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福建)2018年版
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20180117
索引号:FJ00116-0209-2018-00016 发文机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号:闽建科[2018]4号发文日期:2018-01-17关于印发《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的通知2018-01-23 15:51 字号: 大中小阅读:4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规划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规划局:为控制我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使我省住宅符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提升我省城乡住宅设计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我厅组织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嘉博联合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以下简称《技术规定》),现予以印发,自2018年2月1日起实施。
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技术规定》;若存在未执行《技术规定》相关条款的情况,将对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审查师记不良行为并予以通报;对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予以动态监管记分。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与设计处。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1月17日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01月一建筑专业第一条高层住宅电梯设置应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高层住宅电梯设计管理的通知》(闽建设[2015]10号)的规定。
第二条设电梯的住宅每单元至少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厢深度,且不应小于1.8m,候梯厅应设置设扶手。
[条文说明]:为实现在宅高龄老人或其他重症患者紧急送医的便利性,做出本条规定。
第三条外墙防渗漏技术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外墙填充墙应严格执行《非承重砌块墙体裂缝控制技术导则》(闽建科[2005]50号)的技术要求。
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福建)2018版
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01月一建筑专业第一条高层住宅电梯设置应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高层住宅电梯设计管理的通知》(闽建设[2015]10号)的规定。
第二条设电梯的住宅每单元至少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厢深度,且不应小于1.8m,候梯厅应设置设扶手。
[条文说明]:为实现在宅高龄老人或其他重症患者紧急送医的便利性,做出本条规定。
第三条外墙防渗漏技术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外墙填充墙应严格执行《非承重砌块墙体裂缝控制技术导则》(闽建科[2005]50号)的技术要求。
2 外墙应进行墙面整体防水,满足《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 235-2011)的相关要求。
3 凸出于建筑外墙的水平构件(空调板、自由排水的雨披等)均应在与外墙交接处设高度不小于100mm的混凝土反口。
4 迎水面外墙混凝土梁的下端应做企口型止水带(详见图1),企口高度不少于50mm。
图1 外墙混凝土梁下砌体节点做法5 迎水面外窗洞口四周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浇筑成封闭式企口型止水带,企口高度宜为40-60mm,若因窗框宽度较大等原因造成无法做成企口型的,外窗附框应与洞口现浇混凝土同时成型(详见图2)。
[条文说明]:(1)福建省《非承重砌块墙体裂缝控制技术导则》详细规定了我省外墙常用非承重砌块的材料性能、设计施工技术要点,是防止外墙渗漏的基本保证,应严格执行。
(2)根据《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 235-2011)附录A,福建省各地市年降雨量均为800mm以上,且基本风压值均为0.3kN/m2及以上,台风暴雨中住宅建筑外墙出现渗漏的情况屡见不鲜,因此本条规定住宅外墙应进行墙面整体防水,具体做法满足《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的相关要求。
图2 外窗窗洞防渗漏做法第四条内墙面、楼地面防渗漏技术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卫生间墙面防水层应沿其内侧墙面设至距楼地面不小于2.0m处,以上至楼板底部分应设防潮层,与楼地面防水层应形成整体,满足《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J 298-2013)的相关规定。
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2018版
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01月一建筑专业第一条高层住宅电梯设置应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高层住宅电梯设计管理的通知》(闽建设[2015]10号)的规定。
第二条设电梯的住宅每单元至少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厢深度,且不应小于,候梯厅应设置设扶手。
[条文说明]:为实现在宅高龄老人或其他重症患者紧急送医的便利性,做出本条规定。
第三条外墙防渗漏技术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外墙填充墙应严格执行《非承重砌块墙体裂缝控制技术导则》(闽建科[2005]50号)的技术要求。
2 外墙应进行墙面整体防水,满足《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 235-2011)的相关要求。
