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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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建设工程“琥珀杯”奖(市优工程)申报材料(完整)

合肥市建设工程“琥珀杯”奖(市优工程)申报材料(完整)

合肥市建设工程“琥珀杯”奖(市优工程) 申报材料工程名称:滨湖新区滨湖和园8#14#8#14#18#22#22#楼工程申报单位:安徽湖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报时间:二0一0年七月六日目录一、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情况的汇报材料……………二、节能设计及施工情况介绍……………三、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质量验收监督综合表、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四、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及监理合同复印件…………………五、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及施工合同复印件…………………六、工程相关照片…………………………………………………七、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第一部分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情况安徽湖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0一0年七月滨湖新区滨湖和园8#14#18#22#楼住宅楼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汇报材料一、工程概况(一)概述:滨湖新区滨湖和园8#14#18#22#住宅楼工程位于滨湖新区紫云路。

本工程由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兴建,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设计,合肥市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勘察,安徽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安徽湖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

工程建筑面积45514㎡,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地下一层、地上十八层。

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安全等级二级,耐火等级一级。

基础设计等级乙级。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丙类,抗震设防烈度7度,抗震等级二级。

地下室外墙面、底板及顶板防水等级一级,层面防水等级Ⅱ级。

砼强度等级见下表:墙体等级:+0.00以下砌体填充墙采用MU10承重空心砖,M5水泥砂浆砌筑。

+0.00以上填充墙为非承重粘土空心砖砌筑(容重≤10KN/M3,强度≥MU3.5),M5混合砂浆砌筑。

建筑尺寸及做法:本工程地下一屋、地上十八层。

地下一层设计为自行车库,层高2.70M;地上底层至十八层层高均为2.9M;机房顶层高为4.1米;基础为筏板基础。

建筑总高度53.55M,室内外高差0.45M,室内±0.000绝对标高为23.65M。

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琥珀杯评选办法

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琥珀杯评选办法

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促进建筑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依靠科技进步,争创精品工程,推动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特制定《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第二条“琥珀杯”奖是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市优质工程)。

“琥珀杯”奖的评选工作在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指导下,由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组织实施。

第三条凡承建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并已竣工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住宅小区),本地企业在外地承建的工程项目也可申报。

第四条“琥珀杯”奖工程由施工企业自愿申报,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对工程质量进行复查。

第五条“琥珀杯”奖每年评选一次,其获奖单位分为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

申报“黄山杯”奖的工程由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从获得“琥珀杯”奖的工程中择优推荐参选。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六条申报“琥珀杯”奖的工程,必须是达到下列规模要求的新建工程:一、建筑面积在10000m2以上的仓储工程;二、建筑面积在5000m2以上的工业厂房;三、建筑面积在5000m2以上的科研办公(商办)楼、教学楼宾馆等公共建筑;四、建筑面积在4000m2以上的单体住宅工程;五、建筑面积在1000m2以上的古建筑园林工程;六、建筑面积在30000m2以上的住宅小区或组团(含小区配套设施建设);七、未列出具体规模标准但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第七条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一、在原项目基础上进行扩建、改造的工程及使用国家或省、市明令淘汰的建材、构配件、设备、洁具和对环境有污染,或节能不符合现行标准要求的工程。

二、已申报参加过“琥珀杯”奖评选而未被评选上的工程。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八条申报“琥珀杯”奖的工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工程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或开工前,申报施工企业须向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和市(或县、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提交创“琥珀杯”奖计划和创优目标。

琥珀杯评选办法

琥珀杯评选办法

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促进建筑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依靠科技进步,争创精品工程,推动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特制定《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第二条“琥珀杯”奖是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市优质工程)。

“琥珀杯”奖的评选工作在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指导下,由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组织实施。

第三条凡承建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并已竣工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住宅小区),本地企业在外地承建的工程项目也可申报。

第四条“琥珀杯”奖工程由施工企业自愿申报,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对工程质量进行复查。

