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规章制度(食品销售示范文本)
零售食品规章制度范本
零售食品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零售食品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零售食品的各类经营主体,包括超市、便利店、食品市场、食品专卖店等。
第三条零售食品经营主体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第四条零售食品经营主体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不得擅自从事营业活动。
第五条零售食品经营主体应当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的食品产品和服务。
第二章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第六条零售食品经营主体应当保证所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禁止销售过期、变质、污染等不符合要求的食品。
第七条零售食品经营主体应当建立食品进货、存储、销售等全程追溯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的来源可查、流向可追。
第八条零售食品经营主体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台账,记录食品采购、验收、存储、销售等相关信息,便于监督管理部门检查核实。
第九条零售食品经营主体应当定期对存储食品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确保食品安全可靠。
第十条零售食品经营主体应当加强员工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实施。
第三章食品卫生管理第十一条零售食品经营主体应当保持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整洁,定期进行卫生清洁,防止污染造成食品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零售食品经营主体应当定期对经营场所进行卫生检查,确保卫生状况符合卫生标准。
第十三条零售食品经营主体应当加强食品卫生管理,遵守食品卫生法规,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第十四条零售食品经营主体应当对经营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患有传染病的人员不接触食品。
第四章消费者权益保护第十五条零售食品经营主体应当公示食品价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重要信息,确保消费者知情权。
第十六条零售食品经营主体应当提供质量安全保证,对所售食品提供退换货服务,确保消费者权益。
食品经营许可规章制度范本
食品经营许可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食品经营者,包括生产、加工、贮存、运输、销售等经营活动的主体,不包括家庭自用、个体小作坊等个人食品经营活动。
第三条食品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本规章制度的要求经营,接受监督检查。
第四条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经营许可,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第五条食品经营许可分为食品生产许可、食品销售许可、餐饮服务许可等不同类型,各类食品经营者应当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和需求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
第六条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经营许可的内容和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不得超越许可范围经营。
第七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作业流程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第八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测体系,定期对食品进行质量检验和安全监测,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第九条食品经营者应当保障员工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确保从业人员健康从业。
第二章食品生产许可第十条食品生产许可是食品生产企业从事食品生产活动的必要条件,食品生产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具备相应的生产场所、设备、人员和生产工艺,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建立生产作业规范,确保生产过程卫生无菌,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防止污染。
第十三条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健全原料供应和产品追溯体系,记录原料的来源、批次等信息,对产品的生产流程、加工情况进行记录和保存。
第十四条食品生产者应当定期对生产设备、生产环境进行卫生消毒,确保生产环境整洁干净,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第十五条食品生产者应当定期进行产品质量检验和安全监测,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
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规章制度
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安全,促进食品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单位,就规范经营食品所必须遵守的基本规则和制度作出规定。
第三条食品经营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保证经营的食品安全、卫生、合格。
第四条食品经营者应当诚实守信,不得从事以欺诈、虚假宣传、损害食品安全、质量的行为。
第五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
第六条食品经营者必须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确保经营食品的合法合规。
第二章食品经营登记管理第七条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食品经营达到许可登记手续。
第八条食品经营者办理食品经营登记手续时,应提供真实资料,如实填写相关登记表格。
第九条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范围经营食品,不得擅自变更经营品种、经营地点等。
第十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定期更新食品经营登记,确保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第十一条食品经营者应当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监督管理。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储存第十二条食品经营者应当从合法渠道采购食品,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第十三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对所采购的食品进行质量检验,未经检验合格的食品不得上市销售。
第十四条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要求保管库存食品,严格控制储存温度、湿度、环境等条件。
第十五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对食品库存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仓储食品质量安全。
第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追溯体系,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质量可控。
第四章食品加工与销售第十七条食品经营者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卫生标准执行,确保操作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
第十八条食品经营者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的原料,不得使用过期、变质食材。
第十九条食品经营者出售食品应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并严格执行价格标准。
餐饮或食品销售规章制度
餐饮或食品销售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餐饮或食品销售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餐饮或食品销售的经营主体,包括餐馆、饭店、快餐店、超市、食品加工企业等。
第三条所有从事餐饮或食品销售的经营主体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消费者至上和诚信经营的原则,不得从事虚假宣传、低价欺骗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经营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配备专业人员负责食品安全检测、质量控制等工作,确保食品销售符合国家标准和消费者要求。
第五条经营主体应当勤洗手、保持环境清洁、遵守食品卫生法规,确保销售的食品安全卫生。
第六条经营主体应当定期组织员工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七条经营主体应当落实食品追溯责任制度,确保食品的来源可追溯,方便食品安全事件的溯源调查。
第八条经营主体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经营主体应当依法签订与供应商的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供应的食品符合国家标准和企业要求。
