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非法学刑法总则主观题大全

合集下载

研究生考试考研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498)试题与参考答案(2024年)

研究生考试考研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498)试题与参考答案(2024年)

2024年研究生考试考研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498)自测试题(答案在后面)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有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合同的订立程序?()A、要约B、承诺C、对要约的实质性变更D、对要约的回复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合同的必备条款?A、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B、标的C、数量D、违约责任3、以下哪项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民事权利?A. 生命权B. 物权C. 专利权D. 人格权4、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属于民事法律行为?A. 甲与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B. 丙捡到丁丢失的钱包并据为己有C. 戊因交通违章被交警罚款D. 己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条件,表述错误的是:A. 依法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B.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C. 意思表示真实D.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必须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民事法律行为不生效6、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民事主体享有的人格权?A. 名誉权B. 荣誉权C. 隐私权D. 知识产权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列哪项不属于合同的一般条款?A、标的B、数量C、质量D、履行地点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哪项职权?A. 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B. 审议和决定重大国家事项C. 选举和决定国家机构组成人员D. 监督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哪项不属于要约失效的情形?A. 要约人发出要约后,受要约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承诺B.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C.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要约无法履行D. 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10、下列关于法律关系主体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 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和国家。

法律硕士历年主观题整理

法律硕士历年主观题整理

非法学法学2015 1.简述缓刑的适用条件2.简述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构成要件3.简述职务发明创造的具体类型4.简述滥用代理权的主要情形及其效力1.简述我国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的内涵2.简述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3.简述中国古代法典从《唐律疏议》到《大清律例》篇章体例的发展演变1.简述缓刑的适用条件2.简述我国刑法中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3.简述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及其责任形式4.简述滥用代理权的主要情形及其效力1.试论防卫过当的成立条件及其刑事责任2.试论物权的保护1.简述法律与国家的一般关系2.简述我国民族自治机关自治权的主要内容3.简述中国古代法典从《唐律疏议》到《大清律例》篇章体例的发展演变2014 1.简述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区别2.简述骗取贷款罪的构成要件3.简述不安抗辩权的构成要件4.简述邻接权与著作权的主要区别1.简述两大法系的主要区别2.简述我国宪法对公民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3.简述清末修律的历史意义1.简述刑法中危害结果的分类2.简述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3.简述共同侵权行为的概念和构成要件4.简述离婚与撤销婚姻的区别1.试论刑罚中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2.试论民法的性质1.简述法的作用的局限性2.简述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土地制度3.简述《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的主要内容2013 1.简述因缺乏共同故意从而不构成共同犯罪的具体情形2简述诽谤罪的构成要件3简述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1.简述刑法中法条竞合的概念及其处理原则2.简述食品监管渎职罪的构成要件3.简述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要件4.简述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的区别4简述遗嘱的有效要件1简述法的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的关系2简述上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关系及其表现3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历史意义1.试论累犯的构成条件2.试论民事权利的私力救济1.简述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2.简述我国中央对特别行政区行使的权力3.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内容2012 1.简述犯罪中止的特征2.简述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范围3.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含义和特征4.简述留置权的含义及成立条件1.简述执法的基本原则2.简述我国宪法中关于紧急状态的规定3.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中华民国民法》的主要特点1.简述犯罪未遂的特征与类型2.简述逃税罪的构成要件3.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含义和特征4.简述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1.试论我国刑法对死刑适用的限制2.试论合同的相对性1.简述我国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2.简述我国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原则3.简述《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特点2011 1.简述犯罪预备的成立条件2.简述渎职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3.简述诚实守信原则的含义和功能4.简述我国侵权责任法中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主要情形1.简述法律制定的特征2.简述我国现行宪法的修改制度3.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1.简述刑事责任的解决方式2.简述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行为方式3.简述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及应具备的要件4.简述地役权与相邻关系的区别1.试论犯罪既遂的认定2.试论情势变更原则1.简述法的基本特征2.简述我国宪法作为根本法的特征3.简述清末司法组织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2010 1.简述防卫过当的成立条件2.简述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1.简述结果加重犯的概念和构成特征2.简述交通肇事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3.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4.简述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情形1.简述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2.简述我国宪法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规定及其意义3.简述清末的领事裁判权制度3.简述婚姻的效力4.简述一般人格权的功能1.试论共同犯罪中主犯的认定2.试论狭义无权代理中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1.简述科学技术对法律的影响2.简述我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概念和特点3.简述《中华民国民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2009 1.简述酌定量刑情节的概念和种类2.简述行贿罪的成立条件3.简述法人成立的条件4.简述保证的含义和特征5.简述法律事实的含义和特征6.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和义务7.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法律体系的主要构成2008 1.简述刑罚特殊预防、一般预防的概念及其相互关系2.简述强奸罪(未遂)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区别3.简述物权与债权的区别4.简述我国侵权民事责任归责原则的种类及各自的适用范围5.简述资本主义法律的基本特征6.简述公民和人民的区别7.简述1935年《中华民国刑法》的主要特点2007 1.简述我国刑法总则中适用死刑的限制性规定2.简述转化型抢劫罪的成立条件3.简述善意取得的含义与条件4.简述遗赠与遗赠继承的区别5.简述我国司法解释的基本作用6.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性质和任务7.简述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司法改革的主要措施2006 1.简述撤销缓刑的事由及法律后果2.简述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的区别3.简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4.简述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5.简述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的区别和联系6.简评我国现行宪法解释体制7.简述《大清新刑律》的特点。

