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鉴定岗位责任制度
岗位职责和技能(共3篇)
岗位职责和技能〔共3篇〕第1篇:技能鉴定所岗位职责技能鉴定所岗位职责黄山学院技能鉴定所在继续教育学院领导下工作,负责对本校学生和社会就业及再就业人员的多工种技能鉴定工作,包括各级职业资格证书申报、填写、审批、发放工作,考评员的聘任,技能鉴定所管理制度的制定,理论及实习操作鉴定场地、设施的安排等等。
现就本所各岗位职责规定如下:一.岗位名称及人员素质要求1.站长1人,主管单位法人或主管单位分管领导。
2.副站长2人,大学本科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务,熟悉职业鉴定有关政策,有一定的管理经历。
3.办公室主任1人,大学本科学历,熟悉职业鉴定有关政策,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才能。
4.考务管理人员3人以上,大学专科学历,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和考务工作规程,熟悉计算机数据库操作。
5.考评人员假设干人,具有本工种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务或副高以上专业职务,熟悉相关政策。
二.各岗位职责〔一〕站长1.坚持国家技能鉴定有关政策和原那么,理解有关法律法规; 2.积极开展各项业务,不断投入更新设备,进步鉴定才能。
3.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学习业务,更新知识,进步业务才能。
4.负责和监视各工种、各等级鉴定、评分等工作。
5.不断与上级的主管部门进展业务联络,承受他们的业务指导。
6.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鉴定保障工作。
〔二〕副站长1.熟悉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法规。
2.在站长领导下,做好各项工作,保证鉴定工作顺利开展。
3.做试题库建立工作,保证鉴定工作的需要。
4.管理和监视考场和操作场地的安排工作。
5.负责并监视有关人员做好鉴定过程的档案资料建立工作。
6.做好有关鉴定方面的协调工作。
〔三〕办公室主任1.负责对所鉴定工种、等级进展公布。
2.负责审核鉴定对象的报名条件和相关资历证明,并统一组织填写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报黄山市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核发准考证。
3.负责安排人员做好考场准备、管理、考场记录等工作,催促监考人员,严格遵守工作守那么。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0.12.31•【字号】渝人社发〔2020〕129号•【施行日期】2020.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重庆市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管理办法》已经市人力社保局2020年第12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12月31日重庆市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及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3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是指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按照职业技能鉴定(以下简称鉴定)相关规定,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有关要求,对劳动者从事具体职业活动的工作能力提供客观、公平、科学、规范评价的执行机构。
第三条重庆市行政区域内鉴定机构的备案、管理、监督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力社保局)负责鉴定机构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
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职鉴中心)受市人力社保局委托,负责鉴定机构的备案、评估、督导、检查等工作;负责鉴定机构的业务指导;负责管理人员、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专家队伍建设;负责建设全市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平台,运用“互联网+监管”手段加强质量监管;负责建立鉴定机构数据库,向社会公布鉴定机构信息。
2023年瓦检员一职多能岗位责任管理制度
2023年瓦检员一职多能岗位责任管理制度一、岗位介绍瓦检员是建筑工地中负责瓦工验收和质量控制的专业人员。
他们需要具备相关的瓦工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瓦工工具和设备,负责对瓦工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
二、岗位职责1. 负责瓦工施工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2. 负责瓦工材料和设备的验收,保证使用的材料和设备符合相关要求;3. 协助瓦工施工队伍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4. 定期检查瓦工工地的施工质量,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5. 协调相关部门进行瓦工质量的评估和验收;6. 整理和汇总瓦工质量相关的文件和数据。
三、岗位要求1. 具备良好的瓦工专业知识和技能;2. 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管理知识;3. 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4. 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工作抗压能力;5. 具备良好的数据分析和问题解决能力。
四、岗位培训为了保证瓦检员的工作质量和水平,公司将定期组织瓦检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和考核。
培训内容包括瓦工施工质量要求、工艺流程、瓦工施工相关知识和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
通过培训和考核,瓦检员能够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和综合素质。
五、岗位管理公司将建立完善的瓦检员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对瓦检员的工作进行全面评估。
绩效考核指标包括瓦工施工质量、瓦工工地的安全生产情况、工作积极性和团队合作精神等方面。
通过考核结果,公司将对瓦检员进行奖励或者进行必要的纠正和改进。
六、工作流程1. 接到施工任务后,瓦检员进行施工现场的勘察和测量;2. 根据勘察结果和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和工时计划;3. 协助施工队伍进行瓦工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材料和设备的购买和验收;4. 监督和检查施工过程中的瓦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5. 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和质量缺陷;6. 定期与相关部门进行瓦工质量的评估和验收;7. 整理和汇总瓦工质量相关的文件和数据,提供给相关部门进行分析和评估。
七、岗位发展瓦检员作为一项具有挑战性和发展潜力的职业,公司将对瓦检员进行职业发展规划和培训。
技能人才评价考务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技能人才评价考务工作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技能人才评价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保证评价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技能人才评价考务工作人员的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技能人才评价考务工作人员管理应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保密安全、科学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和其他相关机构应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技能人才评价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作人员资格与培训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具备与评价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三)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价工作的工作强度;(四)具备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评价工作的程序和要求。
