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检测范围及检测项目

化妆品检测范围及检测项目

《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GB 79181~5——87

一、总则 General Principle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样品的采集、保存、供检样品制备。 2 仪器和设备 2.1 天平。 2.2 高压灭菌器。 2.3 振荡器。 2.4 三角瓶。 2.5 玻璃珠。 2.6 玻璃棒。 2.7 刻度吸管。 2.8 研钵。 2.9 均质器。 2.10 恒温水浴箱。 2.11 采样用具:不锈钢勺,剪刀,开罐器等。 3 培养基和试剂 3.1 生理盐水 成分:氯化钠8.5g 蒸馏水加至1000 mL 溶解后,分装到加玻璃珠的三角瓶内,每瓶90mL,103.43kPa(15 lb)20min高压灭菌。3.2 SCDLP液体培养基 成分:酪蛋白胨17g 大豆蛋白胨3g 氯化钠5g 磷酸氢二钾 2.5g 葡萄糖 2.5g 卵磷脂1g 吐温80 7g 蒸馏水1000mL 制法:先将卵磷脂在少量蒸馏水中加温溶解后,再与其它成分混合,加热溶解,调pH为7.2~7.3,分装,103.43kPa(15lb)20min高压灭菌。注意振荡,使沉淀于底层的吐温80充分混合,冷却至25℃左右使用。 注:如无酪蛋白胨和大豆蛋白胨,也可用多胨代替。 3.3 灭菌液体石蜡。 3.4灭菌吐温80。

4 样品的采集及注意事项 4.1 所采集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一般视每批化妆品数量大小,随机抽取相应数量的包装单位。检验时,应分别从两个包装单位以上的样品中共取10g或10mL。包装量小于20g的样品,采样量应适量增加,其总量应大于16g。 4.2 供检验样品,应严格保持原有的包装状态,进口产品应为市售包装。容器不应有破裂,在检验前不得打开,防止样品被污染。 4.3 接到样品后,应立即登记,编写检验序号,并按检验要求尽快检验。如不能及时检验,样品应放在室温阴凉干燥处,不要冷藏或冷冻。 4.4 若只有一份样品而同时需做多种分析,如微生物、毒理、化学等,应先做微生物检验,再将剩余样品做其它分析。 4.5 在检验过程中,从打开包装到全部检验操作结束,均须防止微生物的再污染和扩散,所用采样用具、器皿及材料均应事先灭菌,全部操作应在无菌室内进行,或在相应条件下,按无菌操作规定进行。 5 供检样品的制备 5.1 液体样品 5.1.1 水溶性的液体样品,量取10mL加到90mL灭菌生理盐水中,混匀后,制成1:10检液。 5.1.2 油性液体样品,取样品10mL,先加5mL灭菌液体石蜡混匀,再加10mL灭菌的吐温80,在40℃~44℃水浴中振荡混合10min,加入灭菌的生理盐水75mL(在40℃~44℃水浴中预温),在40℃~44℃水浴中乳化,制成1:10的悬液。 5.2 膏、霜、乳剂半固体状样品 5.2.1 亲水性的样品,称取10g,加到装有玻璃珠及90mL灭菌生理盐水的三角瓶中,充分振荡混匀,静置15min。取其上清液作为1:10的检液。 5.2.2 疏水性样品,称取10g,放到灭菌的研钵中,加10mL灭菌液体石蜡,研磨成粘稠状,再加入10mL灭菌吐温80,研磨待溶解后,加70mL灭菌生理盐水,在40℃~44℃水浴中充分混合,制成1:10检液。 5.3 固体样品,称取10g,加到90mL灭菌生理盐水中,充分振荡混匀,使其分散混悬,静置后,取上清液作为1:10的检液。 如有均质器,上述水溶性膏、霜、粉剂等,可称10g样品加入90mL灭菌生理盐水,均质1min~2min;疏水性膏、霜及眉笔、口红等,称10g样品,加10mL灭菌液体石蜡,10mL灭菌吐温80,70mL灭菌生理盐水,均质3min~5min。

化妆品质量检测机构的现状

化妆品质量检测机构的现状? 化妆品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如皮肤、毛发、指趾甲、唇齿等,以达到清洁、保养、美容、修饰和改变外观,或者修正人体气味,保持良好状态的重要产品。化妆品属于化 学类工业产品,其直接接触人体,如果化妆品出现质量问题,就会造成各种严重的问题,甚至危害生命健康安全。本文就对于当前化妆品质量检验的现状及对策进行了分 析与探讨。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化妆品产业也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化妆品本身 作为一个化学类工业产品,其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的关系也是越来越密切。在追求 美的道路上,化妆品一直是我们生活中的好伙伴。在激烈发展的化妆品市场当中,化 妆品的质量控制问题一直是当前社会所广泛关心的问题。近年来,层出不穷的化妆品 质量问题的出现,导致了消费者使用之后皮肤变薄变脆,同时激素经皮肤吸收进入人体,时间长就会产生许多不良反应,如痤疮、多毛,高血压、高血脂、骨质疏松,还 可能诱发或加重某些疾病以及令胎儿致畸等等。针对于我国的具体情况,构建一套科学、完善的化妆品质量控制检验体系,已经成为了保障整个化妆品行业健康发展,保 护广大人民群众自身利益的重要举措。 第一,检验技术水平有限。当前,虽然我国对于化妆品检测的机构数量相对较多,从业人员具有一定的数量水平。但是,整体检验技术的专业人才还存在一定的缺口, 国内的相关检测机构的技术水平与设备水平都相对落后。相对于国内来说,国外的很 多检测机构本身的技术水平和设备水平都十分先进,并且检测体系更加完善,整体资 金投入的充足,也使得相关人才的专业能力较高。因而,国内的检测能力相对于国外 来说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 第二,检验的相关设备相对落后。在现阶段,我国虽然对于化妆品的质量检测装 备已经进行了统一的引进和整合,但是其中设备的技术先进性依然十分有限。相对于 国内,国外企业所采用的高效液相色谱仪、液质联用仪等多个专业的设备,在大多数 检测机构中应用的都相对较少。整体资金投入的不足,导致了很多质量检验机构的检 测设备不够全面,整体检测设备的更新换代速度相对较慢。

