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验收、交接管理规定
器械交接验收制度
设备(器械)交接验收管理制度
1、采掘新工作面安装所需要设备由机运区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编制设备布置图,经机电主管批准后到设备组办理手续,领取设备。
2、安装单位领取设备后按原设计进行安装,不得随意改变计划,如有变动必须经机电主管批准后方可进行。
3、工作面安装完毕移交时,由主管领导召集安装接收及设备检修等有关单位会同机电科设备组进行现场验收,并进行设备试运转,设备必须台台完好,否则接收单位有权拒绝接收,由安装单位(检修单位配合)进行限期整改。
4、新工作面移交必须办理“机电设备验收移交单",填写设备保管手册,并由双方签字方可生效,以后按保管手册回收消帐。
5、生产过程中损坏更换的设备由使用单位负责交回(按使用制度办理),生产过程中撤下来的设备部件由使用单位集中到指定地点交给运送单位(办理交接手续)。
由运送单位运送到副井井口交还给使用单位,使用单位负责交至检修单位,并开具收据。
凭收据到设备组消帐。
6、安装单位要严把三关(地面验收试验关、安装交接验收关、设备回收关)。
7、其它设备安装必须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进行试运转,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8、工作面采完回收时按设备移交单进行回收,原则上由使用单位负责回收,另安排组队回收的,根据移交单进行移交。
设备验收移交管理办法
设备验收交接管理办法
1、在设备验收移交后,设备使用单位由于生产需要,进行设备更
替或裁减时,更换或减少的设备附件必须及时带出井内,交有关部门,以便注销在册,否则,发生丢失,损坏设备,均按有关文件执行处罚。
2、在设备验收移交后,使用设备的单位必须立即安排设备租赁,
定人、定点、定职责,五天内把包机合同交设备组。
各有关部门同时
要立即开展正常的考核与检查。
3、在设备停用阶段,闲置、在损坏待修复期间未能离开井并移交
给相关部门的人员,原使用单位负责维护看管,其设备同属检查考核
范围。
4、凡属批量领用设备或整体领用安装设备时,领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必须提前根据图纸制定设备领用计划,交设备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并办理临时移交手续,作为接收单位或安装单位今后移交前的检查依据。
在此期间,发生丢失、损坏,按有关文件执行,安装单位领用没
移交前由安装单位负责,移交后由接管单位负责。
5、设备主管部门应发送所有设备,包括五小电器和电缆,应统一
编号。
下井设备无编号者,一律不准下井。
现井下设备应把编号逐步
补齐,做到帐、卡、物、图、牌板对口,并做日常的动态跟踪检查。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交生产制度范文(4篇)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交生产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移交工作,确保设备安全可靠投入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类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移交工作。
第三条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交是设备投入使用前的重要环节,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确保设备的性能和质量满足要求。
第四条安装调试、验收移交工作的任务分工:设备供应方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设备使用方负责设备的验收移交工作。
第二章设备安装调试第五条设备供应方应在设备到货后与设备使用方共同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第六条安装调试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设备基础和支撑系统的搭建和调试;(二)设备的各项部件的安装和调试;(三)设备的电气接线和调试;(四)设备的工作流程和各项指标的调试;(五)设备的软件调试;(六)设备的保护装置的调试。
第七条设备供应方应制定安装调试方案,并与设备使用方签订安装调试协议。
第八条设备供应方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装调试工作,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
第九条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及时记录,并通知设备使用方处理。
第十条安装调试工作完成后,设备供应方应与设备使用方共同进行设备性能测试。
第三章设备验收移交第十一条设备验收移交工作在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完成后进行。
第十二条设备使用方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设备验收工作。
