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国际融资担保制度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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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
备用信用证
跟单信用证
作用的范围不同 作用的形式不同
可用于各种形式的 通常充当国际贸易 国际经济交易担 支付的手段 保
担保
代替买方直接付款, 增强双方的信任
单据的要求不同
受益人应提交可以 受益人应提交证明 证明申请人未按 其已按合同履wenku.baidu.com 主合同履行其还 义务的各种单证 款义务的单证
开证行的权利保障 若银行未要求借款 单据在买方付款赎
第七章 国际融资担保制 度
第一节 国际融资的信用担保
一、保证
(一)保证的含义和法律特征
国际借贷中的保证是指由保证人与贷款 人约定,由保证人在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 按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一种信用担 保方式。
特征:
1、保证协议的从属性。 2、保证人责任的次位性。 3、保证责任的或然性。 4、保证合同具有相对独立性。
第三节 国际融资的物权担保
一、动产担保
1、动产质押 2、动产抵押
二、不动产担保
1、概念 2、与其它担保方式比较具备的优点
三、浮动担保
(一)浮动抵押(floating charge ) 的定义
(二)浮动抵押的特点
(三)浮动抵押担保制度的利弊 (四)浮动抵押的设定
1、设立主体 2、设立方式 3、设立客体 4、设立登记
(二)保证人的资格
保证人的资格由保证人所在地国家法律规定 :
1、合伙企业的保证资格。
2、公司的保证资格。
3、政府的保证资格。
(三)保证人的责任
保证人的责任位次取决于保证合同的 性质——从属性还是独立性合同。
二、见索即付保证
(一)银行保函的概念及主要的法律 关系
1、委托人与受益人之间基于合同而产生 的债权债务关系。
(2)银行对受益人的赔偿请求负有通知 义务。
3、见索即付保函中银行的追偿权问题 (1)根据委托书和反担保形成的追偿权。 (2)根据代位求偿权而形成的追偿权。
4、银行在开立保函时应注意的问题 5、见索即付保证的统一法
三、备用信用证
(一)备用信用证的定义 (二)备用信用证的产生
(三)备用信用证与跟单信用证的区别
2、委托人与银行之间基于双方签订的《 保函委托书》而产生的委托担保关系。
3、担保银行和受益人之间基于保函而产 生的保证关系。
(二)见索即付银行保函
1、见索即付保函的历史及特征
特征: (1)独立性
(2)无条件性。
2、见索即付保函中银行的责任 。
(1)银行仅负有对保函规定的单证在表面 上进行谨慎审查的义务。
(5)其他具有对外债务性质的担保。 对境内外资金融机构出具的担保视同对
外担保。
(二)对外担保的主体
1、经批准有权经营对外担保业务的金融 机构(不含外资金融机构);
2、具有代位清偿债务能力的非金融企业 法人,包括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3、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 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国家机关和事 业单位。
(四)保函与备用信用证的比较
1.保函与备用信用证的类同之处 2.保函与备用信用证的不同
四、安慰信(意愿书)
(一)安慰信(意愿书)概念
(二)安慰信(意愿书)的种类和功能
种 类: 知悉函
允诺函
支持函
功 能: 1.出信人为国家政府的功能
2.出信人为借款人开户行的功能
3.出信人为借款人母公司的功能
(三)安慰信(意愿书)的效力
四是各专业银行总行制定的其分支机构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其中,第三部分是我国调整对外担保的 最直接、最具体的法律依据。
二、中国对外担保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 担保的含义、形式与范围
1、对外担保的含义
2、对外担保的三种形式 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
3、对外担保的范围 (1)融资担保; (2)融资租赁担保; (3)补偿贸易项下的担保; (4)境外工程承包中的担保;
担保人对外担保所受的限制:
1.担保人不得为经营亏损企业提供对外担保 。
2.金融机构的对外担保余额、境内外汇担保 余额及外汇债务余额之和不得超过其自有 外汇资金的20倍。
3.非金融企业法人对外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 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并不得超过其上 年外汇收入。
4.内资企业只能为其直属子公司或者其参股 企业中中方投资比例部分对外债务提供对 外担保。
5.贸易型内资企业在提供对外担保时,其净 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5%。
6.非贸易型内资企业在提供对外担保时,其 净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0% 。
7.担保人不得为经营亏损企业提供对外担保
8.担保人为外商投资企业(不含外商独资企 业)提供对外担保,应坚持共担风险、共 享利润的原则,同时被担保人的对外借款 投向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未经批准不得 将对外借款兑换成人民币使用。
(五)浮动抵押的实施 (六)浮动抵押制度与我国现行担保法律
第四节中国对外担保的规定
一、中国担保立法概况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有关 担保的规定;
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司法 解释;
三是中国人民银行制订公布的《境内机 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及国家外汇管理局 制定的《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实施 细则》;
9.担保人不得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提供 担保。
10.除外商投资企业外,担保人不得为外商投 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
(三)担保合同
担保人提供对外担保,应当与债权人、 被担保人订立书面合同,约定担保人、债 权人、被担保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对外担保的管理
中国对外担保的管理机构是国家外汇 管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负责对外担保的 审批、管理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