第五条“琥珀杯”奖每年评选一次,其获奖单位分为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

申报“黄山杯”奖的工程由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从获得“琥珀杯”奖的工程中择优推荐参选。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六条申报“琥珀杯”奖的工程,必须是达到下列规模要求的新建工程:一、建筑面积在10000m2以上的仓储工程;二、建筑面积在5000m2以上的工业厂房;三、建筑面积在5000m2以上的科研办公(商办)楼、教学楼宾馆等公共建筑;四、建筑面积在4000m2以上的单体住宅工程;五、建筑面积在1000m2以上的古建筑园林工程;六、建筑面积在30000m2以上的住宅小区或组团(含小区配套设施建设);七、未列出具体规模标准但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第七条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一、在原项目基础上进行扩建、改造的工程及使用国家或省、市明令淘汰的建材、构配件、设备、洁具和对环境有污染,或节能不符合现行标准要求的工程。

二、已申报参加过“琥珀杯”奖评选而未被评选上的工程。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八条申报“琥珀杯”奖的工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工程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或开工前,申报施工企业须向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和市(或县、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提交创“琥珀杯”奖计划和创优目标。

合肥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奖评选办法

合肥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奖评选办法

合肥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奖评选办法(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引导和鼓励施工单位增强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争创精品,向社会提供质量可靠、群众满意的优质结构工程,推动我市建筑工程结构质量水平的整体提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承建的,且主体结构已验收合格的建筑工程。

获奖单位为承建单位、主要参建的劳务企业。

第二章评选组织第三条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负责合肥市优质结构工程现场复查和评审工作.建筑工程协会质量安全工作部负责优质结构工程现场复查和评审的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负责受理合肥市行政区域内的创优项目申报,建立结构评优专家库,组织现场复查组对申报结构评优的项目进行现场复查和评审工作。

现场复查组由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由工作部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第四条协会委托市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所监督区域的申报优质结构工程的日常核查工作,并对申报优质结构的工程项目提出初步意见。

受委托的单位应秉承“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把关。

第三章申报受理范围第五条申报市优质结构工程评选的单位工程规模应达到下列要求:1、单位工程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

2、具有纪念意义,新型结构体系,设计新颖,技术先进的建筑工程.第四章申报条件和办法第六条申报“合肥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奖”的建筑工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申报工程应符合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办理了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报监、施工许可证等手续。

2、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向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质量安全工作部报送“合肥市优质结构工程创建计划”和申报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质量创优措施;该工程拟申报的劳务企业在总承包单位申请现场复查之前向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劳务分会报送《劳务分包企业优质结构申报表》.未列入创建计划目标的工程一律不得参评。

3、申报工程必须为委托监理的工程,并由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共同认可。

合肥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奖评选办法

合肥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奖评选办法

合肥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奖评选办法(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引导和鼓励施工单位增强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争创精品,向社会提供质量可靠、群众满意的优质结构工程,推动我市建筑工程结构质量水平的整体提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承建的,且主体结构已验收合格的建筑工程。

获奖单位为承建单位、主要参建的劳务企业、监理企业。

第二章评选组织第三条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负责合肥市优质结构工程现场复查和评审工作。

建筑工程协会质量安全工作部负责优质结构工程现场复查和评审的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负责受理合肥市行政区域内的创优项目申报,建立结构评优专家库,组织现场复查组对申报结构评优的项目进行现场复查和评审工作。

现场复查组由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由工作部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第四条协会委托市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所监督区域的申报优质结构工程的日常核查工作,并对申报优质结构的工程项目提出初步意见。

受委托的单位应秉承“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把关。

第三章申报受理范围第五条申报市优质结构工程评选的单位工程规模应达到下列要求:1、单位工程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

2、具有纪念意义,新型结构体系,设计新颖,技术先进的建筑工程。

第四章申报条件和办法第六条申报“合肥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奖”的建筑工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申报工程应符合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办理了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报监、施工许可证等手续。