3 凸出于建筑外墙的水平构件(空调板、自由排水的雨披等)均应在与外墙交接处设高度不小于100mm的混凝土反口。
4 迎水面外墙混凝土梁的下端应做企口型止水带(详见图1),企口高度不少于50mm。
图1 外墙混凝土梁下砌体节点做法5 迎水面外窗洞口四周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浇筑成封闭式企口型止水带,企口高度宜为40-60mm,若因窗框宽度较大等原因造成无法做成企口型的,外窗附框应与洞口现浇混凝土同时成型(详见图2)。
[条文说明]:(1)福建省《非承重砌块墙体裂缝控制技术导则》详细规定了我省外墙常用非承重砌块的材料性能、设计施工技术要点,是防止外墙渗漏的基本保证,应严格执行。
(2)根据《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 235-2011)附录A,福建省各地市年降雨量均为800mm以上,且基本风压值均为m2及以上,台风暴雨中住宅建筑外墙出现渗漏的情况屡见不鲜,因此本条规定住宅外墙应进行墙面整体防水,具体做法满足《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的相关要求。
图2 外窗窗洞防渗漏做法第四条内墙面、楼地面防渗漏技术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卫生间墙面防水层应沿其内侧墙面设至距楼地面不小于处,以上至楼板底部分应设防潮层,与楼地面防水层应形成整体,满足《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J 298-2013)的相关规定。
闽建[2018]3号—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xxgk/zfxxgkzl/xxgkml/dfxfgzfgzhgfxwj/qt_3796/201804/t20180410_1896 26.htm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建立统一的勘察设计招标投标交易规则,我厅组织制定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4月2日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保证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中标的设计人承担的工程设计内容和范围。
招标人原则上应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由中标人承担方案设计及后续阶段设计和服务工作。
城市重要地段、重要景观地区的建筑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对建筑功能有特殊要求的公共建筑和省重要大型工程,可按相关规定采用直接委托、邀请招标方式发包。
“对建筑功能有特殊要求的公共建筑”是指机场候机楼、火车站、汽车站、图书馆、博物馆、大剧院、美术馆、档案馆、展览馆、文献馆、科普馆、纪念馆、体育场馆、会议中心、医院、学校等具有特定功能要求的公共建筑。
“省重要大型工程”是指:(一)列入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当年度省重点项目。
(二)标志性城市景观大道、城市快速路、大型互通立交、跨江城市桥梁、大型隧道。
(完整版)住建部令2018年3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完整版)住建部令2018年37号《危险性较⼤的分部分项⼯程安全管理规定》危险性较⼤的分部分项⼯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2018年37号《危险性较⼤的分部分项⼯程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18年2⽉12⽇第3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2018年6⽉1⽇起施⾏。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2018年3⽉8⽇危险性较⼤的分部分项⼯程安全管理规定第⼀章总则第⼀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程中危险性较⼤的分部分项⼯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民共和国安全⽣产法》《建设⼯程安全⽣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条本规定适⽤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程中危险性较⼤的分部分项⼯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的分部分项⼯程(以下简称“危⼤⼯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程在施⼯过程中,容易导致⼈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程。
危⼤⼯程及超过⼀定规模的危⼤⼯程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第⼆章前期保障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程地质、⽔⽂地质和⼯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程实际及⼯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件中注明涉及危⼤⼯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程周边环境安全和⼯程施⼯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专项设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招标⽂件中列出危⼤⼯程清单,要求施⼯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合同约定及时⽀付危⼤⼯程施⼯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明施⼯措施费,保障危⼤⼯程施⼯安全。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续时,应当提交危⼤⼯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
