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团委学生会与章程
中学学生会章程
中学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促进学校的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合于中学学生会的组织、活动和管理。
第三条中学学生会是由全体中学学生自愿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依法享有一定的权益和义务。
第四条中学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全体学生,代表学生的利益,积极参预学校的管理和服务,为学校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中学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部门和专项部门。
第六条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部长组成,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
第七条常务部门包括组织部、宣传部、文化部和体育部,负责学生会的日常事务。
第八条专项部门根据需要设立,例如学术科技部、社会实践部等,负责开展特定的活动和项目。
第九条学生会主席由全体学生通过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可以连选连任一次。
第十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会主席提名并经全体学生通过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可以连选连任一次。
第十一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在任期内如因故不能履职,由学生会主席提名并经全体学生通过选举产生替补人员。
第三章权益和义务第十二条中学学生会享有以下权益:1. 参预学校决策,对学校的重大事项提出建议和意见;2. 组织学生参预学校的管理和服务,提升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3. 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代表学生与学校进行沟通和商议;4. 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科技等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第十三条中学学生会的义务包括:1. 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2. 参预学生会的活动和项目,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任务;3. 维护学生会的声誉,代表学生会与各方进行交流和合作;4. 积极参预学校的各项工作,为学校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章选举和任免第十四条学生会主席的选举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全体学生通过投票产生。
第十五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的选举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全体学生通过投票产生。
第十六条学生会主席和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的任免应经过全体学生的投票通过。
中学团校章程
中学团校章程一、总则中学团校章程是为了规范中学团校的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和活动内容,促进中学生的全面发展而制定的基本准则。
二、组织架构1. 中学团校由校团委负责组织和管理,校团委书记为中学团校的主要负责人。
2. 中学团校设立学生委员会、学生会、社团等组织,学生委员会为中学团校的最高决策机构,学生会为中学团校的执行机构,社团为中学团校的活动组织。
三、管理制度1. 中学团校的管理遵循民主、公平、公正的原则,尊重学生的权益,鼓励学生参预决策和管理。
2. 学生委员会成员由全校学生选举产生,学生会成员由学生委员会选举产生,社团负责人由社团成员选举产生。
3. 中学团校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人员选拔、活动安排等方面的规定,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四、活动内容1. 中学团校的活动内容应涵盖学术、文化、体育、社会服务等多个方面,旨在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社会责任感。
2. 学术方面的活动可以包括学科竞赛、科研项目、学术讲座等,旨在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科学素质。
3. 文化方面的活动可以包括艺术展览、文学创作、戏剧表演等,旨在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和文化修养。
4. 体育方面的活动可以包括运动会、健身训练、团队合作等,旨在增强学生的体质和团队意识。
5. 社会服务方面的活动可以包括志愿者活动、社区服务、环保行动等,旨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五、活动管理1. 中学团校应制定详细的活动管理规定,包括活动申请、审批流程、活动场地的使用等,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2. 活动的组织者应负责活动的策划、组织和评估,确保活动内容符合中学团校的宗旨和目标。
3. 活动的参预者应遵守中学团校的规定,积极参预活动,共同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六、奖励与处分1. 中学团校应设立奖励制度,对在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励学生积极参预团校活动。
2. 对违反中学团校章程的行为,应进行相应的处分,包括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以维护团校的正常秩序。
团委会、学生会章程
(试行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揭阳岐山中学团委会、学生会是揭阳岐山中学学生地自治组织,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高为原则开展工作,接受揭阳岐山中学党总支地领导.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二条本会地基本任务是:(一)全面贯彻党地教育方针,为成员提高民主素质、树立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团结和引导全院同学成为适应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要求地合格人才;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二)倡导良好地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地团结协作,协助学校建设良好地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三)热情为全校同学服务,组织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和素质培养地丰富多彩地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协助学校解决同学们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地实际问题;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四)沟通学校党政领导与广大同学地联系,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地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学校有关学生事务地民主管理,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地正当权益和要求.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五)发展与兄弟学校地友好关系,加强与其他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地联系,使同学扩大视野;第三条本会地一切活动以遵守国家地宪法、法律和法规为最高准则,并在法律地允许范围内开展.