2、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向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质量安全工作部报送“合肥市优质结构工程创建计划”和申报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质量创优措施;该工程拟申报的劳务企业、监理企业在总承包单位申请现场复查之前分别向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劳务分会、监理分会报送《劳务分包企业优质结构申报表》、《监理企业优质结构申报表》,未列入创建计划目标的工程一律不得参评。

琥珀杯封面

琥珀杯封面

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工程




工程名称:合肥市金华园2#厂房
申报单位(公章):安徽亚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申报日期: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日
合肥市“琥珀杯”工程奖
(单体工程)
申报表
工程名称:合肥市金华园2#厂房
申报单位(公章):安徽亚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报日期: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日
琥珀杯申报表
目录
一、合肥市“琥珀杯”工程申报表
二、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材料
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
四、监理单位资质证书
五、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七、施工许可证
八、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验收(综合)表
九、竣工验收备案表
十、工程使用单位用户评价表
十一、工程照片
十二、施工光盘
琥珀杯工程申报表
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材料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施工许可证
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验收综合表
竣工验收备案表
工程使用单位用户评价表
工程照片
施工光盘
监理单位资质证书。

合肥市建筑业协会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市优质工程)的通知

合肥市建筑业协会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市优质工程)的通知

合肥市建筑业协会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市优质工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建筑业协会•【公布日期】2007.11.18•【字号】合建协[2009]003号•【施行日期】2007.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合肥市建筑业协会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市优质工程)的通知(合建协[2009] 003号)各会员单位:为更好地宣贯《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鼓励我省建筑业企业加强科学管理,严格过程控制,推动科技进步,争创精品工程,打造“徽匠”品牌。

根据2007年007号文《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精神,我会组织开展2009年度评选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原则1.申报、推荐工作由市建筑业协会负责组织,按照合建协[2007]7号文《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无名额限制。

2.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掌握标准、优中选优,以保证申报的项目符合“琥珀杯”奖工程条件。

3.各单位在申报时应具有超前的质量意识、科技创新意识和节能、环保意识,申报的工程应具备鲜明的质量及技术特点,从申报源头上保证“琥珀杯”工程的品质。

4.申报的工程应有较高的工艺水平和突出的工艺特点,体现“徽匠”技艺和职业精神,反对对申报项目进行大面积修整及再次装饰。

今年的现场复查将对工程的施工工艺水平进一步加强检查。

二、评选时间安排1.申报时间:2009年05月20日至05月31日;2.形式审查:2009年06月 1日至06月15日;3.现场复查:2009年0 6月16日至06月30日;4.评审及公示:2009年07月10日之前。

三、注意事项1.推荐申报的工程应是2008年12月31日前竣工验收的工程。

非法人单位申报的工程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2009年度合肥市琥珀杯奖评审通过项目公示名单

2009年度合肥市琥珀杯奖评审通过项目公示名单
合肥皖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宏图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肥东新城区南环路与公园路交口
盛诗宪
27
城市华庭
广厦建设集团安徽分公司
安徽省建设监理公司
芜湖路347号
郭金钟
28
合肥宁辉电子系统有限公司生产研发楼
安徽国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合肥南巽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高新区机电产业园
李长文
29
安徽应流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一车间
安徽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合作化南路27号
李成民
10
安德大厦
瑶海建安公司
南巽监理
怀宁路与休宁路交口
周良宽
11
金色地带4#楼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合肥南巽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胜利路与琅琊山路交口东南角
许加良
12
安高·城市天地A2公寓楼
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望江西路99号
左登宏
13
新华·学府星座
安徽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安徽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中烟公司卷烟厂内
张国军
33
安徽华科智能技术生产楼
安徽省永安建筑有限公司
安徽省南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香樟大道与银杏路交口
肖昌杰
34
安徽农业大学教学实验楼
合肥建工集团
合肥工大监理公司
农业大学校内
洪传海
35
安高城市天地5号楼工程
中建四局有限公司
安徽省监理公司
合作化路与望江路交口
安徽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合肥工大监理公司
二环路与圣泉路交口
郑丁生
52
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2#学生公寓工程

