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及责任划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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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是指针对学校内发生的安全事故,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和惩处的一种制度。

该制度旨在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生命安全、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学校安全管理的规范与完善。

根据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责任人的追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事故责任的划分:学校安全事故责任的划分主要分为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直接责任是指直接导致事故发生或对事故处理不当的责任,间接责任是指对事故发生或处理不当存在管理上的责任。

2.责任人的界定:责任人包括学校领导、管理人员、教职工等,在事故中承担不同责任的人员将根据事实和相关证据进行界定。

3.追究责任的方式: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追究责任的方式包括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检查、停职、撤职、辞退等措施,对于属于刑事责任的事故,应当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责任追究的程序:责任追究一般按照事故调查、责任划分、责任追究、决定和执行等程序进行,追究责任过程中应当注意事实查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等原则。

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管理责任意识,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安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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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事故分类及报告1. 事故分类(1)一般事故:指对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一定影响,但未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事故。

(2)较大事故:指对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大影响,造成1人以上轻伤或10万元以上财产损失的事故。

(3)重大事故:指对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影响,造成1人以上重伤或100万元以上财产损失的事故。

(4)特别重大事故:指对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特别重大影响,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1000万元以上财产损失的事故。

2. 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向学校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2)学校安全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

(3)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涉及人员、损失情况等。

三、事故调查处理1. 调查组成立(1)学校安全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

(2)事故调查组成员由学校领导、安全管理人员、相关科室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

2. 调查程序(1)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收集相关证据。

(2)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查找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3)调查组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调查,查明事故责任。

(4)调查组根据事故原因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3. 处理措施(1)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包括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经济赔偿等。

(2)对事故发生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包括追究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等。

(3)对事故发生的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4)对事故发生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四、事故档案管理1. 事故档案建立学校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事故档案,包括事故报告、调查报告、处理决定等。

2. 事故档案保管事故档案应妥善保管,定期进行整理和归档。

学校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学校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学校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一、事故认定1. 事故类型:学校事故包括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疾病、食物中毒、校园暴力等事件。

2. 事故责任: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结果,明确事故责任。

责任分为学校责任、学生责任、第三方责任和无责任。

3. 事故调查:学校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调查,了解事故原因、经过和结果,收集相关证据,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

4. 事故认定:学校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照事故责任划分标准,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

二、事故处理1. 医疗救治:学校应立即将受伤学生送往医疗机构救治,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2. 通知家长:学校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告知事故经过、学生伤情和救治情况。

3. 保险理赔:学校应协助学生家长办理保险理赔手续,确保学生和家庭得到及时的经济补偿。

4. 心理干预:学校应对事故当事人提供心理疏导,帮助学生尽快恢复正常学习和生活。

5. 责任追究:学校根据事故认定结果,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涉及学校责任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及学生责任的,应进行批评教育;涉及第三方责任的,应协助相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6. 整改措施:学校应根据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整改措施包括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学生安全意识等。

7. 事故报告:学校应在事故处理后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三、事故预防1. 安全教育:学校应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安全检查:学校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 应急演练:学校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4. 安全设施:学校应完善安全设施,确保校园安全。

5. 安全管理: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管理。

校内安全事故处理与报告规定

校内安全事故处理与报告规定

校内安全事故处理与报告规定为确保校园环境的安全与稳定,保护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我校制定了以下校内安全事故处理与报告规定。

凡与校内安全事故相关的情况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和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和二次伤害的发生。

一、事故定义与等级划分校内安全事故定义为在校园范围内发生的,由于人为过失或不可抗力导致的意外事件,包括校园设施设备的损坏、人身伤亡、火灾爆炸等。

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我校将校内安全事故分为以下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造成多人死亡或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2.重大事故:造成1人死亡或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3.较大事故:仅给人身伤害或设施设备造成较大影响的事故;4.一般事故:仅给设施设备造成较小影响或人身伤害较轻的事故。

二、事故处理程序1.发现事故:任何人发现校内安全事故发生时,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自身安全,并通过紧急报警电话通知相关部门。