第六条技能人才评价考务工作人员的选拔应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第七条技能人才评价考务工作人员应经过培训,掌握评价工作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具备评价工作的能力。
第八条技能人才评价考务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三章工作职责与分工岗位:(一)评价组长:负责评价组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二)考务管理员: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三)考评员:负责对考生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和理论知识考试;(四)监考员:负责对考试过程进行监督;(五)其他工作人员:负责考试设施的维护、考试材料的准备等工作。
第十条各岗位工作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保证评价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工作纪律与监督第十一条技能人才评价考务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评价工作的相关规定;(二)严格执行评价工作的程序和方法;(三)严格保密,不得泄露考试内容和考生信息;(四)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五)不得有以下行为:收受考生财物、泄露考试机密、纵容作弊等。
第十二条技能人才评价考务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评价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021年xx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
xx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XX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特有职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市烟草专卖局特有职业(工种)职业技能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全市员工参加行业内的特有职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流程,提高鉴定工作质量,根据《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和《甘肃省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烟草系统员工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三条市局(公司)政工(监察)科是具体负责全市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技能鉴定的承办科室,其主要职责是(一)执行国家和劳动行政部门以及国家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接受甘肃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职业技能鉴定站的业务指导、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
(二)根据市局(公司)技能人才教育培训规划,科学合理制定中长期员工队伍建设规划。
(三)按照烟草行业规定的鉴定职业(工种)、等级、申报资格等内容,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咨询、服务,及时了解员工的鉴定需求,每年初向省局(公司)鉴定站上报各职业(工种)、等级鉴定需求计划。
(四)按照省局(公司)鉴定站的安排,组织推荐质量督导员以及卷烟商品营销和专卖管理考评员工作。
(五)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岗位技能等级资格、职业技能鉴定规范(考核大纲)组织相关鉴定员工培训。
(六)在省局(公司)鉴定站的指导下,负责受理申请鉴定人员资格审查,将每批次的资格合格员工名单准确输入资格申报录入器并上传至省局(公司)鉴定站考务系统。
(七)负责全市系统范围内员工技能鉴定成绩的反馈与职业资格证书的签收发放工作。
(八)按照省局鉴定站要求,及时填制并上报顾客满意度调查。
(九)完成省局鉴定站和市局(公司)安排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第四条各县(区)局(营销部)、科室(中心)、欣大公司是本单位(部门)特有职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实施主体,负责编制本单位(部门)年度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计划和特有职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资料整理等协助性工作。
职业鉴定站职业规章制度
职业鉴定站职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业鉴定工作,依法维护职业鉴定宗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职业鉴定站是根据法律规定成立的职业技能等级鉴定机构。
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职业鉴定站职业规章制度适用于职业鉴定站的工作人员,具有指导性和强制性。
第四条职业鉴定站应当遵守保密、客观公正、规范管理的原则,提高鉴定服务质量,为广大鉴定对象提供优质的鉴定服务。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职业鉴定站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机构、职能部门和岗位,并明确定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
第六条职业鉴定站应当建立职业规范化管理制度,保证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提高工作效率。
第七条职业鉴定站应当建立健全工作人员队伍,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职业素养。
第八条职业鉴定站应当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对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评定,根据绩效给予相应的奖惩。
第三章鉴定管理第九条职业鉴定站鉴定工作必须遵循客观公正原则,不得偏袒一方,严禁涉嫌收受贿赂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十条职业鉴定站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鉴定对象本人同意,不得泄露鉴定结果及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职业鉴定站应当建立专业鉴定标准,确保鉴定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
第十二条职业鉴定站应当建立鉴定记录档案,保存鉴定结果、原始证据等相关资料,做到真实可查。
第四章服务管理第十三条职业鉴定站应当建立健全服务流程,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保障鉴定对象利益。
第十四条职业鉴定站应当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第十五条职业鉴定站应当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对外知名度和信誉度,吸引更多的鉴定对象。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十六条职业鉴定站在工作过程中发现违反规定或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配合相关机构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七条职业鉴定站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与职业鉴定无关的活动。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职业鉴定站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规章制度进行调整完善,经过批准后执行。