第三章专项施⼯⽅案第⼗条施⼯单位应当在危⼤⼯程施⼯前组织⼯程技术⼈员编制专第⼗四条施⼯单位应当在施⼯现场显著位置公告危⼤⼯程名称、施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五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专家库,制定专家库管理制度,建⽴专家诚信档案,并向社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九条建设单位有下列⾏为之⼀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员和其他直接责任⼈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未按照本规定提供⼯程周边环境等资料的;(⼆)未按照本规定在招标⽂件中列出危⼤⼯程清单的;(三)未按照施⼯合同约定及时⽀付危⼤⼯程施⼯技术措施费或者相应的安全防护⽂明施⼯措施费的;(四)未按照本规定委托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进⾏第三⽅监测的;(五)未对第三⽅监测单位报告的异常情况组织采取处置措施的。
【行业文件】[闽建科〔2018〕4 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
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规划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规划局:为控制我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使我省住宅符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提升我省城乡住宅设计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我厅组织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嘉博联合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以下简称《技术规定》),现予以印发,自2018年2月1日起实施。
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技术规定》;若存在未执行《技术规定》相关条款的情况,将对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审查师记不良行为并予以通报;对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予以动态监管记分。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与设计处。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01月一建筑专业第一条高层住宅电梯设置应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高层住宅电梯设计管理的通知》(闽建设[2015]10号)的规定。
第二条设电梯的住宅每单元至少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厢深度,且不应小于1.8m,候梯厅应设置设扶手。
[条文说明]:为实现在宅高龄老人或其他重症患者紧急送医的便利性,做出本条规定。
第三条外墙防渗漏技术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外墙填充墙应严格执行《非承重砌块墙体裂缝控制技术导则》(闽建科[2005]50号)的技术要求。
2 外墙应进行墙面整体防水,满足《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 235-2011)的相关要求。
3 凸出于建筑外墙的水平构件(空调板、自由排水的雨披等)均应在与外墙交接处设高度不小于100mm的混凝土反口。
4 迎水面外墙混凝土梁的下端应做企口型止水带(详见图1),企口高度不少于50mm。
福建省信用评价系统MI记分条款
每次记5分
(十) 施工现场使用达到报废年限或无产权备案证的施工升降机或塔吊的,每发现一台给施工单位记2分;
每发现一台记2分
(十 一)
向监管人员行贿被纪检监察部门查实的,每发现一起记2分。
每发现一起记2分
2.2.1*
主要材料、钢筋接头选用及结构质式。结构工程所选用原材料的材质、规格等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或结构质式不符合设计图纸要求的,每发现 一起记10分。
记5分
(八)
因钢筋、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送检不规范造成无法确定材料生产厂家或材料批次,或造成送检样品无效的,每批次给施工单位记1分,属监理单 位见证送检的,监理单位也记1分;
每批次记1分
(九)
按照省级监管部门有关文件要求对施工单位在建项目进行延伸检查,发现施工单位自查自纠流于形式、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每次给施工单位 记5分;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监管部门应按下列分值给责任单位记分,该记分值有效期为一年
序号
条款
记分值
(一) 所属工程项目经理记分值达150分及以上的;
记5分
(二) 责任单位无故不接受约谈的;
每次记2分
(三)
被监管部门责令停工(包括全面停工或局部停工改3 分;监理单位没有制止或施工单位强行复工也未向监管部门书面报告的,每次给监理单位记2分;
2.2.2*
主要材料、钢筋接头使用。钢材、水泥、预应力筋、锚夹具和连接器经检验不合格但无相应退场记录,或钢筋接头不合格但已使用于地基基础 同一工程项目同一
和主体结构工程的,每发现一批次记8分。
项目经理重复出现
2.3.1*
住宅工程防渗漏节点做法。迎水面外墙混凝土梁的下端未按《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闽建科〔2018〕4号)要求做企口型止水 带,或厕浴间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穿楼板管道未预埋成品止水节,或出屋面管道未预埋成品止水节,或迎水面外窗洞口四周未采用现浇钢筋
【行业文件】[闽建科〔2018〕4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
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规划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规划局:为控制我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使我省住宅符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提升我省城乡住宅设计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我厅组织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嘉博联合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以下简称《技术规定》),现予以印发,自 2018 年2 月 1 日起实施。