安徽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琥珀杯评选办法修订

安徽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琥珀杯评选办法修订

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促进建筑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依靠科技进步,争创精品工程,推动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特制定《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第二条“琥珀杯”奖是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市优质工程)。

“琥珀杯”奖的评选工作在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指导下,由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组织实施。

第三条凡承建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并已竣工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住宅小区),本地企业在外地承建的工程项目也可申报。

第四条“琥珀杯”奖工程由施工企业自愿申报,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对工程质量进行复查。

第五条“琥珀杯”奖每年评选一次,其获奖单位分为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

申报“黄山杯”奖的工程由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从获得“琥珀杯”奖的工程中择优推荐参选。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六条申报“琥珀杯”奖的工程,必须是达到下列规模要求的新建工程:一、建筑面积在10000m2以上的仓储工程;二、建筑面积在5000m2以上的工业厂房;三、建筑面积在5000m2以上的科研办公(商办)楼、教学楼宾馆等公共建筑;四、建筑面积在4000m2以上的单体住宅工程;五、建筑面积在1000m2以上的古建筑园林工程;六、建筑面积在30000m2以上的住宅小区或组团(含小区配套设施建设);七、未列出具体规模标准但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第七条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一、在原项目基础上进行扩建、改造的工程及使用国家或省、市明令淘汰的建材、构配件、设备、洁具和对环境有污染,或节能不符合现行标准要求的工程。

二、已申报参加过“琥珀杯”奖评选而未被评选上的工程。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八条申报“琥珀杯”奖的工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工程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或开工前,申报施工企业须向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和市(或县、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提交创“琥珀杯”奖计划和创优目标。

合肥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奖评选办法

合肥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奖评选办法

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奖评选办法(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引导和鼓励施工单位增强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争创精品,向社会提供质量可靠、群众满意的优质结构工程,推动我市建筑工程结构质量水平的整体提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在我市行政区域承建的,且主体结构已验收合格的建筑工程。

获奖单位为承建单位、主要参建的劳务企业、监理企业。

第二章评选组织第三条市建筑工程协会负责市优质结构工程现场复查和评审工作。

建筑工程协会质量安全工作部负责优质结构工程现场复查和评审的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负责受理市行政区域的创优项目申报,建立结构评优专家库,组织现场复查组对申报结构评优的项目进行现场复查和评审工作。

现场复查组由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由工作部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第四条协会委托市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所监督区域的申报优质结构工程的日常核查工作,并对申报优质结构的工程项目提出初步意见。

受委托的单位应秉承“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把关。

第三章申报受理围第五条申报市优质结构工程评选的单位工程规模应达到下列要求:1、单位工程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

2、具有纪念意义,新型结构体系,设计新颖,技术先进的建筑工程。

第四章申报条件和办法第六条申报“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奖”的建筑工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申报工程应符合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办理了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报监、施工许可证等手续。

2、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向市建筑工程协会质量安全工作部报送“市优质结构工程创建计划”和申报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质量创优措施;该工程拟申报的劳务企业、监理企业在总承包单位申请现场复查之前分别向市建筑工程协会劳务分会、监理分会报送《劳务分包企业优质结构申报表》、《监理企业优质结构申报表》,未列入创建计划目标的工程一律不得参评。

3、申报工程必须为委托监理的工程,并由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共同认可。

琥珀杯资料

琥珀杯资料

第十条“琥珀杯”奖的申报材料:
一、“琥珀杯”奖申报表(各辖区范围内的工程应经其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审查同意);
二、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图像材料;
三、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专项审查意见书及合格证;
四、合肥市建筑业协会颁发的优质结构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五、监理单位资质证书、监理合同及监理评估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
六、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总承包合同、主要参建单位资质证书及施工分包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七、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验收(综合)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
八、能反映工程概况和施工过程中关键环节、部位质量(含节能设计、审图及施工质量)和新技术应用等情况的文字材料、原版彩照15张左右(多个单位工程组成的工程项目,每个单位工程不少于10张);
九、工程质量回访、维修情况的使用(业主或物业管理)单位近期反馈意见书(加盖公章原件)一份。

