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_1、道路施工交通导改组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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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16号线二期工程土建施工28合同段北安河车辆段东北侧出入口工程

交通导改方案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

2017年3月

交通导改方案

一、工程概况

地铁十六号线是一条贯穿城市西部地区的南北向轨道交通线路,北起西六环外北安河,南至五环路宛平城,全线长约49.83公里,设车站29座。线路途径海淀、西城和丰台共三个行政区。在海淀区设北安河设北安河车辆段,丰台区设榆树庄停车场。地铁16号线工程线二期工程北段起自海淀山后北安河,止于西苑交通枢纽,线路长19.7公里,设车站10座,计划于2016年12月28日通车试运营。

北安河车辆段位于地铁16号线工程北端起点,北清路南侧,规划西路东侧,东至规划军温路、西六环路,西至规划西路(现状北安河路),南至北安河车辆段南街(规划一路)以北,总用地面积约为31.55公顷。

二、现况交通

根据北安河车辆段设计方案,车辆段办公区位于地块东侧,北安河车辆段拟在北清路南侧开设北安河车辆段东北出入口,开口中线距规划军温路中线44米,开口道路宽度9米,开口用途为地铁车辆运输及大件物资运输、日常办公车辆及消防车辆出入使用。

北清路现况南侧半幅路面宽度为12米,现况南侧机非隔离带宽9米。根据《地铁16号线北安河车辆段及综合利用周边道路规划方案》,本次设计按照北清路远期规划条件,将南侧机非隔离带由现况9米铲至7.5米,并在车辆段出入口位置进行拓宽渠化。经与交管部门相关单位研究,加设缓冲减速带。车辆段东北出入口总宽15米,西侧人行道4米,道路宽9米,东侧人行道宽2米,东侧人行道远期与军温路相接。

交通流量调查表

三、施工进度安排

具备开工条件后,我单位将立即着手修建导行路,导行路通车后在进行施工场地临时围护措施。

四、交通疏解原则:

1、不中断道路交通,确保交通顺畅;

2、交通疏解要合理、有序、安全,标志明显,方便交通;

3、施工现场配备专业交通协管员维护施工现场外的交通协管。

五、交通导改方案

1、北安河车辆段东北侧出入口工程需临时占用北清路最外侧车道、北清路辅路及绿地(由西向向),道路长度170m。北清路外侧道路宽4m,辅路宽5.5m,绿地宽7.5m,此区域用于用于北侧出入口道路施工。

2、具体导行方案如下:

开工后,将北安河车辆段东北出入口封闭,车辆统一由西南出入口进出。

占用盲道措施:在不中断道路交通,确保交通顺畅的原则下。导行路方案在征得车站周边居民及单位同意的条件下,具备开工条件后,将辅路机动车在上一路口处导入北清路主路,在路口处贴告示,提示机动车转入主路,并安排专人看守、指挥。

在施工区域西侧绿地处修建一条临时联通道路,连接北清路辅路与北清路

主路,将现况人行步道及盲道导入一条机动车道,在机动车道南侧划分出1m 宽的盲道导行区,盲道导行区外侧采用护栏与非机动车道分隔开,盲道导行区以外行人与非机动车混行,辅路三机动车道减少一条。

3、临时导行路修建方案:

施工期间采用临时围护措施,用水码、路锥、警戒线、导行标志牌、防撞桶等交通设施,设置施工预警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施工区域、下游过渡区,确保非机动车与人行正常安全通行。于北安河车辆段大门、北安河地铁站门口及附近路口贴导行说明。材料和机械不堆放在施工场地外,施工完成后将导行路区域恢复原样。

详见附图: 地铁16号线二期工程土建施工28合同段北安河车辆段东北侧出

入口工程施工现场交通组织示意图

六、交通导行维护措施

1、交通导行方案制定严格按照为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中华人民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作业交通安全标志》(GB-1999)及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的相关规定进行。

2、交通导行方案必须经交通管理部门审批合格后方可实施,方案确定后如需变更必须经过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改变。

3、交通导行方案实施过程中务必由交通管理部门进行配合,不得擅自实施。

4、方案确定后,施工前组织施工人员学习方案容,贯彻方案精神,对路口看护人员、设施码放人员、各导行路段负责人、预备人员、各路段联络员进行专业培训,并进行预演练,熟悉施工过程,掌握操作要点,明确应急措施。

5、为路口看护人员、设施码放人员、各导行路段负责人、预备人员、各路段联络员配备通讯设备,下发施工人员通讯录,确保联络畅通。

6、方案实施过程中,各口负责人在现场必须携带施工方案和安全交底进行操作。

7、设施码放过程中,安排专人对设施进行有效固定,防止设施倒、跑,并在施工过程中巡查维护。

七、施工围挡占路应对措施

1、工程实施前,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介绍、汇报工程概况、施工方案、总平面布置及工程材料、碴土数量和运输计划及拟通过道路等情况,通过相关部门的指导意见,改进、完善交通运输方案,制定实施细则。

2、施工场地采用全封闭砖砌围挡进行施工作业,工地出入口位置经交通部门审批同意后确定,主要出入口设置交通指令标志和示警灯,夜晚出土点的进出口设置红色警示灯,并派专人现场指挥、调度进出车辆。施工出入路段设置10km/h限速标志、道路变窄和施工警告标志,保证车辆和行人安全。

3、为减少对交通的影响,由于施工过程中,道路较为狭窄,进入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应避开交通高峰期。大量材料进入施工场地及余土外运应安排在夜间进行。

4、施工期间,进出工地的车辆和人员严格遵守市交通法规,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命令和管理。

5、接受交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影响交通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6、施工期间积极同交通部门取得联系,听取建议,制定合理的交通规划方案。施工完成后尽快按要求恢复路面上交通及设施。

7、制定合理的交通导改方案,严格执行占一还一原则,保证道路畅通。

八、交通疏解安全措施

1、交通安全设施及标志设置

交通安全设施及标志一律符合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和中华人民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作业交通安全标志》(GA182-1998)。

(1)在道路施工一侧,距离上游过渡区起点1000m处设置施工区标志“前方道路施工1Km”和禁令标志“限制速度40Km”,提醒社会车辆注意。

(2)距离上游过渡区起点300m处设置施工区标志“前方道路施工300m”。

(3)上有过渡区起点依次设置施工标志“车辆慢行”,禁令标志“限制速度40Km”,夜间施工需安装施工警告灯。

(4)起点处和施工出入口各设置一名交通疏导员,进行交通协调。

(5)施工路段起点设置施工区标志“道路施工”。

(6)终止区末端设置警告标志“解除限制速度40Km”。

(7)施工区域用硬质围挡板与外界隔绝,围挡上沿挂红色串灯,以保证夜间行车安全。

(8)在围挡明显位置设置施工公示牌,包括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施工工期,联系人及联系等信息。

2、交通疏导组织协调保证措施

(1)交通导流方案须经业主和相关部门审批后,在施工前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技术方案交底,并根据批准的方案进行施工准备;

(2)进行交通导流时所有人员均配戴安全帽,身穿反光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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