化妆品检验标准

七分妆公司成品检验QA程序 一、检验程序 1 检查重量 使用电子称称净重(必须先除皮) 2 检查外观 产品外观实施瓶瓶全检,查看包装外表是否有脏点、污点、缺陷 3 化妆品标签 标签是否贴错/反/漏,标签是否有色差 4 抽样 抽样数量为5?,抽样检查为微生物查验 5 留样 检验合格后每批产品留样数量应足够两次检验,并且在有效期内不得转移。 二、微检基本点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化妆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本规范适用于化妆品样品的采集、保存、供检样品制备。 2 仪器和设备 2.1 天平。 2.2 高压灭菌器。 2.3 振荡器。 2.4 三角瓶。 2.5 玻璃珠。 2.6 玻璃棒。 2.7 刻度吸管。 2.8 研钵。 2.9 均质器。 2.10 恒温水浴箱。 2.11 采样用具:不锈钢勺,剪刀,开罐器等。 3 培养基和试剂 3.1 生理盐水 成分:氯化钠8.5g 蒸馏水加至1000 mL 溶解后,分装到加玻璃珠的三角瓶内,每瓶90mL,103.43kPa(15 lb)20min高压灭菌。

3.2 SCDLP液体培养基 成分:酪蛋白胨17g 大豆蛋白胨3g 氯化钠5g 磷酸氢二钾 2.5g 葡萄糖 2.5g 卵磷脂1g 吐温80 7g 蒸馏水1000mL 制法:先将卵磷脂在少量蒸馏水中加温溶解后,再与其它成分混合,加热溶解,调pH为7.2~7.3,分装,103.43kPa(15lb)20min高压灭菌。注意振荡,使沉淀于底层的吐温80充分混合,冷却至25℃左右使用。 注:如无酪蛋白胨和大豆蛋白胨,也可用多胨代替。 3.3 灭菌液体石蜡。 3.4灭菌吐温80。 4 样品的采集及注意事项 4.1 所采集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一般视每批化妆品数量大小,随机抽取相应数量的包装单位。检验时,应分别从两个包装单位以上的样品中共取10g或10mL。包装量小于20g的样品,采样量应适量增加,其总量应大于16g。 4.2 供检验样品,应严格保持原有的包装状态,进口产品应为市售包装。容器不应有破裂,在检验前不得打开,防止样品被污染。 4.3 接到样品后,应立即登记,编写检验序号,并按检验要求尽快检验。如不能及时检验,样品应放在室温阴凉干燥处,不要冷藏或冷冻。 4.4 若只有一份样品而同时需做多种分析,如微生物、毒理、化学等,应先做微生物检验,再将剩余样品做其它分析。 4.5 在检验过程中,从打开包装到全部检验操作结束,均须防止微生物的再污染和扩散,所用采样用具、器皿及材料均应事先灭菌,全部操作应在无菌室内进行,或在相应条件下,按无菌操作规定进行。 5 供检样品的制备 5.1 液体样品 5.1.1 水溶性的液体样品,量取10mL加到90mL灭菌生理盐水中,混匀后,制成1:10检液。 5.1.2 油性液体样品,取样品10mL,先加5mL灭菌液体石蜡混匀,再加10mL灭菌的吐温80,在40℃~44℃水浴中振荡混合10min,加入灭菌的生理盐水75mL(在40℃~44℃水浴中预温),在40℃~44℃水浴中乳化,制成1:10的悬液。 5.2 膏、霜、乳剂半固体状样品 5.2.1 亲水性的样品,称取10g,加到装有玻璃珠及90mL灭菌生理盐水的三角瓶中,充分振荡混匀,静置15min。取其上清液作为1:10的检液。 5.2.2 疏水性样品,称取10g,放到灭菌的研钵中,加10mL灭菌液体石蜡,研磨成粘稠状,再加入10mL灭菌吐温80,研磨待溶解后,加70mL灭菌生理盐水,在40℃~44℃水浴中充分混合,制成1:10检液。

化妆品抽样检验及留样制度含微检制度(DOC)

七分妆公司不合格原料成品处理规定 1、目的 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顾客。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对原物料采购、外包加工品、在制品、成品及交付后发生不合格的控制。 3、职责与权限 总经理授权品管制定并执行。 3.1 品管部负责对不合格品的判定、标识、记录、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理,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对不合格品的确认和评审,相关部门负责对不合格品的处置;负责对不合格品进行隔离。 3.2 仓库负责进料不合格时与供应商协商退货事宜;负责产品入出库工作。 3.3 生产部负责不合格品的返工。 4 管理规定 4.1 品管部检验员对不合格品进行判定、评审。 4.2 进料不合格品的识别和处置方法可采用选别、特采、退货等。 4.2.1 采购人员在供方现场采购原料时发现不合格品,应立即当场退货。 4.2.2 检验员在接受采购产品验证时发现不合格品,挂“不合格品”标识,将其放置于不合格品区域,填写品质异常处置单,报总经理作出处置决定。 4.2.2.1 作退货处置的,由仓库通知厂商载回处理或到本公司处理。 4.2.2.2 作选别处置的,由生产部协调其他部门调派人员对不合格材料进行挑选。挑选时,由检验人员指导作业人员挑选,并留下挑选记录,决定是否挑选需生产及品管部和相关人员同意才能实施。 4.2.2.3 做“特采”的进货产品仅限于特定的产品、时间或数量内,需得到或授权人批准,作好标识,办理入库手续,并跟踪此类产品的过程变化。 4.3 制程中不合格品的识别和处置,处理办法可采用返工、报废、选别、特采等。 4.3.1 检验员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半成品、部门应立即采取停止转入下道工序的措施,