十、建设(业主)单位对监理单位的履责、服务质量情况的评价意见书(加盖公章原件)一份;
以上材料应整理装订成册(A4规格软封面)。

合肥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奖评选办法

合肥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奖评选办法

合肥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引导工程总承包单位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促进施工现场标准化建设,推动我市建筑工程结构质量水平的整体提高,向社会提供质量可靠、群众满意的优质结构工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主体结构已验收合格、且基础和结构施工阶段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检查验评得分均达85分及以上的建筑工程。

申报单位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及监理单位,且必须为协会会员单位。

第三条鼓励申报单位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积极采用BIM技术以及铝模、装配式建筑等绿色施工技术。

第二章评选组织第四条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负责合肥市优质结构工程现场检查和评审工作。

主要职责:受理合肥市行政区域内的创优项目申报;选派现场检查组(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对申报的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和评审。

第五条申报优质结构的工程项目应由市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出具同意申报的意见。

第三章申报受理范围第六条申报市优质结构工程应满足下列申报要求:一、建筑面积在5000㎡以上的单体房屋建筑工程;二、建筑面积在30000㎡以上的住宅小区或组团(含小区配套设施建设);三、建筑面积在1000㎡以上的单体古建筑园林工程;四、具有纪念意义,或结构设计新颖、技术先进的建筑工程。

第四章申报条件和办法第七条申报“合肥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奖”的建筑工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申报工程应取得施工许可证;二、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向协会报送《合肥市优质结构工程创建计划表》(附件1);三、申报工程应为委托监理的工程;四、申报工程应得到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单位共同认可;五、地基与基础分部和主体结构分部必须验收合格,协会应从专家库中抽取三名及以上相关专业专家进行不少于一次质量评估,并形成完整的评价报告;六、现场复查前,主体结构不得进行任何隐蔽施工;七、采取分段或分区优质结构现场复查的,分段或分区的主体结构工程必须全部完成。

申 报 琥 珀 杯 工 程 概 况

申 报 琥 珀 杯 工 程 概 况
申报琥珀杯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合肥市金华实业公司2#厂房
勘察单位名称
华东勘察基础工程总公司
设计单位名称
安徽省四方综合设计研究院
建设单位名称
合肥市金华实业公司
监理单位名称
安徽国合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地点
蜀山产业园内
工程类别
结构类型
基础类型
建筑面积(m2)
层数
预算造价(万元)
厂房
框架
独立基础
7300
三层
9

建筑屋面
5
4

建筑给排水
6
3

建筑电气
12
10

施工技术资料检查情况
观感质量验评结果
分部工程质量验评汇总
工程综合验评结果
施工技术资料完整

其6分部,
其中优良5分部,
优良率83 %。

分部工程质量验评汇总
工程综合验评结果
施工技术资料完整

其6分部,
其中优良5分部,
优良率83 %。

申报琥珀杯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合肥市金华实业公司1#厂房
勘察单位名称
华东勘察基础工程总公司
设计单位名称
安徽省四方综合设计研究院
建设单位名称
合肥市金华实业公司
监理单位名称
安徽国合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地点
蜀山产业园内
600
验收时间
2006.12.22
验收结论

验收单位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
工程质量验评情况
分部工程名称
验评分项工程数

合肥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评选办法 修订

合肥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评选办法 修订

合肥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引导和鼓励施工单位增强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争创精品,向社会提供质量可靠、群众满意的优质结构工程,推动我市建筑工程结构质量水平的整体提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承建的并且主体结构已完工的建筑工程。

获奖单位为承建单位、主要参建的劳务企业。

第二章评选组织第三条合肥市建筑业协会负责合肥市优质结构工程评审工作。

建筑业协会质量安全工作部负责优质结构工程评审的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负责受理市行政区域内的创优项目申报,建立结构评优专家库,组织评审组对申报结构评优项目进行评审。

评审组由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由工作部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第四条协会委托市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所监督区域的申报优质结构工程的日常核查工作,并对申报优质结构的工程项目提出初步意见。

