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备案卫检需要进行的检测项目
化妆品的检验
化妆品的检验1 化妆品的检验规则1.1.基本术语(1)常规检验项目。
指每批产品必检的项目,包括理化指标、感官指标、卫生指标中 细菌总数、重量指标和外观要求。
(2)非常规检验项目。
指非逐批检验的项目,如卫生指标中除细菌总数以外的其它项目。
(3)适当处理。
指不破坏销售包装,从整批化妆品中剔除个别不合格品的挑拣过程。
(4)样本。
指每批抽样量的全体。
(5)单位产品。
指单件化妆品,以瓶、支、袋、盒为计件单位。
1.2.检验分类(1)交收检验产品出厂前由生产厂的检验部门按产品标准逐批进行检验,符合标准方可出厂,每批出厂产品都应附有合格证。
收货方可以交货批为批量,按标准规定进行检验。
交收检验项目为常规检验项目。
(2)型式检验一般情况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1)当原料、工艺、配方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2)产品长期停产后(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3)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4)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型式检验的项目包括常规检验项目和非常规检验项目。
1.3.抽样工艺条件、品种、生产日期相同的产品为一批。
收货方也可按一次交货产品为一批。
(1)交收检验抽样包装外观检验项目的抽样按GB/T 2828.1-2003的二次抽样方案抽样。
其中不合格(缺陷)分类分类检查水平(IL)、合格质量水平(AQL)见表1-1规定。
表1-1 检验水平不合格(缺陷)分类 检查水平(IL) 合格质量水平(AQL)B类 (重)不合格 II 2.5C类 (轻)不合格 II 10.0属破坏性试验的项目按GB/T 2828.1-2003二次抽样方案抽样,其中IL=S-3,AQL=4.0。
包装外观检验项目的内容见表1-2规定。
表1-2 外观检验项目检验项目 B类不合格 C类不合格瓶 冷爆、破碎、泄漏、滑牙松脱、(毛口)毛刺除B类不合格外的外观缺陷盖 破碎、裂纹、爆裂、漏放内盖 袋 封口开口、漏液、穿孔盒 毛口、开启松紧不宜、镜面和内容物与盒粘结脱落、严重瘪听软管 封口开口、漏液、滑牙、破碎喷雾罐 喷头不畅、凸听锭管 松紧不当、旋出推出不灵活化妆笔 笔杆开胶①、漆膜开裂①、笔套配合不当标志不清晰、表面不光洁外盒 错装、漏装除B类不合格外的外观缺陷商标、说明书、 盒头(贴)、合格证字迹模糊、漏贴、倒贴、错贴注意: ①该项目为破坏性试验。
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项目要求
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项目要求
一、质量和安全性要求
1.原材料安全性要求:化妆品所使用的原材料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不得含有禁用或限用物质,如重金属、激素等。
2.生产过程控制要求:化妆品生产过程中应遵循标准操作规程,确保
生产环境卫生、原材料和成品的安全性。
3.产品质量要求:化妆品产品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相关指标,如
安全性、稳定性、功能性等。
1.安全性评价:对化妆品所含的成分进行安全性评估,包括物理化学
性质、毒理学和致敏性等方面的评估。
2.稳定性检验:对化妆品的质量稳定性进行检验,包括在不同的温度、湿度等条件下的性能变化。
3.微生物检验:对化妆品进行微生物检验,确认产品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同时检验产品的防腐能力。
4.功效验证:对声称具有特殊功效的化妆品进行功效验证,确认其所
声称的功效是否真实可靠。
5.申报材料核查:对化妆品注册和备案的申报材料进行核查,确保材
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此外,化妆品注册和备案还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化妆
品标识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
总之,化妆品注册和备案的要求涵盖了化妆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要求以及相关的检验项目。
只有通过合格的检验和备案,化妆品才能上市销售,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安全。
化妆品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生产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同时,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化妆品注册和备案的监督检查,确保化妆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化妆品申报时毒理检验的审查要点及评价(2)皮肤变态反应、皮肤光毒、Ames
化妆品备案毒理学检验的审查要点及评价(二)在化妆品备案申报时,产品都要在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按照《化妆品卫生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