化妆品质量检测对当前状况应对办法

化妆品质量检测对当前状况应对办法 1,加强投入。针对于现阶段国内整体化妆品质量检测水平不足的问题,国家的相 关部门要加强整体技术研究的投入,关注实验室的建设。通过推进专业人才的培养工 作开展,为化妆品检测机构提供优秀的人才储备。在检测设备的选购上,可以借鉴国 外检测机构的设备选择经验,提高设备更新换代和置备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化妆品检 测实验室的建立,可以更好地对检测规范和技术进行研究,推进整体检测技术水平的 发展。 2,评价体系构建。在技术研究与落实的过程中,要关注一些具体的检测技术的提高。我国的化妆品卫生规范中,对于一些化妆品的禁用添加的化学物质进行了明确的阐述,并且基本上实现了与国外的同步。但是,在具体公布的禁用化学物质中,很多物质的 检验缺乏一个相对明确的标准,并且相关检验的技术也十分模糊,不够明确。相关的 检测机构要结合国家相关规范的规定,对于检测方法进行不断的研究和创新,并且结 合当前化妆品禁用品的数据资料,构建一套科学的禁用物质的数据库,通过技术手段 实现全国范围的共享,为提高整体质量检验水平提供科学的依据。另外,相关的化妆 品检测机构自身还要提高研究能力,积极的开展相关研究课题。 3,技术研究的落实。在技术研究与落实的过程中,要关注一些具体的检测技术的提高。我国的化妆品卫生规范中,对于一些化妆品的禁用添加的化学物质进行了明确的 阐述,并且基本上实现了与国外的同步。但是,在具体公布的禁用化学物质中,很多 物质的检验缺乏一个相对明确的标准,并且相关检验的技术也十分模糊,不够明确。 相关的检测机构要结合国家相关规范的规定,对于检测方法进行不断的研究和创新, 并且结合当前化妆品禁用品的数据资料,构建一套科学的禁用物质的数据库,通过技 术手段实现全国范围的共享,为提高整体质量检验水平提供科学的依据。另外,相关 的化妆品检测机构自身还要提高研究能力,积极的开展相关研究课题。 总而言之,在当前我国化妆品质量检验工作开展中,整体的检测水平、技术和设备 的先进性都处于一个有待提高的层次当中。要想真正的提高整体检测机构的检测水平 和技术能力,就要积极的学习国外先进的化妆品质量检测技术,吸收先进的检测经验,加强创新和管理,构建科学、完善的检测管理流程,对于整个化妆品市场实现规范化 的监督管理,进而为广大消费者保驾护航。

化妆品检测-全

第8章化妆品的检验 知识目标: ●了解化妆品的类型、功能和对产品质量的影响 ●熟悉化妆品理化检验项目 ●掌握化妆品理化检验项目的常规检验方法 能力目标: ●能进行检验样品的制备 ●能进行相关溶液的配制 ●能根据化妆品的种类和检验项目选择合适的分析方法 ●能按照标准方法对化妆品相关项目进行检验,给出正确结果 案例导入: 如果你是一名化妆品生产企业的检验人员,你公司生产了一批化妆品,你如何判定该批化妆品是否合格。 课前思考题: ●化妆品有哪些剂型? ●化妆品对微生物有要求吗?哪些生产环节会带来微生物污染? 化妆品是指以涂抹、喷洒或其它类似方法,施于人体表面(表皮、毛发、指甲、口唇等),起到清洁、保养、美化或消除不良气味,并对使用部位具有缓和作用的物质。一般来讲,化妆品可分为护肤化妆品、美容化妆品、发用化妆品、和专用化妆品等。 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化妆品的消费与一般的商品不同,它具有强烈的品牌效应,消费者更注重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形象、更注重化妆品产品的质量。具体来讲,化妆品的质量特征离不开产品的安全性(确保长期使用的安全)、稳定性(确保长期的稳定)、有用性(有助于保持皮肤正常的生理功能和容光焕发的效果)和使用性(使用舒适、使人乐于使用),甚至还包括消费者的偏爱性。其中最重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必须通过微生物学和生物化学的理论及方法来保证。 8.1 化妆品检验规则及稳定性试验 8.1.1 化妆品的检验规则 1.基本术语 (1)常规检验项目。指每批产品必检的项目,包括理化指标、感官指标、卫生指标中细菌总数、重量指标和外观要求。 (2)非常规检验项目。指非逐批检验的项目,如卫生指标中除细菌总数以外的其它项目。 (3)适当处理。指不破坏销售包装,从整批化妆品中剔除个别不合格品的挑拣过程。 (4)样本。指每批抽样量的全体。 (5)单位产品。指单件化妆品,以瓶、支、袋、盒为计件单位。