2.组织应急救援:学校安全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将组织急救人员、消防人员等赶赴现场,确保伤者得到及时救治,同时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3.事故调查:专业的调查人员将展开全面调查,包括现场勘查、证据保全、目击者询问等。

调查人员需尽快查清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追究。

4.责任追究:根据调查结果,学校将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合理的责任追究。

对于因过失导致重大事故的个人,学校将根据校规进行相应处分,同时依法报警。

5.事故处理报告:学校安全管理部门将对事故发生的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制作事故处理报告。

报告应包括事故经过、事故原因、责任追究情况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内容。

三、事故报告程序1.事故报告对象:根据事故等级不同,事故报告的对象也有所不同:- 一般事故:报告给相关校级部门,包括安全管理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 较大事故:报告给校级领导、安全管理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 重大事故:报告给校级领导、安全管理部门、行政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特别重大事故:报告给校级领导、安全管理部门、行政管理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

校园安全事故处理办法制度

校园安全事故处理办法制度

校园安全事故处理办法制度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校园安全事故已经成为关注的热点问题。

为保证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让校园更加安全、稳定,我校特制定了校园安全事故处理办法制度,以确保校园安全问题的及时解决和有效管理。

一、定义校园安全事故是指在学校内、教育类单位,包括上下学途中,出现的导致人身、财产受损、甚至造成生命威胁的重大事件。

二、责任分工在校园安全事故处理中,各个责任主体应依照自己的职责分工,做好涉及本职责范围内的事务的处理。

1.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安保负责人负责校园安全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负责落实防范措施,以及校园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善后处理,督促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做好安全工作。

2.教育教学部门和管理员负责组织和开展校园安全教育与培训,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保证校园安全运行正常,安全设施保持完好。

3.学生及其家长负责遵守校园安全规定,采取措施自我保护,配合学校做好校园安全工作,主动提供可能有助于事故的发现、扑灭或缓解的信息。

4.各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实施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应急处置和流程在发生校园安全事故时,需要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和流程,确保校园内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1.事故发生现场的处理1.1 发现事故,迅速制止现场活动。

1.2 联系报警或紧急服务中心,报告事故,向上级部门以及家长等发布紧急通知。

1.3 判断事故形势,做好人员转移和现场隔离。

1.4 对伤亡者进行急救,并立即运送到医院进行医治。

2.事件的后续处理2.1 事故后的调查和分析。

责任部门在24小时内成立事件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详细调研和分析,并撰写调查报告。

2.2 事故的申报和上报。

事发后24小时内,责任部门应在书面上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直至事故全部解决。

2.3 事故的处理和追究责任。

根据相关法规,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及时造就事故的影响,对财务损失进行合理补偿。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4篇)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4篇)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为督促学校各类人员认真履行安全职责,认真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有效地防范安全卫生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遵照《____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

安全工作是全体教职工的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并实行“一票否决”制,一律取消责任人本学年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和晋升____%资格、视其情节轻重扣减期末综合考核奖金,取消年级组学期评优资格。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显军副组长:____广文张文平成员:冯佃业陈景亮崔秀顺崔怀永李宪印二、建立安全网络,强化安全职责班主任→课任教师安全副校长→政教处→门卫伙房管理员校长→工会主席→总务处→工作人员勤杂工学生在校时间的安全工作由班主任老师负责,班主任老师为第一负责人。

学生在课堂里的安全工作由科任老师负责,科任老师为第一责任人。

学生在体育课和两操活动的安全由体育教师负责,体育教师为第一责任人。

食堂食品卫生的安全工作由食堂司务长负责,食堂司务长为第一责任人。

食堂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工作由司炉工负责,司炉工为第一责任人。

学生在寝室里的安全工作由寝室管理员负责,寝室管理员为第一责任人。

门卫安全卫生由门卫负责,门卫为第一责任人。

学生在校内活动场所活动,出现安全事故,在场教职工为第一责任人。

安全工作在明确责任科室和具体负责人的同时,学校将在每学期开学初和各科室以及具体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及时完善保障措施,减少一般事故,避免重复、类似事故,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