第十条经营主体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销售台账、账簿等财务台账,依法纳税,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餐饮销售规则第十一条餐饮经营主体应当合理设计菜单,标明菜品的价格、口味、规格等信息,供消费者选择。
第十二条餐饮经营主体应当提供食品卫生合格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合法证件,依法向消费者公示。
第十三条餐饮经营主体不得在菜品中使用过期、变质、有异味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原料,确保菜品安全卫生。
第十四条餐饮经营主体应当制定合理的食品加工流程,确保食品加工过程卫生无污染。
第十五条餐饮经营主体应当根据消费者需求提供合理的用餐环境、服务质量,确保消费者的用餐体验。
第十六条餐饮经营主体应当负责食品售后服务,如消费者发现食品存在质量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免除消费者后顾之忧。
第十七条餐饮经营主体应当遵守就餐秩序,不得采取排队占座、浪费食物等行为,保持用餐环境整洁。
保证食品安全经营的规章制度(二篇)
保证食品安全经营的规章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国家制定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是保证食品安全的基础,包括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规实施细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
2. 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者必须获得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以证明其有资格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3. 食品安全责任制: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相关责任人和责任范围,并落实相关措施,确保食品安全。
4. 食品原料采购管理:食品经营者应严格控制食品原料的采购渠道和供应商,确保食品原料的质量和安全。
5. 食品存储和运输管理:食品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存储和运输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在存储和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和损坏。
6. 食品加工和生产管理:食品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加工和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厂房卫生、工艺流程控制、设备维护等,确保食品加工和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7. 食品检验和检测:食品经营者应定期进行食品的检验和检测,并记录检测结果,确保食品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8. 食品销售管理:食品经营者应对销售环节进行管理,包括食品标识、食品包装、食品贮存条件等,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9. 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和应急处理:食品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安全事件的报告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件,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10. 食品安全培训和教育:食品经营者应加强员工的食品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以上是保证食品安全经营的一些规章制度,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保证食品安全经营的规章制度(二)以下是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的范本:1. 食品安全目标和宗旨:- 确保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利益;- 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包括食品生产、加工、运输、储存和销售环节;-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和督导,确保食品企业和个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 食品生产企业的责任和义务:-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建立和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包括食品生产过程的规范和标准;- 采购和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原材料和食品添加剂;- 检测和控制食品生产过程中的污染风险;- 对产品进行质量检测和抽检,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建立和维护食品安全记录和档案;- 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自查和整改。
食品经营规章制度模版
食品经营规章制度模版一、总则本规章制度是为了加强食品经营管理,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健康安全的食品,并依法规范食品经营活动,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食品经营许可1. 所有经营食品的单位必须在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并进行年度审查、更新手续。
2. 经营食品的经营者必须为具备相关资格,并对所经营食品的质量和安全负有责任,确保食品安全并履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食品经营许可证必须在合法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并向消费者公示。
三、食品采购1. 食品经营者在采购食品时,应严格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保证食品质量和安全。
2. 食品经营者应与正规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确保能够获得经营的食品源,且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应的合法证照。
3. 在食品采购环节,食品经营者应建立食品供应商档案,包括供应商的相关证照、检验报告等信息,并及时更新该档案。
四、食品存储和保管1. 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合理的食品存储和保管制度,确保食品在存储过程中不受到污染、变质等情况。
2. 食品存储场所应满足相关卫生条件,保持通风、干燥、清洁,并定期进行消毒。
3. 食品存储时,不同种类的食品应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五、食品加工和制作1. 食品经营者应按照国家或地方的标准规定,采用合格的原材料进行食品加工和制作。
2. 食品加工和制作工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健康证明,并要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3. 食品加工和制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要求,保持加工制作区域的整洁,避免交叉污染。
六、食品销售1. 食品销售场所应具备相应的卫生条件,经营区域要保持干净、整洁,保证消费者的用餐环境。
2. 食品销售时应进行明码标价,标明食品的名称、产地、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相关信息,并严禁销售过期食品。
3. 食品销售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健康证明,对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有一定的了解,能够提供消费者所需信息和服务。
七、食品安全监管1. 食品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食品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食品销售相关的规章制度
食品销售相关的规章制度
《食品销售管理规定》
一、食品销售经营许可
1. 从事食品销售的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销售经营许可证。
2. 申请食品销售经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相关资料并接受卫生部门的检查,确保销售场所符合卫生条件。
二、食品质量安全管理
1. 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标准进行采购、储存和销售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2. 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对食品进行有效的标识和追溯管理,一旦发现食品质量问题,应当立即进行召回。
三、食品卫生管理
1. 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保持销售场所的卫生整洁,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2. 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加强员工健康管理,确保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规定。
四、食品广告管理
1. 食品销售经营者在食品广告宣传中,应当遵守食品广告法规定的真实、准确、合法的要求,不得夸大宣传或者误导消费者。
2. 食品销售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广告宣传食品,欺骗消费者,一经发现将受到法律制裁。
五、食品销售监督管理
1. 相关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销售市场的监督管理,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 消费者对食品销售经营者存在投诉时,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进行调查。
