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0026—88三股锦纶复丝绳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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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锦纶复丝绳索
GB 10026—88
(渔具材料)
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 1140—1975《三股聚酰胺复丝绳索》。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由密度约1.14×103kg/m3的锦纶复丝组成的三股绳索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线密度为11~1750ktex,即公称直径4~52mm的绳索。
2 引用标准
GB 3938 渔具材料基本名词术语
GB 4146 纺织名词术语(化纤部分)
GB 8834 绳索有关物理和机械性能的测定
3 制造
3.1 绳索必须由新原料制成,绳索和绳股必须连续而无捻接。
3.2 经买卖双方同意,线密度大于或等于260ktex(公称直径20mm)的绳索可在绳股中夹有无捻连续的锦纶复丝组成的股芯。
3.3 除特别注明外,三股锦纶复丝绳索应由绳股以“Z”向捻合成,绳股本身为“S”捻。
3.4 绳索各绳股含绳纱数或绳纱及无捻连续的复丝数应相同。
3.5 绳索公称直径4~14mm时,捻系数不大于
4.0;公称直径16~52mm时,捻系数不大于3.5。特殊要求例外。
3.6 绳索应保证尺寸稳定性,在制造中应进行热处理。
在买方要求下,为了得到特殊的性能,绳索可以涂覆或浸渍处理。涂覆或浸渍物质的特性,应由生产厂说明,所进行的处理不应降低绳索的断裂强力。
绳索涂覆或浸渍后所增加的质量应不大于未经处理前绳索线密度的5%(买卖双方协议者例外)。
4 技术要求
三股锦纶复丝绳索的主要特性见下表。
注:①表中为绳索未经涂覆或浸渍处理前的特性值。
②1ktex等于1g/m。
5 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按GB 8834的规定进行。
6 检验规则
6.1 绳索检验项目为线密度、断裂强力。
6.2 产品的组批、抽样方法按GB 8834中附录C规定。
6.3 每个样品线密度测试三次,取其平均值;断裂强力测试三次,取实测值的最低值。6.4 线密度和断裂强力两项技术特性应符合上表的规定,当有一项不符合时,应在该批产品中随机加倍取样复测,其结果按下列情况处理。
6.4.1 线密度仍不符合要求,则产品为不合格品。
6.4.2 线密度符合要求,则产品以复测的最低断裂强力值评定等级。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每卷绳索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合格证上标明制造厂名、品名及标准代号、商标、公称直径、制造日期、批号、长度、净质量、等级和产品检验标志。包装外表应标明制造厂名、品名、商标、公称直径、长度、质量和等级。
7.2 包装
绳索应盘绕整齐,并用化学纤维绳扎紧,扎绳质量不得超过该卷绳索净质量的0.5%。绳索应有适当材料的包装。
7.3 运输
绳索在运输时应避免拖曳摩擦,切勿用锋利工具钩挂。
7.4 贮存
绳索应存放在远离热源、通风干燥、无腐蚀性化学物质的场所。