第四条本会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第二章组织原则第五条本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地组织原则.团员学生代表大会是团委会、学生会地最高权力机关.团员学生代表任期四年.(团员学生代表会闭幕期间团委会、学生会地委员会代团员学生代表会权力,委员会有权聘请学生参加团委会、学生会工作.团员学生代表会有权罢免不称职地委员.)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三章成员地权利与义务第六条在校全体学生均为本会地成员,必须遵守本章程地规定,可以行使本章程赋予地权利,必须履行本章程规定地义务.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七条成员地基本权利:(一)讨论和决定本会地重大事务,享有参加本会组织地各种活动地权利;(二)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三)在本会内享有平等地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四)学生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和保护;学生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本会各级组织必须认真对待;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八条成员地基本义务:(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本会章程;(二)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校、学院及本会地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三)支持本会各级组织地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地各种活动,执行本会地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地工作,维护本会地荣誉.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四)各级干部除履行会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第四章团委会、学生会地组织结构与职责第九条团员学生会地委员会是团委会、学生会地常设机构,主持团委会、学生会地日常工作,委员会一般每周召开一次.委员会设主席团,下设组织部﹑宣传部﹑纪检部、学习部﹑劳动部﹑文体部、电脑部七个部门,平时各部门按《揭阳岐山中学团委会、学生会值班制度》要求轮流值班.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十条团委会、学生会各部门职责、主席团(设团委会副书记、学生主席及副主席各一人、秘书长、副秘书长各一人)()管理人力资源: 人力资源是一切事业活动地主体,团委会、学生会就担负着调配安排人力资源地重要任务,其主要职能如下: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①招聘及选拔:副书记、正副主席负责团委会、学生会地招干及提干方案设计、实施工作,发现人才,利用人才,为团委会、学生会注入新鲜而强有力地血液,选拔团委会、学生会地后备军及协助委员会选拔管理层干部.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②培训:在副书记、正副主席地委托下,秘书长、副秘书长负责对新干事进行培训,让其了解熟悉团委会、学生会地工作,迅速进入角色.也是对干事自身修养地加强.同时,根据学生会工作特点,定时展开培训工作,提升干部各方面素质素质,提高学生会地工作质量.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③考核与评优:负责对学生会人事档案地调配与管理.并对干部各个部门各时期地活动进行追踪考察,在年终对学生会地各个成员和部门进行总评.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团委会、学生会工作地顺利开展,人力资源地充分利用都离不开主席团地有效工作.()其他职能:①负责团委会、学生会地规章制度地制定、宣传和实施.②负责对团委会、学生会地相关文档资料进行管理.③负责团委会、学生会地会议记录,向各个部门传达常委会下发地通知、任务及向团委会学生会记报各部门地意见或建议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④负责做好本校和其他兄弟学校之间地联络工作⑤协调各部门之间地活动安排、组织部(设正副部长各一人,干事若干名)()组织部坚持团组织正确导向,创立优秀团委会、学生会组织文化,全心全意为广大团员和学生服务.()组织部组织、指导、监督基层团支部地团章和相关团员知识学习,推优入团,通过论坛、讲座地形式宣传团地有关知识、团地基础建设方面地情况等.负责新生团组织关系转入,毕业生离校组织关系转出地工作.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发展新团员,收缴团费,指导和监督各团支部认真开展各种形式地团章学习地活动. ()协调各班团支部之间地关系.根据团员实际需要,开展形式多样地活动.、宣传部(设正副部长各一人,干事若干名)()秉着“人文宣传,宣传人文”地宗旨,全面宣传报道我校团委会、学生会地各项活动,做到宣传报道地时效性和创意性.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负责各项活动前地大宣传海报地制作和粘贴以及各项活动前地宣传单地制作和派发. ()负责定时地有目地地组织学生投稿《三江青年》以及《教育周刊》,内容能反映学校团员学生良好地精神风貌.()做好学校黑板报地设计和出版工作.、纪检部(设正副部长各一人,干事若干名)()负责通知人员参加团委会、学生会会议.()负责会议地点名和内部考勤统计.()负责活动地秩序维持.、学习部(设正副部长各一人,干事若干名)()负责协助学校学风建设,以活跃校园学习氛围为主旨,开展丰富多彩地活动.()负责协助配合学校开展地相关学习活动和加强校园内地学习交流.()做好各项活动中地会场布置及登分计分工作.、劳动部(设正副部长各一人,干事若干名)()负责各类与同学们生活息息相关地事情和活动,及时反映学生在生活中地困难.()负责协助学校政教处和卫生室地卫生定期和不定期地检查,保证学校环境地舒适;()负责团委会、学生会组织地大型活动后勤保障工作.、文体部(设正副部长各一人,干事若干名)()搭建文体活动平台,为同学创造了更多展示文体才华地机会.()负责组织有关地文体比赛.、电脑部()负责团委会学生会活动地电子宣传海报以及其它电子场景地设计工作.()负责学校学生会网站建设,维护更新,以及相关网络工作.()给广大同学提供一个了解和参与学生工作地电子平台.以网络为宣传媒介,宣扬学校地教风和学风建设,宣传学校地良好形象.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开始试行.第十二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揭阳岐山中学团委会、学生会主席团.第十三条本章程在试行过程中欢迎广大同学监督批评,提出意见.。
中学学生会章程
中学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学学生的组织管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学学生会是中学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组织,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份。
第三条中学学生会的任务是:维护学生的权益,组织和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培养学生的领导才干和组织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四条中学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以服务学生为宗旨,以发展学生为目标,以团结学生为基础,以贯彻民主为手段,以加强自我建设为保证。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中学学生会设立主席团、常务委员会、部门和班级学生会。
第六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
第七条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部门负责人和班级学生会主席组成,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部门根据学生会的需要设立,分工负责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班级学生会由每一个班级选举产生,负责班级内的学生事务。