法硕主观题真题及答案解析

法硕主观题真题及答案解析

法硕主观题真题及答案解析自从法硕招生兴起以来,考生备战法硕考试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

面对大量的考试资料和复习笔记,考生们常常不知道该如何下手,特别是在解答主观题时更加困难。

本文将为大家提供一些常见法硕主观题的真题以及对答案的解析,希望能给考生们提供一些参考。

第一题:你认为法律的作用是什么?你如何理解法律对社会的约束力?解析:法律的作用是多方面的,既可以维护社会秩序,又可以保护公民权益。

法律是社会发展的产物,是社会运行的基石。

它通过规范人们的行为,为人们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生活环境,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法律对社会的约束力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法律具有强制力,违反法律将受到相应的制裁;二是法律具有规范性,它对人们的行为起到规范和引导作用。

法律的约束力是多重的,既包括法律的严格性和权威性,也包括社会的道德规范和个人自律的作用。

第二题:你认为自由表达的界限是什么?个人隐私和公共利益如何权衡?解析:自由表达是民主社会的基石之一,但是自由表达也需要有一定的界限和限制。

个人隐私和公共利益之间的权衡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在保护个人隐私的同时,我们也需要考虑到公共利益的重要性。

在一些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道德等方面的问题上,个人隐私可能会被相应地限制。

然而,在对个人隐私进行限制时,我们也需要确保依法进行,保护个人权益。

第三题:你对司法独立的理解是什么?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有何关联?解析:司法独立是指司法机关在审判活动中独立于行政和立法机关的影响,保证司法工作的公正和客观性。

司法独立是现代社会法治建设的核心之一,它对司法公正的实现起着重要的作用。

司法独立保障了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力,免受干预和压力的影响,从而确保司法决策的公正和公平。

司法公正是司法独立的一种体现,它要求法官在审判活动中秉持公正原则,不受利益和压力的干扰,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力。

第四题:你对侵权行为的认识是什么?侵权行为怎样界定?解析:侵权行为是指主观上违反法律规定,客观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每日法硕主观题必背题

每日法硕主观题必背题

每日法硕主观题必背题1、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内容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内容包括(1)刑罚的轻重与客观的犯罪行为及危害结果相适应。

(2)刑罚的轻重与犯罪人主观恶性的深浅、再次犯罪危险性的大小相适应。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在刑法中的体现(1)刑法分则对每一个罪都根据其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规定了相应的法定刑。

(2)刑法总则中规定量刑原则。

在裁量刑罚时,应尽量使刑罚与具体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适应,罚当其罪。

刑法总则还规定对累犯从重处罚不得假释不得缓刑,对未成年人、自首、立功的人从宽处理,对过失犯罪处罚明显宽大于故意犯罪等,体现了刑罚与犯罪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相适应。

2、简述“但书”的意义刑法第 13 条规定犯罪定义既有定性要求也有定量要求,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被称为犯罪定义的“但书”。

(1)但书通过对犯罪的实质特征提出定量的要求,赋予司法机关酌情排除犯罪的权利,避免过分拘泥于法律形式而作出刻板教条的判决。

(2)但书是区分“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宏观标准。

也是适用我国法律结构需要产生的。

(3)但书在刑事政策意义在于:可以缩小犯罪或刑事处罚的范围,避免一些轻微的危害行为打上犯罪的标记,有利行为人改过自新;还可以合理配置司法资源,集中力量惩罚严重的违法行为。

3、犯罪的基本特征(1)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犯罪首先必须是人的行为。

犯罪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行为,必须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实质特征。

(2)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

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只有同时被刑法明文规定为犯罪时,才是犯罪。

(3)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某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同时又触犯刑法,就应承担刑罚处罚的法律后果。

法硕非法学刑法总主观题大全

法硕非法学刑法总主观题大全

法硕非法学刑法总主观题大全刑法是法学中的重要分支,是指对于违法行为所实施的惩罚性措施和制度的规定。

非法学刑法是法硕考试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内容。

其中,刑法总主观题是非常关键的一部分,考察着考生对刑法理论和实践的理解。

本文将为大家总结一些法硕非法学刑法总主观题,希望能对考生备考有所帮助。

一、犯罪的成立要件是什么?犯罪的成立要件是指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刑法规定了犯罪的成立要件,主要包括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主观要件包括犯罪的故意和过失,客观要件包括犯罪的对象、犯罪的行为和犯罪的结果。

二、什么是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故意犯罪是指犯罪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违法的结果,但仍然故意实施的犯罪行为。

