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条例培训讲义

合集下载

物业管理条例培训课件方案

物业管理条例培训课件方案

物业管理条例培训课件方案一、前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物业管理在城市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确保小区秩序井然,提高业主对管理的满意度,制定一套完善的物业管理条例是必不可少的。

为此,本课程旨在向物业管理人员介绍物业管理条例的内容和执行细则,使其掌握相关知识,提高管理水平,更好地为业主提供优质的服务。

二、目标1.了解物业管理条例的基本内容和制定原则2.掌握物业管理条例的主要执行细则和要求3.提升物业管理人员对条例的理解和执行能力4.促进物业管理团队的协作和合作,提高服务水平三、课程内容1.物业管理条例的概念和作用- 物业管理条例的定义和作用- 制定物业管理条例的背景和必要性- 物业管理条例对小区管理的意义和价值2.物业管理条例的内容和要求- 物业管理条例的基本内容和主要条款- 物业管理条例的执行细则和要求- 物业管理条例与法律法规的关系和适用范围3.物业管理条例的执行和落实- 物业管理条例的执行主体和责任分工- 物业管理条例的执行步骤和程序- 物业管理条例的监督和检查机制4.物业管理条例的修订和完善- 物业管理条例的修订原则和流程- 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的重点和方向- 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的效果和意义四、教学方法1.理论讲解:通过讲解物业管理条例的基本概念、内容和要求,使学员了解条例的重要性和意义。

2.案例分析:通过真实案例分析,让学员了解条例的执行实践和应对策略。

3.角色扮演:通过角色扮演活动,让学员模拟执行条例的场景,提高执行能力和应变能力。

4.小组讨论:通过小组讨论活动,促进学员间的交流和互动,提高团队协作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

五、学员对象本课程适合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特别是新入职或需要加强培训的员工。

六、课程时长本课程为7天集中培训,每天8小时,共计56小时。

七、课程考核1.课堂测试:每天课程结束后进行小测验,考查学员对当天内容的掌握程度。

2.课程论文:学员需提交一篇关于物业管理条例的论文,展示对条例内容和执行要求的理解和分析能力。

物业管理条例培训资料

物业管理条例培训资料

物业管理条例培训资料物业管理条例培训资料一、前言本文档旨在为物业管理在职人员提供一份具体、详尽的培训资料,以帮助他们更好地掌握物业管理新条例,并在工作中更好地贯彻实施。

本文档内容涵盖了物业管理条例中的主要条款及相关细则。

二、概述物业管理是一项涉及居民安全、秩序、环境以及资产管理等多方面的综合性工作,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为了更好地加强对物业管理的监督和规范,近年来多地先后出台了相关条例以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管理。

物业管理条例不仅涉及到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和义务,更重要的是对业主的权益和利益进行了保护,也对居民的规范行为进行了规定。

三、条例内容本文档将对物业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讲解,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和义务:就物业管理公司应对物业管理的职责和义务进行规定,明确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并要求其加强居民投诉的受理和处理工作。

2、业主的权利:诸如物业管理费用的支付、保障业主的住房安全、环境卫生、居民道德素质等方面均有涉及。

被重点强调的还包括业主行使投票权等方面的规定。

3、居民的规范行为:具体包括禁止在楼道堆积物品、乱倒垃圾、搞针灸推拿、宠物管教等非法行为。

规定了合理的生活方式,规避社区生活中可能出现的纷争。

四、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1、《物业管理条例》全文:包括物业管理条例的全部内容。

2、《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包括对物业管理条例实施过程中的各方面进行的更加细致的规定。

3、《物业管理工作执法办法》:对如何开展物业管理执法工作进行了具体规定,是实施条例和细则的具体指南。

五、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物业管理:指针对商品住宅、非商品住宅、商用房产等物业,提供维修、保洁、安防、公用设施维护、环境卫生等服务的一种行业。

2、物业管理公司:是指依法设立,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有限责任公司。

3、居民:在楼宇或小区内居住,享受物业管理服务的人员。

4、业主:是指商品房、非商品房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

物业管理条例讲座(共 39张PPT)

物业管理条例讲座(共 39张PPT)

