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出售不动产委托代理协议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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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出售不动产委托代理协议三篇

篇一:独家出售不动产委托代理协议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售其不动产相关事宜,签订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委托代理方式:独家代理

二、委托出售工业厂房情况: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宗地面积,建筑面积为。

三、委托出售价格

委托售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万元)

四、委托期限:

本协议委托期限为一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此期间乙方为甲方的独家代理服务提供者。

五、甲方责任:

1.声明:甲方保证上述不动产权属清晰,无争议;未被判决、裁定限制出售,不在建设拆迁范围内;已取得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

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并应提供真实的产权证明等相关手续的复印件;若因虚假文件而引起法律纠纷,甲方应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2.在办理过户手续时,按国家政策规定甲方需缴纳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按期支付代理费,否则按应付款日的1‰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甲方代理人签订协议时,应向乙方提交授权范围和权限明确的并且有双方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否则签署人承担本协议规定的全部责任。

六、乙方责任:

1.乙方按甲方委托事项要求代理工业厂房出售,充分利用自身所拥有的资源和推广途径,积极寻找合适的买方,并及时将该工业厂房的销售情况告知甲方。

2.乙方为甲方进行工业厂房价格评估(初评),并应及时向甲方通报有关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接受甲方咨询,解答相关问题。

3.义务为甲方提供房地产交易相关政策及法律咨询。

4.积极促成双方达成交易,以便甲方工业厂房及时出手。

5.协助交易双方签订与工业厂房交易相关的《股权转让合同》等法律文件。

6.如因甲方提供资料不真实而导致的交易不能完成,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再实际销售过程中,乙方自行承担各类广告发布费用。

七、代理服务费收取:

1.乙方承诺:除非甲方同意,在甲方工业厂房成功出售(即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之前,不收取甲方任何服务费用。

2.若无其他约定,甲方在同乙方提供的买受人签订正式不动产买卖合同时,按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向乙方全额支付代理费。代理服务费:实际成交总款

的%。

八、代理约定:

1.甲方在委托乙方代理期间,应积极配合并协助乙方开展正常的经济活动。

2.乙方应积极为甲方提供代理服务,不得擅自单方终止本代理协议。

3.委托期限内,当售出价格等于或大于委托价时乙方有权代收买方的定金。甲方在得到乙方通知五天内必须签订《股权转让交易居间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4.本协议终止前及终止后六个月内,甲方本人及其不动产共有人均不可自行与乙方介绍之买方及其任何形式的亲友或其他形式与该买方相联的人员交易,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在乙方所要求的时间内,按本协议的委托售价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不具备出售条件导致交易失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协议售价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甲方拒绝与乙方推介的满足甲方委托条件的客户成交,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协议售价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7.在委托期间内,甲方如果同时委托第三方代为出售,或自行出售给非乙方推介的客户,或单方擅自解约,则均视为甲方违约,并应按本协议委托售价总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8.未追偿本协议约定损失而发生的仲裁、公正、律师等相关费用均应由违约方承担。

九、免责条款:

如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因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之原因导致标的物不能或难以出售,本协议解除,甲、乙双方均无责。乙方应退还甲方留置的全部证件。

十、争议处理:

本合同再履行仲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结局。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协议的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乙方盖章后生效。

十二、补充条款:

实际成交价高于标的物报价万元时,超出部分按甲方占 %,乙方占 %进行分配。

2.当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后续转让手续由甲方与买受人自行办理。

十三、资产情况调查表见附件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现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篇二:独家出售代理协议

甲方(委托人):

电话:

乙方(受托人):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方自愿委托乙方独家代理出售其名下房地产,为其提供独家代理服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出售房地产的具体情况(实际情况以权属证明或相关法律文书的记载内容为准):出售房产坐落: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类型:。

二、委托代理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甲方出售房屋净手价格万元(¥ ),若实际成交价格高于上述价格,则高出部分的价款处理方式为:

四、甲方保证提供完整、有效的相关材料,并保证其对房地产有完全的处分权,且该房地产产权清晰、无纠纷;甲方承诺其出售的房地产可依法过户,保证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地产、迁出户口(若有),且交付前所有费用(如水、电、燃(煤)气、有线、物业等)均可结清。

五、甲方确认:在委托期限内,乙方为出售上述房地产的独家委托代理的受托方;若甲方自行或交由其他第三方居间、委托代理出售的(即未经乙方认可的其他第三方),甲方同意依照房地产总成交价2%的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违约金、因乙方追偿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立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函费、通告费、送达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法律维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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