综上所述,食品销售相关的规章制度对于食品市场的健康发展以及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同时,相关监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管理,促进食品市场的规范发展。
食品营业许可证规章制度
食品营业许可证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食品营业的管理,维护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食品营业许可证是食品经营者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资格的证明,是从事食品销售、餐饮等经营活动的必备资格。
第三条食品营业许可证的管理机构为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具体责任由各级人民政府确定。
第四条食品经营者在营业之前必须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食品营业许可证,并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
第五条食品营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为1年,到期后需要重新办理。
许可证有效期内,应当遵守相关法规,不得擅自变更经营范围或者停止经营。
第六条食品营业许可证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处展示,并且应当及时更新。
第二章申请条件第七条申请食品营业许可证的食品经营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资格;(二)经营场所符合卫生标准,设施设备齐全;(三)从事食品经营的销售人员具备相关的健康证明;(四)有经营食品所需的卫生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五)符合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
第八条申请食品营业许可证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递交申请材料,并进行现场核查。
第九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根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的资质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检查。
第十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给予申请人书面答复。
第三章管理要求第十一条取得食品营业许可证后,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以下管理要求:(一)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销售过期或者变质食品;(二)经营场所及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定期进行清洁消毒;(三)销售食品的销售人员应当具备食品卫生知识和相关资质;(四)销售食品的包装标签必须合法合规,明码标价;(五)严禁销售未经批准或者来源不明的食品;(六)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检和抽检,并及时上报检验结果。
第十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持证的食品经营者有权进行突击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经营者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并可以吊销其食品营业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模板范本(2篇)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模板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确保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申请、发放、使用、变更、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食品经营许可证是指国家有关部门依法核发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合法凭证。
第四条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保护食品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核发、使用、变更、注销等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
第六条食品经营者必须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经营食品,对违法经营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章申请与核发第七条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一)食品经营者登记证明;(二)食品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或购房合同;(三)与食品安全相关的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四)食品生产加工设备、器具的验收检疫证明;(五)食品经营场所的设计图纸和卫生许可证;(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发或者不予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
第九条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
第十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前,应当对食品经营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其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
第十一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食品经营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负责。
第三章使用与管理第十二条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食品,并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并确保员工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对检查结果及时进行记录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五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在食品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食品经营许可证,向消费者展示。
第十六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随时对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样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核实,如发现问题,依法予以处罚。
食品经营管理制度(五篇)
食品经营管理制度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____食品安全法》、《____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本单位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1食品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1.1负责人岗位职责。
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食品经营管理体系,领导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
1.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1.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
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供货商处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2索证索票制2.1索证索票制度。
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的一项管理制度。
2.2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合法证明文件,确保合法证明文件的真实、有效。
2.3保健索票索证应当包括:进口保健食品还应当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2.4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备查。
3经营过程质量控制3.1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管理在签订购货合同时,应查验供货者合法资质的有效证件、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应当查验供货者销售凭证票据,检验或检疫合格证明,同时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包括:①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等。
食品经营管理制度范文(5篇)
食品经营管理制度范文一、规定1. 食品经营许可证1.1 所有从事食品经营的单位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必须完全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规定和要求。
1.2 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必须保证公正、公平、透明,申请者必须提交符合标准的申请材料,并通过审查和检查合格方可颁发。
