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
餐饮服务业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帐记录制度
餐饮服务业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帐记录制度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餐饮服务业作为我国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受到广泛关注。
为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餐饮服务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采购索证索票1. 采购食品原料时,采购人员应向供应商索取以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合法有效的证照;(2)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检疫报告、检疫合格证明等;(3)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生产批号等产品相关信息;(4)供应商的联系方式和地址;(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2. 采购人员应核对所索取的证明材料,确保其真实、有效、完整。
如有疑问,应立即向供应商核实,不得采购无合法证明的食品原料。
3. 采购人员应将索取的证明材料妥善保管,以便追溯食品原料来源。
三、进货查验1. 验收人员在接收食品原料时,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查验:(1)核对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号等信息是否与所索取的证明材料一致;(2)检查产品外观是否正常,有无变质、污染等现象;(3)查验产品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4)对易腐食品原料进行抽样检查,确保其新鲜度;(5)对进口食品原料查验出入境检验检疫证明。
2. 验收人员应将查验结果记录在案,并与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比对,确保食品原料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 对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原料,验收人员有权拒绝接收,并要求供应商及时更换或退货。
四、台帐记录1. 餐饮服务企业应建立食品原料采购台帐,记录以下内容:(1)食品原料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号等基本信息;(2)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地址等信息;(3)采购数量、单价、总价、采购日期等交易信息;(4)查验结果及验收人员签名;(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记录的信息。
2. 采购台帐应真实、完整、准确,不得伪造、涂改、隐匿。
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管理制度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建立并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落实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
2、从生产加工单位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3、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4、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5、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6、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可以由餐饮服务企业总部统一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建立采购记录;各门店应当建立并留存日常采购记录;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
7、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8、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9、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一、前言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其中原料采购环节是重中之重。
通过严格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可以加强对食品原料的管理和控制,确保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
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生产企业应对食品原料采购的来源进行调查,评估采购方的信誉度和供货能力,制定相应的采购计划。
在采购前,应要求供货方出具以下证明文件:1.合法经营证明供货方应提供与食品原料相关的有效证明文件,如食品流通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
如果供货方无法提供此类证明文件,则需要进行更详细的调查,确保原料来源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质量检验证书对于供货方提供的食品原料,应出具质量检验证书,包括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检验标准等信息,以证明其品质符合相关要求。
3.税务登记证明除此之外,还需要供应商出具税务登记证明,确保供货方合法纳税。
三、进货查验制度食品原料进货后,应进行查验,以判断原料是否符合相关的质量安全要求。
具体的操作流程如下:1.入库前查验对于收货的原料,应首先进行物品清点,判断原料的数量和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然后,在领料前,需要对供应方提供的质量检验证书进行检验,确保采购的原料达到要求。
2.质量检测对于样品,应进行相应的质量检测,以确保原料的质量安全。
质量检测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同时采用可靠可行的检测试剂和检测设备,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检验合格后进货如果原料经过检验认为合格,则可以进行入库,记入进货台账,并贴上标签,标明货号、进货日期、保质期等必要信息。
四、台账记录制度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整的进货、验收以及出库台账记录制度,对采购的原料,每批量都应建立一份资料,记录以下信息:•原料名称•供货商名称•进货数量•进货价格•保质期•进货日期•使用日期•出库日期•使用部门•库位信息对于进货和库存的记录,应进行定期核查和清点,确保台账记录与实际库存一致。
食品索证、索票、进货台账管理制度
食品索证、索票、进货台账管理制度(2023.4修订)为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管理相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省市场监管局关于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总代理商、食品经营者建立索证索票制度:一、直接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卫生许可证和(或)生产许可证。
二、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食品质量检验报告,进口食品商检证明。
三、国家规定应当检验检疫的食品的检验检疫证明。
食品供货商(人)住所(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的证明。
四、食品经营者之间每次交易时,由直接供货商向购货商出具的销货票据。
票据应当注明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单价、金额、销货日期、供货商的住所或联系方式。
五、首次购入食品时,必须索要并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该批次食品的质量检验报告,同一批食品以后每年索验1次;但购入乳品的,必须批批索要并查验质量检验报告。
六、执行索证索票制度的食品零售经营者,建立进货台账制度。
进货台账应当具备“一证一票”内容。