虽然这些试验的具体操作都由检验机构来完成,但如果申请企业的研发申报人员能够对主要试验方法、审查要点和评价标准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对研究产品配方、调整产品工艺及把控产品质量都会有所帮助。
下面北京天健华成国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化妆品注册部就主要的毒理试验帮大家进行简单的梳理,供您参考。
化妆品备案毒理学检验之皮肤变态反应试验实验方法◆ 动物数试验组至少20只,对照组至少10只。
◆ 剂量水平诱导接触受试物浓度为能引起皮肤轻度刺激反应的最高浓度激发接触受试物浓度为不能引起皮肤刺激反应的最高浓度。
试验浓度水平可以通过少量动物(2-3只)的预试验获得。
◆ 对于化妆品产品而言,一般使用原霜或原液◆试验方法可靠性的检查使用已知的能引起轻度/中度致敏的阳性物每隔半年检查一次。
局部封闭涂皮法至少有30% 动物出现皮肤过敏反应。
阳性物一般采用2,4-二硝基氯代苯。
试验步骤(1)试验前约24 h ,将豚鼠背部左侧去毛,去毛范围为4cm2-6cm2。
(2)诱导接触:将受试物约0.2mL(g)涂在实验动物左侧去毛区皮肤上,以二层纱布和一层玻璃纸覆盖,再以无刺激胶布封闭固定6 h。
第7d和第14d以同样方法重复一次。
(3)激发接触:末次诱导后14-28d,将约0.2mL的受试物涂于豚鼠背部右侧2cm×2cm 去毛区(接触前24h脱毛),然后用二层纱布和一层玻璃纸覆盖,再以无刺激胶布固定6h。
(4)激发接触后24h和48h观察皮肤反应,按表1评分(5)试验中需设阴性对照组,使用(2)和(3)的方法,在诱导接触时仅涂以溶剂作为对照,在激发接触时涂以受试物。
对照组动物必须和受试物组动物为同一批。
在实验室开展变态反应试验初期,或使用新的动物种属或品系时,需同时设阳性对照组结果判定(1)当受试物组动物出现皮肤反应积分≥1时,按表2判为该动物出现皮肤变态反应阳性,按表3判定受试物的致敏强度。
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
附件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第一条为规范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保证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科学,依据化妆品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化妆品注册和备案相关的微生物与理化检验、毒理学试验和人体安全性与功效评价检验等检验检测工作,适用于本规范。
第三条化妆品企业应当依照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选择具备相应检验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对申报注册或提交备案的化妆品进行检验,并对其提供的检验样品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从事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依照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开展检验检测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开、诚信原则,并对其出具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第四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建立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检验信息系统),用于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管理和检验检测机构信息管理。
第五条检验检测机构一般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非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需经其所属的法人单位授权,并能够独立—1 —承担第三方公正检验,独立开展检验检测业务活动。
检验检测机构在开展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前,应当取得化妆品领域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且取得资质认定的能力范围能够满足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需要。
从事化妆品人体安全性与功效评价检验的检验检测机构,还应当配备两名以上(含两名)具有皮肤病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化妆品人体安全性与功效评价相关工作经验的全职人员,建立受试者知情管理制度和志愿者管理体系,并具备处置化妆品不良反应的能力。
第六条检验检测机构应当通过检验信息系统提交以下信息:(一)机构名称、性质、地址、联系方式、规模概况和法人资质证明文件。
非独立法人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同时提交所属法人单位出具的授权文件;(二)已取得化妆品领域的检验检测资质认定情况;(三)依资质认定可开展的化妆品检验项目;(四)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运行情况。
化妆品的产品检验报告的内容包括
化妆品的产品检验报告的内容包括1. 检验目的本次化妆品的产品检验旨在评估所检样品是否符合相关国家和地区的安全规定和标准。