倘若有事故发生,实行责任追究制,视事故的性质,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三、各类相关人员安全工作责任(一)校长。

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对学校安全,对学校安全工作有管理、监督、检查、奖惩的权力。

安全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分层管理,制定安全工作计划,落实岗位责任制,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小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小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XX小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为了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维护学校正常工作的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个人财产的安全,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一旦发生校因安全事故,要根据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度进行责任追究。

1、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如由于学校责任造成师生死亡、火灾损失在5万元以上,学校财产损失在10万元以上等,要依次追究责任人,岗位责任人,处室主任,安全责任人,主管副校长,校长的责任,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学校发生一般安全事故,要依次追究有关责任人,岗位责任人,处室主任,安全责任人和主管副校长的责任,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等。

3、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伤害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责成其向受害学生进行赔偿,并根据情节和学生受伤害程度给与必要的行政处分,直至取消其教师资格或工作人员资格。

触犯刑律的,要依法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的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发现学生受到伤害或因患严重疾病学要救治时,不积极组织救治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学校纪律处分。

(以上制度自2018年9月1日起实施)。

学校安全事故处置和报告制度(4篇)

学校安全事故处置和报告制度(4篇)

学校安全事故处置和报告制度是为了保障学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及时处理和报告发生的安全事故,以便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和再次发生。

一、安全事故处置制度:1. 安全责任人:学校应指定专门的安全责任人,负责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

2. 事故现场的处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伤者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并进行初步的现场处理,如拨打急救电话、疏散人员等。

3. 伤者救治:及时对受伤者进行紧急救治,并在必要时将其送往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

4. 事故报告:安全责任人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事故情况,包括受伤人员的情况、事故发生的原因及处理方式等。

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1. 报告范围:涵盖学校内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包括人身伤害、火灾、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

2. 报告内容:报告内容应详细描述事故的发生经过、受伤人员情况、可能存在的隐患和可能的原因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

3. 报告流程:事故报告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流程进行,通常包括填写事故报告表、上报给相关部门或学校领导审批等。

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安全事故处置和报告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和报告安全事故,保障学校师生的安全。

学校安全事故处置和报告制度(2)是为了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安全,及时应对和处理安全事故,并通过报告制度进行相关信息的汇报和管理。

1. 事故报告责任人:学校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事故的接报、报告和处理工作。

通常由安全主管人员或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这个负责人需要具备一定的安全事故处理经验和专业知识。

2. 事故报告渠道:学校应建立健全的事故报告渠道,例如设置事故报告电话、邮箱或专门的事故报告窗口。

同时要保证报告渠道的畅通和保密,确保能够及时得到相关信息。

3. 事故报告内容:事故报告应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主要经过、伤亡情况等基本信息。

还应对事故的原因进行初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

4. 事故处置措施:学校应制定完善的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程序和责任分工。

校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处理办法

校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处理办法

校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处理办法为了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事故责任分类1. 意外事故:指在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由于不可预见、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的事故。

2. 人为事故:指因学校、教师、学生、家长或其他相关人员的过错或疏忽导致的事故。

3. 责任事故:指因学校、教师、学生、家长或其他相关人员的故意或过失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导致事故发生,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事故。

二、事故责任追究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事故责任追究应公平公正,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扰。

2. 教育与惩罚相结合原则:事故责任追究应同时注重教育和惩罚,以达到警示和教育作用。

3. 及时性原则: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事故处理机制,及时追究相关责任。

4. 责任明确原则:事故责任追究应明确责任主体,避免责任推诿。

三、事故责任追究程序1. 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学校领导应立即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2. 事故调查:学校应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责任进行调查,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

3. 事故处理: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学校应制定事故处理方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4. 责任追究:学校应根据事故责任分类和责任追究原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四、事故责任追究方式1. 警告: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警告,要求其立即改正错误,避免类似事故发生。

2. 记过: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记过处分,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改正错误,并接受学校监督。