第三章选举与任职第十条中学学生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由全体学生通过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一条主席团成员、部门负责人和班级学生会主席由各自部门或者班级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二条中学学生会的选举程序应公开、公正、公平,确保每一个学生都有机会参预。
第十三条中学学生会的选举结果应当向全体学生发布,并接受监督。
第四章工作职责第十四条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整体工作,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报告。
第十五条常务委员会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协助主席团完成学生会的各项任务。
第十六条部门负责人负责学生会各部门的具体工作,组织和协调部门成员开展相关活动。
第十七条班级学生会负责班级内的学生事务,协助学校和学生会开展各项活动。
第五章组织活动第十八条中学学生会应组织和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如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志愿服务等。
第十九条中学学生会应积极参预学校的各项活动,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二十条中学学生会应定期组织学生代表大会,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学生的问题。
中学学生会章程
中学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的目的是发扬民主、自爱、自觉、自信和团结协作的精神,代表全体中学生的根本利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推动学校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第二章组织和职能第二条学生会最高权力机构为学生代表大会,下设学生会主席团和学生会各职能部门。
第三条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学生代表组成。
学生代表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由学生会主席团召集。
学生代表大会有权决定学生会的任务、组织形式、领导成员和下一学期的工作计划。
第四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执行机构,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学生代表大会的组织和决议的执行。
第五条学生会设置教学、文体、生活、宣传、视听、外事等职能部门,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负责。
各职能部门根据学生会的工作需要可以设立临时工作组。
第六条学生会具有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的权力,学校及各级行政及教育主管部门应认真对待学生会的工作意见和建议,积极采纳合理建议。
第三章学生代表大会的选举和换届第七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学生代表大会换届选举。
学生代表大会的换届选举应在每学年第二个学期结束前进行。
第八条学生代表大会的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制,选举结果以绝对多数原则确定。
第九条学生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应充分尊重学生的意愿,不得干涉或限制选举人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四章学生会的职责和权力第十条学生会的职责是代表全体中学生的根本利益,通过各种途径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协助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工作,推动学生发展,组织并参与学校各项活动。
第十一条学生会有权代表学生向学校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的管理和实施,组织和开展各项活动,参与学校决策和规划。
第十二条学生会有权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和各职能部门会议,制定工作计划和议程,负责会议的组织和决议的执行。
第十三条学生会有权组织学生参观、实习、调研和交流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才艺展示。
第十四条学生会有权聘请一定数量的顾问,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
中学学生会规章制度
中学学生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学生会规章制度是为了加强学生自治,规范学生会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团结合作、自律自信的品质而制定的。
第二条学生会是学校的学生组织,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组织。
第三条学生会的工作宗旨是:服务全体学生,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维护学生的权益,营造和谐、民主、文明的校园环境。
第四条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广泛民主、科学决策、团结合作、勤俭廉洁。
第五条学生会的工作职责是:代表学生群体维护学生权益、组织开展各项文体活动、促进学风建设和活跃课堂氛围、宣传校内外形象等。
第六条学生会的主要活动范围是学校内部,不得从事任何损害学校声誉、学生权益和社会利益的活动。
第二章学生会组织架构第七条学生会的组织架构包括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各部门。
第八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领导机构,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组成。
第九条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每学年召开一次,由各班级代表组成。
第十条学生会各部门包括组织部、宣传部、文体部、生活部等,负责具体的工作任务。
第三章学生会成员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学生会成员有权参加学生会的各项活动,享受学生会提供的服务。
第十二条学生会成员有义务遵守学生会的规章制度,服从学生会的安排和工作。
第十三条学生会成员应当积极参与学校的管理和建设,发挥模范作用。
第十四条学生会成员应当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共同进步,共同发展。
第四章学生会活动规范第十五条学生会应当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按照计划开展各项活动。
第十六条学生会活动应当注重科学性、系统性和综合性,不得偏离学校教育教学目标。
第十七条学生会应当注重实效性,要确保活动取得实际成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八条学生会活动应当坚持民主决策,尊重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公开、透明、民主。
第十九条学生会应当注重宣传工作,通过各种途径宣传学校形象、学生风采和学术成果。
第五章学生会纪律管理第二十条学生会成员在学生会活动中应当遵守纪律,严格执行学生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成都石室中学学生会章程(第三次修订)
成都石室中学学生会章程(试行)第一条成都市石室中学学生会是成都市石室中学校党委领导和成都市石室中学校团委指导下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根本宗旨:为每个学生的成长与发展服务。