2.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1 每个食品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的安全、卫生和质量。
2.2 食品经营单位必须制定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管理流程,并明确责任人和相应的操作要求。
2.3 食品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食品检验和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所有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标准和规定。
3. 食品安全监管制度3.1 食品经营单位必须全面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和检查,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食品安全监管。
3.2 食品经营单位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教育,确保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3.3 食品经营单位必须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和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确保食品安全。
4. 食品追溯制度4.1 食品经营单位必须建立食品追溯制度,确保能够追踪到食品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的全过程。
4.2 食品经营单位必须明确食品追溯的操作流程和责任,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并保证能够准确追溯到每一批次的食品。
5. 处罚和责任5.1 食品经营单位如果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5.2 食品经营单位的责任人有责任确保其经营的食品安全,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二、执行1. 所有食品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否则将面临相应的处罚和法律责任。
2. 政府部门必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系统,加强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3. 相关部门和监管机构必须加强对食品经营单位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4. 食品经营单位和消费者应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维护,共同保障食品的安全和质量。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范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渗出性皮肤病等____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四、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日健康晨检,出现咳嗽、发热、皮肤伤口或感染等有碍于食品安全的病症时,应当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岗位的卫生管理要求,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手部清洁,不得在食品经营场所或贮存场所内从事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六、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健康检查和处置以及日常卫生检查等应当记录并建立档案,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涂改、污损,保管期限最低不得少于____年。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保证食品安全的自律管理制度制定、实施自查计划,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二、食品安全自查由负责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员组织实施,并负责不合格项的整改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查一般分为定期自查和专项自查,定期自查应当根据所经营的食品风险等级确定频次,专项自查应当根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消费者、媒体舆情等渠道获知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立即实施。
四、经营场所布局、制作工艺流程、内部管理流程等重点管理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立即组织食品安全自查。
五、食品安全自查不合格项应当查清原因、立即整改。
有证据表明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当地食品要你监管部门报告,待问题排查整改到位后方可重新销售。
六、食品安全自查应当建立自查档案,如实记录食品安全自查组织实施的时间、计划、人员、结果和排查整改情况,不得涂改或污损,保存时限不得少于____年。
销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销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食品销售的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
第三条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信守信,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证食品质量,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职责,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第二章食品采购与进货查验第五条食品经营者应当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采购食品,并留存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备查。
第六条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时,应当查验食品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并留存复印件备查。
第七条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时,应当查验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并留存标签、说明书复印件备查。
第八条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时,应当对食品的包装、外观、气味等进行检查,确保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九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
第十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定期对进货查验记录进行审核,确保记录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三章食品储存与运输第十一条食品经营者应当根据食品的性质、特点和保质期,合理选择储存方式,确保食品的安全。
第十二条食品经营者储存食品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食品应当放置在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防霉变、防污染的环境中;(二)食品应当与有毒、有害物品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三)食品的存放温度和湿度应当符合食品的保存要求;(四)易腐食品应当置于冷藏设施中储存;(五)食品的包装应当完好,避免受到撞击、摩擦等损害。
第十三条食品经营者运输食品时,应当采取措施,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损坏或者其他不良影响。
第四章食品销售与售后服务第十四条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食品经营许可规章制度1
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保障食品销售安全,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药品监管机关核准食品销售许可后开始从事食品销售活动,并将许可证悬挂或摆放于显著位置。
第三条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法规的学习和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销售安全。
第四条按照许可要求,保持销售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配齐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配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和执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通过合理配置销售设备、设施和注重操作流程有效防止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督促食品从业人员在销售食品时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第五条当销售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销售许可要求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存在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六条不经营《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经营的十三类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不伪造、涂改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不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不进行虚假、违法广告宣传。
