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
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
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一、法规及政策依据《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试行)》二、校长任职的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
热爱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关心爱护学生,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
热爱本职工作。
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团结同志,联系群众。
严于律己,顾全大局。
言行堪为师生的表率。
(二)小学校长应有不低于大专毕业的文化程度,小学高级以上的教师职务;都应有从事相当年限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都应接受岗位培训,并获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三、校长的主要职责(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自觉抵制各种违反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倾向。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按教育规律办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二)认真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和干部政策,团结、依靠教职员工。
组织教师学习政治与钻研业务,使之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及教育教学能力,注意培养班主任、中青年教师和业务骨干,努力建设又红又专的教师队伍。
依靠党组织,积极做好教师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充分发扬民主,重视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注意发挥广大教师和职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全面主持学校工作1、领导和组织教育工作。
把德育放在首位,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制定德育工作计划,建设德育工作骨干队伍,采取切实措施,坚持不懈地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
2、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
坚持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主,按照国家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开齐各门课程,不偏科。
遵循教学规律组织教学,建立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搞好教学常规管理深入教学第一线,正确指导教师进行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3、领导和组织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工作及课外活动。
校长选拔、任职、任用细则
校长选拔、任职、任用细则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中小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制度,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本办法。
一、中小学校长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中小学校长是根据中小学校工作需要设置的、具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的学校领导职务。
(一)校长的职责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主持学校工作。
中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的主要职责是: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方针和政策,实施素质教育;全面负责学校工作;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
(二)校长的权利:1、履行校长职责应当具有的职权和工作条件;2、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制定、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3、主持召开校务会议,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决策,并对学校教育教学日常工作进行管理;4、依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推荐或选聘副校长,确定学校内设机构及其负责人人选,考核、奖惩教职工,经旗县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旗县及以上人事部门批准,在下达的编制和进人计划范围内聘任教师;5、依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使用经费和管理校产;6、按计划参加培训;7、对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8、行使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校长的义务:1、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2、依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政策,履行校长职责;3、维护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树立安全意识,积极创造条件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4、关心、尊重教职工,组织和支持教职工参加必要的学习、培训和进修,调动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5、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管好校产和财物,纠正乱收费等行业不正之风;6、努力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7、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中的作用,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组织在办学、育人工作中的积极作用;8、主动与有关部门做好协调工作,建立与学生家长及社区的联系制度,发挥家长委员会、社区教育委员会等对学校工作的参谋、咨询与监督作用,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区教育的密切合作,形成协调一致的育人环境;9、自觉用国家法律规范管理行为,接受上级行政机关、专门监督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中小学校长专业标准
中小学校长专业标准作为中小学校长,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才能够有效地管理学校,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中小学校长专业标准是对中小学校长岗位要求的总体规定,具有一定的指导性和参考价值。
在这篇文档中,我们将对中小学校长专业标准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解读,希望能够为广大中小学校长提供一定的参考和指导。
首先,中小学校长需要具备较高的教育理论素养和教育实践能力。
这包括对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相关学科有较深的理解和掌握,能够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教育教学计划和管理方案,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发展。
其次,中小学校长需要具备良好的师德和师风。
作为学校的领导者,校长需要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言行一致,模范师德,引领全校师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此外,中小学校长还需要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决策能力。
学校是一个复杂的组织系统,校长需要善于组织协调各项工作,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学校整体运行效率。
同时,在面对各种复杂的教育教学管理问题时,校长需要能够准确把握形势,果断作出正确的决策,推动学校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此外,中小学校长还需要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领导能力。
校长需要与各个方面保持良好的沟通,协调学校内外部资源,形成合力,推动学校事业的发展。
同时,校长还需要善于团队建设,培养和激励学校教职工,形成良好的团队合作氛围,共同推动学校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最后,中小学校长还需要具备较强的自我学习和创新能力。
教育事业日新月异,校长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教育理念,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与时俱进,推动学校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总之,中小学校长专业标准是对中小学校长岗位要求的总体规定,具有一定的指导性和参考价值。