3. 降级:对事故责任人进行降级处分,降低其在学校的职务或职称等级。

4. 撤职:对事故责任人进行撤职处分,免除其在学校的职务。

5. 开除: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开除处分,取消其在学校的教师资格或其他相关资格。

6. 赔偿: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经济赔偿,赔偿因事故造成的损失。

学生涉及安全事故处理规定

学生涉及安全事故处理规定

学生涉及安全事故处理规定一、事故定义和分类在学校中,事故是指不幸发生的可能对学生造成伤害或损失的事件。

根据严重程度不同,事故可以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三类。

轻微事故指的是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或造成轻微伤害的事件,例如学生在课间玩耍时被绊倒。

一般事故是指对人员造成一定伤害或损失的事件,但没有对学校和学生造成较大影响的事件。

例如学生在实验室操作不当导致器材损坏。

重大事故则是指对人员和学校造成重大伤害或损失的事件,例如学生因校园设施存在安全隐患而发生的校舍倒塌。

二、学生安全事故的责任在学生安全事故中,责任主要分为学生个人责任、学校责任和家长责任三方面。

学生个人责任即学生自身在事故中的过错所承担的责任。

学生应该遵守学校安全规定,正确使用学校设施,并保持安全意识。

学校责任是指学校在事故发生中存在的责任。

学校应该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学生的安全权益,并及时处理和报告安全事故。

家长责任是指家长在学生安全事故中的责任。

家长应该关心和教育学生的安全意识,协助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履行监护责任。

三、学生安全事故处理程序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应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事故发生后,学生应立即向周围的老师或学校工作人员求助,并保持现场安全。

2. 学校工作人员应迅速处理事故现场,保护现场证据,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3. 学校应及时通知家长,告知事故发生的情况,并与家长商讨后续处理步骤。

4. 学校应召开事故调查会议,调查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制定改进措施,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5. 学校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和情况,为相关责任方进行相应的处罚或赔偿。

四、学生安全事故责任认定在学生安全事故中,责任的认定应该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 通过事故调查和现场勘察,查明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2. 考虑事故发生时的条件和环境,判断学生、学校和家长在事故中的过错程度。

3. 结合学校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对责任进行认定和处罚。

五、学生安全事故的处理措施学生安全事故的处理措施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而定。

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及责任划分细则

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及责任划分细则

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及责任划分细则近几年来,学生伤害事故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一方面是由于人们的法制意识提高了,另一方面是由于关于学校方面的立法也在不断的发展和完善。

教育工作者不能单凭经验从事教育工作,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既是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又是现行教育法律的规定。

一、学校常见事故类型1、学生做游戏时受伤。

这种情况一般都是意外事故引起的,即便教师在现场,学生的伤害也是不可避免的。

学生在活动中很难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控制,活动时不小心绊倒,相互之间的碰撞以及其他的伤害都是不可避免的。

但学校如果没有尽自己的义务,就很难证明自己是没有过错的。

2、因教学设施原因引起。

如教学设施存在着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学校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学校如未及时更换已经陈旧老化的器械,形成事故隐患,而教师又未发现存在的问题,就很容易发生事故。

此外,教室、楼道、走廊、上下楼梯也是学校容易出事故的地方。

3、由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原因所造成的。

体罚是指教师的行为造成学生人体损害的一种行为。

广义的体罚还包括变相体罚,如罚学生下蹲起立、罚站、罚跪等形式。

4、外来人员的侵入。

学校的门卫制度不严,外来人员容易趁人不备,溜进学校,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5、学校组织校外活动引发的事故。

外出活动,如果组织不够严密,教师思想上麻痹大意,偶发事件将会不期而遇。

6、学生自身原因所致。

很多的场合下是由于学生身体的状况而产生的,如学生患某种疾病,体质弱、身体残疾等。

二、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时责任划分的法律依据教师是实施教育活动的主体,也是教育工作的专业人员,由于教育工作的专业性,教师在教育活动中负有防止学生的身体或生命因教育活动而遭受侵害的义务。