具体检验内容包括对样品的成分检测、重金属含量检测、微生物污染检测和皮肤刺激性测试等,以确保化妆品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
2. 检验方法本次检验采用了以下常用的化妆品产品检验方法:- 成分检测:通过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高效液相色谱仪(HPLC)等分析方法,定量分析样品中的活性成分、防腐剂、香精等成分。
- 重金属含量检测:采用原子吸收光谱法(AA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等对样品中铅、汞、镉等重金属元素进行检测。
- 微生物污染检测: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菌落总数检测、大肠菌群检测、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常见的致病菌检测。
- 皮肤刺激性测试:采用人体皮肤接触试验,借助反应性观察、皮肤红肿、瘙痒、刺激等现象来评估样品对皮肤的刺激性和致敏性。
3. 检验结果3.1 成分检测结果通过GC-MS和HPLC分析方法得出的结果显示,样品中的活性成分含量符合国家标准,未检出任何违禁成分。
防腐剂和香精的含量也在安全范围内。
3.2 重金属含量检测结果样品中的铅、汞、镉等重金属元素含量低于国家标准规定的限量值,符合安全标准要求,对人体无害。
3.3 微生物污染检测结果经过菌落总数检测、大肠菌群检测、沙门氏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致病菌的测试,样品均未检测出任何病原菌和致病性微生物,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3.4 皮肤刺激性测试结果人体皮肤接触试验结果表明,在指定测试时间内,未观察到样品对皮肤的明显刺激反应,未出现红肿、瘙痒等不适现象,符合相关安全标准要求。
4. 检验结论综合以上各项检验结果,本次化妆品样品通过了成分检测、重金属含量检测、微生物污染检测和皮肤刺激性测试等检验项目。
样品符合相关国家和地区的安全规定和标准,可正常投放市场销售。
5. 建议和注意事项鉴于化妆品产品在市场中可能会受到环境条件的影响,建议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注重质量管控,保证产品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化妆品的微生物五项检测
化妆品的微生物五项检测化妆品检测哪些微生物项目及检测方法?微生物五项:菌落总数,霉菌与酵母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耐热大肠杆菌检测方法:《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
菌落总数:《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中第五章的2 菌落总数检验方法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中菌落总数的检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菌落总数的测定。
2 定义2.1 菌落总数Aerobic bacterial count化妆品检样经过处理,在一定条件下培养后(如培养基成分、培养温度、培养时间、pH 值、需氧性质等),1g(1mL)检样中所含菌落的总数。
所得结果只包括一群本方法规定的条件下生长的嗜中温的需氧性和兼性厌氧菌落总数。
测定菌落总数便于判明样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是对样品进行卫生学总评价的综合依据。
霉菌与酵母菌:《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中第五章的6 霉菌和酵母菌检验方法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中霉菌和酵母菌数的检测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中霉菌和酵母菌的测定。
2 定义2.1 霉菌和酵母菌数测定化妆品检样在一定条件下培养后,1g 或1mL 化妆品中所污染的活的霉菌和酵母菌数量,藉以判明化妆品被霉菌和酵母菌污染程度及其一般卫生状况。
本方法根据霉菌和酵母菌特有的形态和培养特性,在虎红培养基上,置28℃±2℃培养5分钟,计算所生长的霉菌和酵母菌数。
金黄色葡萄球菌:《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中第五章的5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方法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中金黄金色葡萄球菌的检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中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检验。
2 定义2.1 金黄色葡萄球菌为革兰氏阳性球菌,呈葡萄状排列,无芽胞,无荚膜,能分解甘露醇,血浆凝固酶阳性。
铜绿假单胞菌:《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中第五章的4 铜绿假单胞菌检验方法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中铜绿假单胞菌的检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中铜绿假单胞菌的检验。
非特殊化妆品检测报告常规九项及标准
非特殊化妆品检测报告常规九项及标准