职业技能鉴定站安全保卫制度范本
职业技能鉴定站安全保卫制度范本一、目的与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工作环境安全,保护鉴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鉴定材料的保密性。
本制度制定依据《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安全保卫管理责任1. 职业技能鉴定站的负责人负有最终安全保卫管理责任,确保安全保卫工作的执行与监督;2. 职业技能鉴定站应设有专门的安全保卫管理岗位,由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3. 安全保卫管理岗位负责人具体负责安排安全检查、安全培训和事故处理等工作,及时向负责人报告安全情况。
三、场所安全管理1. 职业技能鉴定场所应具备良好的防火设施,并且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和防火演练;2. 职业技能鉴定场所应设置监控设备,全程监控鉴定过程,确保鉴定活动的安全与准确性;3. 对职业技能鉴定场所进行定期巡视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和有序管理。
四、人员安全管理1. 职业技能鉴定站应对鉴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加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2. 职业技能鉴定站应制定人员进出管理制度,实行刷卡或身份验证等措施,确保只有合法人员进入鉴定场所;3. 鉴定人员在进入鉴定场所后,应佩戴身份证件和工作证,随时保持工作状态,并严禁私自带外人进入鉴定场所;4. 职业技能鉴定站应设立保卫人员岗位,负责场所安全的监控、巡视和维护。
五、信息安全管理1. 职业技能鉴定材料的保密性是重要的信息安全要求,职业技能鉴定站应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2. 职业技能鉴定站应将所有鉴定材料进行密封、编码和存储,在鉴定后及时销毁或妥善保管,防止信息泄露;3. 任何未经批准的人员禁止查询、复制或拍摄鉴定材料,严禁将鉴定材料外泄或用于非法目的;4. 职业技能鉴定站应定期备份重要数据和信息,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六、应急处置1. 职业技能鉴定站应制定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及时进行处置;2. 职业技能鉴定站应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工作人员应对突发情况的应急能力;3. 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时,职业技能鉴定站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确保安全与稳定。
职业技能鉴定所规章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所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所管理,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管理和工作。
第三条职业技能鉴定所是依法承担职业技能鉴定任务的机构,其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个人进行技能水平评价,颁发证书。
第四条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流程进行管理,确保鉴定工作的公正、公平、准确和专业。
第五条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系,确保鉴定工作的高效进行。
第二章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流程第六条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当制定详细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流程,确保鉴定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七条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流程包括鉴定申请、资格审查、鉴定准备、鉴定考试、鉴定评价、鉴定结果报告和证书颁发等环节。
第八条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当明确各个环节的工作内容、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和工作计划。
第九条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当定期对工作流程进行评估和改进,确保鉴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条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当建立健全鉴定工作档案,妥善保存相关资料,确保鉴定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职业技能鉴定管理第十一条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架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鉴定人员,确保鉴定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第十三条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当建立规范的工作制度,明确各项工作流程和标准,确保鉴定工作的公正和准确。
第十四条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当加强对鉴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十五条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鉴定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第四章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第十六条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当诚信服务,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鉴定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十七条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当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满足不同需求的申请人,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的意见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04.30•【文号】劳社部发[2004]15号•【施行日期】2004.04.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的意见(劳社部发[2004]15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中关于完善人才评价体系的要求,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现就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以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培养高技能人才为出发点,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做细做好,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工作做强做大。
围绕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强化质量,创新模式,扩展规模,直接有效地为企业和劳动者服务。