教师因过失行为而导致伤害事故发生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里的过失在本质上,可认为是一种“业务过失标准”。

法律中将这种过失原因归类为过错责任,学校在学生伤害事件中是否有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即学校在事故中是否犯有过错或失误是学校承担责任的前提。

学校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活动中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三、事故等级划分(一)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指造成师生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

(二)重大安全事故:指造成师生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安全事故。

(三)较大安全事故:指造成师生轻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的安全事故。

四、责任追究原则(一)事故责任明确原则:根据事故调查结果,明确事故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二)过错责任原则:事故责任人因过错导致事故发生,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公平公正原则: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应当公平公正,确保每个人的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

五、责任追究措施(一)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1. 特别重大安全事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解除其与学校的劳动合同,终身不得从事教育事业。

2. 重大安全事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解除其与学校的劳动合同,5年内不得从事教育事业。

3. 较大安全事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事故责任人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

(二)对事故责任人的经济赔偿1. 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结果,责任人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2. 重大安全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结果,责任人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3. 较大安全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结果,责任人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六、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一)事故报告1. 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2. 学校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学校安全事故追究制度范本

学校安全事故追究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明确学校安全事故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责任主体1. 学校正职领导对本校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负总责。

2. 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和分管具体工作的人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3.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第一责任。

4. 各办公室、班级、教职工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事故分类及责任追究1. 轻微事故:指一次事故造成1人以下轻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事故。

责任追究:对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2. 一般事故:指一次事故造成1人以上轻伤,或者3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下的事故。

责任追究:对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对部门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当月奖金。

3. 重大事故:指一次事故造成3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事故。

责任追究:对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对部门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当月奖金,并根据情节给予警告、记过等行政处分。

4. 特别重大事故:指一次事故造成10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责任追究:对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对部门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当月奖金,并根据情节给予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

四、事故报告及处理1.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向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2.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当组织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3. 对事故责任人,按照本制度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五、宣传教育1. 学校应当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2. 学校应当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教职工的安全管理能力。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学校事故处理制度

学校事故处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学校师生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事故分类及处理原则1. 事故分类(1)一般事故:指在学校范围内发生,造成师生轻微伤害,不构成刑事责任的事故。

(2)较大事故:指在学校范围内发生,造成师生重伤,可能构成刑事责任的事故。

(3)重大事故:指在学校范围内发生,造成师生死亡,构成刑事责任的事故。

2. 处理原则(1)依法依规:事故处理应遵循法律法规,确保处理过程合法、公正、透明。

(2)及时处理: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立即启动事故处理程序,及时调查、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3)以人为本:尊重师生合法权益,关心师生身心健康,确保事故受害者得到及时救治和合理赔偿。

(4)预防为主:通过事故处理,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安全管理,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三、事故报告与调查1. 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知情人应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

(2)学校领导应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学校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报告。

2. 事故调查(1)学校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应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

(2)调查内容包括:事故原因、事故经过、事故责任、事故损失等。

(3)调查过程中,应充分听取当事人、目击者等相关人员的意见。

四、事故处理与赔偿1. 事故处理(1)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对事故受害者进行关怀,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3)对事故原因进行整改,加强安全管理。

2. 事故赔偿(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对事故受害者进行合理赔偿。

(2)赔偿金额应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等。

五、事故档案管理1. 学校应建立事故档案,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赔偿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2. 事故档案应长期保存,以便查阅和总结经验教训。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事故处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校园安全事故的责任认定及处理