受委托的单位应秉承“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把关。

第三章申报受理范围第五条申报市优质结构工程评选的单位工程规模应达到下列要求:1、单位工程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

2、具有纪念意义,新型结构体系,设计新颖,技术先进的建筑工程。

第四章申报条件和办法第六条申报“合肥市优质结构奖”的建筑工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申报工程应符合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办理了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证等手续。

2、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向申报受理部门报送“合肥市优质结构工程目标计划表”和申报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质量创优措施。

未列入创建计划目标的工程一律不得参评。

3、申报工程必须为委托监理的工程,并由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共同认可。

4、地基基础分部和主体分部工程必须一次验收合格。

5、主体结构工程必须全部完成,水电安装暗敷管道、箱盒应预埋结束。

在市优质结构工程现场评审前,未经许可不得进行任何装饰;钢结构工程不得进行防火喷涂及墙板、屋面板的安装。

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琥珀杯评选办法修订

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琥珀杯评选办法修订

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促进建筑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依靠科技进步,争创精品工程,推动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特制定《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第二条“琥珀杯”奖是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市优质工程)。

“琥珀杯”奖的评选工作在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指导下,由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组织实施。

第三条凡承建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并已竣工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住宅小区),本地企业在外地承建的工程项目也可申报。

第四条“琥珀杯”奖工程由施工企业自愿申报,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对工程质量进行复查。

第五条“琥珀杯”奖每年评选一次,其获奖单位分为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

申报“黄山杯”奖的工程由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从获得“琥珀杯”奖的工程中择优推荐参选。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六条申报“琥珀杯”奖的工程,必须是达到下列规模要求的新建工程:一、建筑面积在10000m2以上的仓储工程;二、建筑面积在5000m2以上的工业厂房;三、建筑面积在5000m2以上的科研办公(商办)楼、教学楼宾馆等公共建筑;四、建筑面积在4000m2以上的单体住宅工程;五、建筑面积在1000m2以上的古建筑园林工程;六、建筑面积在30000m2以上的住宅小区或组团(含小区配套设施建设);七、未列出具体规模标准但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第七条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一、在原项目基础上进行扩建、改造的工程及使用国家或省、市明令淘汰的建材、构配件、设备、洁具和对环境有污染,或节能不符合现行标准要求的工程。

二、已申报参加过“琥珀杯”奖评选而未被评选上的工程。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八条申报“琥珀杯”奖的工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工程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或开工前,申报施工企业须向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和市(或县、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提交创“琥珀杯”奖计划和创优目标。

琥珀新天地10#楼琥珀杯立项计划

琥珀新天地10#楼琥珀杯立项计划

(单位工程)创“琥珀杯”奖计划工程施工中拟采取的主要技术质量管理措施一、技术质量措施1、墙面防渗措施1.1、墙面渗水的主要原因是孔洞修补不密实,砖外墙抹灰空鼓开裂等原因形成。

在修补外墙面孔洞时,先将孔洞周边松动材料清除且清理干净,撒水湿润,在洞口四周刷掺有建筑用胶的素水泥浆,再进行补洞,补洞时使用微膨胀水泥拌制细石砼分次封堵。

1.2、因外墙粉刷不规范,粉刷层压窗边,使窗框内积水无法排出,沿粉刷层渗入多孔砖,从而渗入内墙,造成墙面渗水。

针对该情况,将严格按规范做好窗台泛水尺寸,保证粉刷层不堵塞窗框泄水孔。

2、防止地面空鼓、开裂措施为防止水泥砂浆地面、地板砖等整体楼地面空鼓,我们在施工中采用最佳水灰比,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控制砂石的含泥量,施工面层前对基层进行处理,浇水湿润,刷素水泥浆与铺设面层紧密配合,做到随刷随铺,严格控制每层抹灰厚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工艺;完工后做好洒水养护工作,防止因水份收缩过快产生开裂、空鼓。

