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输电线路标志标识管理规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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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电线路杆塔标识牌制作与安装规范

输电线路杆塔标识牌制作与安装规范

输电线路杆塔标识牌制作与安装规范二0一四年三月根据国网精益化管理的要求,标准编写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家电网公司35kV 及以上架空输电线路输电线路杆塔标识牌安装与制作经验,参考35kV、110kV、220kV、330kV、500kV、750kV、±800kV、1000kV架空输电线路杆塔标识牌制作与安装现行有关规定,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

1总则 (1)2基本规定 (1)3标识牌制作标准 (1)4安装支架、卡具制作标准 (6)5标识牌安装要求 (8)6标识牌安装数量、位置 (9)附件 (12)1.1为统一规范架空输电线路杆塔标识牌安装与制作,指导架空输电线路杆塔标识牌安装及制作,制定本导则。

1.2本导则适用于35kV及以上架空输电线路杆塔标识牌安装与制作。

1.3架空输电线路杆塔标识牌安装与制作除应符合本导则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基本规定2.1每基杆塔应有杆号牌以及必要的起到安全警示作用的警示牌。

杆号牌应有明显的线路名称、线路编号和杆塔号、色标标识。

警示牌分为两类,一类是起到对非工作人员提示及警告义务的警示牌,内容为“高压危险禁止攀登”;一类是起到对工作人员提示作业安全的警示牌,内容为“认真核对防止误登”。

2.2变电所进出线终端塔、耐张塔、换位塔、分歧塔以及换位塔、分歧塔前后一基塔上、交叉跨越点两端塔应设有相序牌。

终端塔、换位塔(或分歧塔)必须在杆塔大小号侧均设有相序牌。

交叉跨越包括:铁路、各种等级公路、一级通讯线、重要河流、35kV及以上电力线、索道、桥梁、输油及输气管道。

2.3同塔双回路塔在塔身与最下层横担连接处应设有色标牌。

多回路塔(两回以上)在每个横担的塔身与横担连接处装设色标牌。

2.4线路在跨越鱼塘、采矿点附近、易被取土处、易被外力破坏处、邻近放风筝场地或居民区等,均应在合适的地点设有针对性的安全警告、宣传牌。

2.5砼杆及钢杆采用卡箍将标识牌固定在杆身;铁塔采用L型卡具将标识牌固定在塔身辅材上。

架空输电线路标志标识管理规范.doc

架空输电线路标志标识管理规范.doc

附件架空输电线路标志标识管理规范一、总则1、为进一步规范和统一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架空输电线路标志标识管理,特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属35kV及以上架空输电线路。

3、新建线路标志标识应严格按照本规范进行设置,已建线路应结合线路大修技改逐步予以更换、规范。

二、配置要求1、标志标识应清晰醒目、规范统一、安装可靠、便于维护,适应使用环境要求。

2、标志标识设置后,不应构成对人身、设备的潜在安全风险或妨碍正常工作。

3、每基杆塔必须有色标,色标颜色按照红黄绿蓝白紫排列使用,T接支线的色标颜色必须与主路相同。

4、所有标志牌应保证边缘光滑,无毛刺,无尖角。

5、标志牌规格、尺寸、安装位置可视现场情况进行调整,但对于同类设备(设施)的标志牌规格、尺寸及安装位置应统一。

6、标志标识应用不小于∠45×4型角钢固定在塔身上,安装过程不允许在铁塔塔材上进行打孔、焊接施工,角钢与塔身连接用防盗螺母及锁具,紧固螺母应符合 GB/T5782《1 型六角螺母》标准要求。

7、标志牌应采用坚固耐用的工业级反光材料制作,对于照明条件差的场所,标志牌宜用荧光材料制作。

8、涂刷类标志材料要求1)涂料应具有防腐特性(在杆塔防腐工作中,保证色标涂料不被清除或覆盖)。

2)涂料须具有良好附着能力,能够长期不褪色,能够经受日晒、雨淋、冰冻等自然风化。

3)涂料干燥后应具备一定的防滑能力,避免造成杆塔塔材过于光滑,影响高空作业人员安全。

9、安全设施所用的颜色应符合 GB 2893—2008《安全色》的规定。

三、杆号标志牌1、线路每基杆塔均应配置杆号标志牌(以下简称杆号牌),其基本形式为矩形,标明线路的电压等级、名称和杆塔号。

2、杆号牌底色应与本回路色标一致,文字采用白色黑体字(黄、白底时为黑色黑体字),字号根据标志牌尺寸、字数适当调整(规格型号见附录图1)。

3、改建线路段的杆塔号可采用“n+1”或“n-1”(n 为改建前的杆塔编号)形式。

输变电设备标志、色彩管理规定范本

输变电设备标志、色彩管理规定范本

输变电设备标志、色彩管理规定范本一、引言输变电设备是电力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标志和色彩管理对于保障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稳定至关重要。

