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江南大学经济法第2阶段测试题OK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第二阶段试卷
考试科目:《经济法》第六章到第九章(总分100分)时间:90分钟
学习中心(教学点)批次:层次:
专业:学号:身份证号:
姓名:得分:
一、是非题:(1×10=10)
1、抵押权登记记载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抵押合同的内容为准。(错)
2、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错)
3、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对)
4、如果票据保证人清偿了持票人的追索,被保证人的后手即可免责,但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来讲,仍负有对保证人清偿的责任。(对)
5、当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时,应以申请日为准,将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对)
6、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出票人为被保证人。(对)
7、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和授权前的这一段时间,专利申请人的权利不受法律保护。(错)
8、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不具有溯及力。(对)
9、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付款时,应当审查汇票背书的连续,并审查提示付款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者有效证件。(对)
10、行为人所实施的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如果其覆盖了专利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就表明该技术方案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认定构成侵权。(对)
二、单项选择题:(2×5=10)
1、关于质权担保,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 )。
A、质物仅限于动产
B、质物应当是可流通的
C、出质人应对质物享有处分权
D、出质人可以是主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
2、依票据法规定,记载后不发生票据法上的效力,但能产生其他法律上的效力的事项是( A )。
A、不生票据法上效力的记载事项
B、票据的相对记载事项
C、票据的任意记载事项
D、票据的不得记载事项
3、以下担保形式中,担保人只能是债务人本人的是( D )。
A、保证
B、质押
C、抵押
D、定金
4、以下发明创造中不属于职务发明的是( C )。
A、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B、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C、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无关的发明创造
D、主要利用本单位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完成的发明创造
5、破产管理人的职责不包括:( D )。
A、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B、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C、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D、审查和确认债权
三、多项选择题:(3×5=15)
1、抵押权效力首先及于抵押财产,另外还及于下列财产:( ABCD )。
A、抵押财产的孳息
B、抵押财产的从物
C、抵押财产的从权利
D、抵押财产的添附物
2、汇票关系中有以下几个三个基本当事人:( ABD )。
A、出票人
B、付款人
C、保证人
D、收款人
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 CD )。
A、作者去世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B、最后死亡的合作作者去世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C、作品首次发表的第50年的12月31日
D、作品创作完成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
4、汇票的必要记载事项有以下几项:(ABCD )。
A、票据文句和一定的金额;
B、支付文句和出票日期;
C、收款人或其指定人的姓名;
D、出票人签名。
5、本票必要记载事项有(ABCD ),未记载者本票无效。
A、表明“本票”字样
B、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C、确定的金额
D、出票人签章
四、名词解释:(5×5=25)
1、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托运单:俗称"下货纸",是托运人根据贸易合同和信用证条款内容填制的,向承运人或其代理办理货物托运的单证。
3、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
4、预期违约
5、票据保证人责任的独立性
五、简答题:(2×10=20)
1、我国《著作权法》对职务作品的归属是如何规定的?
2、有效成立的背书在票据法上产生哪些效力?
六、案例分析:(20)
1、某公司采购员萧某需要携带2万元金额的支票到某市工业区采购样品。支票由王某负责填写,由某公司财务主管加盖了财务章及财务人员印鉴,收款人一栏授权萧某填写。这一切有支票存根上记录为证。萧某持票到某市工业区某私营企业中购买了2万元各类工业样品。该私营企业负责人李某为萧某的朋友,见支票上字迹为萧某所为,于是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要求萧某帮忙将支票上金额改成22万元用于暂时周转。萧某应允,在改动过程中使用了李某提供的“涂改剂”,故外观不露痕迹。尔后,李某为支付工程款将支票背书给了某建筑工程公司。此事败露后,某公司起诉某建筑工程公司及李某,要求返还多占用的票款。
问题:
(1)本案中萧某的行为在票据法上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为什么?
(2)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