第十三条设备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设备性能和指标的测试和检验;(二)设备外观和设备附件的检查;(三)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查阅;(四)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五)设备交接手续的办理。
第十四条设备使用方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备验收工作,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
第十五条设备验证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及时记录,并通知设备供应方处理。
第十六条设备验收合格后,设备使用方应与设备供应方共同办理设备交接手续。
第十七条设备交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设备交接单的填写和签字;(二)设备使用方对设备的确认和接收;(三)设备供应方对设备使用方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设备验收交接制度
设备验收交接制度1、总则:设备无论是新建、大修、更新、单项购置,在投产前必须按照相关技术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并列入固定资产。
2、设备的验收程序:设备厂家按照《设备订购合同书》,在安装调试完毕自行性能测试合格后,向有关单位或部门提交试运行书面申请,有关单位或部门在接到申请后的合理时间内,组织验收人员按照技术规范书相关内容进行技术测试,并给予签字盖章确认。
测试合格后,设备投入试运行。
3、设备交接的文档:设备验收合格后,设备厂家应按照《设备订购合同书》的相关要求,向有关单位或部门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
技术文件组成:(1)技术文件要求用中文编写,技术文件包括设计文件、系统设备文件和使用维护文件。
(2)技术文件应包括:a、系统设备平面布置图。
b、系统设备各功能的立体图和主要截面图。
(3)系统设备文件包括:a、系统设备工作原理及主要技术指标。
b、实时控制原理图及分布图。
c、电气接线表。
d、合同规定的其它文件。
(4)系统设备使用、维护文件应包括:a、系统设备操作使用手册。
b、系统设备维护及故障诊断手册。
4、设备验收后的售后服务:设备验收后,设备厂家应提供《设备订购合同书》规定的售后服务,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免费培训设备维护人员和设备使用人员。
5、设备交接:有关单位、部门或班组应按照合同的要求做好相关技术资料、文件、实物的交接,文件资料做好归档,实物交接要填写交接清单,双方签字确认。
实物交接后,有关人员要做好实物的入库手续。
6、附则设备交接后,应做到设备交接档案保管完好,设备交接材料齐全、完整、清晰。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交生产制度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交生产制度一、概述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交生产是指在生产企业引进新设备或进行设备更换、扩建等工作时,需要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和验收,并最终移交至生产生产部门使用的过程。
该制度是为了确保设备安装调试工作的规范性和效率性,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安全使用和生产质量的稳定性而制定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生产企业在引进新设备或进行设备更换、扩建等工作时,必须按照相应规定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并进行移交至生产部门使用的情况。
三、实施程序(一)设备安装1.设备到货验收,检查设备数量、型号是否与订单一致,设备是否完好无损。
2.确定设备安装位置和选定施工单位。
3.设定安装进度时间表,明确安装人员、质量检查人员、施工进度把握人员等职责。
4.施工方按照图纸,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设备安装。
5.安装完成后进行验收,确认设备是否已经按照图纸和技术标准正确安装。
(二)设备调试1.按照设备厂家提供的操作指导书进行设置、开机以及各项功能的测试等调试工作。
2.确认设备是否能够正常运行、设备的机械、电气等各项指标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三)设备验收1.设备调试完成后,进行设备的初试运行试验。
2.进行设备的最终验收测试,测试内容包括设备的强度、静音性、透光率、制冷效果、安全性等各项指标。
3.检查设备的保险、隔离及接地等各项安全装置的有效性。
4.验收合格后,向技术部门交接设备,并进行移交生产部门使用。
(四)设备移交生产1.生产部门接收设备后,在设备档案中进行相关信息的登记并签字确认。
2.生产部门进行设备的整体性能测试。
3.设备移交生产后,生产企业应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保养和维护,并做好相应的档案记录。
四、责任分工1.工程技术负责制定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交生产的制度和流程,并对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移交生产质量负责。