2004年至2006年,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实现鉴定数量每年递增20%,技师、高级技师三年新增50万人。
二、健全评价体系。
在评价内容上,坚持职业能力与工作业绩相结合;在评价标准上,坚持国家标准与岗位要求相结合;在评价机制上,坚持专业评价与企业认可相结合;在组织实施上,坚持行政指导和技术支持相结合;在管理体制上,坚持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
要在大力推进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的同时,加快企业在职职工和职业院校毕业生技能人才评价方式的改革,逐步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评价,在现有考核模式上,突出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关键生产难题的考核要求,并增加新技术和新知识的要求;对知识技能型人才的评价,应根据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要,突出新技术、新知识掌握和运用能力的要求;对复合技能型人才的评价,应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的需要,强化综合性考核和多项技能的考核。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管理制度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管理制度目录一、内容概要 (2)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概述 (2)三、管理制度体系 (3)1. 总体管理制度 (4)2. 人员管理制度 (6)3. 认定流程管理制度 (7)4. 考核评估管理制度 (8)5. 档案管理制度 (9)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运行机制 (10)1. 组织架构及职责划分 (12)2. 工作流程与规范 (13)3. 质量监控与保障措施 (13)五、培训与提升机制 (15)1. 培训制度 (16)2. 考核晋升制度 (17)3. 专业发展路径 (19)六、监督与评估机制 (19)1. 内部监督机制 (20)2. 外部评估机制 (22)3. 持续改进与优化措施 (22)七、附则 (23)1. 相关政策、法规及规定引用 (24)2. 制度修订与解释权归属 (25)3. 制度的实施时间与效力范围 (25)一、内容概要本文档旨在制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的管理制度,以规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确保认定结果的公正、公平和有效性。
主要内容包括: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的设立、组织架构、职责分工、认定标准、认定程序、认定结果公示、认定证书颁发、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通过实施本制度,有助于提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概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是负责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认定与管理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能在于确保职业技能水平的客观公正评价,推动职业培训及技能提升工作的深入开展。
该机构在国家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框架内,依据行业标准和相关法规,独立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为社会各界提供权威、公正的职业技能等级认证服务。
其工作内容涉及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制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标准、开发认定评价工具、组织认定考试与评价、管理认定结果等。
该机构还承担着推动职业技能人才培养、交流及发展的重任,旨在提升整体职业技能水平,推动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岗位责任制度
岗位责任制度
岗位责任制度是指为每个岗位明确其职责和任务的一种制度。
它包括了岗位职责的定义、工作内容的描述、工作要求和工作标准等要素,通过制定岗位责任制度可以保证
各个岗位的工作能够有序进行,保证组织的正常运转。
岗位责任制度的目的是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和权责,确保每个岗位能够正确地履行其
职责,落实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岗位责任制度对于组织来说具有以下的
作用:
1. 明确职责:通过制度,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和任务,让员工清楚自己的工作范围和
责任,避免职责模糊或重叠。
2. 提高效率:岗位责任制度可以将工作分解到每个岗位上,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重复工作。
3. 优化组织结构:通过制定岗位责任制度,可以合理划分岗位和职责,优化组织结构,实现组织架构的有效运转。
4. 管理评估:岗位责任制度可以作为员工绩效评估的依据,通过评估各个岗位的工作
表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进行管理和改进。
5. 提高职业素质:通过明确岗位责任,提高员工的工作意识和职业素质,增强工作主
动性和责任感。
在制定岗位责任制度时,应考虑以下几点:
1. 充分了解岗位需求:了解岗位的特点和需求,明确工作内容和职责。
2. 与员工协商:与员工协商制定岗位责任制度,使其能够理解和接受。
3. 共享信息:将岗位责任制度公开共享,让所有员工都能了解和遵守。
4. 定期修订:岗位责任制度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定期修订和更新。
总之,岗位责任制度不仅是组织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保证工作有效进行和组织发展的基础。
只有通过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和任务,才能够有效地管理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能力。
职业技能鉴定岗位责任制度
在学院和省、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管理技能鉴定工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各种政策、法令、法规,接受学院和省、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指导、监督、检查。
以提高鉴定质量、服务社会为宗旨,搞好技能鉴定和管理工作。
(二)负责鉴定所的规划建设。
(三)组织各种职鉴法规的宣传活动。
(四)组织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人员的政策、法规与业务学习。
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与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水平。
(五)组织制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并贯彻实施。
审批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年度总结报告。
(六)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设备配置、建设和完善工作。
(七)主管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财务,严格财经制度,定期检查收支情况。
(八)指导所内工作人员处理好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日常工作。
(九)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受所长委托,全面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鉴定和管理工作。
(一) 认真学习,贯彻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各种政策、法令、法规及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学院和省、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指导、监督、检查。
以提高鉴定质量、服务社会为宗旨,做好鉴定和管理工作。