过失犯罪是指犯罪人没有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违法的结果,但是对于造成的后果应该负有过失责任的犯罪行为。

三、什么是故意?故意是指犯罪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明知自己的行为违法,并且具有违法目的或者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违法的后果,却依然故意实施的行为。

四、什么是过失?过失是指犯罪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没有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违法的结果,但是对于造成的后果应该负有过失责任的行为。

五、什么是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的区别?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的区别主要在于犯罪人对于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的认识不同。

故意犯罪是犯罪人明知自己的行为违法,并具有违法目的或者知道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违法的后果,却故意实施的行为;而过失犯罪是犯罪人没有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违法的结果,但是对于这种结果应当预见并能够预见,应当采取措施来防止的行为。

六、主观方面的犯罪心理是否可以弥补?在刑法中,主观方面的犯罪心理是构成犯罪的一个重要要素。

一般情况下,犯罪人的主观犯罪心理是无法弥补的,即使在事后后悔或者愧疚,也不会对犯罪事实的存在产生影响。

七、什么是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实施违法行为,共同犯罪中的各个人都应当负有刑事责任。

共同犯罪的要件包括共同故意,即多人之间存在共同的犯罪目的,以及共同行动,即多人的犯罪行为是协同进行的。

法硕历年真题刑法主观题(2000-2017)简答题篇

法硕历年真题刑法主观题(2000-2017)简答题篇

法硕历年真题刑法主观题(2000-2017)简答题篇1.简述假释的法律后果。

(2017)2.简述牵连犯的概念和特征。

(2017·法学)3. 简述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共同特征。

(2017;2017·法学)4.简述结合犯的特征。

(2016)5.简述赌博罪的构成要件。

(2016)6.简述刑法的概念和特征。

(2016·法学)7.简述渎职罪的共同特征。

(2016·法学)8.简述缓刑的适用条件。

(2015;2015·法学)9.简述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构成要件。

(2015)10.简述我国刑法中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

(2015·法学)11.简述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区别。

(2014)12.简述骗取贷款罪的构成要件。

(2014)13.简述刑法中危害结果的分类。

(2014·法学)14. 简述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

(2014·法学)15.简述因缺乏共同故意从而不构成共同犯罪的具体情形。

(2013)16.简述诽谤罪的构成要件。

(2013)17.简述刑法中法条竞合的概念及其处理原则。

(2013·法学)18.简述食品监管渎职罪的构成要件。

(2013·法学)19. 简述犯罪中止的特征。

(2012)20. 简述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范围。

(2012)21.简述犯罪未遂的特征与类型。

(2012·法学)22.简述逃税罪的构成要件。

(2012·法学)23. 简述犯罪预备的成立条件。

(2011)24. 简述渎职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2011)25.简述刑事责任的解决方式。

(2011·法学)26.简述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行为方式。

(2011·法学)27. 简述防卫过当的成立条件。

(2010)28.简述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

(2010)29.简述结果加重犯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2010·法学)30.简述交通肇事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法硕主观题

法硕主观题

15、简答:缓刑适用条件国家工作人员范围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犯罪构成论述防卫过当的成立条件和刑事责任14刑法中危害结果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间接故意和过于自信过失的区别骗取贷款罪构成要件论述紧急避险成立条件13法条竞合的概念和处理原则食品监管渎职罪构成要件缺乏共同故意而不构成共同犯罪的具体情形诽谤罪构成要件论述累犯的构成要件12犯罪未遂的特征和类型逃税罪构成要件犯罪中止的特征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范围论述刑法对死刑的限制1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行为方式犯罪预备的成立条件渎职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论述犯罪即遂的认定(2010)51.简述防卫过当的成立条件。

52.简述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

(2009)26.简述酌量定刑情节的概念和种类。

27.简述行贿罪的成立条件。

(2008)26.简述刑罚特殊预防、一般预防的概念及其相互关系。

27.简述强奸罪(未遂)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区别。

(2007)26.简述我国刑法总则中适用死刑的限制性规定。

27.简述转化型抢劫罪的成立条件。

(2006)26.简述撤销缓刑的事由及法律后果。

27简述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的区别。

(2005)26我国刑法规定的一般犯罪的成立条件及累犯的法律后果。

27.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

(2004)26.简述教唆犯的概念和我国刑法对教唆犯规定的处罚原则。

27.简述侵占罪与盗窃罪的界限。

(2003)41.简述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

42.简述数罪并罚的概念和特点。

(2000)1.犯罪的基本特征。

2.一般自首的概念与成立条件。

3.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构成条件。

民法15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及其责任形式滥用代理权主要情形和效力职务发明创造的具体类型论述物权的保护14共同侵权的概念和构成要件离婚和撤销婚姻的区别不安抗辩权构成要件领接权与著作权的主要区别论述民法的性质13共同危险行为构成要件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区别知识产权法律的特征遗嘱的有效要件论述民事权利的私力救济12民事法律行为的含义和特征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民事法律行为的含义和特征留置权的含义及成立要件论述合同的相对性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和应具备的要件简述地役权与相邻关系的区别诚实信用原则的含义和功能简述我国侵权责任法中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主要情形论述情势变更原则(2011)53.简述诚实信用原则的含义和功能。