“一证”是指执行索证索票制度的食品经营者为执行进货台账制度的食品零售经营者供货时,出具的具有“所供食品均已索证索票”意思表示并加盖印章的证明。
执行进货台账制度的食品零售经营者之间进行交易时,供货方应当提供加盖印章的与所售食品相符的索证索票证明复印件。
食品经营者之间长期固定供货的,在所供食品品质、品牌不变的情况下,索证索票证明可以每年提供一次。
“一票”是指食品经营者之间每次交易时,由直接供货商出具的销货票据。
票据应当注明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单价、金额、销货日期、供货商的住所或联系方式。
七、进货台账可以按直接供货商、供货品种、供货时间顺序等分类,采取粘贴、装订等方式,整理归档。
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编号:SY-AQ-04264( 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Food, food additives, food related products procurement certificate, purchase inspection andaccount record system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索证索票制度1.进行采购检查和进货验收的食品包括食品(食用油及食品原料);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
主要为畜禽产品、蔬菜、豆制品、粮油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
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向供货者索取许可证复印件(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合格证明文件。
2.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难验保证在有效期内。
3.零星采购的食品,必须到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并现场查验产品一般卫生状况和包装、标识,购买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送货单,发票或购物凭证等。
购入食品时,索取供应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帐记录制度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帐记录制度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帐记录制度是食品生产企业或餐饮服务提供者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以下是一篇关于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帐记录制度的范文,共计900字以上。
一、引言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民族繁衍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食品原料采购管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1. 采购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原料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责任、采购程序和采购要求。
2. 采购单位在采购食品原料时,应向供应商索取以下证件和票据:(1)供应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2)食品原料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号、产品合格证明;(3)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植物产品检验合格证明;(4)进口食品原料进口关税完税证明、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证件和票据。
3. 采购单位应认真核对所索取证件和票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不得采购无证、无效、非法的食品原料。
4. 采购单位应将索取的证件和票据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三、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1. 采购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明确查验责任、查验程序和查验要求。
2. 采购单位在食品原料到达目的地后,应进行现场查验,查验内容包括:(1)食品原料外观、气味、颜色等感官性状;(2)食品原料包装是否完好,标签是否清晰、完整;(3)食品原料是否符合采购要求,是否有质量问题;(4)食品原料证件和票据是否齐全,是否与实际货物相符。
3. 采购单位应做好查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1)食品原料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号等;(2)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3)查验日期、查验人员、查验结果等。
4. 采购单位应将查验记录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进货台账制度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工商消字[2007]2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现就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依法引导和监督食品超市、食品市场销售者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一)县级及其以上政府所在地城市的食品超市、经营食品的商场和食品批发市场、食品集贸市场内的入场销售者(以下统称食品销售者),应当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经营资格,仔细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确保交易对象主体资格合法,购入食品质量合格。
(二)食品销售者对购入的食品,应当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卫生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三)超市和食品批发市场内的入场销售者首次购入食品时,还应当按食品品种索取并仔细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该批次食品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之后应当每半年索验一次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所列检验项目应当包括法律、法规规定和保障食品安全的相关项目。
(四)食品销售者从种植户、养殖户购入自产自销的食用农产品的,应当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身份证明和应当检验检疫的食用农产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五)食品销售者购入食品时,应当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工商消字[2007]2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现就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依法引导和监督食品超市、食品市场销售者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一)县级及其以上政府所在地城市的食品超市、经营食品的商场和食品批发市场、食品集贸市场内的入场销售者(以下统称食品销售者),应当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经营资格,仔细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确保交易对象主体资格合法,购入食品质量合格。
(二)食品销售者对购入的食品,应当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卫生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三)超市和食品批发市场内的入场销售者首次购入食品时,还应当按食品品种索取并仔细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该批次食品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之后应当每半年索验一次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所列检验项目应当包括法律、法规规定和保障食品安全的相关项目。