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检测报告常规九项包括:
1. 卫生指标:包括微生物指标和有毒物质限量。
微生物指标包括细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粪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绿脓杆菌等,要求细菌总数≤1000 CFU/g(儿童产品≤500 CFU/g),霉菌和酵母菌总数≤100 CFU/g,粪大肠菌群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绿脓杆菌不得检出。
有毒物质限量包括铅、汞、砷等,要求铅≤40 mg/kg,汞≤1 mg/kg,砷≤10 mg/kg。
2. 感官、理化指标:包括外观、色泽、香气、耐热、耐寒、pH、泡沫等。
外观要求无异物,色泽要求符合规定色泽,香气要求符合规定香型。
理化指标要求耐热(40±1℃)保持24h,恢复至室温后无分离现象;耐寒:-5℃~-10℃保持24h,恢复至室温后无分离析水现象;pH 在4.0~8.0(果酸类产品除外);泡沫(40℃)/mm要求透明型≥100、非透明型≥50(儿童产品≥40)。
有效物要求成人产品≥10.0%、儿童产品≥8.0%。
通过以上测试,方可颁发合格的质检报告,允许在市场上合法销售。
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项目要求
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项目要求化妆品注册或备案检验,应当依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结合产品类别和类型,进行相应的检验工作:一、不同类别的产品,应当按照以下项目进行检验:(一)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当按照表1-1、1-2、1-3、1-5和1-6确定检验项目。
(二)特殊用途化妆品应当按照表1-1、1-2、1-4、1-5和1-6确定检验项目。
二、不同包装类型、各部分配方不同、且只有一个产品名称的样品,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检验:(一)微生物项目,若一个样品包装内各部分为独立包装,应当分别检验;若一个样品包装内各部分为非独立包装,应混合取样检验。
若产品为不同类别的彩妆组合,应分别检验。
(二)理化项目应当按各部分分别检验;若无法分别取样,且不涉及配方原料含量相关检验项目的,可以按说明书中使用方法检验;若涉及配方原料含量相关检验项目的,可由企业提供包装前的半成品进行检验,取样方式应当在检验报告中予以说明。
(三)毒理学试验、人体安全性与功效评价检验可按照说明书中使用方法进行检验;当存在各部分单独使用的可能性时,应当分别检验。
三、多色号系列产品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检验:(一)多色号系列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产品配方除着色剂(色调调整部分)种类或含量不同外,基础配方成分含量(配合色调调整部分除外)、种类相同,且其系列名称相同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此类产品毒理学试验可以采取抽样检验方式进行。
抽检比例为30%,总数不足10个的以10个计。
抽检时应当首选含有机着色剂总量最高的产品进行检验;有机着色剂总量相同时,应当选有机着色剂种类最多的产品进行检验;有机着色剂总量和种类均相同时,应当选择总着色剂含量最高的产品进行检验;总着色剂含量相同时,应当选择总着色剂种类最多的产品进行检验。
(二)多色号系列防晒化妆品是指产品配方除所含着色剂(色调调整部分)种类或含量不同外,基础配方成分含量(配合色调调整部分除外)、种类相同,且其系列名称相同的防晒化妆品。
化妆品卫生检验规范
化妆品卫生检验规范一、引言化妆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产品之一,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与安全,化妆品的卫生检验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化妆品卫生检验的规范,以确保化妆品的质量和卫生标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二、原料检验化妆品的原料质量是其卫生安全的基础。
原料检验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化学成分检验:检测原料中是否含有有害化学成分,如重金属、污染物等。
2. 微生物检验:检测原料中是否存在细菌、霉菌、酵母菌等微生物,确保化妆品的卫生安全。
3. 辐射检验:如原料有经过辐射处理,应检测辐射剂量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4. 标签检验:检验原料标签是否真实准确,包括成分、含量等信息。
三、产品检验化妆品的最终产品也需要进行严格的卫生检验,以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这包括:1. 化学成分检验:同样要检测产品中是否含有有害化学成分,例如致敏物质、甲醛释放等。
2. 微生物检验:确保产品中没有细菌、霉菌等微生物污染,避免对消费者的安全产生潜在威胁。
3. 重金属检验:检测产品中的重金属含量,确保在可接受范围内,防止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
4. 稳定性检验:检验产品在贮存和使用过程中的稳定性,确保产品质量不会因为时间、温度等因素而发生变化。