2.财务部负责结算工程费用,并追溯无误之后支付。
3.施工单位负责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为设备的正常运行提供售后服务。
设备检修验收交接制度模板
设备检修验收交接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设备检修工作的管理,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提高设备利用率和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设备的检修、验收和交接工作。
第三条设备检修验收交接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设备检修质量。
第四条设备检修验收交接工作应实行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第二章检修验收第五条设备检修前,使用单位应向维修单位提交检修申请,明确检修内容、要求和期限。
第六条维修单位接到检修申请后,应及时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队伍进行检修,确保设备检修工作按期完成。
第七条设备检修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安全、环保和质量管理制度,确保施工安全、环保和质量。
第八条设备检修结束后,维修单位应组织验收,使用单位应参加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1. 检修项目是否按照要求完成;2. 设备外观是否整洁,部件是否齐全;3. 设备性能是否达到规定要求;4. 安全、环保措施是否落实到位;5. 相关资料是否齐全。
第九条验收合格的设备,由验收人员签署验收意见,双方共同填写《设备检修验收单》。
第十条《设备检修验收单》应包括以下内容:1. 设备名称、型号和编号;2. 检修项目及要求;3. 检修时间和期限;4. 检修单位名称及负责人;5. 验收人员及日期;6. 设备使用单位名称及负责人。
第三章交接管理第十一条设备检修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应按照《设备检修验收单》的要求接收设备。
第十二条使用单位接收设备时,应认真检查设备外观、性能和安全、环保措施,确保设备符合要求。
第十三条使用单位应按照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要求,对检修后的设备进行试运行和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使用单位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现问题时,应及时向维修单位反馈,维修单位应根据问题情况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设备检修交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相关资料和信息的安全。
第四章责任与处罚第十六条各级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设备检修验收交接工作,如有违反,将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工程设备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设备验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设备验收管理,确保工程设备的质量和性能水平,保障工程进度和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工程设备的验收管理。
第二章工程设备验收的基本要求第三条工程设备验收应当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在设备交付使用前进行,确保设备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四条工程设备验收应当由工程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验收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第五条工程设备验收应当按照公正、公平、严谨的原则进行,不得违规接受或索取任何利益。
第六条工程设备验收应当建立完善的验收记录,记录包括验收时间、验收人员、验收设备、验收结果等内容。
第三章工程设备验收的程序和要求第七条工程设备验收的程序应当包括以下步骤:(一)确定验收标准: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确定工程设备的验收标准。
(二)准备验收材料:准备验收所需的文件、资料和工具。
(三)组织验收人员:确定验收人员,包括技术人员、质量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
(四)实施验收:按照验收标准和要求,对工程设备进行验收。
(五)记录验收结果:记录验收过程中的信息和结果,形成验收报告。
第八条工程设备验收的要求包括:(一)工程设备的性能应当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
(二)工程设备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三)工程设备的安全性能应当符合相应的安全规定。