(四)食品销售者从种植户、养殖户购入自产自销的食用农产品的,应当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身份证明和应当检验检疫的食用农产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五)食品销售者购入食品时,应当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为了保障食品安全,确保消费者健康,我国对食品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本制度旨在明确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的相关规定,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采购行为,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一、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1. 采购人员应当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核,包括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确保供应商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
2. 采购人员应当向供应商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包括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确保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确保产品符合我国进口食品安全规定。
4. 采购人员应当对供应商的信誉进行评估,了解供应商的供货历史和客户反馈,选择信誉良好的供应商进行合作。
5. 采购人员应当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采购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二、食品原料进货查验1. 进货时,采购人员应当对食品原料的外观、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进行检查,确保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 进货时,采购人员应当核对采购单据和发票,确保产品的数量、规格、价格等信息与单据一致。
3. 对于肉类、禽类等生鲜食品原料,采购人员应当检查检疫合格证明,确保产品符合我国动物防疫规定。
疫合格证明,确保产品符合我国进口食品安全规定。
5. 进货时,采购人员应当对供应商的供货情况进行记录,包括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等信息,以便进行追溯和查验。
三、食品原料台账记录1. 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采购台账,记录采购食品原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2. 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台账,记录进货食品原料的外观、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检疫合格证明、检验合格证明等信息。
3. 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台账,记录采购食品原料的供应商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明、发票、收据、供货清单、信誉卡等信息。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概述食品原料采购中,索证索票是确保原材料来源合法的必要手段。
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则是对原材料质量和数量的监管和追溯的关键环节。
为了规范食品原料采购工作,保障生产食品的安全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采购流程1.采购前,要核实供应商的营业执照、进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等资质。
2.购买原材料时,要索取发票、合同和其他相关证件,并对这些证件逐一进行核实、审核,确保其真实有效。
3.采购人员要按照采购清单、购货合同或订单,到指定的供应商处进货,采购清单应至少包含货品名称、规格、数量、批次、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详细信息。
4.进货时,采购人员应当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检查所购买的原材料是否符合规格、外观是否正常,数量是否准确,是否存在欺诈行为等问题。
5.同时,要对每个采购批次进行严格的记录和统计,及时认真地填写进货单和索证索票清单。
索证索票1.购买的每个原材料要求有发票、合同和其他相关证件,保留索票信息。
2.索票清单包括:供应商名称、地址和电话、营业执照号码、产品名称、生产商名称,批次、质量合格证等。
3.索票清单的填写,要准确、完整、清晰地记录相关信息,以保证追溯和质量溯源。
进货查验1.采购人员应进入存货现场,进行现场核查。
2.核对质量合格证编号、批号、生产厂家名称和规格等信息。
3.验收原材料应有规范的操作流程和标准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应包括规格、外观、味道、气味、质量合格证等等。
4.检验考核验收标准必须管理审批,并备案通过后才能开始验收,严格验收标准,不允许考核标准的删减和更改,考核标准的评判人不得参与样品的采集。
5.如合格的原材料的质量证书未见、证书和标签不符,或证书不符合标准等问题,应当拒绝验收进货。
台账记录1.采购时要及时填写进货记录,记录中应详细记录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批次、供应商名称等信息,同时记录进货时间、验收状态等信息。
2.进货信息应及时整理并建立进货登记簿,及时汇总原材料进货量,以便对原材料采购进行动态管理和合理安排。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一、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和强化食品企业的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进一步保障产品质量,提高消费者满意度。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采购食品原料的企业。
二、索证索票要求1.采购部门在采购食品原料之前,必须尽可能获取原料供应商的合法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等相关证件,以确保供应商的合法性和资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采购部门必须向供应商索取原料采购发票,并加盖供应商的公章,确保发票信息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3.采购部门必须向供应商索取食品原料的检验报告、进货合格证或进货检验证书等索引票据,以确保原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4.采购部门应当建立供应商资质档案,并按照一定周期进行更新和审核,确保供应商的资质合法有效。
三、进货查验要求1.采购部门在收到食品原料时,必须对原料进行外观、包装、标签等方面的检查,确保原料没有破损、变质或泄露现象,并确保包装标签上的信息与索证索票所述一致。
2.采购部门应当根据食品原料的特性和规定,进行必要的化学、微生物等方面的检测,确保原料的安全性、合规性和质量符合要求。
3.若发现食品原料有质量问题或不符合要求,采购部门必须立即通知供应商,协商解决方案。
四、台账记录要求1.采购部门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采购台账,记录每次原料的采购日期、供应商名称、采购数量、金额、索证索票情况等相关信息。
2.采购部门应当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台账,记录每次对原料的查验日期、查验结果、查验人员等相关信息。
3.采购部门应当建立食品原料质量问题记录台账,记录每次发现原料质量问题的日期、问题描述、解决情况等相关信息。
以上台账记录应当保存一定期限,并能便于查阅和追溯。
五、培训和管理要求1.食品企业应定期开展食品原料采购相关制度的培训,确保相关人员熟悉和遵守制度要求。