第三条基本任务:一、团结和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实践、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
二、提高学生政治觉悟和道德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加强学生会的组织建设、基础建设。
四、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反映学生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五、维护学生与学生之间,学生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六、促进学生自主学习与创新。
第二章.学生会干部及干事产生办法及组织架构第一条:学生会成员产生办法:干部产生办法:三年召开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由大会讨论通过产生主席,若应届无学生代表大会则由副主席于第二年直接升任主席。
各部门往届干部发掘的先进学生会干事,并向校方推荐,经校方审核讨论通过后产生。
学生会干事产生办法:由新学年各部门的自主招新产生新的学生会干事。
第二条:学生会组织架构校学生会委员会由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各部部长、副部长及干事组成,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学生会设主席团、及学习部、宣传部、文艺部、体育部、安全部五个职能部门;每部副部长 1-3 名。
第三章.学生会岗位职责及分工权限第一条:干部间相互团结、相互合作,为全校师生服务,完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成为学校工作中有力的支撑者和推动者。
第二条:主席职责:(1) 监督学生会工作。
(2) 随时掌握各成员的思想动态,促进成员间的团结。
权限:(3) 可以检查并协调各部工作。
第三条:副主席职责:(1)全面监督学生会工作,贯彻执行学校学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意见,主动考虑和安排学生会工作,可以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督促、检查计划的落实情况。
(2) 主持召开学生会会议,主动帮助各部总结工作经验,克服工作困难,提高工作效率。
中学学生会章程
中学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学学生会的组织和活动,提高学生自治能力和参预学校管理的意识,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学学生会是由全体中学学生自愿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是联系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中学学生会的宗旨是发扬民主、关心同学、服务同学、维护同学权益,促进学校和谐稳定发展。
第四条中学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公正、公开、协调。
第五条中学学生会的工作目标是加强学生会组织建设,提高学生会工作水平,为同学们提供更好的服务和平台。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六条中学学生会由主席团、常务部门和专项委员会组成。
第七条主席团是中学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
第八条常务部门包括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文体部、学习部,负责学生会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九条专项委员会根据需要设立,如学术科技委员会、社会实践委员会等,负责特定领域的工作和活动。
第十条中学学生会成员由全体中学学生自愿报名,经过面试和民主投票产生。
第三章职责与权力第十一条主席团是中学学生会的决策机构,负责学生会的整体工作规划、组织与协调。
第十二条主席有权召开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和决策事项。
第十三条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负责学生会的具体事务安排和协调。
第十四条秘书长负责学生会的文件管理、会议记录和学生会档案的整理工作。
第十五条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负责学生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
第十六条组织部负责学生会成员的招募、培训和考核工作,组织学生会内部活动。
第十七条宣传部负责学生会的宣传工作,包括校园广播、海报制作、新闻稿撰写等。
第十八条外联部负责学生会与学校、社会组织以及其他学生会的联系与合作。
第十九条文体部负责学生会的文艺和体育活动的组织和策划。
第二十条学习部负责学生会的学习辅导和学术科技活动的组织和推进。
第四章会议与选举第二十一条学生会主席团会议由主席召集,至少每学期召开一次,讨论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第二十二条学生会主席团会议的决议由主席团成员投票表决,简单多数决定。
大连市第二十四中学学生会章程
大连市第二十四中学学生会章程一组织机构1.主席1人,副主席3人构成学生会主席团。
2.主席团下设学习、社团、生活、宣传、体育、文艺六部。
3.各部部长1人,副部长1人,部员若干。
二部门职能主席团:1.全面统筹学生会的整体工作。
2.传达校领导、团委的有关指示。
3.制定学生会的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并监督工作制度与工作计划的贯彻实施。
4.监督、检查、协助各部门工作。
5.紧密团结各部,抓好学生会内部队伍建设,加强与各友好学校学生会的交流。
生活部:1.关心学生生活,反映学生生活,服务学生生活。
2.全力支持各项活动的开展,做好每项活动的后勤工作。
3.不定时开展各班生活委员会议,了解同学的基本情况,掌握贫困生信息。
4.负责学生会工作制度的制定与实施。
5.归档各部门的文件(原始文件)、通知、报刊、杂志等,管理好各部门相关的文件资料,并做好各种资料的上交统计和各种会议的记录,负责会议的记录与考勤。
6.学生会的财务管理、印章保管、印刷材料,负责学生会日常物资的申请与管理。
7.协助主席团处理学生会的日常事务、指导各部工作,加强与其他友好学校学生会之间的沟通。
8.对学生会成员进行量化管理,为学生会成员的考核和评比提供依据。
9.负责学生会校内外活动的安全工作。
宣传部:1.借助校内各种传播媒体,向广大同学进行经常性的形势与政策教育,准确报道学生会各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
2.为学校各种活动进行各种宣传,配合学校和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做好活动前、中、后期的宣传工作。
3.负责学校大型晚会的布置,树立学生会良好形象。
4.妥善保管和合理运用宣传物资。
5.负责学生会宣传板的维护、更换。
6.承担分团委学生会参加各种答辩、汇报的ppt制作任务。
7. 不定时召开各班宣传委员会议,布置宣传任务,美化学校各大厅宣传板。
体育部:1.组织多样的体育竞赛和群众性体育活动,挖掘体育人才。
2.宣传体育健康常识,举办体育知识讲座,格外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3.了解同学对校园学生体育工作及活动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体育组反映。
学生会规章制度初中
学生会规章制度初中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会工作,提高学生会管理效率,促进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会是学校的群众组织,宗旨是团结广大同学,促进学习,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拓展社会实践经验,注重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条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法治、平等、公正、自愿、积极、真实、奉献。
第四条学生会的主要任务是:积极组织和开展各种形式的文体活动,传承校园文化,丰富学校生活。
第五条学生会的成员应积极参与学生会活动,发扬团结互助的精神,促进友谊,服务同学。
第六条学生会要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服从学校领导,做到言行一致,模范遵守校纪校规。