(二)在所长的领导下,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管理和计划审定工作。
(三)根据鉴定工作的需要、完善所的自身条件,不断提高鉴定工作质量。
(四)制定鉴定所建设规划和调整意见。
(五)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理论考试、操作技能考核。
(六)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七)向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供鉴定报告,对考评小组工作提出评价意见。
(八)负责向鉴定合格者发放《职业资格证书》。
(九)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咨询服务和信息统计工作。
(十)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费的收支管理,严格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建设及设备购置管理工作。
(十二)主动向上级有关部门联系、汇报工作,并做好职业技能鉴定保密工作。
(十三)努力工作,按时、质量良好地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暂时任务。
在正、副所长的领导下,认真、负责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鉴定工作人员的工作考勤和考核。
职业技能审定与岗位责任规定
职业技能审定与岗位责任规定
背景
为了确保员工在工作岗位上具备必要的职业技能,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公司决定进行职业技能审定并制定相应的岗位责任规定。
职业技能审定
职业技能审定是通过评估员工在特定领域的知识、技能和经验来确认其能力和资格的过程。
在进行职业技能审定时,我们将采取以下步骤:
1. 确定审定的职业技能范围:根据岗位要求和业务需求,确定需要审定的职业技能范围。
2. 制定审定标准:根据职位描述和业务需求,制定具体的审定标准,包括知识、技能、经验等方面的要求。
3. 进行评估:通过面试、测试、实际操作等方式对员工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达到审定标准。
4. 记录结果:将职业技能审定结果记录在员工档案中,以备参考和未来发展需要。
岗位责任规定
岗位责任规定是明确员工在特定岗位上的职责和义务,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制定岗位责任规定时,我们将遵循以下原则:
1. 简明扼要:岗位责任规定应该简明扼要,清晰明了地描述员工在岗位上的职责和义务。
2. 具体明确:岗位责任规定应该具体明确,避免模糊和含糊不清的表述,以便员工理解和执行。
3. 合理可行:岗位责任规定应该合理可行,符合员工的能力和资源限制,同时能够达到工作目标。
4. 灵活适应:岗位责任规定应该具备一定的灵活性,以适应工作环境的变化和业务需求的调整。
总结
通过进行职业技能审定和制定岗位责任规定,我们将能够确保
员工在工作岗位上具备必要的职业技能,并明确他们的职责和义务,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这将有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和业务目标的
实现。
鉴定评估师岗位责任制度
鉴定评估师岗位责任制度一、引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资产评估和鉴定在各个领域都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鉴定评估师作为专业的评估人员,承担着为企业提供准确、公正、客观的资产价值评估服务的重要职责。
为了规范鉴定评估师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特制定本岗位责任制度。
二、岗位概述鉴定评估师是专门从事资产评估、鉴定、咨询等工作的专业人员,主要负责对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所拥有的资产进行价值评估,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鉴定评估师需要具备扎实的资产评估理论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三、岗位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确保评估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负责对各类资产进行评估,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3. 根据评估对象的特点和需求,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和技术手段,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参与制定和完善评估流程和标准,提高评估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5. 对外提供咨询服务,解答客户关于资产评估的疑问,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6. 保守客户的商业秘密和隐私,不得泄露客户的敏感信息。
7. 积极参与行业交流和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
四、工作流程1. 接受委托:与客户沟通,了解评估需求和目的,明确评估对象和范围。
2. 资料收集:收集评估所需的各类资料,包括财务报表、资产清单、市场数据等。
3. 现场勘查:对评估对象进行实地勘查,了解其实际状况和使用情况。
4. 评估分析:根据收集的资料和勘查结果,运用专业的评估方法和技术手段进行分析和计算。
5. 编制报告:根据评估分析结果,编制详细的评估报告,包括评估结果、评估依据、评估方法等内容。
6. 审核报告:报告编制完成后,需经过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7. 提交报告:将审核通过的评估报告提交给客户,并解答客户的疑问和反馈。
五、考核与奖惩1. 考核方式:对鉴定评估师的考核包括日常工作表现、项目完成质量、客户满意度等多个方面。
职业技能鉴定站规章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站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社会各界对职业技能的重视,促进人才培养和职业发展,加强职业技能评价,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职业技能鉴定站是经相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主要负责对各类职业技能进行鉴定评估。
第三条职业技能鉴定站的任务是依法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动职业技能提升,促进经济发展,服务社会。
第四条职业技能鉴定站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建立健全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人员、保证鉴定工作的公正、客观和准确等。
第五条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工作原则是依法、客观、公正、科学、高效。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设立领导班子,负责全面领导站点工作,并进行决策。
第七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文件管理、信息统计、内部协调等。
第八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设立鉴定处,负责具体鉴定工作,包括组织鉴定考试、评定成绩等。
第九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设立培训处,负责培训鉴定人员和申请人员,提高职业技能水平。
第十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设立财务处,负责经费管理、资产管理等。
第十一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设立监督处,负责对站点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鉴定工作第十二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要依法严格执行职业技能鉴定相关规定,确保鉴定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十三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要建立健全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包括鉴定流程、鉴定标准、鉴定程序等。