第七条采购食品时,按规定查验、留存供货者的证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安全。
同时,向供货者索取、保存载有相关信息的进货票据,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保证食品来源可追溯。
第八条批发食品时,使用印有销售者详细信息的一式两联(销售联、进货联)票据,如实填写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将销售联按照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的期限要求进行保存,保证批发食品去向可查。
打印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制度(销售)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凡在本单位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四、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健康档案,组织相关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相关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一、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他法规规定,定期对经营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对贮存、销售的食品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贮存条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对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及时进行清理.发现其经营的食品属于《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范围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并封存库存产品,通知相关食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停止销售和消费相关问题食品.二、食品销售、贮存等场所的食品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不再符合《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及其他食品安全要求的,立即采取整改措施.三、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并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索证索票制度一、索证索票是指为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在订货时,向供货方索取的有关证照和票据,作为证明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可靠的凭证。
食品经营许可制度示范文本全套带仓库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并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淡色工作服,不能佩带首饰、假发、假睫毛、假指甲、戒指,喷洒香水、化妆、涂抹指甲油;离开工作岗位时,要换下工作服,不得将工作服穿离工作岗;工作服及工作帽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干净。
4、必须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常洗澡、换衣、修剪指甲、洗发,做到个人仪表整洁.5、上班时不能在工作岗位上嚼中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食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6、凡是参与食品经营的从业人员都应先取得工种为食品的健康证明,包括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和可能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
7、食品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组织单位参与食品经营的员工开展食品安全的培训活动,做到培训有计划(培训计划书),召开有记录(签到表、影像资料),每年培训不得少于40个小时.8、食品安全培训应当重点围绕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日常经营的各种规范制度开展。
9、从业人员健康证在有效期止30日前办理新的健康证明。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1、认真制定、落实、检查本单位的各项食品安全制度是否到位,协助本单位法人、负责人做好日常的食品安全管理落实工作,。
2、依法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认真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和商品质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严把商品进货关.3、建立健全商品进货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保存进货商品的各种信息和数据,保证进货商品的可追溯性和销售商品流向信息的真实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食品经营相关的规章制度
食品经营相关的规章制度一、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食品经营许可证是食品经营者合法开展经营活动的重要凭证,是保障消费者权益和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
食品经营者在开展食品经营活动前,必须依法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取得许可证后始可进行相应经营活动。
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条件、审批机构等均应明确规定,以确保食品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
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与消费者健康息息相关,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直接影响到食品安全。
因此,食品从业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健康体检,不得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
同时,食品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应遵守个人卫生规范,包括穿着清洁、戴口罩、勤洗手等,确保食品安全。
三、食品采购、储存管理制度食品经营者在采购食品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原材料和产品。
采购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和专业知识,确保采购的食品符合质量要求,并保留购货凭证以备查验。
对于储存食品,应按照不同食品种类的要求进行分类储存,合理安排存放位置和温度,避免受潮、变质等情况发生。
四、食品加工、制作管理制度食品加工造成某些食物对人体机能有负担,所以必须做到卫生干净,不能有过期变质食材以及不好的油脂、不卫生物品会引起中毒或者伤害食品质量因此是食品加工的核心,必须经常检查,严格控制食品质量。
五、食品销售管理制度食品销售是食品经营的最终环节,也是保障消费者权益和食品安全的最后一道关卡。
食品经营者在销售食品时应当明码标价,不得销售过期食品或未经检验合格的食品。
食品销售点应具备相关卫生设施设备,保持环境整洁,杜绝卫生死角。
在实施食品经营相关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和法律执法力度,对于违反规定、严重不法的行为应当依法严惩,确保食品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安全有序进行。
同时,食品经营者应当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从源头上确保食品安全,为公众提供安全、健康的食品。
食品经营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经营管理制度范本一、定义和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食品经营活动,保障食品安全,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
二、法律法规依据食品经营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
三、食品经营许可1.食品经营者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否则不得开展任何食品经营活动。
2.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应按照证照要求进行公示,并定期进行更新。
3.严禁伪造、涂改、转让、出租、借用他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食品安全管理1.食品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原材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环节的责任和要求。
2.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确保可追溯到源头的食品信息。
3.食品经营者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检测和监测制度,确保食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五、卫生管理1.食品经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卫生消毒,并建立相关记录。
2.食品经营者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3.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垃圾分类制度,保证垃圾及时处理。