为了统一标志和色彩的使用,制定本规定范本,以供相关单位参考和遵循。

二、标志管理规定范本1. 标志设计原则1.1 清晰明了:标志应采用简洁明了的形状和图案,能够一目了然地传达所要表达的信息。

1.2 标准统一:标志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并统一在所有输变电设备上使用。

1.3 反射性能好:标志应采用有良好反射性能的材料制作,以便日间和夜间都能清晰可见。

2. 设备标志2.1 一般标志2.1.1 主变电站标志:采用圆形,中间为充电桩标志,周围是带电设备标志。

2.1.2 开关站标志:采用正方形,中间为充电桩标志,四周是带电设备标志。

2.1.3 线路标志:采用长方形,左侧为充电桩标志,右侧是带电设备标志。

2.2 警示标志2.2.1 高压警示标志:采用三角形,中间红色填充,上方为黑色带电闪电标志,下方为黑色文字“高压”。

2.2.2 禁止接近标志:采用圆形,中间红色填充,上方为黑色带电手标志,下方为黑色文字“禁止接近”。

2.2.3 禁止通行标志:采用正方形,中间红色填充,上方为黑色带电手标志,下方为黑色文字“禁止通行”。

2.3 指示标志2.3.1 带电设备指示标志:采用正方形,中间蓝色填充,上方为黑色带电闪电标志,下方为黑色文字“带电设备”。

2.3.2 充电桩指示标志:采用正方形,中间蓝色填充,上方为黑色插头标志,下方为黑色文字“充电桩”。

3. 标志使用规定3.1 标志应牢固地安装在相应设备上,确保不易脱落和损坏。

3.2 标志应与设备的功能和性质相符,不得混淆或错误使用。

3.3 对于相同类型设备的标志,应保持一致,避免出现不一致或混乱的情况。

3.4 标志应定期检查和更新,确保其清晰可见和有效性。

三、色彩管理规定范本1. 色彩选择原则1.1 醒目易识:色彩应选择醒目易识的颜色,能够引起人们的警觉和注意。

管理规范和技术(规范)标准

管理规范和技术(规范)标准
国家法律法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主席令15号,1999年10月1日施行)
国家法律法规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13号,2014年12月1日施行)
国家法律法规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21号,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法律法规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9号,2015年1月1日实施)
附件一管理规范和技术(规范)标准
管理规范和技术(规范)标准
本项目须达到下列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满足中国南方电网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制度和规定,至少应包括:
序号
名称
备注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46号,2011年7月1日实施)
国家/行业标准
80
《30kV-150kV挤包固体绝缘电缆及附件试验方法要求》IEC 60840
国家/行业标准
81
《35kV~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GB 50059-2011
国家/行业标准
82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 50061-2010
国家/行业标准
83
《110KV及以上送《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2008
国家/行业标准
93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
国家/行业标准
94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
国家/行业标准
95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11
国家/行业标准
96

DLT_741-2010_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

DLT_741-2010_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

备案号:29141-2010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 741‐2010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Operating code for overhead transmission line2010‐05‐24 发布 2010‐10‐01 实施国家能源局 发 布本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引发2007年行业标准修订、制定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7]1415号)的安排,对DL/T 741‐2001《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的修订。

本标准与DL/T 741‐2001相比主要变化乳如下:――原标准适用于35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的运行。

根据IEC对于电压等级的划分,以及国内电压等级的发展而达成的共识,35kV为配电电压等级,交流750kV为新发展的电压等级,因此将本标准范围调整为适用于110(66)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运行,35kV架空线路及直流架空输电线路可参照执行。

――为规范术语,将原标准的名称“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更改为:“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

――增加了输电线路保护区的维护及输电线路的环境保护的章节。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实施后代替DL/T 741‐2001。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电力架空线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运行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电力科学研究院、国家电网公司、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共、山西电力公司、山东电力公司、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河北省电力公司、黑龙江省电力公司、湖北省电力试验研究院、湖北超高压输变电公司、浙江省金华电业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易辉、张爱军、刘亚新、张强、程学启、周国华、李宇明、刘长江、汪涛、胡毅、应伟国、尹正来、陶文秋、吕军、何惠雯、张丽华、贾雷亮、罗永勤。

本标准于2001年02月12日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100761)。

DLT_741-2010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

DLT_741-2010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

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架空输电线路运行工作的基本要求、技术标准,并对线路巡视、检测、维修、技术管理及线路保护区的维护和线路环境保护等。

本标准适用于交流110(66)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

35kV架空线路及直流架空输电线路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后,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用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900.51 电工术语 架空线路(GB/T 2900.51-1998,IEC 60050(466):1990,IDT)GB/T 4365 电工术语 电磁兼容(GB/T4365-2003,IEC60050(161):1990,IDT)GB/T16434 高压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环境污区分级及外绝缘选择标准DL/T 409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DL/T626 劣化盘形悬式绝缘子检测规程DL/T887 杆塔工频接地电阻测量DL/T966 送电线路带电作业技术导则DL/T5092 110~50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130 架空送电线路钢管杆设计技术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号 《中华人民共和电力法》1995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239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1998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第8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1999年3月3. 术语和定义GB/T 2900.51和GB/T 4365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居民区 residenetial area工业企业地区、港口、码头、火车站、城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区,属于公众环境。