中小学校长需要具备较高的教育理论素养和教育实践能力,良好的师德和师风,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决策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领导能力,以及自我学习和创新能力。
希望广大中小学校长能够根据专业标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为学校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中小学校长管理办法
中小学校长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德才兼备、专业化水平高的中小学校长队伍,提高中小学管理水平,推进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人事部、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川教[2006]6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小学校长是根据中小学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的学校领导岗位。
第三条农村中小学校长的选拔、聘任、培训、考核、交流由教文局归口管理。
第二章中小学校长的条件和职责第四条中小学校长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良好,能正确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三)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五)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民主。
第五条初任中小学校长应当具备以下任职资格:(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具有初级以上教师职务任职经历,小学、初级中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小学高级或中学一级及以上的教师职务;高级中学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学高级教师职务。
(三)一般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有一定的管理经验。
(四)身心健康。
第六条中小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法定代表人。
校长全面负责本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和其它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一)组织制定并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组织教育、教学等研究活动和思想品德教育。
(三)推荐副校长建议人选,由教育行政部门考察聘用。
(四)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聘任考核、奖惩教职工,聘任学校内设机构负责人。
(五)依照有关规定行使经费使用、保护和管理校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中小学校长专业标准
中小学校长专业标准中小学校长是学校的领导者,是教育工作的总责任者,对学校的发展和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中小学校长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和能力,以应对日益复杂和多样化的教育环境。
中小学校长专业标准是对中小学校长岗位的职业要求和工作能力的具体指导,是中小学校长培养和选拔的依据。
本文将从教育理念、管理能力、师资队伍建设、学校文化建设等方面,探讨中小学校长专业标准的具体内容。
首先,中小学校长应具备积极的教育理念。
他们应该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倡导素质教育,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创新能力培养。
同时,中小学校长还应具备开放包容的教育理念,能够尊重不同的教育观念和文化背景,推动学校教育的多元化发展。
其次,中小学校长需要具备优秀的管理能力。
他们应该具备良好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调动学校各方资源,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此外,中小学校长还应具备较强的决策能力和应变能力,能够在复杂多变的教育环境中,迅速做出正确的决策,并能够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再次,中小学校长需要重视师资队伍建设。
他们应该重视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积极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氛围,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创新意识。
同时,中小学校长还应该具备较强的人才选拔和培养能力,能够发现和培养优秀的教育人才,为学校的长远发展打下人才基础。
最后,中小学校长需要重视学校文化建设。
他们应该注重学校的精神文化建设,倡导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同时,中小学校长还应该注重学校的诚信文化建设,倡导诚信教育,树立良好的师生风气,营造和谐的校园氛围。
总之,中小学校长是学校的领导者和管理者,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和能力。
中小学校长专业标准是对中小学校长岗位的职业要求和工作能力的具体指导,是中小学校长培养和选拔的依据。
中小学校长应具备积极的教育理念、优秀的管理能力、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和学校文化建设,才能够更好地推动学校的发展和教育事业的进步。
校长选拔任职任用细则
校长选拔、任职、任用细则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中小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制度,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本办法;一、中小学校长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中小学校长是根据中小学校工作需要设置的、具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的学校领导职务;一校长的职责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主持学校工作;中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的主要职责是: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方针和政策,实施素质教育;全面负责学校工作;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二校长的权利:1、履行校长职责应当具有的职权和工作条件;2、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制定、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3、主持召开校务会议,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决策,并对学校教育教学日常工作进行管理;4、依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推荐或选聘副校长,确定学校内设机构及其负责人人选,考核、奖惩教职工,经旗县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旗县及以上人事部门批准,在下达的编制和进人计划范围内聘任教师;5、依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使用经费和管理校产;6、按计划参加培训;7、对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8、行使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其他职权;三校长的义务:1、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2、依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政策,履行校长职责;3、维护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树立安全意识,积极创造条件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4、关心、尊重教职工,组织和支持教职工参加必要的学习、培训和进修,调动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5、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管好校产和财物,纠正乱收费等行业不正之风;6、努力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7、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中的作用,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组织在办学、育人工作中的积极作用;8、主动与有关部门做好协调工作,建立与学生家长及社区的联系制度,发挥家长委员会、社区教育委员会等对学校工作的参谋、咨询与监督作用,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区教育的密切合作,形成协调一致的育人环境;9、自觉用国家法律规范管理行为,接受上级行政机关、专门监督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二、中小学校长的任职条件中小学校长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2、热爱教育事业,忠于职守,责任感强,有安全意识