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技术规定》;若存在未执行《技术规定》相关条款的情况,将对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审查师记不良行为并予以通报;对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予以动态监管记分。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与设计处。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 年 01 月- 3 -一建筑专业第一条高层住宅电梯设置应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高层住宅电梯设计管理的通知》(闽建设[2015]10 号)的规定。
第二条设电梯的住宅每单元至少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厢深度,且不应小于 1.8m,候梯厅应设置设扶手。
[条文说明 ] :为实现在宅高龄老人或其他重症患者紧急送医的便利性,做出本条规定。
第三条外墙防渗漏技术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外墙填充墙应严格执行《非承重砌块墙体裂缝控制技术导则》(闽建科[2005]50 号)的技术要求。
2 外墙应进行墙面整体防水,满足《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 235-2011)的相关要求。
3凸出于建筑外墙的水平构件(空调板、自由排水的雨披等)均应在与外墙交接处设高度不小于 100mm 的混凝土反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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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规划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规划局:为控制我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使我省住宅符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提升我省城乡住宅设计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我厅组织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嘉博联合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以下简称《技术规定》),现予以印发,自2018年2月1日起实施。
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技术规定》;若存在未执行《技术规定》相关条款的情况,将对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审查师记不良行为并予以通报;对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予以动态监管记分。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与设计处。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01月一建筑专业第一条高层住宅电梯设置应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高层住宅电梯设计管理的通知》(闽建设[2015]10号)的规定。
第二条设电梯的住宅每单元至少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厢深度,且不应小于1.8m,候梯厅应设置设扶手。
[条文说明]:为实现在宅高龄老人或其他重症患者紧急送医的便利性,做出本条规定。
第三条外墙防渗漏技术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外墙填充墙应严格执行《非承重砌块墙体裂缝控制技术导则》(闽建科[2005]50号)的技术要求。
2 外墙应进行墙面整体防水,满足《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 235-2011)的相关要求。
3 凸出于建筑外墙的水平构件(空调板、自由排水的雨披等)均应在与外墙交接处设高度不小于100mm的混凝土反口。
4 迎水面外墙混凝土梁的下端应做企口型止水带(详见图1),企口高度不少于50mm。
【行业文件】[闽建科〔2018〕4 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
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规划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规划局:为控制我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使我省住宅符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提升我省城乡住宅设计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我厅组织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嘉博联合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以下简称《技术规定》),现予以印发,自2018年2月1日起实施。
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技术规定》;若存在未执行《技术规定》相关条款的情况,将对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审查师记不良行为并予以通报;对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予以动态监管记分。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与设计处。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01月一建筑专业第一条高层住宅电梯设置应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高层住宅电梯设计管理的通知》(闽建设[2015]10号)的规定。
第二条设电梯的住宅每单元至少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厢深度,且不应小于1.8m,候梯厅应设置设扶手。
[条文说明]:为实现在宅高龄老人或其他重症患者紧急送医的便利性,做出本条规定。
第三条外墙防渗漏技术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外墙填充墙应严格执行《非承重砌块墙体裂缝控制技术导则》(闽建科[2005]50号)的技术要求。
2 外墙应进行墙面整体防水,满足《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 235-2011)的相关要求。
3 凸出于建筑外墙的水平构件(空调板、自由排水的雨披等)均应在与外墙交接处设高度不小于100mm的混凝土反口。