1、物业管理条例产生的制度沿袭
1.3 物业管理条例配套的示范文本 与《物业管理条例》配套的《业主大会规程》、《业主临时公 约(示范文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物业管理招 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及《物业 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等示范文本也已经陆续公布施行。
2、《物业管理条例》关联法规
物业的使用维护----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节录)(1989年11月21日)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2007年l2月4日) 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办法(1994年6月l6日)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2002年3月5日)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对《物业管理条例》有关条款理解适用问题的批复(2003年 10月17日)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对新建居民住宅供电设施收费及管理的意见1998年5月29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专项维修基金征免营业税问题的通知(2004年6月7日) 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1998年3月12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1989年12月26日) 《业主大会规程》(2003年6月26日) 《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 (2004年9月6日) 《建设部关于加强商品房销售、房改售房与物业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 (1997年8月29日)
2、《物业管理条例》关联法规
3
前期物业管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04年9月6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6月26日) 《房屋接管验收标准》(1991年2月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 《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2000年6月30日)

物业管理条例系列讲座

物业管理条例系列讲座
•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公约,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 • (六)身体健康,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 二、推选办法及名额 • 业主委员会成员在业主中采取差额选举法推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由5至15人
• 二、业主数量的计算
• 单个业主拥有1个物业专有部分的,业主投票权数按1人计算。
• 单个业主拥有多个或者数人共有1个物业专有部分的,其业主投票权 数按1人计算。
• 三、建筑面积投票权数的确定
• 每X个建筑平方米为1个投票权数,不到X平方米的四舍五入(忽略不 计)。
• 一人多房的,面积累加。
• 四、表决结果有效权数比例
旧《条例》
新《条例》
物业公司
首次业主会会议第一召
满足成立条件,书面
职责 集人;协助成立业主会
告知街办事处告知人之一;
协助筹备组工作
筹备组人
由热心公益事业的业主
由业主3至7名,街道
员构成 和未售出空置房屋的房地产 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开
开发企业代表组成
发建设单位代表各1名组成
委员当选 条件
单1/2
双1/2
定比例推选业主代表,组成业主代表会,代表业主履行业主大会职责。为做好业主代表推选工作,现将推选方案公 告如下:
• 一、推选业主代表条件 • 为真正反映所代表业主意见,切实维护全体业主利益,推选业主代表应符合下列条件: •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 (二)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 • (六)身体健康,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 二、推选单位及人数 • 本小区多层住宅XX幢、高层住宅XX幢,拥有业主XX户。依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业主代表不得少于35人。

最新物业管理条例专项培训专业知识讲座

最新物业管理条例专项培训专业知识讲座

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条例结构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感谢您下载包图网平台上提供的PPT作品,为了您和包图网以及原创作者的利益,请勿复制、传播、销售,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包图网将对作品进行维权,按照传播下载次数进行十倍的索取赔偿!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2、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
2、商业服务类
3、环境卫生的管理。
3、文化、教育、卫生、体育
4、绿化管理。

5、配合公安和消防部门做好住宅区内公共秩序 4、金融服务类
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
5、经纪代理中介服务
6、车辆道路管理。
6、社会福利类
7、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
文档来源于网络,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 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第二章 Contents Page
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
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
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
相关秩序的活动。
文档来源于网络,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
第二部分 物业管理定义解析 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物业管理的管理对象是物业
感谢您下载包图网平台上提供的PPT作品,为了您和包图网以及原创作者的利益,请勿复制、传播、销售,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包图网将对作品进行维权,按照传播下载次数进行十倍的索取赔偿!

物业管理的服务对象是人,即 物业所有人(业主)和使用人
物业管 理内涵
物业管理的属性是经营。物业管理被 视为一种特殊的商品,提供的是有偿 的无形的商品---劳务与服务

新法规物业管理条例解读宣传PPT

新法规物业管理条例解读宣传PPT
第三十五条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 • 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 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 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 序的活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条
国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PROPERTY MANAGEMENT REGULATIONS
第四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 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四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三十二条
• 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诚信管理。
第三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 民政府备案。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

物业管理常识与法规培训讲义共24页文档

物业管理常识与法规培训讲义共24页文档
物业管理常识与法规培训讲义
1、战鼓一响,法律无声。——英国 2、任何法律的根本;不,不成文法本 身就是 讲道理 ……法 律,也 ----即 明示道 理。— —爱·科 克
3、法律是最保险的头盔。——爱·科 克 4、一个国家如果纲纪不正,其国风一 定颓败 。—— 塞内加 5、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 面前人 人是平 等的。 ——波 洛克
谢谢你的阅读
❖ 知识就是财富 ❖ 丰富你的人生
71、既然我已经踏上这条道路,那么,任何东西都不应妨碍我沿着这条路走下去。——康德 72、家庭成为快乐的种子在外也不致成为障碍物但在旅行之际却是夜间的伴侣。——西塞罗 73、坚持意志伟大的事业需要始终不渝的精神。——伏尔泰 74、路漫漫其修道远,吾将上下而求索。——屈原 75、