2.通过内部审核和监督,对食品原料采购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及时进行改进和调整。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帐记录制度
食品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帐记录制度食品安全是现代消费者购物时最紧要的考虑因素之一、为了确保食品生产和销售环节中的食品安全,企业应严格遵守食品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帐记录制度。
该制度是一个有效的管理措施,为企业保障生产和消费者供给了保障。
本文就食品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帐记录制度进行一些深入探讨。
第一节:食品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1.1采购索证索票的必要性采购索证索票是企业在购买食品原材料时,要求供应商供给有关该原材料的证件和票据的一种管理方式。
供给正规的证件和票据,可以保障食品的安全和质量,削减虚假食品的可能性。
因此,采购索证索票是每个食品生产企业必需执行的管理措施之一、1.2采购索证索票应索取的证件和票据在执行采购索证索票的制度时,应当索取的欠证和票据如下:(1)供应商的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生产日期、保质期和配料表。
(3)有关食品安全的检测报告和证明。
(4)相关税务票据(如增值税发票)。
1.3采购索证索票的执行执行采购索证索票的制度,企业应当在进货前提前要求供应商供给上述证件和票据,并进行查验验收。
当食品原材料到达企业时,应当依照证件和票据的内容进行查验,发觉有缺少或者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适时予以退回或者更换。
第二节:进货查验2.1进货查验的必要性进货的查验是企业在接收和检查食品原材料之前,必需进行的一项责任。
进货查验的目的是确认原材料的真实性、数量、质量和安全性,削减虚假食品和质量不合格食品对企业生产和消费者健康造成的危害。
2.2实施进货查验的步骤(1)检查报告:企业应要求供应商供给相关检测、检验报告,并认真检查报告的内容是否完整、真实、合规。
(2)样品检查:企业应取得进货样品进行检查,检验样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质量标准及规格要求。
(3)存放环境查验:企业应查验食品原物料的贮存环境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货物存储的温度、湿度、防潮、防虫等情况,防止贮存环境污染和繁殖细菌。
关于加强餐饮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关于加强餐饮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规范餐饮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行为,健全和完善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广大群众餐饮消费安全,针对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验收组检查出的问题,**区食药监局决定从2014年12月起在全区开展为期3个月餐饮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加强食品采购索证管理、实行食品进货验收台账制度,是确保购进食品及原料卫生安全的重要措施,是防范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
餐饮经营单位建立进货验收台账,可以真实记录食品及其原料进货渠道,从而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能够追溯不合格食品及原料的来源,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此次专项整治强化对全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检查,严肃查处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不合格食品及其原料行为,规范餐饮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及台账管理,建立一套完善的长效监管机制,增强企业业主事先预防和管控意识,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溯源制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杜绝不合格食品及其原料流向餐桌,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重点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对全区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
以示范店、大中型餐饮单位、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快餐店为重点单位,以粮、油、肉、蛋、水产品、蔬菜、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的进货台账建立和验收为重点内容,重点检查餐饮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执行,台账建立情况、库存食品管理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三、工作步骤专项整治按照“集中整治,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全面提高”的工作思路,按“一整治、二提升、三有序”的步骤进行,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14年12月5日至2015年3月5日。
(一)宣传规范、自查阶段(2014年12月5日—12月15日)。
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结合元旦、春节专项检查工作,组织召开辖区餐饮业主宣传培训工作会,大力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餐饮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专项整治提出具体要求,增强餐饮单位对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管理相对人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的意识;组织学习餐饮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台账建立、库存食品管理等知识,组织和指导餐饮单位全面开展自查工作,督促辖区内的餐饮单位依照附件1进行积极整改,确保专项整治顺利实施。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食品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随着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食品原材料的采购、进货查验以及台账记录制度越来越受到重视。
假如我们建立了完善的食品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不仅可以提高食品安全的保障水平,还可以强化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从而树立企业的食品安全形象和公信力。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真阐述这一制度:一、食品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二、进货查验;三、台账记录制度。
一、食品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食品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是指企业在采购食品原材料时,应当自动向供应商索要各类证照,并要求供应商出具真实、有效的票据。
进货前最好要去现场进行检查,对供应商的生产环境以及食品原材料的外观、口感等方面进行认真了解,确保食品原材料质量符合我方质量要求。
企业应当依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有序采购原材料,同时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确保合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与此同时,企业应当将原材料采购合同及各类票据完好保管,以备查验。
在采购过程中,企业还要适时记录供应商的联系方式、供应的原材料名称、规格、数量、采购日期、价格等信息,以及原始凭证号等。
以便在后续的查验过程中做到有据可查。
二、进货查验进货查验是指企业在采购后,对食品原材料进行质量检测,并核对所购买的食品原材料是否与合同一致。