第十四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要建立健全鉴定人员队伍,包括鉴定专家、考官等,确保鉴定工作能够客观、公正、准确地进行。
第十五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要定期开展鉴定工作,包括组织鉴定考试、评定成绩等,确保鉴定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十六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要建立健全鉴定结果公示机制,公示鉴定成绩,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七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要对鉴定工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方式,提高鉴定工作质量。
第四章审查监督第十八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要建立健全审查监督机制,对鉴定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九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要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确保鉴定工作合法、规范和有效进行。
瓦检员一职多能岗位责任管理制度(5篇)
瓦检员一职多能岗位责任管理制度为加强我矿“一通三防”工作,保障矿井的安全生产,防止通防重大事故的发生,完善通防安全过程控制,消除区域空白、管理盲点,充分发挥瓦斯检查员煤矿安全哨兵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瓦斯检查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加强业务学习和安全技术的学习。
二、瓦斯检查要严格按照队划定的区域,认真检查各地点气体浓度,有无存在瓦斯积聚隐患的地方。
三、严格按照《规程》要求认真填写瓦斯牌板并做到字迹清晰、工整,牌板清洁无尘,坚决杜绝空班漏检。
四、当班瓦检员对所跑区域内的一切通防设施进行检查,其中包括:1.通风部分测风牌板的填写是否齐全,局扇的安设质量,风袋的吊挂是否符合标准是否进行挂牌管理,风袋出口到迎头的距离是否符合规定,通风设施施工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是否有说明牌板,警示牌板是否齐全。
2.防尘部分测尘牌板填写内容是否齐全,防尘管路是否平直,有无跑漏水现象,是否刷漆,水棚水量是否充足、整洁、做到两条线,并挂牌管理,除尘风机距喷浆机是否超过____米,各种喷雾设施安设是否符合规定,雾化好,并挂牌管理,有无煤尘堆积现象。
3.监测部分采掘工作面便携仪悬挂位置是否正确,监测分站是否安设在支护良好风峒室中,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悬挂位置是否正确,异常区采掘工作面是否安设双瓦斯甲烷传感器,监测束管是否有断裂现象。
五、瓦斯检查员对区域内通防设施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维修,处理不了的及时向值班人员汇报,否则追究当班人员的责任,视影响程度罚款5~____元六、认真填写一职多能检查表,不认真填写者罚款____元。
七、在当月内,哪个班组出现____人违反本管理制度的扣发班组长津贴。
八、瓦斯检查员要认真遵守各项规定,认真检查及时汇报,对处理现场隐患有功人员除每班____元津贴外再进行通报嘉奖。
瓦检员一职多能岗位责任管理制度(2)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瓦检员的工作职责,确保其能够胜任多种工作任务。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工作职责:明确瓦检员的基本工作职责,包括瓦盖、瓦检、瓦切等工作内容。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安全保卫制度范本(3篇)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安全保卫制度范本1. 引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安全保卫制度是为了保证鉴定工作的进行安全,确保参与鉴定工作的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本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实践经验制定,旨在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安全保卫制度。
2. 责任和义务(1)负责制定、完善和执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安全保卫制度;(2)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3)制定安全责任和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员工的安全职责和义务;(4)建立安全档案,记录重大事故和安全事件,开展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
3. 安全保障措施(1)设立专门的安全保卫部门,配备专职安全保卫人员;(2)建立监控系统,对工作场所进行24小时监控;(3)制定安全警示标识,设立安全警示牌,提醒员工注意安全;(4)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包括火灾防护、防雷防电、防止意外伤害等;(5)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6)建立应急预案,制定紧急疏散和救援方案,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4. 安全教育和培训(1)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2)组织员工参加消防、急救等相关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3)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检验安全预案的有效性,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
5. 事故报告和调查(1)发生事故或安全事件时,工作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确保人身安全;(2)迅速报告事故或安全事件,并配合调查,提供必要的协助;(3)对事故或安全事件进行调查,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6. 处罚和奖励(1)对违反安全保卫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处罚;(2)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出色的人员和单位,给予奖励和嘉奖,激发工作积极性。
7. 后果和责任追究(1)发生重大事故或安全事件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依法进行责任追究;(2)对违反安全保卫制度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罚;(3)对因失职渎职或不当行为导致事故的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技能鉴定中心规章制度
学校技能鉴定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技能鉴定中心的工作,促进学生技能培养和发展,保障技能鉴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客观性,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技能鉴定中心是学校为了评价学生技能水平而设立的机构,负责对学生的技能进行测评和评定工作。
第三条技能鉴定中心的任务是根据学生实际掌握的技能,进行测评和评定,为学生提供专业的技能水平证明,并在技能提升、职业规划等方面提供指导和支持。
第四条技能鉴定中心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个人或团体,严格执行评定程序,确保技能鉴定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二章技能鉴定人员第五条技能鉴定中心的评定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后方可担任技能鉴定工作。
第六条技能鉴定人员应保持公正中立,并遵守评定规程,不得参与与技能鉴定有关的不正当行为。