,具有开拓进取、改革创新的精神;3、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作风民主,具有团结协作精神;4、遵纪守法,廉洁自律;5、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6、具有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7、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五年以上;8、乡苏木、镇以下农村、牧区小学校长应当具有中师以上学历和小学一级或中学二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乡苏木、镇中心小学及以上中小学校长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小学高级或中学一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中学、完全中学校长原则上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9、身心健康;10、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三、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原则选拔任用中小学校长,必须坚持下列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5、民主集中制原则;6、依法办事原则;四、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方法1、中小学校长实行聘任制;在出现校长职位空缺或校长任期届满而需要重新确定校长人选时,应当引入竞争机制,以公开招聘作为主要方式;中小学校长的聘任可以打破地域界限,择优选聘;实行聘任制,通过签订聘任合同,确立教育行政部门和受聘者之间的聘任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体现“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实行聘任制地区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成立校长遴选聘任委员会,对所举办学校校长的聘任、解聘等事项进行集体讨论;校长遴选聘任委员会由教育行政部门党、政负责人、同级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组成;聘任中小学校长的基本程序是:1公布空缺岗位及其任职条件等事项;2应聘人员申请应聘;3校长遴选聘任委员会办事机构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4校长遴选委员会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严格考核;考核可以采取民主推荐、演讲答辩、组织考察等形式,也可以进行公开考试;5教育行政部门党的组织研究确定受聘人员名单;6任前公示;公示期一般为10天左右;7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聘任手续;中小学校长聘任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解除等可以参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2、条件暂不成熟的学校可以实行委任制;实行委任制的学校,校长人选的产生,也要严格执行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选拔任用原则和自治区政府关于“高级中学和完全中学校长由盟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名和考察,按干部管理权限任用或聘任;其他中小学校长由旗县教育行政部门选拔任用并归口管理”的规定;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民主推荐,严格考察程序,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校长人选要由相应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党的组织集体研究决定,并实行任前公示,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3、中小学校长任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般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工作的,继续聘任,不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约或取消现职务资格;4、按照“政事分开”和“脱钩、分类、放权、搞活”的原则,逐步取消中小学校长的行政级别,积极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五、中小学校长的考核与监督教育行政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根据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定期对校长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按学年进行,聘期考核在聘期届满前进行;考核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考核结果记入被考核人个人档案,作为续聘、解聘、奖惩的重要依据;旗县以上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依法对学校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督导评估结果要作为考核校长的重要依据;校长任期届满或离任时,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请审计机关对即将离任的校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
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首先,中小学校长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伦理素养。
作为学校的领导者,校长需要具备高尚的品德和道德操守,具备为人师表的榜样作用。
校长应注重自身修养,具备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其次,中小学校长应具备较高的教育理论知识和教育管理能力。
校长需要具备全面的教育理论知识,了解教育政策和法规,并能够将这些知识应用到实际教育工作中。
此外,校长还需要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和领导能力,能够有效地管理学校的各项工作。
第三,中小学校长应具备教育实践和教育管理经验。
校长需要具备多年的教育教学经验,了解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和过程,并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合理的教学决策。
此外,校长还需要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协调学校的各部门和各项工作。
第四,中小学校长应具备较高的学历水平。
一般来说,中小学校长需要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且相关专业为教育学或教育管理等相关专业。
学历水平的提高可以为校长提供更广阔的教育视野和专业知识,有助于提升校长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第五,中小学校长应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校长需要与教师、家长和学生等各个群体保持良好的沟通,理解他们的需求和关心,并能够协调解决各种问题和矛盾。
此外,校长还需要具备良好的应变能力和决策能力,能够在复杂的教育环境中做出正确的决策。
综上所述,中小学校长的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是相对较高的。
他们需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伦理素养,较高的教育理论知识和教育管理能力,丰富的教育实践和教育管理经验,较高的学历水平,以及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只有具备这些条件和能力,才能够胜任中小学校长这一重要职位,为学校的发展和学生的成长做出积极的贡献。
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
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一、校长任职的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
热爱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关心爱护学生,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
热爱本职工作。
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团结同志,联系群众。
严于律己,顾全大局。
言行堪为师生的表率。
(二)乡(镇)完全小学以上的小学校长应有不低于中师毕业的文化程度,初级中学校长应有不低于大专毕业的文化程度,完全中学、高级中学校长应有不低于大学本科毕业的文化程度;中小学校长应分别具有中学一级、小学高级以上的教师职务;都应有从事相当年限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都应接受岗位培训,并获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二、校长的主要职责(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自觉抵制各种违反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倾向。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按教育规律办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二)认真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和干部政策,团结、依靠教职员工。