第九条工程设备验收的结果应当是合格或者不合格,验收合格的设备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条如需对验收结果进行争议解决,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诉或复核。
第四章工程设备验收的责任和义务第十一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负责组织工程设备的验收工作,并对验收过程和结果负责。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合工程设备验收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第十三条工程设备供应单位应当保证设备质量和性能,配合工程设备验收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第十四条工程设备验收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验收工作,如实如查记录验收结果。
变电站设备的交接验收制度
变电站设备的交接验收制度一、目的和范围为了确保变电站设备安全、顺利地交接和使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变电站设备的交接和验收工作。
二、基本要求1.交接和验收双方必须保持合理的沟通和配合,确保交接和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2.交接和验收工作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和技术标准进行,并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履行办理所有手续。
三、交接程序1.在变电站设备准备交接之前,原设备使用方需提供设备移交资料,包括设备清单、设备技术参数、设备运行记录、设备维护记录等。
2.设备接收方对提供的设备移交资料进行初步核实,并与原设备使用方确认无误。
3.设备接收方对交接设备进行检查和评估,确定设备的完好性和使用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4.若设备存在未解决的问题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由双方共同商议解决方案,并确定处理措施和时间。
四、验收程序1.设备接收方按照交接程序对设备进行验收,并记录验收结果。
2.验收程序包括对设备外观、功能、安全、运行记录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3.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设备,验收方需要向原设备使用方提出整改或退换设备的要求,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
4.验收完成后,双方进行验收结果确认,并签订验收报告。
五、验收标准1.外观质量:设备外观应该完好无损,没有明显的破损、锈蚀和变形等缺陷。
2.功能性能:设备必须符合使用要求,能够按照设计和技术标准正常工作。
3.安全性能:设备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包括电气安全、机械安全等。
4.运行记录:设备必须有完整的运行记录,包括运行时间、故障记录、维护记录等。
六、记录和归档1.交接和验收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必须记录并归档,包括设备移交资料、验收结果、整改记录等。
2.归档资料需妥善保存,以备后续需要查阅或证明之用。
七、责任和违约责任1.设备使用方必须确保设备交接和验收过程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设备接收方必须负责对交接设备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报告设备存在的问题,并参与解决。
3.若任何一方在交接和验收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导致交接和验收失败或产生其他损失,违约方需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设备交接和验收管理规定
设备交接和验收管理规定一、背景为了加强企业设备的管理和使用,避免设备损坏、丢失或产生其他风险和问题,本规定制定了设备交接和验收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设备移交、设备验收、设备归还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设备的正常管理和使用。
二、设备移交2.1 移交范围设备移交是指将设备交接给新的使用人员或部门,包括移交给新进员工、转岗员工或其它部门。
2.2 移交流程设备移交应由原使用人员或部门向新使用人员或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过确认后才能进行。
具体流程如下:1.原使用人员或部门向新使用人员或部门提出设备移交申请;2.新使用人员或部门确认后,核查设备种类、编号、数量、性能等;3.如需调整设备数量和性能,由新使用人员或部门向设备管理人员提出申请;4.设备管理人员核准后,进行设备移交手续。