第七条技能鉴定人员应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积极参加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的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自身评定水平。
第八条技能鉴定中心应建立技能鉴定人员的档案,记录其培训情况、评定经历等信息,定期进行考核和评价。
第三章技能鉴定程序第九条技能鉴定中心应根据不同的技能类别和级别,制定相应的评定标准和程序。
第十条技能鉴定程序包括申请、资格审核、考试、评估、证书颁发等环节,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学生在参加技能鉴定时,应认真遵守评定规程,如有作弊或其他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十二条技能鉴定结果应当及时准确地通知学生,并建立技能鉴定结果的档案,确保鉴定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技能鉴定管理第十三条技能鉴定中心应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包括人员配备、设备设施、评定标准等方面的管理措施。
第十四条技能鉴定中心应定期开展技能鉴定工作情况的评估和反馈,改进工作方法和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技能鉴定中心应严格保护学生个人信息的安全,不得将学生个人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六条技能鉴定中心应定期对技能鉴定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技能鉴定工作的需要。
《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条例》
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条例(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促进就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制度,鼓励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工作能力和创业能力。
第三条劳动者有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权利。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制定并实施以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技能开发计划。
第五条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有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有关工作。
第六条行业组织应当结合生产技术发展趋势,制定本行业技能人才需求计划和培养规划,指导和推动本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并按照规定承担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七条国家鼓励行业组织、用人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水平。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技能人才以及技能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职业技能标准第九条国家建立职业分类制度。
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对职业进行分类,制定、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明确职业技能标准,并向社会发布。
第十条对从事特定技能类职业活动的人员,根据其应当具备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等方面的职业能力水平,分为初级技能(五级)、中级技能(四级)、高级技能(三级)、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五个职业技能等级。
技术较为简单的职业,其技能等级可以少于五个。
第十一条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应当以职业技能标准为依据。
岗位责任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要求
岗位责任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要求在当今社会,随着各行各业的不断发展,岗位责任也越来越重要。
岗位责任指的是在特定职位上,个体承担的特定职责和义务。
对于任何一个职位来说,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要求都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探讨岗位责任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要求。
一、岗位责任的专业知识要求首先,岗位责任的专业知识要求是指在特定职位上所需的相关学科知识和工作经验。
比如,在医生这个岗位上,医学知识是必不可少的。
医生需要掌握人体解剖学、病理学、药理学等方面的知识,才能正确诊断和治疗疾病。
同样,在教师这个岗位上,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等专业知识都是必备的。
只有具备了这些专业知识,才能胜任这个岗位上的职责。
其次,岗位责任的专业知识要求还包括与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
不同岗位对于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各不相同。
例如,财务人员需要了解财务会计制度和税收政策;法律工作者需要熟悉各种法律条文以及司法解释等。
这些专业知识的掌握,有助于员工在工作中遵守规定,保证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二、岗位责任的技能要求除了专业知识,岗位责任还需要相应的技能。
技能是在实践中获得的,是一种操作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技能的要求因岗位而异。
首先,沟通技能是一项通用技能,几乎适用于所有岗位。
无论是管理层还是基层员工,都需要与其他人进行沟通和协调。
沟通技能包括口头表达能力、书面表达能力、倾听能力等。
只有具备良好的沟通技能,员工才能和同事、领导以及客户进行有效的沟通,促进工作的顺利进行。
其次,团队合作能力也是重要的技能。
很少有工作是独立完成的,大多数时候需要和他人合作完成任务。
团队合作能力包括与他人协作的能力、共享资源的能力以及解决团队冲突的能力等。
一个良好的团队合作者能够协调各方利益,凝聚团队力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另外,创新能力也是现代岗位责任的技能要求之一。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市场的变化,创新是推动企业进步的关键。
创新包括创造性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灵活性以及适应变化的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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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所长职责
在学院和省、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管理技能鉴定工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各种政策、法令、法规,接受学院和省、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指导、监督、检查。
以提高鉴定质量、服务社会为宗旨,搞好技能鉴定和管理工作。
(二)负责鉴定所的规划建设。
(三)组织各种职鉴法规的宣传活动。
(四)组织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作人员的政策、法规与业务学习。
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与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水平。
(五)组织制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并贯彻实施。
审批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年度总结报告。
