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某市第三中学规章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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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某市第三中学规章制度汇编

某市第三中学规章制度汇编

第壹部分教职工规章制度

1、干部的“三心”、“四不”、“五带头”

2、教师的“八不”要求

3、重大问题请示汇报制度

4、关于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规定

5、关于全校课表管理的规定

6、关于严禁向学生乱收费的规定

7、关于备课组另外订购教学辅助资料的规定

8、关于周六上课及经费管理的规定

9、关于执行“计划生育制度”的有关规定

10、教学常规管理细则

11、关于教学工作的若干规定

12、教科研工作细则

13、教育科学论文方案会实施细则

14、督导工作细则

15、监考守则

16、合格教研组标准

17、教学卫生制度

18、教师施教行为二十忌

19、关于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的若干决定

20、班主任工作常规要求

21、评选优秀班主任条件

22、关于表彰先进家长的有关规定

23、教师借书处规则

24、仪器室管理使用制度

25、语言室管理制度

26、电脑室管理制度

27、劳技专用教室使用守则

28、校园校舍管理制度

29、损坏公物赔偿制度

30、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31、购物申请、报销、保管制度

32、危险品安全保管,领用制度

33、三中室内外保洁制度

第二部分学生规章制度

1、学生规章制度

2、对学生仪表要求的规定

3、文明习惯八要求

4、关于运用“十字”文明语言的细则

5、学生自治自理五要求

6、关于表彰“三好学生”等先进条例

7、对学生处分的几项规定

8、学生考试纪律

9、年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细则

10、三中校园“五不

11、学生实验守则

12、电脑室学生使用守则

13、语言室学生使用守则

14、学生优秀学习品质标准

第壹部分教职工规章制度

干部的“三心”、“四不”、“五带头”

三心

1、忠于人民教育的事业心

2、不辜负组织和师生期望的责任心

3、不把三中办成省重点中学不罢休的决心

四不

1、不谋私利,甘当公仆。

2、不违反组织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

3、不拖延推诿,敢于负责,勇于负责。

4、不空位、抢位、错位,浮于表面搞形式主义,管理工作要严、实、深、细。

五带头

1、带头学习“特色理论”,现代教育管理理论及知识技术。

2、带头执行教育法规和学校对教工提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要求。

3、带头钻研业务,提高教学质量。

4、带头进行教科研,改革创新。

5、带头做好教工的思想工作,做教工的知己、知音、知心、团结全体教工不断前进。教师的“八不”要求

1、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2、不搞营利性家教。

3、不准于上班时间到其他民办学校或高考补习班兼课。

4、不准于上班时间炒股。

5、不私自向学生推销复习资料。

6、不向学生乱收费。

7、不于校园,会议室和学生面前抽烟。

8、不准于非假日的中午饮酒。

重大问题请示汇报制度

为更好的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全校的集中统壹,使全校的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1、本文所指的重大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①凡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的,如组织旅游、夏令营、军训、社会实践活动等。

②发现有可能扰乱学校秩序,威胁师生安全的隐患。

③组织校内外教育教学活动需要停课的。

④发现有违反教育法规,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影响学校声誉的。

⑤对教育、教学、管理以及重大经费开支上的重大决策。

2、全校教职员工对学校的重大问题要遵守组织原则,履行请示、汇报的职责,不得欺上瞒下自作主张。

3、组织重大活动应事先进行请示,事后进行汇报,发现学校有重大问题有可能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主动进行汇报。

4、学校实行分级管理,请示汇报应根据问题的性质和学校内部的分工向有管理职权的部门领导进行请示汇报。请示汇报壹般应自下而上逐级进行,重要的紧迫问题能够越级汇报。没有管理权限的组织或领导不得随便表态。

5、请示汇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口头、书面俩种形式对大的活动、复杂的问题,需要事后进行查询备案的、发生事故的要采取书面方案的形式。

6、对重大问题请示后应于有关领导做出正式决定后执行,有不同意见应按组织原则反映,于决定未改变前行动上不得违反。

7、对下级的请示,上级领导应及时给予研究答复。

8、对重大问题及时汇报从而避免后果的应予表扬或奖励,对重大问题不请示汇报的应给予批评教育,造成后果的应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

关于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规定

为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令、法规,依据《教育法》、《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坚决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发生,切实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特作出如下规定:

1、教师应认真履行法定的监护责任,保护学生的正当权益,不得侵犯和剥夺学生上课的权利,不准以任何理由随意停学生课,如确需停课,必须报经教育处批准。

2、教师不得有任何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例如罚学生跑步、晒太阳、饿饭、抄书(单词)、课堂上坐小板凳等,严禁对学生打耳朵、捏嘴巴、敲脑袋及击打学生身体任何部位。不准罚学生长时间地站立等等。

3、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不损伤学生的自尊心,禁止辱骂、讽刺学生,不得对学生讲有损学生人格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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