组织教师学习政治与钻研业务,使之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及教育教学能力,注意培养班主任、中青年教师和业务骨干,努力建设又红又专的教师队伍。
依靠党组织,积极做好教师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充分发扬民主,重视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注意发挥广大教师和职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全面主持学校工作1.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
把德育放在首位,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制定德育工作计划,建设德育工作骨干队伍,采取切实措施,坚持不懈地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
陕西省中小学校长管理暂行办法
陕教工干〔2006〕81号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学校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区科教发展局:现将《陕西省中小学校长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陕西省教育厅文件2006年7月20日陕西省中小学校长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德才兼备、专业化水平高的中小学校长队伍,提高中小学管理水平,推进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人事部、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以及陕西省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小学校长是根据中小学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的学校领导岗位。
第三条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培训、考核、交流由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
第二章中小学校长的条件和职责第四条中小学校长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良好,能正确贯彻党的路线、方2针和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三)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五)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民主。
第五条初任中小学校长应当具备以下任职资格:(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具有初级以上教师职务任职经历,小学、初级中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小学高级或中学一级及以上教师职务;高级中学、完全中学校长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学高级教师职务。
(三)一般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有一定的管理经验。
(四)身心健康。
第六条中小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法定代表人。
校长全面负责本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和其它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一)组织制定并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和学校规章制度。
校长选拔、任职、任用细则
校长选拔、任职、任用细则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中小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制度,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本办法。
一、中小学校长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中小学校长是根据中小学校工作需要设置的、具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的学校领导职务。
ﻫ(一)校长的职责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主持学校工作。
中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
ﻫ校长的主要职责是: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方针和政策,实施素质教育;全面负责学校工作;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
ﻫ(二)校长的权利:1、履行校长职责应当具有的职权和工作条件;2、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制定、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ﻫ3、主持召开校务会议,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决策,并对学校教育教学日常工作进行管理;4、依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推荐或选聘副校长,确定学校内设机构及其负责人人选,考核、奖惩教职工,经旗县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旗县及以上人事部门批准,在下达的编制和进人计划范围内聘任教师;ﻫ5、依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使用经费和管理校产;6、按计划参加培训;7、对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ﻫ8、行使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其他职权。
ﻫ (三)校长的义务:1、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ﻫ2、依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政策,履行校长职责;3、维护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树立安全意识,积极创造条件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ﻫ4、关心、尊重教职工,组织和支持教职工参加必要的学习、培训和进修,调动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5、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管好校产和财物,纠正乱收费等行业不正之风;6、努力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ﻫ7、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中的作用,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组织在办学、育人工作中的积极作用;ﻫ8、主动与有关部门做好协调工作,建立与学生家长及社区的联系制度,发挥家长委员会、社区教育委员会等对学校工作的参谋、咨询与监督作用,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区教育的密切合作,形成协调一致的育人环境;9、自觉用国家法律规范管理行为,接受上级行政机关、专门监督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全国中重点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
全国中重点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Revised final draft November 26, 2020一、校长任职的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
热爱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关心爱护学生,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
热爱本职工作。
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团结同志,联系群众。
严于律己,顾全大局。
言行堪为师生的表率。
(二)乡(镇)完全小学以上的小学校长应有不低于中师毕业的文化程度,初级中学校长应有不低于大专毕业的文化程度,完全中学、高级中学校长应有不低于大学本科毕业的文化程度;中小学校长应分别具有中学一级、小学高级以上的教师职务;都应有从事相当年限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都应接受岗位培训,并获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二、校长的主要职责(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自觉抵制各种违反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倾向。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按教育规律办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二)认真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和干部政策,团结、依靠教职员工。
组织教师学习政治与钻研业务,使之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及教育教学能力,注意培养班主任、中青年教师和业务骨干,努力建设又红又专的教师队伍。