六、员工培训1.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员工培训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的培训。
2.新员工应在入职后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3.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员工培训记录,并进行定期复核。
七、食品包装与标签1.食品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2.食品标签应清晰、准确地标明食品的名称、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必要信息。
3.严禁使用过期的包装材料或标签。
八、食品投诉与处理1.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健全食品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进行调查和解决。
2.食品经营者应建立食品投诉记录,并进行定期汇总和分析,以改进服务质量。
3.食品经营者应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调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九、处罚和违规处理1.食品经营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和违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
2.对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食品经营者将被列入食品经营黑名单,并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食品经营管理制度(5篇)
食品经营管理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我单位食品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一、进货查验制度1、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标签;查验是否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销售进口食品的,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销售生鲜食品的,查验上市凭证是否与生鲜食品安全监管系统信息相符。
2、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二、索证索票制度1、索证。
进货时按规定向生产厂家或上级供货商索取“一照二证一报告”。
,以保证在有效期内。
经营进口食品的,索取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2、索票。
进货时索取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____、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进货票据。
经营生鲜食品的应索取生鲜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开具的上市凭证。
3、食品索证索票后,予以公示,供消费者进行查询及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三、进销货台账制度1、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
2、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____、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3、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四、质量自检制度1、建立食品质量检测室(台),为主开展水产、蔬菜等食品的检测工作。
2、设置食品质量检测岗位,配备专(兼)职食品质量检测人员和检测设备,自行开展质量检测。
3、通过检测,及时发现食品质量问题,经检测不合格的食品进行退市处理,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环节。
4、在市场、超市内设立公示牌,对食品质量检测结果进行公示。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1、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另存,并协助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2、对贮存、销售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进行检查,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最新食品店规章制度大全
最新食品店规章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店的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食品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食品店指的是在市场上销售各类食品的经营主体,包括餐饮店、快餐店、食品超市等。
第三条食品店经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证食品安全,不得夸大宣传,欺骗消费者,不得以次充好。
第二章经营许可第四条食品店须取得经营许可证才可经营,未取得许可证的不得经营。
第五条食品店经营者需具备相关健康证明,确保食品安全。
第六条食品店经营者应按规定办理经营许可手续,提供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证明文件。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七条食品店应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岗位,负责食品的质量监控和安全检测。
第八条食品店应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确保员工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食品店员工应穿着干净整洁的工作服,注意个人卫生,严禁在工作中吸烟、饮酒、吃零食。
第四章食品质量第十条食品店应选择优质食材,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食品店应定期清理、消毒厨房设施和用具,保持卫生。
第十二条食品店应确保食品存储、加工、制作和销售过程中符合卫生标准,避免交叉污染。
第五章价格管理第十三条食品店应公示食品价格,不得乱涨价、坑蒙拐骗消费者。
第十四条食品店应提供合理的价格,不得搞垄断、哄抬物价。
第十五条食品店应提供发票,不得私下交易,偷税漏税。
第六章消费者权益第十六条食品店应尊重消费者权益,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食品店应提供优质的食品和服务,主动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八条食品店应公开投诉电话和投诉流程,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
第七章安全管理第十九条食品店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建立食品安全台账,记录每一批食品的来源和销售情况。
第二十条食品店应加强食品卫生监测,进行定期检测和抽查,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十一条食品店应配备急救设备和药品,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第八章环境卫生第二十二条食品店应保持店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第二十三条食品店应遵守环保法规,注意垃圾分类和处理,不得乱倒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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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并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淡色工作服,不能佩带首饰、假发、假睫毛、假指甲、戒指,喷洒香水、化妆、涂抹指甲油;离开工作岗位时,要换下工作服,不得将工作服穿离工作岗;工作服及工作帽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干净。
4、必须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常洗澡、换衣、修剪指甲、洗发,做到个人仪表整洁。
5、上班时不能在工作岗位上嚼中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食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6、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能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凡是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7、食品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组织单位参与食品经营的员工开展食品安全的培训活动,做到培训有计划(培训计划书),召开有记录(签到表、影像资料),每年培训不得少于 40 个小时。
8、食品安全培训应当重点围绕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日常经营的各种规范制度开展。
9、从业人健康证在有效期止 30 日前办理新的健康证明。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1、认真制定、落实、检查本单位的各项食品安全制度是否到位,协助本单位法人、负责人做好日常的食品安全管理落实工作。
2、依法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认真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和商品质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严把食品进货关。
