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心得:基层党员干部法治思维问题探析(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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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心得:基层党员干部法治思维问题探析(最新)
法治思维的理论界定主要有两个角度。
其一,法治思维指人类符合法治的精神、原则、理念、逻辑和要求的思维习惯和程式,它是对于法治比较理性的认知过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其二,法治思维指人类对于法治的认知所形成的精神、原则、理念、逻辑和要求,它是对于法治比较理性的认知结果,是一个静态的存在。
领导干部不同思维方式决定他们不同的行为方式。
“权力本位思维模式”会让他们盲目崇尚权力、追逐权力,把权力看成是万能的领导干部自然会产生“权大于法”的想法,忽视甚至排斥法的约束作用。
一、基层党员干部法治思维现状
第一,规则至上意识与严格守法思维缺失。
要想让规则被信仰,领导干部必须树立规则至上的思想。
党员领导干部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处理和化解社会矛盾都要有法律意识,首先要问自己:有法律依据吗?而不能单纯地依据会议精神、领导批示、自己经验等,应把规则看成首要的和最高的行为准则。
但在现实生活中,伴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我国社会矛盾与社会纠纷也在增加,公平正义失衡,社会心理变异,基层党员干部过分强调“维稳”而忽视了法治,结果造成了“信访不信法”等大量问题。
第二,控制公共权力要求意识不强。
防止权力滥用的另一个要求就是尊重和保护私人权利。
判断社会发展好坏的一个重要衡量指标是对私人权利的保护程度,权利保护是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当然要求。
一些基层党员干部还没有厘清权力的来源及本质,不能正确处理权与法的关系,缺乏正确的权力观。
有人认为权力是人大赋予的,有人认为权力是自己努力取得的,还有的人认为权力是上级领导给的。
第三,尊重程序正义,最大限度维护实体公正思维变异。
结果正义理念占据中国人思维很多年。
随着程序正义理论研究的深入以及在实践层面的展开,领导干部忽视程序的思想已经得到了很好的纠正。
但部分基层党员干部给百姓造成很多不便,以法定程序为托词,固步自封,不管结果,引发了一些社会矛盾。
二、基层党员干部法治思维能力不足原因
第一,不唯法只唯上思维。
在基层调研中,一些乡镇负责人谈到依法办事问
题时,都会认为基层很难做到一切依法办事。
他们认为,有的任务是上级领导分派下来的,有具体的期限限制,在有限的期限内按照法律程序走很难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任务,这个时候只有服从上级领导的意图,即便是违法也要把任务完成。
第二,改革就要突破法律束缚思维。
许多基层党员干部认为“改革就是要突破法律的限制,大胆闯、大胆试”,“敢为天下先”,“现在要我们全面深化改革,又不让我们违法,怎么能做到啊”,实践中之所以会出现诸如此类观点,其主要原因就是因为一些基层党员干部还没有真正理清改革与法治之间的关系,把两者对立起来,认为“改革就要突破法律规则”。
第三,缺乏实质法治思维。
前几年,一些基层党员干部存在“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的思想。
但自从国家实行诉访分离、对缠访缠诉的人可以追究相应责任规定出台后,加之司法改革的推进,立案审查制改为立案登记制,起诉变得容易了,许多基层干部动辄就对行政相对人大喊:“你不服可以去告我啊”。
这是典型的形式法治的思维,咋看起来没有问题,让行政相对人去起诉也符合法律规定,但不符合实质法治的要求。
领导干部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应尽最大力量维护百姓利益,不到万不得已不应当鼓励行政相对人起诉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