法硕非法学法理主观题大全

法硕非法学法理主观题大全

法硕非法学法理学主观题集锦法律移植的必要性1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决定了法律移植的必要性。

2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和根本特征决定了法律移植的必要性。

3法治现代化既是社会现代化内容,也是社会现代化的动力。

法律移植是法治现代化的过程和途径。

4法律移植是对外开放的应有内容法律继承的根据和理由1社会生活条件的历史延续性决定了法律的继承性2法律的相对独立性决定了法的发展过程的延续性和继承性3法作为人类文明成果决定了法律继承的必要性4法律演进的历史事实验证了法律的继承性独立文明生活的历史事实当代中国法律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法律是整个社会关系调节器的重心,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居于支配地位,起着关键作用。

社会主义法对和谐社会保障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首先,法制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作用体现在立法方面。

有法可依是实行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有了完备的法律体系作保障,才能更好地引导和约束公民和政府的行为,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基础。

其次,司法方面。

公正高效的司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

再次,守法方面。

社会成员遵纪守法,政府严格依法办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最后,法律监督方面。

法律监督可以通过立法司法守法三个方面的作用来间接保障和促进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

法的作用的局限性1法律调整的范围是有限的。

法只是众多社会调整手段的一种,而不是唯一的。

2法的特性与社会生活现实之间存在着矛盾。

法具有抽象性稳定性的特征,现实生活的问题确是具体和变化的。

3法的制定和实施受人的因素的制约。

徒法不足以自行,没有高素质的立法者,就不可能有良好的法律,也需要合适的人正确执行和适用,才能发挥作用。

4法的实施受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因素制约。

法总是十分依赖外部条件,作用容易受到社会因素制约。

法律制定特征法律制定,又称法的创制,创立或立法,是指由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创制认可修改或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专门性活动,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把自己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活动。

2010-2015法硕联考专业综合课(法学、非法学)主观题大题真题及答案解析汇总

2010-2015法硕联考专业综合课(法学、非法学)主观题大题真题及答案解析汇总

2010专业综合课(非法学)三、简答题(64-66小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请将参考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64.简述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包括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要素。

2(1)假定(条件)是指法律规则中规定的适用该规则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即规则在什么时间、空间对什么人适用以及在什么情景下对人的行为有约束力的问题。

它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法律规则的适用条件,即法律规则在什么时间、什么地域生效,对什么人生效;二是行为主体的行为条件,包括行为主体的资格构成和行为的情境条件。

2(2)行为模式是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具体行为的方式的部分,包括可以这样行为、应该这样行为和不得这样行为三种模式。

2(3)法律后果是指法律规则中对遵守或违反规则的行为予以肯定或否定的评价的部分,包括肯定性法律后果和否定性法律后果。

265.简述我国宪法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规定及其意义。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少数民族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4(2)意义:各民族在参与国家事务管理上享有平等权利,有利于少数民族利益的保护,加强民族团结。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体现权力分工与制约原则,确保各职能部门的相对独立,保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做好本职工作。

4PS:全国人大常委会乃至其他国家机关的有关宪法规定需要牢记,最好将宪法的全部相关法条背诵下来。

66.简述清末的领事裁判权制度。

(1)领事裁判权指一国通过其驻外领事对在另一国领土上的本国国民按照本国法律行使司法管辖权,属于“治外法权”的一种。

2(2)清末领事裁判权制度确立于1843年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及其后的《虎门条约》,并在随后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中得以扩充。

法考刑法主观题模板

法考刑法主观题模板

法考刑法主观题模板一、刑法总则中热门考点的10个答题模板经典案例:甲想杀死自己的情敌乙,却误将丙当作乙杀死了。

甲的行为如何定性?答题模板:甲误将丙当作乙杀死的行为,属于典型的对象错误,无论按照具体符合说,还是法定符合说,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

经典案例:甲想死自己的情敌乙,因为没有没准,射中乙身旁的丙,致丙死亡。

甲的行为如何定性?答题模板:(1)根据具体符合说。

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想象竞合,择一重罪,定故意杀人罪未遂。

(2)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对丙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定故意杀人罪既遂。

经典案例:甲想死自己的情敌乙,实施暴力致其休克。

甲以为乙已经死亡,为了毁尸灭迹,将乙抛至水中,后查明乙系溺水而亡。

甲的行为如何定性?答题模板:甲的行为属于事前的故意。

(1)通说观点(合并说)认为,甲致乙休克的第一个行为与抛尸水中的第二个行为,共同作用导致了乙的死亡,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

(2)按照“区分说”的观点,甲在实施抛尸行为时,主观上已无杀人的故意,应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

因此,甲成立故意杀人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的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定故意杀人罪未遂。

经典案例:甲想杀死自己的情敌乙,刚在乙胳膊上割了一个小口子后,乙大喊“救命”,甲便逃离现场,但由于乙患有血友病,流血不止而死亡。

甲的行为如何定性?答题模板:甲的行为属于结果的提前实现,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存在“没有前者就没有后者”的条件关系。