在移交过程中,应当开具设备交接单,并由原使用人员或部门、新使用人员或部门、设备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2.3 移交注意事项设备移交时应该注意以下事项:1.移交设备应进行清洗、消毒、保养等处理,确保设备卫生、安全;2.移交设备应包含设备使用说明、维护保养手册、配件等相关文件和资料,以便新使用人员或部门掌握设备使用和保养方法;3.移交设备前,应对设备进行检测和检验,确保设备状态完好,并保留检测和检验报告。
三、设备验收3.1 验收范围设备验收是指对新购置、维修、更换或归还的设备进行检验和验证,确保设备完好、合格并符合使用标准。
3.2 验收流程设备验收应由设备管理员或委托的验收人员进行,具体流程如下:1.比对设备编号、种类、规格等与采购、维修、更换等标准要求是否一致;2.检查设备外观是否完好,设备各组成部分是否正常、稳定、松动;3.进行相关测试,检测各项性能指标是否符合标准和要求;4.选择代表性样品,进行清洗、消毒等处理;5.对样品进行微生物检测和化学成分分析;6.根据验收结果,决定是否批准设备使用,或者提出更换、退货、追责等要求。
验收过程中应记录检验报告和验收单,由设备管理人员和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设备验收管理制度范文
设备验收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本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设备验收工作,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符合所需标准,并保障设备正常运行和使用。
所有设备,无论是新购还是维修,均需要按照本制度进行验收。
二、验收程序1. 提交申请设备验收需由使用单位向设备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中需包含设备明细、验收标准和验收时间等相关信息。
2. 验收标准制定设备管理部门根据设备的功能和特性,制定适用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要具体、明确,包括设备质量、性能、功能等各个方面的要求。
3. 验收组建立设备管理部门根据设备的复杂程度和验收的重要性,组建相应的验收组。
验收组由设备管理部门的专业人员、使用单位的相关人员以及设备供应商的代表组成。
4. 验收准备验收组在验收前,应与使用单位进行沟通,了解设备的基本情况和使用要求,并对验收所需的设备、文档和资料进行准备。
5. 设备检查验收组根据验收标准,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测试,包括设备的外观、结构、电气、机械以及其他相关部件的功能和性能等。
6. 检测报告验收组根据检查结果,撰写检测报告,对设备是否合格进行评定,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7. 验收意见验收组根据检测报告和设备使用单位的需求,提出验收意见,判断设备是否符合验收标准。
8. 验收交接验收组将验收意见提交给设备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设备管理部门根据验收结果决定是否接受设备,使用单位根据验收意见和建议进行设备的接收或改进。
三、验收标准1. 设备质量标准设备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设备的外观应完好无损,无明显的表面缺陷和瑕疵。
设备的材料应符合要求,无任何质量问题。
2. 设备功能标准设备的功能应符合使用单位的需求和要求,设备的各项功能应齐全,且能正常运行和使用,各项操作应准确无误。
3. 设备性能标准设备的性能应符合使用单位的需求和要求,设备应具备所需的性能指标和参数,能够满足实际使用的要求。
4. 设备安全标准设备的安全性应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的要求,设备应具备相应的安全保护装置和措施,并能够正常运行和使用。
变电站设备的交接验收制度
变电站设备的交接验收制度
是指在变电站设备更换、更新或维护等情况下,对新设备的交接和旧设备的验收的一系列规定和流程。
1. 负责人指定:在设备更换、更新或维护前,由负责人指定一名专人负责设备的交接和验收工作,确保工作专业性和责任履行。
2. 交接准备:设备更换前,将新设备、相关文件、技术资料等准备齐全。
负责人应与设备供应商或承包商进行沟通,确保设备的到位和准备工作的顺利进行。
3. 交接手续:交接时,交接人员应共同完成交接手续,包括确认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和交接时间,并对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技术要求进行了解和问询。
4. 设备验收:交接后,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设备进行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设备的完整性、材料及工艺的合格性、技术要求的满足程度等。
验收结果可通过检查记录、测试数据等方式进行呈现。
5. 缺陷处理:如发现设备存在缺陷,应及时与供应商或承包商联系协商解决方法。
在问题得到解决之前,负责人可以暂停验收,并跟踪处理过程,确保设备的安全和运行可靠。
6. 写作报告:验收结束后,负责人应将交接和验收过程的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撰写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设备交接情况、验收结果、存在的问题以及后续处理方案等。
