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挖钻孔灌注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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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挖钻孔灌注桩基础工程
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正安家园”西区
工程地点:靖边县文化路以南16米,教堂巷以西141米发包方:陕西正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方:
日期:年月日
甲方:陕西正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靖边县“正安家园”西区2#楼工程中旋挖机钻孔灌注桩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特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正安家园”西区
二、工程地点:靖边县文化路以南16米、教堂巷以西141米
三、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等级:合格,工程质量必须满足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现行设计规范、《建筑桩基础技术规范》(JGJ94-2008)和地方规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要求。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图、工程设计变更、施工工艺及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桩的垂直度、桩位轴线偏差在规范范围内;沉渣厚度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在桩芯砼浇筑前必须有甲方人员和监理共同参加检查沉渣厚度,确保沉渣厚度符合规范要求;确保桩芯砼的密实度、连续性、浇筑顶标高;确保桩的动测、超声波检测合格等。(注:若因混凝土标号灌注有误所造成桩芯砼的密度不符合要求,因钻孔施工造成塌孔夹渣和孔洞,质量不合格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因乙方施工操作断桩和其它质量达不到要求,造成返工及加桩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4、钻孔深度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深度进行施工,如未按甲方要求深度进行施工,造成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必须进行返工处理,并且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若甲方发现乙方已明显不能按照计划工期按期完成,甲方将组织相关人员、机械设备、耗材进场施工,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认定并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6、乙方为了保证能够满足合同工期要求,必须保证贰台旋挖机进场并保持正常运转,必须保证 20 名以上操作熟悉工人进场。
7、如非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工 10 天内,经甲方签字认可后,工期方可顺延,但甲方不承担一切损失。(注:非乙方原因导致停工且超过 10 天以上,甲方负责补偿乙方每天人工费及机械费1000元)。
四、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为“正安家园”2#楼桩基工程旋挖钻机灌注桩所有施工流程(包括试桩、锚桩、工程桩):桩位测量放样定位、旋挖成孔、桩孔防护、钢护筒定位、沉渣清理、清孔,塌孔处理(如因地质原因塌孔,由甲、乙双方及监理单位组织设计单位共同商议解决),灌注桩钢筋笼制作安装、混凝土浇筑、试件制作养护送检及检测报告、破桩头、桩间土清运、桩基施工管理资料、桩基施工技术资料及检验批整理成册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施工现场的临时水电安装和临时设施的设置,旋挖钻孔灌注桩安全文明施工与设施等(甲方指定施工用电接线变压器位置,但施工所产生电费由乙方承担缴纳)。
2、甲方提供:钢材、商品砼到施工场地,施工用水及提供乙方员工住宿。
乙方提供:机具、工具(如:旋挖机、吊车、挖掘机、钢筋断钢机、钢筋弯曲机、电焊机)、材料(如:柴油、电焊条、扎丝、电线、电箱等)人员配备等。
五、工程造价、付款方式、工期:
1、承包桩基工程量造价:孔径=0.6m按综合单价(不含税) 93 元/m进行结算,(结算长度按有效长度计算,直径按照设计图纸理论直接进行计算)。本单价不区分土质和岩层(包括钻孔、清孔、钢筋笼制作与安装,桩芯砼浇筑、等)。
2、工程量:“正安家园”西区2#楼桩基工程设计图纸内桩基数量。
3、该单价包括所有劳务费、机械费、耗材除甲方提供的材料以外的材料费、进出场费、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等费用。
4、工期:工期 20 日历天(以进场钻孔浇筑第一根桩混泥土开始计算工期)。
5、付款方式:乙方施工完所有桩基并破桩清运完桩间土交出图纸设计桩基标高,甲方给乙方支付桩基工程款总价的30%;桩基础工程检测完后,甲方给乙方支付到桩基工程款总价的65%;剩余35%于2017年6月30日付清。
六、安全管理:
1、安全生产目标:本工程乙方必须确保安全生产,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
2、乙方人员进场时,必须向甲方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交甲方备案待查;如不能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严禁进入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提供操作复印证件,并交甲方备案待查,在退场时退还乙方。
3、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严禁乙方人员使用、操作非本工种的机械、电器设备、设施。施工中不按上述规定执行而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4、在施工现场或生活区内,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
5、严禁酒后上岗。
6、乙方不得进场使用18周岁以下的童工和55周岁以上的人员,不得进场使用带病、特别是带传染病役的人员,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进行清退并处罚乙方,若因此发生的死亡和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操作、使用各种配电设备、机械设备、设施,在作业和操作、使用之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合格后才允许操作、使用、作业。在作业和操作、使用中发现或出现安全隐患、故障、事故苗头,乙方应及时停止作业或操作、使用。否则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8、在施工和进入现场,乙方所以人员必须使用个人劳防用品,严禁没有正确使用劳防用品而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或操作、作业。非上班时间内或非作业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内嬉闹、睡觉、休息、乱蹿。因违反上诉规定而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9、乙方所需要的安全帽、号衣、手套、工作鞋雨衣、口罩(指普通、防火、防毒)等任何个人劳防用品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购买使用,乙方若不按相关要求实施造成后果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七、环境保护:
1、乙方必须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2、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施工噪音控制”、“污水排放”、“固体废弃物管理”、“化学品搬运”、“储运和使用”、“防止粉尘污染”等规定。
3、泥浆排放必须排放至泥浆池。严禁施工现场泥浆横流(出现一次罚款2000元);严禁泥浆排放至河道内、水库内(出现一次罚款5000元);废弃泥浆处理必须排至甲方要求的制定位置。
八、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做好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乙方旋挖施工土石渣,自行负责装运,确保乙方施工现场平整;甲方提供一级配电箱。二级、三级配电箱、线缆及接管等由乙方自备,施工用水电的布置、配置、安装和夜间施工照明设施由乙方负责。
(2)负责提供施工图电子版、地质勘查报告,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3)负责只提供钢材、商品砼。
(4)甲方指定施工用电、用水位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按照靖边县质量安全站要求将桩基工程管理资料、技术资料、检验批及验收资料整理成册。成册资料(一式四份)入档由甲方负责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