3.2 非居民区 nonresidenetial area上述居民区以外地区,均属非居民区。

输电架空线路运维技术规范书

输电架空线路运维技术规范书

输电架空线路运维技术规范书
一、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1、输电架空线路在线监测装置维护
2、架空架电线路路名杆号、相位牌、光缆牌、警示牌等标牌维护
3、红外温度、紫外成像、绝缘子低零值测试;绝缘子污秽度测试、弧垂距离测试、接地阻值测试、杆塔经纬度测量、交叉跨越测量;防雷设备、绝缘子、导地线、塔材抽检试验等;登杆塔检查(导地线、金具、绝缘子、防雷、防舞动、防鸟等设施)。

4、输电架空线路巡视(正常、故障、特巡)
二、服务质量目标及验收标准
1.在线监测等设施检修完成后,应按GBJ 233-1990和DL/T 741-2001的规定进行验收合格。

2.线路标示与警示牌的维护应按照京电运检〔2014〕19号下达的《架空输电线路标志标识管理规范》要求实施。

3.架空输电线路巡视应满足《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要求。

4.输电线路各类检测工作应满足《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与《电力设备状态检修试验规程》的要求。

5.所有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应满足《北京市电力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对现场工作安全的规定。

表一、国家电网公司现行输变电建设工程主要质量管理制
三、招标人的其他要求
1.中标人施工前要按照招标人要求制定符合实际的施工方案和“三措”,通过招标人审查并做好相关准备后办理开工许可手续。

2.中标人须按招标人具体项目检修计划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具体项目实施,并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完成结算和发票提交等工作。

3.招标人电气设备运行中突发重大缺陷或故障需要紧急维修时,中标人需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在招标人要求时间内完成维修任务。

4.废旧材料由中标人拆除并交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5. 工期要求:执行服务合同的约定。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

国家电网公司文件国家电网基建[2005]403号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公司系统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网建设有限公司,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为规范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实现“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布置条理化、机料摆放定置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影响最小化”的管理目标,营造安全文明施工的良好氛围,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树立新时期国家电网施工新形象,公司组织编制了《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并征求了各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及送变电施工企业的意见,现予以印发。

与本规定配套的《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另行印发。

—1 —附件: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规定(试行)二○○五年六月十七日主题词:输变电安全文明施工规定通知国家电网公司办公厅2005年6月17日印发—2 —附件: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规范输变电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推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提高安全作业环境水平,保障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倡导绿色施工,依据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等文件,结合输变电工程建设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用于指导、规范公司系统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建输变电工程建设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组织与管理,其他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通过创建安全文明施工工地,努力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布置条理化、机料摆放定置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影响最小化,营造安全文明施工的良好氛围。

项目法人(工程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工程建设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划、监督和指导。

(一)依法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业绩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并与其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方工程安全管理责任。

架空输电线路运行管理规范

架空输电线路运行管理规范

66kV架空输电线路运行管理规范作者:娇滴滴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78 更新时间:2009-11-291 总则1.1为了规范66KV架空输电线路的生产运行管理,使其标准化、制度化,保证全省农村电网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等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的生产技术文件,结合生产运行经验而制定。

1.3本制度对66KV架空输电线路生产过程中的工程设计、验收、运行、缺陷管理、事故预想及处理、技术管理、设备评级等项工作以及运行维护重点工作,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或指导性意见。

1.4本制度适用于辽宁省农电系统内的66KV架空输电线路,35KV架空输电线路可参照执行。

1.5 各市农电局可根据本制度,制定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实施细则。

2 引用标准推荐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GB 50061-1997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J 233-1990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DL 409-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DL 5009.2-1994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DL/T 620-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DL/T 5092-1999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 741-2001 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DL/T 626-2004 劣化盘形悬式绝缘子检测规程紧急事故抢修杆塔技术条件(暂行)(电供[1991]4号)防盗金具通用技术标准(暂行)(电供[1991]4号)3、设备巡视检查管理制度3.1线路巡视的目的是为了掌握线路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和沿线情况,并为线路维护提供依据。

3.2山区、沼泽等特殊地段线路巡视、恶劣天气巡视、夜间巡视等应安排2人进行。

3.3县局主管生产的领导每年至少到送电线路巡视1天。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2]85号文件《关于印发“二○○一~二○○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在《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GBJ 233-90的基础上修订的。

本规范修订前曾广泛征求过意见,在编制过程中也将征求意见稿在全国范围内多次征求意见、多次会议讨论.与原规范相比较,修订后的本规范删除了诸如浇筑合金锚头拉线、主角钢插入式基础的主角钢应连同铁塔最下段结构组装找正的规定等。