7. 归档备案:完整的交接和验收报告应归档备案,以备后续工作需要。
同时,相关部门和人员也应及时了解和掌握设备交接和验收的情况,以便做好后续工作的准备。
注:以上为一般变电站设备交接验收制度的常见内容,具体的制度和流程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设备到货验收程序及规定
设备到货验收程序及规定-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有限公司设备到场验收管理规定为了保证****工程设备到货验收及时,设备资料完整齐全,管理规范,施工方便等,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到货验收的程序1、设备到货后,由设备采购单位供应科有关人员通知****部准备验收;2、****部接到通知后组织仓库保管员、各专业主要负责人、安装单位有关人员到现场,由供应科、项目部、安装单位和供货单位有关人员共同验收;3、验收合格后有关人员填写设备(材料)验收单,仓库办理入库手续;产品性能验收要在设备单体试车和联动试车后进行。
4、验收不合格的,由供应科有关人员负责联系维修或退换货等有关事宜。
二、设备验收的有关规定设备(材料)验收严格按照订货合同及技术协议以及相应的国家和行业规范进行。
具体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验收准备:验收前供应科和设备厂家应提供合同和技术协议,以及发货清单或装箱单等有关资料;2、外观验收:按照合同和技术协议核对到货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是否与合同和技术协议相符,并做好记录。
察看有无因装卸和运输等原因导致的残损,如有残损应做好残损情况的现场记录,必要时要拍照留存;3、重量验收:对于有重量要求的设备先安排过磅检斤并保存好过磅单据;4、设备技术资料的交接验收:设备技术资料(图纸、设备使用与保养说明书和备件目录等)、产品合格证、随机配件、专用工具、监测和诊断仪器、特殊材料、润滑油料和通讯器材等,是否与合同和技术协议内容相符。
对于有特殊材质要求的设备或材料,生产或供货厂家必须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材质分析报告书》,否则不予验收;5、开箱验收:对于装箱运输的设备要现场开箱验收并做好开箱记录。
如开箱后不易保管和存放的,可以和厂家协商由需方代管,在安装之前再行开箱检验。
6、设备性能验收:本次验收属于设备(材料)的到货验收,设备性能验收要在设备安装完毕,单体试车和联动试车之后进行。
设备开箱验收交接管理规定
设备开箱验收交接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到货设备、配件的管理,严把进厂物资质量关,保证设备安装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特制订本办法。
请各安装单位及项目指挥部各相关项目组按此办法执行。
一、验收范围
1.1、凡是××项目所用的机械设备、电器、仪控设备、仪表、阀门及其它设备的开箱、验收、移交均按本细则执行。
1.2、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需要由指挥部工程组下达开箱指令,物资验收组组织实施。
1.3、参与开箱工作的单位有:工程指挥部、使用单位、施工单位、制造厂家、工程监理公司。
届时,各单位派相关人员参加。
1.4、工程指挥部参与开箱工作的部门有:工程组、物资验收组、办公室。
二、验收程序
2.1、开箱前要对箱体外观进行检查、登记、确认后方可开箱。
2.2、开箱后,全部技术文件、合格证及其它资料由办公室负责保管,并根据施工需要,将有关部分复印后发给使用单位。
2.3、按照装箱清单进行清点、验收,认真做好记录;必要时可采取拍照、录象等方式备案待查。
2.4、开箱时,应使用规定用表纸、记录用碳素笔,字迹应工整。
电力设备试运与交接验收管理标准
电力设备设备试运与交接验收管理标准(2022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扩、改)建和检修的机组或设备试运与交接验收全过程管理,实现机组及设备的正常验收交接,确保满足安全、健康、环保、高效等方面的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公司下辖限公司及所属新能源公司新(扩、改)建和检修的机组或设备试运与交接验收管理。
第二章管理工作职责第三条公司主管副总经理:(一)全面组织、协调设备试运与交接验收工作。
(二)审核批准试运方案、新(扩、改)建后的检修规程和运行规程。
(三)主持设备交接验收签证会。
第四条新(扩、改)建和检修作业主管部门:(一)组织设备试运和交接验收的签证。
(二)检查施工作业是否已全部结束,确认设备达到验收标准。
组织完成分部试运、整套试运,对设备交接验收工作进行技术把关。
(三)检查有关记录、资料、数据等是否齐全且整理组卷完毕,并向发电部移交所需相关资料。
(四)编制新(扩、改)建设备的检修规程、点检标准及给油脂标准等,并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新(扩、改)建和检修作业单位:(一)保证施工作业已全部结束,具备验收条件,编制试运方案,并经我公司审批。
(二)收集有关记录、资料、数据等,保证齐全且整理归档。
第六条发电部:(一)根据设备新(扩、改)情况,制定或修订相关的运行操作规程和系统图,明确设备名称及编号。
(二)检查移交资料是否齐全。
(三)检查设备标牌是否齐全,并悬挂正确。
第七条EHS部:(一)监督检查本标准贯彻落实情况,检查施工现场安全作业条件。
(二)检查新(扩、改)建设备所需办理的“三同时”手续是否齐全。