4 迎水面外墙混凝土梁的下端应做企口型止水带(详见图1),企口高度不少于50mm。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建办〔2019〕1号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三明市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建办〔2019〕1号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提升工程质量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的更高期望和要求,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质〔2017〕57号)、省厅《福建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闽建建〔2017〕12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强市办〔2018〕1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管理工作重点和实际,制订本行动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2019年1月9日三明市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提升工程质量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的更高期望和要求,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质〔2017〕57号)、省厅《福建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闽建建〔2017〕12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强市〔2018〕1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管理工作重点和实际,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确保工程主体结构安全,保障使用功能,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水平,争创优质工程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保质量就是保民生,就是促发展”的意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解决工程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投诉反映的质量问题,不断改进和加强质量监督工作,充分调动各方责任主体积极性,发挥责任主体作用,促使工程建设由“速度时代”向“质量时代”的转变,努力促进全市工程质量稳步、全面提升。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管理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
省级工法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4.07.23
•【字号】闽建科〔2024〕32号
•【施行日期】2024.07.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
正文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省级工
法管理办法》的通知
闽建科〔2024〕32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管理,引导建筑业企业总结先进适用施工方法,探索推广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智能建造关键技术研发应用,提高科技创新水平和施工效率,提升施工质量安全水平,省住建厅组织修订了《福建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7月23日。
2018年住宅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版
住宅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2018版第一章设计总则3.1.1 住宅建设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条件和环境,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间。
(住宅建筑规范)3.1.2 住宅选址时应考虑噪声、有害物质、电磁辐射和工程地质灾害、水文地质灾害等的不利影响。
(住宅建筑规范)3.1.3 住宅应具有与其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公共绿地。
(住宅建筑规范)6.1.4 住宅的设计与建造应与地区气候相适应,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资源。
(省住宅设计标准)3.1.5 住宅结构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内必须具有足够的可靠性。
(住宅建筑规范)3.1.6 住宅应具有防火安全性能。
(住宅建筑规范)3.1.7 住宅应具备在紧急事态时人员从建筑中安全撤出的功能。
(住宅建筑规范)3.1.8 住宅应满足人体健康所需的通风、日照、自然采光和隔声要求。
(住宅建筑规范)3.1.9 住宅建设的选材应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住宅建筑规范)5.2.6 住宅建筑中设有管理人员室时,应设管理人员使用的卫生间。
(住宅建筑规范)3.1.4 住宅应按套型设计,套内空间和设施应能满足安全、舒适、卫生等生活起居的基本要求。
(住宅建筑规范)3.1.1 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等基本空间。
(省住宅设计标准)(住宅设计规范)5.1.1 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
(住宅建筑规范)5.4.5 电梯不应与卧室、起居室(厅)紧邻布置,受条件限制需要紧邻布置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和减振措施。
(省住宅设计标准)4.3.1 厨房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
(省住宅设计标准)(住宅设计规范)4.3.2 厨房应配置洗涤池、操作台、灶台及排油烟机等设施或预留位置。
(省住宅设计标准)(住宅设计规范)(住宅建筑规范)4.4.2 卫生间应设置便器、洗浴器、洗面器等设施或预留位置;布置便器的卫生间的门不应该直接开在厨房内。
闽建建〔2018〕37号附件