3、管道及卫生间防渗施工3.1、管根、墙根渗漏,主要原因是未按规范要求做防水,管道和墩台做法的不规范。

防治措施是:卫生间四周墙体下脚必须做混凝土防水层,防水层高度不得小于150mm,管根处、大便槽泄水处、地漏处的防水要认真施工,堵洞必须用掺有膨胀剂的水泥砂浆分层施工并振捣密实,作出规范的墩台,暖气管道过楼处要加设套管。

3.2、卫生间、开水间倒返水,主要原因是未按弹出的水平线认真找坡,地漏处太高造成周围积水。

防治措施是:以室内标高线为基准,根据地漏高度找出泛水坡度,施工完毕后逐个进行泼水实验,做到排水通畅,地面无积水。

4、铝合金窗防渗施工4.1、铝合金窗渗水,主要原因是安装时窗四周密封性差,防治措施是在窗框与墙体之间缝隙采用橡胶棒条填塞密实,并在窗框四周内外接缝再用防水硅胶严密,防止渗水。

4.2、窗台渗水主要原因是因为细部做法不规范,外窗台做面倒坡或外高内底。

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在施工中严格操作规定,控制好窗台的内外标高和坡度。

合肥市建设工程琥珀杯奖

合肥市建设工程琥珀杯奖

合肥市建设工程“琥珀杯”奖(市优质工程)申报表工程名称:申报单位(公章):申报日期:年月日填表说明1、本表由承建单位填写。

要求内容真实、准确、文字清楚2、填写的工程名称必须与立项批文的工程名称一致。

如有更改,应说明并需有关单位的证明文件。

3、单位名称必须与相应的承包合同中的单位名称(公章)一致。

如有更名,要有相应的批准文件。

4、单位简介主要填写单位的基本情况及主要业绩。

5、工程类别一栏,按(1)公共建筑工程类,(2)住宅工程类分类填写。

6、申报说明按“琥珀杯”奖的申报条件逐项加以说明。

7、工程质量情况一览表中,质量验收结论以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

如所申报工程是一个单位工程,应填写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结论;如所申报工程含多个单位工程,则需填写每个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结论,表格不够可另加附页。

8、工程质量情况简介主要填写施工的特点、难点,主要施工方法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情况,以及保证工程质量所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效果。

9、经济效益是指施工企业合理组织施工,在缩短工期、节省劳力、节约材料、降低成本和保证质量等方面取得的综合效益。

10、使用单位、主管单位等意见,应含有工程质量水平及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内容。

承建单位简况申报参建单位及监理单位简况申报说明申报工程概况项目经理概况项目经理所在单位(公章):工程质量情况一览表注:单位、分部及分项工程分别包括子单位、子分部及子分项;由多个单位工程构成的项目,第2、3列分别填单位、分部工程情况:申报项目为一个单位工程时,填括号中的内容。

工程质量情况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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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
(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促进建筑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争创精品工程,推动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特制定《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第二条“琥珀杯”奖是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市优质工程),由合肥市建筑业协会颁发。

第三条“琥珀杯”奖评选办法适用于我国建筑施工单位(开发单位)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承建(开发)的并已竣工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住宅小区),本地企业在外地承建的工程项目也可申报。

获奖单位为主要承建(开发)单位。

第四条“琥珀杯”奖的单体工程的评选由施工企业自愿申报,合肥市建筑业协会组织专家复查。

第五条“琥珀杯”奖每年评选一次,凡符合条件的工程均可申报。

申报“黄山杯”奖的工程从获得“琥珀杯”奖工程中择优确定。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六条申报“琥珀杯”奖的工程,必须是达到下列规模标准要求的新建工程:
一、建筑面积在10000m2以上的仓储工程;
二、建筑面积在5000m2以上的工业厂房;
三、建筑面积在4000m2以上的办公楼、宾馆、商办楼等公共建筑;
四、建筑面积在3000m2以上的单体住宅工程;
五、建筑面积在1000m2以上的古建筑园林工程;
六、建筑面积在20000m2以上的住宅小区或组团(含小区配套设施建设);
七、未列出具体规模标准的造价在800万元以上的工程;
第七条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在原项目基础上进行扩建、改造的工程;
二、已参加过“琥珀杯”奖评选而未被评选上的工程。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八条申报“琥珀杯”奖的工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工程设计合理、先进,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