(1)如果认为甲割一个小口子的行为属于对既遂具有故意的实行行为,则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

(2)如果认为甲割一个小口子的行为不属于对既遂具有故意的实行行为,因为甲致使乙轻伤的行为不具有类型化导致他人死亡的危险,则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的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

经典案例:甲乙共谋盗窃,甲入户盗窃,乙在门口望风,但甲入户后被发现,为了抗拒抓捕将被害人打成重伤,取走财物就和乙跑了。

22非法硕试题及答案

22非法硕试题及答案

22非法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下列哪项不属于犯罪的主观要件?A. 故意B. 过失C. 行为D. 动机答案:C2. 下列哪项属于行政法的基本原则?A.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B. 罪刑法定C. 行政行为合法性原则D. 罪责自负答案:C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下列哪项不属于民事权利?A. 财产权B. 人身权C. 知识产权D. 行政权答案:D4. 下列哪项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A. 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B. 公开审判C. 法律适用平等D. 诉讼双方平等答案:D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下列哪项不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A. 言论自由B. 宗教信仰自由C.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D. 行政权答案:D6. 下列哪项不属于刑法中的主刑?A. 有期徒刑B. 无期徒刑C. 罚金D. 剥夺政治权利答案:C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下列哪项不属于合同的成立要件?A. 合同当事人B. 合同标的C. 合同形式D. 合同内容答案:C8. 下列哪项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A. 对行政处罚不服提起的诉讼B. 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C. 对行政裁决不服提起的诉讼D. 对民事纠纷提起的诉讼答案:D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下列哪项不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A. 重婚B. 未到法定婚龄C. 患有禁止结婚的疾病D. 双方自愿离婚答案:D10. 下列哪项不属于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A. 停止侵害B. 消除影响C. 恢复原状D. 行政处分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下列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自首?A. 犯罪后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B. 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C. 犯罪后主动赔偿受害人损失D. 犯罪后主动向司法机关提供他人犯罪线索答案:AB2. 下列哪些行为属于行政法上的行政行为?A. 行政处罚B. 行政强制C. 行政指导D. 行政复议答案:ABCD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下列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无效民事行为?A. 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B. 行为人意思表示不真实C. 行为人违反法律规定D. 行为人违反公序良俗答案:ABCD4. 下列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民事诉讼中的证据?A. 物证B. 书证C. 证人证言D. 鉴定意见答案:ABCD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下列哪些权利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A. 言论自由B. 宗教信仰自由C.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D. 劳动权答案:ABCD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硕非法学刑法练习题

法硕非法学刑法练习题

法硕非法学刑法练习题一、选择题A. 罪刑法定原则B.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C.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D. 诚实信用原则A. 甲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B. 乙在自家院子里种植罂粟C. 丙在道路上醉酒驾驶D. 丁帮助朋友实施盗窃3. 刑事责任年龄的起点是:A. 12周岁B. 14周岁C. 16周岁D. 18周岁二、简答题1. 简述犯罪构成的概念及其四个要件。

2. 简述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

3. 简述累犯的种类及其成立条件。

三、案例分析题1. 甲因与乙有矛盾,某日持刀将乙砍伤。

在乙住院治疗期间,甲担心乙报复,又潜入医院企图杀害乙,但被保安及时发现并制止。

请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分析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2. 丙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满释放后第五年,丙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请分析丙是否构成累犯,并说明理由。

四、论述题1. 论述我国刑法关于犯罪未遂的规定及其意义。

2. 论述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则及其在我国刑法中的体现。

五、法条分析题1. 请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关于交通肇事罪的规定。

2. 请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关于故意伤害罪的规定。

六、名词解释1. 刑罚2. 犯罪故意3. 犯罪形态4. 刑事责任七、判断题1. 我国刑法规定,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2. 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别在于是否实施了犯罪行为。

()3.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4.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八、填空题1. 刑法是规定____、____、____、____等内容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 犯罪客体可以分为____、____、____、____等几类。

3. 刑罚的种类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

4. 我国刑法规定,共同犯罪是指____犯罪。

九、改错题1. 犯罪行为必须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否则不构成犯罪。

吉林大学研究生考试复试法律硕士(非法学)刑法题目与答案

吉林大学研究生考试复试法律硕士(非法学)刑法题目与答案

1、刑法的分类概念: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规的总和。

分类:(1)广义刑法,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狭义刑法,仅指刑法典(2)普通刑法,在一国围普遍适用的刑法规的总称特别刑法,适用于特别的人,特别的时间,特别地域或特别事项的刑法(3)形式刑法,从名称上就知道其属于刑法围的法律实质刑法,名称上看不出来是刑法但其容规定有犯罪,刑罚的法律(4)国刑法,国际刑法2、刑法的属性特征(1)调整围的广泛性;(2)调整对象的专门性;(3)刑罚制裁的严厉性;(4)刑法发动机制的补充性和保障性。