依靠党组织,积极做好教师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充分发扬民主,重视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注意发挥广大教师和职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全面主持学校工作1.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
把德育放在首位,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制定德育工作计划,建设德育工作骨干队伍,采取切实措施,坚持不懈地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
2.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
坚持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主,按照国家规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开齐各门课程,不偏科。
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范本模板】
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一、校长任职的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
热爱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关心爱护学生,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
热爱本职工作。
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团结同志,联系群众。
严于律己,顾全大局.言行堪为师生的表率。
(二)乡(镇)完全小学以上的小学校长应有不低于中师毕业的文化程度,初级中学校长应有不低于大专毕业的文化程度,完全中学、高级中学校长应有不低于大学本科毕业的文化程度;中小学校长应分别具有中学一级、小学高级以上的教师职务;都应有从事相当年限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都应接受岗位培训,并获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二、校长的主要职责(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自觉抵制各种违反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倾向,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按教育规律办学,不断挺高教育质量.(二)认真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和干部政策,团结、依靠教职员工。
组织教师学习政治与研究业务,使之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及教育教学能力,注意培养班主任、中青年教师相业务骨干,努力建设又红又专的教师队伍。
依靠党组织,积极做好教师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充分发扬民主,重视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注意发挥广大教师和职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三)全面主持学校工作l.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
把德育放在首位,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制定德育工作计划,建设德育工作骨干队伍,采取切实措施,坚持不懈地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冶、品德教育。
2.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坚持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主,按照国家规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开齐各门课程,不偏科.遵循教学规律组织教学,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搞好教学常规管理.深入教第一线,正确指导教师进行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学质量.3.领导和组织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工作及课外教育活动。
中小学校长专业标准
中小学校长专业标准
中小学校长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岗位,校长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影响着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发展。
为了规范中小学校长的职业标准,提高其专业水平,教育部制定了中小学校长专业标准,对中小学校长的职业素养、专业能力、管理水平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首先,中小学校长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职业操守。
作为学校的领导者,校长应坚定信念,忠诚党和国家,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其次,中小学校长应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校长应具备扎实的教育教学理论知识,熟悉国家教育政策和教学改革方向,具备较强的教学领导能力,能够指导教师开展科学教学活动,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
再次,中小学校长应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
校长应具备科学的管理理念和方法,能够有效组织教育教学工作和学校管理工作,合理配置学校资源,提高学校办学效益,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转。
此外,中小学校长还应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校长应具备开拓进取的精神,不断推动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善于团队建设和团队管理,能够凝聚全体教师和员工的力量,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共同推动学校事业的发展。
总之,中小学校长是学校的领导者和管理者,其素质和能力直接关系到学校的发展和师生的成长。
中小学校长专业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中小学校长的职业行为,提高其专业水平,推动学校的发展。
希望全体中小学校长能够不断提升自身素质,不断完善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学校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
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一、校长任职的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
热爱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关心爱护学生,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
热爱本职工作。
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团结同志,联系群众。
严于律己,顾全大局。
言行堪为师生的表率。
2、小学校长应有不低于大专毕业的文化程度,小学高级以上的教师职务;都应有从事相当年限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都应接受岗位培训,并获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3、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二、校长的主要岗位职责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自觉抵制各种违反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倾向。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按教育规律办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2、认真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和干部政策,团结、依靠教职员工。
组织教师学习政治与钻研业务,使之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及教育教学能力,注意培养班主任、中青年教师和业务骨干,努力建设又红又专的教师队伍。
依靠党组织,积极做好教师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充分发扬民主,重视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注意发挥广大教师和职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3、全面主持学校工作(1)、领导和组织教育工作。
把德育放在首位,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制定德育工作计划,建设德育工作骨干队伍,采取切实措施,坚持不懈地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
(2)、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
坚持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主,按照国家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开齐各门课程,不偏科。