同时要体现出采用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科技含量高以及环保、节能的特点。

二、工程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施工技术规范及技术标准,严格按照企业质量体系文件有效运行,并为本市同类工程先进水平;
三、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按规定领取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四、按规定办理了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并经半年以上使用检验,工程未改变原设计用途,未发生质量问题或质量缺陷而引起的用户投诉现象,未发生住户装修破坏结构现象;
五、住宅小区或组团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所有建设项目都按照批准的小区规划和设计要求全部建成,满足使用功能;
(二)小区或组团的住宅建筑和配套设施的工程质量必须全部合格;
六、一个工程只能由一个主要承建单位申报“琥珀杯”奖。

参建单位应当列入申报表内,并附参建项目质量评定情况,加盖企业公章。

七、受到行政处罚或有不良记录行为的,其主要承建单位和参建单位二年内不得申报“琥珀杯”奖。

八、工程开工前,申报单位须向合肥市建筑业协会提交创“琥珀杯”奖计划,工程质量评价机构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对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进行评价。

未提交创“琥珀杯”奖计划的工程不得参与评审。

第四章申报程序
第九条“琥珀杯”奖申报程序:
对符合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的工程,由施工企业(开发单位)填写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申报表,向市建筑业协会申报。

第十条“琥珀杯”奖的申报材料:
一、“琥珀杯”奖申报表;
二、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材料;
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合格证;
四、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及监理合同复印件;
五、总承包合同复印件、主要参建单位的分包合同复印件;
六、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工程质量监督验收(综合)表、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

七、能反映工程概况和施工过程中关键环节、部位质量情况的彩照15张左右。

以上材料应整理成册(A4规格软封面),装订整齐,申报表一式二份,申报资料一份。

第五章工程复查
第十一条为了保证参选工程的质量水平,市建筑业协会组织工程复查小组进行复查,复查小组由5名以上熟悉工程质量的不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第十二条工程复查程序:
一、听取工程施工单位(开发单位)情况介绍,主要介绍工程概况、工程特点、难点,施工技术及保证质量的措施,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评定结果;
二、查阅全部工程质量技术管理资料和质量体系运行资料(按规定应该是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
三、实地查验工程质量情况,凡是复查小组要求查看的内容和部位都必须予以满足,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拒绝;
四、听取使用单位对工程质量的意见;
五、由复查小组形成复查报告上报建筑业协会。

工程复查必须一次通过,不允许进行二次复查。

第六章工程评审
第十三条由合肥市建筑业协会组织有关专家编制“琥珀杯”奖评价标准,作为评选依据。

也可使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
(GB/T50375-2006)。

“琥珀杯”奖由建筑业协会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评审委员会由取得高级技术职称、熟悉工程质量技术,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9名以上成员(单位)组成。

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及委员若干人。

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市建筑业协会从专家库抽取。

第十四条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及工程复查报告进行审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获奖工程,并报市建委确认。

第七章奖励
第十五条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和市建筑业协会组织召开颁奖大会,对荣获“琥珀杯”奖的单位及项目经理授予奖杯、奖状和证书,并进行表彰。

获奖工程建设单位应按照工程造价给予一定比例的经济奖励。

第十六条市建筑业协会负责把“琥珀杯”奖获奖工程资料编撰归档,并组织宣传。

第八章纪律
第十七条申报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请客送礼。

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直至撤销申报和获奖资格。

第十八条复查和评审人员要坚持认真、公正、科学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

对违反纪律者,取消其参加工程复查或评审资格。

第九章附则
第十九条对已获得“琥珀杯”奖的工程,若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或隐患,报经市建委批准,取消其“琥珀杯”奖称号。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市建筑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原《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评选办法(试行)》(合建管[2001]10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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