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条例培训讲义
《物业管理条例》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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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 业主与业主大会 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来自2021/5/7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 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 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8、 银行开户:发起人在办理完毕备案手续后,应 当凭业主委员会章程、议事规则、财务管理规则 到当地银行办理银行开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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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主体地位及法律责任:业主委员会可以以自 己的名义参与民事诉讼或仲裁,业主委员会所有 的财产应当进行登记备案,并以其登记所有的财 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业主委员会无法独立承担 的,由全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份额承担各自赔偿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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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 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
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 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 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 资金;
(六)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 有关物业管理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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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 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 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 会作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 以上通过。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的决定,必须经物 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 过。业主大会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 主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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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结构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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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2、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
2、商业服务类
3、环境卫生的管理。
3、文化、教育、卫生、体育
4、绿化管理。
类
5、配合公安和消防部门做好住宅区内公共秩序 4、金融服务类
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
5、经纪代理中介服务
6、车辆道路管理。
6、社会福利类
7、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
文档来源于网络,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 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第二章 Contents Page
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
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
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
相关秩序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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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物业管理定义解析 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物业管理的管理对象是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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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的服务对象是人,即 物业所有人(业主)和使用人
物业管 理内涵
物业管理的属性是经营。物业管理被 视为一种特殊的商品,提供的是有偿 的无形的商品---劳务与服务
物业管理条例培训资料
附件2牡丹江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的使用、管理及监督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物业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机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居(村)民委员会应当积极参与物业管理工作。
第四条〔职能部门的职责〕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所辖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行业自律〕物业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促进物业服务企业依法经营和诚信服务。
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及相关配置第六条〔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及备案〕新建房屋物业管理区域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用地范围为准。
建设单位应当在申请办理房屋预售许可或者房屋现售备案前,向所辖县(市)、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物业管理区域,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的物业管理区域及时告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房屋买卖合同中应当明示备案的物业管理区域。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建成并交付,但尚未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由所辖县(市)、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考虑物业的建筑规模、共用设施设备、自然界线、社区建设等因素,在征求业主和居(村)民委员会意见后划分。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划分物业管理区域,但尚未向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由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临时管理委员会向所辖县(市)、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物业管理用房及标准〕物业管理用房应当按照不低于房屋建筑总面积千分之二的比例,且不低于一百平方米的标准,由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
物业管理人员培训讲义[5篇]
物业管理人员培训讲义[5篇]第一篇:物业管理人员培训讲义物业管理培训讲义1#-__4#楼属于一期工程,于2004年12月30号经SQ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核定为合格工程。
2005年1月1号起通知业主交付使用。
从当日起,由开发企业委托我司负责小区专有物业(住宅)正常使用条件下工程质量保修事宜。
相关知识连接:(1)“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根据法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80号)。
此计算日期,是用来规范建筑单位与开发企业之间约定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的。
(2)“住宅保修期从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根据法规〈〈关于印发〈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的通知〉〉(建设部令,1998年9月1号起实施。
)此计算日期,是用来规范开发企业与购房业主之间约定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的。
现实生活中,我们容易把两种保修期限混为一谈。
不过,在此特别提醒一下,本小区一期从05年1月1号通知交房,在实际业务操作中,是可以将上述两个计算日期归结一体的。
(3)“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开发企业不承担保修责任;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法规〈〈关于印发〈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的通知〉〉(建设部令,1998年9月1号起实施。
)现实生活中,常发生由于业主自身原因造成的房屋损坏或利益纠纷转嫁物业予以买单的案例。
这就要求,客服人员结合工程维修人员或装修监管,亲临现场,通过客观现象来佐证使用人的不当行为。
不能仅凭主观臆断,妄下结论,一句“这不归我们管”推卸了之。
这样不但对问题解决无济于事,反而有可能激化矛盾。
即使巧舌善辩搪塞过关,亦不让人心服口服,使业主与物业形成心理隔阂,长期以往,弊大于利。
值得提醒的是,处理类似事件,一定要有良好的证据保存意识,最好做到现场有记录,业主有签名,以免当事人事后反悔,倒打一耙。
物业管理条例培训PPT课件
三、《条例》的基本原则
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财产民主的权利)
– 空置房也要按标准交费 – 额外收费停止缴纳 – 保安人员不得侵害公民权利 – 小区共用部分经营收益按业主大会决定使用 – 挪用专项维修资金受行政处罚,追究刑事责
任 – 安全隐患要强制排除 – 服务合同终止应做好移交
11Leabharlann 、《条例》的基本原则–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 企业提供的服务;
–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 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 3、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 事规则的建议;
–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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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条例》规定的主要问题
– 5、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 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 7、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 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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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条例》规定的主要问题
什么是物业管理?