第七条学生会的工作要以学校的发展为宗旨,服从和维护学校的各项工作,促进学生个人全面发展。
第二章学生会组织架构第八条学生会设置主席团和部门,主席团设主席、副主席,各部门包括文化部、体育部、宣传部、组织部、生活部、办公部等。
第九条学生会主席由主席团成员选举产生,主席负责学生会的工作安排和协调,是学生会的领导核心。
第十条学生会各部门负责学生会工作的具体实施,各部门之间要密切合作,互相支持,实现工作的协调统一。
第十一条学生会成员要按照学生会的工作部署,积极参与学生会的活动,定期召开学生大会和主席团会议,及时总结工作,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第三章学生会工作规定第十二条学生会要积极向学校提出各类建议,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提供意见和建议,实现学校和学生的良性互动。
第十三条学生会要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文体活动,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丰富学生校园生活,提高学生的文体素养。
第十四条学生会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志愿活动,传递正能量,推动社会关爱事业的发展,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担当精神。
第十五条学生会要积极开展学生之间的友谊活动,增进学生之间的了解和感情,促进学生之间的心灵交流,建立和谐友好的校园氛围。
第十六条学生会要充分调动成员的积极性,注重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提高学生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
中学学生会章程范文
中学学生会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组织名称为中学学生会,简称学生会。
学生会是校园里全体中学生自愿参加的、代表中学生的自治组织。
第二条学生会宗旨是为中学生创建一个充满活力、充满创意的校园生活环境,提高全体中学生的综合素质,维护中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学生会实行民主管理,以学生大会为最高决策机构,会员代表会为执行机构。
学生会执行部门包括主席团、秘书处、部门、社团和各级班级学生会。
第二章学生会的组织架构第五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领导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主席团负责领导、决策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并代表学生会与校方和其他社团组织交流。
第六条学生会秘书处是学生会的行政机构,由秘书长和秘书组成。
秘书处负责学生会的文件、资料管理,会议记录和会务安排等工作。
第七条学生会设有不同的部门,由部长和成员组成。
包括宣传部、文体部、学术部、生活服务部等。
部门负责开展各类校园活动,满足中学生的各项需求。
第八条学生会还设有不同的社团,由社团负责人和社员组成。
包括文艺社团、科技社团、体育社团等。
社团负责开展各类特色活动,促进中学生的兴趣发展。
第三章学生会的资源管理第十条学生会运作需要一定的经费支持。
学生会主席团负责编制年度预算,经学生大会通过后由校方提供经费。
第十一条学生会与校方、社会企业等单位可以签订合作协议,获得其他形式的资源支持。
第四章学生会的权力与义务第十二条学生会有权制定各种校园活动的计划和方案,组织相关活动的筹备和实施。
第十三条学生会有权向校方提出中学生的建议和诉求,维护中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学生会有义务宣传和贯彻学校的各项政策和方针,传达安排好校方的各类通知。
第十五条学生会有义务组织、引导中学生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培养中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第五章学生会的选举与任期第十六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学生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十七条学生会其他部门和社团负责人由会员代表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中学团委学生会管理制度与章程
中学团委学生会管理制度与章程一、总则为了更好的管理学生会,规范学生会的活动和组织机构,制定了本章程。
二、组织机构学生会由主席团、部长团、宣传中心、活动组、文艺组、体育组、志愿者组等部门组成。
1. 主席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组织部、宣传部。
2. 部长团:根据学生会的实际情况设立各个部门负责管理学生会活动。
3. 宣传中心:负责学生会公共关系、宣传推广和学生会官方网站维护等工作。
4. 活动组:负责策划、组织和开展各项文艺、体育及其他特色活动。
5. 文艺组:负责学生会的文艺活动、文艺比赛和文艺团队的管理。
6. 体育组:负责学生会的体育比赛、训练和体育文化交流活动。
7. 志愿者组:负责学校志愿者服务。
三、组织选举1. 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的选举原则:学生会在每年年初召开全体会议,进行新一届的学生会主席团、各部门负责人的选举,根据票数多少选出相应职位,选举产生后由指导教师审核,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示。
2. 学生会每年都要选择新一届学生会主席。
3. 学生会成员由班级和学生自愿申请后,经过资格审查后入会。
四、主席团及部门职责与权限1. 学生会主席负责学生会的整个工作,并对学生会工作负责。
2. 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分别领导部门的工作,负责制定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制定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负责项目的实施、监督、评估工作,落实学生会决策,定期向学生会主席团汇报工作。
3. 学生会主席团有权每学期召开不少于一次全体成员会议或各部门负责人会议,听取活动报告,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具体方案。
4. 学生会负责人应当有责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不得超时,以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五、资金管理1. 学生会收入:学生会的收入主要来自学校、社会组织及个人的资助和捐赠。
2. 学生会支出:学生会的支出主要用于学生会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各部门负责人应按照规定的预算和程序进行活动的筹备、采购、核算等工作,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经指导教师审核后方可使用。
2023学生会规章制度
2023学生会规章制度2023学生会规章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学学生会是在学校团委领导下,学校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
学生会接受政教处的管理、指导,协同学校少先队大队开展工作。
第二条主要任务①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全校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帮助学生培养自学、自治、自理的能力和自尊、自强、自立、自爱的精神。
②以各种切实可行、生动活泼的形式,对学生开展德育活动,帮助学生进步、成才。
③做学校党政领导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在维护国家、集体利益的同时,积极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竭诚为同学服务。
④开展健康有益的课外活动。
加强校际及社会的横向联系,广交学友,共同进步。
⑤加强同学间的团结,协调各年级和各班同学间的关系。
在团委、政教处指导下,积极开展各项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为净化、美化校园做贡献。
⑥促进学生和教职员工间的团结。
协助学校巩固良好的教学秩序,建设我校富有特色的优良校风。
第二章会员第三条凡在我校就读的学生,均可成为学生会会员。