5. 效果检验:根据产品的宣称功效,进行相应的效果检验,确保产品的宣传不夸大其词,并对消费者的期望负责。
6. 标签检验:对产品标签的准确性进行检验,确保标签中的信息包括成分、含量等准确无误。
四、现场检验化妆品的卫生安全还需要进行现场检验,以确保生产环境的清洁卫生以及操作人员的卫生素质。
现场检验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生产环境检验:检测生产车间的卫生状况,包括空气质量、噪声、尘埃等因素,以确保生产环境的清洁卫生。
2. 设备检验:检测生产设备的卫生状况,确保设备不会对产品质量产生污染。
3. 操作人员检验:对操作人员的着装、卫生习惯等进行检验,确保操作人员的卫生素质。
4. 样品保存检验:对化妆品样品的保存条件进行检验,确保化妆品在样品列存期内不会发生质量变化。
化妆品申报注册备案时毒理学检验项目有哪些
化妆品备案申报应做的毒理学检验项目经常会有化妆品备案企业询问产品备案时都需要做些什么项目,但解释半天却又一头雾水。
因此,北京天健华成国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化妆品注册部的同学工作之余就写一些文字,以期解惑。
不许抄袭哦!一、化妆品涉及的常见毒理学检验项目(1)急性经口和急性经皮毒性试验(2)皮肤和眼刺激性试验(3)皮肤变态反应试验(4)皮肤光毒性试验(必要时)(5)Ames鼠伤寒沙门氏菌/回复突变试验(6)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二、不同类别化妆品成品的毒理学检验项目不同类别化妆品的检验项目一样吗?当然不一样,化妆品的类别是决定检验项目的关键。
我国将化妆品分为两大类,即:特殊用途化妆品和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特殊用途化妆品按功能分为9类,即:育发、美乳、健美、防晒、祛斑、染发、烫发、脱毛、除臭。
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俗称普通化妆品)可分为:发用品、护肤品、彩妆品、指(趾)甲用品、芳香品。
下面就来分别看看它们对应的检验项目。
1、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进行的毒理学检验项目(1)发用品(2)护肤品(3)彩妆品(4)芳香品、指(趾)甲用品注: 1.免洗护发类不做急性眼刺激性试验。
2.不需进行试验。
3.进行急性皮肤刺激性试验,不需进行多次皮肤刺激性试验。
4.不需进行眼刺激试验。
5.对于紫外线吸收剂加入量≥0.5%的产品,还应进行皮肤光度试验和皮肤变态反应试。
表中未涉及的产品,在选择试验项目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按具体产品用途和类别增加或减少检验项目。
多色号系列非特化妆品多色号系列化妆品是指:产品配方除色素(色调调整部分)种类或含量不同外,其余配方成分种类相同,且系列名称相同的普通化妆品。
该系列产品应作为一组产品同时申报。
抽样检验原则:抽样比例30%,不足10个,以10个计。
首选含有机色素和色素含量高的产品,如果含量相同,则选择色素种类最多的产品。
2、特殊用途化妆品应进行的毒理学检验项目注:3. 除育发类、防晒类和祛斑类产品外,紫外线吸收剂加入量≥0.5%的其他产品,还应进行皮肤光毒性试验。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现场检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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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项目要求
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项目要求化妆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产品,其安全性和质量问题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和利益。
因此,针对化妆品的注册和备案检验项目有一定的要求,以保证产品的安全和质量。
一、化妆品注册要求:1.申请人资格要求: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事业单位或自然人。
外国或地区的生产企业、经营单位的申请,须经在国家邮政局注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代理权或商标、品牌的所有权人作为他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代理人,并由代理人负责联络和协调。
2.注册材料要求:申请人必须填写并提交相关的注册申请表格,同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产品质量控制要求;-化妆品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产品生产许可证;-化妆品配方、卫生标准和生产工艺;-化妆品产品及原料的质量检验报告;-原包装材料的质量检验报告。
3.化妆品注册程序:-抽样检验:对申请注册的化妆品产品进行抽样检验,确认其质量和安全性;-报告审批:审核通过后,颁发化妆品注册证书。
4.登记有效期:化妆品注册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后,需重新进行注册登记。
二、化妆品备案检验项目要求:1.化妆品备案登记要求:生产、进口、销售国产化妆品的企业必须在备案登记之后方可生产、进口或销售。