对难以检测的内容,如:基坑的回填夯实密实度的不同要求,作了简化处理.增加了如下内容:1.基础工程中的灌注桩基础及冬期施工;2.杆塔工程中的钢管电杆施工;3.架线工程中的光缆架设施工;4.工程验收与移交中的竣工移交规定。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国电电力建设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寄交国电电力建设研究所(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南滨河路33号,邮编:100055)。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部国电电力建设研究所参编单位:中国电机工程学会输电线路专业委员会施工技术分会广西送变电建设公司浙江省送变电工程公司甘肃送变电工程公司黑龙江省送变电工程公司中国超高压输变电建设公司主要起草人:郑怀青李庆林许雄森马仁洲李逸白陈发宇吴九龄张会韬杨逸耘1 总则1。

0.1为确保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建设质量,规范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要求和验收条件,制定本规范.1。

0。

2本规范适用于110~500kV交流或直流架空送电线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施工与验收.1.0。

3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经有关方面会审的设计施工图施工.当需要变更设计时,应经设计单位同意.1。

O。

架空输电线路标志标识管理规范

架空输电线路标志标识管理规范

附件架空输电线路标志标识管理规范一、总则1、为进一步规范和统一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架空输电线路标志标识管理,特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属35kV及以上架空输电线路。

3、新建线路标志标识应严格按照本规范进行设置,已建线路应结合线路大修技改逐步予以更换、规范。

二、配置要求1、标志标识应清晰醒目、规范统一、安装可靠、便于维护,适应使用环境要求。

2、标志标识设置后,不应构成对人身、设备的潜在安全风险或妨碍正常工作。

3、每基杆塔必须有色标,色标颜色按照红黄绿蓝白紫排列使用,T接支线的色标颜色必须与主路相同。

4、所有标志牌应保证边缘光滑,无毛刺,无尖角。

5、标志牌规格、尺寸、安装位置可视现场情况进行调整,但对于同类设备(设施)的标志牌规格、尺寸及安装位置应统一。

6、标志标识应用不小于∠45×4型角钢固定在塔身上,安装过程不允许在铁塔塔材上进行打孔、焊接施工,角钢与塔身连接用防盗螺母及锁具,紧固螺母应符合 GB/T5782《1 型六角螺母》标准要求。

7、标志牌应采用坚固耐用的工业级反光材料制作,对于照明条件差的场所,标志牌宜用荧光材料制作。

8、涂刷类标志材料要求1)涂料应具有防腐特性(在杆塔防腐工作中,保证色标涂料不被清除或覆盖)。

2)涂料须具有良好附着能力,能够长期不褪色,能够经受日晒、雨淋、冰冻等自然风化。

3)涂料干燥后应具备一定的防滑能力,避免造成杆塔塔材过于光滑,影响高空作业人员安全。

9、安全设施所用的颜色应符合 GB 2893—2008《安全色》的规定。

三、杆号标志牌1、线路每基杆塔均应配置杆号标志牌(以下简称杆号牌),其基本形式为矩形,标明线路的电压等级、名称和杆塔号。

2、杆号牌底色应与本回路色标一致,文字采用白色黑体字(黄、白底时为黑色黑体字),字号根据标志牌尺寸、字数适当调整(规格型号见附录图1)。

3、改建线路段的杆塔号可采用“n+1”或“n-1”(n 为改建前的杆塔编号)形式。

架空输电线路标志管理规范20140102(杆号牌)

架空输电线路标志管理规范20140102(杆号牌)

架空输电线路标志管理规范一、总则1、为进一步规范和统一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架空输电线路标志管理,特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属35-500kV架空输电线路的标志管理。

3、新建线路应严格按照本规范进行标志的设置,在运线路可结合线路大修技改逐步予以更换。

4、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运维检修部。

二、配置要求1、标志应清晰醒目、规范统一、安装可靠、便于维护,适应使用环境要求。

2、安全设施所用的颜色应符合GB 2893—2008《安全色》的规定。

3、输电线路杆塔应标明电压等级、线路名称、杆(塔)号、色标,并在线路保护区内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

4、输电线路一般应采用单色色标,线路密集地区可采用不同颜色的色标加以区分。

5、标志设置后,不应构成对人身伤害、设备安全的潜在风险或妨碍正常工作。

6、标志牌标高可视现场情况自行确定,但对于同类设备(设施)的标志牌标高应统一。

7、标志牌规格、尺寸、安装位置可视现场情况进行调整,但对于同类设备(设施)的标志牌规格、尺寸及安装位置应统一。

8、标志牌应采用坚固耐用的材料制作,并满足安全要求。

对于照明条件差的场所,标志牌宜用荧光材料制作。

9、除特殊要求外,标志牌宜采用工业级反光材料制作10、涂刷类标志材料应选用耐用且不褪色的涂料、油漆或不干胶贴制标志灯。

11、所有矩形标志牌应保证边缘光滑,无毛刺,无尖角。

三、设备标志1、设备标志由设备编号和设备名称组成,应定义清晰,能够准确反映设备的功能、用途和属性。

2、所有输电线路必须有色标,色标颜色按照红黄绿蓝白紫排列使用;输电线路T接支线的色标颜色必须与主路相同;同杆塔架设的双(多)回线路应在横担上设置鲜明的异色标志加以区分。