校园安全事故的责任认定及处理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2002 年 8 月 21 日)省"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实施细则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方法(2022 年 9 月 1 日)中华人民国教育法(节录)(1995 年 3 月 18 日)中华人民务教育法(1986 年 4 月 12 日)中华人民务教育法实施细则(1992 年 3 月 14 日)中华人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 年 9 月 4 日)中华人民国预防未年人犯罪法(1999 年 6 月 28 日)中华人民国民法通则(节录)(1986 年 4 月 12 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国民法通则 "假设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节录)(1988 年 4 月 2 日)安全管理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1992 年 6 月 10)小学管理规程(1996 年 3 月 9 日)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体育活动中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1995 年 2 月 7 日)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2001年3月21日)事故防与处理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001 年4 月21 日)学校体育工作条例(1990 年 3 月 12 日)学校卫生工作条例(1990 年 6 月 4 日)食物中毒事故处理方法(1999 年 12 月 24 日)火灾事故调查规定(1999 年 3 月 15 日)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视方法(1996 年 8 月 27 日)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2002 年 9 月 20 日) 全面消除和杜绝中小学危房的规定(1992 年 11 月 25 日)1.按事故发生的地点分:(1)校事故:包括课余事故和课事故;(2)校外事故:指学校组织的春游、扫墓、社会实践等校外活动中发生的意外伤害。

2.从事故的表现形式分:(1)游戏型事故:指学生游戏时不小心发生的伤害,致害人普通不是成心伤害他人。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4篇)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4篇)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主要是指在学校中建立一套完善的责任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义务,以便能够有效地防范和应对学校安全事故,并对事故发生时的责任进行追究。

下面将详细介绍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是指学校为了保障学生、教职员工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安全,建立一套明确的责任分工和工作制度,明确各个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和义务,以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的有效推进。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校长负总责:校长作为学校的最高行政负责人,应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要注重学校安全工作的规划与组织,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学校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学校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并由专人负责,贯彻执行学校的安全工作政策和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协调处理各类学校安全事故。

3. 班主任和教师责任:班主任和教师是学生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他们应对学生的安全负责,加强学生安全教育,认真履行对学生的监护职责,及时了解学生的安全情况并及时报告。

4. 学生和家长责任:学生和家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参与者和保障者,他们应遵守学校安全规章制度,注意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意识培养,积极与学校合作,共同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

5. 各个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学校的行政管理部门、后勤部门、保卫部门等各个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都应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工作措施,配合做好安全检查和处理学校安全事故。

通过建立和实施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能够明确各个相关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形成安全工作的合力,减少和防范学校的安全事故。

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学校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在学校中建立一套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够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以便警示和教育相关人员,从而引起重视和加强学校的安全工作。

小学安全事故报告规定和责任追究制度

小学安全事故报告规定和责任追究制度

小学安全事故报告规定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小学安全事故报告规定:
1.定义:小学安全事故是指在小学校园内或校外活动中发生的导致学生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者其他不安全行为,需要进行报告、处理和追究责任的事件。

2.报告要求:校内发生的安全事故,一旦发现,学校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报告,并按照规定填写事故报告表。

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伤亡人员及情况、原因分析等方面的细节描述。

4.报告流程:报告人员应按照规定向学校负责人报告,学校负责人再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需要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5.保密要求:学校应对报告人员的身份信息进行保密处理,防止因报告事故而受到不必要的骚扰或损失。

二、小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责任界定: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同时,相关教师、学生和家长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责任划定依据:根据《中小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办法》和学校的管理制度,可以依据不同安全事故的性质、损失程度、责任关系等因素进行责任的划定。

3.责任追究的方式:责任追究可以采取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等不同的方式,具体的处理方法由学校的管理规定予以规定和执行。

4.家长责任:家长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特别是在校外活动中,如果家长未尽到保护学生的义务,导致学生发生安全事故,也应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5.后果与教训: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应及时总结教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师资培训,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以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

以上是小学安全事故报告规定和责任追究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要点。

建立和规范这样的制度有助于防止和减少小学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好每一位小学生的安全。

学校安全事故追究制度

学校安全事故追究制度

一、引言学校是青少年学习和成长的重要场所,保障学生的安全是学校的基本职责。

然而,近年来学校安全事故频发,给学生的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学校安全事故的追究和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明确学校安全事故的追究责任,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

2.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3.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促进学校健康发展。