(三)检查新(扩、改)建和检修后设备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第三章执行程序与管理规范第八条设备移交验收前,新(扩、改)建和检修作业主管部门必须按照《DL/T 5437 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和《DL/T 5294 火力发电建设工程机组调试技术规范》要求,组织完成单机试运、分系统试运、整套启动试运及168 小时满负荷试运,并办理相应的质量验收手续。
设备材料开箱验收、交接管理制度(002)
设备材料开箱验收、交接管理制度(002)一、引言为了规范设备材料的开箱验收和交接过程,提高设备材料管理的效率,保证各类设备材料的质量,特制定本设备材料开箱验收、交接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设备材料的开箱验收和交接过程。
三、责任分工•设备材料管理人员负责监督设备材料的开箱验收和交接过程。
•设备材料管理员负责设备材料的开箱验收和确认。
•车间主管负责设备材料的交接手续。
•安全员负责开箱验收过程中的安全保障。
•仓库管理员负责设备材料的存储和代码管理。
四、开箱验收4.1 开箱检查拆箱前必须进行箱子外观检查,如箱体有明显损伤、渗水、破裂等现象,应立即通知设备材料管理人员和安全员。
开箱前还需查看设备材料的检验报告,包装单、发货单等凭证。
4.2 材料检查开箱后需要核对货物名称、规格、品牌、型号、数量、批号等是否与检验报告或采购合同相符。
如货物有损坏,缺失或数量不足等现象,须立即通知设备材料管理人员和仓库管理员,并向货物发运方发出索赔通知。
4.3 检验记录设备材料管理员在开箱和检查时,应当配合仓库管理员做好设备材料的存储,并对开箱、检查、存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五、交接管理5.1 交接手续车间主管在收到设备材料后,应当根据发货单或采购合同核对货品的名称、品种、型号、数量及质量等信息是否与设备材料管理员的开箱验收报告一致,再进行签收确认。
5.2 交接记录每次设备材料交接完成后,车间主管应及时记录设备材料的货品名称、型号、批号、数量、存放位置等信息,同时确保仓库管理员做好了设备材料的存放工作。
六、附则6.1 设备材料管理人员要做好开箱验收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材料的质量安全。
6.2 设备材料管理员、车间主管、仓库管理员等还应加强交流合作,根据工作情况不断完善本制度内容,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6.3 拆箱过程中必须遵循系统运行规程,禁止随意操作设备材料,防止产生人为损害。
七、设备材料开箱验收、交接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设备材料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设备交接管理制度范文
设备交接管理制度范文设备交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设备交接工作,保证设备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制定本设备交接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使用或监管设备的部门、员工,包括公司内部各个部门之间的设备交接、借用、领用等行为。
三、设备交接的主体责任1. 设备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安全管理,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设备异常情况。
2.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的统一管理、清点、验收、保管和维修。
四、设备交接的操作流程1. 设备交接前,交接双方应共同按照设备清单清点设备数量和状态,并将清点结果记录在《设备清点表》上。
2. 确认设备清点无误后,原设备使用部门将设备交接给新设备使用部门,并出具《设备交接单》,上交给设备管理部门备查。
3. 同时,交接双方应共同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完好和正常运转,如发现设备有损坏或故障,应写明在《设备交接单》上,并及时向设备管理部门报告。
五、设备交接的内容和要求1. 设备交接的内容包括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生产日期、购置金额等信息的详细记录,并附上设备的照片,作为备案。
2. 设备交接时,要填写《设备清点表》,记录设备清点结果,包括设备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等信息,并交由设备管理部门审核、核实。
3. 交接时应互相确认设备的完好和正常运转,如果发现设备有损坏或故障,应写明在《设备交接单》上,并及时向设备管理部门报告。
4. 设备交接完毕后,新设备使用部门要对接收的设备进行详细的检查,如发现设备异常或不满意的情况,及时向设备管理部门提出处理要求。
六、设备维修管理1. 设备使用部门在设备异常时,应及时报告设备管理部门,并提供详细的故障情况描述和相关资料,以便设备管理部门进行维修。
2. 设备管理部门收到设备报修请求后,应及时派人进行维修,并在维修完成后通知设备使用部门验收。
如设备维修周期较长,设备管理部门应向设备使用部门提供备用设备进行替代。
3. 经过维修后,设备管理部门应向设备使用部门报告设备维修情况,并将维修报告归档。
设备检修验收交接制度范本