企业应当有完整的进货查验程序,并妥当保管进货查验报告,以便于日后的核查和查询。
在进货查验过程中,应精选检测项目,依照检测标准和方法进行检测,并对各检验项目的检测结果进行判定和处理。
对于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原材料,企业应当适时实行措施,如与供应商沟通协商、退换货等。
假如在进货查验中发觉问题,企业应当适时记录问题,有关信息并督促供应商进行整改。
同时也应当将本身的查验结果及整改情况记录下来,以备查验处理。
三、台账记录制度台账记录制度是指企业在采购、进货过程中,对各环节的实在情况进行认真的记录,并妥当保管相关的台账信息。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帐记录制度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帐记录制度食品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帐记录制度是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也是食品经营企业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要求。
为了保障消费者健康和维护企业声誉,食品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帐记录制度,从源头上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一、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1. 索证索票的含义索证索票是指食品经营企业在采购食品原料时,向供货商索取相关的证明文件和票据,以证明食品原料的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2. 索证索票的内容(1)供货商的营业执照、许可证等合法经营证明文件;(2)食品原料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生产许可证明文件;(3)食品原料的检验合格证明,包括产品检验报告、检疫证明等;(4)食品原料的产地证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识信息;(5)供货商的联系方式和进货渠道信息。
3. 索证索票的流程(1)在采购食品原料时,采购人员应向供货商索取上述证明文件和票据;(2)对所取得的证明文件和票据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有效、完整;(3)将审核无误的证明文件和票据归档保存,以便日后查验。
二、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1. 进货查验的含义进货查验是指食品经营企业在采购食品原料时,对食品原料进行现场查验,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 进货查验的内容(1)食品原料的外观质量,如颜色、气味、形状等;(2)食品原料的包装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3)食品原料的卫生状况,如是否霉变、是否有异物等;(4)食品原料的储存条件,如温度、湿度等。
3. 进货查验的流程(1)采购人员在采购食品原料时,应现场查验食品原料的外观质量、包装标识和卫生状况;(2)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应立即退货,并记录退货原因;(3)将查验结果记录在进货查验记录本上,以便日后查验。
三、食品原料台帐记录制度1. 台帐记录的含义台帐记录是指食品经营企业在采购、储存、销售食品原料过程中,对食品原料的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和保存。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1.引言为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的安全及质量,确保从食品原材料进货到加工生产的各个环节都能够严格合规、规范操作,健全食品安全制度,需要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2.采购索证索票2.1 采购索证在进行采购操作前,需要向供应商索取供应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证件,以便对合格供应商进行鉴定和跟踪管理。
2.2 采购索票在采购原材料和食品配料时,必须按照采购合同要求,向供应商要求出具产品采购入库收货单确保采购量及的准确性,对进货单位名称、进货产品名称、数量、日期等内容逐一核对。
3. 进货查验3.1 进货验收原则进货验收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质量检验、原材料认定、数量核准、有效期检查及存放条件确认。
3.2 进货验收操作在执行进货验收操作时,首先需要对食品原材料进行质量检查,并根据规定的验收标准,确定原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其次,对原材料进行认定,确认是否属于允许使用的范围内。
然后,核实采购数量和实际数量是否匹配,以确保采购入库无误差。
进一步,对原材料的有效期进行检查,并确认存放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最后,记录全过程,确保相关人员能够清晰了解,保证企业操作规范化。
4. 台账记录制度为了能够对食品加工企业的经营过程与质量进行完整的记录和监控,建立台账记录制度是必要的。
4.1 台账内容台账的内容主要包括:采购时的价格、供应商名称、原材料名称和编号、供应商联系方式等信息;验收时的处理结果和处理意见,验收时间,是否确认合格等信息;库存入库时间,库存剩余期限,所处库房编号等信息。
4.2 台账格式建立规范的台账格式,根据台账内容确定各列的列名,采取制表工具制作。
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台账的列名和列数。
5. 总结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对于食品加工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只有建立了完整的管理制度,企业才能够保证食品质量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赢得消费者的信赖。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食品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一、总则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食品原材料采购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流程,确保采购的食品原材料符合法律法规、质量标准和企业要求,保证产品的安全和合规性。
二、管理标准2.1 采购索证索票1.采购人员在与供应商洽谈采购事项时,必必需求供应商供应以下证照和票据:–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的产品合格证明–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采购合同或订单2.采购人员应核对供应商供应的证照和票据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并进行归档备查。
3.对于供应商供应的证照和票据不齐全或存在疑义的情况,采购人员应自动与供应商沟通,要求其增补供应或说明,确保采购过程的合规性。
2.2 进货查验1.采购部门负责对进货的食品原材料进行查验,确保其符合质量标准及相关规定。
2.接收食品原材料后,采购部门应立刻进行外观检查,确认包装完好并无破损、变形、渗漏等情况。
3.采购人员应进行抽样检验,依据产品的特点和相关标准要求,对样品进行外观、色泽、气味、口感等方面的检测。
4.食品原材料样品检测结果应与供应商供应的质量检验报告进行比对,确保各项检测指标符合相关标准。
5.假如食品原材料未通过进货查验,采购部门应立刻通知供应商,并采取相应的退货、更换或处理措施。
2.3 台账记录1.采购部门应建立食品原材料采购台账,记录每次采购的认真信息包含但不限于供应商名称、证照、票据、采购数量、单价、总金额、进货查验结果等。
2.采购台账应及时更新,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3.采购台账应按采购合同的结算方式记录相关付款信息,并及时汇总报送财务部门进行对账核实。
三、考核标准3.1 采购索证索票考核标准1.采购人员应定时要求供应商供应和增补相关证照和票据,且索证索票的过程应有书面记录。
2.采购人员对供应商供应的证照和票据做到准确核对并归档备查。
3.采购人员对供应商供应的证照和票据存在疑义时,能自动与供应商沟通并要求增补供应或解释。
餐饮服务业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帐记录制度
