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开挖后的位移动态与隧道变形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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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隧道开挖后的位移动态与隧道变形控制措施

4.1 隧道开挖后的位移动态

隧道开挖后可能引起的位移或变形主要包括:拱顶下沉、隧道两侧拱腰向隧道方向的水平位移、地表沉降与开裂、支护开裂、土体塌落和钢拱架变形等等。

隧道开挖引起围岩的变形破坏通常是从洞室周边开始的,而后逐步向围岩内部发展。围岩变形破坏的形式和特点,除与岩体内的初始应力状态、开挖断面形态以及开挖工法有关外,主要取决于围岩的岩性与结构。坚硬块状围岩的变形破坏形式主要有岩爆、脆性开裂及块体滑移;层状岩体的变形破坏形式主要有沿层面张裂、折断塌落、弯曲内鼓等;碎裂岩体的变形破坏形式常表现为崩塌和滑动;松软岩体与土质隧道的变形破坏形式以拱形冒落为主。

隧道开挖引起的地层位移动态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隧道开挖阶段

隧道开挖破坏了地层的原始应力平衡状态,隧道周边的地层应力将会由水平方向与竖直方向的主应力,转化为隧道径向与法向的主应力,大小主应力方向将会发生变化,同时还将伴随着地层剪切应力的出现。

隧道开挖后,周边地层将会临时处于无支护的临空状态,隧道周边地层将出现向隧道方向位移的趋势(拱顶下沉与周边收敛变形),如果在隧道开挖断面范围内存在地质破碎带或地层断面,甚至可能引起地层的坍塌。但由于此阶段时间相对较短,相应的地层位移可能并不明显,尤其是在地层条件较好的情况下。

2)施加初期支护阶段

隧道开挖后,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施加初期支护,并尽早施作仰拱,将初期支护封闭成环,达到“强支护”的目的。目前的暗挖隧道都采用新奥法施工理念,新奥法的核心思想就是要充分利用围岩的自承能力,围岩压力主要由钢拱架、钢筋网与喷射混凝土组成的初期支护承担,围岩压力与初期支护反力之间的相互作用将会使它们达到变形协调、共同受力的目的,并最终趋于稳定。

①对于浅埋隧道,一般认为隧道上方地层无法形成自然塌落拱,同时拱腰侧土压力相对较小,隧道开挖并施加初期支护后的地层位移主要集中在拱肩与拱顶部位,地层位移将从隧道上方开始,逐步向地表延伸。相应的地层位移主要集中在拱顶下沉、地表沉降与开裂、以及土体塌落等方面。就一般的土质隧道而言,

据实测资料表明,隧道地表沉降与拱顶下沉变形主要集中在隧道开挖后,仰拱封闭成环以前;一般而言,隧道开挖后的1~3天地层位移相对较大,仰拱开挖时也将引起比较明显的地层位移,待仰拱施作完成后,地层位移基本趋于稳定。但由于初期支护与围岩的协调变形需要经历一个相对较长的时间(见图一),此阶段是地层位移充分发展并逐步趋于稳定的过程,这个阶段的地层位移占到总位移量的80%以上。

②对于深埋隧道,一般认为隧道开挖后将会在隧道上方形成自然塌落拱,拱顶压力相对较小,两侧拱腰压力相对较大,隧道开挖并施加初期支护后的位移主要体现在拱腰处的水平位移,因此,地层位移将最先出现在拱腰(拱脚)处,随着位移趋势的加大,沿45/2

?(与水平面夹角)方向逐步向地表发展。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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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隧道上方塌落拱的存在,隧道开挖引起的上方地层竖向位移趋势相对较小。相对于浅埋隧道,深埋隧道开挖引起的地层位移更小,但初期支护施作后的地层位移在总位移中的比例更大。

另外,对于高应力软岩地段隧道,隧道开挖并施加初期支护后,由于软岩在高应力作用下的流变性,将可能导致隧道出现大变形,此时应采用“先柔后刚,先放后抗”的原则采取支护措施,并采用“应力控制技术”作为软岩地段隧道控制技术的重点。

3)二衬施作阶段

二次衬砌主要作为隧道结构的安全储备,而不是地层荷载的主要承担者。由于二次衬砌是在初期支护变形趋于稳定后才施作的,因此可以认为二次衬砌施作后,地层位移将不再发生变化。

对于大断面隧道,为了尽量缩小开挖断面,减少围岩的应力松弛,一般需要在开挖过程中施加临时支撑,达到“强支护”的目的,如CD法(中隔墙)、CRD 法(交叉中隔墙)、双侧壁导坑法、PBA(桩洞法)等等,因此在二次衬砌施作时,就需要先拆除临时支撑,此时也有可能再次引起比较明显的地层位移。

4.2 隧道变形控制措施

隧道的变形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选择的施工工法,而施工工法的选择应以控制围岩的应力松弛,保护周边环境为出发点,最大程度地减小地层位移。

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运用最多的隧道开挖工法是盾构法与浅埋暗挖法。

对于浅埋暗挖法,其施工的地下洞室具有埋深浅、地层岩性差(通常为第四纪软弱地层)、存在地下水、周围环境复杂等特点。

为了最大程度地减小隧道开挖引起的地层位移,采用浅埋暗挖法设计、施工时,应同时采用多种辅助工法,超前支护,改善加固围岩,调动部分围岩的自承能力;并采用不同的开挖方法及时支护、封闭成环,使其与围岩共同作用形成联合支护体系;在施工过程中应合理运用监控量测、信息反馈和优化设计,实现不塌方、少沉降、安全施工等,并形成多种综合配套技术。

除盾构法以外,无论是浅埋暗挖法还是矿山法,都是沿用了“新奥法”基本原理:初期支护按承担全部基本荷载设计,二次模筑衬砌作为安全储备;初期支护和二次衬砌共同承担特殊荷载。“新奥法”的核心思想是充分利用围岩的自承能力,对其理解不够是造成实际施工控制困难的一大主要原因,主要体现在二次衬砌施作时机的把握上。“新奥法”强调围岩既是生产支护荷载的主体,又是承受岩层荷载的结构,支护—围岩作为整体相互作用,共同承担围岩压力,围岩压力是变形压力和松动压力的组合,大部分压力(特别是变形压力)由围岩自身承担,只有少部分转移到支护结构上。初期支护施作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围岩的变形越来越大,但变形速率越来越小,围岩压力也越来越小,同时初期支护承担的围岩压力则越来越大(图1),通过监控量测,发现围岩变形趋于基本稳定或总变形量达到某一特定值后,一般认为围岩的自承能力已经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发挥,应立即施作二次衬砌。实际工程中,监控量测数据不能真正反应围岩的变形特性,二次衬砌施作时机不当,导致围岩应力过分释放或位移突变,不符合“新奥法”的核心思想,是引起隧道过分变形或局部坍塌的一大主要原因。

图1 新奥法支护—围岩共同作用原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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