3、刑法解释的种类依据解释的效力可分为:(1)立法解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2)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3)学理解释:其他机关,团体,个人对刑法条文含义的阐释依据解释的方法可分为:(1)文理解释:根据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的说明(2)论理解释:根据立法的精神与目的对条文进行说明。

包括目的解释,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当然解释,比较解释,历史解释等。

4、有权解释解释的种类有权解释主要包括:(1)立法解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2)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5、罪刑法定原则的形式派生原则(1)法律主义: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2)禁止重法溯及既往:犯罪及其惩罚必须在行为前预先规定,刑法不得对公布,实施前行为进行追溯适用;(3)禁止有罪类推:对于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行为,禁止适用有类似规定的其他条文;(4)禁止不确定的刑期:刑法应当规定的清晰明确;(5)排斥习惯法:以成文法为准,排斥习惯法6、类推与扩解释的区别(1)从形式上说,扩大解释所得出的结论并未超出刑法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类推解释超出了用于可能具有的含义;(2)从着重点上说,扩大解释主着眼于刑法规定本身,仍是对规的逻辑解释;类推解释着眼于刑法规之外的事实,是对事实的比较;(3)从论理方法上说,扩大解释是扩性的界定刑法的某个概念,使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包含在该概念中;类推解释则是认识到某行为不是刑罚处罚的对象,而以该行为与刑法规定的相似行为具有同等的恶害性为由,将其作为处罚对象(4)从实质上而言,扩大解释未超出公民预测可能性的围;类推解释则超出了公民预测可能性的围7、我国刑法中规定的溯及力原则我国刑法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

法硕(非法学)考研刑法学主观题

法硕(非法学)考研刑法学主观题

法硕(非法学)考研:刑法学主观题第一章绪论本章重点知识点:刑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应用、刑法的效力范围1、刑法的特征、任务和机能特征:(1)调整范围的广泛性;(2)调整对象的专门性;(3) 刑罚制裁的严厉性;(4)刑法发动的补充性和保障性。

任务:(1)惩罚任务,即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

(2)保护人民、社会和国家,也就是: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刑法的机能,是指刑法能产生的积极作用。

一般来说,刑法有三种机能:(1)规制机能,即维持社会秩序的机能;(2)保护机能,即保护国家、社会和个人的法益的机能;(3)保障机能,即保障公民不受国家刑罚权的非法侵害并保障犯罪人不受刑法规定之外的刑罚处罚的功能。

2、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中的表现。

答:罪刑法定原则的原意为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受罚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事立法中的表现为:(1)《刑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了犯罪的定义,为罪与非罪确立了总的标准。

(2)《刑法》第十四至十八条明确规定了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为认定犯罪提供了一般的规格和标准。

(3)刑法分则对每一种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作了明确规定,为定罪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

(4)刑法明确规定了刑罚的种类,为依照法律处刑提供了依据。

(5)明确规定了量刑的原则,包括一般量刑原则和各种具体的法定量刑原则。

(6)刑法分则条文明确规定了各种具体犯罪的法定刑,为司法机关正确量刑提供了具体的法定标准。

在司法中适用的表现为:(1)司法机关在具体办理个案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严格按照刑法明文规定的各种犯罪的罪状和法定刑,运用刑法总则规定的原则为指导,准确认定犯罪,恰当判处刑罚,不得偏离法律条文的规定滥定罪、滥处刑。

(2)司法机关在忠于法律规定的原意和符合法律规范含义的范围之内正确进行司法解释,指导具体的定罪量刑活动,不得用司法解释去任意修改、补充或变更立法内容,不得脱离法律条文的规定去创制新的法律规范。

法硕考研历年主观题总结

法硕考研历年主观题总结

法硕考研历年主观题总结一、简答:
二、辨析
三、法条分析题
四、案例分析题(略)
关于凯程:
凯程考研成立于2005年,国内首家全日制集训机构考研,一直致力于高端全日制辅导,由李海洋教授、张鑫教授、卢营教授、王洋教授、杨武金教授、张释然教授、索玉柱教授、方浩教授等一批高级考研教研队伍组成,为学员全程高质量授课、答疑、测试、督导、报考指
导、方法指导、联系导师、复试等全方位的考研服务。

凯程考研的宗旨:让学习成为一种习惯
凯程考研的价值观口号:凯旋归来,前程万里
信念:让每个学员都有好最好的归宿
使命:完善全新的教育模式,做中国最专业的考研辅导机构
激情:永不言弃,乐观向上
敬业:以专业的态度做非凡的事业
平衡:找到工作、生活、家庭的平衡点
服务:以学员的前途为已任,为学员提供高效、专业的服务,团队合作,为学员服务,为学员引路。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硕非法学刑法总则主观题大全刑法总则主观题集锦犯罪的基本特征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犯罪构成的意义1作为法律规定的确立犯罪的要件,是定罪量刑的法律准绳成立犯罪的标准成立一罪还是数罪的标准区分此种犯罪和彼种犯罪的标准2强调依据犯罪构成定罪,有利于贯彻法治原则,准确惩罚犯罪3是刑法理论的核心和刑法理论体系的基础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1犯罪客体是法律所保护的为犯罪所侵害的社会利益,犯罪对象是犯罪行为所侵犯或直接指向的具体事物,两者是现象和本质的关系。

