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基处理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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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基处理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珠海市信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就本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信和城软基处理工程
工程地点:珠海市红旗镇中心03广场东侧
工程内容:软基处理施工所含的全部工作(如密封墙、引孔、塑料排水板、真空预压(抽水、抽真空)等方面)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按设计图纸或发包人书面要求
三、承包和结算方式
1、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机械工具、
包运输装卸,包验收等)
2、结算方式:按实际完成面积结算
四、合同工期及结算
(一)合同工期
1、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30 天。期限从约定开始施工日至竣工验收通过。
2、开始施工时间为2011年01 月17日;竣工完成时间为2011年05 月27 日。
(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为准,按实际情况起计开始施工时间,总工期不变。目前开
始施工和竣工时间为暂定)
3、工程竣工完成时间以验收合格通过时间为准,如有工期顺延以确认单为准。
(二)竣工结算
1、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于7 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结算资料,并在2011 年
06 月07 日至2011年06 月22 日内完成结算。
2、如有工期顺延,验收和结算时间相应顺延;
3、竣工验收手续完善后,承包人要在限定时间内结算,若无故拖延,发包人对承包
人可进行每拖延一天罚款500元处理。
五、质量与验收
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工程验收标准:塑料排水板入土垂直深度平均不少于20米、间距不大于1米;真
空泵设计控制面不大于1000平方米/台,膜下真空度控制不少于80kpa,真空预压抽水抽气总长为90天至100天。竣工验收时,软基处理部位地面沉降观测值不少于1.2米。
3、施工工艺流程:场地整平回填砂垫层引孔插排水板
密封墙施工埋设真空管场地整平铺设密封膜安装真空泵真空预压
4、工程验收要求:
(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满足相关规定,按发包人要求;
(2)施工工艺流程过程验收:按承包人所报施工方案中的施工工艺流程,每道工序必经报验合格才允许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施工所用材料要满足使用要求,档次不低于所供样品
(4)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以前,承包人应先自检,并于24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检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或下道工序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要在限定时间内整改,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未整改好,发包人可对承包人进行罚款,若再不及时整改,发包人可另请别人处理,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对承包人进行加倍罚款,不顺延工期。
5、竣工验收:
5.1.施工完成后,承包人应及时自检整改,于2 天内向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提
供相关资料,若承包人无故拖延验收,发包人可提前使用,出现或存在问题,责任概由承包人承担,且对承包人进行相应每拖延一天罚款1000元处罚。
5.2.竣工验收要满足相关规定要求,在合同规定时间内通过联验。
5.3.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于3 天内向发包人办理完成工程移交手续;并在7 天
内向发包人提供2 套竣工图。
6、文明施工标准:合格,执行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安全文明施工验收标准。
六、安全施工:
1、安全施工与检查
1.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配有
专业安全员监管,并随时接受专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1.2.乙方应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现场施工人员与设备的施工安全管理,对
施工现场的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3.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含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交底。特殊工种应
请有资格的专业人员持证上岗。
2、安全防护
对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地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挂警告标识,对危险性操作施工,应派专业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看守,防止闲杂人员进入施工区域,消除事故隐患。
3、安全事故处理:
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乙方除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外,必须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
4、处罚
本工程为包安全责任合同,对于施工现场出现一切安全问题,责任概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的同意也不能免除承包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出现安全问题,发包方可对承包方进行处罚,并扣除相关工程费用。施工现场若有违反安全施工管理规定,被发现后,发包人有权对此进行罚款,并责令及时改正,若同类问题重犯,将加倍处罚。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本合同内所有价款都是以人民币为计价币种。
2、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方式确定。
3、综合包干单价为:83元/㎡(每平方米捌拾叁元)
(综合包干单价未含税金、抽真空用电及回填中砂垫层费用,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各费用已综合考虑在内)
各分项工程经济指标分别约为:密封墙11元/m、引孔6元/个、塑料排水板1.24元/m、
抽真空(真空预压)42 元/m2。各。
4、合同总价(暂估):约壹佰捌拾贰万陆仟元(1826000元);估计工程量为22000m2。
(合同总价=包干单价*验收工程量)
5、工程量的确认:工程量按实际施工地平面以每平方米计。按发包人要求施工完成,
经验收合格确认为准,对承包人超出发包人要求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重复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
6、工程款支付:
6.1.进度款:由承包人根据上月实际完成工程造价的80%,提出进度款申请,经发包
人审核后,从收到申请当日起,发包人于10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承包人。完工前每月申请支付一次。
6.3.结算款: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于15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算手续,结算手续
完善后,在20 天内发包人应付完全部工程余款。
八、合同价款调整
1、可调价款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1工程变更;
1.2.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如因发包人书面要求赶工而增加的经济支出费用由发包
人承担(竣工完成时间提前)。
2、承包人应当在合同价款调整情况发生后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
报发包人核定,经发包人书面确认才有效,调整金额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3.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经双方协商确认后执行。
九、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乙双方代表:
1.1.甲驻工地代表:
1.2.乙驻工地代表:
1.3.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
权限。
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2.1.保证本工程开工时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
2.2.协商施工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接驳口;
2.3.向承包人提供现场施工区域坐标控制点及相关技术资料;
2.4.对承包人在合同范围内的各种行为进行指导监督,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以有利于工
程的正常实施。
2.5.负责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6.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
3、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3.1.合同签定3 天内应向发包人提供详细施工方案图、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
划、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工程工艺流程和施工方案,报发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
定期向发包方汇报每半月工作进度计划。
3.2.必须有足够数量且技术素质高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班施工有专人现管。要
对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组织施工材料和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