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材线虫病防治施工合同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阳县2012年夏季松材线虫病除治施工合同

甲方:山阳县林业站(森防站)

乙方:孙建虎

为了切实做好我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全面清除病害木,减少病源,降低传播媒介虫口密度,控制疫情扩散蔓延。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承包天竺山林区的松材线虫病病害木、疑似病害木和华山松大小蠹危害木的伐除清理施工作业,特签订如下承包合同:

一、作业内容

松材线虫病病害木、疑似病害木、华山松大小蠹危害木以及其它原因死亡树木的伐除、枝桠梢头木屑(1厘米)的清理、烧毁、伐桩施药防治,本次共规划清理除治200株。

二、施工时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时间全面完成作业任务。

三、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除治所需的农膜、农药、油锯等物料。

2、负责除治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全程督促检查工作。

3、确定需要除治的病害树木,并逐株打号标记。

4、为乙方伐木工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各1份。

四、乙方责任

1、负责组建25人施工专业队,要求队员年龄在20-55周岁,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有伐木经验。

2、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作业要求和有关技术操作规程施工;凡打号标记的病害树木全部按要求伐除、清理,对伐桩进

行全面除害处理。伐桩高度均低于5厘米,所有伐桩施药处置率和处置合格率均达到100﹪。

3、自备伐木工具和工人食宿,费用自理。

4、承担施工作业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包括民工的人身安全、药品使用安全、森林防火安全及其它安全责任。

5、在县森防站、天竺山林场技术人员的监督和指导下开展施工作业,按照要求实施伐除,不得乱砍滥伐。

6、伐除的木料、枝梢、木屑等必须全部运到甲方指定地点(东坡工区门前)集中烧毁。

7、木料运输车辆必须车况良好、手续齐全。

8、加快施工进度,确保按时完成除治作业任务。

五、合同金额

1、除治费用:按要求完成整个清理除治施工作业,经验收合格后,甲方按工人实际出工天数付给乙方工资,每人每天150元。付给乙方工队代工负责人每天200元。

六、兑现办法

乙方严格按照作业要求施工结束后,甲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根据验收结果,由甲方按实际除治合格株数核算兑付工程款。

七、奖惩办法

在甲方验收过程中,如存在以下问题,均予以罚款处理,并要求自费限期改正,直至达到验收标准:

1、作业区内发现遗留有疫木的每根罚款1000元;

2、伐桩漏施的每个罚款500元;

3、伐桩处理不合格的每个罚款100元;

4、林内遗留一公分以上枝丫梢头的,每根罚款50元;

5、由于乙方管理不严造成疫木流失的,每根罚款2000;

6、乙方施工人员藏匿、转移疫木,或违法倒卖疫木的,每根罚款5000元;

7、木屑未处理干净的,验收人员可根据量的大小罚款50-500元。

8、乙方违反前面5、6条,应负责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疫木追缴、运输、销毁等全部费用。

罚款合计金额在兑现民工工资时一并扣除。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县松材线虫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备存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