第四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①对本会的各项工作有参与、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②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③对本会各项工作有提出质询的权利。
④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
⑤有向本会反映工作情况,帮助收集资料、传达精神、沟通信息的义务。
⑥有接受并完成本会委托的各项工作的义务。
⑦有向本会交纳会员费的义务。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第五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六条本会的权力机构是学生代表大会。
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届,每学期开始举行例会一次,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第七条学生代表大会职权①听取和审查学生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②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工作任务。
③制定、讨论和修改本会章程。
④选举产生学生会委员会。
第八条学生会委员会职权①选举学生会主席1人、副主席2人。
②任命各部部长1人、副部长2人。
③召集学生代表大会中学2023学生会规章制度模板中学2023学生会规章制度模板。
④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重大问题。
初中学生会章程
初中学生会章程一、总则为了加强学生自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搭建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平台,特制定本章程。
二、学生会组织1. 学生会属于学校的群众组织,是由全体中学生自愿组成的,代表学生的利益和意愿。
2. 学生会设主席团、部门和班级学生会三个层级。
三、学生会主席团1. 学生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由全体中学生通过选举产生。
2. 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整体工作,制定学生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
3. 主席团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讨论学生会工作事项,并向全体中学生汇报工作进展。
四、学生会部门1. 学生会设立宣传部、文艺部、体育部、社会实践部、志愿服务部等部门,具体部门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2. 部门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相关活动,并向主席团汇报工作进展。
3. 部门负责人由全体中学生通过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五、班级学生会1. 每个班级设立班级学生会,由班长担任班级学生会主席,班级学生会成员由全体班级同学选举产生。
2. 班级学生会负责组织班级内的各项活动,提出班级同学的建议和意见,并向学生会主席团汇报工作进展。
3. 班级学生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讨论班级事务,并向全体班级同学汇报工作进展。
六、学生会选举1. 学生会主席团、部门负责人和班级学生会主席由全体中学生通过选举产生。
2. 选举程序由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制定,选举结果经全体中学生确认后生效。
3. 选举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选举结果的合法性和代表性。
七、学生会活动1. 学生会负责组织各类学生活动,如主题讲座、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2. 学生会可以与其他学校的学生会开展交流活动,促进学生之间的友谊和合作。
3. 学生会活动应当符合学校的教育教学目标和学生的身心发展需求。
八、学生会经费1. 学生会经费由学校按照一定比例拨付,并由学生会主席团负责管理和使用。
2. 学生会经费用于学生会活动的组织和开展,需经主席团讨论决定,并做好相应的财务记录和报账工作。
中学学生会工作章程
中学学生会工作章程中学学生会章程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学学生会是在学校政教处,团委直接领导下的学生组织。
凡本校学生承认校学生会章程,经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均可加入。
第二条学生会的一切活动以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为准则。
第三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1、遵循和贯彻学校的.办学方针。
组织学生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活动,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全面和谐地发展。
2、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3、维护校纪校规。
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
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4、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学生的联系,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民主管理。
在维护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第二章组织和职权第一条学生会干部由校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不超过二学年。
第二条学生会组织机构。
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三人,秘书长一人,各部设部长一人,委员若干。
学生会下设学习部、宣传部、纪检部、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技术部。
第三条学生会分工1、主席:负责全面工作。
主持学生会召开的各种会议,制定计划和检查工作,抓好各班班委会工作。
2、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主席缺位时由副主席主持工作。
3、秘书长:协助学生会健全干部班子,并指导其开展工作。
指导学生会制定工作计划,并协助组织实施。
4、学习部:负责与各班学习委员共同研究、学习经验介绍、学习展览及知识竞赛等。
5、宣传部:负责与各班团支部做好宣传工作,主抓广播、报栏、橱窗、黑板报。
6、纪检部:负责检查学生的出勤及违纪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7、生活部:负责组织、协调学生伙食方面工作,组织校内外公益劳动,召开生活委员会议。
8、体育部:组织开展各类体育活动。
9、文艺部:组织开展各类文艺汇演。
10、技术部:协助解决学校大型活动中的电脑操作等技术问题。
城阳第五中学学生会总章程
城阳第五中学学生会总章程第一章总则(一)学生会隶属校团委,由各班班委、班级骨干、积极分子组成。
学生会是在校领导的帮助下,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宗旨的学生组织。
组织建立学生自我管理体系,保证学校各种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及时统计和反馈各种管理信息,负责各项学生管理工作的评比以及学生违纪情况的处理。
(二)为了加强学生会自身队伍建设,提高自身形象和工作能力。
规范各项工作,以便有效的开展各项活动,使学生会各项工作稳步有序进行,特定此规定!(三)学生会成员须注意个人形象与学生会形象,每个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和本章程。
第二章学生会组成及职责第一条:学生会干部职责条例1、学生会干部的工作原则:自律、自立、自主、自信。
2、学生会干部的工作目标:学会做人、学会思考、学会合作、学会管理。
3、学生会干部须品行端正,原则性强,办事公正,不徇私舞弊,富于创新精神。