附件1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工程 类别工程 规模 施工阶段管理人员配备最低标准(人) 备注房屋建筑工程小型工程77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兼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土建施工员、水电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持机械员证书兼任机械员)、试验员、材料员。
中型 工程 99人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土建施工员、水电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试验员、材料员。
单体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高度≥60米;群体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超过以上条件之一,增加安全员1人。
大型 工程 1111人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土建施工员2人、水电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2人、机械员、试验员、材料员。
单体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高度≥120米;群体建筑面积≥150000平方米,超过以上条件之一,增加安全员1人。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园林工程除外)小型 工程77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兼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土建施工员、水电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持机械员证书兼任机械员)、试验员、材料员。
中型 工程99人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土建施工员、水电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试验员、材料员。
1、工程造价≥2000万元,安全员增加1人。
2、城市桥梁、地下交通中的隧道工程、轻轨交通中的桥涵工程,可适当增加施工员、安全员人数。
大型 工程1111人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土建施工员2人、水电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2人、机械员、试验员、材料员。
1、工程造价≥5000万元,安全员增加1人。
2、城市桥梁、地下交通中的隧道工程、轻轨交通中的桥涵工程,可适当增加施工员、安全员人数。
注:1.大、中、小型工程规模划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建市〔2007〕171号);2.项目负责人必须由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类注册建造师担任。
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3.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由与工程项目施工相适应的工程类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其中大型项目必须是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担任,施工员应按专业配备;4.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不得在在建项目的建设(监理)单位或相关中介机构中兼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18法信汇编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5号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18法信汇编版)正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07年6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0号发布*“法信”平台根据根据2015年5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2016年9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等11个部门规章的决定》、2018年1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汇编整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实施对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资产、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勘察设计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应行业的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管理工作。
福建省信用评价MI扣分条款
2.2.2*
主要材料、钢筋接头使用。钢材、水泥、预应力筋、锚夹具和连接器经检验不合格但无相应退场记录,或钢筋接头不合格但已使用于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的,每发现一批次记8分。
2.3.1*
住宅工程防渗漏节点做法。迎水面外墙混凝土梁的下端未按《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闽建科〔2018〕4号)要求做企口型止水带,或厕浴间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穿楼板管道未预埋成品止水节,或出屋面管道未预埋成品止水节,或迎水面外窗洞口四周未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浇筑成封闭式企口型止水带,若因窗框宽度较大等原因造成无法做成企口型的,外窗附框未与洞口现浇混凝土同时成型的,每发现一处记3分。
每次记1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整改反馈后仍未整改,记3分
(五)
施工单位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的,每发现一份记2分;
每发现一份记2分
(六)