化妆品检验管理制度

文件名称检验管理制度文件编号 COP-05 版/次 A / 0 文件类别程序文件生效日期 20160901 页数 5 编制质量体系小组审核黎利媚批准于欣龙 1.0目的 通过对原材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检验,保证本企业的产品质量。 2.0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原料、包装材料的进料检验,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检验,成品的检验、返工 产品的检验管理、半成品灌(包)装、成品的检验,以及生产用水、环境、人员等卫生指标的检验、 管理和监控。 3.0职责 3.1 质管部:负责所有来料、半成品、成品的入库检验及其库存成品重检; 半成品灌(包)装过程巡检; 质量不合格品、市场退货、返工产品的重新检验; 生产用水、环境、人员等卫生指标的检验、检测。 3.2 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上述需检品的报检及质量不合格品的跟踪处理。 3.3 技术研发部:负责制订“原料检验标准”、“包装检验标准”、《成品检验标准》、《生产用水检验标准》《半成品检验标准》、《半成品灌、包装检验标准》 3.4 采购、仓储:负责原料、包材来料异常的处理。 3.5 生产制造部负责生产过程半成品、成品的异常处理,技术研发部确定处理方案,品管部负责跟踪验证。 4.0内容 4.1 原料检验标准及检验要求 4.1.1原料标准依据: 建立原料的检验项目的依据主要是与生产商的出厂(COA)报告为依据,对微生物敏感的原料增加微生物卫生指标。 4.1.2 抽样管理要求:进厂原料按批(进厂件数)取样,设总件数为x,当x≤3时每件取样;

当3300时,按错误!未找到引用源。/2+1随机取样,抽取取样量。参见《抽样检验管理规定》 4.1.3主要检测理化指标、卫生指标,由质检员抽样后分别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4.1.4检测流程:按物料验收流程执行,验收合格方可入库。 1)原材料到仓后,仓库对其名称规格、型号、等级、数量、批号等进行核对,并检查来料COA 报告,检查运输车辆的卫生状况和包装的完整性后将其置放于“原材料待检区”,并以通知质管理部检验员检验。 2)质管部检验员接到《原材料请检通知单》后按照原材料检验及《抽样管理规定》的要求准备相应的取样工具、器皿等。 3)质管部按品检抽样作业指导书到现场抽样,并依检验规范及原材料检验标准对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在《原料规格书及检验报告》中,由质管部主管人员审核签字,然后通知仓库、生产、计划。 4)仓库接到通知,合格原材料放在合格品区,不合格原材料做出标识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由质量保证员检测人员对其进行合格或不合格相应状态标识。 4. 2 包材标准及检验要求 4.2.1包材标准 外观检验QB/T164-93及QB/T1685-93标准检验,印刷文字按GB5296.3-1995标准检验。签样标准。 4.2.2抽样管理要求:包材检验一般采用GB2828单次抽样检验方式,外观采用一般检验II级水准及功能采用特殊检验S-2水准。 4.2.3包装材料的检验项目一般为材质、外观形状、印刷文字、净含量及与其他包装的配合。 4.2.4包装的检验判定:重缺陷不得有,轻陷不得超过10%,否则判定为不合格。由质检员出具检验报告。 4.2.5检测流程:按物料验收流程执行,验收合格方可入库。 1)包装材料到仓后,仓储部对其名称规格、型号、等级、数量等进行核对,并检查包装情况,都合格后将其放置在“包装材料待检区”,并填写部分《包装检验原始记录》,然后通知质管部来料检验员检验。 2)质量管理部来料检验员接到《原材料到货报检通知单》后,按照GB2828抽样方法及检验水平标准进行抽样,按照标准样板及签样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填入《包装检测原始记录》。

化妆品检验试题及答案

姓名: 标中的菌落总数进行检验的项目。 2. 空白试验扣除不加 __________ 外,采用完全相同的分析步骤、 试剂和用量,进行平行操作 所得的结果。 3. 乳液需要进行 ______________ ,常用 ______ rpm 旋转 ______ min 不分层为合格。 4. 实验室校正PH 剂一般需3种缓冲液,即PH 为4.00、6.86、9.18。测量酸性溶液时先用 __________ 校正定位,然后用 ______________ 的调节斜率,测量碱性溶液时先用 校正定位,然后用 _____________ 的调节斜率。 5. 皂化洁面产品PH 值均为 _____________范围内。 6. 实验室测定液体密度时, 常用 ______________ ,测定膏霜密度时用 ______________ 。密度瓶 使用前要对附温温度计、 _______________、水重三者按要求进行严格标定, 符合要求的才能使 用。 7. 在通常情况下,油和水是不能相互混溶的。 将互不婚溶的油相和水相进行混合, 使其中的 一相物质在另一相均匀分散, 并成为稳定的分散体系, 称为 _______________ ,简称为 ________ < 水包油是指 _________ 分散在 __________ 中,用 ___________ 表示。 二、选择题 1. 在我国,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用于检验的仪器设备须经检定后才能使用, 在处于下列状态的 仪器设备中,可贴合格证的是 A. 仪器设备经计量部门检定者 B. 仪器设备经检定者 C. 仪器设备经计量检定者 D 仪器设备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者 2. 下列哪两种玻璃仪器不能使用烘烤的方式干燥 A. 试管 B. 滴定管 C. 称量瓶 D. 培养皿 3. 在酸消毒解法中,为了加快消解,常加入 A. 络合剂 B. 氧化剂/还原剂 C. 氧化剂 D. 还原剂 4. 我国制定的卫生标准属于 A. 卫生行业强制标准 B. 卫生行业标准 C. 国家推荐性标准 一、填空题 1常规检验项目指每批化妆品应对感官、 、包装外观要求和卫生指 分数:

化妆品检验规则及稳定性试验

8.1 化妆品检验规则及稳定性试验 8.1.1 化妆品的检验规则 1基本术语 (1)常规检验项目。指每批产品必检的项目,包括理化指标、感官指标、卫生指标中细菌总数、重量指标和外观要求。 (2)非常规检验项目。指非逐批检验的项目,如卫生指标中除细菌总数以外的其它项目。 (3)适当处理。指不破坏销售包装,从整批化妆品中剔除个别不合格品的挑拣过程。 (4)样本。指每批抽样量的全体。 (5)单位产品。指单件化妆品,以瓶、支、袋、盒为计件单位。 2. 检验分类 (1)交收检验 产品出厂前由生产厂的检验部门按产品标准逐批进行检验,符合标准方可出 厂,每批出厂产品都应附有合格证。 收货方可以交货批为批量,按标准规定进行检验。 交收检验项目为常规检验项目。 (2)型式检验 一般情况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1)当原料、工艺、配方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2)产品长期停产后(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3)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4)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型式检验的项目包括常规检验项目和非常规检验项目。 3. 抽样 工艺条件、品种、生产日期相同的产品为一批。收货方也可按一次交货产品为一批。 (1)交收检验抽样 包装外观检验项目的抽样按GB/T2828.1-2003的二次抽样方案抽样。其中不合格(缺陷)分类分类检查水平(IL)、合格质量水平(AQL)见表8-1规定。 属破坏性试验的项目按GB/T 2828.1-2003二次抽样方案抽样,其中IL = S—3,AQL = 4.0。 包装外观检验项目的内容见表8-2规定。 表8-2 外观检验项目

欧盟化妆品检测中国化妆品检测美国化妆品法规条例化妆品检测标准

欧盟化妆品检测,中国化妆品检测,美国化妆品法规条例,化妆品检测标准 (2011/12/02 00:34) 西方及东方化妆品法规条例 表1及表2概括了化妆品出口的各国法规条例以作参考。某些化妆品声称有治疗用途或含有西药作主要成分,这类产品分别受控于澳大利亚、美国和日本的相关体系,并列为非处方药品。如去头屑洗头水、防龋牙膏等在美国是视作非处方药品监管。 表1:西方国家化妆品条例

例 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的美国联邦法例第21章741.10条 化 学 成 分 或 化妆品成 分 条 例 Annexes Ⅱ, Ⅲ, Ⅳ,Ⅵ Ⅶ of Dir ective 76/768/EEC& subseq uent amendm ents 指令76/768/EEC 附表Ⅱ, Ⅲ, Ⅳ,Ⅵ Ⅶ及其修改指令 US F DA 21 CFR73,74,84 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 的美国联邦法例第21章73、74及82条 Section 15 of Cos metic Regulation o f the Food and Dru g Act; C.R.C.,c.869 食品和药物法令中的化妆品条例第15节;C.R.C.,c869 The National Ind ustrial Chemicals Notification and Assessment Sch eme (NICNAS ) 加拿大国家工业化学通告及评估方案 标签要 求 Article6 of Dire ctive 76/768/E EC& subsequ ent amendme nts 76/768/EEC 指令第6条及其修改指令 US F DA 21 CFR 701& 740 美国食品及药物管 理局 的美国联 Section 17-24 of C osmetic Regulation of the Food and D rug Act; C.R.C.,c.869 食品和药物法令中的化妆品条例第17 至24节; C.R.C.,c869 The Trade Practi ces Act 1974 贸易惯例法令 1974 The Antitrust Law of the Russian Federation 俄罗斯联邦反垄断法例

化妆品生产的质量控制

化妆品生产的质量控制 摘要:论述了为保证产品质量,化妆品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我国化妆品行业的各项法规,并且指出化妆品企业要提高质量管理意识,实现全面的质量管理。阐述了化妆品质量控制的目的、内容与方法,介绍了化妆品配方设计、原料采购与验收、生产操作、成品检验与留样观察、质量改进的全过程质量控制。 关键词:化妆品质量管理质量控制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化妆品在人们生活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从而带动了化妆品科学的发展。近年来,化妆品的品种不断增多,功能性越来越强,同时对化妆品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提高化妆品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已成为化妆品行业的当务之急,为了进一步保证产品质量,化妆品生产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我国化妆品行业的各项法规。 1.、严格遵守、认真执行目前我国有关化妆品行业的各项法规 我国对化妆品行业的生产管理和质量监督可以说是世界上最严格的国家之一。我国化妆品行业是通过轻工、卫生、工商、技术监督等中央和地方各级行政部门共同和分别进行管理的,中央有关行政部门颁布了多项对化妆品生产

和质量进行管理和监督的行政法规,我国化妆品企业只有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等之后,方可允许生产化妆品。若要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防晒、祛斑、育发、染发、烫发、脱毛、除臭、美乳、健美),尚再需国家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持有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一个产品一个批号)。另有关行政部门还制定了多种技术法规和标准,如《化妆品检验规则》、《化妆品包装规则》、《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等,对化妆品的原料、产品质量、包装、产品检验及标签等方面都做了具体、明确的技术规定,这些技术法规同样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 2.、化妆品质量控制的目的 产品的质量是随着生产过程而形成的,在生产管理方面要随时注意,因此,这就要根据产品标准的规定来管理生产和控制质量,使产品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符合国家的法规,这是化妆品生产中极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其目的是:①根据产品标准的质量要求达到规定的水平。②根据生产发展要不断降低废品率和提高产品质量要求。③预测质量变化的可能,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 3.、合理的配方设计 配方是化妆品的基本因素,控制着产品中各种成分的比例,是产品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根据自己产品的

化妆品监督抽样检验技术规范

化妆品监督抽样检验技术规范 (征求意见稿) 1 总则 1.1为规范化妆品监督抽样检验工作,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1.2本规范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化妆品监督抽样检验工作。 本规范所称化妆品监督抽样检验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监督化妆品质量安全,依法对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进行现场检查、抽样和检验,并对抽样检验结果进行公布和处理的活动。 1.3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性化妆品监督抽样检验工作,对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化妆品监督抽样检验工作进行指导。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化妆品监督抽样检验工作,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监督抽样检验不合格化妆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处置。 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规划、实施辖区内本级的化妆品监督抽样检验工作。 1.5化妆品监督抽样检验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利益回避的原则。