物业管理人员培训讲义[5篇]

物业管理人员培训讲义[5篇]

物业管理人员培训讲义[5篇]第一篇:物业管理人员培训讲义物业管理培训讲义1#-__4#楼属于一期工程,于2004年12月30号经SQ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核定为合格工程。

2005年1月1号起通知业主交付使用。

从当日起,由开发企业委托我司负责小区专有物业(住宅)正常使用条件下工程质量保修事宜。

相关知识连接:(1)“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根据法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80号)。

此计算日期,是用来规范建筑单位与开发企业之间约定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的。

(2)“住宅保修期从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根据法规〈〈关于印发〈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的通知〉〉(建设部令,1998年9月1号起实施。

)此计算日期,是用来规范开发企业与购房业主之间约定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的。

现实生活中,我们容易把两种保修期限混为一谈。

不过,在此特别提醒一下,本小区一期从05年1月1号通知交房,在实际业务操作中,是可以将上述两个计算日期归结一体的。

(3)“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开发企业不承担保修责任;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法规〈〈关于印发〈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的通知〉〉(建设部令,1998年9月1号起实施。

)现实生活中,常发生由于业主自身原因造成的房屋损坏或利益纠纷转嫁物业予以买单的案例。

这就要求,客服人员结合工程维修人员或装修监管,亲临现场,通过客观现象来佐证使用人的不当行为。

不能仅凭主观臆断,妄下结论,一句“这不归我们管”推卸了之。

这样不但对问题解决无济于事,反而有可能激化矛盾。

即使巧舌善辩搪塞过关,亦不让人心服口服,使业主与物业形成心理隔阂,长期以往,弊大于利。

值得提醒的是,处理类似事件,一定要有良好的证据保存意识,最好做到现场有记录,业主有签名,以免当事人事后反悔,倒打一耙。

《物业管理条例》PPT课件

《物业管理条例》PPT课件

2021/5/7
22
第十四条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 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 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 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
2021/5/7
23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 实施情况;
2021/5/7
8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 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
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 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 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 资金;
2、 业主权利:在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不符合合同约定时,有权拒绝支付物业管理 费用,并有权提出赔偿请求;
2021/5/7
5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 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 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 事规则的建议;
2021/5/7
20
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 规定召开。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 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14、 定期业主大会:第一次业主大会的召开时间 由各地房地产行政管理机构或3%但是不少于十名业 主联合成立的临时选举委员会的决定,每年三月、 六月、九月第三个周六九点为业主大会的召开时间。
(六)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 有关物业管理的职责。

物业管理条例培训PPT课件

物业管理条例培训PPT课件
10
三、《条例》的基本原则
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财产民主的权利)
– 空置房也要按标准交费 – 额外收费停止缴纳 – 保安人员不得侵害公民权利 – 小区共用部分经营收益按业主大会决定使用 – 挪用专项维修资金受行政处罚,追究刑事责
任 – 安全隐患要强制排除 – 服务合同终止应做好移交
11Leabharlann 、《条例》的基本原则–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 企业提供的服务;
–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 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 3、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 事规则的建议;
–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17
四、《条例》规定的主要问题
– 5、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 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 7、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 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
15
四、《条例》规定的主要问题
什么是物业管理?
– 《条例》中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 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 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 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 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 的活动(第二条)。
16
四、《条例》规定的主要问题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条例》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享有10项 权利:
6
二、《条例》的立法意义与作用
提升了中国社区民主活动进程
– 以财产与社区事务为切入点
• 物业管理权是业主的权力,是以财产分额为基 础来行使的。
– 业主的财产民主与物业管理权对应 – 体现权利意识、市民意识、财产意识、市
场意识、管理意识、服务意识

