上应当加盖签章的,应上传PDF格式彩色扫描件。

以下是商标转让移转网上申请书的填写要求:
1、选择办理业务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理人填写)
3、转让人/受让人名称(中/英文)
4、转让人/受让人地址(中/英文)
5、转让人/受让人国籍
6、转让人/受让人行政区划
7、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8、国内接收人/国内接收人地址/国内接收人邮政编码
9、代理文号(代理人填写)
10、代理机构名称(代理人填写)
11、代理人名称(代理人填写)
12、代理的申请人类型(代理人填写)
13、选择上传文件语言类型
14、身份证明文件(原件)、身份证明文件(中文译文)(代理人填写)
15、转/受让人委托书(代理人填写)
16、同意转让声明或商标移转证明
17、选择商标类型(一般/集体/证明商标)
18、是否含转/受让共有人
19、商标注册号
20、有关说明文件
1、选择办理业务返回顶部根据申请类型(转让或移转)正确选择。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理人填写)返回顶部为确保用户信息的准确性,请正确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外国及港澳台申请人可选填此项。

3、转让人/受让人名称(中/英文)返回顶部转让人/受让人名称应当与所附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名称一致。

4、转让人/受让人地址(中/英文)返回顶部转让人/受让人地址应当按照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写。

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增加相应行政区划名称。

转让人/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外国转让人/受让人应当同时填写包含国家/地区名称的详细、完整的中文地址,注明国别、市(县、州)、街道门牌号码。

5、转让人/受让人国籍返回顶部商标申请人直接办理商标申请业务的,系统将根据用户类型自动带出,申请人需填写另一方国籍,目前限选填中国大陆。

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代理人应如实填写转受让方国籍。

国籍为外国的,需填写国家或地区。

6、转让人/受让人行政区划返回顶部(已取消对该项的填写)
7、外国受让人的国内接收人、国内接
返回顶部收人地址、邮政编码
商标申请人直接办理商标申请业务的,邮政编码、联系人及电话根据用户注册信息自动带出,可以修改。

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代理人应如实填写。

国内申请人需填写此项
8、国内接收人/国内接收人地址/国内
返回顶部接收人邮政编码
外国/港澳台申请人应当指定国内/大陆接收人负责接收商标局后继商标业务的法律文件。

国内/大陆接收人地址应当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详细填写。

国内申请人不填写此栏。

9、代理文号(代理人填写)返回顶部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可以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对该商标申请的编号。

本字段不是必填项。

若填写,应当采用英文字母、数字或二者的组合,字符之间不能有空格,最多不超过40个字符。

10、代理机构名称(代理人填写)返回顶部本项不需要用户填写。

11、代理人名称(代理人填写)返回顶部应如实填写该申请的代理人姓名。

12、代理的申请人类型(代理人填
返回顶部写)
根据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的类型(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恰当的选择。

13、选择上传文件语言类型返回顶部根据上传文件语种进行恰当选择。

国内申请人该项选择中文;外国申请人该项应选择外文,并按要求上传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中文译文彩色扫描件(.pdf)。

中文译文需加盖商标代理机构公章;港澳台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为英文文件的,参照外国申请人,否则,应选择中文。

14、身份证明文件(原件)、身份证明
返回顶部文件(中文译文)(代理人填写)
转让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上传由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pdf)。

转让人为自然人的,应上传由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pdf)。

受让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由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pdf)。

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按如下要求上传身份证明文件:
A、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受让人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

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负责人的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

B、个人合伙可以以其《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或有关主管机关登记文件登记的字号作为受让人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也可以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商标转让申请。

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合伙人的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
③合伙协议。

C、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签约人身份证;
②承包合同。

D、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经营者的身份证;
②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

外国申请人需分别上传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中文译文彩色扫描件
(.pdf)。

中文译文需加盖商标代理机构公章。

港澳台申请人其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为英文文件的,需同时上传中文译文彩色扫描件(.pdf)。

15、转/受让人委托书(代理人填写)返回顶部由代理机构申报的,必须分别上传由转/受让人盖章或签字的中文代理委托书彩色扫描件(.jpg)。

应正确上传文件,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2M。

16、同意转让声明或商标移转证明返回顶部办理商标移转的,如果转让人不能盖章,受让人应提交其有权接受该商标的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

例如,企业因合并、兼并或者改制而发生商标移转的,应提交合并、兼并或者改制文件和登记部门出具的证明。

合并、兼并或者改制文件应证明商标权由受让人继受,登记部门应证明原注册人与受让人的关系、原注册人已经不存在的现实状态。

因法院判决而发生商标移转的,应提交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法律文书上的被执行人名称和接
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企业名称应当与申请书中的转让人名称和受让人名称相符。

法律文书为英文时请上传其中文翻译件。

请按模板样式上传。

17、选择商标类型(一般/集体/证明
返回顶部商标)
(1)是集体证明商标的,提交转让后的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2)普通证明商标转让的,同时提交受让人具有监督管理该证明商标所证明的特定商品品质的能力证明材料:
a) 受让人具备检测能力的,提交:
(a)受让人所具有的资质证书(加盖受让人公章);
(b)受让人所具有的专业检测设备清单(加盖受让人公章);
(c)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加盖受让人公章);
(d)技术人员证书(加盖受让人公章)。

b) 受让人委托他人检测的,提交:
(a)受让人与具有检测资格的机构签署的委托检测合同(盖双方公章);
(b)受委托机构的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受托单位公章);
(c)受委托机构的资质证书(加盖受托单位公章);
(d)专业检测设备清单(加盖受托单位公章);
(e)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加盖受托单位公章)。

(3)地理标志集体、证明商标转让的,须提交第(2)项要求的能力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交: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授权受让人受让该地理标志并对该地理标志具有监督管理能力的文件(加盖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章)。

18、是否含转/受让共有人返回顶部转/受让人有一方是共有人的,应选择“是”;否则选择“否”。

每个共同申请人均需上传由该共同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的身份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pdf)。

外国共同申请人需分别上传由该共同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中文译文彩色扫描件(.pdf)。

19、商标申请号/注册号返回顶部应当填写需申请转让移转的商标申请号/注册号。

点击“校验”,可校验填写的申请人名称/地址是否与原申请信息一致。

20、有关说明文件返回顶部其他需说明的情况,需上传有关说明文件。

应正确上传文件,格式为pdf,大小不超过2M。

若不存在需要说明的问题,可不填写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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