2.化妆品备案检验项目的要求:备案申请人需要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提供以下资料:-化妆品产品原料和配方;-化妆品产品卫生安全规范;-化妆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化妆品备案登记程序:-检验验证:对备案化妆品产品进行抽样检验,验证其质量和安全性;-备案登记:审核通过后,颁发化妆品备案证书。
4.登记有效期:化妆品备案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后,需进行备案证书的更新。
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项目要求的出台,对于保障化妆品质量和安全性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消费者购买化妆品时,可根据注册证书和备案证书进行选择,以获得质量和安全有保障的产品。
同时,相关部门也可以通过注册和备案检验,有效监管化妆品市场,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化妆品检测方法大全
化妆品检测方法大全一、物理性能测试:1.外观检查:包括外包装、容器等的检查,确保没有破损、变质等情况。
2.气味检测:通过嗅觉来检测化妆品的气味,确保没有不正常的气味。
3.pH值测定:通过测定化妆品的酸碱度来评估其对皮肤的刺激性。
4.粘度测定:通过测定化妆品的黏稠度来评估其易涂抹性和使用感。
二、安全性评估:1.致敏性测试:包括皮肤致敏性测试和眼刺激性测试,用于评估化妆品对皮肤和眼睛的刺激性。
2.皮肤刺激性测试:通过刺激皮肤,观察皮肤红肿、瘙痒等反应,来评估化妆品的刺激性。
3.眼刺激性测试:通过滴入化妆品溶液到兔子的眼睛中,观察眼部反应,来评估化妆品对眼睛的刺激性。
4.稳定性测试:通过模拟实际使用条件,包括温度、湿度等因素,来评估化妆品的稳定性,确保其在一定时间范围内不发生质量变化。
5.耐受性测试:通过人体测试来评估化妆品对皮肤的耐受性,包括安全性和有效性。
6.合规性测试:通过检测化妆品中是否含有禁用成分,来评估其合规性。
三、功效评价:1.保湿效果评估:通过测定化妆品对皮肤保湿的能力,来评估其保湿效果。
2.美白效果评估:通过测定化妆品对皮肤美白的能力,来评估其美白效果。
3.抗皱效果评估:通过测定化妆品对皮肤抗皱的能力,来评估其抗皱效果。
4.防晒效果评估:通过测定化妆品对紫外线的吸收能力,来评估其防晒效果。
四、其他测试:1.重金属含量检测:通过检测化妆品中重金属元素的含量,来评估其安全性。
2.纺织品染色测试:通过将化妆品和纺织品接触,来评估化妆品对纺织品染色的能力。
3.耐久性测试:通过模拟实际使用条件,评估化妆品的持久性和耐久性。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仅列举了一些常见的化妆品检测方法,实际的化妆品检测方法非常多样化,根据具体的化妆品类型和目标,会有更多的测试方法应用。
此外,化妆品检测方法的具体实施需要依据相关的标准和法规进行。
化妆品105项检查要点
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
注:
1.本《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共105项检查项目,其中关键项目26项、一般项目71项、推荐项目8项;其中标注“*”的项为关键项,标注“推荐”的项为推荐项,其他为一般项,推荐项的内容不作为现场检查的硬性要求。
2.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统称为“缺陷项目”,缺陷项目分为“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
其中关键项目不符合要求者称为“严重缺陷”,一般项目不符合要求者称为“一般缺陷”。
3.结果评定:
(1)如果拒绝检查或者拒绝提供检查所需要的资料,隐匿、销毁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包括计算机系统资料),直接判定不通过。
(2)严重缺陷项目达到5项以上(含5项),判定不通过。
(3)所有缺陷项目之和达到20项以上(含20项),判定不通过。
(4)对于申请换发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检查中发现的缺陷项目能够立即改正的,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必须提供整改计划。
企业在提交整改报告和整改计划并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再次审核达到要求的,方可获得通过。
化妆品备案后检查内容
化妆品备案后检查内容
化妆品备案后的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生产企业的基本信息和产品的基本信息。
这包括生产企业的资质、产品名称的合法性等。
2. 标签和说明书。
检查标签和说明书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禁用、限用语及虚假、夸大宣传等行为。
3. 备案产品的原料、配方、安全评价资料、产品标准以及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这些内容需要与产品安全相关方面内容符合有关规定。
4. 对于特殊用途化妆品,还需要进行毒理学试验,包括急性皮肤刺激性试验、急性眼刺激性试验、多次皮肤刺激性试验、皮肤变态反应试验、皮肤光毒性试验、回复突变试验、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等。
5. 对于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还需要进行微生物学检验和卫生化学检验,包括菌落总数、粪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绿脓杆菌、霉菌和酵母菌等检验项目,以及汞、铅、砷等卫生化学指标的检测等。