遵循教学规律组织教学,建立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搞好教学常规管理深入教学第一线,正确指导教师进行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3)、领导和组织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工作及课外活动。
确保学校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工作及课外活动生动活泼、有效的开展。
校长选拔、任职、任用细则
校长选拔、任职、任用细则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中小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制度,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本办法。
一、中小学校长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中小学校长是根据中小学校工作需要设置的、具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的学校领导职务。
(一)校长的职责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对主持学校工作。
中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的主要职责是: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方针和政策,实施素质教育;全面负责学校工作;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
(二)校长的权利:1、履行校长职责应当具有的职权和工作条件;2、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制定、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3、主持召开校务会议,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决策,并对学校教育教学日常工作进行管理;4、依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推荐或选聘副校长,确定学校设机构及其负责人人选,考核、奖惩教职工,经旗县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旗县及以上人事部门批准,在下达的编制和进人计划围聘任教师;5、依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使用经费和管理校产;6、按计划参加培训;7、对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8、行使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校长的义务:1、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2、依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政策,履行校长职责;3、维护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树立安全意识,积极创造条件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4、关心、尊重教职工,组织和支持教职工参加必要的学习、培训和进修,调动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5、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管好校产和财物,纠正乱收费等行业不正之风;6、努力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7、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的作用,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组织在办学、育人工作中的积极作用;8、主动与有关部门做好协调工作,建立与学生家长及社区的联系制度,发挥家长委员会、社区教育委员会等对学校工作的参谋、咨询与监督作用,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区教育的密切合作,形成协调一致的育人环境;9、自觉用国家法律规管理行为,接受上级行政机关、专门监督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国家教委关于颁发《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试行)》的通知
国家教委关于颁发《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职位职称【发文字号】教人[1991]38号【发布部门】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发布日期】1991.06.25【实施日期】1991.06.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教委关于颁发《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试行)》的通知(教人[1991]38号1991年6月25日)经研究,决定将《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试行)》(以下简称《条件》)颁发试行。
《条件》是根据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对中小学校长队伍素质提出的要求、兼顾校长队伍现状而制定;是选拔、任用、考核、培训中小学校长的基本依据。
下达《条件》是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步骤。
各地应采取有力措施,通过组织岗位培训和日常的政治业务学习及工作锻炼,使中小学校长努力达到《条件》的基本要求;同时逐步做到按《条件》选拔、任用新的校长。
要充分利用《条件》,大力推进当前的岗位培训工作1 / 2及校长队伍管理与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由于不同地区的情况差别很大,各地试行《条件》掌握具体标准时,可有一定的灵活性。
对目前不具备规定的学历和相应教师职务的中小学校长,应视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对其中办学经验较丰富、成绩较好的校长,要加以肯定,使他们安心工作。
对已经达到规定任职条件与要求的校长,也应以多种有效形式,继续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
实施《条件》是一项新的政策性很强的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先行试点,取得经验,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推开。
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试行)一、校长任职的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
热爱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关心爱护学生,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
热爱本职工作。
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团结同志,联系群众。
严于律己,顾全大局。
国家教委关于颁发《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试行)》的通知
国家教委关于颁发《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91.06.25•【文号】教人[1991]38号•【施行日期】1991.06.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国家教委关于颁发《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试行)》的通知(教人[1991]38号1991年6月25日)经研究,决定将《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试行)》(以下简称《条件》)颁发试行。
《条件》是根据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对中小学校长队伍素质提出的要求、兼顾校长队伍现状而制定;是选拔、任用、考核、培训中小学校长的基本依据。
下达《条件》是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步骤。
各地应采取有力措施,通过组织岗位培训和日常的政治业务学习及工作锻炼,使中小学校长努力达到《条件》的基本要求;同时逐步做到按《条件》选拔、任用新的校长。
要充分利用《条件》,大力推进当前的岗位培训工作及校长队伍管理与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由于不同地区的情况差别很大,各地试行《条件》掌握具体标准时,可有一定的灵活性。
对目前不具备规定的学历和相应教师职务的中小学校长,应视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对其中办学经验较丰富、成绩较好的校长,要加以肯定,使他们安心工作。
对已经达到规定任职条件与要求的校长,也应以多种有效形式,继续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
实施《条件》是一项新的政策性很强的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先行试点,取得经验,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推开。
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试行)一、校长任职的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
热爱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关心爱护学生,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
热爱本职工作。
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
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试行)一、校长任职的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