餐饮服务业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帐记录制度DOC格式,方便您的复制修改删减餐饮服务业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帐记录制度餐饮服务业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帐记录制度1、建立并落实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帐记录制度,保障食品安全,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
采购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合帐记录的要求。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货方索取生产经营资质(许可证)和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同时按照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查验。
长期定点采购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3、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4、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害有毒、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志不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不得采购。
5、无《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不得采购。
DOC格式,方便您的复制修改删减6、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应当索证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索票。
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索取口岸监督部门出具的建议合格证书。
7、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的营业执照、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8、应当查验所购产品的感官、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
并分门别类建立台帐。
鼓励建立电子台帐。
台帐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9、采购乳品及含乳食品的,应当建立单独的乳品及含乳食品进货台帐。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关于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篇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工商消字[20xx]2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现就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依法引导和监督食品超市、食品市场销售者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一)县级及其以上政府所在地城市的食品超市、经营食品的商场和食品批发市场、食品集贸市场内的入场销售者(以下统称食品销售者),应当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经营资格,仔细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确保交易对象主体资格合法,购入食品质量合格。
(二)食品销售者对购入的食品,应当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卫生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三)超市和食品批发市场内的入场销售者首次购入食品时,还应当按食品品种索取并仔细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该批次食品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之后应当每半年索验一次检验报告;检验报告所列检验项目应当包括法律、法规规定和保障食品安全的相关项目。
(四)食品销售者从种植户、养殖户购入自产自销的食用农产品的,应当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身份证明和应当检验检疫的食用农产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五)食品销售者购入食品时,应当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六)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有条件的食品销售者可以实行计算机管理,建立健全书式和电子档案。
(七)实行加盟连锁、统一配送的食品销售者,可以由总部统一索验相关证、票存档;各连锁销售者可以凭总部出具的索证索票证明和统一配送单存档替代索证索票档案;各连锁销售者自行采购的食品,仍应当按照要求自行索验相关证、票。
(八)食品销售者对在其经营场所内自产自销的食品,应当建立生产加工记录。
生产加工记录应当包括食品名称、用料成分、生产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九)食品批发市场、食品集贸市场的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审查入场销售者的经营资格,明确入场销售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并定期对入场销售者的索证索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入场销售者建立并切实执行索证索票制度。
(十)实行“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协议准入制度的食品销售者,除按照要求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制度外,还应当定期对协议供货的食用农产品养殖、种植基地或者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进行考察,确保养殖、种植基地或者生产加工企业的管理制度和提供的食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基地或者企业,应当及时提出改进的要求或者依法解除协议供货关系,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安全可靠。
(十一)食品销售者应当以索证索票制度为基础,建立健全内部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具体的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和责任,定期检查食品的进、销、存情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陈列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二、依法引导和监督食杂店建立健全食品进货台账制度(一)乡镇、街道和社区食杂店应当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如实记录食品来源等信息。
乡镇、街道和社区食杂店包括乡镇政府所在地以及街道、社区所辖区域在集中交易市场以外有食品经营项目的销售门店。
(二)进货台账应当按照每次购入食品的情况如实记录,内容应当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日期、供货商及其证照号码、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乡镇、街道和社区食杂店可以根据其管理水平和经济实力,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有条件的可以实行计算机管理。
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四)乡镇、街道和社区食杂店应当以进货台账制度为基础,建立健全内部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三、切实加强对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并落实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的监督检查(一)食品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是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链条与追溯体系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的重要举措。
