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患者联合查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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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亭区人民医院

重症患者分级查房及多科联合查房制度

为了确保疑难危重患者能够得到持续医疗救治,能从各级各专业角度研究讨论疑难危重患者病情及诊疗方案,解决诊疗过程中难题,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培养良好的医疗行为和医疗习惯,现制定ICU重症患者的分级查房及多科联合查房制度。

一、适用对象

1、危重症患者

2、疑难患者:住院患者入院3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欠佳、涉及多脏器疾病患者。

3、高龄合并多科基础疾病者。

4、科内难以解决,须多科联合讨论研究的特殊病例。

二、疑难危重患者查房分类

(一)科内查房,具体参照《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对重症患者,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应即时查房,并有查房记录。

2、主治医师对新入院的重症患者应在24小时内查房;对住院期间的重症患者应随时查房,且不少于每日两次。

3、住院医师对危重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二)联合查房

1、科间查房由经治医师提出,主治医师同意填写会诊申请单,将申请单送到被邀科室,被邀科室安排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确定参加人员后,被邀医师与邀请科室及时沟通,确定查房时间,按时完成。邀请科室汇总查房意见,实施诊疗,并做好查房记录。

2、多科查房重症疑难患者涉及3个以上专业时,由科主任向医务科提出,并提供病历摘要。医务科确定查房时间并安排有关科室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或本专业最高技术职务人员参加,会诊科室汇总各专家查房意见后,根据查房总结意见实施诊疗,并做好查房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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