– 《条例》中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 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 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 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 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 的活动(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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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条例》规定的主要问题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条例》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享有10项 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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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条例》的立法意义与作用
提升了中国社区民主活动进程
– 以财产与社区事务为切入点
• 物业管理权是业主的权力,是以财产分额为基 础来行使的。
– 业主的财产民主与物业管理权对应 – 体现权利意识、市民意识、财产意识、市
场意识、管理意识、服务意识
新版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培训PPT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
表(组长) 业主代表(比例不低于二分之 一) 建设单位代表
社区居 (村)民委员会代表
第三章 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
3、明确业主大会相关内容 (四)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的规定 (3)筹备组职责 筹备组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召开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区域将下列事项予 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得少于7日: (一)确认并公示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 (二)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三)拟定业主公约或者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拟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五)拟定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确定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 候选人名单,拟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六)完成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物业区 • 物业管理用房、供水、供电、消防等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共用不能分割的,应 域划分 当划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原则 新建未 • 新建物业出售前,由建设单位划定的物业管理区域并向物业所在地的县(市、区) 售物业 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示。 划分 已投入 • 物业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 使用未 民政府征求业主意见后予以划定。 划分 已划定 • 物业管理区域划定后确需调整的,应当征得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 的调整 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方法
第二章 物业管理区域及设施
3、专业经营设备竣工验收方面
在组织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当通知供水、供电、供气、
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参加,专业经营单位应当参加。
在组织竣工验收时,未通知专业经营单位参加竣工验收的, 专业经营单位有权拒绝接收专业经营设施设备。 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当将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专业 经营设施设备及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图等资料无偿移 交给专业经营单位,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接收。 专业经营单位负责分户终端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以外设 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更新,相关费用依法计入成 本。
《物业管理条例》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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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候选人介绍:各候选人可以向业主介绍自己 的情况,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当选后的工作目标 与施实过程、无法完成目标时可以承担的责任, 以使业主能够对候选人情况有所知情。
• 13、 行为责任:侵害业主对候选人知情权和对业 委会成员选举权的行为系违法行为,房地产行政 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受到行政机关的处分,权 利受侵害的业主有权到人民法院主张选举无效, 并有权向房地产行政管理机构及负责主张民事赔 偿,赔偿的标准以每个投票权5000元。
法规或者规章的要求,作出相应的说明;没有规
定不同意备案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
管部门及负责人应当向业主承担赔偿责任,其标
准不低于业主购买贷款的利息(如规定,应明确
计算办法)。(邹:主体资格的设立财产权、银
行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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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 业主公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 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 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业主公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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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
• (一)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 (二)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
作; • (三)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 (四)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 (五)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
•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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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 (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
物业管理条例培训资料(doc 36页)
物业管理条例培训资料(doc 36页)管理和更新。
第九条〔住宅物业设施设备的更新和改造〕因维护、更新、改造或者公共利益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等物业共用部位的,专业经营单位应当告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并于施工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采取安全保障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原状。
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临时管理委员会第十条〔业主及其权利义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因买卖、赠与、继承、安置等法律关系已经合法占有房屋,但尚未依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物业管理中享有业主权利,承担业主义务。
业主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应当与物业使用人约定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召开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一)交付房屋建筑面积或者套数分别达到总面积或者总套数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二)首套房屋交付满两年且交付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的。