3、线路每基杆塔均应配置杆号标志牌,其基本形式一般为矩形,标明线路的电压等级、名称和杆塔号,底色应与本回路色标一致,文字采用白色黑体字(黄、白底时为黑色黑体字),字号根据标志牌尺寸、字数适当调整;新建线路杆塔号应与杆塔数量一致,若线路改建,改建线路段的杆塔号可采用“n+1”或“n-1”(n 为改建前的杆塔编号)形式;杆塔标志牌正反面内容应保持一致(规格型号详见附录)。

南方电网公司供电局标识划线管理标准

南方电网公司供电局标识划线管理标准

南方电网公司供电局标识划线管理标准standalone; self-contained; independent; self-governed;autocephalous; indie; absolute; unattached; substantive标识划线管理标准1 总则1.1 本标准规定了标识划线的识别、配置、设置、检查和维护等管理内容及要求,明确界定了各级人员在标识划线管理中的作用和职责。

1.2 本标准适用于玉溪供电局及玉溪电网范围内的县级供电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和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2.1 《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全文2.2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6.4.22.3 《云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区标志设立规范》全文2.4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2.5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变电站安健环设施标准》2.6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视觉识别系统管理手册》2.7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架空线路及电缆安健环设施标准》2.8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2.9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仓库建设和配置标准》2.10 《云南电网公司安全生产现场标准化规范手册》2.11 《云南电网公司标准变电站建设规范手册》2.12 《云南电网公司中低压配电网设备设施标志规范》2.13 《云南电网公司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屏柜标识管理标准》2.14 《云南电网公司生产现场定置管理标准》2.15 《云南电网公司变电站运行管理标准》2.16 玉溪供电局《照明与能见度管理标准》2.17 玉溪供电局《特种设备管理标准》2.18 玉溪供电局《测试设备管理标准》2.19 玉溪供电局《生产工器具管理标准》2.20 玉溪供电局《用电设备管理标准》2.21 玉溪供电局《爬梯、平台及脚手架管理标准》2.22 玉溪供电局《危险物品与废料管理标准》2.23 玉溪供电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2.24 玉溪供电局《输变配电设备缺陷管理标准》2.25 玉溪供电局《输变电工程验收管理标准》2.26 玉溪供电局《配电工程验收管理标准》2.27 玉溪供电局《物资仓储管理标准》2.28 玉溪供电局《信息系统运行与服务管理办法》2.29 玉溪供电局《内务管理标准》2.30 玉溪供电局《生产管理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3 术语和定义3.1 标识生产经营单位在其所属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的用以传达提示、警告、禁止、公告、指令、功能识别等信息,符合标准要求的标志。

输电线路竣工验收管理规定

输电线路竣工验收管理规定

输电线路竣工验收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输电线路竣工验收管理,规范输电线路管理常态化,保证设备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特制定输电线路竣工验收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国网四平供电公司输电线路新建、改建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1.线路本体1.1基础及保护帽1.1.1杆塔基础和拉线基础的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应符合《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标准。

1.1.2杆塔基础坑及拉线基础坑回填,应符合设计要求。

防沉层的上部边宽不得小于坑口边宽。

其高度视土质夯实程度确定,基础验收时宜为500mm。

经过沉降后应及时补填夯实,工程移交时坑口回填土不应低于地面,土方要求规整、美观。

1.1.3铁塔基础立柱宽度≤500mm时,保护帽与立柱宽度一致;立柱宽度>500mm,保护帽宽度根据铁塔塔脚板宽度相匹配,保护层厚度不小于50mm。

1.1.4保护帽混凝土强度为C15,外观平整、光滑,不准内凹,符合设计要求。

1.1.5基础强度、偏差等符合质量验收评定检查标准。

1.1.6施工单位在竣工结束后,向运行单位提供相应的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影像记录等。

1.2接地装置1.2.1根据实际需要、运行经验、杆塔类型、环境条件、土壤电阻率等选用接地类型、型式,并符合架空输电线路技术标准。

1.2.2接地装置镀锌接地带应沿基础保护帽安装,且留有一定的裕度。

1.2.3杆塔接地连接孔应设置在铁塔主材上或钢管杆横线路两侧,高度为距塔脚板上端或主材接头螺栓上端400mm,接地孔为φ17.5。

1.3 杆塔1.3.1跨越主干铁路、高等级公路等重要设施,应采用独立耐张段。

66kV双回路分歧塔相邻杆塔侧应采用耐张杆塔。

1.3.2新建双回线路自立直线铁塔脚钉宜采取双面设计,转角塔内角侧安装脚钉。

1.3.3钢管杆钢套筒基础采用热镀锌方式,爬梯采用框架式;横担处应设转位扶手;挂点处设置双挂点;法兰盘上、下各1m处设置安装踏板。

1.3.4 防卸螺栓要求:1)防卸螺栓与原螺栓同级别、同规格;2)防卸螺栓不得破坏连接件的镀锌层;3)防卸螺栓采用双帽且应能复紧,安装后露扣长度须满足规程和设计要求;4)防卸螺栓应方便施工及检验;5)防卸螺栓应同时具有防松性能;6)防卸螺栓的无扣长应与普通螺栓一致。