6. 对于人体使用的化妆品,需要进行人体安全性和功效性评价,包括人体斑贴试验、人体试用试验、SPF值测定、PA值测定、防水性能测定等。
在检查过程中,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将责令改正;发现违法的,将依法立案查处,并在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网络系统的产品备案后检查项目中记录违法事项。
化妆品生产许可出厂检验项目及清洁区划分
化妆品分类及出厂检验的基本项目
按QB/T1684-2015化妆品检验规则规定,出厂检验项目为常规检验项目,即感官、理化指标(除耐热耐寒外)、净含量、包装外观、卫生指标中的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
相关产品标准更新后可由新标准代替。
化妆品清洁区、准清洁区和一般区的划分
化妆品生产车间环境控制要求推荐表
备注:本表仅对通常工序的生产区域进行了规定,具体产品应按其工艺特点和质量要求合理配置生产区域。
清洁区:指清洁度要求高于准清洁区的生产操作区,需要对微生物及微粒数量进行控制的房间(区域),其建筑结构、装备及其使用均具有减少该区域内污染源的介入、产生和滞留的功能。
准清洁区:指清洁度要求高于一般生产区的生产操作区,需对微生物及换气次数进行控制的房间(区域),其建筑结构、装备及其使用均具有减少该区域内污染源的介入、产生和滞留的功能。
一般生产区:指排除清洁区、准清洁区之外的参与生产活动的区域。
化妆品质量检测主要检测项目
化妆品质量检测主要检测项目
化妆品质量检测是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一项重要工作。
以下是化妆品质量检测中的主要检测项目:
1. 功能性成分含量检测:该检测项目旨在确定化妆品中功能性
成分的含量,如保湿剂、抗氧化剂、美白剂等。
通过准确检测含量,确保化妆品的功能性能得到充分发挥。
2. 重金属含量检测:重金属是一类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如铅、镉、汞等。
该检测项目旨在确定化妆品中重金属的含量,确保
产品符合相关限制标准,以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3. 微生物污染检测:微生物污染可能导致化妆品产生变质、滋
生细菌等问题,对用户的健康构成威胁。
该检测项目旨在确定化妆
品中的微生物污染情况,确保产品符合微生物限制标准。
4. 致敏物质检测:某些化妆品成分可能会引起过敏反应,如香料、防腐剂等。
该检测项目旨在确定化妆品中的致敏物质含量,以
保证产品对用户的安全性。
5. pH值测定:化妆品的pH值对皮肤产生直接影响,过高或过
低都可能导致不适或刺激。
该检测项目旨在测定化妆品的pH值,
确保产品的酸碱性符合相关标准。
6. 保存期限评估:合格的化妆品应具有一定的保存期限,以保
证产品的质量和性能不受影响。
该检测项目通过一系列测试和评估,确定化妆品的保存期限。
以上为化妆品质量检测中的主要检测项目,通过对这些项目的
检测,可以确保化妆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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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备案卫检需要进行的检测项目
化妆品一般要进行微生物检验、卫生化学检验、pH值测定、毒理学安全性实验、人体安全及功能试验。
检验时间一般在2-4个月,有些特殊功能化妆品因为要做人体试验,时间稍长。
1、微生物学检验:包括菌落总数、粪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绿脓杆菌、霉菌和酵母菌等检验项目
2、卫生化学检验:包括汞、铅、砷等卫生化学指标的检测,斑蟊、氮芥、巯基乙酸、性激素、甲醛等禁、限用物质含量的检测,以及 pH 值等其他检测;
3、毒理学试验:普通化妆品需要做急性皮肤刺激性试验、急性眼刺激性试验、多次皮肤刺激性试验;特殊用途化妆品除以上三项试验外,还需要做皮肤变态反应试验、皮肤光毒性试验、回复突变试验、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4、特殊用途化妆品人体安全性和功效性评价:包括人体斑贴试验、人体试用试验、SPF 值测定、PA值测定、防水性能测定等。
●检验中特殊情况要求:
1、凡宣称含有α-羟基酸或不宣称含有α-羟基酸,但其含量≥3%的产品需测定α-羟基酸,同时测定pH值,测α-羟基酸1000元,测pH值100元。
2、凡紫外线吸收剂(二氧化钛和氧化锌除外)含量≥%的产品,需加测紫外线吸收剂、皮肤变态反应试验和皮肤光毒性试验。
3、宣称祛痘、除螨、抗粉刺等功能的产品需要测抗生素和甲硝唑指标,费用1000元。
4、宣称去屑功能的产品需要测去屑剂指标,费用1000元。
5、凡含滑石粉的产品,需加测石棉,费用1000元
6、Ames试验可选用体外哺乳动物细胞基因突变试验替代。
7、凡需进行人体试验的,请先在省级检验机构完成毒理学检验,结果合格者方能送到我单位检测;并于送检时提供毒理学报告。
8、样品每包装需大于25克,有些彩妆类产品含量小于10克的,提供的样品总量不少于150克。
9、防晒类只在产品标识SPF值时测定,或根据企业需要;检验以SPF值15为基数,5000元/个,SPF值大于15,每增加5,测定费用再加1000元。
10、防晒类只在产品标识PA+++值时测定,或根据企业需要;检验以PFA值3为基数,3以下,可标注PA+,11000元;PFA值在4-7之间,可标注PA++,费用在之间;PFA值在8
以上,可标注PA+++,费用为1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