三、制度内容1.事故分类学校安全事故分为以下几类:(1)意外事故:因不可抗力、自然因素等导致的意外伤害。

(2)责任事故:因学校管理不善、教职工失职、学生违规等原因导致的伤害。

(3)重大事故:造成学生死亡、重伤或者财产损失较大的事故。

2.事故追究责任(1)学校对事故追究责任,包括:①学校法定代表人、校长为事故第一责任人;②分管副校长、部门负责人为事故直接责任人;③事故发生地的班主任、教师为事故直接责任人。

(2)教职工对事故追究责任,包括:①因失职、渎职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事故处理程序(1)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2)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

(3)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

(4)事故调查结束后,学校应当根据事故原因和责任,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事故赔偿(1)学校应当依法承担事故赔偿责任,包括:①医疗费用;②误工费;③护理费;④交通费;⑤其他合理费用。

(2)事故赔偿金额由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原因、责任和赔偿标准确定。

四、制度实施与监督1.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事故追究制度,明确责任,加强安全管理。

2.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安全事故追究制度的监督,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3.学校应当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教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五、结语学校安全事故追究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

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制度一、前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教育安全的高度重视,学校安全事故的防控和处理工作也变得愈加重要。

为了确保学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学校应制定一套科学、规范和可操作的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本文将围绕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制度展开详细的阐述,包括制度的目的、范围、职责、流程和措施等方面。

二、目的和范围三、职责划分1.学校领导层职责:负责制定和完善安全事故处理制度,明确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任务,加强对安全教育的宣传和培训,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演练,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2.教职员工职责: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教育教学设备和场所的安全状态,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隐患,积极参与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

3.学生职责:认真学习安全知识,遵守校规校纪,不参与违规违纪活动,互相关心、帮助和支持,积极向老师和学校报告存在的安全问题,积极参与安全演练和应急演练。

4.相关部门职责: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问题,协助学校处理安全事故,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援助。

四、处理流程1.发现事故:当学校教职员工或学生发现安全事故时,应立即报告给所在单位的负责人。

2.报告上级:相应的责任人应及时将事故情况上报给学校领导层,并按照学校制定的报告流程进行相应报告。

3.事故处置:学校领导层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特点,成立应急指挥小组,由小组负责人统筹指挥事故的处置。

事故处理人员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紧急疏散、急救抢救、扑灭火源等。

4.损失评估: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应及时对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评估,统计和分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5.相关措施:学校应根据事故处理的结果,制定相应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改善学校安全设施等,以预防和减少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五、措施和建议为了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制度,以下是一些建议:1.建立完善的安全教育体系,加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的培养。

校园安全事故责任规定(3篇)

校园安全事故责任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级各类学校,包括中小学、幼儿园、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等。

第三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学校应当对校园安全事故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减少事故损失,保障师生合法权益。

第五条学校应当对发生校园安全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章安全责任体系第六条学校安全责任体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学校领导责任: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部门责任: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岗位责任:学校教职工、学生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岗位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四)学生责任:学生应当遵守学校安全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一)安全防范制度:制定校园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二)安全教育制度: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三)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校园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四)应急预案制度:制定校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第四章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处理第八条学校应当采取以下措施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一)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校园设施设备安全可靠。

(二)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三)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四)加强学校内部安全防范,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发生校园安全事故时,学校应当立即采取以下措施:(一)组织救援,救治受伤人员。

(二)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三)及时上报事故情况,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四)配合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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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事故处理及责任划分细则
近几年来,学生伤害事故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一方面是由于人们的法制意识提高了,另一方面是由于关于学校方面的立法也在不断的发展和完善。

教育工作者不能单凭经验从事教育工作,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既是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又是现行教育法律的规定。

一、学校常见事故类型
1、学生做游戏时受伤。

这种情况一般都是意外事故引起的,即便教师在现场,学生的伤害也是不可避免的。

学生在活动中很难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控制,活动时不小心绊倒,相互之间的碰撞以及其他的伤害都是不可避免的。

但学校如果没有尽自己的义务,就很难证明自己是没有过错的。

2、因教学设施原因引起。

如教学设施存在着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学校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学校如未及时更换已经陈旧老化的器械,形成事故隐患,而教师又未发现存在的问题,就很容易发生事故。