2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的一般要件之一,犯罪对象仅是犯罪客观方面的选择性要素之一。

犯罪过失和犯罪故意的罪责具体表现1对于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2对于过失犯罪,只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才负刑事责任3过失犯罪的法定刑明显轻于故意犯罪事实认识错误客体错误预想侵犯的对象和实际侵犯的对象在法律性质上不同对象错误预先侵犯的对象和实际侵犯的对象在法律性质上相同手段错误行为人对犯罪手段发生误用行为偏差行为人预想打击的目标与实际打击目标不一致因果关系错误行为人对自己行为和造成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实际情况发生误认犯罪预备特征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的1行为人有便利实行,完成某种犯罪的意图。

2客观上行为人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等犯罪预备活动3因意志以外原因被阻止在犯罪准备阶段,未能进展到着手实行犯罪。

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犯罪未遂特征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形态1犯罪已经着手实施犯罪2犯罪未得逞2犯罪未得逞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原因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迷信犯,愚昧犯与不能犯未遂的区别1是行为人犯了常识错误2预定实施的行为与实际实施的行为一致犯罪中止的特征是指的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形态1时间性:犯罪过程中,犯罪预备开始到既遂以前全过程2自动性:自动放弃犯罪或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3客观有效性:有客观放弃犯罪或阻止结果发生的实际行动,有效阻止犯罪结果发生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共同犯罪特征1主体要件两个以上犯罪主体2客观要件必须具有共同犯罪的行为3主观要件共同犯罪的故意不认为共同犯罪的情形1过失犯罪2同时犯3把别人当成工具4过限犯罪不构成犯罪5事前无通谋,事后提供帮助的行为6在共同实行的场合,不构成片面共犯犯罪集团特征1人数较多(3人以上),重要成员固定或基本固定2经常纠集在一起进行一种或数种严重犯罪活动3有明显的首要分子4有预谋的实行犯罪活动5不论作案次数多少,社会危害严重黑社会组织特征1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固定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经济实力,支持组织活动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4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包庇或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犯罪组织严密性犯罪行为多样性犯罪手段强制性犯罪活动区域性社会危害严重性共同犯罪处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胁从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教唆不满18周岁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共同犯罪成立中止条件1必须具备有效性2中止效力及于本人,不及于其他共犯人3缺乏有效性不能单独成立中止继续犯特征作用于同一犯罪对象的一个犯罪行为从着手实行到实行终了,犯罪行为和不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同时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1一个犯罪故意2侵犯同一犯罪客体3犯罪行为能够对客体形成持续的不间断地侵害4犯罪完成、造成不法状态后,行为仍能继续影响不法状态,使客体遭受持续侵害继续犯法律后果追诉时效起算时间推后,不是从犯罪成立之日起计算,而是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正当防卫时机犯罪继续期间,其他人加入可以成立共犯想象竞合犯特征行为人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罪名的1行为人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2触犯了数个罪名结果加重犯特征实施基本犯罪构成的行为,又造成了一个基本犯罪构成以外的结果,刑法对其规定较重法定刑的情况1实施了犯罪构成的行为造成了额外的结果2分则条文对该种结果规定了较重的法定刑3行为人对加重的结果具有罪过结合犯特征两个以上各自独立成罪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的明文规定,结合成另一个独立的新罪的犯罪形态。

1数个可以分别构成其他犯罪的行为2数个独立的犯罪结合成为一个新罪3根据刑法的明文规定集合犯特征行为人以实施不定次数的同种犯罪行为为目的,实施了数个同种犯罪行为,刑法规定作为一罪的形态1行为人以实施不定次数的同种犯罪行为为目的2实施了数个同种犯罪行为3刑法将其规定为一罪牵连犯特征是指实施某个犯罪,作为该犯罪的手段行为和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情况1一个最终的犯罪目的2两个以上的犯罪行为3触犯了两个以上不同的罪名4所触犯的两个罪名有牵连关系连续犯特征基于同一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多次实施犯罪行为,触犯相同罪名的犯罪。

1同一或概括的故意2实施数个犯罪行为3触犯相同罪名4数个犯罪行为具有连续性吸收犯特征是指一个犯罪行为是另一个犯罪行为的必经阶段、组成部分、当然结果,而被另一个犯罪吸收的情况1数个危害行为2犯数罪3犯不同种数罪4一行为吸收其他行为5实际的数罪,处断的一罪正当防卫的概念和特征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实施侵害的人所采取的合理的防卫行为1起因条件,有不法侵害发生2时间条件,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3对象条件,不法侵害者本人4主观条件,保护合法权利免受不法侵害5限度条件,不得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紧急避险概念和特征为了是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损害另一方较小合法利益的行为。