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管理规范-国网

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管理规范-国网

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管理规范国家电网公司发布输变电设备管理规范编委会人员名单:张丽英余卫国李向荣熊幼京曾海鸥李龙沈力袁骏刘铭刚崔吉峰王国春王钢薛建伟张启平孙旦卢放张伟房喜丁永福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张仲先王城钢李勇王伟斌常健隋玉秋潘秀宝陶文秋伏忠奎高显军田雷马记祁树文李字明孙福东李广志才春阳张军阳杨铁军王东烨汪涛朱宽军刘胜春王景朝默增禄李正预防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事故措施关于印发预防输变电设备事故措施的通知国家电网生[2004]641号公司系统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直属超高压管理处:为有效预防和控制输变电设备事故的发生,提高电网安全可靠运行水平,国家电网公司组织公司系统各区域电网公司在对过去5年输变电设备评估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国家电网公司《预防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事故措施》等7个预防输变电设备事故措施(以下简称《预防设备事故措施》,详见附件)。

现将《预防设备事故措施》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预防设备事故措施》要求,对照本单位的实际,认真做好各类输变电设备预防设备事故措施,确保电网安全。

执行中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国家电网公司生产运营部反映。

本《预防设备事故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 预防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事故措施(附编制说明)(即为本册)。

2. 预防110(66)kV~500kV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事故措施(附编制说明)(另册出版)。

3. 预防交流高压开关事故措施(附编制说明)(另册出版)。

4. 预防110(66)kV~500kV互感器事故措施(附编制说明)(另册出版)。

5. 预防110(66)kV~750kV避雷器事故措施(另册出版)。

6. 预防直流电源系统事故措施(附编制说明)(另册出版)。

7. 预防高压并联电容器事故措施(附编制说明)(另册出版)。

国家电网公司(印)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目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引用标准第三章预防倒杆塔事故第四章预防断线和掉线事故第五章预防污闪事故第六章预防雷害事故第七章预防外力破坏第八章预防林区架空输电线路火灾事故第九章预防导地线覆冰舞动预防110(66)kV~500kV架空输电线路事故措施编制说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架空输电线路事故的发生,确保电网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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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架空输电线路标志标识管理规范一、总则1、为进一步规范和统一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架空输电线路标志标识管理,特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属35kV及以上架空输电线路。

3、新建线路标志标识应严格按照本规范进行设置,已建线路应结合线路大修技改逐步予以更换、规范。

二、配置要求1、标志标识应清晰醒目、规范统一、安装可靠、便于维护,适应使用环境要求。

2、标志标识设置后,不应构成对人身、设备的潜在安全风险或妨碍正常工作。

3、每基杆塔必须有色标,色标颜色按照红黄绿蓝白紫排列使用,T接支线的色标颜色必须与主路相同。

4、所有标志牌应保证边缘光滑,无毛刺,无尖角。

5、标志牌规格、尺寸、安装位置可视现场情况进行调整,但对于同类设备(设施)的标志牌规格、尺寸及安装位置应统一。

6、标志标识应用不小于∠45×4型角钢固定在塔身上,安装过程不允许在铁塔塔材上进行打孔、焊接施工,角钢与塔身连接用防盗螺母及锁具,紧固螺母应符合GB/T5782《1 型六角螺母》标准要求。

7、标志牌应采用坚固耐用的工业级反光材料制作,对于照明条件差的场所,标志牌宜用荧光材料制作。

8、涂刷类标志材料要求1)涂料应具有防腐特性(在杆塔防腐工作中,保证色标涂料不被清除或覆盖)。

2)涂料须具有良好附着能力,能够长期不褪色,能够经受日晒、雨淋、冰冻等自然风化。

3)涂料干燥后应具备一定的防滑能力,避免造成杆塔塔材过于光滑,影响高空作业人员安全。

9、安全设施所用的颜色应符合GB 2893—2008《安全色》的规定。

三、杆号标志牌1、线路每基杆塔均应配置杆号标志牌(以下简称杆号牌),其基本形式为矩形,标明线路的电压等级、名称和杆塔号。

2、杆号牌底色应与本回路色标一致,文字采用白色黑体字(黄、白底时为黑色黑体字),字号根据标志牌尺寸、字数适当调整(规格型号见附录图1)。

3、改建线路段的杆塔号可采用“n+1”或“n-1”(n 为改建前的杆塔编号)形式。

4、杆号牌正反面内容应保持一致。

5、杆号牌应在每回路对应的小号侧第一层水平材上安装,无水平材时,杆号牌悬挂在距地面5m的高度上;特殊情况(地形)的杆塔,可安装在回路对应的杆塔两侧面或悬挂在其它醒目位置。

