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透析室库房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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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透析室库房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血液透析室库房管理制度

1、血液透析室应在清洁区设置干、湿库房。

2、库房应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GB15982-1995)中规定的Ⅲ类环境,湿库房应通风良好,安置空调,保持较低的室温。

3、透析器、管路、穿刺针等耗材以及布类、文件存放于干库房,物品应分类存放;透析液或透析干粉储存于湿库房。

4、库房的管理由血液透析室护士长负责。

5、库房的负责人应严格各类物品的入、出库,对透析器、管路、穿刺针等耗材的入出、出库应有详细的记录。

6、定期检查各类物品的库存量,对库存量不足的物品要及时申领,保证透析室的临床使用。

7、工作人员进入库房要衣帽整洁、带口罩,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进入库房。

8、保持库房整洁,室内空气紫外线消毒,每月做空气培养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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