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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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我县X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X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X〕183号)和《X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我省X 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X国土资发〔X〕87号)及《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X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X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全面掌握我县建设用地利用和违法用地情况,矿产资源管理和违法勘察开采矿产资源情况,依法查处土地矿产违法违规问题;监督、检查和评估我县国土资源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督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查处整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检验国土资源日常执法监管情况,推动执法方式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切实维护土地、矿产利用开发和管理秩序,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和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确保我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顺利通过验收,实现“零通报、免约谈、零问责”的整改目标。

二、工作对象

(一)X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

发的X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涉及的违法用地图斑;

(二)X年度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我县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三、工作计划

X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自X年1月1日开始,至X年6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X年1月1日至1月31日)。

利用X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数据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数据,进行外业核查,内业数据审核;成立X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整改工作,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和要求。

第二阶段:清查整改阶段(X年2月1日至4月30日)。

(一)基本原则

按照X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数据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数据,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落实违法违规案件查处联动机制,以查处整改为工作重心,严格执法,履职尽责,共同推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有效开展。

(二)具体措施

1.对用于农业生产的设施农用地,由各镇(街)进行审查,对符合农业产业政策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项目,报农科局、畜牧局对该类项目进行审查备案,并由国土局对用地行为是否合规、有否破坏耕

作层作出甄别并登记备案。对借设施农业名义或改变涉农用地的用途进行观光旅游开发和餐饮服务等非农建设及严重超标准进行农业配套设施建设的,由国土局严格按照非法占地进行查处,该拆除的拆除,该复耕的复耕。

2.对项目建设违法压占基本农田且规划无法调整的项目用地,一律停工,并依法强制拆除,恢复耕种。对占用其他耕地的,原则上依法予以查处整改。

3.对违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一般耕地10亩以上的破坏耕地行为、以及村集体组织和个人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的重大典型案件,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设施和公益项目用地,在已落实农转用指标的前提下,抓紧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且有复耕条件的,应及时予以拆除复耕,复耕难以到位的,必须依法履职到位。

5.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个人建房用地,符合用地条件的,由各镇(街)抓紧办理相关申报审批手续。对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个人建房用地,原则上予以拆除并复耕到位,但确属家庭困难且符合个人建房申请条件的,由国土局对房屋主体建筑作出处罚决定,其余部分予以拆除并复耕。对不符合建房用地条件的一律拆除。

6.对核查属于伪变化图斑的用地,各镇(街)及项目建设单位务必加强监管,在省市验收之前,坚决不得实施占用,避免形成新的违

法占地事实。

(三)时限要求。X年4月30日前,各镇(街)及相关单位完成本次清查整改工作,将相关材料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X年5月1日至5月31日)。对各镇(街)及相关单位清查整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在检查验收中发现清查整改工作未达到相关要求或工作进展迟缓的予以通报,并由县政府领导约谈相关负责人,限期整改。

第四阶段:结果上报阶段(X年6月1日至6月30日)。由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省、市上报年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成果,迎接省、市验收。

四、工作方式

X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要在县政府的统一安排

部署下,由国土局牵头,各镇(街)及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在实际工作中,要紧密结合以下两项工作协同推进,共同开展。

(一)与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协同推进。

土地卫片执法监督监察工作要以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为基础,由国土局组织对遥感监测图斑的合法性进行判定,结合日常执法监管对涉及的违法用地组织进行查处。凡X年度国土资源部下发的遥感监测图斑涉及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均应纳入X年度卫片执法查处整改范围,并通过卫片执法信息系统上报。对违法用地图斑,要及时按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要求进行变更。

对在卫片执法过程中已整改恢复土地原貌的,要纳入下一年度遥感监测范围持续监管,其中已经变更为新增建设用地的,要在下一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退回原地类。

(二)与土地例行督查工作相衔接。

今年,国土资源部将统一组织开展土地卫片执法和全域土地例行督查工作。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要紧密与土地例行督查工作相衔接,在上报卫片执法结果时,卫片相关数据需与土地例行督查结果进行比对,并与国家土地督查审核意见相一致。土地卫片执法的新增建设用地面积及违法占用耕地比率,要按照全国土地卫片执法统一的政策标准认定和统计。

五、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X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X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法院、政府办、国土局、经发局、监察局、住建局、交通局、公安局、农科局、规划局、畜牧局、国资局、考核办、政府督查室、X街道办和各镇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局,办公室主任由国土局局长担任,具体负责全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督促检查、验收评定和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六、职责分工

(一)国土局:负责制定全县X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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