项目经理超越执业范围或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或项目经理执业注册资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过期仍担任项目经理的;
每人记1分
(七)
同一项目外脚手架、模板支撑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局部停工(包括停止使用)2次及以上的,给施工单位记5分,监理单位记3分;
每次记5分
(十)
施工现场使用达到报废年限或无产权备案证的施工升降机或塔吊的,每发现一台给施工单位记2分;
每发现一台记2分
(十一)
向监管人员行贿被纪检监察部门查实的,每发现一起记2分。
每发现一起记2分
2.2.1*
主要材料、钢筋接头选用及结构质式。结构工程所选用原材料的材质、规格等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或结构质式不符合设计图纸要求的,每发现一起记10分。
全国地方给排水及消防特殊规定汇编-福建篇(v2.0)180515
全国各地给排水及消防特殊地方规定汇编福建篇目录1.重点疑难问答 (3)2.供水系统 (4)3.排水系统 (7)4.消防系统 (9)5.绿建及节能 (11)6.其他相关参考资料(附件) (14)1.重点疑难问答2.供水系统2.1政府及市政部门文件资料2.1.1水压资料福州市:市政水压需咨询自来水公司,总体上大于0.16MPa,平均水压约0.23MPa,多数区域水压可满足0.20~0.25MPa以上,供水低压区分布在金山南三环附近、福湾区域以及城市周边少数地势较高区域。
厦门市:以项目所在地的24小时实测供水压力报告作为设计依据,由水务提供。
2.1.2用水定额《福建省城市用水量标准》DBJ/T13-217-2010其中居民生活用水定额:表3.0.3 人均居民生活用水量指标[L/(人.d)]《厦门市主要工业及生活用水定额》DB3502_Z 5016-2016其中居民生活用水定额:2.1.3叠压供水厦门市:无负压给水设备应单独接自供水干管,该供水干管应处于市政环网中,设备的进水管管径不大于供水干管过水面积的1/3,也可按表选用。
[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12) 49号]无负压给水设备进水管管径(mm)注:对管径级差和过流断面比有特殊要求时,应征得供水部门同意。
漳州市:从2012年12月1日起,漳州市中心城区新建楼盘和新建高层建筑禁止在未配套建设生活用水调蓄水池的情况下直接在管道上设置无负压、叠压二次供水设施。
对于必须使用无负压、叠压设施的新建楼盘,在建筑规范设计阶段必须在各供水分区规划设置高位生活用水调蓄水池。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自来水供水加压方式的通知》漳建城(2012)63号]三明市:超过我司承诺的正常供水标高(黄海标高155米)的用户,在条件许可时可优先考虑叠压供水的方案。
[关于三明市区新建住宅供水实施的暂行规定]2.1.4《厦门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若干技术措施》厦建总〔2014〕26号其中建议重点关注如下:12.1.1设计要求:2、毛胚房住宅每个卫生间、厨房及其他用水点给水设计都应有一个配水点,以满足初装饰标准要求;精装修房给水应设计到位。
【行业文件】[闽建科〔2018〕4 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
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规划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规划局:为控制我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使我省住宅符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提升我省城乡住宅设计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我厅组织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嘉博联合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以下简称《技术规定》),现予以印发,自2018年2月1日起实施。
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技术规定》;若存在未执行《技术规定》相关条款的情况,将对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审查师记不良行为并予以通报;对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予以动态监管记分。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与设计处。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01月一建筑专业第一条高层住宅电梯设置应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高层住宅电梯设计管理的通知》(闽建设[2015]10号)的规定。
第二条设电梯的住宅每单元至少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厢深度,且不应小于1.8m,候梯厅应设置设扶手。
[条文说明]:为实现在宅高龄老人或其他重症患者紧急送医的便利性,做出本条规定。
第三条外墙防渗漏技术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外墙填充墙应严格执行《非承重砌块墙体裂缝控制技术导则》(闽建科[2005]50号)的技术要求。
2 外墙应进行墙面整体防水,满足《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 235-2011)的相关要求。
3 凸出于建筑外墙的水平构件(空调板、自由排水的雨披等)均应在与外墙交接处设高度不小于100mm的混凝土反口。
4 迎水面外墙混凝土梁的下端应做企口型止水带(详见图1),企口高度不少于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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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01月
一建筑专业
第一条高层住宅电梯设置应严格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高层住宅电梯设计管理的通知》(闽建设[2015]10号)的规定。
第二条设电梯的住宅每单元至少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厢深度,且不应小于1.8m,候梯厅应设置设扶手。
[条文说明]:为实现在宅高龄老人或其他重症患者紧急送医的便利性,做出本条规定。
第三条外墙防渗漏技术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外墙填充墙应严格执行《非承重砌块墙体裂缝控制技术导则》(闽建科[2005]50号)的技术要求。