此外,教室、楼道、走廊、上下楼梯也是学校容易出事故的地方。

3、由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原因所造成的。

体罚是指教师的行为造成学生人体损害的一种行为。

广义的体罚还包括变相体罚,如罚学生下蹲起立、罚站、罚跪等形式。

4、外来人员的侵入。

学校的门卫制度不严,外来人员容易趁人不备,溜进学校,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5、学校组织校外活动引发的事故。

外出活动,如果组织不够严密,教师思想上麻痹大意,偶发事件将会不期而遇。

6、学生自身原因所致。

很多的场合下是由于学生身体的状况而产生的,如学生患某种疾病,体质弱、身体残疾等。

二、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时责任划分的法律依据
教师是实施教育活动的主体,也是教育工作的专业人员,由于教育工作的专业性,教师在教育活动中负有防止学生的身体或生命因教育活动而遭受侵害的义务。

教师因过失行为而导致伤害事故发生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里的过失在本质上,可认为是一种“业务过失标准”。

法律中将这种过失原因归类为过错责任,学校在学生伤害事件中是否有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即学校在事故中是否犯有过错或失误是学校承担责任的前提。

如果学校的过错直接或间接地导致了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那么学校要负责相应责任。

反之,学校可不负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0条具体解释了儿童损伤事件的责任问题:“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根据法律,处理责任事故的前提是分清学校在事故中的过错,并根据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法律,学校对学生负有三项责任:①教育责任;②管理责任;③保护责任。

教育是学校的主要职能。

管理是服务于教育的职能,是学校为达到教育目的而采取的方式和手段。

保护是学校行使教育和管理职能的前提条件。

学校只有保护学生安全,才能实现其教育目的。

《未成年人保
护法》第三章“学校保护”具体讲述了学校对学生的保护责任。

学校保护最终是要通过学校的内部管理行为来实现的,在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教师应忠于职守,履行自己的职责,尽量避免事故的发生。

由此可见,学校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事件,其赔偿责任大小是根据学校的过错来确定的,学校如果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尽了职责的,可以减少或避免其责任。

三、学校的义务
根据过错责任的原则,学校要避免在事故发生时承担责任,就必须尽自己的义务,这些义务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教师要按照教学常规来进行教学。

学校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教育,不能以超出学生接受能力方式进行教学。

在正常的教学活动时间里,特别不能出现擅自调课,不请假而离岗,请人代岗的现象。

出现事故,及时采取有利措施进行抢救。

教师如在应在岗期间不在岗,未能了解事故发生的情况,出现事故没有采取有利措施进行抢救,不及时汇报,不按照教学常规来教学,都可能产生不利的法律后果。

2、外出活动时保证学生安全。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组织学生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要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学校组织外出活动的时候,一定要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组织者要配备足够的教师,出发、集合、分散活动都事先要有计划,确定好详细的活动方案,确定具体的责任人。

3、定期检查教育活动场所、安全设施,提供安全卫生的学习环境。

《教育法》第26条、第73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6条、第
52条明确规定,学校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要符合标准,保证学生在校内的人身安全,如果明知校舍或其他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中大伤亡的,将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教育法》第44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2条都要求学校给学生提供安全的体育活动设施和卫生的校园环境。

学校要保证学生的饮水、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预防各种疾病在校内传播、流行。

教师发现学校的教学设施存在安全的隐患时,要及时汇报,让学生远离危险设施,避免学生在危险的条件下活动。

4、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对于教师因故意行为造成学生伤害的,法律也有相应的责任规定。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进一步指出:对体罚学生情节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事故发生后照顾及通知的义务。

学生对于自己身体、健康的照顾,不具有充分的判断能力。

为了防止学生在发生事故后,因为疏于照料致所受到的损害,发生扩大或恶化的情形,教师应该在发生事故后,对学生进行必要的照顾保护并即刻通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学校要主动与家长联系,认真吸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配合。

因疏于通知所引发的事故,学校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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