(六)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设备配置、建设和完善工作。
(七)主管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财务,严格财经制度,定期检查收支情况。
(八)指导所内工作人员处理好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日常工作。
(九)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业技能鉴定所副所长职责
受所长委托,全面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鉴定和管理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各种政策、法令、法规及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学院和省、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指导、监督、检查。
以提高鉴定质量、服务社会为宗旨,做好鉴定和管理工作。
(二)在所长的领导下,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管理和计划审定工作。
(三)根据鉴定工作的需要、完善所的自身条件,不断提高鉴定工作质量。
(四)制定鉴定所建设规划和调整意见。
(五)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理论考试、操作技能考核。
(六)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七)向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供鉴定报告,对考评小组工作提出评价意见。
(八)负责向鉴定合格者发放《职业资格证书》。
(九)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咨询服务和信息统计工作。
(十)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费的收支管理,严格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建设及设备购置管理工作。
(十二)主动向上级有关部门联系、汇报工作,并做好职业技能鉴定保密工作。
(十三)努力工作,按时、质量良好地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职业技能鉴定所综合管理人员职责在正、副所长的领导下,认真、负责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鉴定工作人员的工作考勤和考核。
(二)负责年度、季度鉴定计划及计划调整的起草工作。
(三)负责鉴定公告的审核、发布。
(四)负责鉴定工作小结及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的起草。
(五)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宣传、组织、考评及职鉴的咨询服务等工作。
(六)复核鉴定申报者的鉴定资格。
(七)负责技术业务理论和操作技能考场的准备工作检查。
(八)检查、处理考试中出现的问题。
(九)审核颁证审批表。
(十)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设备、档案管理及监督。
(十一)起草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设备购置计划。
(十二)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保密工作。
(十三)为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条件,向所、副所长提出建设性意见。
(十四)完成所、副所长及职鉴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业技能鉴定站考务管理人员职责
在鉴定所所长(管理者代表)的领导下,认真负责考核系统的管理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1、确保每批鉴定考核的工种、试题是经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批准和领取的,或经报批、备案的。
2、严格按照《理论考试程序》、《技能考试程序》和考务管理制度、考场规则等规定,确保每批鉴定考核过程的严肃性及其有效性。
3、抓住考核实施、考核环境、考评人员、考场控制、考核评分、考核原始资料记录几个控制要点,切实对鉴定考核质量进行控制。
4、协助综合管理人员做好考核管理,考评人员管理,设施、设备管理等相关体系文件的编写,并组织实施。
根据考核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管理者代表提出改进建议。
5、在管理者代表领导下,积极配合做好鉴定二级站(如果有)、考核场所的考查验收,考评人员、督导人员的使用、管理。
6、参与实施本鉴定机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7、按照鉴定服务流程,负责监督做好考场安排,包括考场分布,考场编号,设施、设备、工具及监视、测量装置、工位、
安全通道等安排。
负责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考场的各项考务准备工作。
8、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保持与体系中各子系统的工作衔接。
对整个鉴定考核进行控制,做好考场记录。
9、负责并督促鉴定成绩的统计、分析、汇总、造册工作,并与考场记录一同及时交与信息管理员,以向部“中心”报送考生鉴定信息。
10、对每场考试鉴定均应作出达标与否的结论,并送交信息管理员,定期进行统计分析。
11、完成鉴定所所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业技能鉴定站信息管理部职责
在鉴定所所长(管理者代表)的领导下,认真负责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听取、收集顾客对职业标准、试卷和考核以及本鉴定机构质量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好记录,及时向鉴定站站长(管理者代表)反应和汇报。
2、负责对鉴定资料、考评原始记录、试卷、鉴定需求以及鉴定对象申报资料等信息进行分析管理,作出对体系适宜性和有效性的初步评价,提出体系持续改进的区域,提供给管理评审输入。
3、按照《顾客满意度监视和测量程序》,负责对投诉电话、劳动力市场情况调查、顾客满意度调查的实施,定期作出汇总、分析。
4、保持与综合、考务管理系统工作的紧密衔接,对整个鉴定过程中,资源管理、鉴定资格审查、理论、技能考核、证书发放各环节工作质量进行量化评分分析。
抓住鉴定过程质量监控和纠正、预防未达标项控制要点,对鉴定实施质量进行控制。
5、参与实施本鉴定机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6、按照鉴定服务流程:
1)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宣传、组织、咨询服务工作;
2)在鉴定站站长受理申请鉴定并签发《鉴定服务随工单》后,负责对鉴定申请人员资格初审,经站长、督导审核后,制作报名数据;
3)负责电子版“工种申报”,“试题申报”的报出和批复接收;
4)配合考务管理负责鉴定成绩信息的核对、整理录入,并随同考生照片、资料等其他考生信息及时报出;
5)依据部“中心”鉴定数据反馈,负责职业资格证书的核发管理。
7、完成鉴定所所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业技能鉴定所出纳员岗位职责
(一)在主管会计的指导下做好财务出纳工作。
(二)按规定办理现金收、付、银行结算业务。
一切开支必须经会计员、领导审批签章后方可办理,并负责登记好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
(三)保管好库存现金、各种有价证券、有关印鉴和空白票据,严禁将支票交给其他单位、个人签发,不准挪用、私借现金。
(四)计算编制职工工资、组织发放工资、奖金、津贴。
(五)整理会计凭证、资料。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职业技能鉴定所财务岗位职责
(一)在所长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
(二)执行学院领导审批制度,各项开支必须经学院领导审批同意,所长签章后方可办理。
(三)按上级要求编制财务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四)负责申请鉴定人员的收费工作,严格执行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
(五)负责财务记账、算账、报销工作,有权对违反财经纪律的报销给予拒付。
(六)整理、保管会计凭证,资料,按规定及时归档。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