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问题和困难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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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临的困难问题和建议
从我县的情况看,尽管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形势总体看好,但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具体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土地流转难是最需化解的矛盾。部分农民抱着“宁可抛荒不可失地”的思想,害怕失地失权,不愿意把土地流转给他人耕种。在流转过程中也存在“四难”问题:农村人口频繁流动导致空巢农户增多,流转找人难;农户情况千差万别、众口难调,成片流转难;部分农民法制意识淡漠,规范流转难;田块面积账实不符,流转面积确认难。
2.资金筹措难是最需突破的瓶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投资大、周期长、见效慢,前期资金的持续注入是个硬条件。银行虽加大了对“三农”的信贷支持,但主要是几万元的小额贷款,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无疑是杯水车薪。农业化生产组织融资途径不广,金融信贷体系不健全,贷款程序多、额度小、抵押难,初期投入较大,企业回报率相对较低,回报周期长,造成融资困难,部分经营主体因资金链断裂,难以为继,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3.设施配套难是最需扫除的障碍。健全配套的基础设施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依托,部分农村基础设施的薄弱,已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严重障碍。此外还有水利设施不完
善,抗旱、防涝能力差,耕地质量差,有机肥用量减少等因素的影响,致使增产的难度加大。
加快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必须走势,当前需要从以下方面加强推进:
1、创新方式加快土地流转。一要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颁证,稳定农民土地预期,规避土地权属纠纷,让农民可以放心流转土地。二要赋予村集体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调配权,探索由农户将承包地统一向村委集中再统一流转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模式。现阶段,供销社领办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和村级供销合作社是一种较为可行的方式。三要引导和鼓励农户采取转包、租赁、互换、转让、入股等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促进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
2、创新方式提高融资能力。一要创新信贷支持方式。各金融机构要创新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配套政策和具体举措,降低贷款门槛,扩大信贷额度和发放专项信贷,积极推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尽快形成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点的多种形式的抵押、质押办法。二要创新保险支持方式,积极为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等环节提供各类保险服务。
3、完善农业保险来规避农业自然风险。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帮助农民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有效增强农民抵御和防范风险的能力,对稳定农村金融意义重大。供销社和
村集体要加强宣传引导,让村民认识到农业保险的重要性。
4、创新方式保障人才和农技供给。一要加强农业人才的培养。深入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课程,完善农业职业培训体系和绿色证书制度,健全农业技能持证上岗制度。例如在韩庄、西平等基层社培训飞防、农作物的合理科学施肥等课程,为科学施肥,合理种植农作物培养了大批人才。二要建立健全新型农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以农技指导员为骨干、农技员为基础的新型农技推广体系;鼓励基层农技人员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工作或兼职,其工资待遇、考核任用等参照在岗农技人员。
5、强化管理,确保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运作。加快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既要注重发展数量,更要注重规范化建设,着力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成为“产权清晰、机制灵活、运行规范、管理民主”的市场主体。一要明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法人地位,确保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拥有合法的市场主体地位和明晰的产权关系。二要建立健全规范运作、财务会计、年度考核、监督管理等各项制度,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规范建档、上级扶持项目专项资金管理以及对人员的上岗培训和业务指导。三要规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建立统一技术标准和技术培训,统一农产品和基地认证,统一农资采购供应、施肥配药和病虫防治等制度,保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驱动、互惠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