3、建立健全商品进货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保存进货商品的各种信息和数据,保证进货商品的可追溯性和销售商品流向信息的真实性,以防范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4、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培训,并做好建立培训档案工作;5、负责组织从业人员年度健康检查并做好建立健康档案工作,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6、积极配合有关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规范经营行为,完善售后服务,妥善解决消费投诉和纠纷;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内部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江西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并定期对本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试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相关岗位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经营条件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及时采取改进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潜在风险的,应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并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七、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八、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
九、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制度和维护保养制度、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一、食品经营卫生管理要求食品经营者应保证经营环境、设施设备、人员满足食品经营卫生要求。
食品经营者应对所经营食品安全进行承诺。
经营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控制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经营卫生管理。
食品经营者应当接受每年一次的食品安全培训。
经营单位应建立与食品经营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
二、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要求1、采购应建立食品采购制度。
包括供货商的选择和评价、采购流程、食品验收标准等内容。
应设立食品采购质量控制部门,对供应商的合法资质、生产能力、加工条件、卫生状况、质量管理水平、信用资质等进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方档案。
应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存档备案。
采购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应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QS 标志。
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2、运输应建立食品运输制度。
明确送货人员在食品运输过程中对于车辆卫生、食品卫生的质量安全职责。
食品运输应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
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运输包装材料或容器应完整、清洁、无污染、无异味、无有毒有害物质,达到相关食品卫生标准要求,且应具有一定的保护性,在装卸、运输和储存过程中能够避免内部食品受到机械或其他损伤。
3、散装的食品应该具备符合安全卫生和运输要求的独立外包装。
4.验收应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经营单位应设立验收机构。
食品应根据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或双方制定的合同(协议)进行验收。
应查验索取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明及认证证书,并备案。
建立进货和验收记录,应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信息。
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货证不符的应拒收或单独存放并做好标识;应检查标识是否清楚、正确,标识不清楚的单独应存放。
5、贮存应建立食品贮存制度。
贮存管理人员应熟悉制度要求和各类食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贮存场所应建在地势较高,干燥,交通方便的地区,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贮存食品的场所应保持清洁,定期清刷,无积尘、无食品残渣,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应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应有充足的自然光线或人工照明,亮度应能满足工作需要。
食品常温贮存的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排气装置、空气清新。
食品贮存仓库和货架的设计应满足食品卫生要求,在食品贮存区域,不同类别食品应进行适当的物理隔离。
食品距离墙壁、地面均应在 10cm 以上。
具有强烈挥发性气味和腥味的食品,要求不同冷藏温度的食品,需经特殊处理的食品,容易交叉污染的食品应专库储存,不应混放。
上架食品应分类贮存。
贮存的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贮存有温度要求食品的场所应有降温或调节温度的设施。
贮存冷却物和冻结物的冷藏间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应符合 GB 50072 的规定应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定期检查库存食品的质量和数量,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6、销售应建立食品安全销售管理制度。
明确销售人员在食品销售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责任。
应有与经营食品品种、规模相适应的销售场所。
营业场所应布局合理,与生活等区域分开。
应有与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设施设备。
食品销售有温度要求的应配备销售冷冻食品必备的冷藏库(柜)、冷冻(库)柜等设施设备。
销售场所应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和消毒的设施设备。
照明设备安装在食品的正上方应使用防爆型照明设备。
与食品表面接触的设备与用具,应无毒、无害或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表面平滑且可承受重复清洗和消毒的材质制造。
销售场所应进行定期卫生检查和清洁,冷藏、冷冻库(柜)应当定期维护保养、清洗、清除异味,温度指示装置应当定期校验。
销售冷藏、冷冻食品应按食品标签明示的温度进行控制,超出温度、湿度规定应及时采取措施。
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销售的食品应分类上架摆放或垫离,不应落地码放。
上架销售的食品必须严格控制在保质期内,做到先进先出,并为消费者预留合理的存放和使用期。
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应延长原有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不应拆封后重新包装或散装销售。
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应以破坏性方式处理销毁,并记录。
应建立食品销售台账,记录销售食品的基本情况。
实用文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一、食品经营者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经营单位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二、食品经营者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处置,对病人进行救治,防止事故扩大。
三、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造成或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情况,要在 2 小时内向辖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
四、食品经营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应当积极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阻挠、干涉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在经营场所设立相应机构或专门人员负责处理消费者对食品的投诉,并向消费者提供有关食品销售凭证(发票、信誉卡),作出特殊承诺的提供书面凭证。
2、确定受理后,对消费者的具体投诉内容和要求进行登记,包括投诉人姓名、住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购买食品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受损害情况、消费者的要求等相关内容。
并由投诉人签字盖章,将投诉人提供的凭证和有关材料复印存档。
3、受理消费者食品投诉后,指定具体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调查人员首先应将消费者投诉情况调查清楚,结合投诉人意见分清责任。
应当给消费者退货、换货、赔偿的及时给消费者解决;经营者没有责任的,耐心向消费者解释清楚。
4、对于投诉事件,工作人员能自行处理的,要及时处理并予以答复,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负责人请示,待负责人做出决定后再作处理。
5、消费者直接投诉到消费者协会的,负责人应积极配合消协妥善处理,不留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