热爱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关心爱护学生,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
热爱本职工作。
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团结同志,联系群众。
严于律己,顾全大局。
言行堪为师生的表率。
(二)乡(镇)完全小学以上的小学校长应有不低于中师毕业的文化程度,初级中学校长应有不低于大专毕业的文化程度,完全中学、高级中学校长应有不低于大学本科毕业的文化程度;中小学校长应分别具有中学一级、小学高级以上的教师职务;都应有从事相当年限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都应接受岗位培训,并获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二、校长的主要职责(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自觉抵制各种违反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倾向。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按教育规律办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二)认真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和干部政策,团结、依靠教职员工。
组织教师学习政治与钻研业务,使之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及教育教学能力,注意培养班主任、中青年教师和业务骨干,努力建设又红又专的教师队伍。
依靠党组织,积极做好教师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充分发扬民主,重视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注意发挥广大教师和职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全面主持学校工作1.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
把德育放在首位,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制定德育工作计划,建设德育工作骨干队伍,采取切实措施,坚持不懈地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
2.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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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
一、校长任职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
热爱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关心爱护学生,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
热爱本职工作。
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团结同志,联系群众。
严于律己,顾全大局。
言行堪为师生的表率。
(二)乡(镇)完全小学以上的小学校长应有不低于中师毕业的文化程度,初级中学校长应有不低于大专毕业的文化程度,完全中学、高级中学校长应有不低于大学本科毕业的文化程度;中小学校长应分别具有中学一级、小学高级以上的教师职务;都应有从事相当年限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都应接受岗位培训,并获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二、校长的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自觉抵制各种违反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倾向,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按教育规律办学,不断挺高教育质量。
(二)认真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和干部政策,团结、依靠教职员工。
组织教师学习政治与研究业务,使之不断提高政治思
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及教育教学能力,注意培养班主任、中青年教师相业务骨干,努力建设又红又专的教师队伍。
依靠党组织,积极做好教师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充分发扬民主,重视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注意发挥广大教师和职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全面主持学校工作
l.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
把德育放在首位,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制定德育工作计划,建设德育工作骨干队伍,采取切实措施,坚持不懈地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冶、品德教育。
2.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
坚持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主,按照国家规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开齐各门课程,不偏科。
遵循教学规律组织教学,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搞好教学常规管理。
深入教第一线,正确指导教师进行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3.领导和组织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工作及课外教育活动。
确保学校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工作及课外教育活动生动活泼、有成效地开展。
努力开展勤工俭学活动。
建好学生劳动教育及劳动技术教育基地。
4.领导和组织总务工作。
贯彻勤俭办学原则,坚持总务工作为教书育人和教职工服务的方向。
严格管理校产和财务。
搞好校园建设。
关心学生和教职工的生活,保护他们的健康。
逐步改善办学条件和群众福利。
5.配合党组织,支持和指导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充分发挥
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众组织在办学育人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四)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三、校长的岗位要求
(一)基本政治素养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改革开放,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
2.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能努力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指导学校工作;
3.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学生,尊重、团结、依靠教职工;
4.实事求是,勤奋学习,作风民主,联系群众,顾全大局,公证廉洁,艰苦奋斗,严于律己;
5.对待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
6.具有勇于进取及改革创新精神。
(二)岗位知识要求
1.政治理论、国情知识:具有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建设有中国特色有的社会主义基本理论知识。
具有中国近现代史和国情基本知识。
2.教育政策法规知识:在实践中领会、掌握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的基本精神与中小学教育法规的基本内容。
初步掌握与教育有关法规的基本知识。
3.学校管理知识:联系实际掌握学校管理的基本规律和打
法,以及与学校管理相关的基本知识、技术和手段。
4.教育学科知识:学习马克思主义关于教育的论述,了解社会主义教育的基本特点和规律,具有教育学科基本知识。
熟悉主要课程教学大纲及有关学科的教材教法,具有中国教育史常识,了解中小学教育发展与改革的动态。
5.其他相关知识:掌握与中小学教育有关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础知识,了解本地的历史、自然环境、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以及民族与宗教政策等。
(三)岗位能力要求
1.能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
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2.善于做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及开展品德教育。
能从实际出发,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具有听课、评课及指导教学、教研、课外活动等工作的能力。
具有指导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改进教学的能力。
4.善于发挥群众团体的作用。
能协调好学校内外各方面的关系,发挥社会、家长对搞好学校工作的积极作用。
5.能以育人为中心,研究学校教育的新情况、新问题,并从实际出发,开展教育教学实验活动,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6.有一定文字能力,能起草学校工作报告、计划、总结等,会讲普通话。
具有较少好的口头表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