1起因条件,有危险发生2时间条件,正在发生3对象条件,第三人合法利益4主观条件,为了使合法利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5限制条件,迫不得已情况下实施6限度条件,不得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7特别例外限制。

不适用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异同相同点:目的相同。

都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权或其他合法权利前提相同。

都必须是合法权益正在受到紧迫危险才能实施责任相同。

合理限度下不负刑事责任,超出法定限度造成损害结果的,都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不同点:危害来源不同。

正当防卫只能是人的不法侵害,紧急避险既可以认得不法侵害,也可以是自然灾害,动物侵袭等对象不同。

紧急避险是第三者合法利益行为限制条件不同。

紧急避险只能是迫不得已情况下才能实行,正当防卫无此限制对损害程度要求不同。

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可以大于不法侵害者可能造成的损害,紧急避险损害的合法利益必须小于所保护的合法利益主体限定不同。

正当防卫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利,紧急避险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刑罚特征刑罚是刑法中明文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所使用的限制或剥夺其某种权益的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法1是以限制和剥夺犯罪人权益为内容的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法2适用对象只能是犯罪人3适用主体只能是国家审判机关4刑罚的种类及适用标准必须以刑法明文规定为依据5适用程序上必须依照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6以国家强制力作保障刑罚与其他制裁方法的区别1适用对象不同,犯罪人。

仅违反非刑事法律尚未构成犯罪的人。

2严厉程度不同,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法3适用机关不同,刑事审判部门4适用根据和使适用程度不同,刑法为根据并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5法律后果不同,累犯刑罚体系的特点1体系完整,结构严谨,适应同犯罪作斗争的需要2方法人道,内容合理,体现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3宽严相济,目标统一,体现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惩罚与教育改造相结合管制的概念特征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人身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1不予关押2限制罪犯一定自由3具有一定期限,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3年4享有除被限制之外的各项权利,劳动中同工同酬管制应遵守的规定1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使用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4遵守执行机关的会客规定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6遵守人民法院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的禁止令拘役概念特征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就近执行并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1剥夺罪犯的自由2期限较短,1,6,13执行期间具有某些由于有期徒刑待遇有期徒刑概念特征有期徒刑是指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并接受教育改造的刑罚方法1剥夺自由2具有一定期限,6,15,253执行机关为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4强制罪犯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无期徒刑概念特征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强制其参加劳动接受教育改造的刑罚方法1没有刑期限制2在判决执行以前的羁押时间不存在折抵刑期的问题3必须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死刑适用限制性规定1限制死刑适用条件罪行极其严重2限制死刑适用对象18和审判时候怀孕的妇女75除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3限制死刑适用程序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4限制死刑执行制度不是立即执行的,都应该宣告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2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3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情况1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或者主刑是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期限1年以上,5年以下2判处管制的,和管制期限一样3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4死缓减为有期或者无期减为有期的,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没收财产使用方式1并处没收财产,应当附加没收财产2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可以附加也可以不附加3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可以择一判处,只能附加使用,而且必须使用量刑特征1主体人民法院2内容对犯罪人确定刑罚3性质是一种刑事司法活动量刑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量刑情节特征1与认定行为人是否犯罪并无关系2能表明犯罪人人身危险性以及所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3对刑法裁量的结果有直接影响酌定减轻处罚条件1不具有法定减轻情节2案件有特殊情况3最高法院核准免除处罚情节的适用1行为已构成犯罪2情节轻微3因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处罚酌定情节的种类1犯罪的动机2犯罪的时间地点3犯罪的手段4犯罪侵害的对象5犯罪造成的损害结果6犯罪分子一贯表现7犯罪后态度酌定情节适用的问题1准确认定酌定情节的性质2全面把握酌定情节的内容3合理协调酌定情节与法定情节的关系4公正适用酌定情节一般累犯构成条件1主体条件182主观条件前后都故意3刑度条件4时间条件特别累犯构成条件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受过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犯罪分子1前罪和后罪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任一类犯罪2刑罚的种类和轻重不受限制3不受前后两罪相距时间长短的限制累犯与再犯的区别1累犯前后实施的犯罪必须是特定的犯罪,而再犯前后实施的犯罪并无限制2累犯一般必须以前后两罪被判处或者应该判处一定刑罚为构成要件,再犯不要求前后两罪必须判处一定刑罚3累犯所犯后罪,一般必须是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法定期限以内实施的,再犯对于前后两罪之间并无时间方面的限制自首和坦白的区别1自首自动归案,坦白被动归案,如实交代自己犯罪的事实2自首和坦白所反映的犯罪人的人身危险程度不同,自首轻,坦白重数罪并罚原则1全面兼采各种数罪并罚原则2各种原则均无普遍适用效力3限制加重原则主导,吸收和并科原则处于辅助或者次要地位4吸收原则和限制加重原则适用效力排斥,并科原则相对独立缓刑适用条件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处罚,没有再犯罪危险,不会对所居住社区产生重大不良影响,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的执行,若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定撤销缓刑的情形,原判刑罚不再执行的制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