第十二条〔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的组建〕建设单位对具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条件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资料。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三十日内,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
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建设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的,可以由十人以上业主联名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三十日内,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
筹备组由业主代表以及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公安、居(村)民委员会等派员组成。
筹备组组长由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派员担任,业主代表由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业主推荐产生。
业主对筹备组成员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筹备组中业主代表的推荐办法由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确定,并事先告知全体业主。
物业管理条例解读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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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二)
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开展合同约定外的其他有偿服务工作 物业管理企业对于物业范围内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有
权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物业范围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等
均应实现由相关部门向用户直接收取,如未实现,物业 公司属于代收代缴,物业公司不允许向用户收取手续费 物业管理企业的保安工作性质属于维护公共秩序功能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 使用人约定,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县级上以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作为行业主管机关,处理 物业管理相关责任方的有关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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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三)
业主大会的相关要点 ✓ 唯一原则: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红线范围
内)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 业主大会成立须由业主在政府行业主管部
门的指导下成立 ✓ 首次业主大会的业主投票权根据业主物业
的建筑面积、套数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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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四)
业主大会的职责归纳 ✓ 制订、修改议事规则、规约 ✓ 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 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 决定和监督专项基金使用、续筹事宜 ✓ 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 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 定义:是指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间通过合同约定进行的专 业化管理。
✓ 倡导:市场竞争选择物业管理企业。 ✓ 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 ✓ 行业管理: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物业管理
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 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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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一)
物业区域内按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 不得改变用途,依法确需改变用途的办理相关手 续后告知物管企业,物管企业需改变相关用途的, 应当提交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后由业主依法办理相 关手续。
物业管理基础知识培训讲义
物业管理基础知识培训讲义物业管理是一项大型专业服务行业,它不仅仅是维护和管理一个楼宇或物业建筑,而是整个小区、社区之间居民和业主的关系协调。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物业管理公司需要拥有可靠的物业管理基础知识。
物业管理基础知识培训讲义旨在培训物业管理的基本技能,以提高员工的服务质量、客户满意度和公司的盈利能力。
以下是关于物业管理基础知识培训讲义的主要内容:第一部分:物业管理介绍首先,介绍物业管理的概念和重要性。
物业管理是指对房地产、房屋和其他物业资产的维护、管理和保养。
物业管理的目标是确保物业维护和管理的正常运行,维护和提高业主对物业的满意度。
第二部分: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涵盖管理、维修和保养、安全、环境、清洁和其他必要的服务。
在这一部分中,我们将讨论物业管理的各项服务内容,并明确工作职责和应该遵循的标准。
第三部分:物业管理中的法律和安全物业管理涉及到大量法律和安全问题,包括土地、房屋和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以及安全卫生和紧急处置程序等。
这一部分的培训将介绍物业管理公司和员工遵守的最新政策和法规。
第四部分:物业管理和社区建设物业管理公司不仅要管理和维护物业本身,还要积极参与社区建设。
在这一部分中,我们将介绍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委员会、政府和其他团体之间的合作,并提供社区管理的建议和方案。
第五部分:物业管理的技能和工作流程物业管理需要多种技能,例如计划制定、项目管理和客户关系管理。
在这一部分中,我们将介绍物业管理的每个工作流程和技能,并提供实际应用的技巧和方法。
结论:物业管理基础知识培训讲义是物业管理公司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
它提供了员工在物业管理领域基本的知识和技能,以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物业管理公司应该将这些知识和技能纳入公司的培训计划,以确保员工能够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并维护物业安全和协调社区建设。
物业管理条例培训
物业管理条例培训物业管理是指对一个小区、商业综合体或写字楼等房地产项目进行有效管理和维护的活动。
物业管理的规范和有效性对于保障业主权益、提升居住和办公环境质量至关重要。
为了加强物业管理水平和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物业管理条例培训就成为必要的举措。
本文将从培训的内容、目标、方法和效果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培训内容物业管理条例培训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物业管理涉及众多法律法规,包括《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等。
培训中应向从业人员传授这些法律法规的基本要点,使其掌握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管理要求和实施方式。
2.物业管理技能物业管理涉及诸多技能,包括维修保养、安全管理、绿化养护、物业费用管理等。
培训中应加强对这些技能的培养,使从业人员了解相关知识和操作方法,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3.服务意识与沟通技巧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技巧对于物业管理人员非常重要。
他们需要与业主、租户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良好的沟通,解决问题和处理纠纷。
培训中应注重提升服务意识和沟通技巧,使从业人员能够有效地与各方进行协调和沟通。
二、培训目标物业管理条例培训的目标如下:1.提高管理水平通过培训,物业管理人员能够深入了解物业管理的规范和要求,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2.加强业务能力通过培训,物业管理人员能够获得更为全面的业务知识和技能,从而更好地开展日常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3.提升服务意识培训可以帮助物业管理人员转变观念和认识,树立正确的服务理念,加强服务意识,提高业主和租户的满意度。
三、培训方法为了达到良好的培训效果,物业管理条例培训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法:1.理论授课通过讲解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相关知识,让从业人员了解基本概念、原则和工作流程,培养正确的管理思维。
2.案例分析通过分析实际案例,让从业人员了解物业管理中的各种情况和应对方法,增强处理问题的能力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