对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并落实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重要职责,更是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各地要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的部署和总局的要求,切实加强对食品超市、食品市场销售者履行索证索票义务情况和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履行建立食品进货台账义务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要加强对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指导,结合本地实际,根据本指导意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统一辖区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的内容和格式,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统一印制相关档案、台账或者提供统一的格式文本。
各地市和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要统一组织本辖区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的监督检查,特别要组织工商行政管理所按照管辖责任区域,在逐户对辖区食品经营者的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进行引导和规范的基础上,逐户进行监督检查和落实。
力争在20xx年11月底以前,各地食品超市、食品市场销售者均建立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均建立进货台账制度,确保食品专项整治“两个100%”目标的顺利实现。
(三)各地要切实加大对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
对新申请开业的食品经营者,要在登记注册时引导和监督其按照要求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对证照齐全的食品经营者,要将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作为日常巡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不定期地检查食品经营者是否建立制度、是否符合要求并切实落实执行,在检查中,可以随机抽查索证索票档案或者进货台账档案,与其所销售的食品进行核查,检查索证索票或者进货台账是否真实、规范。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履行索证索票、建立进货台账责任和义务的食品经营者,要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教育、引导、督促其改正;对不按规定索验食品质量检验报告以及食品市场开办者不履行管理责任和义务的,应当按照《特别规定》依法处罚。
要按照违法行为记录制度要求,对违法行为进行记录、公布,对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造成后果的食品经营者,要依法从重处罚,直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监督检查情况应当按照《特别规定》的要求如实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
监督检查记录应当包括检查时间、被检查人名称、索证索票或者进货台账制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发现其他违法行为等内容。
(四)各地在监督检查中,要将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监督检查与食品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食品市场规范化管理、食品质量分类监管、食品信息化工作以及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有机结合,切实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要将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落实执行情况作为食品经营者和市场信用记录的一项重要内容,重点加强对失信、严重失信食品经营者和市场的监管;要把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作为开展“农村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示范店”、“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等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内部管理制度;要以风险度高的食品为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食品质量分类监管,强化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要把对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的电子监管作为食品信息化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鼓励食品经营者对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实施电子管理;要充分发挥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在食品追溯机制中的重要作用,及时解决消费纠纷,有效清查有问题的食品,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制度,狠抓检查落实(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工商机关要把此项工作作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作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和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的重要措施,进一步提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各地要切实加强对规范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工作的指导和组织领导,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
要进一步明确牵头机构及其责任,由各级工商机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牵头,市场、公平交易、企业、外资、个体等相关机构分工协作,形成整体合力,齐抓共管,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进一步严格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
各地要强化各级工商机关领导责任制与基层工商所属地监管责任制,对在规范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制度工作中组织不力、落实不到位和执法不严的,要依照《特别规定》和《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要求,坚决予以处理;各级工商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宣传和教育工作,通过签订责任书等办法,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并执行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制度,督促检查其切实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对食品经营者不履行责任和义务的,各级工商机关要依法查处。
(三)进一步抓好检查落实工作。
各地要采取专项督查、日常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强化对规范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检查,确保规范工作落实到位。
要及时发现和善于研究解决此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完善食品索证索票制度、进货台账制度,不断规范食品市场准入体系,努力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