2 抽检方案制定 2.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化妆品监督抽样检验工作需要,制定本级年度或专项监督抽检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2化妆品监督抽样检验实施方案至少应当包括抽样检验目的及依据、抽样单位及人员、承担检验机构、抽样品种及数量、抽样环节、抽样方法、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依据、抽样检验时限、结果报送和经费安排等内容。 2.3.1抽检样品品种的制定应当以问题为导向,按照科学性、代表性的要求,结合专项整治、日常监管、投诉举报、历年监督抽检数据信息和化妆品生产经营特点。 2.3.2检验项目应当突出重点、有针对性,根据化妆品的生产工艺和成分,选择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以及容易出现问题的指标。2.3.3抽样点的设置应当涵盖本行政区域的不同类型、不同区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突出重点并具有代表性,同时包括一定数量的跟踪抽查企业。必要时,可以专门指定被抽查企业的范围。 2.3.4承担化妆品监督抽样检验的检验机构应当具有所检项目的法定资质。 2.3.5检验方法和判定依据应当采用《化妆品卫生规范》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准或规定。 3 监督检查

化妆品检测方法大全

化妆品检测方法大全 一:化妆品中维生素E的测定方法 维生素E又称生育酚,多存在于植物组织中,在化学结构上客观存在是6-羟基苯骈二氢吡喃的衍生物,环上C2都有甲基和烃链。由于环上的甲基位置和数目不同,有α、β、γ、δ生育酚等。 天然的生育酚都是D型,而人工合成的为DL型。维生素E为油状物,在无氧条件下对热稳定。游离的维生素E和它的酯都极易溶于油脂和大多数有机溶剂,不溶于水,有抗氧化剂的作用。 α-生育酚和α-生育酚乙酸酯是维生素E的衍生物。目前已广泛地用于化妆品中作为抗氧化剂。 (一)薄层色谱定性法 1应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油性沐浴液、护肤霜、香波中α-生育酚和α-生育酚乙酸酯的定性测定。 2原理 样品中α-生育酚和α-生育酚乙酸酯在GF-254薄层板上经展开剂展开分离后,在紫外光下观察,根据Rf值进行定性。 3试剂 3.1α-生育酚标准溶液:准确称取50.0mgα-生育酚于10ml棕色容量瓶中,用己烷定容到刻度,储于氮气下以避免被空气氧化,避光保存。此溶液1ml含5.0mgα-生育酚。每周配制一次。 3.2α-生育酚乙酸酯标准溶液:准确称取50.0mgα-生育酚于10ml 棕色容量瓶中,用己烷定容,作为储备液。每周配制一次。储于氮气下以避免被空气氧化,避光保存。此溶液每毫升含5.0mgα-生育酚乙酸酯。 3.3展开剂:环己烷+乙醚(8+2) 4仪器 4.1硅胶薄层板:含254nm下产生荧光指示剂。 4.2玻璃层析缸:275×275×75mm(H×W×D)。 5测定 5.1样品处理 称取定量样品,用数毫升己烷溶解或萃取,离心,取上清液在氮气流下吹气浓缩。此浓缩液作为待测样品。 5.2薄层定性分析 取5~10μl待测样品和标准液(3.1和3.2)分别点样于硅胶薄层板(4.1)上,样点离底端3cm,二样点间相距1.5cm。将薄层板置于内装有环己烷+乙醚(8+2)溶液的玻璃层析缸内。待展开液前沿移动10cm以后,取出薄层板,自然风干。将薄层板置紫外光(254nm)下观察。在绿色荧光背景上出现黑色色斑。比较待测溶液与标准的色斑位置以定性判别(1)。 注解: (1)α-生育酚的Rf值约为0.34;α-生育酚乙酸酯的Rf值为0.45。 (二)气相色谱法 1应用范围

化妆品检验规则及稳定性试验

8.1化妆品检验规则及稳定性试验 8.1.1化妆品的检验规则 1.基本术语 (1)常规检验项目。指每批产品必检的项目,包括理化指标、感官指标、卫生指标中细菌总数、重量指标和外观要求。 (2)非常规检验项目。指非逐批检验的项目,如卫生指标中除细菌总数以外的其它项目。 (3)适当处理。指不破坏销售包装,从整批化妆品中剔除个别不合格品的挑拣过程。 (4)样本。指每批抽样量的全体。 (5)单位产品。指单件化妆品,以瓶、支、袋、盒为计件单位。 2.检验分类 (1)交收检验 产品出厂前由生产厂的检验部门按产品标准逐批进行检验,符合标准方可出厂,每批出厂产品都应附有合格证。 收货方可以交货批为批量,按标准规定进行检验。 交收检验项目为常规检验项目。 (2)型式检验 一般情况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1)当原料、工艺、配方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2)产品长期停产后(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3)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4)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型式检验的项目包括常规检验项目和非常规检验项目。 3.抽样 工艺条件、品种、生产日期相同的产品为一批。收货方也可按一次交货产品为一批。 (1)交收检验抽样 包装外观检验项目的抽样按GB/T2828.1-2003的二次抽样方案抽样。其中不合格(缺陷)分类分类检查水平(IL)、合格质量水平(AQL)见表8-1规定。 表8-1检验水平 不合格(缺陷)分类检查水平(IL)合格质量水平(AQL) B类(重)不合格II 2.5 C类(轻)不合格II10.0 属破坏性试验的项目按GB/T2828.1-2003二次抽样方案抽样,其中 IL=S-3,AQL=4.0。