物业管理法律培训资料

物业管理法律培训资料
实践中,也存在开发商将物业管理相关条款制 定在业主入住时需签订的文件中,在业主签字、 盖章后,对业主产生法律效力。
1、物管公司收取物业管理费的依据
法规链接 ➢ 【物业管理条例第21条】: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建设 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 物业服务合同。
➢ 【物业管理条例第25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
① 欠费业主以与开发商之间存在纠纷为由进行抗辩。 欠费业主与开发商因房屋保修、规划变更、绿地、 车库、会所等遗留问题产生纠纷,要求物管公司 履行开发商的义务,或要求物管公司协助开发商 履行约定义务,或要求物管公司就遗留事项协助 自己与开发商进行协调,而物管公司无法协调或 协调不成。
2、分析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的理由
4、业主欠费时,物管公司可否采取断
水、断电措施
因此,物管公司绝不可以为维护自己的权益 而采取违法手段,否则不但维护不了自己的合法 权益,还可能损害了业主或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而被告上法庭。
对策:
对不配合小区管理、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欠费的业主,由于业主与物管公司签订了《物业 服务合同》,而依法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具 有法律约束力,物管公司完全可以按照合同的约 定,采取协商或通过诉讼的途径追究业主的违约 责任。
3、业主欠费时,物管公司可否采取断
水、断电措施
法律分析
业主的水电费虽是物管公司代收代缴,但水 电的提供者是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供水、供电 合同的当事人也是业主或使用人与自来水公司和 供电局。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供用电、水、气、热力 合同,只有在用电、水、气、热力人逾期不交付 费用,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交付费用和违约 金的,供用电、水、气、热力人才可按国家规定 的程序中止供电、水、气、热力。因此物管公司 在任何情况下都没有权利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断 水、断电。

物业管理基础知识培训讲义

物业管理基础知识培训讲义

物业管理基础知识培训讲义物业管理基础知识培训讲义是对物业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的一种重要工具。

物业管理基础知识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为它有助于物业管理人员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知道工作内容和需求,以及在工作中如何更好地与住户和业主进行沟通。

以下是关于物业管理基础知识培训讲义的一些主题和内容。

1.物业管理的职责和职能物业管理人员的职责和职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他们是物业管理部门中的核心人员。

因此,在物业管理基础知识培训讲义中,应该明确职责和职能,并指导物业管理人员如何完善自己的职责。

2.房屋维护和保养物业管理人员的重要职责之一是维护和保养建筑和固定资产。

因此,在物业管理基础知识培训讲义中,应该重点介绍如何对住宅、公寓、商业和办公场所等不同类型的房屋进行保养和维护的技巧和方法。

3.安全保障物业管理人员应该确保住户和业主的安全。

因此,在物业管理基础知识培训讲义中应该提供指导物业管理人员如何监测建筑物内和周围的安全问题的方法,包括安全漏洞以及突发事件处理。

4.能源管理能源管理是一个越来越重要的话题,特别是在现代社会中,我们对能源的消耗越来越多。

在物业管理基础知识培训讲义中,应该介绍如何使用清洁能源,如何合理利用节能设备和技术,以及如何提高能源效率。

5.物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社区和物业管理之间的联系是密不可分的。

物业管理基础知识培训讲义应该为物业管理人员提供如何协调社区管理和如何确保住户和业主之间进行有效沟通的技巧和方法。

6.财务管理物业管理人员还承担着财务管理的职能。

因此,在物业管理基础知识培训讲义中,应该介绍如何制定预算、如何报告损益情况,以及如何应对突发情况。

总之,物业管理基础知识培训讲义是提高物业管理团队效力的重要工具。

以上介绍了一些较为重要的主题和内容。

在培训过程中,要根据物业管理部门实际需要,进行深入的讲解和探讨,以帮助物业管理人员能够适应在管理、保养和维护物业方面的挑战。

希望未来物业管理部门能够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更好地服务于住户和业主。

物业管理条例培训资料(doc 36页)

物业管理条例培训资料(doc 36页)

物业管理条例培训资料(doc 36页)管理和更新。

第九条〔住宅物业设施设备的更新和改造〕因维护、更新、改造或者公共利益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等物业共用部位的,专业经营单位应当告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并于施工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采取安全保障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原状。

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临时管理委员会第十条〔业主及其权利义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因买卖、赠与、继承、安置等法律关系已经合法占有房屋,但尚未依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物业管理中享有业主权利,承担业主义务。

业主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应当与物业使用人约定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召开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一)交付房屋建筑面积或者套数分别达到总面积或者总套数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二)首套房屋交付满两年且交付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的。

第十二条〔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的组建〕建设单位对具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条件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资料。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三十日内,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

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建设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的,可以由十人以上业主联名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三十日内,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

筹备组由业主代表以及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公安、居(村)民委员会等派员组成。

筹备组组长由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派员担任,业主代表由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业主推荐产生。

业主对筹备组成员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筹备组中业主代表的推荐办法由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确定,并事先告知全体业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