四、杆塔警示牌1、防攀爬警示牌(1)线路每基杆塔均应配置防攀爬警示牌,与杆号牌安装在同一水平面上,正反面内容相同,尺寸与杆号牌相同,样式见附录图2。

(2)同杆架设的双(多)回线路应配置两块警示牌,安装于杆号牌的内侧。

2、反外力警示牌(警示标语)(1)为防止发生吊车碰线等电网事故,输电线路杆塔应当视周边环境或者运行需要设立反外力警示牌或警示标语。

(2)反外力警示牌内容与规格型号见附录图3与图4。

(3)反外力警示标语内容为“高压电危险”,文字大小根据铁塔尺寸确定,单个文字一般尺寸大小为1.5m*1.5m~2.2m*2.2m。

(4)警示牌与警示标语表面贴白色工程级反光膜,反光膜应达到GB/T 18833-2002公路交通标志四级标准要求;反光膜应确保无明显划痕、条纹、气泡、颜色不均或逆反射性能不均匀等缺陷或损伤;文字采用红色黑体字。

(5)塔上悬挂反外力警示牌应安装在塔身下半段,距地面3m~6m;保护区内树立反外力警示牌支腿埋入地面以下500mm,用混凝土浇筑;警示标语根据塔型及周边环境安装于塔身合适位置。

五、相位标志牌1、线路每基杆塔横担小号侧均须悬挂相位标志牌(以下简称相位牌)。

2、相位牌正面为线路电压等级、路名、杆号,底色与线路色标一致,文字采用白色黑体字(黄、白底时为黑色黑体字),字号根据相位牌尺寸、字数适当调整。

3、相位牌背面为相位标志,相位标志基本形式为圆形,标准颜色为黄色、绿色、红色(规格型号附录图5)。

六、OPGW标志牌1、架设OPGW地线的每基杆塔地线横担侧应安装OPGW标志牌,位置不应高于杆塔顶部,与杆塔相位牌保持同侧位置。

2、OPGW标志牌正面为电压等级、线路名称、杆塔号,标志牌底色与最下层同侧线路色标保持一致。

3、OPGW标志牌反面为线路编号和起止点(起始变电站或T接点、终点变电站或T接点,规格型号见附录图6)。

七、杆塔喷涂标志1、在杆塔主材距地面1.5m处应喷涂线路标志,内容包括电压等级、线路名称、杆号;各回路标志底色应与本回路色标一致,文字采用白色黑体字(黄、白底时为黑色黑体字,规格型号见附录图7)。

2、单回路铁塔要喷涂在有脚钉的两个对角主材上;双回路及以上的多回路铁塔喷涂四面,并与线路保持同侧,支路应喷涂在T接侧;双回路钢管杆,应喷涂在两侧,并与该线路保持同侧。

3、灰杆要喷涂在顺线路方向的小号侧,单回路灰杆喷涂在面向大号的左侧杆上,如遇跨越公路或铁路时,临近一基应喷涂在面向公路或铁路侧。

4、同杆塔架设的双(多)回线路应在横担上涂覆色标加以区分,地线横担涂覆颜色与最下层同侧线路色标保持一致。

八、禁止标志牌1、架空输电线路穿越人口密集区(居民区、学校、车辆流动密集区等),穿越垂钓、放风筝、射击场、跑马场、植树区等区域,应当设立必要的禁止标志并保持清晰完好。

2、禁止标志牌的基本形式是矩形衬底牌,上方是圆形带斜杠的禁止标志,下方为矩形补充标志,图形上、中、下间隙,左、右间隙相等(规格型号见附录图8)。

3、禁止标志牌悬挂在线路杆塔下部,距地面约3m处。

九、安全防护设施1、为防止引发人身伤害、电网事故等,架空输电线路的杆塔、拉线基础临近或跨越交通道路的,应当设立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并保持清晰完好。

2、在线路杆塔拉线上应装设防护套管,也可采用反光材料制作的防撞警示标识。

防护套管及警示标识,长度不小于1.8m,黄黑相间,间距宜为200mm。

3、在道路中央和马路沿外1m内的杆塔下部,应涂刷防撞警示线(或粘贴防撞警示贴)。

防撞警示线采用道路标线涂料涂刷,带荧光,其高度不小于1200mm,黄黑相间,间距200mm。

附录:架空输电线路标志规格1、制图标准色:红色 M100Y100,黑色K100,绿色C100Y100,黄色 M20Y100,蓝色M50C100,紫色C50M50。

2、杆号标志牌杆号标志牌样式如图1所示。

图1.杆塔标志牌图例杆号标志牌规格参数如表1。

3、杆塔警示牌3.1防攀爬杆塔警示牌样式如图2所示。

图2.防攀爬杆塔警示牌图例3.2反外力警示牌(警示标语)材料及尺寸3.2.1警示牌主体选用1.2mm厚镀锌板,板材应符合B/T5131-93《单张热镀锌薄钢板》要求,镀锌板在弯曲到180°时不应出现表面镀锌层脱落、露出钢板等现象。

