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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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的探讨
本文从清单计价规范下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基本构成、工程量清单招标工作程序以及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等方面探讨如何有效地进行工程投标。
标签:工程量工作程序招投标
0 引言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反映工程实体消耗和措施消耗的工程量清单,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自主报价的计价方式。它有效保证了投标人竞争基础的一致性,减少了投标人偶然工程量计算误差造成的投标失败。这种计价方法有助于形成“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建筑市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这种方法有利于改变过去以“量”、“价”“费”定额为主导的静态管理模式,使清单中的工程量不进入竞争,仅限于价格的竞争。
1 清单计价规范下建筑工程费用的基本构成
1.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是工程实体消耗部分项目,计算的是工程实体部分,由设计图纸决定。由招标人依据设计图纸,按照清单规范,区分不同专业、部位、特征将整个实体工程分解为不同的工程量清单。招标人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时,按四统一原则,即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算单位、统一计算规则,编制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算单位、工程数量。在招标中,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并承担工程数量方面的风险,如果清单编制不准确,在后续的工程中索赔损失可能加大。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对投标人来说,这一部分清单的内容实行三不准原则,即投标人不准修改,不准删减,不准增加清单内容。竞争的是价格。投标人在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时,采用综合单价,报价包括完成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这一部分费用是构成工程的主要费用,一般占工程总造价的70%-80%,在工程实施中,如果出现工程量的增减,只要不超过合同约定范围,可以直接用施工单位所报综合单价,乘以增减工程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这一部分招标人和投标人不会有争议。
1.2 措施项目清单。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也就是为实施实体(设计内容)而采取的措施消耗项目,非实体费用消耗部分,与采取的施工方法手段紧密相关。招标人编制措施项目清单时,提供一些措施内容。投标人报价时,要先拟定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才能再根据施工现场和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要报的项目和价格。报价时,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内容不准修改,不准删减,可以增加,一些项目也可以报为零。在三个清单中,唯有这个清单投标人可以增项。由于清单实质内容可以变化,属全面竞争。这一部分费用一般占工程总造价的10%-20%.一旦
出现工程量的增减,很难划分清楚是哪一个项目用多少,例如:混凝土工程量发生变化,则模板及支架、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等都随应之变动,而类似的变化是每个工程几乎都不可避免。对这一部分费用如何调整,招标人与投标人会有比较大的争议。对此争议如何解决,清单规范没有提出解决办法。而工程量增减如果过大或涉及到一些特殊的分项工程,这一部分费用也是可观的。
1.3 其它项目清单。是除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内容以外的费用。①招标人部分。主要有预留金、材料购置费等,预留金指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这一部分费用可能动用也可能不动用,可以认为是发包人的预备费,投标人只要按招标人提供的项目、金额填写即可,这一部分费用不会发生争议。②投标人部分。主要有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等,总承包费是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零星工作项目是完成招标人提出的,暂估工程量的零星工作所需的费用。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内容,对于投标人也实行三不准原则,不准修改,不准删减,不准增加。竞争的也是价格,这一部分由发包人提供数量,承包人报价,采用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一样的方法调整,这一部分费用也不会有争议。
1.4 规费和税金。规费是指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必须交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等。规费和税金随合同价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方法计算,不是承包人的收入,属非竞争性费用。从以上清单费用组成上来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不包括措施项目清单、规费以及税金,最终费用计算繁琐,不利于招标人与投标人双方合同单价的签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容易出现合同纠纷。
2 工程量清单招标工作程序
2.1 招标单位在工程方案、初步设计或部分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即可委托标底编制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按照当地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以单位工程为对象,计算并列出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应附有有关的施工内容说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放给各投标单位。其工程量清单的粗细程度、准确程度取决于工程的设计深度及编制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经验。在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中,工程量清单的作用一是为投标者提供一个共同的投标基础,供投标者使用;二是便于评标定标,比选价格;三是进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四是进行合同总价调整、工程结算的依据。
2.2 标底编制单位按工程量清单计算直接费,并进行工料分析,然后按现行定额或招标单位拟定的工、料、机价格和取费标准、取费程序及其他条件计算综合单价含完成该项工程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即包括直接费、间接费、材料价差、利润、税金等和综合合价;最后汇总成标底。实际招标中,根据投标单位的报价能力和水平,对分部分项工程中每一子项的单价也可仅列直接费,而材料调差、取费等则以单项工程统一计算。但材料价格、取费标准应同时确定并明确以后不再调整;相应投标单位的报价表也应按相同办法报价。
2.3 投标单位根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内容,结合自身的实力和竞争所需要采取的优惠条件,评估施工期间所要承担的价格、取费等风险,提出有竞争力
的综合单价、综合合价、总报价及相关材料进行投标。
2.4 在项目招标文件或施工承包合同中,规定中标单位投标的综合单价在结算时不作调整;而当实际施工的工程量与原提供的工程量相比较,出入超过一定范围时,可以按实调整,即量调价不调。对于不可预见的工程施工内容,可进行虚拟工程量招标单价或明确结算时补充综合单价的确定原则。
3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文件、经审查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安徽省清单计价规范(统一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施工场地条件和工程构造的具体特征等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应全面了解工程的相关资料、实际的施工条件、技术规范,准确计算工程量,减少日后工程量的索赔;应对项目作业内容表述清晰,准确确定项目设置,项目划分要细,避免不平衡报价。按照安徽省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及风险谁引起由谁承担的原则,工程量清单漏项或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计算有误引起的增减均应按实调整,因此,工程量计算应准确,减少漏项,尽可能计算无误,力争计算工程量的误差控制在实际工程量的±5%以内,以防止由于漏项和工程量差异太大而引起的索赔,加大工程投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选择上也应考虑其资质是否符合拟建项目的要求,是否具有类似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编制经验,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是否有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另外在委托协议上还应明确清单编制失误的处罚条款及和中标单位核对清单的义务,以约束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提高编制质量。
参考文献:
[1]郭晓红.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山西建筑,2008,(28).
[2]张宗宾,葛静.房屋建筑工程清单报价运用的几点思考[J].安徽建筑, 2004,(06).
[3]闫宇.浅议工程量清单报价[J].山西建筑,2004,(10).
个人简介:陈静,女,1978年1月出生,大专,助理工程师,现为新疆石河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预算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