化妆品检验人员上岗考试题

化妆品检验人员上岗考试题 姓名科室得分 一、选择题(40分) 1.在我国,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用于检验的仪器设备须经检定后才能使用,在处于下列状态的仪器设备中,可贴合格证的是() A.仪器设备经计量部门检定者 B.仪器设备经检定者 C.仪器设备经计量检定者 D.仪器设备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者 2.化妆品感官检查的条件是() A. 单色光线 B. 紫外线 C.自然光线 D. 钠光线 E.荧光灯下 3.在酸消解法中,为了加快消解,常加入() A. 络合剂 B. 氧化剂/还原剂 C. 氧化剂 D. 还原剂 4.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GC检出限为() A.3倍空白噪音 B. 2倍溶剂噪音 C. 1倍空白噪音D. 4倍溶剂噪音5.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HPLC定量限为() A.10倍空白噪音B. 3倍溶剂噪音C.20倍空白噪音D. 10倍溶剂噪音6.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祛痘除螨类化妆品检查() A.性激素B. 抗生素、甲硝唑C. 去屑剂D. 氢醌、苯酚 7.祛斑类、宣称美白功能的护肤类产品检查() A.性激素B. 抗生素、甲硝唑C. 去屑剂D. 氢醌、苯酚 8.宣称去皱、抗衰老功能的护肤类化妆品检查() A.性激素B. 抗生素、甲硝唑C. 去屑剂D. 氢醌、苯酚 9.宣称去屑功能的发用产品检查() A.性激素B. 抗生素、甲硝唑C. 酮康唑D. 氢醌、苯酚 10.抗生素、甲硝唑检查包括() A.盐酸美满霉素、二水土霉素、盐酸四环素、盐酸金霉素、盐酸多西

环素、氯霉素和甲硝唑 B. 阿莫西林、盐酸四环素、盐酸金霉素、氯霉素和甲硝唑 C. 头孢克肟、盐酸美满霉素、二水土霉素、盐酸金霉素 D. 阿奇霉素、盐酸四环素、盐酸金霉素、盐酸多西环素 11.化妆品中甲醇含量测定法() A.相对密度 B. GC C. HPLC D. 容量法 12.化妆品中甲醇含量测定法选用溶剂为() A、色谱乙醇B.AR乙醇C.无甲醇乙醇D.纯化水 13.甲醇化妆品中甲醇含量的气相色谱测定法样品预处理方法: A.直接法\蒸馏法\气-液平衡法 B.直接法\气-液平衡法 C.直接法 D.稀释法 14、化妆品卫生规范去屑剂检查采用的() A.HPLC-DAD B. HPLC-UV C、HPLC-荧光D、HPLC-示差折光 15、氢醌和苯酚标准溶液本溶液在4℃暗处保存,可用几个月 A.1个月 B.0.5个月 C、2个月D、1/3个月 16.化妆品卫生规范试剂凡未指明规格者,均为() A.AR B.GR C、CP D、HPLC 17.化妆品中总汞的方法用() A.原子吸收法 B.原子荧光光度法 C.比色法 D. 原子吸收法\原子荧光光度法 18.化妆品中有毒物质包括() A.汞铅砷甲醇 B. 去屑剂 C. 性激素 D.维生素 19. 化妆品卫生规范试剂溶液未指明用何种溶剂配制时,均指用

化妆品检验人员上岗考试题教学提纲

化妆品检验人员上岗 考试题

化妆品检验人员上岗考试题 姓名科室得分 一、选择题(40分) 1.在我国,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用于检验的仪器设备须经检定后才能使用,在处于下列状态的仪器设备中,可贴合格证的是() A.仪器设备经计量部门检定者 B.仪器设备经检定者 C.仪器设备经计量检定者 D.仪器设备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者 2.化妆品感官检查的条件是() A. 单色光线 B. 紫外线 C.自然光线 D. 钠光线 E.荧光灯下 3.在酸消解法中,为了加快消解,常加入() A. 络合剂 B. 氧化剂/还原剂 C. 氧化剂 D. 还原剂 4.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GC检出限为() A.3倍空白噪音 B. 2倍溶剂噪音 C. 1倍空白噪音D. 4倍溶剂噪音 5.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HPLC定量限为() A.10倍空白噪音B. 3倍溶剂噪音C.20倍空白噪音D. 10倍溶剂噪音 6.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祛痘除螨类化妆品检查() A.性激素B. 抗生素、甲硝唑C. 去屑剂D. 氢醌、苯酚 7.祛斑类、宣称美白功能的护肤类产品检查() A.性激素B. 抗生素、甲硝唑C. 去屑剂D. 氢醌、苯酚 8.宣称去皱、抗衰老功能的护肤类化妆品检查() A.性激素B. 抗生素、甲硝唑C. 去屑剂D. 氢醌、苯酚

9.宣称去屑功能的发用产品检查() A.性激素B. 抗生素、甲硝唑C. 酮康唑D. 氢醌、苯酚 10.抗生素、甲硝唑检查包括() A.盐酸美满霉素、二水土霉素、盐酸四环素、盐酸金霉素、盐酸多西环素、氯霉素和甲硝唑 B. 阿莫西林、盐酸四环素、盐酸金霉素、氯霉素和甲硝唑 C. 头孢克肟、盐酸美满霉素、二水土霉素、盐酸金霉素 D. 阿奇霉素、盐酸四环素、盐酸金霉素、盐酸多西环素 11.化妆品中甲醇含量测定法() A.相对密度 B. GC C. HPLC D. 容量法 12.化妆品中甲醇含量测定法选用溶剂为() A、色谱乙醇B.AR乙醇C.无甲醇乙醇D.纯化水 13.甲醇化妆品中甲醇含量的气相色谱测定法样品预处理方法: A.直接法\蒸馏法\气-液平衡法 B.直接法\气-液平衡法 C.直接法 D.稀释法 14、化妆品卫生规范去屑剂检查采用的() A.HPLC-DAD B. HPLC-UV C、HPLC-荧光D、HPLC-示差折光 15、氢醌和苯酚标准溶液本溶液在4℃暗处保存,可用几个月 A.1个月 B.0.5个月 C、2个月D、1/3个月 16.化妆品卫生规范试剂凡未指明规格者,均为() A.AR B.GR C、CP D、HPLC 17.化妆品中总汞的方法用()