3.2.2警示标语文字基材采用PVC,厚度10mm。

3.2.3塔上悬挂反外力警示牌边框:采用规格为50mm*50mm 的镀锌角钢,角钢应符合YB/T4163-2007《铁塔用热轧角钢》要求,边框四角距边10mm处各留有安装孔1个,上下边框每间隔500mm留有1个安装孔,左右两侧边框中间各留有安装孔1个。

3.2.4保护区内树立反外力警示牌边框支架:支架和边框应采用FRP材料,材料应符合JC552-94《纤维缠绕增强热固性树脂压力管》要求,支架高2000mm,支管直径50mm。

3.2.5塔上悬挂反外力警示牌单面印刷文字,样式及参数如图3所示。

图3.塔上悬挂反外力警示牌图例及尺寸3.2.6保护区内树立反外力警示牌文字内容为:正面为宣传标语,背面为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样式及参数如图8所示。

图4a 警示牌正面图4b 警示牌背面图4.保护区内树立反外力警示牌图例及尺寸4、相位标志牌相位标志牌正面底色与线路色标相同,背面A相为黄色,B相为绿色,C相为红色;相位牌图例及参数如图5所示。

反面图5.相位牌图例及尺寸5、OPGW 标志牌OPGW 标志牌图例及参数如图6所示。

正面反面图6.OPGW 标牌图例及尺寸6、喷涂线路标志6.1喷涂宽度为主材宽度,长度为1.5m ,喷涂样式如图7所示。

图7.铁塔主材涂覆标志6.2在灰杆上喷涂电压等级、路名、杆号,色标宽度为灰杆周长,钢管杆的喷涂规格同灰杆。

7、杆塔横担涂覆色标7.1涂覆工艺要求7.1.1涂覆色标时的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应符合涂料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当产品说明书无要求时,环境温度宜在5~38℃之间,相对湿度不大于80%。

7.1.2禁止在雨、雪、雾、霜或风沙天气施工;涂覆时构件表面不应有结露。

7.1.3涂覆时构件表面应清扫干净,不应有灰尘、油污、水以及其它污垢。

7.1.4涂覆方式可以为刷涂或喷涂,涂覆时涂料不得滴流、飞溅。

7.1.5涂覆时要做好对线路设备的保护,不得对线路任何设备造成损害及影响运行安全。

应对挂点金具、绝缘子、标志牌等设备采取保护措施,保证其不受涂料污染。

7.1.6涂覆后4h 内应保护免受雨淋。

7.2色标涂覆验收7.2.1构件表面不应误涂、漏涂、涂层不应脱皮和返锈等;涂层应均匀、无明显的皱皮、流坠、针眼和气泡等。

7.2.2涂覆遍数应符合涂料产品说明书的要求,涂层干漆膜总厚度应为150μm,允许偏差-25μm。

7.2.3涂覆完成后,构件的标志、标记和编号应清晰完整。

8、禁止标志牌8.1禁止标志牌长方形衬底色为白色,带斜杠的圆边框为红色,标志符号为黑色,辅助标志为红底白字、黑体字,字号根据标志牌尺寸、字数调整。

8.2 常用禁止标志及设置规范如表2。

表2:常用禁止标志及设置规范序号图形标志示例名称设置范围和地点1 禁止在高压线下钓鱼跨越鱼塘线路下方的适宜位置。

2 禁止取土线路保护区内杆塔、拉线附近适宜位置。

3 禁止在高压线附近放风筝经常有人放风筝的线路附近适宜位置。

4 禁止在保护区内建房线路下方及保护区内。

5 禁止在保护区内植树线路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植树严重地段。

6禁止在保护区 内爆破线路途经石场、矿区等。

7线路保护区内禁止植树举报电话:95598线路保护 警示牌(1)对应装设易发生外力破坏的线路保护区内。

(2)尺寸:1000×600mm。

(3)材料工艺:使用水泥预制,表面光滑,双面白底红字(黑体字),下方要有举报电话。

(4)警示牌文字可选用下列内容或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适宜内容:线路保护区内禁止植树; 线路保护区内禁止采石放炮; 线路保护区内禁止取土; 线路保护区内禁止建房; 线路保护区内禁止垂钓; 线路保护区内禁止放风筝。

840c m线路保护区内禁止施工埋深标识8c m100c m20c m20cm8c m500kV 线路 保护区界桩 (1)500千伏边线外距离20米保护区范围内根据需要设立线路界桩。

(2)尺寸:100*20*20cm(3)材料工艺:使用水泥预制,表面光滑,界桩上端20*20cm 范围内四面白底红字(黑体字),其它部分采用黑黄相间涂料涂刷。

8.3禁止标志参数如图8所示。

图8.禁止标志尺寸参数如表3,可根据现场情况采用甲、乙、丙、丁、戊、己或庚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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