2 外墙应进行墙面整体防水,满足《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 235-2011)的相关要求。
3 凸出于建筑外墙的水平构件(空调板、自由排水的雨披等)均应在与外墙交接处设高度不小于100mm的混凝土反口。
4 迎水面外墙混凝土梁的下端应做企口型止水带(详见图1),企口高度不少于50mm。
图1 外墙混凝土梁下砌体节点做法
5 迎水面外窗洞口四周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浇筑成封闭式企口型止水带,企口高度宜为40-60mm,若因窗框宽度较大等原因造成无法做成企口型的,外窗附框应与洞口现浇混凝土同时成型(详见图2)。
[条文说明]:(1)省《非承重砌块墙体裂缝控制技术导则》详细规定了我省外墙常用非承重砌块的材料性能、设计施工技术要点,是防止外墙渗漏的基本保证,应严格执行。
(2)根据《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 235-2011)附录A,省各地市年降雨量均为800mm以上,且基本风压值均为0.3kN/m2及以上,台风暴雨中住宅建筑外墙出现渗漏的情况屡见不鲜,因此本条规定住宅外墙应进行墙面整体防水,具体做法满足《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的相关要求。
图2 外窗窗洞防渗漏做法
第四条墙面、楼地面防渗漏技术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卫生间墙面防水层应沿其侧墙面设至距楼地面不小于2.0m处,以上至楼板底部分应设防潮层,与楼地面防水层应形成整体,满足《住宅室防水工程技术规》(JGJ 298-2013)的相关规定。
2 排气(烟)道预留洞口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加强筋,且洞口周边必须上翻
不小于120㎜高50㎜宽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挡水带。
3 厕浴间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穿楼板管道应预埋成品止水节(详见图3)。
图3 卫生间、屋面成品止水节预埋示意图
[条文说明]:(1)为满足住户采用非封闭式洗浴设施时卫生间墙面防水性能的要求,做出本条规定,同时规定墙面防水层、防潮层及楼地面防水层应形成整体,避免水汽向相邻房间渗透。
(2)用水房间楼地面及屋面预留洞口周边应设与主体结构同时浇倒的钢筋混凝土挡水反口,避免水从洞口处流下。
第五条屋面防渗漏技术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住宅屋面防水等级应为Ⅰ级。
2 二道及二道以上防水材料组合使用时,应考虑不同防水材料的相容性,柔性防水材料与刚性保护层之间应设置隔离层。
3 屋面高低跨、上人孔、变形缝和出屋面管井等部位,沿墙与屋面板垂直交接处应设置混凝土反口,高出屋面构造面层的高度不低于300㎜。
4 出屋面管道应预埋成品止水节(详见图3)。
[条文说明]:本规定将各类住宅屋面防水等级均规定为Ⅰ级,要求采用两道防水设防,并提示防水材料间相容性及隔离层问题,具体做法满足《屋面工程技术规》(GB 50345-2012)的相关要求。
第六条安全防护:
住宅阳台、上人屋面、平台走廊及室外楼梯等处的防护栏板,不得使用固定在主体结构上并直接承受人体荷载的玻璃栏板(即插夹式悬臂玻璃栏板)和外挂式玻璃栏板。
设有立柱和扶手,栏板玻璃作为镶嵌面板安装在护栏系统中时,应采用钢化夹层玻璃,其厚度应经结构计算确定,最小公称厚度应满足《建筑玻璃
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2015)表7.1.1-1的规定,并不小于12.76㎜。
[条文说明]:本条依据《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规定了住宅室外玻璃防护栏板的类型,强调应采用钢化夹层玻璃,并要求玻璃厚度同时满足结构计算、《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表7.1.1-1、不小于12.76㎜三个条件。
第七条防护栏杆应采用防攀爬的构造,其距楼地面0~800㎜围均不应设横杆及可攀爬花饰或构造。
[条文说明]:本条是对防护栏杆防攀爬的构造做出具体规定。
第八条应考虑栏杆扶手、墙体保温、墙面装修等对楼梯梯段、公共走廊、室走廊净宽的影响。
公共走廊的净宽不应小于1.2m。
第九条住宅消防栓暗埋时,消防栓背面应采取防火、隔声措施,且其性能不低于规中相应位置墙体耐火极限和隔声性能的要求。
二结构专业
(一)地下室部分
第十条地下室(包括±0.000)水平构件(梁、板)混凝土强度等级应取C30~C40;地下室侧壁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取C30~C40。
[条文说明]:提高现有规的低限。
第十一条地下室顶板厚度不应小于180mm(室)、250mm(室外),板底板面通长钢筋,直径不应小于Φ12(180mm板厚)、Φ14(250mm板厚),间距不应大于150mm。
[条文说明]:提高现有规的低限。
第十二条承受水浮力的地下室底板应符合以下要求:
1 一层地下室的底板厚度不应小于350mm,板底板面通长钢筋,直径不应小于Φ14,间距不应大于150mm。
2 二层地下室底板的厚度不应小于500mm,板底板面通长钢筋,直径不应小于Φ16,间距不应大于150mm。
3 三层地下室底板的厚度不应小于600mm,板底板面通长钢筋,直径不应小于Φ18,间距不应大于150mm。
[条文说明]:提高现有规的低限。
第十三条地下室侧壁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第一层地下室侧壁厚度不应小于350mm,第二层地下室侧壁厚度不应小于400mm,第三层地下室侧壁厚度不应小于550mm。
2 地下室侧壁的竖向钢筋(受力钢筋)应按二排布置,单排竖向通长钢筋不应小于Φ14150(侧壁350mm厚)、Φ16150(侧壁400mm厚)、Φ18150(侧壁550mm 厚),且单侧的通长钢筋配筋率不应小于0.30%。
3 地下室侧壁的水平分布钢筋应按二排布置,单排水平分布钢筋不应小于Φ12150(侧壁350mm厚)、Φ12150 (侧壁400mm厚)、Φ14150 (侧壁550mm厚),且单侧分布钢筋配筋率不应小于0.20%。
[条文说明]:提高现有规的低限。
第十四条地下室(地下室底板除外,其柱帽通过加厚来解决抗冲切)和上部结构采用无梁楼盖时,在满足抗弯和柱对柱帽的抗冲切承载力条件下(此时验算未设置抗剪型钢),还应在柱帽处设置附加抗冲切十字型抗剪型钢,抗剪型钢的尺寸按承担冲切力的80%确定,伸出柱边长度应满足抗冲切要求且不应小于600mm。
[条文说明]:由于常有无梁楼盖在柱帽处发生冲切破坏的实例,提高无梁楼盖的抗冲切能力,提高现有规的低限。
(二)剪力墙部分
第十五条高层建筑主要剪力墙底部最小厚度:房屋高度小于60米不应小于200mm;房屋高度60~80米不应小于250mm;房屋高度80~100米不应小于300mm;房屋高度100~120米不应小于350mm;房屋高度120米以上不应小于400mm;剪力墙厚度沿着高度方向宜逐段变小,每段墙厚级差不宜大于50mm。
[条文说明]:根据高层建筑的高度,规定高层建筑主要剪力墙底部最小厚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