化妆品检验管理制度

1.0目的 通过对原材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检验,保证本企业的产品质量。 2.0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原料、包装材料的进料检验,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检验,成品的检验、返工 产品的检验管理、半成品灌(包)装、成品的检验,以及生产用水、环境、人员等卫生指标的检验、 管理和监控。 3.0职责 3.1 质管部:负责所有来料、半成品、成品的入库检验及其库存成品重检; 半成品灌(包)装过程巡检; 质量不合格品、市场退货、返工产品的重新检验; 生产用水、环境、人员等卫生指标的检验、检测。 3.2 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上述需检品的报检及质量不合格品的跟踪处理。 3.3 技术研发部:负责制订“原料检验标准”、“包装检验标准”、《成品检验标准》、《生产用水检验标准》《半成品检验标准》、《半成品灌、包装检验标准》 3.4 采购、仓储:负责原料、包材来料异常的处理。 3.5 生产制造部负责生产过程半成品、成品的异常处理,技术研发部确定处理方案,品管部负责跟踪验证。 4.0内容 4.1 原料检验标准及检验要求 4.1.1原料标准依据: 建立原料的检验项目的依据主要是与生产商的出厂(COA)报告为依据,对微生物敏感的原料增加微生物卫生指标。 4.1.2 抽样管理要求:进厂原料按批(进厂件数)取样,设总件数为x,当x≤3时每件取样;

当3300时,按/2+1随机取样,抽取取样量。参见《抽样检验管理规定》 4.1.3主要检测理化指标、卫生指标,由质检员抽样后分别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4.1.4检测流程:按物料验收流程执行,验收合格方可入库。 1)原材料到仓后,仓库对其名称规格、型号、等级、数量、批号等进行核对,并检查来料COA 报告,检查运输车辆的卫生状况和包装的完整性后将其置放于“原材料待检区”,并以通知质管理部检验员检验。 2)质管部检验员接到《原材料请检通知单》后按照原材料检验及《抽样管理规定》的要求准备相应的取样工具、器皿等。 3)质管部按品检抽样作业指导书到现场抽样,并依检验规范及原材料检验标准对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在《原料规格书及检验报告》中,由质管部主管人员审核签字,然后通知仓库、生产、计划。 4)仓库接到通知,合格原材料放在合格品区,不合格原材料做出标识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由质量保证员检测人员对其进行合格或不合格相应状态标识。 4. 2 包材标准及检验要求 4.2.1包材标准 外观检验QB/T164-93及QB/T1685-93标准检验,印刷文字按GB5296.3-1995标准检验。签样标准。 4.2.2抽样管理要求:包材检验一般采用GB2828单次抽样检验方式,外观采用一般检验II级水准及功能采用特殊检验S-2水准。 4.2.3包装材料的检验项目一般为材质、外观形状、印刷文字、净含量及与其他包装的配合。 4.2.4包装的检验判定:重缺陷不得有,轻陷不得超过10%,否则判定为不合格。由质检员出具检验报告。 4.2.5检测流程:按物料验收流程执行,验收合格方可入库。 1)包装材料到仓后,仓储部对其名称规格、型号、等级、数量等进行核对,并检查包装情况,都合格后将其放置在“包装材料待检区”,并填写部分《包装检验原始记录》,然后通知质管部来料检验员检验。 2)质量管理部来料检验员接到《原材料到货报检通知单》后,按照GB2828抽样方法及检验水平标准进行抽样,按照标准样板及签样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填入《包装检测原始记录》。

化妆品检验标准(部分产品)

化妆品行业产品检验标准(部分) GB/T 26513-2011 润唇膏 GB/T 26516-2011 按摩精油 GB/T 27574-2011 睫毛膏 GB/T 27575-2011 化妆笔、化妆笔芯 GB/T 27576-2011 唇彩、唇油 GB/T 29666-2013 化妆品用防腐剂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 GB/T 29667-2013 化妆品用防腐剂咪唑烷基脲 GB/T 29668-2013 化妆品用防腐剂双(羟甲基)咪唑烷基脲 GB/T 29990-2013 润肤油 GB/T 29680-2013 洗面奶、洗面膏 GB/T 29991-2013 香粉(蜜粉) GB/T 29679-2013 洗发液、洗发膏 GB/T 29678-2013 烫发剂 GB/T 29665-2013 护肤乳液 GB/T 30928-2014 去角质啫喱 GB/T 30941-2014 剃须膏、剃须凝胶QB 1643-1998 发用摩丝 QB 1644-1998 定型发胶 QB/T 1645-2004 洗面奶(膏) QB/T 1858-2004 香水、古龙水

QB/T 1974-2004 洗发液(膏) QB/T 1976-2004 化妆粉块 QB/T 1977-2004 唇膏 QB/T 1978-2004 染发剂 QB/T 2284-2011 发乳 QB/T 2285-1997 头发用冷烫液 QB/T 2286-1997 润肤乳液 QB/T 2287-2011 指甲油 QB/T 2660-2004 化妆水 QB/T 1858.1-2006 花露水 QB/T 2488-2006 化妆品用芦荟汁、粉 QB/T 2872-2007 面膜 QB/T 2872-2007 《面膜》第1号修改单 QB/T 2873-2007 发用啫喱(水) QB/T 2873-2007 《发用啫喱(水)》第1号修改单QB/T 2874-2007 护肤啫喱 QB/T 2874-2007 《护肤啫喱》第1号修改单 QB/T 4076-2010 发蜡 QB/T 4077-2010 焗油膏(发膜) QB/T 4079-2010 按摩基础油、按摩油 QB/T 4126-2010 发用漂浅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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