4、学生会干部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谦虚谨慎,自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第二条:组织机构学生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4人,下设纪检部,生活部,宣传部,体育部,卫生部,各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1-2名。
第三条:学生会组织机构的成员职责(一)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的职责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整体要求指定学生会工作计划,主持召开学生会全体会议,讨论计划,布置工作,检查并监督各部工作落实情况;每学期向学生代表大会汇报工作情况,及时向学校和学生处汇报工作,听取指导和建议。
(二)卫生部职责卫生部是对校园环境卫生的监督者和检查者,负责对校园卫生相关责任班级的检查、监督,并对监督、检查结果进行统计、评比。
(三)宣传部职责积极配合校团委,学生会做好全校的日常宣传,组织各班黑板报的出刊和评比,同时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各种活动的宣传工作。
(四)生活部职责生活部负责管理全校学生午餐秩序及纪律,对各班情况做出评比及反馈。
(五)体育部部长、副部长职责负责全校学生的体育锻炼活动的组织工作;对各班课间操情况进行评比并及时反馈;组织丰富多彩的学生体育各类竞赛活动;协助体育组和年级搞好学生体育达标的训练;完成学生会交办的临时工作。
中学学生会工作章程
中学学生会工作章程第一条学生会的性质和任务1. 学生会是由全体中学生自愿组成的群众性组织,是中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组织。
2. 学生会的任务是代表全体中学生的利益,维护中学生的权益,促进学校的发展,组织和开展各项学生活动。
第二条学生会的组织形式1. 学生会分为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各部门和各班级学生会。
2.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财务长组成,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领导和协调。
3. 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事务的决策和执行。
4. 各部门负责具体的工作领域,如宣传部、文艺部、体育部等。
5. 各班级学生会负责本班级的学生事务管理和活动组织。
第三条学生会的权利和义务1. 学生会有依法维护中学生合法权益的权利。
2. 学生会有组织和开展各项学生活动的权利。
3. 学生会有对学生进行教育和引导的义务。
4. 学生会有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的义务。
第四条学生会的选举和换届1. 学生会主席团和常务委员会的成员由全体中学生通过选举产生。
2. 学生会的选举和换届应当公开、公正、公平进行。
3. 学生会主席团和常务委员会的任期为一年,可以连任一届。
第五条学生会的活动经费1. 学生会的活动经费来源包括学校拨款、自筹和募捐等。
2. 学生会应当对活动经费的使用进行公开透明的管理和报账。
第六条学生会的工作机制1. 学生会应当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包括会议制度、汇报制度、考核制度等。
2. 学生会应当定期召开全体会议,听取意见建议,总结工作经验,安排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
第七条学生会的监督和评估1. 学生会应当接受学校和学生的监督,接受学校领导的指导和评估。
2. 学生会应当建立自我评估机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
第八条学生会的解散1. 学生会的解散应当经过全体中学生的表决通过,并经学校领导批准。
2. 学生会解散后,应当及时清算工作,交接相关事务,做好工作总结和档案保存。
第九条学生会工作章程的修改1. 字生会工作章程的修改应当经过全体中学生的表决通过,经学校领导批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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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团委学生会与章程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中学团委学生会管理制度与章程赵店中学中学团委学生会管理制度与章程(一、总则1、为进一步加强团委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团委学生会成员行为,明确责任,高效合理地安排学习和工作,进而提高干部素质,为此拟定团委学生会工作制度。
2、团委学生会干部应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努力工作,保证工作质量,按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3、全体干部应自觉遵守此制度,并约束自己的行为。
4、滨河中学共青团委员会是全校学生自己的群众性组织,是党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服从上级团委、党委的领导;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它在学校党政下,接受团委管理,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同时联系全校学生独立开展自己的工作。
二、宗旨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教育方针。
2、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3、积极开展各项社会实践活动。
4、参与学校管理,为学校中心工作服务。
5、加强学校与同学的联系工作。
6、加强与外校学生的交流活动。
7、进一步完善工作职责,改革和完善规章制度,全面提高学生干部和学生的素质。
8、引导学生刻苦学习专业知识,努力完成学习任务,并帮助同学们不断地适应新形势新特点,改进其知识和能力结构。
三、成员、会员权利1、全校在校学生都是本会会员。
2、有权参加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各项公开性活动。
3、有权要求团委学生会如实向有关上级传达个人意见要求以及建议。
4、有权在遇到困难和受到侵犯或不公正对待时请求团委学生会给予帮助和保护。
5、有权对团委学生会干部或干事不当的工作方法、工作作风以及行为规范进行监督并通过正确的渠道进行反映或建议。
6、所有成员享有平等权利。
四、会员义务1、努力培养自己的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提高自己的政治修养。
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
3、刻苦学习,完成学习任务。
4、尊敬师长,同学之间互相帮助。
5、讲究卫生,努力锻炼身体,增强体质,积极参加团委学生会组织的的各项活动。
6、组织同学开展勤工俭学,校园公益劳动等乍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五、成员、成员义务1、所有团委学生会干部和干事都是本会成员。
2、遵循以上说明所有会员义务。
3、组织同学开展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各种活动,促进全面发展。
4、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5、宣传、教育、组织学生,广泛征求听取学生对各项工作和意见的建议,报请有关部门解决。
6、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7、在校内外以身作则,力争维护本会的名誉和形象。
六、岗位责任制与职权1、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上级领导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会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团委学生会组织结构:团委设正副书记、团委组织部、团委宣传部。
学生会设正副主席、秘书处及外联部、社团部、纪检部、内务部、宣传部。
2、主席副主席必须参加所布置的各项活动,并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做好协调。
3、团委学生会各部采取部长责任制。
