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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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简述“意思自治”原则在确定合同准据法方面的重要地位。

参考答案:

意思自治原则是由法国的杜摩兰最早提出来的,现已成为世界各国在处理涉外合同准据法方面一致接受的原则,是当代国际社会确定合同准据法的首要的最普遍的原则。适用这一原则确定涉外合同的准据法,至少有两个方面的好处:(1)有利于当事人预先知道行为的后果和有利于维护合同关系的稳定性,在商业领域里,这是当事人特别期待的。

(2)由于当事人在合同缔结时便约定了一旦发生争议时应适用的法律,有利于争议迅速得到解决。

58.对于国际合同当事人的缔约能力应适用的法律,在国际私法上有哪几种主要学说?

参考答案:

对于当事人缔结合同的能力应适用的法律,主要有以下几种不同主张:(1)适用当事人属人法或行为地法。如有主张只适用当事人属人法的,有主张只适用合同行为地法的。但目前多主张在属人法和行为地法之间为选择的适用,即只要依其中任一法律,行为人有缔结合同的能力,便应认为其有行为能力。法国的李查蒂案中确立了这一原则。

(2)适用合同准据法。采取这种主张,主要认为不应当把合同当事人的缔约能力与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分割开来置于不同法律控制之下,而应扩大合同准据法的适用范围。反对此说的则认为,合同的准据法既然首先应是当事人自己选择的法律,如在缔约能力上适用合同准据法,会助长规避本应服从的法律的现象发生。

59.对于合同形式的法律适用,目前有哪几种主要实践?

参考答案:大陆法和普通法都主张把合同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加以区分,并且在过去认为,根据“场所支配行为”的原则,凡合同形式遵守了行为地法的要求便足够了。但是,由于国际经济贸易活动的地域范围越来越大,而交通通讯工具又十分便捷,隔地缔结合同和缔约地纯属偶然等情况大量增加,因而现代法已多不再主张合同形式必须适用行为地法,而是主张合同或符合缔约地法,或符合合同准据法对形式的要求,均应认为有效。但对不动产的合同形式,多主张必须符合不动产所在地法对形式的要求才属有效。

60.各国普遍对意思自治原则有哪些限制?

参考答案:

尽管有理论主张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不受限制的,但大多数国家的理论与实践均主张加以适当限制,如:

(1)意思自治要受本应支配合同的法律中的强行法限制。

(2)当事人的协议选择必须“善意”、“合法”。

(3)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律必须有合理的根据。

61.我国适用国际惯例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参考答案: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42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中没有相应规定的,还可以适用国际惯例。在最高人民法院的解答中称,“在应适用我国法律的情况下,如果我国法律对于合同当事人争议的问题,未作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明显可见,它仅是指起实体规范作用的国际惯例;依上述解答,对于我国人民法院而言,在援用国际惯例作为处理合同争议的法律根据时,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第一,根据我国国际私法的规定,某个涉外合同应适用中国法律作准据法;第二,中国法律和中国缔结或加入的国际条约都没有解决有关合同争议的相应规定;第三,这种国际惯例适用,不得损害我国社会的公共利益。

62.当采用意思自治作为合同准据法的冲突规则时,当事人没有选择法律时的补救方法有哪些?我国是怎

样规定的?

参考答案:

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应适用的法律未能达成协议,或虽有选择,但因不符合法律的要求而不被法院所承认等情况,仍时有发生。其处理办法大致有以下几种:(1)在法律中明确规定改为适用依一种客观连结因素指定的法律,如日本法的规定。

按合同的不同性质和种类,分别规定适用依不同客观连结因素指定的法律,如南斯拉夫法律冲突法的规定。

(2)规定应按最密切联系原则,由法律或法院确定应适用的法律。如中国和美国的作法。

(3)要求法院根据合同的各种情况推定当事人当时考虑到这个问题时可能选择的法律。这种作法主要为英国所采用,但现在遭致许多学者的反对。

在当前,越来越多的实践均主张采用第二种和第三种方法。这两种方法尽管从表面上看似有不同。但实际上都是把当事人意思自治作为确定准据法的首要原则,而以最密切联系作为它的补充原则。我国《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第145条规定,当事人未选择法律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63.简述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的几种理论和实践。

参考答案:

(1)侵权行为地法说。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一原则在过去几乎为各国所普遍采用。其理由,一是因为侵权行为一旦发生,受害者便当然取得一种获得赔偿的权利,这种权利应在任何国家均受到保护(既所谓既得权说);一是认为侵害发生地因此种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最大。

(2)法院地法说。侵权行为适用法院地法,主要理由是认为,侵权行为与刑事犯罪行为类似,从而依据刑事法律的属地原则也应适用法院地法。

(3)在特定情况下重叠适用侵权行为地法与法院地法或行为人的属人法。

英国主张重叠适用法院地法与行为地法,德国主张重叠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和行为人属人法。

64.我国法律对于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是什么?

参考答案:

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一般应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这是我国处理涉外侵权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一般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指出,侵权行为地的法律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法律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如果二者不一致时,人民法院可以选择适用,但未规定依何标准选择。

(2)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个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或者住所地法。这是我国确定涉外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补充原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这是我国处理涉外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特殊原则。但这一规定有不尽合理之处。

65.关于侵权行为地确定的三个观点分别是什么?

参考答案:

形成了三种不同观点:

(1)主张以加害行为地为侵权行为地;

(2)主张以损害发生地为侵权行为地;

(3)主张凡与侵权事实发生有关的地方包括行为发生地或损害发生地均可作为侵权行为地,可以允许受害人自由选择其中任一地为侵权行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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