设备检修验收交接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设备检修工程的质量,规范设备检修验收交接程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铁路行业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设备检修验收交接工作。
二、设备检修验收1. 设备检修工程应按照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设计规范和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批准的修改初步设计、变更设计)建成,配套辅助项目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
2.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 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和变更设计管理情况应进行检查。
4. 工程设备配套及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应进行检查,主要设备联调联试及试运转情况,以及国外引进设备合同完成情况应进行评估。
5. 概算执行情况应进行检查,材料、设备购置是否合理,工程其他支出是否符合规定,审查财务竣工决算。
6. 动态检测、试运行情况应进行检查,是否具备临管运营或运营条件。
7. 环保、水保、劳动、安全、卫生、消防等设施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并合格,地质灾害整治及建筑抗震设防是否符合规定。
8. 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完成情况应进行检查,建设项目批准文件、设计文件、施工过程管理文件及招投标文件、监理文件、竣工文件等资料是否齐全、准确,并按规定归档。
9. 建设用地权属来源是否合法,面积是否准确,界址是否清楚,手续是否齐全。
三、设备检修交接1. 设备交接验收签证会由分管负责人主持召开,检修(施工)单位提交移交报告,副本分别交生产技术部、运行、设备部门负责人。
2. 报告应包括检查不合格项目。
3. 设备检修工程验收合格后,检修(施工)单位应向运行单位提交设备技术资料、操作手册、维护保养手册等文件。
4. 运行单位应接收设备技术资料,并进行归档管理。
5. 设备交接时,检修(施工)单位应向运行单位介绍设备运行状况、维修情况及存在问题。
6. 运行单位应根据设备技术资料和检修(施工)单位的介绍,进行设备运行前的检查和试运行。
7. 设备试运行正常后,运行单位与检修(施工)单位办理设备交接手续,签署交接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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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验收、交接管理规定
1、检修前的交接:
①日常检修设备由检修人员落实设备缺陷情况并做好人员、工具方面的准备后,通知运行人员调整运行方式,对检修设备做必要的置换、解列处理具备检修条件后,交接给维修人员进行检修工作。
②设备在大、小修前,由机动科设备施工员与设备所在部门设备员、施工项目负责人一起落实设备缺陷情况。
设备停运后,由运行人员对设备进行必要的置换、解列处理后,交接给机动科,机动科安排施工人员进行检修工作。
③抢修设备由机动科设备负责人、设备所在车间设备员、检修负责人一起落实好设备缺陷情况后,通知运行人员进行调整,并做好必要的置换、解列处理具备检修条件后,交接给维修人员进行抢修工作。
2、检修后的验收:
检修后的设备,经检修人员检查合格并将卫生状况清除达到修前标准后,联系设备所在部门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①日常检修工作由岗位操作人员进行验收,确认检修质量合格且卫生合格达到修前标准后,在《设备缺陷记录》本上签字,该检修项目结束。
若岗位人员验收不合格或卫生未达到修前标准,则拒绝签字并要求返工直至检修质量合格或卫生未达到修前标准。
②进行大、小修的设备,外协检修项目结束并并将卫生状况清除达到修前标准后,由机动科施工员组织验收,外协项目负责人、维修车间人员(维修主任指派)、设备所在车间设备员、设备所在车间运行人
员(车间主任指派)、调度科技术人员参与,一起组织试车、试验,试车的具体操作由设备所在车间运行人员进行,各方均认为合格该检修项目才能视为检修合格,办理交工材料,并交接给运行岗位。
若有一方认为质量不合格则不得进行设备交接,必须进行返工直至合格。
③进行大、小修的设备,维修车间负责检修项目结束并并将卫生状况清除达到修前标准后,由机动科施工员组织验收,该项目维修负责人、设备所在车间设备员、设备所在车间运行人员(车间主任指派)、调度科技术人员参与,一起组织试车、试验,试车的具体操作由设备所在车间运行人员进行,各方均认为合格该检修项目才能视为检修合格,并交接给运行岗位。
若有一方认为质量不合格则不得进行设备交接,必须进行返工直至合格。
④设备抢修工作结束,并且负责施工人员将现场卫生清理达到修前标准后,由机动科设备负责人、抢修负责人、设备所在车间设备员、设备所在车间运行人员(车间主任指派)一起组织试车、试验,各方均认为合格则该抢修项目结束,并交接给运行岗位。
若有一方认为质量不合格则不得进行设备交接,必须进行返工直至合格。
⑤设备验收合格标准为:设备缺陷已完全消除并且设备现场卫生已清理达到修前标准。
热电分公司
2009-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