4、团委学生会各部长应兢兢业业,努力工作,遵守有关规定,全力支持团委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在学期初递交本部工作计划,期末递交本部工作总结。
所有的资料经主席审阅后,一律交由秘书处整理归纳并统一存于团委办公室。
5、团委学生会各部应积极,高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不推委,不拖拉,不敷衍塞责,不推却责任。
6、团委学生会各部应积极服从主席团的调配,协调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
7、凡团委学生会举办或参与的大型活动,都由主席团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有关策划,执行等计划,团委学生会各部须无条件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形成决议前向主席团提出,一经形成决议,不得私自变动,如有违犯,将受到批评。
8、团委书记职责:(1)负责团委全面工作,传达上级指示,团结全体团员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
(2)负责共青团工作计划的制订、检查、总结工作,经常向党组织和上级团委反映情况、汇报并请示工作,及时向下级团组织布置工作,交流情况。
(3)抓好团委的自身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重点问题集体讨论确定;按时开好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对团委干部分工明确,督促帮助团委干部做好分管的工作。
(4)监督、检查各团支部的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与党组织沟通情况,积极取得党组织的帮助和支持,促进基层团的工作。
(5)深入基层,了解、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要求,掌握学生思想动态,维护青年的正当权益。
(6)负责团干队伍建设,加强对团干的考核。
(7)抓好团员和青年的理论学习,以点带面,充分调动广大团员青年学习理论的积极性。
(8)同有关部门和组织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互相支持,促进团的工作。
(9)组织召开团员代表大会。
(10)完成党组织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有关事宜。
9、团委副书记职责(1)作好团委书记的助手,协助书记处理日常工作。
(2)书记不在时,代理书记工作,保证团委工作的正常进行。
(3)抓好学生干部的培养、考核工作;主持各团支部书记的例会和团支部书记座谈会,及时收取基层团干部对团委工作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4)承担团委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的工作。
(5)完成书记交办的其他事宜。
(6)决策团委学生会行政决定。
10、团委组织部职责(1)负责组织策划学年度新团员发展工作。
(2)负责团文件的整理、归档、立卷工作。
(3)负责团费收缴工作,做到收缴有制度,日常有记录,年终有报告。
(4)负责团员证的颁发、组织关系的接转;经办青年入团的审批、考察工作;对违反团纪的团员进行调查了解,提出处理意见。
(5)开展达标创优活动,评选“优秀团总支”、“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
(6)对违纪团员的团纪处分备案、归档11、团委宣传部职责(1)负责团文件的收发工作。
(2)负责新团员发展的培训工作。
(3)加强与基层团组织的联系,经常了解基层团支部的组织建设情况,对各团支部团日活动的开展进行指导、监督、检查与帮助。
12、学生会主席职责(1)主持学生会行政事务,掌握各部的运作情况、工作目标达到与否,全权监督、指导学生会相应部门所承办的活动;团结学生会的各部门、各成员,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工作矛盾,加强学生会的凝聚力,以利于工作有效的开展。
(2)负责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工作,听取工作意见,解决相关问题。
监督、考核、反映各部门的工作情况。
(3)协助团委副书记负责大型活动的全面指挥、协调。
(4)深入学生会各部门,了解各组织成员的工作状况,负责各组织成员的工作考核评比。
了解学生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注意搜集、反映广大同学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5)外出代表学生会。
13、学生会副主席职责(1)协助主席处理会务。
(2)按分工负责学生会有关部门工作。
(3)负责所管辖部门的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工作,协助解决相关问题。
(4)加强与副书记、主席及各部门的联系。
(5)主席不在时,代行主席职权。
14、学生会秘书处职责(1)负责记录会议内容。
(2)对会内各部门执行监督权力。
(3)负责统计总结每周各部门的量化工作。
(4)协助副书记、主席团安排团委学生会日常工作事宜。
15、学生会外联部职责(1)负责校内讯息传递。
(2)负责与外校交流合作。
(3)邀请和联系其他学校参加我校组织的活动,通过活动增强互相间的了解和学习。
(4)与企业单位联系,为学校举办的活动提供必要的资金,物资支持。
16、学生会纪检部职责(1)负责参与学校纪律管理。
(2)负责活动期间秩序维持。
17、学生会内务部职责(1)负责校内信件分递。
(2)负责校内卫生管理。
(3)负责会内日常办公室事宜。
18、学生会社团部职责(1)负责管理校内社团、统筹社团安排,协调社团资源。
(2)负责社团的评优表彰和重新登记、注销工作。
19、学生会宣传部职责(1)负责校内宣传工作。
(2)负责会内网络电脑维护。
七、动开展申报制度1、团委学生会各部必须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按工作计划正常安排开展工作。
2、活动开展前团委学生会成员必须递交申请书。
申请书内容包括:活动名称,地点,时间,人数。
活动开展的经过,目的,意义及可能达到的效果,同时申请中必须写明各项预期费用及需要协助的其他各部门名单。
3、申请通过,策划人必须拟定一份完整详细的活动策划书,并且不得推卸拖拉,应按时举办活动。
4、申请没有通过,须无条件执行决议。
八、例会制度1、例会每周举行一次,全体人员参加,总结阶段工作,落实计划安排,布置下阶段工作,会议必须有记录。
(如有特殊需要,可召开临时会议,外联部及其干事负责通知。
)2、团委学生会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
3、未能出席会议者,须事先请假,如遇特殊情况未能事先请假,事后一定说明原因。
并附上带有本部门部长或副部长签名的请假条。
4、由秘书处负责做会议记录。
5、不允许穿窄脚裤,不允许带饮料与食物进会议厅。
6、会内不允许大声喧哗,如有任何意见应向主持人示意后提出。
7、处罚条例(1)迟到者,需现场演唱团歌《光荣啊中国共青团》方可进入会场。
(2)没按要求请假者,经主席或副主席决定选取本章程其中一章节抄写一遍。
(3)无故缺席者,经主席或副主席决定选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其中1~2个段落,在次周例会上背诵。
九、扣分制度1、由各秘书统计各部门情况,每部门基底分10分;每周五各秘书把表格交给副秘书长,在例会公布各部门分数。
等于或低于8分的部门要在例会检讨。
(部门分数每周更新)2、每周十分有一分的卫生分,及九分平常分组成。
(卫生部分由次日值日秘书负责检查)3、值日、例会无故缺席,每干事每次扣1分,迟到,每干事分,部长翻倍。
未能出席会议者,须事先请假(必须向各部门的秘书请假,向部长请假无效),每人1个月最多能请假一次(包括例会,值日,活动等等,特殊原因除外),扣分数量按缺席统计。
4、例会、值日各部门各部长都参加。
5、每周例会由未达到分数部门中最低分部门进行检讨。
十、总结制度1、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应及时编写本部期末工作总结,报团委学生会备案,并对未完成计划的工作说明原由。
2、各部门举办完活动后,必须及时向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报上总结材料,总结材料须包含:活动开展时间、地点、任务、活动经过及达到的效果,未及时上报的主席团有责任加以催促。
3、团委学生会大型活动由主席团同有关部门编写活动总结,并通知宣传部及广播站进行宣传广播。
4、秘书处须妥善安排保管好每份总结材料。
十一、换届、辞退、退出制度1、严禁带非团委学生会成员进入团委办公室或开会现场。
2、未经同意用团委办公室的电脑,或用作私人用途,即时退出团委学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